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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條文(全文)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51
31歲男子多次叫喊港獨口號 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囚5年9個月
https://news.tvb.com/local/618cf198c652e...B%E6%9C%88

一名男子去年在多處公眾地方叫喊「港獨」等口號,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判監5年9個月,是第二宗因為違反《港區國安法》被定罪的案件。

31歲報稱無業的被告馬俊文被控去年8月至11月在20宗不同事件中叫「港獨」口號,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行為,即是將香港特區從中國分裂出去或非法改變香港特區的法律地位。被告上月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

辯方求情時引用首宗《港區國安法》被定罪唐英傑的案例,指被告被捕時沒有衝擊警方,亦無挑選特別日子犯案,對他人可造成的危害低、情節不算嚴重,不建議判處5年以上、10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但法官陳廣池反問,有20多次事件,為何認為不嚴重。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以為政治使命是生命的唯一政治選項,鼓吹「香港獨立」、貶損《港區國安法》。被告鼓吹的政治立場並非關鍵,重點在於有犯罪意圖和行為,指被告有層次地宣揚分裂國家,甚至想到從學校入手,滲透社會各階層。

法官指被告的煽動行為只為「刷存在感」,難保他日不會有第二個馬俊文,可能造成更大破壞,考慮到案件情節嚴重、被告沒悔意,以6年為量刑起點,酌情減刑3個月,判監禁5年9個月。

示威者馬俊文煽動分裂國家罪成 判囚5年9個月
https://news.tvb.com/instant/618cd107c65...B%E6%9C%88
中國好呻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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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中研院:無法認同台學者吳叡人被指違港國安法
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E6%B3%95+

台灣中央研究院學者吳叡人,日前遭香港傳媒質疑鼓吹港獨、煽動暴力,或違反《港區國安法》。中研院在Facebook發聲明,無法認同香港媒體指稱吳叡人副研究員之言論違反《港區國安法》,並呼籲全體學界人士共同維護民主政治基本人權。

聲明強調,中研院秉持學術獨立及自主,堅信自由、民主、人權等普世價值,並捍衞研究人員的言論自由,支持研究人員為促進普世價值而努力。

港媒點名台學者吳叡人違反國安法 一石二鳥打擊香港記協為實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taiwan-sc...92091.html

香港親北京報刊《大公報》上週點名批評台灣學者吳叡人涉嫌違反港版國安法,指責他獲得香港記者協會“人權新聞獎”的評論文章鼓吹“港獨”,涉嫌顛覆政權。這是港版國安法實施一年多以來,首次有台灣人被指違法。吳叡人表示,香港左報只是把自己視為工具,北京真正要打擊的其實是香港記者協會。有評論則預料,記協在面對強大壓力的同時將進一步受到排斥。

被視為北京喉舌的香港《大公報》1月6日以全版版面刊登題為“記協無視法紀、煽‘獨’撐暴”的報道,矛頭直指台灣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副研究員吳叡人。

長期關注香港局勢的吳叡人撰寫的文章“致一場未完的革命”去年獲得香港“人權新聞獎”優異獎後在台灣媒體發表。 《大公報》記者譴責該文章充斥鼓吹“港獨”和煽動暴力的言論,並鼓吹“香港自主選擇結盟對象來圍堵中國”,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人權新聞獎”由香港記者協會、香港外國記者會等組織舉辦。 《大公報》引述香港退休法官黃汝榮說,吳叡人的評論文章煽動香港人對國家憎恨的情緒,以香港回歸條例及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一併審視,這篇文章及人權獎主辦方,有“煽動意圖罪”嫌疑。

法學教授傅健慈則表示,吳叡人可能觸犯港版國安法第20條“分裂國家罪”或第22條“顛覆國家政權罪”,最高可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吳叡人:我是打擊記協的工具

吳叡人接受美國之音專訪時認為,表面上,香港左報把打擊的矛頭指向自己,但實際上自己只是被人利用。

吳叡人說:“把我跟記者協會和人權新聞獎結合在一起。這個時間點剛好就是(網媒)立場(新聞)和眾新聞被瓦解。很重要而且資深的新聞人被逮捕,只剩下(記協)跟外國記者協會。我想,這次主要的目的是要打記協。我主要是個工具。”

