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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罪 Sedition Act
#31
警方再拘一男子 涉7.2網上發貼籲「斬警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0...2_001.html

網上發文悼念拉登 俄州漢煽動殺美軍囚20年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1...2_001.html

上周四(1日),香港一名男子在銅鑼灣插傷警員後再以利刀自殺,送院搶救後不治,社交平台事後出現美化施襲者為「英雄」、「烈士」,以及煽動傷人的言論。美國曾經出現類似案例,俄亥俄州一名男子在網上悼念對美發動911恐怖襲擊的已故恐怖大亨拉登,又煽動他人殺害美軍人員,最終被重判入獄20年。

2015年11月12日,美國聯邦調查局(FBI)拘捕俄亥俄州阿克倫市24歲男子麥克尼爾(Terrence J. McNeil),指控他煽動他人殺害美軍人員。被告最終承認5項煽動暴力犯罪以及5項作出威脅性的跨州通訊,法院2017年8月2日重判他入獄。

案情指,麥克尼爾曾經在社交網Tumblr上傳一張士多啤梨甜品圖片,寫上「911快樂!」的字句,並上傳一張附有拉登圖像及蠟燭的蛋糕照片。他亦曾經發文聲言「等不及再發生另一次911、波士頓馬拉松炸彈襲擊、桑迪胡克小學校園槍擊」。這些在網上發表涉及暴力的言論,引起美國執法部門關注及展開調查。

其後,麥克尼爾在社交網轉發圖像互換格式(GIF)的檔案,寫有「伊斯蘭國黑客部門」、「目標:美國軍方」、「洩密:100名美國軍方人員住址」,展示美軍人員的照片、姓名、住址、軍種等資料。該檔案呼籲在美國境內殺害上述美軍人員,「在他們家中把他們斬首,當他們以為安全地走出街時捅死他們」。

此外,美國《滾石》雜誌2013年8月號的封面,選用同年在波士頓馬拉松放置炸彈的施襲者之一焦哈爾(Dzhokhar Tsarnaev)。當地輿論斥責雜誌此舉美化恐怖分子,把他當作為搖滾巨星,引起讀者及商戶抵制。有人認同雜誌報道焦哈爾的故事,但以巨星的處理手法,在封面刊登他的大幅頭像,做法傷害很多人。

34歲男子涉網上發表斬警言論 涉嫌煽惑他人傷人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705.htm

2015/4/13
吳克儉稱港獨意見非法 葉劉﹕沒行動不違法
https://m.mingpao.com/pns/%E6%B8%AF%E8%8...5%E6%B3%95

教育局長吳克儉昨接受訪問,被問及有關港獨問題時指出,若覺得個別港獨意見犯法,便有需要指出。保安局前局長、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指港獨意見並不犯法,《基本法》亦保障言論自由。香港律師會前會長何君堯指出,如果只是舉起標語、 創意設計、舉旗或單純的表達意見,沒實際行動推行港獨,均不違法。教育局長新聞秘書其後補充指出,局長的原意是港獨主張是不合乎《基本法》的精神。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7 05: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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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動議 對刺警案疑兇表「深切哀悼」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0%E6%82%BC

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晚上舉行緊急會議,會上通過動議,對7月1日晚疑以刀刺傷警員後自殘身亡的男子梁健輝表示「深切哀悼」、對其親友「表示深切同情及慰問」,以及「感激梁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而會議開始前,評議會為其「默哀一分鐘」。

動議通過後,港大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指希望所有評議員及香港人「銘記真相」,文學院學生會代表容頌禧則對梁「致敬」。

[Image: _2021070723085483798.jpg]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動議「深切哀悼」刺警案疑兇。facebook圖片


[Image: 20210708_18f6289b30b4ec86ebfbNeuEYz8X3sR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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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學術討論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講革命,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首宗國安法案】劉智鵬:「光時」口號前年 7.21 首於社運出現 同時出現分裂顛覆行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9%A...C%E7%82%BA

【不斷更新】【首宗國安法案】認「光復元朗」當日曾到場 劉智鵬:「光復」不必然指分離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3%E7%B7%B4
[Image: yuenlong-16_uLNyIle.png]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6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被告中學時期,中史及中文科成績通常不合格或僅僅合格,質疑他能否如梁天琦般理解「光時」口號的意思。劉智鵬則表示,被告與梁天琦不需要擁有「相當深厚歷史訓練」,才可了解相關意思。

【15:50】政府化驗師: 相撞前電單車時速約 20 公里 被告或曾煞車

控方其後傳召政府化驗師曾卓南博士供辯方盤問,他曾指由涉案片段估計,被告於 3 名警員相撞前的時速約為 20 公里,並指一般司機對同類事件的反應時間一般為 0.9 秒,而片段顯示,涉案電單車的煞車燈亮起,他由此推斷於此刻之前的 0.9 秒,可能就是司機緊急煞車的時刻。曾卓南於控方詢問下表示,根據涉案片段,他未能確定被告有否煞車,但基於其訓練及經驗作出假設,即電單車煞車燈亮起前約 0.9 秒,可能就是被告煞車的時刻。

