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謂財務公司 finance companies, 非法收債行為 illegal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 Printable Version +- www.forum4hk.com 一個香港只得一個支持言論自由香港論壇討論區一個多元化眾合論壇, 支持言論自由香港論壇討論區- (https://forum4hk.com) +-- Forum: 新聞區 (https://forum4hk.com/forumdisplay.php?fid=1) +--- Forum: 法律知識 (https://forum4hk.com/forumdisplay.php?fid=8) +--- Thread: 何謂財務公司 finance companies, 非法收債行為 illegal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showthread.php?tid=23917) |
何謂財務公司 finance companies, 非法收債行為 illegal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 今晚打老虎 - 10-24-2011 非法收債行為 illegal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何謂財務公司 香港市場有大量財務公司,惟財務公司的資本背景及取得牌照不同,均影響其經營性質。一般財務公司只需向放債人註冊處及警務處取得放債人牌照,便可進行放貸業務。 然而,若財務公司希望經營範圍不止於放貸,而透過吸收存款增加資金經營業務,或利用資金進行資本活動,便需要向金管局申請接受存款公司或有限制持牌銀行的牌照,所受監管亦會更為嚴謹。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finance/20111024/00202_012.html - KarlMarx - 10-29-2012 放債人條例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9663&extra=page%3D6 第163章《放債人條例》第24條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ChinOrd/711376321DAFE4E08825648C00038C49?OpenDocument 具追溯力的適應化修訂─見1999年第23號第3條 (1) 任何人(不論是否放債人)以超過年息百分之六十的實際利率貸出款項或要約貸出款項,即屬犯罪。 (2) 關於任何貸款的還款協議或關於任何貸款利息的付息協議,以及就該等協議或貸款而提供的保證,如其實際利率超逾第(1)款所指明的利率,則不得予以強制執行。 (3) 立法會可藉決議更改第(1)款所指明的利率︰ (由1999年第23號第3條修訂) 但關於任何貸款的還款協議或關於任何貸款利息的付息協議,如在更改有關利率之日屬有效者,則於該協議生效時第(1)款所指明的利率,須繼續適用。 (4) 任何人犯本條所訂罪行─ (a) 一經循簡易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及監禁2年; (b) 一經循公訴程序定罪,可處罰款$5000000及監禁10年。 (由1994年第82號第33條修訂) 163A章 http://www.legislation.gov.hk/blis_ind.nsf/curallchindoc/353F54356F6F9F0A482564AF00170C2B?OpenDocument 立法會十題:《放債人條例》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0611/22/P200611220116.htm 警方採取行動打擊不法放債活動拘捕十三人 http://www.info.gov.hk/gia/general/201211/14/P201211140583.htm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5-8-6 10:14 編輯 ] - 羅覺新愛 - 08-19-2013 無意直接監管「財仔」 http://hk.apple.nextmedia.com/financeestate/art/20130817/18382317 【規模不大】 俗稱「財仔」的財務公司,目前由警方發牌而非受金管局監管,近半年金管局開始搜集財務公司經銀行獲取資金及放貸資料。對於長遠會否考慮將「財仔」納入監管,副總裁阮國恒指,現行國際監管做法,是對這些銀行體系以外的金融中介體(影子銀行),定期收集資料作風險監測,除非日後「財仔」營運方式及規模,影響金融體系穩定,才會考慮是否需要「某個形式的監管」。 全港財務公司近千間,當中約30多間透過銀行提供資金並敍造按揭貸款,截至3月底計,有關「財仔」涉及的按揭貸款餘額約80億元,連同其他信貸餘額共170億元,僅佔本港逾6萬億元信貸總額的0.3%。 