07-31-2024, 07:43 PM
福布斯文章指香港無視美制裁續與俄貿易 港府:不實施單方面制裁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601
《福布斯》今日(31日)刊登題為「Hong Kong’s Economy Is Now Risky Business」的評論員文章,引用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的報告,指香港變得無賴(rouge),又指香港拒絕執行美國的制裁,近年加大對俄羅斯、伊朗和朝鮮的貿易,並指香港在2023年8月至12月向俄羅斯運送超過7.5億美元的違禁貨物,為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提供大量資金支援。
特區政府指,該文章堆砌失實和毫無事實根據的內容,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指香港公司向俄羅斯提供軍民兩用技術零件
《福布斯》的文章指,香港公司正從事船駁船轉運、建立空殼公司等方式,向俄羅斯提供軍民兩用技術及零件,以逃避國際制裁。文章引用引用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報告,指很多逃避制裁的事件並未有人記錄,指香港成為逃避制裁和非法金融活動的新興中心。
文章認為美國及國際社會不能沒有行動,指美國應該加強金融工具以打擊香港的非法活動,包括《美國愛國者法案》中的反洗錢條文。
該文章指,許多人就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向商界發出警告,指條文影響經濟和安全,而商界試圖表現得一切如常。文章認為,如今在香港做生意的風險比以往何任時候都更高。
港府:不會實施「個別國家基於自身考慮」的制裁
特區政府回應指,一直按照中國外交部指示,全面實施安理會施加的制裁,以履行國際義務,又會密切留意安理會最新通過的決議、制裁名單,以及安理會轄下相關委員會或專家組的報告和公報等資料,並予以跟進。特區政府表示:「個別國家基於自身考慮而向某些地方施加單方面制裁,特區政府沒有權力,亦不會實施有關單方面制裁。」
稱不少被壞疑的香港註冊公司已經剔除註冊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實施安理會制裁的制度完善,加上執法部門的調查工作嚴謹並具阻嚇力,不少被懷疑的香港註冊公司已被剔除註冊,亦有可疑船隻被拒絕進入香港水域,這均有效事先阻止不法分子利用香港作為違反安理會制裁的基地,從而維護香港的國際聲譽。香港會繼續依法維持嚴格的安理會制裁制度,執法部門會繼續根據法定權力,積極跟進所有懷疑違反安理會制裁的個案,並在有足夠證據時提出檢控。」
政府表示,維護國家安全,為在港經營的商戶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又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應當堅持法治原則,法律定義清晰,罪行元素明確,不影響香港居民和在港營商的人與外國的正常交流。
政府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無可比擬。香港市場高度開放和國際化,實行普通法制度,監管制度與主要海外市場接軌,加上資訊和資金自由流通,一直是企業發展業務、人才盡展所長的理想地方。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權利和自由,堅定不移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梅儒瑞稱國安法、23條立法構成「寒蟬效應」 特區政府斥「雙標」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508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日前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訪問時批評,香港只餘經濟上有「一國兩制」,已失去新聞及示威集會自由,質疑《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寒蟬效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特區政府先後點名批評梅儒瑞攻擊香港,對他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予嚴厲譴責。特區政府發言人今(31日)下午撰文指,梅儒瑞對《國安法》實施後的復常社經實況置若罔聞,斥梅儒瑞虛偽、「雙標」,發言無稽失實。
發言人表示,自《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以來,美國一直漠視2019年發生的暴亂,惡意詆毀《國安法》,攻擊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而對《國安法》讓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斥他虛偽、「雙標」,發言無稽失實。
