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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訊條例 Telecommunications Ordinance
#11
執法機構去年1314宗截取通訊申請 1310宗獲批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216.htm

截取通訊及監察事務專員向立法會提交2019周年報告,指執法機構共提出1314宗關於截取的書面申請,獲批准1310宗,而25宗秘密監察的申請全部獲批。去年共有16宗涉及違規、異常事件或事故的個案

報告指,其中一宗違規個案涉及一名執法機關女主管誤解條款,令目標人物不在指明處所期間亦被監察,行動的檢討過程涉及兩名高級人員,但兩人並不熟識監察職務,所以未能察覺出現違規。

執法機關建議向該名女主管發出口頭警告、並向兩名高級人員發出口頭勸諭。專員批評兩名高級人員的檢討過程並不可取,令人失望,而兩人沒有向相關小組尋求額外意見,做法有欠理想。執法機關其後將涉事女主管調離相關職務,並加強所有人員的訓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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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電話卡實名制諮詢期今屆滿 國際特赦組織促勿倉促立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6%B3%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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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港府通過儲值卡實名制 個人最多持10張 企業上限25張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60...2_001.html

政府今日(1日)公布,行政會議已通過決定,訂立《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以落實俗稱太空卡的電話智能卡登記制度,包括放寬登記儲值卡數目上限,個人用戶最多10張,企業用戶則最多25張儲值卡,保障健全的電訊服務及通訊網絡的安全,以防止和協助偵查涉及使用電話儲值卡的罪案,有關立法程序料在9月1日生效。

政府今年1月就電話SIM卡及俗稱「太空卡」的電話智能卡實名制進行為期7星期的公眾諮詢,原建議用戶須向電訊商提供身分證明文件;每名用戶只可向每間持牌人,登記不多於3張儲值卡。

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表示,相關《條例》將於6月4日刊憲,並於今年9月1日生效後,電訊商會按《規例》要求在第一階段建立登記紀系統。 這段期間,市民可以繼續按現時的方式使用電話卡服務,毋須即時進行實名登記。 第二階段會於22年3月1日開始,市民由當日起才需要開始進行登記。

邱續指,新《條例》也將延長登記制度的推行時間表,登記制度將會分兩階段進行,給予各方較長的過渡期。 第一階段讓電訊商建立登記系統的時間,將由原建議的120日延長至約180日,讓他們有更長時間準備;第二階段讓現行儲值卡用戶向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的時間, 則由原建議的240日延長至360日,讓現有用戶有更充足的時間進行登記。換言之,市民需要在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


當局擬立例緊急情況毋須手令可索電話卡用戶資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1.htm
電話卡實名制9月起分兩階段實施 個人可登記10張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601.htm

行政長官會同行政會議通過訂立規例,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本周五刊憲,下周三交立法會審議,9月1日生效後分兩階段實施。個人用戶登記電話卡的上限,由原先建議3張放寬至10張,企業最多25張。

執法部門可憑法庭手令或在迫切或緊急情況下毋須手令,要求電訊商提供資料。

被問到國安法的調查,是否可以毋須手令,商務及經濟發展局局長邱騰華說,如果國安法本身容許某些情況下毋須手令,就可以行使。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6-1 05: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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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電話卡實名登記 有議員憂執法人員可獲得用戶其他資料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40340

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相關規例的小組委員會,在立法會首次舉行會議。

委員會選出黃定光擔任主席。

政府提出引入智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度相關規例9月1日生效,條例分兩階段實施,首階段電訊商須建立登記系統,第二階段明年3月1日起現有用戶須向電訊商提供身份證明文件副本及資料。個人用戶最多可向每間電訊商登記10張電話儲值卡,企業用戶最多25張。

有議員認為個人用戶可登記10張太多,亦有議員擔心執法人員在無手令下,可獲得用戶其他資料。

立法會議員(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謝偉銓:「為何變化會由3張增加至10張?個人而言,因為10張而言,對於一般電訊商4至5間,都可能有40至50張。」

立法會議員(新界西)鄭松泰:「執法人員可以取得識別卡記錄的四項登記資料以外的資料?」

保安局副秘書長翁佩雯:「規例上寫得很清楚,這些以外的,例如有些人很擔心會否取得通話紀錄,諸如此類是不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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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非應邀電子訊息條例》(《條例》)
https://www.gov.hk/tc/residents/communic...tispam.htm

【逃犯條例】電訊商免費為警方發提示短訊 客戶須致電通知才拒收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2%E6%94%B6

