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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難 Lamma Island marine disaster
#3
死因庭不就南丫海難研訊 家屬等足8年感憤怒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12...2_001.html

造成39人罹難的南丫海難事隔8年,但死因庭一直未召開死因研訊。至近日有南丫海難家屬收到死因庭信函,表示不會就事件召開死因研訊,有家屬收信後感到憤怒。議員涂謹申表示,若不召開死因研訊,家屬就失去盤問權,他會與家屬盡快開會,並考慮去信死因庭,冀裁判官重新考慮覆檢有關決定。

據家屬收到的信件稱,調查所引伸的刑事檢控已先後有兩名船長、兩名海事處官員被判罪成,其中海泰號船長黎細明誤殺罪成,判囚8年。同時,律政司考慮其他證據後,已於上月通知警方不會作出進一步的刑事檢控。

死因裁判官表示,由法官倫明高任主持的調查委員會,於2013年已全面披露死者的死因及死亡的環境情況;同時根據報告,並採納病理科醫生的遺體剖驗報告後,裁定海難死者是非法被殺。裁判官又認為,調查委員會的職權與死因研訊的目的完全重疊,因此毋須召開死因研訊,並將發出死亡證。

協助家屬的涂說,死因研訊程序與倫明高的調查委員會不同,前者可由陪審員根據研訊的資料及盤問結果,作出事實裁決。家屬及公眾手上所能掌握的資料極少,故此召開死因研訊有必要,否則家屬無法得知全面真相,亦失去盤問權,極不公道。


南丫海難家屬:不經公開聆訊不符合程序公義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5461

南丫海難家屬去信死因庭,要求覆檢不召開死因研訊決定,認為不經公開聆訊不符合程序公義。

死因庭上月致函南丫海難家屬,裁定海難中遇難者「非法被殺」,不召開死因研訊,有家屬和倖存者形容收到函件時很驚訝、愕然,認為對他們不公平亦不公道,家屬去信死因庭要求覆檢決定。

南丫海難家屬梁女士:「馬尼拉事件開死因庭,馬尼拉事件根本是在香港外(發生),都可以在香港開死因庭,請問這39條人命是否不值得開死因庭?我們忍耐了八年,得出這樣的結果,我想很多香港市民都覺得很驚訝,原來事件未解決,亦未找到公義。」

南丫海難倖存者趙先生:「曾經有人告訴我海難真正原因。十月二十五日,我與一批家屬去看過南丫四號,停泊在政府船塢,我看過後質疑政府是在隱暪事實,因為報料給我的人所說的完全是脗合。」

死因庭早前認為事件的調查委員會報告、海難引申的刑事審訊等已明確交代海難死者的死因,及引致死亡的環境情況,警方在調查委會報告後獲取的額外證供沒有帶來任何幫助或改變,死因研訊的目的亦與調查委員會職權重疉,因此決定不召開死因庭。

家屬認為,獨立調查報告公開後,警方的後續刑事調查及海事處內部調查等找到更多資料和問題,例如為何南丫四號驗船時,海事處沒有留意船隻欠缺一道水密門,南丫四號如何被海泰號撞穿多個水密艙室,及被撞後迅速入水下沉的原因。

而這些後續資料未曾經獨立公開的聆訊程序,不召開死因研訊,這些問題不能找出答案,亦不知道裁判官裁定死者非法被殺背後的依據,是剝奪家屬盤問權及公眾知情權,希望裁判官重新考慮。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6 01: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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