【15:30】高級督察:「光時」口號伴隨分裂元素  去年 4 至 6 月大幅上升

高級督察張偉文作供前以英文宣誓,控方隨即以英文於庭上讀出張就統計「光時」口號所撰寫的報告,並向張提及指為何有關統計分為八類。張聞言以中文表示「請問我可以用中文回答嗎?」,法官杜麗冰表示可以,但因他早前以英文宣誓,故須改以中文再宣誓,張遂以中文再次宣誓,並於法庭翻譯協助下回答控方提問。

張於控方主問下表示,這樣分類是要反映事實,從而分析「光時」與其他情況有否任何關係。張又提及他於報告中指,「光時」口號伴隨分裂或顛覆國家元素出現的次數,於 2020 年 4 月至 6 月期間大幅上升,並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回落。

根據張所撰寫的報告,他觀看過由 2019 年 6 月 9 日到 2020 年 7 月 1 日,涵蓋 389 天總共 2177 段片,以找出「光時」口號於哪些日子使用過。他發現當中有 218 日,都有人使用過該口號。張於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出現時,都會有暴力違法行為發生,以及出現分裂國家的狀況,即有人叫嚷「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或出現相關旗幟及橫額。張又發現部分影片中,「光時」口號出現時,同時出現顛覆國家的行為,包括有人揮動「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橫額。

【14:45】

控方專家劉智鵬完成作供,控方現傳召高級督察張偉文作供。

【12:30】劉智鵬強調前年 7.27 現身元朗是關心學生 非參與「光復元朗」集會

劉智鵬於辯方盤問下確認,他於 2019 年 7 月 27 日,曾陪同嶺大校長及副校長前往朗屏站,去關心於該處活動的學生,因擔心學生身處人群中受到影響,而他於附近逗留約 45 分鐘後就離開。劉指他出發之前,於傳媒報道得知集會與「光復元朗」有關,但他並無留意現場是否有相關橫額,亦不清楚舉辦集會的原因。辯方質疑指,劉是否「費事」找出集會原因,劉反駁指「我唔係費事,係無(去找原因)」,並強調他並非參與集會,而是去關心學生。

辯方再度質疑,他是否認為「光復元朗」意為「分離元朗」,劉表示他不知道主辦方於甚麼語境下提及該字眼,故他不知道主辦方想如何處理元朗,但「光復」本身詞意,並沒有因為他不了解相關背景而改變。劉又不同意「光復元朗」英文應為 Reclaim Yuen Long,因「光復」英文通常為 Restore 或 Recover,辯方問及「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Secede)之意,劉答謂「啱」。案件下午繼續。

【11: 30】劉智鵬:約定俗成下 梁對光時口號的理解與其受眾相同

辯方盤問為何劉智鵬於其報告中,特別強調梁天琦於香港長大、於元朗就讀中學並升讀港大,質疑此與案件有何相關?劉指他是想以此說明,梁的教育背景,與參與其活動的群眾基本上一致,「因此佢哋應該用緊相同語言溝通,同埋梁天琦提出呢個口號,佢基本上係假設所有人都明白呢個口號講緊咩」。辯方質疑劉為何有此假設,劉回應指他是由客觀條件斷定,他們之間有共同語言基礎。

辯方再度質疑,劉是否假設,即使梁沒有直接說出要推翻政府,聽到相關口號的人也會認為梁有推翻政府的意思? 劉指其假設是,梁天琦所用的口號字詞,亦是他所面對群眾會使用的字詞。

辯方又指,梁於其競選活動中,沒說要推翻政府,而是說「請讓我成為政府一部分」。劉不同意說法,指梁競選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由他覆述自己與同黃台仰的對話。辯方質疑該些對話有何關係,劉指梁利用這些對話傳遞信息,要求群眾投票給他。

劉又認為,無論涉案口號的意思為何,他認為每一個看到、叫喊或書寫該口號的人,對口號意思的理解均一樣。辯方隨即指出,劉曾於其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對涉案字眼的看法,可能並不代表本案被告的看法,並盤問他會否更改相關說法,劉表示不會,因「係漢語約定俗成嘅規律下,呢個口號係代表一個咁樣嘅穩定意思,喺無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我去作判斷嘅時候,我會認為一般人都會咁樣理解或使用呢個口號。」

【11:00】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狀郭兆銘今盤問劉指出,他是否認為梁天琦提出的「光時」口號,用法與劉一樣,均是由歷史角度出發?劉不同意,指梁的用字有其約定俗成用法,使用者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知道相關字詞的發展歷程,亦會知道該字詞的意思及用法。「我嘅做法係因為我係歷史學家,我可以喺歷史入邊搵出相關證據,去說明約定俗成過程,不等於梁需要好似我咁,要咁多歷史訓練,然後先知呢個字詞用法。」

辯方質疑指,如屬於約定俗成用法,為何要說明諸多歷史?劉則表示需要於歷史層面說明,「由古至今都係咁用法,有高度穩定性,字意或詞意唔係咁容易改變」

辯方一度提及,劉能否解釋,如果一面旗幟上的字眼有多個意思,為何不直接寫上「分裂中國」。法官杜麗冰聞言,表示相關提問較似評論,要求辯方留待陳詞時處理。

辯方又問及,劉供詞提及梁天琦的教育背景,與本案有何關係?劉表示是為說明梁的教育背景,與香港一般市民相同。辯方質疑指,劉是否了解本案被告的教育程度?劉遲疑數秒後,表示並不知道。

