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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無法無天」「喪盡天良」系列 China Lawlessness
#1
探 針 : 新 中 國 沒 有 非 法 酷 刑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oln_id=263

上 月 中 , 深 圳 有 位 鄭 先 生 在 街 上 突 然 被 警 察 拔 槍 指 住 腦 袋 , 押 到 東 莞 警 署 , 拳 腳 交 加 , 再 用 鐵 棍 亂 打 , 打 到 腿 腫 血 流 , 警 方 才 發 覺 抓 錯 了 人 , 給 他 二 百 元 車 費 , 把 他 放 了 。 東 莞 警 方 說 : 「 我 們 沒 有 嚴 刑 逼 供 。 疑 犯 是 被 捕 時 受 傷 的 。 」
「 被 捕 時 受 傷 」 無 疑 是 很 不 錯 的 待 遇 。 今 年 五 月 , 江 蘇 贛 榆 縣 供 電 局 副 局 長 梁 繼 平 涉 嫌 貪 墨 , 被 檢 察 院 人 員 抓 去 , 幾 天 後 只 遺 下 屍 體 , 而 且 體 無 完 膚 , 當 局 說 他 是 「 猝 死 」 的 。 去 年 六 月 , 黑 龍 江 亞 力 布 鎮 林 業 局 職 工 馬 志 新 掌 摑 上 司 , 被 公 安 以 詐 騙 罪 名 抓 去 , 一 個 月 後 也 只 遺 下 屍 體 , 頭 骨 、 頸 骨 、 肋 骨 無 不 破 裂 , 當 局 說 是 「 被 同 囚 疑 犯 打 死 的 」 。 然 則 深 圳 那 位 鄭 先 生 還 抱 怨 什 麼 。


決 不 承 認 酷 刑 就 是舊 中 國 有 些 故 事 和 新 中 國 很 不 同 。 晉 朝 末 年 , 大 臣 桓 溫 一 心 以 仁 德 化 天 下 , 偶 然 用 刑 , 也 只 是 輕 輕 觸 及 犯 人 衣 服 。 他 兒 子 桓 歆 見 了 , 笑 刑 杖 從 不 落 在 犯 人 身 上 , 只 是 高 高 舉 上 天 , 重 重 打 [Image: FBF3.gif] 地 : 「 上 捎 雲 根 , 下 拂 地 足 。 」 桓 溫 正 色 回 答 : 「 我 猶 患 其 重 ( 我 認 為 還 是 打 得 太 重 了 ) 。 」 ( 《 世 說 新 語 . 政 事 》 )
宋 朝 初 年 , 開 封 百 姓 王 元 吉 被 後 母 誣 告 下 毒 , 獄 卒 用 所 謂 鼠 彈 箏 法 , 把 他 縛 起 來 拷 問 , 直 到 他 自 誣 有 罪 。 王 元 吉 妻 子 上 朝 擊 鼓 鳴 [Image: C74C.gif] , 太 宗 皇 帝 召 見 , 令 御 史 審 查 , [Image: C74C.gif] 情 大 白 , 就 把 案 中 受 賄 枉 法 官 員 一 律 懲 處 , 更 以 鼠 彈 箏 法 縛 那 獄 卒 , 縛 得 他 「 宛 轉 號 叫 , 求 速 死 。 及 解 縛 , 兩 手 良 久 不 能 動 」 。 那 時 候 , 朝 廷 對 酷 刑 逼 供 官 吏 決 不 輕 貸 ( 《 宋 史 . 刑 法 志 二 》 ) 。
今 天 , 中 共 處 理 酷 刑 事 件 比 封 建 國 君 有 效 率 得 多 。 總 之 決 不 承 認 就 是 了 。 二 ○ ○ 五 年 , 聯 合 國 酷 刑 問 題 特 別 調 查 員 諾 瓦 克 往 北 京 、 西 藏 、 新 疆 監 獄 考 察 之 後 , 批 評 大 陸 酷 刑 普 遍 , 中 共 發 言 人 秦 剛 馬 上 反 駁 說 : 「 專 員 花 了 短 短 兩 個 星 期 , 去 了 區 區 三 個 城 市 , 遽 下 結 論 , 自 然 不 符 合 實 情 。 」