發言人強調,自香港回歸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保障,而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發言人又指,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美國就最少有21部,沒有資格對香港的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斥梅儒瑞「寒蟬效應」的言論惡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要求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立即停止惡意抹黑及干涉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梅儒瑞:香港失自由僅經濟上一國兩制 駐港公署點名斥編造謊言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309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日前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訪問時批評,香港只餘經濟上有一國兩制,新聞及示威集會自由已失去,質疑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寒蟬效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點名批評梅儒瑞攻擊香港,對其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嚴厲譴責,促梅「多做促進港美合作的實事,而不是花心思編造謊言,攻擊唱衰香港。」
公署發言人昨日(30日)深夜發稿,批評梅儒瑞接受採訪時妄議香港事務,攻擊香港權利與自由受到侵蝕,「鼓噪所謂『寒蟬效應』」,對其言論強烈不滿,予以嚴厲譴責。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從來不是無邊界、無約束、無底線的。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定實施後,香港社會重回安定,市民依法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均得到切實保障,又說香港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新變化,進入了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是因為別有用心者已失去了「打砸搶燒的『自由』,失去了衝擊立法會的『自由』,更失去了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自由』!」
發言人強調,梅儒瑞作為美國政府駐港代表,理應恪守領事官員基本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多做促進港美合作的實事,而不是花心思編造謊言,攻擊唱衰香港」,促請梅儒瑞恪守本分,盡早放棄「以港遏華」用心,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香港要改革|夏寶龍罕有促香港改革 分析:含蓄批評港府不足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437
終院駁回非法集結罪終極上訴 黎智英李柱銘等7人維持有罪判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81...?refer=hn1
壹傳媒黎智英因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2020年6月4日的非法遊行或集結,共被判囚20個月。在8‧18案中,黎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共判監12個月。黎早前就該案與同案的李柱銘等6人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駁回7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的上訴,但組織控罪則上訴得直,定罪撤銷。7人就被駁回的參與罪申終極上訴,終院就部分議題批准上訴許可。法官今年6月開庭後,今(12日)頒布裁決,一致駁回7人上訴,維持他們有罪的判決。
7名上訴人分別是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及何秀蘭。5名主審法官包括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終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終院批出上訴許可的議題是,終審法院是否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兩宗具說服力,但對終院並無約束力的判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法庭應在甚麼情況下及多大程度上進行執行相稱性的評估?終院在今年6月24日開庭聽取各方陳詞,押後班今日頒布判詞。