辯方續指,文件顯示,被告中一、中二中國歷史不合格,中三時僅僅合格,中四沒有再修讀中史。至於中國語文,被告由中一到中五,「一係唔合格,一係就僅僅合格」,質疑他會否認為被告可如梁天琦般,知道某字眼的歷史意思。劉回應指,他不認為需要相當深厚的歷史訓練,才可了解「光時」意思,並指日常漢語充滿無數常用字詞,均有其發展歷史,及約定俗成意思和用法,一般人使用時,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找證據證明。

前年現身「光復元朗」遊行 稱到場因關心學生 解讀「光復香港」專家劉智鵬:不肯定「光復元朗」意思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6%80%9D

[Image: e2e528e9c240aff2e7785eac5dc75fca.jpg]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昨進入第7天審訊,辯方盤問控方專家、之前在庭上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時稱,被告中學時中史及中文科都不及格,質疑他能否理解「光時」字詞的歷史意思。劉表示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一般人可理解。辯方又問,劉前年7月27日曾現身「光復元朗」遊行,劉澄清他去關心學生,並非參與;辯方問「光復元朗」是否指元朗應從香港分離出去,劉稱他不是主辦方,不肯定該光復的意思。

辯方質疑被告教育程度不及梁天琦
劉指字詞用法約定俗成 一般人可明
辯方盤問,劉在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在港接受教育至大學,肯定他知道口號的歷史含意,但被告唐英傑中學時中史和中文皆不及格,可見非如梁天琦一樣對字詞歷史意思有所認知。劉強調,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使用者毋須如歷史學家般有深厚歷史訓練,都會知道字詞意思和用法。

辯方問劉,他是否假設每一個聽梁天琦說話的人,都明白梁有意圖推翻政府,劉澄清他只是假設參與活動的群眾都明白漢語的意思和用法。辯方稱,梁於2016年參選,是為了進入立法會,成為政府一部分並非為推翻政府;劉不同意,稱梁複述黃台仰一番說話,包括打倒港共政權、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認為梁是以此呼籲群眾投票。

辯方再問,是否每一個叫喊口號的人,對口號的理解都一樣,劉強調,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和條件考慮,基於字詞約定俗成用法和意思,他認為每個人都有同一樣的理解。

劉同意「光復」非必然是分離之意
辯方提及劉前年7月27日曾出席「光復元朗」遊行,劉解釋他當日陪同嶺大校長和副校長到朗屏站,「關心嗰度活動嘅學生」。辯方追問他「光復元朗」是否意指將元朗分離出去,劉回答他不是主辦方,不知該「光復」的確實意思,又強調「我係冇去到集會」。辯方問「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之意,劉則稱同意。

劉智鵬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負責統計「光時」口號在2019年至2020年出現日數的高級督察張偉文,他供稱隊員觀看逾2000條網上公開片段,其中825條片段發現「光時」口號,並得出統計數字(見表)。聆訊今續,將由控方最後一名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28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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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陳文敏被批縱暴 鄧炳強:今日同情,明日支持,後日參與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3%E8%88%87

七一刺警案發生後,連日來多名官員譴責悼念死者的行為是「美化暴力」。昨日首次以保安局長身分出席立法會的鄧炳強,再度嚴厲譴責暴力襲擊,並批評美化和試圖淡化有關行為是非常不道德,對香港遺害很大,「今日是同情,明日是支持,後日就是參與」。他又不點名批評曾稱「獻花悼念可能違法的說法牽強」的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我希望這位法律教授夜晚能夠瞓得着覺,因為你可能令到全香港充滿血腥」。

陳文敏早前稱獻花違法論牽強
陳文敏日前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暴力行為本身應受譴責,他亦不同意以暴力解決問題,但若指獻花悼念可能違法,說法牽強。他認為,悼念可以出於同情,甚至可能表達對政府不滿,與宣揚恐怖主義的差距很大,認為不應將這些事件「上綱上線」。本報昨日聯絡陳文敏,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建制質疑悼念等行為涉恐怖主義
鄭松泰:不應簡單歸咎治安問題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加強防範及應對恐怖主義活動,多名議員關注七一刺警案,並批評有人美化施襲者。民建聯梁志祥說,有人「幫手宣揚恐怖主義,為一些人開脫罪行,例如某大學教授說,悼念是出於同情」,他質疑這類行為會否被視為恐怖主義活動。

鄧炳強說,不能夠美化、鼓勵或同情這些行為,會視乎有關人等所說和所作,如有證據便拘捕檢控。但他認為不論是否去到檢控程度,「鼓勵別人同情,同情變支持,支持變參與,這是非常危險和不道德的行為」。

自由黨邵家輝其後點名稱,近日聽到陳文敏認為獻花沒大問題,他指事件涉及恐怖分子嘗試去謀殺另一個人,質疑獻花是與他同行。鄧炳強回應稱,對於任何美化、淡化的行為,會看有否刑事成分,認為最重要是全港的人要醒覺,齊聲譴責。

熱血公民鄭松泰表示,政府不應將七一案簡單歸咎於治安問題。他指出,似乎這兩年來,政府將一些管治問題單純以治安問題看待,認為這對長遠發展未必理想。鄧炳強表示不能認同有關說法,批評是本末倒置,並反駁指是有些人將暴力問題、恐襲問題、顛覆政府的問題,說成是社會問題。