午 門 外 沒 有 登 聞 鼓實 情 是 新 中 國 絕 對 沒 有 非 法 酷 刑 。 酷 刑 都 是 合 法 的 。 比 如 說 , 北 京 社 會 科 學 院 職 員 何 德 普 呼 籲 中 共 平 反 六 四 , 二 ○ ○ 三 年 被 判 入 獄 , 獄 中 公 安 打 聾 了 他 左 耳 , 又 規 定 他 八 十 五 天 不 得 下 [Image: FBD2.gif] , 連 吃 飯 甚 至 大 小 便 都 不 例 外 。 又 比 如 說 , 律 師 郭 飛 雄 支 持 廣 州 太 石 村 民 罷 免 貪 污 村 長 , 二 ○ ○ 六 年 被 捕 入 獄 , 獄 中 公 安 把 他 反 鎖 雙 手 倒 吊 起 來 , 又 用 高 壓 電 棍 打 他 陽 具 。 這 一 切 都 比 鼠 彈 箏 法 先 進 得 多 , 胡 錦 濤 更 不 會 不 知 道 。 但 他 不 是 宋 太 宗 , 新 中 國 也 不 是 舊 中 國 。 所 以 郭 飛 雄 的 妻 子 只 有 致 函 諾 瓦 克 鳴 [Image: C74C.gif] 。 中 南 海 午 門 外 沒 有 登 聞 鼓 。
上 月 底 , 東 莞 一 名 少 年 在 商 場 隨 地 小 便 , 商 場 保 安 員 把 他 和 同 行 三 人 圍 住 毆 打 , 打 死 一 人 , 事 後 被 東 莞 警 方 拘 捕 。 但 商 場 保 安 員 應 該 可 以 說 : 「 那 四 個 少 年 是 我 們 抓 到 時 受 傷 的 , 其 中 一 人 猝 死 。 」 這 是 新 中 國 [Image: FCFE.gif] 化 。
郭 飛 雄 聲 援 太 石 村 民 期 間 , 上 書 胡 錦 濤 說 : 「 中 國 必 須 由 野 蠻 之 路 走 上 文 明 之 路 。 」 他 真 是 咎 由 自 取 。 他 似 乎 完 全 不 知 道 , 為 求 中 國 由 孔 孟 之 道 走 上 今 天 這 條 道 路 , 中 共 足 足 花 了 五 十 八 年 工 夫 。

古 德 明   專 欄 作 家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17-10-18 23:10 編輯 ]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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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深 圳 野 蠻 拆 遷
放 火 燒 貧 民 區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 ... 336&art_id=10100605

潑 啊 … … 潑 … … 一 名 光 身 子 的 小 男 孩 , 在 滾 滾 濃 煙 , 四 周 盡 是 廢 墟 和 仍 有 暗 火 燃 燒 的 環 境 下 , 手 拿 水 , 不 停 地 向 早 已 化 為 灰 燼 的 瓦 礫 潑 水 , 試 圖 搶 救 他 曾 經 住 過 的 家 園 。 深 圳 拆 遷 人 員 日 前 闖 進 一 個 違 法 興 建 的 居 民 小 區 , 將 百 名 外 來 民 工 和 家 屬 推 到 一 邊 , 一 把 火 將 逾 萬 平 方 呎 的 家 園 燒 毀 。 在 「 胡 溫 」 提 倡 和 諧 社 會 下 , 竟 出 現 如 此 一 幕 , 難 怪 有 網 民 批 評 「 在 深 圳 繁 華 的 背 後 , 竟 是 骯 髒 醜 陋 、 人 性 泯 滅 ! ! ! ! 」

寶 安 區 上 塘 工 業 區 的 龍 塘 社 區 , 前 日 早 上 9 時 , 突 然 闖 進 了 240 多 名 執 法 人 員 , 他 們 將 住 戶 帶 到 一 邊 , 旋 即 點 火 燒 掉 總 面 積 逾 萬 平 方 呎 的 違 建 棚 屋 , 順 利 完 成 一 次 拆 遷 違 章 建 築 行 動 。 據 廣 東 《 南 方 都 市 報 》 報 道 , 以 拾 荒 為 生 的 住 戶 老 黃 夫 婦 , 看 家 園 在 烈 火 中 消 失 ; 他 們 三 名 分 別 是 7 歲 、 8 歲 及 9 歲 的 孩 子 , 則 瞪 大 眼 站 在 一 旁 , 似 乎 還 未 弄 清 楚 眼 前 的 景 象 。

執 法 隊 : 拆 得 較 徹 底
「 那 樣 拆 得 比 較 淨 徹 底 , 而 且 道 路 狹 窄 , 車 開 不 進 去 , 很 難 把 違 章 建 築 的 材 料 卸 下 再 運 出 去 。 」 對 於 媒 體 的 指 摘 , 一 名 不 願 透 露 姓 名 的 執 法 人 員 說 : 「 拆 遷 是 要 落 實 『 重 民 生 , 保 水 缸 』 的 口 號 , 因 為 該 小 區 接 近 水 庫 , 居 民 養 豬 的 污 水 , 很 易 侵 害 全 區 的 水 質 安 全 ; 而 且 地 鐵 4 號 線 又 由 此 經 過 , 所 以 政 府 一 早 已 有 清 拆 計 劃 。 」 他 還 稱 , 清 拆 行 動 是 合 法 的 , 兩 周 前 已 通 知 了 住 戶 。 他 們 是 在 協 助 完 居 民 搬 走 家 財 物 後 , 才 點 火 的 。
「 完 全 不 是 這 回 事 ! 」 住 戶 歐 陽 父 子 斥 責 說 , 執 法 人 員 把 他 們 的 東 西 推 下 山 坡 時 , 還 將 放 在 一 邊 留 要 用 的 床 墊 和 桌 子 都 推 了 下 去 , 兩 人 趕 緊 上 去 「 救 」 回 了 桌 子 。 另 外 , 家 中 的 一 頭 豬 隨 同 雜 物 被 一 起 推 下 山 坡 。