吳叡人2014年曾為香港大學學生會出版的書籍“香港民族論”撰文。這本書內容圍繞“香港民族,命運自決”,曾被時任特首梁振英嚴厲批評。 2017年,吳叡人和另一台灣學者被香港當局拒絕入境。

吳叡人形容,《大公報》的文章起到“一石二鳥”的作用。他說:“一石二鳥。他可以一舉兩得。他不僅可以打擊記者協會和人權新聞獎的主辦單位。他同時也可以藉這個機會來打擊他們認為比較嚴重的一個支持香港民主運動的人。 他要怎樣才能一打就把記者協會打死呢?他要找一個最嚴重的罪名。我就是境外分裂國家這幾個因素合在一起。我的個案是最能夠一次就把記協打死的工具。”

吳叡人回憶起去年獲悉文章獲獎的感受:“我說,‘知道獲獎的消息,心中浮現的感受不是喜悅 ,而是感概跟感激。感慨時勢如此巨變,讓我們勇敢正直的香港朋友必須承受如此煎熬。感激的是他們願意投票給這篇文字的勇氣。我知道在這個時候選擇這篇直言無悔的評論意味著抵抗,但也意味著可能要付出代價。’我當時的心情很複雜,感概又感激,但是也很擔心香港記協和主辦單位的朋友會因為給了我一個獎,在日後會遭遇到麻煩。現在果然就一語成讖不是嗎?”

國安法下首位被點名違法台灣學者

成為第一位被點名違反港版國安法的台灣人,吳叡人介紹說,獲獎的評論文章是以社會科學角度來分析2019年香港反送中運動的始末。

吳叡人說:“從一個非常社會科學的角度來說明這個運動不是突然爆發。它基本上是源於‘一國兩制’體制的不穩定。香港人(曾經)相信1997年的諾言。他們想要相信在中國統治下,香港會得到他們長期要的雙普選也就是民主。香港跟中國這個新的宗主國之間的摩擦在1997年回歸後就已開始,因為香港想要‘兩制’,中共想要‘一國’。我不是在鼓吹獨立。我是在說明,反送中運動其實是逼上樑山的結果。”

對於“港獨”,吳叡人設下了這樣的底線:“你說我在鼓吹港獨,我是同情,而且我同情的不是港獨,我同情的是香港人,特別是香港的年輕人要追求命運自主的心情。我在煽動暴力嗎?我沒有煽動暴力。我事實上是同情他們。我有說過,這些年輕人手無寸鐵。他們必須用肉身來表達他們對北京政策的不滿。從北京的立場,你不要懷抱成見。你敞開心胸閱讀這篇文章之後,應該會感覺到其實它們要調整治港政策。不要強壓,也不要一直逼著香港要融入大灣區。要讓香港保有它的特色。中港之間應該要win-win (雙贏)”

吳叡人2019年年底接受採訪時口述自己的觀點,經過整理後的評論文章2020年2月由台灣媒體“報導者”出版,當時港版國安法尚未生效。

吳叡人說:“國安法幾個案子裡面, 老早就放棄了不溯既往的原則。我之前的很多案子都是老早就開始回溯。它可以往前追溯好幾個月,然後說我犯法,這我一點都不覺得奇怪,而且這還是香港退休法官講的不是嗎? 它(《大公報》)在介紹我這個人的時候說了我很多往事,包括‘香港民族論’的文章。香港民族論是2014年香港大學邀請我去發表(的文章)。我容許進去(香港)又出來。那個時候是合法,而現在就說我非法。”

早年曾以台獨為題在北京講學

吳叡人長期投入台灣社會運動,年輕時曾參與野百合學運。 2014年的太陽花學運也看到他的身影。 《大公報》把他形容為“台獨”份子,但其實早年他曾踏足中國大陸進行學術交流。 2007年,吳叡人曾獲邀到北京發表演說。

吳叡人說:“我是在北京市郊的少數民族學院發表。我發表的是我博士論文的最後一章,是有關台灣民族主義在日治時期出現的思想上的分析。簡單來講就是戰前台獨思想的模式。最初社科院的人跟我講說,黨方面覺得好像有點太強調獨立了。它們有點擔心。後來經過一個晚上的溝通,它們還是讓我發表了。”