林鄭:處理暴力態度不應掛鈎施政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有人選擇悼念襲擊者,有人選擇用暴力襲警,她有否了解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她回應說,時常聽到有人美化或肯定暴力,稱因為有「暴政」,所以就會有暴力,她認為這樣久而久之令社會接受了這樣的「歪理」,以致破壞道德底線,甚至欠缺守法意識。

林太續稱,處理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和暴力的態度,「不應該亦不需要與政府的施政掛鈎」。她說每一個政府的施政在任何時刻都可以改善,包括本屆政府都不是盡善盡美,有很多社會、貧窮、房屋土地問題都要更努力,認同政府責無旁貸,「但將這些問題掛鈎,有些人認為所以就要有暴力、就不守法,我覺得這是歪理」。

五旬教師牆上寫「721 831 黑警死全家」 認刑毀判囚兩周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9%E5%91%A8

【7.1 刺警案】梁健輝頭七 持白花依舊被截查 有市民指被警告向記者說話屬煽動他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71...6%E4%BA%BA

[Image: 214101881_4326151417470445_2008911432608768872_n.jpg]

7.1 刺警案發生一周,今日(8日)是刺警後自刺身亡的梁健輝頭七。《立場》所見,警方雖然較早前數日減少,但警方依舊截查手持白花的人士。其中下午有被截查的女士表示,截查期間被警方警告,著她不要在記者或鏡頭面前說話,否則亦屬於煽動他人,又指手持白花亦涉嫌煽動他人拜祭,亦有機會涉及國安法。

《立場新聞》記者中午起在現場視察,發現附近一帶的警力比過去數日明顯減少,但繼續截查手持鮮花、黑衫等市民,並且在附近設置擴音器,呼籲市民切勿進行多於四人的聚集。

市民:希望悼念一個香港人嘅死亡

在下午 3 時,崇光百貨(Sogo)外有手持白花的賴先生被警員截查,獲放行後表示警員指他因手持白花,懷疑他身上有違反國安法的物品,而對其進行截查,又要求他解鎖電話,以證明電話屬於本人。賴先生其後獲放行,他表示今天是「希望悼念一個香港人嘅死亡」。

下午令人被手持白花的甄小姐表示,剛才被截查時,警員向她指「拎住朵白花,係人都知咩意思㗎啦」,指控甄小姐涉嫌煽動他人拜祭,亦有機會涉及國安法,又警告她不要在記者或鏡頭面前說話,否則亦屬於煽動他人。

相隔 5 分鐘再被截查

警員又警告任何疑似拜祭動作,亦屬於煽動行為,只要放低白花,便會以亂拋垃圾的罪名向她作出票控。甄小姐表示今天手持白花出現,是因為以農曆計算,這天才是梁先生的「頭七」。

至晚上,兩名穿黑衣、手持白花少女甫到 SOGO 門外,即在近過路處的欄杆被逾廿名警員拉橙帶截查。事後被問到為何今日到場,其中一人僅稱「依家香港發生咗事,大家都知道。」二人快步離開現場。惟剛過馬路,二人在 SOGO 對面渣甸坊路口,再度被截查,兩次截查相隔不足五分鐘。

梁小姐:不認同悼念等同煽動

梁小姐晚上 9 時許在金百利商場門口被警員截停搜袋,十多名警員在場拉起橙帶。梁小姐表示「唔驚」,只打算持花在附近站一會兒。今日已是繼上周五後,第二次來到。梁小姐說,「只係盡一個良心,我唔理佢咩市民,我只係來做一個悼念。」

她不認同悼念等同煽動,「煽動係你覺得啫,去拜山你係咪又要禁止?悼念咋嘛,點能夠煽動呢?悼念又唔代表我支持佢嘅做法。」

事發至今,警方派員連日在場駐守,梁小姐慨嘆,「太過分了,其實係你哋(警)驚定係咩呢?其實係阻住條街,令到好多人恐懼,係民生問題。」

【7.1 刺警案】軍裝警續駐守現場 市民:我仲有默哀自由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71-...A%E7%94%B1
[Image: 20210706-14_copy.png]

涉恐怖活動煽動分裂國家 危駕致警員受傷 官裁唐英傑表證成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0...2_001.html

保安局:「悼念孤狼」涉違國安法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7/09/AP6...c5350.html

涉網上發表煽動言論 警再拘1男子 至今共4人落網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0...2_001.html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早前先後拘捕2男1女,涉嫌在7月2日分別在網上發表貼文,煽動他人縱火燒警方建築物、襲警及殺警等。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再拘捕1名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意圖傷人罪及煽動意圖,即至今已有4人涉相關罪行落網。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科技罪案組警司譚威信表示,警方今日(9日)在慈雲山拘捕一名36歲男子,檢獲2部懷疑涉案的手機。他指,相關貼文於7月2日發布,內容提到使用刀的重要性、刀的種類、使用角度及手法、攻擊哪個身體部位較好,更重要的,提到對付警察最好的辦法,是等到警員獨自一人才作出攻擊。至於該貼文是疑兇自己寫,還是轉載,則有待調查。