無 家 可 歸   竹 棚 暫 棲 身
家 園 被 毀 後 , 很 多 住 戶 無 家 可 歸 , 只 好 用 木 板 和 竹 竿 搭 起 了 棚 , 作 棲 身 之 所 。
而 這 次 清 拆 的 最 大 爭 議 , 是 執 法 人 員 的 身 份 。 有 住 戶 說 , 部 份 人 甚 至 拿 不 出 合 法 的 身 份 證 明 , 只 重 複 說 是 上 級 命 令 云 云 。 現 場 目 擊 的 一 名 男 子 說 , 「 清 拆 沒 有 錯 , 只 是 手 段 太 野 蠻 了 ! 」 參 與 這 次 清 拆 的 張 姓 負 責 人 說 , 由 於 該 等 住 戶 是 流 動 人 口 , 無 義 務 替 他 們 安 排 居 所 。

「 如 果 有 合 適 的 住 處 , 誰 又 願 意 住 在 違 章 建 築 啊 ! 」 「 執 法 隊 這 樣 欺 凌 弱 勢 群 體 ! 」 「 網 易 」 轉 述 該 則 新 聞 後 , 短 短 數 小 時 已 有 近 5,000 多 人 在 該 論 壇 發 表 意 見 , 幾 乎 一 致 譴 責 執 法 人 員 放 火 燒 屋 的 野 蠻 行 為 , 並 諷 刺 火 燒 近 萬 平 方 呎 建 築 拆 遷 又 是 一 個 創 新 !
本 報 記 者

貧 富 懸 殊
富 人 身 家 百 億   窮 人 住 墳 場
深 圳 作 為 內 地 最 發 達 的 城 市 之 一 , 去 年 誕 生 31 名 身 家 接 近 100 億 到 200 億 元 的 富 豪 ; 人 均 收 入 逾 2.2 萬 元 人 民 幣 , 全 國 最 高 , 但 繁 華 背 後 , 其 貧 富 懸 殊 的 現 象 亦 日 益 加 劇 。 貧 困 人 口 中 , 外 來 民 工 居 多 , 有 人 因 為 窮 , 被 迫 與 垃 圾 為 伴 , 亦 有 人 無 容 身 之 所 , 入 住 墳 場 。
寶 安 區 早 前 有 一 個 著 名 的 垃 圾 村 , 檢 查 人 員 發 現 時 都 感 到 驚 訝 , 在 距 離 國 道 500 米 的 空 地 上 , 到 處 長 滿 比 人 高 的 蒿 草 , 幾 十 間 破 陋 的 棚 屋 就 零 零 散 散 地 掩 映 在 草 叢 中 , 住 了 主 要 來 自 湖 南 的 近 百 名 民 工 。

「 深 圳 窮 人 真 多 ! 」
這 些 民 工 靠 撿 垃 圾 為 生 , 棚 屋 內 堆 滿 廢 品 和 大 量 垃 圾 , 臭 氣 迫 人 。 肚 餓 時 就 在 垃 圾 旁 放 一 個 鍋 煮 食 。
此 外 , 閒 置 的 墓 地 , 亦 成 為 不 少 窮 人 選 擇 的 棲 身 之 所 , 皆 因 不 用 交 租 。
根 據 深 圳 市 統 計 局 最 新 人 口 統 計 顯 示 , 截 至 去 年 末 , 深 圳 有 常 住 人 口 846.43 萬 , 人 口 密 度 在 全 國 大 中 城 市 中 排 名 第 一 。 常 住 人 口 中 , 非 戶 籍 人 口 為 649.6 萬 人 , 佔 76.7 % 。 當 中 外 來 民 工 佔 相 當 大 的 比 重 。
近 日 一 名 女 網 友 發 了 一 篇 名 為 「 深 圳 窮 人 真 多 啊 ! 」 的 文 章 , 講 兒 子 去 深 圳 探 望 舅 舅 , 回 到 家 中 , 她 問 兒 子 「 深 圳 好 玩 嗎 ? 」 他 竟 答 : 「 媽 媽 , 深 圳 窮 人 真 多 ! 」   本 報 記 者

網 民 狠 批 「 深 圳 之 恥 」
「 暴 力 執 法 ! 」
「 地 大 物 博 , 卻 無 吾 立 身 之 地 ! 世 界 之 窗 , 竟 有 此 野 蠻 手 段 ! 」
「 深 圳 是 沒 人 情 味 的 城 市 , 真 的 ! 」
「 安 得 廣 廈 千 萬 間 , 大 庇 天 下 寒 士 俱 歡 顏 ! ( 唐 代 詩 人 杜 甫 詩 句 ) 」
「 那 麼 高 的 房 價 , 讓 他 們 何 處 容 身 ? 」
「 居 然 連 縱 火 都 說 是 合 法 ? 」
「 請 相 關 部 門 徹 查 ! 」
「 深 圳 的 恥 辱 , 中 國 的 恥 辱 ! 」
「 太 殘 酷 了 ! 」
資 料 來 源 : 「 網 易 」 論 壇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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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熱線論壇:如何文明執法 ?
2007年9月2日
http://www.voafanti.com/gate/big5/www.vo...-voa53.cfm

