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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權分立 separation of power? 行政主導 executive dominance?
#11
三權分立爭議、法官被點名批評:香港法律界遭遇的困境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4069640

鄭若驊:三權分立常用於主權國家 不適用於香港特區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4868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報章撰文指,三權分立常用於形容主權國家的政治架構,並不適用於香港特區。

鄭若驊表示,在沒有全面理解《基本法》和憲制秩序的情況下,任何人試圖將這個概念簡單化並套用於香港特區是枉然,對事實了解不足和不夠全面,最終只會誤導社會大眾。

她指法院不時提及三權分立的概念,但終審法院或上訴委員會都沒有在相關案件中,嘗試就三權分立詳細討論。

鄭若驊又引用時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夏正民曾用三權分立一詞,但同時強調了《基本法》中行政機關、行政當局及立法機關明顯地以互相協調,彼此合作的方式,為香港的良好管治各自履行其憲制上制定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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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律政司司長談司法獨立(只有中文)
****************
  以下是律政司司長袁國強資深大律師今日(七月九日)出席立法會會議後與傳媒的談話內容:

  各位傳媒朋友,就梁家傑議員的提問和剛才有記者朋友再提及,在二○○八年,當時我作為大律師公會主席的時候所發表的聲明,當中提及司法機構的定位,與我今日的立場和我今日的表述是完全一致。簡單來說,我再重申,司法機構不是行政機構的一部分。每個政府由三個部分所組成:行政機構、立法機構和司法機構。這亦是西方國家常說的三權分立,正正就是這三方面分開、獨立行使他們的職權。所以,在二○○八年我發表的聲明中的說話,若大家再看上文下理,而不是斷章取義,其實與今日的立場絕對沒有分別。我亦希望再重申,正如我剛才回覆議員提問時說,香港特區政府,包括律政司,一直尊重香港的司法獨立,亦認為有必要將捍衞司法獨立作為律政司的首要任務。


2014年7月9日(星期三)
香港時間16時09分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4...09065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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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逾六成人反對「無三權分立」論 學者:衝擊市民對既有秩序的理解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6%E8%A7%A3

教育局去年9月為高中通識科設立「專業諮詢服務」,當中在大部分通識書刪走「三權分立」等內容。特首林鄭月娥及律政司司長鄭若驊等日前亦分別表示,香港並無「三權分立」,政治體制是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主導制度,引起社會熱議。

香港民意研究所今日(11日)公布新一輪的調查,問到受訪者是否支持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一說,有63%表示反對,支持的則有23%。香港伍倫貢學院社會科學院助理教授李敏剛指,有為數不少的非民主派支持者表示不認同,反映對政府說法有疑慮,即時中聯辦等出聲亦不能夠充分地說服大部分市民。權力分立或制衡、司法獨立等均為社會廣泛及深刻的共識,政府說法衝擊市民對香港既有秩序的理解及認同。

他又表示,政府的背後訊息並非着眼於是否有「三權分立」,而是司法不可凌駕行政,釋法及政府決定等均以行政長官為首的行政機關主導。

民研於9月7日至10日期間,向12,039名市民進行調查,問到支持或反對「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只有一個由行政主導的架構,行政、立法及司法機關各司其職,互相制衡,沒有分立」一說。民主派支持者中,超過九成表示反對,僅有5%表示支持。非民主派支持者支持及反對則各佔39%及35%,選擇「一半半」的亦有一成。

民研「我們香港人」計劃名譽總監梁啟智認為,非民主派支持及反對的數字相若,反映即使作為政府的支持者,對政府前後不一的說法亦充滿問號。他又指出,《基本法》中雖沒列明「三權分立」,但同樣未有寫明「行政主導」。當中有三權互相制衡的條文,但相對其他國家,行政權力較多,亦有空間讓中央參與香港管治,所以固然與其他國家有所分別。不過梁啟智就相信,政府並非要做學術討論,而是有政治目的,煞有介事地向國際社會表達,警告政府要清楚後果。

[Image: sXApWM7XjyuyAy00hH-VVsjqMgC8ylSU6ApQ8OgKUPA?v=w1920]
香港民意研究所公布新一輪的調查,問到受訪者是否支持香港從來沒有「三權分立」一說,有63%表示反對,支持的則有23%。(民研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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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民研︰63%受訪者反對香港從沒「三權分立」
https://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nid=267881