電話卡實名制│全港約有30間電訊商 個人名額可登記300張電話卡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1%E5%8D%A1

電話卡實名制|新例9月1日生效 舊卡2023年2月23日前須登記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B%E8%A8%98

電話卡實名制第一階段明展開 電訊商須指定時間完成相關設施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3...2_001.html
1200萬張 太空卡大清洗 9‧1起實名制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4_001.html

民間電台脫非法廣播罪 高院判原審犯錯但不重審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92...2_001.html

「民間電台」及其台長「阿牛」曾健成涉嫌於2014年非法廣播被起訴。案件在2018年審訊時,辯方指票控被告的通訊辦職員本身並無官方豁免權,在接收非法廣播時亦涉觸犯了《電訊條例》,屬非法搜證兼自招入罪。最終通訊辦職員拒絕繼續作供,裁判官彭亮廷裁定表證不成立,兩名被告被放生。事後律政司其後提出案件呈述上訴,案件今年7月在高院原訟庭審理後,法官黃崇厚今天(20日)裁決,裁定原審裁判官的決定犯錯,判律政司上訴得直。但考慮到案發至今時隔已久,如重審會有令審訊不公平、過程不暢順的風險,法官因此拒絕律政司的重審申請。

法官在判詞表示,法庭首先需要考慮「官方」一詞如何解釋,及接收廣播的通訊辦職員是否「官方」一員、及為「官方」行事。法官認為一般而言,如果情況恰當,「官方」可以涵蓋在履行本質上是政府功能或權責的機構。而通訊辦是政府部門,據條例規定其職員在支援通訊局總監執行刑事法則時,職員是以官方身份行事。即使職員是用自己的手機配合行動,亦是以官方身份行事。法官因此裁定,案中2名通訊辦職員的行為屬官方行為,他們的行為不受《電訊條例》的刑事法約束,故原審裁判官在法律上犯錯。亦因他們不受刑責約束,原審裁判官在審訊時,對他們作出關於自招入罪的警誡,亦屬法律上犯錯。

就案件應否重審,法官指本案在2014年發生,有所拖延亦非出於控方不當延誤。控方指拖延至去年才正式展開案件呈述程序,是因為答辯方堅持要取得整個審訊的謄本。法官就指答辯方要求提取整個謄本,難以說是完全無理。在考慮整體情況後,法官認為重審並不需要及不恰當,故拒絕作重審頒令。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20 04: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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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電話智能卡用戶明起需實名登記 個人用戶最多登記10張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22...2_001.html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去年9月1日正式生效,落實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實名登記制)。政府今(28日)提醒電話智能卡用戶,須於明日(3月1日)起按為其電話智能卡進行實名登記。有議員批評政府訂立有關規例緩慢,令騙案頻生。

實名登記制適用於所有由香港電訊商發出,於本地用於人與人溝通之用的電話智能卡(包括語音、數據及/或短訊服務的電話智能卡)。政府指,明起新發售的電話智能卡,包括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須在啓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現行的電話儲值卡用戶則須於明年2月23日或之前向所屬電訊商完成實名登記,否則會在上述時限後不能繼續使用。至於正使用上台月費服務的用戶,除非「轉台」或開立新的電話號碼,否則無須再登記。
就實名登記,個人用戶須登記其姓名、出生日期、香港身份證號碼及提供香港身份證副本,16歲以下人士登記時須得到一位年滿18歲成年人的確認,並同時登記該名成年人的資料。企業用戶則須提供其商業登記資料及指定某人士作為負責人,並提供該名人士的個人資料。在實名登記制下,個人用戶及企業用戶可向每間電訊商分別登記不多於10張及25張電話儲值卡。上台月費服務則沒有登記數量限制。
政府又指,正積極探討與各部門、社福機構和電訊商協作,為部分用戶,如長者等在限期內完成實名登記。
議員葛珮帆批評,政府推行有關條例龜速,後知後覺。她指不少地區早已實施相關條例,但政府敏銳度不足,令不法之徒有機可乘,如透過使用太空卡進行騙案,令犯罪率高企。她指,政府設立過渡期目的為平衡各方利益,包括讓中小企及及業界適應新措施,並督促政府落實後要精準執行執法工作。
議員陸頌雄指,目前社會不時出現利用太空卡犯法的騙案,認爲落實實名制登記電話非常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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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違電話卡實名制指引 5持牌電訊商須暫停銷售新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0...2_001.html