兩百多名深圳拆遷人員日前執法時強行拉出外來戶籍居民,然後一把火將過萬平方尺的家園燒燬。執法隊員說,這樣會拆得更徹底、乾淨。 六位聽眾來電話發表評論。

廣州聽眾謝先生憤怒地表示,該事件是建國以來首見,他要嚴厲譴責。他說,縱使該民居屬違章建築,放火焚燒拆遷絕不能容許。他認為,只有處理鴉片、毒品時才可以放火。

謝先生說,最普遍的拆遷方法是隔離違規居民,先安置好財物,然後用推土機清拆;現在深圳事件卻超越了人道執法底線,希望胡、溫政權正視處理。

高明譚先生亦譴責事件。他說,中國政府人員一貫使用暴力與野蠻手段執法,但放火執法卻令人震驚。

譚先生表示,事件不只是人道底線問題;今次拆遷人員肯定違法,應該追究。

譚先生還說,外省民工衝擊廣東的治安、環境、就業與文化,他們當中很多人為非作歹,令人厭惡,當局應限制他們進入廣東。

不過,東莞郭小姐不認同這個說法。她表示,外省民工也是人,大眾應同情沒有戶籍的弱者。

郭小姐稱,深圳政府應主動為這些居民安排廉價房屋,增撥社會資源處理,不應因其外來身份,就非人道地處理。

曾經在鄉鎮當過醫生的郭小姐嘆息,城管人員人員經常欺負外來弱者,令人惋惜。

她說,她當醫生時,常因制度資源所限未能徹底幫助弱者,經常自責。

她表示,當今社會制度令人漠視社會問題,甚至醫生、老師也向錢看,她實在感到矛盾。

惠州聽眾楊先生也認為不應排斥外省民工。他說,一把火燒掉他們的家園,手法野蠻,令人憤恨。

南海陳先生聯想到計生委人員抄家,表示極度震驚。他說,這種做法毫無人性。

廣州廬先生譴責事件。他認為拆遷人員的上級要負責。他質疑,政府嚴重侵犯人民權利,如何為人民服務?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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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荒 謬 的 社 會 」
強 姦 後 拍 拖 滬 漢 無 罪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d=10377858

強 姦 後 與 受 害 者 拍 拖 就 可 無 罪 ? 上 海 三 名 男 子 早 前 將 一 女 子 輪 姦 , 並 盜 竊 她 逾 3,000 元 款 項 。 案 發 後 數 日 , 其 中 一 名 疑 犯 莊 志 偉 在 獲 得 女 事 主 同 意 下 , 二 人 開 始 拍 拖 並 多 次 發 生 性 行 為 。 事 件 日 前 被 揭 露 後 , 當 地 法 院 在 審 理 時 引 述 內 地 有 關 法 律 條 文 , 即 「 女 事 主 在 案 發 後 並 無 告 發 被 告 , 並 自 願 與 他 發 生 性 行 為 , 不 宜 以 強 姦 罪 論 處 」 , 最 終 判 決 莊 強 姦 罪 不 成 立 , 但 另 兩 疑 犯 則 分 別 被 判 處 7 年 和 10 年 監 禁 。 本 港 中 國 法 專 家 直 斥 法 院 判 決 荒 謬 離 譜 。

內 地 網 民 對 此 均 表 嘩 然 ︰ 「 荒 謬 的 社 會 , 無 恥 的 法 律 ! 」 「 泡 女 新 方 法 產 生 了 , 先 霸 王 硬 上 弓 , 然 後 再 泡 , 一 定 容 易 上 手 很 多 ! 」

受 害 者 事 後 自 願 做 愛
案 發 於 去 年 1 月 20 日 晚 , 19 歲 的 男 被 告 莊 志 偉 , 致 電 給 通 過 手 機 短 訊 而 認 識 的 女 事 主 李 芳 , 並 邀 她 出 來 唱 歌 , 當 時 另 外 兩 名 被 告 、 22 歲 的 堂 兄 莊 仁 偉 以 及 21 歲 的 張 勤 峰 亦 陪 同 在 場 。 其 後 在 吃 飯 時 , 三 名 被 告 將 李 灌 醉 , 並 把 她 帶 到 附 近 一 間 旅 館 的 房 間 內 輪 姦 。 事 發 後 數 日 , 莊 志 偉 致 電 給 李 芳 , 說 要 與 她 拍 拖 並 獲 對 方 同 意 , 其 後 李 多 次 自 願 與 莊 發 生 性 行 為 。 至 今 年 2 月 14 日 晚 , 莊 又 帶 李 至 招 待 所 開 房 , 其 間 盜 走 李 的 信 用 卡 後 交 給 張 勤 峰 。 張 隨 後 與 莊 仁 偉 到 自 動 提 款 機 取 款 未 能 成 功 , 即 轉 至 附 近 超 市 以 刷 卡 形 式 購 買 多 條 香 煙 等 物 品 , 共 花 費 了 3,149 元 。
不 久 , 李 芳 收 到 銀 行 有 關 通 知 後 才 發 覺 信 用 卡 被 人 盜 用 , 遂 報 案 。 她 在 錄 取 口 供 時 , 無 意 間 提 及 遭 莊 等 三 人 「 欺 負 過 」 而 揭 發 輪 姦 案 。

兩 同 黨 判 囚 最 高 10 年
上 海 虹 口 區 檢 察 院 日 前 以 強 姦 罪 等 起 訴 三 人 。 當 地 法 院 在 審 理 時 , 分 別 判 處 莊 仁 偉 7 年 刑 期 、 罰 款 1,000 元 ; 張 勤 峰 10 年 1 個 月 刑 期 、 罰 款 1,000 元 。 而 對 於 莊 志 偉 , 法 院 則 根 據 《 關 於 當 前 辦 理 強 姦 案 件 中 具 體 應 用 法 律 的 若 干 問 題 的 解 答 》 的 規 定 , 判 莊 強 姦 罪 名 不 成 立 , 僅 拘 役 5 個 月 、 罰 款 1,000 元 。
對 此 ,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亞 太 研 究 所 中 國 法 制 研 究 計 劃 前 研 究 員 王 友 金 指 , 法 院 是 誤 判 ︰ 「 呢 種 判 決 好 罕 見 , 被 告 犯 罪 行 為 係 集 體 輪 姦 罪 , 唔 係 一 個 人 行 為 , 《 解 答 》 唔 適 用 呢 度 , 法 院 錯 誤 理 解 有 關 條 文 。 」
本 報 記 者 / 上 海 《 新 聞 晚 報 》