一項關於中國大陸網友政治與社會認知的調查顯示,大陸網友普遍認同民主、三權分立的西方政治制度,大多數人認為大陸的腐敗非常嚴重。

據美國之音報導,湘潭大學副教授李開盛,近日在共識網公布這項調查。他指出,真正決定中國未來的,不是或主要不是少數精英的思想,而是大多數普通民眾對這個國家與社會的認知。

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的受訪者不認同中國大陸的政治制度,而偏好西方民主制度。

政治制度最受認同國家的前五名依次是:美國(百分之七十一點九八)、瑞典(百分之三十二點三八)、英國(百分之三十點七六)、德國(百分之二十八點八一)、新加坡(百分之二十七點五一)。

北韓則以百分之七十三點六二的比例,名列最不受認同的國家之首,中國大陸以百分之五十四點一二緊隨北韓之後。

伊朗、越南、巴基斯坦分居倒數三至五名。

這項調查也試圖瞭解公民的社會組織程度,以受訪者對非政府組織的參與評估社會的組織化程度。

結果顯示,高達百分之七十三點六六的受訪者表示沒有參加任何非政府組織,表明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大陸政治與社會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很低。

此外,大多數受訪者認為,當前大陸最大的挑戰是腐敗、民主化程度不夠和社會不公,百分之八十一的受訪者認為大陸腐敗問題「非常嚴重」,認為「比較嚴重」的也達到百分之十七。

至於擔憂「與周邊國家的爭端」、「美國的遏制」等國際問題的受訪者則很少,只占百分之五左右。

同時,大陸網友最認同的前五名政治人物依次是周恩來、華盛頓、胡耀邦、鄧小平、林肯。最不認同的前五人則是希特勒、史達林、金正日、毛澤東、格達費。

這次調查從四月十三日開始,到五月十三日結束,以網上問卷方式進行,共得到四千六百九十七份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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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最認同周恩來 反感毛主席」-- 81%陸網友 認官員腐敗「非常嚴重」
https://www.merit-times.com.tw/NewsPage....nid=267881

一項關於中國大陸網友政治與社會認知的調查顯示,大陸網友普遍認同民主、三權分立的西方政治制度,大多數人認為大陸的腐敗非常嚴重。

據美國之音報導,湘潭大學副教授李開盛,近日在共識網公布這項調查。他指出,真正決定中國未來的,不是或主要不是少數精英的思想,而是大多數普通民眾對這個國家與社會的認知。

調查顯示,超過半數的受訪者不認同中國大陸的政治制度,而偏好西方民主制度。

政治制度最受認同國家的前五名依次是:美國(百分之七十一點九八)、瑞典(百分之三十二點三八)、英國(百分之三十點七六)、德國(百分之二十八點八一)、新加坡(百分之二十七點五一)。

北韓則以百分之七十三點六二的比例,名列最不受認同的國家之首,中國大陸以百分之五十四點一二緊隨北韓之後。

伊朗、越南、巴基斯坦分居倒數三至五名。

這項調查也試圖瞭解公民的社會組織程度,以受訪者對非政府組織的參與評估社會的組織化程度。

結果顯示,高達百分之七十三點六六的受訪者表示沒有參加任何非政府組織,表明非政府組織在中國大陸政治與社會生活中扮演的角色很低。

此外,大多數受訪者認為,當前大陸最大的挑戰是腐敗、民主化程度不夠和社會不公,百分之八十一的受訪者認為大陸腐敗問題「非常嚴重」,認為「比較嚴重」的也達到百分之十七。

至於擔憂「與周邊國家的爭端」、「美國的遏制」等國際問題的受訪者則很少,只占百分之五左右。

同時,大陸網友最認同的前五名政治人物依次是周恩來、華盛頓、胡耀邦、鄧小平、林肯。最不認同的前五人則是希特勒、史達林、金正日、毛澤東、格達費。

這次調查從四月十三日開始,到五月十三日結束,以網上問卷方式進行,共得到四千六百九十七份樣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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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律師會:純粹根據政見對法院的抨擊不能接受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6514