吳叡人說,當時北京學術界的熱烈反應他仍記憶猶新:“你知道我發表完之後獲得多麼熱烈的回應嗎?在會場上有很多熱烈的討論。很多老師和學者,甚至連黨委書記都來跟我打招呼。我也沒有被逮捕。我的印象是,大家都可以自由自在討論,可以很開放地、自由自在地交流,那次經驗讓我對中國那時開放和言論自由的程度留下很深的印象。當然到第二年就改了,因為當時劉曉波的‘零八憲章’之後,中國自由派就被大批逮捕、鎮壓。那你可以說最自由的時代已過去了。”

《大公報》譴責吳叡人鼓吹“港獨”,而吳叡人則強調,香港人的命運不應操縱在別人手上。他說:“香港人可以決定自己命運。我基本上支持的就是這一點。這是我的底線。如果經過民主程序,香港人覺得要留在中國內部,那我也尊重。也就是說,我認為有權決定香港命運的是香港人,但我也不應該過度介入,因為最終應該由香港人來決定。我這立場很多香港人都知道。只有文匯(報)、大公(報)不知道,只有香港政府不知道。”

麥燕庭:記協將被孤立排斥

香港記者協會前主席麥燕庭對美國之音表示,報名角逐“人權新聞獎”的作品只要符合規則,舉辦機構無權也不可能不讓它參賽。至於文章獲獎與否則是評審,而不是主辦單位的決定。她擔心,香港左報的批評將導致記協和外國記者會進一步被孤立。

麥燕庭說:“這將導致記協和香港外國記者會受到排斥。兩個會的影響力會因而減低,日後行政機關若要對兩個組織採取行動,批評聲音也會減少。香港是區域性的資訊中心。現在它(當局)希望做到的是,和外國一些人接觸並引述他們講的一些話,也有可能被指違法。這將損害香港的國際地位。”

到目前為止,香港記者協會就吳叡人事件仍然保持沉默。

麥燕庭說:“這次(左報)以全版去報道一宗並不成立的個案。記協確實正承受著很大壓力。破壞香港新聞自由的人來自新聞界。《大公報》的文章很明顯是有針對性而沒有實質證據,很明顯是針對記協,為政權羅織記協的罪名。”

【黨媒出征】《大公報》批吳叡人違「國安法」中研院「無法認同」 謝志偉:「我們都是吳叡人」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t...624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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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張舉能保證:《國安法》指定法官 不影響法庭公正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C%E6%AD%A3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昨日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中表示,《香港國安法》案件由指定法官審理,有人質疑做法是否公正持平,他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可向社會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不會因安排而受影響。對於民主派初選案遲遲未開審,張指普通法下的審訊程序認真,部分案件涉及人數及文件多,法庭已盡快處理。

二○二二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昨舉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大律師公會主席杜淦堃和律師會會長陳澤銘出席發表演說。考慮到公眾衞生情況,典禮由香港大會堂移師終審法院。由於場地所限,檢閱香港警察儀仗隊取消,出席典禮的人數亦設限。

張舉能致辭時提到,根據《香港國安法》,涉及危害國安罪行的案件須由特首指定法官審理,引起部分人質疑安排是否公正持平。他表示自己作為司法機構之首,可向社會大眾保證法庭的公正持平絕不會因有關安排而受影響。他解釋,特首在任命之前可徵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在合適情況下亦會就人選提建議。他說,指定法官只會從現任法官當中委任,人選必先是已符合《基本法》中對司法和專業才能嚴格要求。
民主派初選案盡快處理

張續指,指定法官與其他所有的法官一樣須恪守根據《基本法》所作出的司法誓言,包括宣誓盡忠職守、奉公守法、公正廉潔,以無懼、無偏、無私、無欺之精神,維護法制,主持正義,意味法官在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中不容有任何政治或其個人因素的考慮。談到近年香港司法獨立在海外備受關注,張舉能說倘若評論並非建基於客觀事實和理性討論,只空憑臆測、出於政治傾向或地緣政治考量,對促進香港法治或保持司法獨立毫無裨益。