輪 姦 盜 竊 案 事 件 簿
‧ 男 被 告 莊 志 偉 透 過 電 話 短 訊 認 識 女 事 主 李 芳

‧ 2006 年 1 月 20 日 , 莊 志 偉 致 電 李 出 來 唱 歌 、 吃 飯 , 同 場 還 有 被 告 莊 仁 偉 ( 莊 的 堂 兄 ) 和 張 勤 峰 , 三 人 將 李 灌 醉 , 並 帶 她 到 附 近 旅 館 輪 姦

‧ 數 日 後 , 莊 志 偉 再 致 電 李 , 稱 想 和 她 拍 拖 , 二 人 其 後 發 生 多 次 性 行 為

‧ 2007 年 2 月 14 日 , 莊 志 偉 和 李 到 招 待 所 開 房 , 其 間 莊 盜 走 李 的 信 用 卡 。 張 勤 峰 和 莊 仁 偉 用 盜 來 的 信 用 卡 購 買 逾 3,000 元 物 品

‧ 不 久 , 李 收 到 銀 行 通 知 , 發 現 信 用 卡 被 盜 用 , 遂 報 警 , 錄 取 口 供 時 , 無 意 提 及 曾 遭 三 人 「 欺 負 過 」 而 揭 露 輪 姦 案

‧ 日 前 , 當 地 法 院 判 處 莊 志 偉 強 姦 罪 不 成 立 , 另 外 兩 人 則 判 處 7 年 和 10 年 刑 期

資 料 來 源 : 上 海 《 新 聞 晚 報 》

「 輪 姦 了 法 律 ! 」
「 輪 姦 了 法 律 ! 」 「 在 這 又 順 姦 了 一 次 民 意 。 」 對 於 上 海 法 院 的 有 關 判 決 , 內 地 網 民 反 應 激 烈 , 有 網 民 怒 斥 法 院 判 決 不 公 ︰ 「 應 判 斬 立 決 ! 」 「 太 過 份 了 吧 , 你 強 姦 在 先 , 然 後 才 追 求 的 , 這 樣 就 可 以 被 判 無 罪 , 那 麼 以 後 的 強 姦 犯 在 事 後 都 去 追 求 受 害 者 不 就 得 了 ! 」 「 逃 脫 法 律 的 妙 法 ! 」
亦 有 網 民 質 問 道 ︰ 「 強 姦 與 戀 愛 根 本 就 是 兩 碼 事 , 難 道 這 男 子 與 某 位 當 大 官 的 有 良 好 關 係 ? 」 「 我 們 要 考 問 我 們 的 社 會 法 律 , 是 情 大 於 法 還 是 法 大 於 情 ? 」 「 這 個 司 法 解 釋 是 不 是 太 沒 道 理 了 , 對 於 強 姦 案 件 需 要 當 事 人 告 發 嗎 ? 這 是 公 訴 案 , 又 不 是 親 告 罪 , 豈 能 當 事 人 私 了 ? 」 更 有 網 民 諷 刺 道 ︰ 「 男 同 胞 們 以 後 注 意 了 , 看 到 順 眼 的 就 硬 上 , 然 後 再 追 。 」 「 原 來 現 在 談 戀 愛 要 這 樣 子 的 , 真 夠 和 諧 ! 」 「 化 算 得 很 , 免 了 牢 獄 之 災 , 還 能 繼 續 發 洩 性 慾 。 」

中 大 學 者 : 法 院 審 理 不 完 善
香 港 中 文 大 學 亞 太 研 究 所 中 國 法 制 研 究 計 劃 前 研 究 員 王 友 金 指 , 內 地 涉 及 強 姦 罪 的 法 律 條 文 , 對 受 害 者 的 保 障 並 不 足 夠 ︰ 「 相 關 的 法 律 條 文 唔 夠 清 晰 、 警 方 調 查 不 力 、 法 院 審 理 不 完 善 , 呢 問 題 都 好 普 遍 。 」
網 易 / 本 報 記 者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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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探 針 : 中 國 是 法 治 還 是 黑 治 ?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d=10388116

中 國 法 律 工 作 者 、 著 名 的 維 權 人 士 俞 梅 蓀 先 生 , 為 包 遵 信 先 生 逝 世 治 喪 一 事 , 竟 被 北 京 警 方 無 緣 無 故 從 本 月 二 日 下 午 六 時 關 押 至 三 日 晚 上 八 點 才 放 出 來 , 共 二 十 六 小 時 。 我 是 俞 梅 蓀 的 朋 友 , 一 個 七 十 四 歲 的 右 派 老 人 。 鑑 於 他 是 我 的 朋 友 , 又 是 我 們 右 派 的 後 裔 , 作 為 一 個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的 我 , 有 權 利 站 出 來 說 話 和 寫 文 章 公 諸 於 世 !
我 們 決 不 能 讓 此 種 無 法 無 天 的 黑 惡 勢 力 , 踐 踏 憲 法 、 國 法 、 黨 紀 、 警 紀 , 如 果 再 不 站 出 來 說 話 , 明 天 就 是 張 梅 蓀 、 李 梅 蓀 和 更 多 的 人 。 一 個 國 家 沒 有 法 , 老 百 姓 無 法 活 下 去 ! 為 了 捍 衞 國 家 的 法 律 , 我 希 望 更 多 有 良 心 、 有 正 義 感 的 人 站 出 來 說 話 !

