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6-2022, 01:16 AM
港美合作與協議
港美持續維持數項例如有關稅務、包裹快遞以及空運服務的雙邊協議。
在該期間,鑒於香港當局在2020年發出通知,聲言擬暫停一項刑事法律互助的協議,美國政府於是透過聯合國打擊有組織跨國罪行公約及聯合國反貪污公約,提出法律互助的官方請求,但成果有限。美國執法當局與香港警方國安處並無進行協作,但美方執法部門持續與其他香港執法相應單位合作,共同打擊人口販賣、貿易詐騙、野生動物販賣、兒童剝削、毒品販賣、知識產權盜竊、金融罪行、清洗黑錢及國際恐怖活動。
制裁協作
在制裁實施的事宜上,美方通過措施及知會方式,定期與香港當局保持聯絡。該等事宜涵蓋美國財政部針對的幾家在港註冊實體所採取的行動,而此等在港註冊實體隸屬與中國及反恐相關的制裁機關。
美國政府所採取的行動
在該期間,美國政府在第13936號行政令下,由於7名中方官員牽涉危害香港和平、安全、穩定及自治的行動及政策,因而對其予以財政制裁。在該行政令的第七節下,遭制裁的特定官員及其家屬亦受簽證限制。在2021年3月及12月,美國國務院按香港自治法案提交報告,並依據該法案的定義準則,確認29名官員亦須受到第13936號行政令所制裁;這可歸因於他們實質上導致中國並沒履行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下所作的承諾。在2021年7月,美國國務院聯同財政部、商務部及國土安全部,基於商企在港業務及活動出現風險,發出了一項商務警示;這包括因國安法的實施及其他立法轉變繼而出現的風險。在2021年8月,拜登總統因應香港的權利及自由遭到大幅削弱後作出回應,他指示允許某些身處美國的港人延遲遣返。在該期間的不同時間,美國政府發出聲明,以回應中國及香港當局的行動,而該等聲明經常是聯同理念相近的盟友共同發出,從而引起關注,以及呼籲有關當局就對港人所承諾的高度自治予以尊重。
僅餘的自治範疇
在2022年3月5日,中國總理李克強聲言,北京當局擬「對兩個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所指的是香港及澳門。李克強的言論亦與中國中央政府的工作報告相互呼應。該報告首度提及確保由北京當局管治香港以及只許「愛國者」在港擔任要職的政策。儘管香港的經濟及金融制度在多方面有別於中國,惟該等差異經已收窄。同時過往只限出現在中國大陸的商業及法治風險,今天日益成為香港的關注點。中港差異的收窄,在政治範疇中尤為顯著。在該期間,公民社會的活動空間亦見萎縮。
在實施商業協議上,香港繼續享有自主權,同時香港亦奉行自由公開貿易,當中關稅乃至關稅以外的壁壘甚少。香港的法律制度依然建基於普通法系傳統。可是國安法的實施以及來自中國的壓力,無疑令人對司法體制的持續獨立性產生深切關注。不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實際上,財產權在香港受到良好的保障。香港亦維持採用與美元掛鈎的自身貨幣。在訂定貨幣政策的事宜上,香港金管局獨立於中國人民銀行。
香港可訂定自身的資料條例,亦沒有任何適用廣泛的資料本地化要求。在中國內地的跨境資料傳輸要求下,香港被視為中國境外並且得到如同外國管轄區的待遇。
中國網絡管理局所出版的網絡資料保安條例草稿訂明,凡掌控超過1,000,000人個人資料的中國公司,在尋求於外國交易所公開上市前,必須通過一項中國網絡管理局的網絡審查。根據條例草稿,該要求似乎不適用於尋求來港上市的計劃,惟它載有與上市行動相關的國家安全關注的含糊論述。