譚強調,警方不會特別針對某一個或某幾個討論區,而是着重貼文的本身,如果警方發現有貼文有煽動意圖或涉違法,都會展開調查及作出拘捕行動。他重申:「暴力就是暴力,犯法就是犯法,市民要向暴力說不,向犯法說不」,警方定會竭盡所能,果斷執法。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9 03:2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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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香港重光紀念日(英語:Liberation Day)是紀念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取得勝利.
學術討論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講革命,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國安法首案】辯方專家:「光時」指恢復失去的秩序 與港獨無必然關係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3234/%E...0%E6%80%A1
國安法首案,辯方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她表示,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一同撰寫專家報告,從政治科學、傳播學及文化研究著手,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他們認為這個口號是政治訊息或願景,指恢復失去了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喜愛自由的人,並在這個時代創造明顯的改變。

辯方專家利用社會科學的方法,檢視4000多則「連登」帖文 ,分別計算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的次數。透過比對發現,不論是「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均與「香港獨立」未有達到統計學上「有關連」的水平,藉以指出「光時」與港獨沒有關係。
[Image: %E5%85%89%E5%BE%A9%E9%A6%99%E6%B8%AF%EF%..._large.jpg]

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與警員相撞,現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昨日獲准於47人案繼續保釋,今天在庭上負責主問。主問期間,李詠怡指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當中,7月21日首次出現光時口號。她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是自2019年6月9日起,出現光復上水、光復屯門公園等社區抗爭,可見「光復」二字於7月份開始出現;第二則是元朗7.21襲擊事件,觸發人們感到有需要用新的東西表達憤怒。

李詠怡引述《當代漢英詞典》指,「光復」解作recover, regain;而《劍橋詞典》則指recover, regain, reclaim, restore, retrieve;還有《辭海》解作恢復舊業。

利用《元史.陳祖仁傳》對「光復」作出不同解讀
《元史.陳祖仁傳》當中載有,陳祖仁向元順帝上疏一話:「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均曾就此處的「光復」作出解讀。

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早前供稱,這裡的祖宗之業,是指江山/政權/國土,形容「就唔好好似辯方報告用一個字『glory』咁含糊,並且係無內容嘅。」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今天表示不同意這個解讀,指不可能解作推翻政權,「因為他(元順帝)是在位的皇帝,他為甚麼要推翻元朝政權?『光復』不一定解作恢復政權,因為這裡他(元順帝)亦沒有失去元朝。」

李詠怡又供稱,「光復」來自2016年前的光復上水、光復屯門的社區抗爭,而當年英文媒體多數譯作reclaim。劉偉聰問,這些光復行動是否要推翻政權?李詠怡說不是,而是指向社區問題,簡單而言就是示威者不滿日常生活被內地遊客或水貨客干擾,所以從語意及歷史角度而言,是指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利用口號出現的次數說明與港獨的關聯
控方引用一份由警方製作的報告,由高級督察張偉文帶領的一隊7至8人的隊伍,檢視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間的示威片段,統計「光時」與「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口號出現的次數。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喺多次活動經常被叫喊,係同呢個驅逐中共、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辯方專家則檢視了在「連登」討論區4000多則帖文的內容,以社會科學的方法統計不同時段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香港獨立」的次數,分別計算口號與「香港獨立」的相關性,結果發現全部均未有達到「有關連」的水平。

庭上另出現過小插曲。在主問過程中,李詠怡指出控方在抄錄梁天琦2016年造勢大會上的言論時出錯,指控方謄本寫到:「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咩comix講嘅』」,李詠怡糾正指應為:「呢個係Malcolm X 講嘅。」Malcolm X 是著名非裔美國民權運動者,推動黑人平權。李續解釋,按照上文下理,將選票當作武器,是一種比喻手法,「正如時間就是金錢,不等如你可以將時間當錢使。」辯方劉偉聰續問:「Malcolm X是分裂主義者嗎?」李詠怡頓一頓說不是。

李詠怡尚未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

【不斷更新 ‧ 首宗國安法案】三指定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作供:「光復」非必指取回政權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0%E7%AB%8B
[Image: 20210709-01.png]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昨聽罷雙方中段陳詞後,今裁定三項罪名均表證成立。辯方其後申請暫時休庭,先向被告解釋相關事宜。

辯方昨於控方舉證完畢後進行中段陳詞,申請案件表證不成立,指單憑「光時」口號就指被告有意圖煽惑他人的說法,並不合常理,又指被告曾刻意避開警察、於交通燈前停車等,行為並非恐怖分子所為,而被撞的警員亦並無嚴重受傷。

控方則反駁指,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日,被告高速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途徑港島區,三次無視警員安危衝破警方防線,期間有途人歡呼拍掌及拍攝被告相片等,指被告的行為明顯屬煽惑他人,且不顧警員安危,強調控罪元素為使用嚴重暴力,而非他人嚴重受傷。

【13:00】李詠怡:「革命」可解作帶來重要改變 過往「光復」行動旨在恢復公共秩序

而就「革命」一詞,李詠怡指可代表在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就某些事項帶來重要改變,故她認為「時代革命」可指於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指為當下的時代帶來重要改變。

李在辯方主問下又表示,她於報告中提及「光復」於社會事件中的使用,例如「光復屯門」、「光復上水」及「捍衛沙田」等。她指考慮到 2012 的前幾年,社會上有無數針對社區問題的「光復」行動,包括大批內地遊客及水貨客湧入社區等,相關「光復」行動的目的,是要恢復公眾空間或秩序。