黎智英等5人沒有到庭,今日只有吳靄儀及李柱銘現身法庭聽取裁決。終院在判詞中指,上述英國最高法院兩宗判例,源自有別於香港的法律背景,當中包含與本港無關的法制特點,因此,香港的法庭不應跟隨上述判決。上訴方其中一個主要論點,是針對每名被告的逮捕、檢控、定罪及判刑,均須個別進行相稱性評估。即使法庭裁定一名被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在定罪前,也要進行額外評估定罪是否相稱,包括考慮是次集結屬和平,時間不長等。
終院法官指,被告被逮捕到判刑,整個制序是建基於健全的法治,各自有他們的邏輯及因由。法院審視過證供,應用相關法律後,才判定被告有罪,上訴方說法完全違背香港司法管轄權的原則,根本沒有基礎要求法庭進行這額外評估。反之,上訴方要求法庭在定罪前考慮的事項,更像是求情因素。終院法官亦指,法庭有權行使酌情權,判被告開放式刑罰至最高刑期,務求刑罰相稱。事實上,本案中,李柱銘、何俊仁和吳靄儀均獲判緩刑。因此,法院判刑前再額外評估定罪相稱性並毋須要。
黎智英就8‧18案與該6人原本分別被判監8至18個月不等,當中的李柱銘、何俊仁和吳靄儀獲准緩刑。由於有關組織的控罪上訴得直,眾人只就一項控罪被判罰,黎就本案的刑期由監禁12個月被減至監禁9個月。餘下3名有刑期上訴的上訴人,李卓人由監禁12個月減至6個月,梁國雄由監禁18個月減至12個月,何秀蘭由監禁8個月減至5個月。
案件編號:FACC 2-6/2024
【立場新聞案】[現場]法院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 當中6篇抹黑國安法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2ae6c6...9%E6%B3%95
【立場新聞案】記協及歐盟稱反映本港新聞自由收窄 港府指裁決彰顯公義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7...C%E7%BE%A9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發聲明稱,裁決是本港新聞自由收窄的另一例證,促請港府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
港府發聲明反駁有關言論,指裁決是彰顯公義,強調裁決特別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傳媒工作者發布文章時,都必須遵守保障國安等「特別責任和義務」,而《歐洲人權公約》涉及新聞自由的判例,亦指新聞工作者要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方可獲言論及新聞自由保障。
而《立場新聞》完全罔顧事實,個別傳媒組織、外國政客指裁決「打壓」新聞自由是完全站不住腳,又批評將煽動仇恨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本港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立場新聞案】有學者指涉較多評論文章 裁決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9...A%E7%94%B1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是回歸以來首間傳媒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保釋候判。
法庭裁定有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警方稱會研究是否檢控負責的記者或投稿人,又強調裁決無影響新聞自由。有學者認為,今次涉及較多評論文章,裁決跟以往一般人的看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立場新聞》案,法官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當中四篇都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投稿,他亦有到庭聽裁決,警方國安處在裁決後回應案件,被問到會否追究負責訪問的記者及投稿人。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會看一件事,究竟他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件事,當然若有的話,我們會與律政署(律政司),商量檢控情況。」
今次被裁定煽動的文章,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客觀基礎,是否有收窄新聞自由?
李桂華認為:「一般人是不會犯這些的,好像該17篇文章中的題目,其他報章、其他媒體都有報,為何偏偏為何它會被人拘捕,因為它是用來要做煽動意圖的事。」