張官說,《法官行為指引》更新工作進入尾聲,他說多年以來司法行為的議題已有不少演進和發展。有見法庭審理案件面對情況愈趨複雜,公眾對法官履行職責方面亦愈見關注,實有需要檢討《指引》。他在去年成立工作小組對《指引》進行檢討,製備新版《指引》的工作已進入尾聲。

他在典禮後見傳媒時被問到,民主派初選案中被告還柙近一年仍未開審,他說香港實行普通法,其特色是程序均真、認真,強調法庭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已經處理了約六十宗案件,但被關注的案件牽涉眾多人物,案情又複雜,涉及很多律師、文件等,法庭已盡快處理,但希望社會明白不能「一步成功」。至於有旁聽人士在示威案審訊期間於庭內叫囂拍手會否構成藐視法庭,張官指法庭需要安靜環境專心處理案件、聽取證據。任何阻礙法官或令法官分心、不能專心一意審理案件的行為均是有礙法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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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第5波疫情|何君堯指專家推病毒共存或違國安法 港府:純意見討論不違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5%E6%B3%95
[Image: _2022013015263331545.jpg]

議員何君堯近日批評,「與病毒共存」的做法不負責任,並指若香港有專家推動「共存」,或有違國防並可能違反《港區國安法》。特區政府發言人指,一般純意見討論不涉違法,並表示「動態清零」是防疫抗疫及保護市民衞生安全的最有效方法。

對於有傳媒查詢針對抗疫「清零」目標有效性的討論,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發言人指,一般純意見討論不涉違法,又指香港必須以最快手段切斷傳播鏈,達至「動態清零」的目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政府採取一系列措施強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以最大力量保護市民生命安全。

發言人再次呼籲市民按政府的安排接種疫苗。目前香港新冠疫苗接種率不高,仍有超過百多萬市民未接種第一針疫苗,可能被感染致病甚至死亡的風險高。接種疫苗對於預防新冠病毒感染者出現重症或死亡高度有效,加上正與傳播力極強的變異病毒株進行時間競賽,政府一直大力呼籲市民接種疫苗,通過提高香港的疫苗接種率,以保護整體社會,亦致力提供多元接種渠道以方便市民接種。截至昨日,本地首劑疫苗接種率不足80%。

目前還有約50萬名70 歲或以上長者未接種第一劑,若不幸感染,引發重症或死亡的機會比已接種的高出多倍。政府亦已將疫苗適用年齡進一步擴至5至11歲,除了讓家長或監護人為兒童預約到指定地點接種疫苗外,亦正籌備為學校提供到接種地點的接送服務以及到校外展接種服務。發言人重申,政府繼續以「動態清零」為目標,確保社會公共衞生體系有效運作,是保障市民生命安全的必須和最有效方法。

何君堯稱專家推「與毒共存」或違國安法 港府:純意見討論不違法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5%E6%B3%95

本港第五波疫情大爆發,近日坊間爭論本港應否調整「動態清零」做法,改為「與病毒共存」。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質疑,歐美國家「與病毒共存」做法不負責任,更聲言倘香港有專家推動「與毒共存」,或有違國防政策,可視之為違反《港區國安法》。

港府今日(30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一般純意見討論抗疫「清零」目標有效性,不涉及違法,又強調「動態清零」是防疫抗疫、保護市民衞生安全的最有效方法。

港府:未接種疫苗染病甚至死亡風險高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全球疫情仍然非常嚴峻,香港必須以最快手段切斷傳播鏈,達至「動態清零」的目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政府強調,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強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以最大力量保護市民生命安全。

政府又呼籲市民按政府安排接種疫苗,指目前新冠疫苗接種率不高,仍有超過百多萬市民未接種第一針疫苗,指他們被傳染致病甚至死亡的風險高。港府指,目前還有約50萬名70 歲或以上長者未接種第一劑疫苗,倘不幸感染,引發重症或死亡的機會比已接種的高出多倍。

兒童方面,政府自1月21日起將疫苗適用年齡進一步擴至5至11歲,除了讓家長或監護人為兒童預約到指定地點接種疫苗外,亦正籌備為學校提供到接種地點的接送服務以及到校外展接種服務。