研BHC模式或修例 另外,因應主要國際市場,普遍透過銀行控股公司(Banking Holding Company)安排,審批欲成為當地銀行大股東控權人的申請是否合適,阮國恒表示,該局亦於去年起,開始研究如何運用BHC模式,加強對大股東控權人的綜合監管要求,但本港未必需另立BHC條例,或會透過目前《銀行業條例》下框架,進行修訂便可達標。 - 羅覺新愛 - 08-24-2013 財仔放數 不成功照收費 顧客取消申請 被追數千至20萬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23/18391082 香港地,零舍多債仔。近年湧現大量俗稱「財仔」的借貸中介服務公司,覷準債務纏身的獵物,游說他們申請債務重組或債務紓緩,並強調「不成功不收費」,但當債仔拒絕接受借貸後,仍被索取數千至20萬元「手續費」或「顧問費」。 記者:蔡元貴 本報接獲多宗投訴財仔濫收費用的個案,受害人大多是透過cold call(推銷電話)接觸到財仔。對方先會表示來自某大銀行,稱可提供借貸解決受害人財政困難,當受害人「落叠」後,便會改口說該銀行其實不會批出貸款,建議受害人向他推介的某間財仔申請。 找收數公司到寓所追數 這些財仔往往以「不成功不收費」做招徠,但當有關財仔擬備好一份計劃書,表示可以批出借貸後,受害人即使發現利息太高,收回申請,財仔仍然表示要收取手續費或顧問費,本報接獲的投訴當中,最高金額達20萬元。 其中一間被投訴的是香港財務顧問控股有限公司,投訴人透過該公司向銀行借貸50萬元,職員在洽談間曾聲稱不成功不收費,結果借貸獲得批核,但因年息太高,投訴人放棄申請。該公司卻依然向他追收1.5萬元手續費,又找追數公司在他的寓所門口留下紙條收數。 記者向香港財務顧問查詢,一名女職員這樣解釋何謂不成功不收費:「譬如客戶同我哋顧問傾過,到最後批咗出來,之後個客人先至話息口貴,咁會當我哋係成功。」她並指出,公司與客人口頭傾談後會先簽署一份合約,寫明甚麼情況下會徵收費用。 根據最近生效的《商品說明(不良營商手法)(修訂)條例》規定,任何商戶的營業行為,包括放債人的廣告宣傳,如遺漏、隱藏重要資料,或以不明確、含糊的方式提供重要資料,因而導致一般消費者作出交易決定,即屬誤導性遺漏的罪行,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五年。 明愛每月接獲450宗求助 明愛向晴軒智慧理財及債務輔導服務主任翁麗萍說,該會平均每月接獲450宗求助,當中一至兩成屬於這類懷疑受騙的個案,涉款10萬至50萬元不等。「呢個情況越來越普遍,根據我自己觀察,唔少呢類公司都係內地人拎錢來香港開,唔知點解佢哋有方法搵到目標客戶嘅電話。」她建議債仔借貸前應先尋求更多資料及意見。 - 羅覺新愛 - 08-24-2013 被投訴財仔「關懷弱勢」獲嘉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0823/18391087 - Amigo - 12-16-2013 財務中介濫收費用 借十萬實收萬二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0131216/18552627 - Amigo - 12-29-2013 樓按千局問一問屈九萬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229/00174_001.html 屈錢「刑」同勒索最高監14年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229/00176_002.html 財仔無王管審批寬鬆吸客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31229/00176_003.html - FriedrichEngels - 03-11-2014 借貸年息逾60厘 即屬違法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breaking/20140311/52271590 在本港無論是向有牌金融機構,抑或個人借款,均屬合法,只有當貸款年利率逾60厘,才會觸犯法例,會被判罰款及坐監。 根據香港法例,無牌經營財務公司,或當借貸年利率逾60厘,即屬犯法的「大耳窿」或「放貴利」。執法機構可根據香港法例第163章放債人條例第29條,控告相關人等,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入獄兩年。 - FriedrichEngels - 03-17-2014 港私人貸款投訴 涉款倍增達918萬 http://paper.wenweipo.com/2014/03/18/YO1403180002.htm - FriedrichEngels - 03-18-2014 探射燈:貸款中介 無借照收廿萬手續費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40318/00176_129.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