在2021年8月,雖然傳媒多番揣測,中國人大會議並沒有投票將中國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施。該法例可令在港的公司基於滿足外國制裁的要求而遭刑事及民事懲處。
上述的反外國制裁法例應否在港適用的討論亦引起了其他問題,包括香港的法律及監管環境應在何等程度上與內地體制融合。此等融合將大幅危害香港的投資環境,並且大幅提高在該司法管轄區營運的政治及法律風險。
在氣候及綠色經濟的事宜上,香港似乎仍享有高度自由。香港制定了自身在2050年達致碳中和的目標,亦致力在2035年前停用煤炭作為例行發電之用。以上兩者皆遠超中國大陸所訂定的氣候目標,同時香港當局亦已發佈詳細計劃以求達致上述目標。在綠色經濟方面,香港訂定了較中國大陸更嚴格並與國際慣例看齊的氣候披露要求。
在一些國際及多邊組織中,香港可繼續享有獨立於中國大陸的投票權;該等組織包括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亞太經合論壇、國際奧委會以及世界貿易組織。此外,香港亦自主參與各個國際綠色經濟組織。然而就中國對香港投票取向和行動的影響程度一事上,外界並不清楚。有報道稱,在某些組織内,港方代表按中國的政治目標行事,包括防止台灣有意義地參與其作為成員之一的世貿組織,以及防止其擔任領導位置。這都顯示香港參與這些組織的自主性或許正受到蠶食。
出口管制
從2020年12月23日,商務部的工業局對涉港的貿易進行審查,採用等同其他中國目的地的出口管制政策。在2020年12月,工業局制定及發出「軍事用家名單」。三間香港公司被列入「軍事用家名單」,原因是得悉他們對外國軍方提供支援,而為解放軍提供支援的香港飛行服務隊正是其中一間。因此,某些出口、轉口及國內轉移的貿易在以下情況必須取得工業局牌照 ── 即當其中某方獲悉交易的其中一方(例如作為買方、中途付貨人或用家)為軍事用家。
香港政策法的相關現狀
在2020年7月,時任總統特朗普發出第13936號行政令,暫停香港政策法第201(a)節對某些美國法例的適用性。目前第13936號行政令仍然生效。在該期間,在該法202(d)節下未有任何終止事項,而在201(b)節下亦未有任何決議。
港美持續維持數項例如有關稅務、包裹快遞以及空運服務的雙邊協議。
在該期間,鑒於香港當局在2020年發出通知,聲言擬暫停一項刑事法律互助的協議,美國政府於是透過聯合國打擊有組織跨國罪行公約及聯合國反貪污公約,提出法律互助的官方請求,但成果有限。美國執法當局與香港警方國安處並無進行協作,但美方執法部門持續與其他香港執法相應單位合作,共同打擊人口販賣、貿易詐騙、野生動物販賣、兒童剝削、毒品販賣、知識產權盜竊、金融罪行、清洗黑錢及國際恐怖活動。
制裁協作
在制裁實施的事宜上,美方通過措施及知會方式,定期與香港當局保持聯絡。該等事宜涵蓋美國財政部針對的幾家在港註冊實體所採取的行動,而此等在港註冊實體隸屬與中國及反恐相關的制裁機關。
美國政府所採取的行動
在該期間,美國政府在第13936號行政令下,由於7名中方官員牽涉危害香港和平、安全、穩定及自治的行動及政策,因而對其予以財政制裁。在該行政令的第七節下,遭制裁的特定官員及其家屬亦受簽證限制。在2021年3月及12月,美國國務院按香港自治法案提交報告,並依據該法案的定義準則,確認29名官員亦須受到第13936號行政令所制裁;這可歸因於他們實質上導致中國並沒履行在中英聯合聲明和基本法下所作的承諾。在2021年7月,美國國務院聯同財政部、商務部及國土安全部,基於商企在港業務及活動出現風險,發出了一項商務警示;這包括因國安法的實施及其他立法轉變繼而出現的風險。在2021年8月,拜登總統因應香港的權利及自由遭到大幅削弱後作出回應,他指示允許某些身處美國的港人延遲遣返。在該期間的不同時間,美國政府發出聲明,以回應中國及香港當局的行動,而該等聲明經常是聯同理念相近的盟友共同發出,從而引起關注,以及呼籲有關當局就對港人所承諾的高度自治予以尊重。