律師會發表聲明指,留意到近日公眾對個別司法判決的討論和批評,強烈譴責一切企圖破壞司法尊嚴和獨立的行為。

律師會在聲明中重申,法院的工作是根據法律公平公正地裁決,對判決不滿的當事人恰當的途徑是提出上訴,純粹根據政見而作出不公平和無事實根據的抨擊都不能接受,任何人都不應發表會破壞司法獨立及法治的言論。

律師會對各級法院的獨立性和角色、司法制度以致法律制度,都能根據基本法和一國兩制的原則運作充滿信心。


馬道立指欠基礎下批法院裁決屬錯誤 司法機構絕不應被政治化
http://news.tvb.com/instant/5f6af66334b0...B%E5%8C%96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聲明,指欠缺基礎下批評法院、法官和司法裁決均是錯誤,強調司法機構絕不應被政治化。


馬道立罕有發聲明 指法官履職不可受政治考慮影響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23.htm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罕有發表聲明,強調司法機構絕不應被政治化,對法官或法院的批評要有理有據;他認為斷章取義批評法官及法院,又或者因為案件結果不合心意而作出嚴重指稱,均屬錯誤。

馬道立又表示,法官履行職責時不可受到任何性質的政治考慮影響,亦要讓外界相信法官是不偏不倚。

馬道立傍晚離開法院時,被問到為何在這個時候出聲明,他沒有回應提問。


馬道立發聲明:司法機構及其職能絕對不應被政治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23.htm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發表聲明,表示鑑於社會近期對法院裁決的評論、意見和批評,希望重申本港司法工作的一些基本及重要原則。

馬道立表示,法官行使司法權力必須嚴格依據法律和法律原則裁定和處理案件,法院的職能並不包括裁斷政治爭論、倡議任何政治觀點、或根據任何主流媒體或公眾意見審理案件,法官履行職責時不可受到任何性質的政治考慮影響。他強調,司法機構絕不應被政治化,對法官或法院的批評要有理有據,要有適當的基礎及理由支持,因為這類批評可能帶有極為嚴重的指控,不應輕易作出。

馬道立認為,在不熟知情況及欠缺適當基礎和理由下,對法官及法院作出批評,又或單憑純粹聲稱或斷章取義之事批評法官及法院,均是錯誤的,亦損害了公眾對司法的信心,只因案件的結果不合自己心意,而就作出偏頗或違反基本原則的嚴重指稱,亦是錯誤的。他指出,司法機構可以被批評,但任何批評必須理由充分及恰當地提出。

馬道立又說,根據《基本法》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當中涵蓋公平和公正的基本概念,而法官履行司法職責時,必須本著持正不阿、無懼無偏的精神誠實行事,法官不得受任何政治主張的偏見影響,除了事實上做到不偏不倚,亦要讓外界相信法官是不偏不倚,如果有理由令人覺得法官存有偏私,就很可能令人感到不公平和受屈,更會令外界對司法判決失去信心。


張達明稱馬道立聲明是要回應判案質疑及三權分立等言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923.htm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罕有發表聲明,強調司法機構絕不應被政治化,對法官或法院的批評要有理有據。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馬道立的聲明是重申一些基本的法治原則,而他選擇在這個時候發聲,是要回應近日坊間對法院判案的連串質疑,包括形容有法官是「黃絲」或「藍絲」,上綱上線將判決政治化。

張達明又指出,聲明恰當地回應了近日官員有關「三權分立」的言論,強調司法獨立的重要性,相信馬道立是擔心部分官員的言論,尤其是特首有超然地位、三權皆對特首負責,或會令公眾產生混淆,忽略了司法獨立的重要性。

張達明期望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及律政司,盡快回應馬道立聲明,表明政府就法治基本原則的看法,是否與司法機關的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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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稱高院條例等雜項修訂反映三權分立 郭榮鏗遭停止發言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14.htm

立法會舉行新立法年度首次大會,審議《2019 年成文法(雜項規定)條例草案》。

條例草案是對包括《高等法院條例》 等作出雜項修訂,包括擴大由兩名上訴法庭法官組成的上訴法庭的管轄權。司法機構認為可更靈活調配人手處理法庭案件。


多名民主派議員表明反對,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發言時提及,條例草案反映本港實行三權分立制度,否則立法會就不用辯論有關法案。代主席李慧琼質疑郭榮鏗離題,最終停止郭榮鏗發言。