李又表示,她不認為內地遊客與本地人屬於不同族群,且一個國家之中可有不同族群,而族群之間的怨恨或厭惡,並不一定表示要推翻政權。

【12:00】李詠怡:「光復」不一定指取回失去的政權

李詠怡表示「光復」一詞,她翻查過數部中英文字典,包括英漢字典、林語堂當代漢英字典、劍橋辭典及《辭海》等。她指「光復」的英文意思,包括 recover、regain,而根據劍橋詞典,regain 有 reclaim、restore 及 retrieve 之意。

李又指,辯方於報告中,引用《元史 陳祖仁傳》,指她不同意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解讀,認為應由語義學及歷史角度解讀相關內容,而當中「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她認為當中「祖宗之業」所指的是元順帝父輩,即元朝皇帝的祖宗之業,並非指其他朝代的皇帝。她認為根據原文,「光復」並沒有推翻政權之意,因天順帝本身就掌控當時的政權,質疑他為何要推翻自己的政權。她又表示,「光復」不一定指要取回失去的政權。

【11:30】李詠怡:撰寫報告有分析「連登」帖文

李詠怡表示,涉案的專家報告由她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共同撰寫,兩人亦有諮詢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彭麗君教授的意見,包括解讀涉案「光時」字眼時,應參考哪些權威辭典及資料等,更為準確解讀相關字眼的意思,但彭沒參與撰寫報告。

李表示他們使用了跨學系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學、傳播系及文化研究系,及分析相關的經驗數據,解讀「光時」字眼,撰寫一份綜合專家報告。李表示他們於報告中,亦有分析網上論壇「連登」的相關帖文。

【10:45】法官批准辯方專家證人作供

代表控方的周天行,質疑辯方兩名專家的專長並非屬於歷史領域,認為他們並非處於適當位置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又指對方大部分的專家報告內容,是依賴正進行調查的內容或關注組意見等,控方無法得知相關人士的背景資料等。

惟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均指,相關事宜主要涉及法庭最終給予兩人證供多少比重,控方於此階段提出相關性挑戰是過早。且涉案「光時」字眼非只可由一個角度,即歷史角度解讀,控方專家劉智鵬早前作供時亦表示,兩名專家對「光時」的解讀不一定錯誤,法官最終批准兩人可以專家身份作供,由他們相關的學術領域就「光時」口號作供。

辯方現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

【10:23】被告不自辯 擬傳召兩專家證人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作供,但會傳召兩名專家,即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惟控方就兩人的專家資格提出挑戰,指兩人並非由歷史角度解讀涉案的「光時」口號。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3罪表證成立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7%AB%8B

男子唐英傑涉騎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罪名,亦是首名及首宗涉《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辯方昨日在高等法院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被告包括兩項國安法罪名,及一項危險駕駛罪表證不成立。惟法官今(9日)裁定三罪全部表證成立。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出庭自辯,但會傳召兩位專家證人,分別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

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昨陳詞指,控方引用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說法,指旗幟上「光復」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權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的意圖,並不合常理。

辯方指被告或被警盾擊中
就恐怖活動罪,辯方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時曾避開警員,和在交通燈號停車,質疑這些是否恐怖分子的行為。辯方又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撞倒警員前,或被警員的盾牌擊中,即使未有擊中,亦令他分神。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首宗國安法審訊|辯方指被告中文差 未能如專家般理解光時口號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3%E8%99%9F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9 07:4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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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首宗違國安法案被告三罪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作供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0e825b3...C%E4%BE%9B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三項控罪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專家證人開始作供。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三名警員受傷。

經過連日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唐英傑三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唐英傑選擇不出庭自辯。

辯方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不過控方一度質疑兩人學科專業是否可解釋口號的歷史,但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非僅從單一歷史角度解讀,最終批准兩人作供。

李詠怡作供時,引用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辭海》等詞典,根據「光復」一詞,指可解作「恢復」及「取回」意思;又引用《元史:陳祖仁傳》,指當中提及「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原文中「光復」沒有推翻政權的意思。

至於「革命」一詞,李詠怡認為應解作「這時代人民處事方式的重大改變」,而這個「詞語」開始常用,是源於「光復上水」、「光復元朗」等社會事件。

至2016年,梁天琦在立法會補選造勢,創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李詠怡分析,當時是借鑑「光復」行動中恢復公眾秩序的意思。至前年反修例衝突及元朗「721」事件,導致民怨沸騰,便以這句口號宣洩。

對於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引用大量經典文獻,解讀「光復」及「革命」意思,但李詠怡認為他是機械地套用,解讀為分裂國家或「港獨」意思,認為涉斷章取義。

聆訊周一早上繼續,李詠怡會繼續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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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Telegram頻道管理員承認煽惑他人縱火等罪 判囚三年
https://news.tvb.com/local/607ea24a34b03...9%E5%B9%B4

管理TG頻道 技術員被控煽惑他人犯法受審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1...2_001.html

被指為「SUCK Channel」TG 管理員 否認 25 罪 控方:必然知有人發布非法煽惑訊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8%A...A%E6%81%AF
[Image: 20210712-15.png]

網上號召攻入警總殺鄧炳強 警拘50歲男保安涉煽惑他人傷人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7%E4%BA%BA