有 為 之 士 成 「 賤 民 」
我 和 俞 梅 蓀 先 生 已 是 十 五 年 的 朋 友 , 知 道 他 是 個 書 生 、 學 者 和 性 情 中 人 。 他 直 率 、 坦 誠 , 心 無 雜 質 , 像 顆 無 塵 的 水 晶 珠 子 , 且 有 知 識 分 子 的 傲 骨 。 九 三 年 我 是 中 國 公 共 關 係 協 會 主 席 團 的 委 員 , 負 責 承 辦 「 中 國 科 技 人 才 交 流 大 會 」 , 需 要 請 時 為 國 務 院 總 理 的 李 鵬 先 生 為 大 會 題 字 。 他 當 時 是 國 務 院 秘 書 局 的 秘 書 , 經 朋 友 介 紹 找 到 他 , 他 欣 然 接 受 。 後 不 久 , 他 參 與 起 草 中 共 十 四 大 文 件 , 受 上 海 《 文 匯 報 》 總 編 之 騙 提 前 幾 天 弄 走 複 印 件 , 結 果 國 安 局 以 「 洩 密 罪 」 起 訴 。 他 是 法 制 工 作 者 , 中 國 「 民 法 」 起 草 的 參 與 者 , 也 是 「 國 安 法 」 的 催 生 人 , 對 他 的 蒙 受 屈 , 法 律 界 極 為 不 服 , 大 律 師 江 平 先 生 親 自 出 庭 為 他 作 無 罪 辯 護 。 但 是 , 不 公 正 的 中 國 司 法 仍 判 處 他 三 年 有 期 徒 刑 。 本 來 當 局 兩 年 就 準 備 假 釋 他 , 條 件 是 「 必 須 認 罪 」 及 寫 悔 過 書 , 但 他 就 是 不 寫 , 寧 願 坐 滿 三 年 。 九 七 年 他 刑 滿 出 獄 , 我 們 便 成 為 忘 年 之 交 。 此 時 我 才 知 道 他 出 生 於 書 香 世 家 , 爺 爺 俞 頌 華 是 上 海 《 申 報 》 主 筆 , 最 早 訪 問 蘇 聯 , 面 見 過 列 寧 ; 他 父 親 是 中 國 保 險 公 司 的 創 辦 人 , 五 七 年 被 劃 為 右 派 後 跳 樓 自 殺 , 當 時 他 才 四 歲 。 他 自 學 成 才 , 考 進 北 大 , 一 路 奪 關 攻 隘 進 入 中 南 海 , 成 為 法 學 界 後 起 之 秀 。 這 樣 一 個 國 家 有 用 之 才 , 竟 成 為 社 會 底 層 的 「 賤 民 」 。

遭 到 警 察 無 理 關 押
這 些 年 他 成 了 中 國 維 權 勇 士 , 為 社 會 弱 勢 群 體 經 常 義 務 地 提 供 法 律 援 助 , 自 此 他 成 為 北 京 以 至 全 國 有 關 部 門 重 點 監 控 和 看 管 的 人 士 。 只 要 北 京 一 有 甚 麼 重 大 活 動 , 公 安 、 國 安 就 要 派 出 大 批 警 力 監 控 他 , 並 無 任 何 法 律 程 序 , 全 是 口 頭 宣 示 。 在 上 月 「 十 七 大 」 的 開 會 期 間 , 他 和 我 一 樣 均 被 有 關 部 門 嚴 密 監 控 。
這 次 包 遵 信 先 生 逝 世 , 他 是 治 喪 委 員 之 一 。 二 號 晚 上 六 時 他 要 外 出 , 看 守 他 的 三 個 警 察 不 准 他 出 門 。 他 理 直 氣 壯 問 : 為 甚 麼 ? 警 察 說 : 不 為 甚 麼 ? 就 是 不 准 出 門 ! 拿 手 續 來 ? 沒 有 ! 這 是 上 級 指 示 。 那 一 個 上 級 ? 不 知 道 。 他 再 次 出 門 , 警 察 公 然 出 手 , 他 的 眼 鏡 被 踩 破 , 相 機 被 摔 壞 , 還 拉 他 到 派 出 所 整 整 關 押 了 二 十 六 個 小 時 。 他 抗 議 , 他 絕 食 , 可 是 警 察 並 不 理 睬 。 我 們 不 禁 要 問 中 國 有 關 當 局 : 到 底 中 國 是 「 法 治 國 家 」 還 是 「 黑 治 國 家 」 ? 你 們 還 執 不 執 行 胡 錦 濤 「 以 人 為 本 」 , 「 構 建 和 諧 社 會 」 的 指 示 ? 我 真 痛 心 , 想 不 到 我 們 為 之 奮 鬥 終 身 的 國 家 , 竟 然 如 此 卑 劣 !
鐵 流
自 由 撰 稿 人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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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四 川 城 管 毆 斃 小 販   萬 人 圍 鎮 政 府
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d=10407126