建制派普遍支持條例草案,新民黨葉劉淑儀說,法庭在處理免遣返聲請問題上遇到切身痛苦,影響到其他法院工作,律政司協助草擬修訂,交由立法會通過,就是三權合作的好例子,又說行政、立法及司法是各司其職。

負責法案的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早上在深圳出席深圳特區建立40周年慶祝大會,她下午到立法會出席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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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李國能、陳兆愷等資深法官曾表明香港實行三權分立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33462/%E...6%E7%AB%8B
[Image: %E9%99%B3%E5%85%86%E6%84%B7-%E6%9D%8E%E5..._large.png]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指香港並無三權分立,說法惹起爭議。翻查資料,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等資深法官,曾公開說過香港實行三權分立。

自2008年左右起,不同中央官員或親北京法律界人士先後嘗試推銷,本港不是實行三權分立制度,嘗試為行政主導及三權合作論鳴鑼開道。

值得留意的是,三權分立在普通法語境中,可以泛指包含行政、司法及立法互不干涉、司法獨立,或三權互相制衡(check and balance)。

本港多名資深法官在判詞或公開演說,都曾多次表明香港是實行三權分立,但語境稍有不同。

首任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2001年在香港報業公會及多個商會舉辦的午餐會上,談及司法獨立時表示:「司法獨立是權力分立概念的核心。權力分立就是行政、立法和司法三權分立,互相制衡。法院的作用是確保立法和行政機關在執行其職責時遵守基本法和法律。」

教育局網站顯示,被視為保守派的時任終審法院常任法官陳兆愷2011年在一個講座上,亦以「權力分立(或稱三權)」形容香港法治制度。陳官當時在講義上說,權力分立是避免權力集中、容易引致濫用權力。而《基本法》第59至65條、66至79條及80至96條,分別由三權機關執行各自職能,而分工則「取決於每個國家個別的政治架構或司法權限,關鍵在能否互相制衡」,「法治的穩固程度取決於制衡機制的成效」。

但其後司法覆核及法院處理社會爭議漸多,法官形容三權分立語境,多是形容司法專注解釋法律及裁決一權,與行政及立法有分工的背景下表述。

終審法院現任首席法官馬道立在2014年強調,法院只是處理法律問題及就此做出裁決,即使裁決可能產生政治、經濟及社會影響。馬道立當時說:「《基本法》清楚訂明立法、行政、司法機關三權分立的原則,並以頗為明確的字眼界定三者的不同角色。就司法機構而言,其憲制角色所涉的範圍是司法權力的行使,即依據法律審理訴諸法院的糾紛。」

單在2020年,香港各級法院曾多次提及權力分立概念,不過多是指每個權力分支的分工,而非制衡。

今年6月,上訴庭處理被判終身監禁Nancy Kissel覆核刑期案,上訴庭法官潘兆初拒絕介入長期覆核委員會考慮,形容制度是「建基於權力分立的根本原則」(It is built on the cardinal principle of separation of powers),若介入會「僭越了法院的司法權力」,判被告敗訴。

在蒙面法司法覆核案及梁國雄立法會搶文件中,上訴庭及原訟庭形容普通法下權力分立(separation of powers),以此確保立法會本身憲制權力不受干涉。

2014年終審庭判立法會主席有權剪布案中,表明三權分立是普通法原則,並透過《基本法》進一步加強,正如《基本法》第二條分別列出行政、立法及獨立司法權。當時終院說,解釋《基本法》條文時,除了考慮普通法原則,也要考慮普通法蘊藏的原則、原理、概念及理解,當中包括立法機關有管理立法事務的獨有權力,即使初選偏離內部程序,法院都不會干預。

香港官員以往態度含糊
2015年時任中聯辦主任張曉明曾說特首超然地位,前任律政司司長袁國強其後回應事件採取比較含糊的態度。他當時說,學界就說法不同意見,但認為「現在再討論哪個說法正確,哪個說法有偏差可能已不是最重要的意義,最重要的意義是香港始終有《基本法》,而在《基本法》裏,三個不同機關的權力分配,和相互之間的關係,包括行政機關一直受立法機關和司法機關的監管和監察,這是非常清楚的,社會上不需有這些憂慮。」

袁國強一日後見記者時回答英文提問時,被問到香港普通法制度下是否存在權力分立。袁國強當時說,權力分立是政治理論或管制原則,但引述《基本法》清楚列明特首是特別行政區首長,但同時行政機關接受立法及司法機關監督。