何君堯稱推「與病毒共存」或違國安法 港府:純意見討論不涉違法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6%94%BF...5%E6%B3%95
[Image: hokwanyiu.jpg?itok=burcZhfQ]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1-30 10:2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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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遭港府要求關站 英人權組織香港觀察誓言不會噤聲
https://hk.news.yahoo.com/%E9%81%AD%E6%B...02885.html

總部設於英國的非政府組織「香港觀察」(Hong Kong Watch)網站被封鎖,並遭港府要求關站,成為第一個遭到國安法鎖定的海外倡議組織。「香港觀察」今天表示不會因此噤聲。

雖然中國當局在大陸嚴格限制網路,但香港通常不會審查網路,使得香港民眾能夠瀏覽批評北京當局的網站與內容。

然而,「香港觀察」網站日前疑被封鎖,香港民眾無法連上網站。

「香港觀察」行政總裁羅傑斯(Benedict Rogers)當時表示,倘若這不是技術故障,而是香港市民將因為國安法無法再瀏覽這個網站,這是對網路自由的嚴重打擊。

根據「香港觀察」今天發表的聲明,「香港觀察」已成為第一個證實遭到國安法鎖定的海外倡議組織。北京當局於2020年中施行香港國安法,以抓捕異議人士。

羅傑斯說:「只不過因為一個總部在英國的NGO組織報導香港的人權現況,就威脅要施加經濟制裁和牢獄刑罰,這封信就是一個實例,說明為何香港的國安法如此危險。」

他說:「我們不會因為專制的安全機制而噤聲。這個機制的無謂暴行與無能,已經迫使大批民眾迅速出走,並封閉了公民社會。」羅傑斯早在2017年就被禁止入境香港

根據「香港觀察」網站今天公布全文,香港保安局於3月10日發函,指控這個組織「與外國勢力勾結,危害國家安全」。

「與外國勢力勾結」是國安法中的四大罪行之一,最高可判處終身監禁。

香港保安局在電子郵件中表示:「刑事調查顯示,『香港觀察』持續…對外國進行遊說,對中國和香港實施制裁或封鎖。」

香港警方也在同一天寄發通知,要求「香港觀察」移除網站所有文章。「如果不照做,將有進一步處置…不會事先通知。」

香港警方今天表示,不會對特定案件發表評論,但稱大眾可以繼續「合法」使用網路。

香港監察網頁上載稱是來自國安處信件 警方:不評論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14.htm
[Image: mfile_1638889_1_L_20220314212702.jpg]
英國組織「香港監察」表示,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指他們的網站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香港監察社交網頁截圖)

英國組織「香港監察」表示,收到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的正式警告,指他們的網站或已違反《港區國安法》。警方就事件回覆查詢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警方採取任何行動,會按實際情況,依法處理。

警方表示,根據《香港國安法》及《實施細則》,警方可以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發生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有關行動會嚴格按照法律進行,要求禁制行動的權力,目的是為防範及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市民可以繼續合法地使用互聯網,不會受影響。

英國組織「香港監察」在網頁上載稱是來自國安處的信件內容,提到警方要求在72小時內移除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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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韋彥德和賀知義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30.htm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和副院長賀知義,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

韋彥德表示,與英國政府商討後認為,英國最高法院法官難以在不視為背棄政治自由及言論自由的觀感下,繼續擔任香港的法官。

英國外相卓慧思支持並歡迎有關決定,指英國看到香港的自由和民主受到系統性侵蝕。 自《國家安全法》實施以來,當局一直在打擊言論自由、新聞自由和結社自由,認為情況已經到了臨界點,英國法官不可能再在香港最高級別的法院處理案件,並可能令打壓合法化。

副首相藍韜文說,自《國家安全法》出台以來,香港將言論自由和對國家的真誠批評視為犯罪,這與英國非常珍惜的言論自由相距甚遠。

兩名終院非常任法官韋彥德及賀知義辭職
https://news.tvb.com/local/62441df7e774f...F%E6%95%88

兩名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辭職,分別是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及副院長賀知義,即時生效。

中方不滿英方借從香港撤回在職英籍法官搞政治操弄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31.htm
[Image: mfile_1641750_1_L_20220331054159.jpg]