四 川 宜 賓 市 菜 壩 鎮 為 迎 接 鄉 鎮 衞 生 文 明 檢 查 , 日 前 由 鎮 長 率 同 工 商 、 城 管 等 人 員 到 街 市 作 聯 合 檢 查 時 , 一 名 小 販 疑 被 指 佔 道 經 營 , 與 城 管 發 生 爭 執 , 並 被 圍 毆 。
據 傳 在 場 的 鎮 長 曾 叫 囂 「 給 我 往 死 打 」 。 小 販 其 後 被 城 管 拖 入 派 出 所 毆 打 致 死 , 事 件 引 發 萬 名 群 眾 一 度 包 圍 鎮 政 府 和 派 出 所 , 要 求 嚴 懲 兇 手 。

被 指 佔 道 經 營 惹 衝 突

據 悉 , 被 城 管 毆 斃 的 小 販 梁 雲 貴 , 在 當 地 做 了 30 多 年 小 生 意 。 上 周 三 下 午 2 時 20 分 , 梁 雲 貴 疑 因 被 指 佔 道 經 營 , 與 城 管 人 員 發 生 爭 執 。 梁 被 數 名 城 管 人 員 當 場 圍 毆 後 , 又 拖 入 當 地 派 出 所 繼 續 打 , 直 至 醫 生 奉 召 到 場 , 發 現 梁 已 經 死 亡 。 消 息 傳 開 後 , 當 地 上 萬 群 眾 義 憤 填 膺 , 將 鎮 政 府 和 派 出 所 團 團 包 圍 , 要 求 嚴 懲 兇 手 。 當 局 派 400 多 名 警 員 到 場 戒 備 , 事 件 擾 攘 到 夜 晚 , 群 眾 欲 阻 止 梁 的 屍 體 被 運 走 時 , 被 防 暴 警 察 驅 散 。
菜 壩 鎮 鎮 政 府 一 名 不 肯 透 露 姓 名 的 值 班 人 員 , 昨 日 接 受 本 報 記 者 電 話 採 訪 時 稱 , 梁 雲 貴 在 市 場 主 要 販 賣 水 果 , 此 前 曾 因 佔 道 經 營 被 處 罰 過 十 次 。 他 否 認 梁 是 被 城 管 打 死 , 並 指 梁 疑 因 心 臟 病 死 亡 , 「 我 們 正 在 對 他 的 屍 體 作 屍 檢 , 過 幾 日 才 會 有 結 果 。 」
對 於 網 上 傳 聞 鎮 長 在 現 場 曾 聲 嘶 力 竭 狂 叫 「 給 我 往 打 , 打 死 人 有 人 揀 底 ( 負 責 ) 」 , 他 則 認 為 是 謠 言 。 他 承 認 事 發 時 有 許 多 圍 觀 者 起 哄 , 但 否 認 有 群 眾 包 圍 鎮 政 府 或 派 出 所 。 本 報 記 者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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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圖 象 中 國 : 公 安 槍 殺 外 科 醫 生http://appledaily.atnext.com/template/ap...d=10392177





1. 廣 州 珠 江 醫 院 神 經 外 科 醫 生 尹 方 明 , 昨 晨 4 時 多 與 男 學 生 吃 完 飯 後 開 車 回 醫 院 , 至 醫 院 附 近 的 南 泰 路 時 被 兩 名 巡 邏 公 安 截 停 。

2. 不 久 , 雙 方 發 生 爭 執 , 其 間 尹 打 算 開 車 離 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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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其 中 一 名 剛 入 職 公 安 向 尹 開 槍 , 子 彈 穿 過 車 窗 射 入 尹 左 側 肋 骨 後 進 入 心 臟 。

4. 同 車 男 生 致 電 尹 所 屬 醫 院 , 尹 被 送 院 證 實 死 亡 。 醫 院 副 院 長 指 , 尹 是 被 槍 頂 住 左 腋 射 死 。 另 有 消 息 指 事 件 可 能 涉 及 假 軍 牌 車 。 同 車 男 學 生 在 事 後 被 公 安 帶 走 , 故 事 發 詳 情 暫 無 法 得 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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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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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size=15px]探 針 ︰ [size=5]全 民 瘋 狂 打 假 虎 說 明 甚 麼 ?[/size]

近 日 , 全 國 網 民 陷 入 近 乎 瘋 狂 的 「 打 虎 」 狀 態 !