涉散播「殺警攻略」 再有「連登仔」被捕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7/10/AP6...c88ca.html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15 12:5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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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內地官媒指責境外反華勢力 向在港留學生政治「洗腦」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7%E8%85%A6

鄧炳強批境外代理人或媒體在港蠱惑人心 煽動反政府反中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D%E4%B8%AD

被鄧炳強點名「重點調查」 連登增設刪除帳號功能 重申從未交出會員個人資料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7%E6%96%99

36 歲男被指連登討論用刀襲警 警以煽惑他人意圖傷人罪拘捕 一周第四宗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a_3...7%E4%BA%BA

34歲男涉於連登呼籲斬警、炸宿舍 警以煽惑罪拘捕 兩日第三宗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34%...9%E5%AE%97

【7.1 刺警案】警拘二人指涉煽惑謀殺、煽惑縱火 涉 7.2 連登、TG發布信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71...1%E6%81%AF

網台主持傑斯涉煽動罪再訊 控方申請交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2...2_001.html

網台D100 Radio主持人「傑斯」尹耀昇,涉嫌在節目中發表煽動性的言論,被控4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被控5項洗黑錢罪,涉款1000萬元,其中2項洗黑錢罪更將他一名女助手同列為被告。案件今(20日)在區院提訊,控方指涉案5項煽動罪屬危害國家安全範疇,故申請把案件交由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處理,法官把案件押後至10月12日再訊。
辯方表示就控方的申請需時索取指示,並會在14天內通知法庭是否反對控方的申請。另外,辯方需時翻閱16箱文件資料及給予法律意見,被告亦需時處理法援事宜,法官遂把案件押後。尹要繼續還押候訊,次被告利寶麗(51歲)則續准保釋。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20 09: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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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國安處拘「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骨幹 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A%E7%89%A9

[Image: ad8SYxU54P1TmfTG5aGPEPQgoG3mCBQE4S7_TeEu_00?v=w1920][Image: lhUDa0WFYpOcjx5CEpsg0nif3D8jqmL4j6u3uI-rt7g?v=w1920][Image: T_Gf0px9zK7MDJ5OpsuI2y2S5n8SISJTtYwRCLWMEQg?v=w1920][Image: iq_g7f5wwju-aiMp3mgJyoe4D60mnPI1QI5XpECOV6Q?v=w1920]

被問《動物農莊》等是否犯禁 李桂華:有自由批評政府不得煽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D%E5%8B%95

警方國安處拘捕「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涉及三本兒童繪本。

被問及創作政治漫畫或《動物農莊》、《1984》等小説會否犯禁,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他曾經閲讀《動物農莊》但未有閲讀《1984》,他強調市民有自由去批評政府,但不可以有煽動意圖,出書不能利用惡毒言語去令人對政府憎恨、憎恨司法制度或者傷害人。

他又表明,有關法律條文不是法律陷阱,任何人都需要遵守法律。警方在案件無刻意去巡查,因工會早已廣泛派發及提供網上讀本,無需警方刻意去搜索,亦反映對社會的危害之大。

被問及《羊村清道夫》並無時序表去具體講述醫護人員罷工,警方是否自行聯想,警方指,第三本圖書一系列書籍之一,經過早前的《羊村守衛者》、《羊村12勇士》,讀者顯然已對號入座,這並非警方虛構或聯想,而且書籍內有導讀。所以市民進行創作無須擔心警方會否無限聯想作出拘捕。

他指,講12名逃犯的故事,書中形容狼群會食了羊、殺了羊並霸佔羊群的地方,與本身議題無關係,而是向4至7歲的小朋友煽動憎恨。

被問及《羊村清道夫》指圍欄有漏洞對應病毒最初經關口輸入,符合疫情情況,羊群罷工亦相對應醫護人員罷工,只是描述事實,警方指,是否有需要用令人憎恨描述,例如那些狼好邋遢、隨地吐痰、弄髒環境,警方質疑是否實際情況,到底是想講故事或者想令人厭惡。