英國最高法院院長韋彥德與副院長賀知義,辭任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法官。英國政府表示支持,並指責香港國安法侵犯人權。

中國駐英國大使館發言人回應說,對於英方拿所謂從香港終審法院撤回在職英籍法官搞政治操弄,對香港國安法指手畫腳,干涉香港事務和中國內政,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說,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香港社會重回安定,法治正義得以伸張,香港司法獨立依法得到有效保證,廣大香港民眾的各項合法權利和自由得到切實保障,中方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方針、維護香港長期繁榮穩定的決心堅定不移。

外交部批評英方假借所謂「召回」英籍法官詆毀香港法治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30.htm

外交部駐港特派員公署表示,英方假借所謂「召回」香港特區終審法院英籍非常任法官,惡意誣衊抹黑香港國安法,肆意詆毀香港法治,粗暴干預香港事務,公署發言人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

發言人指出,國安立法是國際通例,中國政府制定出台香港國安法,有效堵塞香港特區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漏洞,有力打擊一小撮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的違法犯罪分子,充分保障最大多數香港市民的自由與權利。事實證明,香港國安法的實施有力維護了國家安全、社會安定和市民安寧。

發言人表示,香港回歸以來,「一國兩制」和《基本法》得到全面準確貫徹落實,香港普通法特色得以保持,香港法治在「一國兩制」框架下不斷發展。英方無視「一國兩制」和香港法治成功實踐,持續進行政治操弄,妄圖通過打「外籍法官」牌,惡意詆毀中國政府對港政策,抹黑香港法治發展,充分暴露其破壞「一國兩制」、擾亂香港法治秩序的險惡用心。

發言人強調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法治的香港。任何外部干預都動搖不了香港的法治基礎和國際社會對香港法治的信心,動搖不了中方堅定維護「一國兩制」和國家安全的決心,也阻擋不了香港由亂及治、由治及興的歷史大勢,敦促英方認清現實、擺正位置,立即停止荒唐錯位的政治表演。

兩英籍法官辭任 張舉能遺憾 中方斥英方抹黑國安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31.htm

杜淦堃:不希望再有海外法官辭任 法治不應滲入政治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31.htm

鄭若驊:指控特首可挑選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毫無根據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30.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表示,《香港國安法》頒布後,有些人對於設立指定法官名單,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做法,提出了一些不公平的批評,部分人甚至錯誤地聲稱,行政長官可以親自挑選法官來審理國家安全的案件。這些指控不但毫無根據,更與事實不符。

鄭若驊在網誌表示,由行政長官任命法官,只不過是訂立指定法官名單,負責涉及國家安全的案件。一直以來,案件的排期、處理,以及委派哪一位或哪些法官負責處理案件,均屬於司法機構獨立行使的司法職能。

她表示,法庭指定專責法官處理特定法律範疇的情況並不罕見。在香港有專責處理建築和仲裁案件、商業和海事案件的法官。英國的法院也設有專責法庭,由專責法官處理不同類別的案件,例如商業和海事。

鄭若驊說,透過安排熟悉特定法律範疇的專門法官,有助提高達致法律的可預測性和確定性的機會,同時減低錯誤應用法律的風險,這種安排有利於法治。

[ 本帖最後由 6V6 於 2022-3-30 21:0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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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突發時空 069】香港法治的真正死亡:英國最高法院正副院長即時辭任「新香港」終審法院非常任大法官,如何走到這一步?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XD3QCUb3dKU
[youtube]XD3QCUb3dKU[/youtu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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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許智峯收財產限制令 禁止處理在港財產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409171528756-0409_00822_001_01p...0409205749]
[Image: bkn-20220409171528756-0409_00822_001_03p...0409205749]

因涉及多宗案件,被本港警方同法庭通緝的前議員許智峯雖已流亡海外,但他昨日(8日)收到警方通知,指高等法院在律政司的申請下,已經對他本人、其妻子及母親發出財產限制令,禁止他們處理在香港的任何財產。