有學者稱今次涉及的煽動文章,大部分是評論文章,而裁決的看法,跟以往一般做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認為:「很多時做評論,你會有詮釋,不是只是說事實。詮釋程度越高,說的東西距離基本事實越遠。若過往有人說的東西扯得遠些,那你便不同意他,便反駁他。即有些過往大家習以為常,在香港會出現的一些評論風格,根據今次的判決,現時開始很有可能被視為煽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一般來說,如果無事實根據、偏激言論,是較容易說服法官有一個煽動性意圖。傳媒是報道事實,所以傳媒干犯這些案件的機會是相當低。」
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權利作新聞工作的人。
新聞工作者聯會就對法庭判決予以堅定支持,認為案件無關新聞自由,而是違法及守法問題,又指記協的聲明嚴重歪曲事實,予以強烈譴責。
【立場新聞案】四篇具煽動意圖文章由區家麟投稿 學者憂裁決打擊新聞自由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4df4c6...A%E7%94%B1
香港要改革|三中全會精神啟示:治港者要敢說「香港改革」!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0941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601
《福布斯》今日(31日)刊登題為「Hong Kong’s Economy Is Now Risky Business」的評論員文章,引用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的報告,指香港變得無賴(rouge),又指香港拒絕執行美國的制裁,近年加大對俄羅斯、伊朗和朝鮮的貿易,並指香港在2023年8月至12月向俄羅斯運送超過7.5億美元的違禁貨物,為俄羅斯入侵烏克蘭提供大量資金支援。
特區政府指,該文章堆砌失實和毫無事實根據的內容,表示強烈不滿和反對。
指香港公司向俄羅斯提供軍民兩用技術零件
《福布斯》的文章指,香港公司正從事船駁船轉運、建立空殼公司等方式,向俄羅斯提供軍民兩用技術及零件,以逃避國際制裁。文章引用引用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報告,指很多逃避制裁的事件並未有人記錄,指香港成為逃避制裁和非法金融活動的新興中心。
文章認為美國及國際社會不能沒有行動,指美國應該加強金融工具以打擊香港的非法活動,包括《美國愛國者法案》中的反洗錢條文。
該文章指,許多人就香港實施《香港國安法》和《基本法》23條立法向商界發出警告,指條文影響經濟和安全,而商界試圖表現得一切如常。文章認為,如今在香港做生意的風險比以往何任時候都更高。
港府:不會實施「個別國家基於自身考慮」的制裁
特區政府回應指,一直按照中國外交部指示,全面實施安理會施加的制裁,以履行國際義務,又會密切留意安理會最新通過的決議、制裁名單,以及安理會轄下相關委員會或專家組的報告和公報等資料,並予以跟進。特區政府表示:「個別國家基於自身考慮而向某些地方施加單方面制裁,特區政府沒有權力,亦不會實施有關單方面制裁。」
稱不少被壞疑的香港註冊公司已經剔除註冊
政府發言人表示:「香港實施安理會制裁的制度完善,加上執法部門的調查工作嚴謹並具阻嚇力,不少被懷疑的香港註冊公司已被剔除註冊,亦有可疑船隻被拒絕進入香港水域,這均有效事先阻止不法分子利用香港作為違反安理會制裁的基地,從而維護香港的國際聲譽。香港會繼續依法維持嚴格的安理會制裁制度,執法部門會繼續根據法定權力,積極跟進所有懷疑違反安理會制裁的個案,並在有足夠證據時提出檢控。」
政府表示,維護國家安全,為在港經營的商戶提供更好的營商環境。又強調《香港國安法》和《維護國家安全條例》明確規定應當堅持法治原則,法律定義清晰,罪行元素明確,不影響香港居民和在港營商的人與外國的正常交流。
政府稱:「香港在『一國兩制』下,擁有背靠祖國、聯通世界的獨特優勢,『超級聯繫人』和『超級增值人』的角色無可比擬。香港市場高度開放和國際化,實行普通法制度,監管制度與主要海外市場接軌,加上資訊和資金自由流通,一直是企業發展業務、人才盡展所長的理想地方。特區政府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同時依法保障香港居民和在港其他人的合法權益、權利和自由,堅定不移維護香港社會整體利益和長期繁榮穩定,確保『一國兩制』實踐行穩致遠。」
梅儒瑞稱國安法、23條立法構成「寒蟬效應」 特區政府斥「雙標」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508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日前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CBS)訪問時批評,香港只餘經濟上有「一國兩制」,已失去新聞及示威集會自由,質疑《香港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寒蟬效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及特區政府先後點名批評梅儒瑞攻擊香港,對他的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予嚴厲譴責。特區政府發言人今(31日)下午撰文指,梅儒瑞對《國安法》實施後的復常社經實況置若罔聞,斥梅儒瑞虛偽、「雙標」,發言無稽失實。