涉刊印繪本美化黑暴灌輸仇恨 警國安處拘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成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2...2_001.html
[Image: bkn-20210722091332980-0722_00822_001_05b...0722233311]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人員經深入調查後,今日(22日)在全港多區拘捕2男3女,年齡介乎25至28歲,指他們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5人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骨幹成員,當中包括主席黎雯齡。
消息指,另外被捕4人包括工會副主席楊逸意、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大約早上10時半,國安處把其中1名被捕人士押回位於紅磡商業中心B座1011室的會址搜證。半小時後,國安處一行人離開,帶走4箱證物。至下午1時48分,再將該涉案人士,押往沙田圓洲角路13號A一幢大樓搜查,大半小時後,將其押走。消息指,國安處人員將引用國安法權力向保安局局長申請授權,要求移除工會網上違法訊息,亦會向相關銀行發出「不予同意通知書」,凍結工會與發布3本煽動刊物有關的銀行戶口。
警方下午舉行記者會交代案件,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今晨於本港不同地方行動,拘捕5名人士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均為一個言語治療師工會成員,包括正副主席、秘書及司庫。警員亦到場其工會地址、工作場所及住所,搜出550本圖書、傳單,以及電話,並凍結工會擁有的16萬港元。
李指,該工會於2019年成立,其網站稱目標「擺脫不停企圖干涉和蠶食香港內政的魔爪」,亦有標明「一息尚存,抗爭到底」。至於涉及圖書包括該工會出版《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其中《羊村守衛者》以2019年反修例示威作為背景,當中有時序表,內容亦比喻「狼佔領成條村,食晒入面啲羊」,「將狼比喻為內地人,羊是本地人」,更有指羊用羊角攻擊,作暴力事件。另外,《羊村十二勇士》則以12名逃犯案件做背景,內容提及將羊比喻為有關人士在港干犯案件,如參與暴力事件,內容有提及羊群遭狼捉走。李稱:「捉走意指被捕,其後被人開餐,即係被殺,但是否事實呢?事實並不是這樣,只係製造仇恨。」
李續指,至於第3本《羊村清道夫》,教育局副局長蔡若蓮亦曾在今年1月,於立法會指有關圖書不適合做教材,並形容內容「掛羊頭買狗肉」,有政治成分。工會未有理會副局長之言,同年再出版以去年醫護罷工事件為背景的《羊村清道夫》。李指,當時社會對事件聲音不大,形容其內容和出版時機為挑起仇恨,希望令社會紛亂,而內容指「狼經過洞走過來,即寓意關口」;「羊本身乾淨,狼就污糟,暗示引致病毒帶過來香港」,內容為製造仇恨與憎恨港府。
李桂華批評,被捕人士透過兒童漫畫美化違法行為,例如將美化反修例示威者,英雄化12名逃犯,合理化醫護罷工行為,旨在荼毒兒童和鼓吹市民不守法。他批評,言語治療師在醫療和教育系統屬於極為重要角色,但他們卻用專業身份,灌輸偏頗、對抗、反政府主張,做法令人髮指。
若出版商印刷有關書本會否違法,李表示需了解印刷商對書本內容知情與否,「若家長管有書本,我就勸喻盡快棄置,但純粹管有就沒有相關情況(未有違法);派發點方面,就盡可能不要派送。」他又指,言論批評政府並沒有問題,最重要不能有煽動意圖和憎恨政府。
翻查資料,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於2019年成立,曾出版3本與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社會運動相關的兒童繪本,包括《羊村守衛者》、《羊村清道夫》及《羊村十二勇士》,並舉辦親子閱讀會,被部分媒體抨擊。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22 11:0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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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繪本涉美化黑暴灌輸仇恨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正副主席還押候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2...2_001.html
[Image: bkn-20210723130303155-0723_00822_001_01p...0723191315]

警方國安處昨日(22日)拘捕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5名成員,指他們涉嫌於在過去一年發布刊物,意圖引起年幼孩童對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煽惑使用暴力及慫使不守法。其中兩名被捕女子是該會的正副主席,她們已各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今天(23日)下午被押解到西九龍法院提堂。兩人暫毋須答辯,以待警方再作深入調查。案件押後8月30日再訊,總裁判官蘇惠德拒絕兩被告保釋申請,兩被告續須還押。

兩名女被告為黎雯齡(25歲)及楊逸意(27歲),分別為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及副主席。兩人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在香港與其他人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羊村清道夫》的書,具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及香港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或激起對上述兩者離叛,及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控方今天申請案件押後,以待警方再深入調查,並表示或會拘捕更多人或增加控罪,以及反對被告保釋。兩名被告今天分別由大律師劉偉聰及大律師梁麗幗代表,兩人均有保釋申請,而辯方亦對案件押後持反對立場,指如果控方未完成調查,不應急於提告和反對被告保釋。

另外,在國安處執法行動中,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秘書伍巧怡、司庫陳源森及委員方梓皓亦被拘捕,3人目前仍在扣查當中。

被問《動物農莊》等是否犯禁 李桂華:有自由批評政府不得煽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D%E5%8B%95
[Image: _2021072217450371689.jpg]
警方展示涉案圖書。

警方國安處拘捕「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涉及三本兒童繪本。

被問及創作政治漫畫或《動物農莊》、《1984》等小説會否犯禁,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表示,他曾經閲讀《動物農莊》但未有閲讀《1984》,他強調市民有自由去批評政府,但不可以有煽動意圖,出書不能利用惡毒言語去令人對政府憎恨、憎恨司法制度或者傷害人。

他又表明,有關法律條文不是法律陷阱,任何人都需要遵守法律。警方在案件無刻意去巡查,因工會早已廣泛派發及提供網上讀本,無需警方刻意去搜索,亦反映對社會的危害之大。

被問及《羊村清道夫》並無時序表去具體講述醫護人員罷工,警方是否自行聯想,警方指,第三本圖書一系列書籍之一,經過早前的《羊村守衛者》、《羊村12勇士》,讀者顯然已對號入座,這並非警方虛構或聯想,而且書籍內有導讀。所以市民進行創作無須擔心警方會否無限聯想作出拘捕。

他指,講12名逃犯的故事,書中形容狼群會食了羊、殺了羊並霸佔羊群的地方,與本身議題無關係,而是向4至7歲的小朋友煽動憎恨。

被問及《羊村清道夫》指圍欄有漏洞對應病毒最初經關口輸入,符合疫情情況,羊群罷工亦相對應醫護人員罷工,只是描述事實,警方指,是否有需要用令人憎恨描述,例如那些狼好邋遢、隨地吐痰、弄髒環境,警方質疑是否實際情況,到底是想講故事或者想令人厭惡。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27 08: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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