許智峯今日(9日)在社交平台公開警方的電郵,而財產限制令是根據《港區國安法》發出,禁止許智峯夫婦及其母親處理他們在港的任何財產,若違反命令,將被判監5年或罰款50萬港元,或財產被檢取。而該限制令亦涵蓋他們3個本來在匯豐行的戶口及結餘。而法官亦指明律政司可將命令登記或註冊在各政府部門中。限制令有效期由本年4月6日發出,生效期至6月10日。不過律政司已表明,屆時會申請將財產限制令無限期延展

不過,許智峯就指限制令不應同家人扯上關係,而他們離港後已出售所有在港的物業,並將所有財產轉移至外地,故無實質影響許及家人的財產,形容今次財產限制令形同虛設

去年6月,許智峯亦發文指匯豐銀行已凍結其戶口逾半年,猶如永久侵吞資產。當時匯豐發言人指不能評論相關帳戶嘅事宜,但所有個案都要符合當地法律法規。

許智峯離港前因涉及屯門搶手機案、立法會內會衝突案、立法會二讀同三讀國歌法時抗議,被控《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藐視罪等多宗控罪。許所涉的多案均獲准保釋,並於2020年11月,獲法庭批准更改保釋條件,可因公務離港。惟許在同月離港前往丹麥,於同年12月宣布流亡。

頻赴聽證會博曝光 許智峯多次唱衰香港 更鼓吹投白票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0...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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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自流亡海外後,一直未有收歛行為,反而四處燃點火頭,在外「唱衰」香港,又插手香港事務,包括頻繁出席外國聽證會,呼籲制裁中國及香港,又遊說公眾於立法會選舉投白票,令不少港人誤墮法網被捕。而許亦不忘「掠水」,開設網上平台帳戶,並發表抗爭文章,要求網民付費閱讀。

流亡初期,許智峯已頻頻於社交平台發表「偉論」,當中他在去年2月指與各國不同的議員及官員、幕僚、研究員等網上會面,要求盡快制裁中國及於經濟上孤立中國,遊說各國放寬讓香港人在歐洲學習及工作的「救生艇計劃」。

至去年4月,許智峯流竄到澳洲,期間於當地中國領事館開幕時示威,亦接受當地傳媒專訪及出席時政節目繼續「唱衰」香港。及至同年8月,許出席澳洲國會聽證會,向公眾闡述香港人權大倒退,甚至呼籲澳洲國會關注李宇軒案,促澳洲政府對香港官員實施制裁,甚至要杯葛北京冬奧、要求聯合國派特使監察香港人權狀況等。

許智峯亦企圖染指香港事務,他去年在社交平台呼籲港人投白票,以反制立法會選舉,被保安局局長鄧炳強點名批評「叫人衝、自己鬆」,行為卑劣。廉政公署其後迅速拘捕多名涉轉載貼文人士,許隨即「跪低」,呼籲公眾停止轉載,以保障自身安全。其行為被網民抨擊,指他在外國做「冷氣軍師」。而廉署其後亦通緝許智峯,涉嫌煽惑他人在立法會換屆選舉投白票及不投票。

[ 本帖最後由 5AR4 於 2022-4-9 09:0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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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據悉區家麟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 記協表示關注促請警方交代案情
https://news.tvb.com/local/6253fd63c652e...8%E6%83%85

警方國安處在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據了解,被捕的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早上搜查區家麟在葵涌的住所,他涉嫌觸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之後被帶到葵涌警署扣留調查。據了解與他早前在網媒《立場新聞》發表的文章有關,涉及不多於十篇。部分內容多次批評司法已死,形容制度不可信。

《立場新聞》七名相關人士,包括前董事吳靄儀及何韻詩等,去年年底已被國安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

54歲的區家麟曾在《立場新聞》擔任博客及節目主持。他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曾於台上發言,現時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專業顧問。

1989年,區家麟在無綫新聞部實習,由記者做起,擔任過《新聞透視》等多個專題節目的主持及監製,亦曾在香港電台主持時事評論節目,並在《明報》及《信報》等寫專欄及出版書籍,近期亦有在自己網誌發表評論文章。

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事件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一向我們法治社會重視的價值。」

參選特首的李家超,就被問到若當選會否推出針對傳媒及網上言論的法例。

行政長官參選人李家超稱:「《基本法》在回歸第一天到現在,一字都未有改過,只需要依照法律框架下,有充分的自由空間。」

記協發聲明,對區家麟被捕表示深切關注,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本港新聞自由,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