發言人表示,自《香港國安法》2020年6月實施以來,美國一直漠視2019年發生的暴亂,惡意詆毀《國安法》,攻擊依法維護國家安全的香港特區,而對《國安法》讓市民生活和經濟活動回復正常、營商環境恢復的實況置若罔聞,斥他虛偽、「雙標」,發言無稽失實。
發言人強調,自香港回歸以來,人權一直受到《憲法》和《基本法》保障,而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框架,與相關國際人權標準一致。發言人又指,每個國家都會制定維護國家安全法律,美國就最少有21部,沒有資格對香港的國安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指手畫腳」,斥梅儒瑞「寒蟬效應」的言論惡意抹黑《香港國安法》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要求美國駐香港總領事立即停止惡意抹黑及干涉屬中國內政的香港事務。
梅儒瑞:香港失自由僅經濟上一國兩制 駐港公署點名斥編造謊言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309
美國駐港澳總領事梅儒瑞日前接受美國哥倫比亞廣播公司訪問時批評,香港只餘經濟上有一國兩制,新聞及示威集會自由已失去,質疑港區國安法及基本法23條立法造成寒蟬效應。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點名批評梅儒瑞攻擊香港,對其言論表示強烈不滿,並嚴厲譴責,促梅「多做促進港美合作的實事,而不是花心思編造謊言,攻擊唱衰香港。」
公署發言人昨日(30日)深夜發稿,批評梅儒瑞接受採訪時妄議香港事務,攻擊香港權利與自由受到侵蝕,「鼓噪所謂『寒蟬效應』」,對其言論強烈不滿,予以嚴厲譴責。
世界上沒有絕對的自由,自由從來不是無邊界、無約束、無底線的。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發言人
發言人表示,香港國安法和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制定實施後,香港社會重回安定,市民依法應享有的各項權利均得到切實保障,又說香港發生了天翻地覆的新變化,進入了由治及興的新階段,是因為別有用心者已失去了「打砸搶燒的『自由』,失去了衝擊立法會的『自由』,更失去了勾結外部勢力反中亂港的『自由』!」
發言人強調,梅儒瑞作為美國政府駐港代表,理應恪守領事官員基本職業操守和行為準則,「多做促進港美合作的實事,而不是花心思編造謊言,攻擊唱衰香港」,促請梅儒瑞恪守本分,盡早放棄「以港遏華」用心,立即停止插手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
香港要改革|夏寶龍罕有促香港改革 分析:含蓄批評港府不足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3437
終院駁回非法集結罪終極上訴 黎智英李柱銘等7人維持有罪判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81...?refer=hn1
壹傳媒黎智英因組織及參與2019年8月18日、8月31日、10月1日及2020年6月4日的非法遊行或集結,共被判囚20個月。在8‧18案中,黎被裁定組織及參與未經批准集結兩罪成立,共判監12個月。黎早前就該案與同案的李柱銘等6人提出上訴,高院上訴庭駁回7人參與非法集結罪的上訴,但組織控罪則上訴得直,定罪撤銷。7人就被駁回的參與罪申終極上訴,終院就部分議題批准上訴許可。法官今年6月開庭後,今(12日)頒布裁決,一致駁回7人上訴,維持他們有罪的判決。
7名上訴人分別是黎智英、李柱銘、何俊仁、李卓人、吳靄儀、梁國雄及何秀蘭。5名主審法官包括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及終院非常任法官廖柏嘉勳爵。終院批出上訴許可的議題是,終審法院是否應採納英國最高法院兩宗具說服力,但對終院並無約束力的判例?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法庭應在甚麼情況下及多大程度上進行執行相稱性的評估?終院在今年6月24日開庭聽取各方陳詞,押後班今日頒布判詞。
黎智英等5人沒有到庭,今日只有吳靄儀及李柱銘現身法庭聽取裁決。終院在判詞中指,上述英國最高法院兩宗判例,源自有別於香港的法律背景,當中包含與本港無關的法制特點,因此,香港的法庭不應跟隨上述判決。上訴方其中一個主要論點,是針對每名被告的逮捕、檢控、定罪及判刑,均須個別進行相稱性評估。即使法庭裁定一名被告明知而參與非法集結,在定罪前,也要進行額外評估定罪是否相稱,包括考慮是次集結屬和平,時間不長等。