僅餘的自治範疇
在2022年3月5日,中國總理李克強聲言,北京當局擬「對兩個特別行政區行使全面管治權」,所指的是香港及澳門。李克強的言論亦與中國中央政府的工作報告相互呼應。該報告首度提及確保由北京當局管治香港以及只許「愛國者」在港擔任要職的政策。儘管香港的經濟及金融制度在多方面有別於中國,惟該等差異經已收窄。同時過往只限出現在中國大陸的商業及法治風險,今天日益成為香港的關注點。中港差異的收窄,在政治範疇中尤為顯著。在該期間,公民社會的活動空間亦見萎縮。
在實施商業協議上,香港繼續享有自主權,同時香港亦奉行自由公開貿易,當中關稅乃至關稅以外的壁壘甚少。香港的法律制度依然建基於普通法系傳統。可是國安法的實施以及來自中國的壓力,無疑令人對司法體制的持續獨立性產生深切關注。不論是在法律上還是實際上,財產權在香港受到良好的保障。香港亦維持採用與美元掛鈎的自身貨幣。在訂定貨幣政策的事宜上,香港金管局獨立於中國人民銀行。
香港可訂定自身的資料條例,亦沒有任何適用廣泛的資料本地化要求。在中國內地的跨境資料傳輸要求下,香港被視為中國境外並且得到如同外國管轄區的待遇。
中國網絡管理局所出版的網絡資料保安條例草稿訂明,凡掌控超過1,000,000人個人資料的中國公司,在尋求於外國交易所公開上市前,必須通過一項中國網絡管理局的網絡審查。根據條例草稿,該要求似乎不適用於尋求來港上市的計劃,惟它載有與上市行動相關的國家安全關注的含糊論述。
在2021年8月,雖然傳媒多番揣測,中國人大會議並沒有投票將中國反外國制裁法在香港實施。該法例可令在港的公司基於滿足外國制裁的要求而遭刑事及民事懲處。
上述的反外國制裁法例應否在港適用的討論亦引起了其他問題,包括香港的法律及監管環境應在何等程度上與內地體制融合。此等融合將大幅危害香港的投資環境,並且大幅提高在該司法管轄區營運的政治及法律風險。
在氣候及綠色經濟的事宜上,香港似乎仍享有高度自由。香港制定了自身在2050年達致碳中和的目標,亦致力在2035年前停用煤炭作為例行發電之用。以上兩者皆遠超中國大陸所訂定的氣候目標,同時香港當局亦已發佈詳細計劃以求達致上述目標。在綠色經濟方面,香港訂定了較中國大陸更嚴格並與國際慣例看齊的氣候披露要求。
在一些國際及多邊組織中,香港可繼續享有獨立於中國大陸的投票權;該等組織包括金融行動特別工作組、亞太經合論壇、國際奧委會以及世界貿易組織。此外,香港亦自主參與各個國際綠色經濟組織。然而就中國對香港投票取向和行動的影響程度一事上,外界並不清楚。有報道稱,在某些組織内,港方代表按中國的政治目標行事,包括防止台灣有意義地參與其作為成員之一的世貿組織,以及防止其擔任領導位置。這都顯示香港參與這些組織的自主性或許正受到蠶食。
出口管制
從2020年12月23日,商務部的工業局對涉港的貿易進行審查,採用等同其他中國目的地的出口管制政策。在2020年12月,工業局制定及發出「軍事用家名單」。三間香港公司被列入「軍事用家名單」,原因是得悉他們對外國軍方提供支援,而為解放軍提供支援的香港飛行服務隊正是其中一間。因此,某些出口、轉口及國內轉移的貿易在以下情況必須取得工業局牌照 ── 即當其中某方獲悉交易的其中一方(例如作為買方、中途付貨人或用家)為軍事用家。
香港政策法的相關現狀
在2020年7月,時任總統特朗普發出第13936號行政令,暫停香港政策法第201(a)節對某些美國法例的適用性。目前第13936號行政令仍然生效。在該期間,在該法202(d)節下未有任何終止事項,而在201(b)節下亦未有任何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