【區家麟被捕】李家超:不評論案件 稱言論自由獲《基本法》清晰保障
https://hk.news.yahoo.com/%E5%8D%80%E5%A...48849.html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今(11 日)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資深傳媒人、中大新傳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參選特首的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不評論案件細節,但就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基本法》獲得清晰保障,「只需要符合法律框架,就會有充分自由空間。」

李家超 10 時許與經民聯會面後,被在場記者問及區家麟被捕會否削弱言論自由;李家超表示,他已經離開了政府,涉及案件的細節他不會評論;不過他同時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基本法獲得清晰保障,基本法當中談及的自由、權利亦符合國際公約,「基本法從回歸第一天至今,一隻字都冇改過」,「只需要符合法律框架,就會有充分(言論、新聞)自由空間」。

Yahoo 新聞獲消息指,警方今(11 日)晨 6 時採取行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資深傳媒人、中大新傳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消息人士指,區家麟寓所遭警搜查,區現時被帶往葵涌警署。

警方下午發稿,指國安處經深入調查後,今日於葵涌拘捕一名 54 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現年 54 歲的區家麟,畢業於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於《無綫新聞》工作近 20 年,離職前曾任《新聞透視》主持和監製。2016 年,他在中大博士畢業,論文題目涉及本港新聞審查。區過往是《明報》副刊專欄作者,曾任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 Phone》主持,他亦不時在其個人博客和《立場新聞》發表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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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余英時「最後訪問」曝光 斥國安法下港將變內地城市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E%E5%B8%82

台灣傳媒昨刊出史學泰斗余英時(圖)生前接受香港傳媒未刊出的「最後訪問」,稱余首次評論國安法後時局。余英時在2020年9月完稿,批評北京推《港區國安法》等同「決定將香港的納入它的極權體制之中」,片面將「一國兩制」改為「一國一制」,形容「從此開始,中共將一步一步地把香港轉化為一個內地的城市」。他又指出,大學校長及管理層聘任「必須事先得到中共的認可」,指「在這一客觀的教育體制下,不可能出現蔡元培、胡適、傅斯年一型的大學校長」

主編余英時政論集的出版社負責人顏擇雅在社交網站解釋,訪問是余英時的最後政論,但「主動邀訪的港媒壓下」,最終未刊出,是余英時太太陳淑平在他抽屜找到余的手稿。根據顏上載余的手稿,余英時當時稱「我是因為香港是我的一個故鄉,才為此全心全力完成此文」。訪問及書刊中均隱去傳媒名稱,手稿只提及「記者先生」。

顏擇雅回覆本報查詢時說,余在訪問中亦有回覆香港是否還能爭民主等問題。

籲創文化氛圍 勿寄託大學行政部門
據《自由時報》報道,余英時在訪問中,一方面盛讚本港大專學生爭取民主自由的「巨大努力」,同時說香港「當局基本上已一切聽命於北京」,對部分大學校長表態支持國安法雖遺憾但不驚訝。他形容:「我們與其將希望寄託在大學的行政部門,毋寧創建一種文化氛圍,讓以天下是非為己任的現代知識人能夠不斷出現。對於香港的前景來說,沒有比這件事更重要的了。」

談DSE爭議試題 斥港官不懂歷史學
余英時當時亦評論中學文憑試「1900至1945年間,日本為中國帶來的利多於弊」爭議,考評局當時抽起試題。余認為該問題作為試題「是很正常的」,考生可同意或不同意歷史論斷,但必須予以論證。他反問歷史試題怎會「沒有討論的空間」,並批評本港官員暴露完全不懂歷史學。他反問:「難道他們僅僅靠着『官方』的身分便可以對任何問題提出最有權威的答案嗎?這是祇有在極權國家才能發生的事。」

理大男生TG頻道倡港獨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 判囚5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2_001.html
理大生前年Telegram頻道倡「港獨」 承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囚五年
https://news.tvb.com/local/626bd5a7e774f...4%E5%B9%B4

[ 本帖最後由 May35 於 2022-4-29 06: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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