通訊事務管理局今日(8日)公布,決定向5家持牌電訊商就其違反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度的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根據《電訊條例》(第106章)第36B(1)(a)條發出指示,要求他們在3周內完成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同時須於今年3月1日起停止銷售、提供或啟動任何新電話智能卡。
涉事的持牌電訊商包括香港優克網絡技術有限公司、Neware Info Technology Limited、Truphone (Hong Kong) Limited、游惠寶國際商務有限公司,及超世代數據有限公司。
通訊局辦公室就實施實名登記制與相關持牌電訊商緊密聯繫的過程中,知悉上述5家電訊商未能按照「指引」規定及時設立電子登記平台。經考慮通訊辦的評估及有關5家電訊商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該5家電訊商違反「指引」及其牌照的相關條件,因此決定今日向他們發出指示。
《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第106AI章)已於2021年9月1日正式生效以實施電話智能卡實名登記制。《規例》指明,由2022年3月1日起所有新發售的上台月費服務及電話儲值卡均須在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而原有的電話儲值卡則須於2023年2月23日或之前完成實名登記。通訊局已於2021年8月發出「指引」,就根據《規例》實施電話卡實名登記制向電訊服務營辦商提供實務和行政指引。「指引」當中規定電訊商須於2022年3月1日前設立電子登記平台及相關數據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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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超世代數據未落實電話卡實名制 通訊局暫吊銷服務資格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7%E6%A0%BC

SIM卡實名制實行逾月 逾140萬張電話卡完成登記
https://www.singtao.ca/5703059/2022-04-1...%E8%A8%98/

電話智能卡 (SIM卡)實名登記上月1日起實施,商務及經濟發展局表示,通訊辦進行了一系列的監察及執法工作,包括在市場上進行了多次的巡查行動。

當局指出,截至上月31日,約有100萬張電話儲值卡在3月1日後發出,所有均已按照相關規例要求,於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至於在3月1日前發出並啟用的電話儲值卡,亦約有40萬張已完成實名登記。通訊辦為實名登記設立熱線服務,共收到超過550宗公眾查詢,主要涉及查詢實名登記的一般事宜。

另外,30多家營運商大部分有履行責任遵行實名登記,當局早前向5家未有遵守《規例》的營運者發出指示,其中一家及後被暫時吊銷牌照。

政府稱,考慮到部分用戶,尤其是長者、殘疾人士及一些有需要的弱勢社群,或會在登記時遇到困難而需要特別支援,將透過不同渠道提供協助,包括計畫稍後時間於合適的郵政局內設服務專櫃,為一般個人用戶提供登記服務。當局與香港郵政正積極磋商,以敲定具體細節。

[ 本帖最後由 5AR4 於 2022-4-12 09: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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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1628電訊違反營辦商牌照規定被吊銷牌照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614.htm

通訊局公布,由於1628電訊有限公司違反服務營辦商牌照規定,決定根據《電訊條例》由即日起暫時吊銷其牌照至牌照到期日、即今年11月30日。
  
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於2020年12月至去年6月期間,接獲11宗消費者投訴,指無法透過客戶服務途徑聯絡IDD1628,以及該公司未有處理客戶終止國際直撥電話服務的要求。經考慮通訊辦提交的調查結果,通訊局於今年2月24日裁定IDD1628違反該牌照條件,向IDD1628施加罰款7萬元。IDD1628未有在指定限期內繳交罰款或向通訊局作出任何回應。
  
隨後通訊辦於今年3月24日根據該牌照特別條件要求IDD1628提供資料,惟對方未有作任何回應。經考慮通訊辦的進一步調查結果,通訊局認為IDD1628持續違反該牌照相關條例,決定暫時吊銷其牌照。

根據通訊辦所悉,IDD1628自本年第一季起已停止營運國際直撥電話服務。通訊局在此提醒消費者,由即日起切勿購買任何IDD1628提供的電訊服務或為其帳戶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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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博元訊息科技涉實名制違規 通訊局發指示要求公司行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1.htm

博元訊息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違反《電訊(登記用戶識別卡)規例》,通訊事務管理局決定發出指示,要求公司採取行動。

通訊辦就博元訊息涉嫌未能確保於今年3月1日或之後,訂用公司所提供的易博通服務的若干用戶於啟動服務前完成實名登記作出調查。

考慮過通訊辦的評估及博元訊息的申述後,通訊局認為,博元訊息違反有關《規例》及《指引》,要求博元訊息須採取行動,包括確保所有於今年3月至昨日期間,所有啟動易博通服務的用戶,必須於指示發出日起計的5個星期內完成實名登記。任何未有依時完成實名登記的易博通服務用戶,將於下月25日過後被停用該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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