陝 西 省 林 業 廳 十 月 十 二 日 宣 佈 , 鎮 坪 縣 山 區 農 民 周 正 龍 , 成 功 拍 攝 到 消 失 了 三 十 三 年 的 華 南 虎 。 周 正 龍 稱 , 這 批 七 十 多 張 數 碼 及 菲 林 照 片 , 都 是 在 距 離 老 虎 十 多 米 外 所 拍 。

不 過 , 「 珍 貴 」 華 南 虎 照 片 甫 公 開 , 四 方 八 面 質 疑 之 聲 也 蜂 擁 而 至 。 不 少 人 認 為 , 照 片 中 的 華 南 虎 跟 周 圍 很 不 匹 配 , 而 拍 照 的 十 多 分 鐘 , 老 虎 始 終 保 持 瞪 着 眼 的 相 同 姿 勢 , 豈 是 活 虎 ? 中 科 院 植 物 研 究 所 授 傅 德 志 , 認 定 照 片 是 由 放 在 草 叢 的 紙 老 虎 拍 成 , 照 片 中 的 長 三 十 厘 米 樹 葉 , 不 可 能 出 現 在 拍 攝 地 的 秦 巴 山 脈 。


經 濟 誘 因 促 使 造 假

陝 西 省 林 業 廳 、 鎮 坪 縣 政 府 和 陝 西 的 專 家 學 家 奮 起 還 擊 , 陝 西 宣 傳 官 員 還 跟 周 正 龍 返 回 拍 攝 現 場 , 重 組 「 案 情 」 。 陝 西 當 局 又 引 述 村 民 稱 , 經 常 聽 到 山 裏 傳 來 虎 嘯 , 並 發 現 類 似 虎 爪 、 虎 毛 的 東 西 。

全 國 網 民 也 分 裂 成 「 打 虎 」 及 「 擁 虎 」 兩 大 陣 營 , 瘋 狂 爭 論 照 片 真 偽 , 相 關 文 章 遠 多 於 十 七 大 等 大 事 。 上 周 四 , 有 網 民 把 家 中 的 老 虎 年 曆 畫 公 開 , 證 實 跟 周 正 龍 的 一 模 一 樣 ; 華 南 虎 專 家 對 比 虎 紋 後 也 鑑 定 , 兩 者 是 同 一 隻 老 虎 的 可 能 性 高 達 九 成 九 ; 印 製 年 畫 的 浙 江 公 司 也 認 定 這 是 他 們 五 、 六 年 前 產 品 。 至 此 , 真 相 大 白 , 「 打 虎 」 網 民 致 電 傅 德 志 , 喜 極 而 泣 。 為 甚 麼 陝 西 當 局 要 造 假 ? 眾 多 網 民 如 此 熱 情 「 打 虎 」 , 又 說 明 甚 麼 問 題 ?

華 南 虎 是 中 國 獨 有 品 種 , 五 十 年 代 初 還 有 四 千 多 隻 , 但 過 度 捕 殺 下 , 現 只 剩 動 物 園 的 七 十 隻 , 被 國 際 組 織 列 為 世 界 最 瀕 危 動 物 , 珍 貴 程 度 不 下 於 大 熊 貓 。 若 陝 西 省 真 有 野 生 華 南 虎 , 經 濟 好 處 多 不 勝 數 , 四 川 龍 不 就 因 為 大 熊 貓 而 獲 得 大 量 國 家 撥 款 及 社 會 捐 助 嗎 ? 有 了 名 聲 , 更 可 帶 來 大 量 外 資 , 加 速 當 地 發 展 。 所 以 , 當 地 官 員 有 很 大 誘 因 偽 造 華 南 虎 照 片 。

至 於 「 打 虎 派 」 網 民 , 他 們 不 僅 要 尋 求 真 相 , 還 痛 恨 混 淆 是 非 的 官 員 , 正 是 這 些 「 現 代 版 趙 高 」 指 鹿 為 馬 , 興 風 作 浪 。 事 實 上 , 互 聯 網 興 起 後 , 中 共 再 難 壟 斷 資 訊 , 網 民 也 不 再 一 味 相 信 官 員 的 資 訊 : 陝 西 官 員 公 佈 華 南 虎 照 片 後 , 受 到 各 界 質 疑 ; 陝 西 官 員 極 力 否 認 假 虎 之 說 , 甚 至 出 動 動 物 及 環 保 專 家 , 反 而 招 來 更 強 力 的 反 彈 , 網 民 千 方 百 計 找 尋 證 據 痛 擊 弄 虛 作 假 的 官 員 。


官 員 成 了 「 出 氣 袋 」

這 也 是 中 國 的 悲 哀 。 中 國 的 公 共 輿 論 空 間 , 受 到 極 嚴 格 控 制 , 普 通 老 百 姓 平 時 無 從 參 與 。 面 對 各 級 中 共 官 僚 弄 虛 作 假 , 他 們 欲 罵 無 從 ; 面 對 種 種 不 公 不 義 , 他 們 只 有 啞 忍 和 無 奈 。 相 反 , 今 次 假 虎 事 件 , 網 民 不 僅 抓 到 陝 西 官 員 的 辮 子 , 而 且 不 是 針 對 中 共 體 制 , 沒 犯 言 論 禁 區 , 大 家 才 以 空 前 高 漲 的 熱 情 參 與 這 場 大 辯 論 。 就 這 樣 , 陝 西 官 員 變 成 老 百 姓 的 「 出 氣 袋 」 , 成 為 嚴 控 輿 論 制 度 的 犧 牲 品 。 往 後 , 互 聯 網 越 發 達 , 像 這 種 借 題 發 揮 的 爭 論 將 越 來 越 多 !

張 華
中 國 問 題 評 論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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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非常有意思的一條專題, 我會盡力支持. 希望其他網友也會. 謝謝你們, 更加要多謝樓主. Confusedalut Confusedalu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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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深圳執法人員中意鎖誰就鎖誰
http://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2...1#pid12830
WongManTa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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