時任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2016年時則說:「我想這樣複雜的政治體制的問題,最好是看《基本法》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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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鄭若驊指基本法保障香港法院享獨立司法權不受任何干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103.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在「香港法律周」首屆法治大會上致辭說,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制度,並在國際間聞名,又指《基本法》保障香港的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不受任何干預。

鄭若驊說,法庭的裁決都是有充分理據,公眾亦可在網上查閱,但近來有涉及政治和社會或道德的爭議,被帶上法庭,雖然法庭都會就案件作出最終裁決,但質疑當中的價值爭議和衝突,是否已得到真正解決。

鄭若驊指出,本港的法律援助制度涉及的案件範圍廣泛,涉及總開支也不設上限,金額由2009至2010年度的4億8千多萬元,增至2019至2020年度的11億3千多萬元,增加逾230%。她又認為,其中一項挑戰是要讓法援制度避免被濫用,以確保資源能有效運用。


馬道立:司法獨立由全國人大授權 法院不關心政治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11367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馬道立在法律周致辭時強調,香港由全國人大授權享有司法獨立,司法機構有憲制責任,執行這方面的權力。他強調司法獨立與政治無關,法院並不關心政治。

馬道立出席法律周活動,他致辭時談及司法獨立,應該要先弄清楚司法獨立的含義。

馬道立:「明白這個概念至為關鍵,即司法獨立是與政治無關,而是一個指導概念,強調法官要履行他們的憲制責任,憲制安排是司法機構,是政府的三個分支之一,它的角色及責任是清晰地及不含糊地在基本法中列出,司法機構有責任行使司法權力。」

馬道立引用基本法第2、19和85條,指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以及終審權,而且不受任何干涉,強調法院不關心政治。

馬道立:「這權力由全國人大授權予香港,正是一國兩制憲制安排的例子,行使這權力的是司法機構,司法機構獨立行使權力是不受任何干涉。法院履行憲制責任的要求,即獨立地行使司法權力,我強調是與政治無關,因此法院不會關心政治。」

馬道立說,無人可以影響法院的裁決。

馬道立:「基本法第25條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這當然包括行政當局,可以向其採取法律程序。換言之,無人可以凌駕法律,不僅這樣,沒有人能影響法庭裁決法律爭議,所有裁決必須嚴格按法律,以公平、正義及平等的基本概念而作出。」

馬道立指出,以上所談及的各方面亦反映在法官宣誓的誓詞,誓詞要求法官擁護基本法、無懼無私地維護法制。他相信法治永遠是香港需要的特質,一定要受珍惜和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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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終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打倒十年前自己 今稱三權「分工」非「分立」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612...UDDHWM3YA/


港府近年一直強調香港政制屬行政主導,「三權分立」說法已成歷史。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陳兆愷周五(11日)出席活動時指,外界一直將Separation of powers譯為「三權分立」而非「三權分工」,當中存有誤點。

他續稱,「三權分工」當中包含職權分配、互相監察和制衡原則等概念,然而在實際情況下,三者一般由行政主導或立法主導。

陳兆愷周五出席中華總商會活動發言時稱,坊間將三權分工翻譯成「三權分立」,普遍存在誤點,當中涉及行政、立法及司法機構是分工合作抑或權力對抗,以及混淆三個機構的職能及權力。

陳續稱,三權分工的概念包含職權分配,以及互相監察和制衡原則等,其目的均為預防濫用權力,然而在實際情況下,三者一般是行政主導或立法主導。他又強調,自97年主權移交後,《基本法》清楚規定香港的架構為行政主導。

去年9月,教育局局長楊潤雄表明香港沒有「三權分立」的說法,成為全城熱話。多間傳媒其後於教育局網站中,發現陳兆愷曾於2011年的講座上曾以「權力分立(或稱三權)」來形容香港法治制度。

陳又指,法院不能凌駕於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之上,市民亦可就法官的表現作出投訴;對法庭判決不滿更可提出上訴。

但他認為,法院審判程序與判決不受干預對維護法治、彰顯公義及增強社會對法治和司法制度的信心甚為重要,而法官權力也須根據證據和法律原則判案,並提供清晰判詞,讓社會大眾了解判決理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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