終院法官指,被告被逮捕到判刑,整個制序是建基於健全的法治,各自有他們的邏輯及因由。法院審視過證供,應用相關法律後,才判定被告有罪,上訴方說法完全違背香港司法管轄權的原則,根本沒有基礎要求法庭進行這額外評估。反之,上訴方要求法庭在定罪前考慮的事項,更像是求情因素。終院法官亦指,法庭有權行使酌情權,判被告開放式刑罰至最高刑期,務求刑罰相稱。事實上,本案中,李柱銘、何俊仁和吳靄儀均獲判緩刑。因此,法院判刑前再額外評估定罪相稱性並毋須要。
黎智英就8‧18案與該6人原本分別被判監8至18個月不等,當中的李柱銘、何俊仁和吳靄儀獲准緩刑。由於有關組織的控罪上訴得直,眾人只就一項控罪被判罰,黎就本案的刑期由監禁12個月被減至監禁9個月。餘下3名有刑期上訴的上訴人,李卓人由監禁12個月減至6個月,梁國雄由監禁18個月減至12個月,何秀蘭由監禁8個月減至5個月。
案件編號:FACC 2-6/2024
【立場新聞案】[現場]法院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 當中6篇抹黑國安法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2ae6c6...9%E6%B3%95
【立場新聞案】記協及歐盟稱反映本港新聞自由收窄 港府指裁決彰顯公義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7...C%E7%BE%A9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行使權利進行新聞工作的人。
歐盟對外事務部發言人發聲明稱,裁決是本港新聞自由收窄的另一例證,促請港府停止檢控新聞工作者。
港府發聲明反駁有關言論,指裁決是彰顯公義,強調裁決特別提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訂明,傳媒工作者發布文章時,都必須遵守保障國安等「特別責任和義務」,而《歐洲人權公約》涉及新聞自由的判例,亦指新聞工作者要以準確事實為基礎,方可獲言論及新聞自由保障。
而《立場新聞》完全罔顧事實,個別傳媒組織、外國政客指裁決「打壓」新聞自由是完全站不住腳,又批評將煽動仇恨言行歪曲成「新聞工作」,才是對本港新聞從業員的最大侮辱。
【立場新聞案】有學者指涉較多評論文章 裁決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6d09...A%E7%94%B1
《立場新聞》母公司、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審訊後裁定罪名成立,是回歸以來首間傳媒被裁定相關罪名成立,鍾沛權和林紹桐獲准保釋候判。
法庭裁定有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警方稱會研究是否檢控負責的記者或投稿人,又強調裁決無影響新聞自由。有學者認為,今次涉及較多評論文章,裁決跟以往一般人的看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立場新聞》案,法官裁定11篇文章具煽動意圖,當中四篇都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投稿,他亦有到庭聽裁決,警方國安處在裁決後回應案件,被問到會否追究負責訪問的記者及投稿人。
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表示:「我們會看一件事,究竟他有否煽動意圖去做這件事,當然若有的話,我們會與律政署(律政司),商量檢控情況。」
今次被裁定煽動的文章,有一個共通點,就是無客觀基礎,是否有收窄新聞自由?
李桂華認為:「一般人是不會犯這些的,好像該17篇文章中的題目,其他報章、其他媒體都有報,為何偏偏為何它會被人拘捕,因為它是用來要做煽動意圖的事。」
有學者稱今次涉及的煽動文章,大部分是評論文章,而裁決的看法,跟以往一般做法有不同,客觀上有收窄表達自由。
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教授李立峯認為:「很多時做評論,你會有詮釋,不是只是說事實。詮釋程度越高,說的東西距離基本事實越遠。若過往有人說的東西扯得遠些,那你便不同意他,便反駁他。即有些過往大家習以為常,在香港會出現的一些評論風格,根據今次的判決,現時開始很有可能被視為煽動。」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稱:「一般來說,如果無事實根據、偏激言論,是較容易說服法官有一個煽動性意圖。傳媒是報道事實,所以傳媒干犯這些案件的機會是相當低。」
香港記協指,案件明確反映香港新聞自由衰落,強烈反對用煽動罪等,檢控按《基本法》權利作新聞工作的人。
新聞工作者聯會就對法庭判決予以堅定支持,認為案件無關新聞自由,而是違法及守法問題,又指記協的聲明嚴重歪曲事實,予以強烈譴責。
【立場新聞案】四篇具煽動意圖文章由區家麟投稿 學者憂裁決打擊新聞自由
https://news.tvb.com/tc/local/66d04df4c6...A%E7%94%B1
香港要改革|三中全會精神啟示:治港者要敢說「香港改革」!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409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