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 Rating:
  • 0 Vote(s) - 0 Average
  • 1
  • 2
  • 3
  • 4
  • 5
歧視 Discrimination
#1
歧視 Discrimination

平等機會委員會 The Equal Opportunities Commission (EOC)
https://www.eoc.org.hk/

《性別歧視條例》
http://www.cmab.gov.hk/tc/issues/sdo.htm

性别 gender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4621395

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35071

中性人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33601

雙性人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35249

性別歧視條例 Sex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DO)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5781

性罪行 Sexual crime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28812

港少女264磅遭歧視 「真人騷」特訓減肥 盼3個月減77磅勝出比賽

不知何時開始,減磅收身成為香港女孩「終身事業」。19歲香港女生Martha Lai飽受264磅體重困擾,曾誤吃減肥丸及為纖體公司做代言人,可惜磅數不跌反升,長期遭人歧視。數個月前,她得知美國 減肥真人騷開拍亞洲版,從2000名報名者中試鏡成功,正接受一周7天體能特訓,大膽面向萬千觀眾尋找人生轉捩點。

「我曾望著鏡子跟自己說︰希望從沒來到這世上,香港大部分人身形較纖瘦,出街時經常面對奇異目光,這些感受別人難以明白。」Martha任職寵物店助理,正值花樣年華,但自言未曾嘗過真正快樂。

「我的體重在小學五年級時開始上升,平時不是特別愛吃零食,但每餐也吃掉3碗飯,母親也經常叫我不要吃太多,但我跟她的關係不算好,經常覺得她的說話很煩人。」Martha的母親是巴西 人,父親是香港人,父母在她小時候已離異。

曾吃減肥丸 任纖體代言人

她說之前曾多次減肥,但都不成功。「曾有朋友介紹我吃減肥丸,在個多月間減去40多磅,但吃完會發脾氣,停服後體重急升,數年前曾有纖體公司邀請我當代言人,但用機器輔助減肥,一停用就會增磅,我需要的不是藥丸和機器,而是懂得督促我堅持下去的人。」她表示,9月從電視得知減肥真人騷節目《減磅稱王》開拍亞洲版,向母親借了2000元買機票到新加坡 參加面試,從2000人之中入圍比賽。

正在馬來西亞 接受體能特訓的Martha說,一周7天的訓練可謂「地獄式」,非常辛苦,因她還要抗拒美食誘惑,重新學習過有節制的健康生活。比賽規定男女參賽者每天最多只能分別攝取1500及1200卡路里,以達到減去身體多餘脂肪的目標。

「19年來最開心時刻」

參賽者分成兩組,於每周1小時的節目中都有挑戰賽,落敗一方將由隊員投票決定哪位被淘汰,減磅最多的獲「免死金牌」,直至最後王者誕生。此外,參賽者還要拉攏隊友以免投票時被淘汰。

Martha坦言每天面對體力挑戰及精神壓力,但從沒想過放棄,「參加比賽是我19年來最開心的時刻,在這裏我認識許多目標一致的朋友,他們視我如妹妹一樣關心我,沒有奇異目光,我希望能勝出重拾健康,在夏天穿上短褲、背心及吊帶上衣。」

優勝者可獲10萬美元

她的目標是在3個月內由264磅減至187磅,即減77磅。優勝者最終可獲10萬美元獎金及豪華房車一部,中四輟學的她說若能勝出,希望可以繼續進修 及去旅行。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091216/4/fonj.html
Reply
#2
「姦」「嫖」「妖」「妓」含貶義
16漢字歧視女性促修改

「這樣的構造對女性不公道!」上海律師葉滿天(圖)找出 16個部份包含「女」字部首等在內的字,質疑這些字眼有不尊重女性之嫌。他擬上書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建議將「嫖」、「姦」等字修改,更揚言將「姦」字改成「[Image: 1001b.gif]」後,強姦案可減兩成。


現年 30歲、在上海任事務律師的葉滿天稱,包括「娛」、「耍」、「婪」、「嫉」、「妒」、「嫌」、「佞」、「妄」、「妖」、「奴」、「妓」、「娼」、「姦」、「姘」、「婊」和「嫖」等 16字,均含有一定貶義,特別是對女性。他稱,兒童學習、一般民眾書寫、閱讀時,從視覺上會將上述字眼與女性聯繫,無形中影響對她們的評價。他拿「嫖」字作例子,他說玩弄娼妓的墮落行為理應是男性作主體,但造字者卻將女性與鈔票放在一起,讓他不明白想傳遞甚麼意思。他建議將「嫖」字改成「 [Image: 1001a.gif]」,從字面上看便知道這是社會不允許的行為。

揚言「強姦案可減兩成」
基於同一道理,葉滿天認為「婪」、「妒」、「佞」、「妖」等與女性也沒有關係。他也建議將「姦」改成「[Image: 1001b.gif]」,這可以向所有人表明強姦是一種獸行。他更誇下海口說:「相信更改這個字可以減少兩成強姦案。葉滿天稱,他提出建議前曾經研究《說文解字》,但未有請教語言文字專家。
葉滿天的建議昨日引起網民熱議。其中一名網民質疑:「如何解釋不識字者都會犯強姦罪?」並說葉的建議「一派胡言」。有一名網民表示,古時重男輕女,導致不少字都有歧視女性成份,這是客觀事實,但是改變重男輕女、歧視女性的習俗,絕不是將文字一改就能解決,關鍵還是要靠思想文化教育和健全法制。
但也有大批網民認為葉滿天的建議有一定道理,至少比教育部去年 8月提出恢復 51個異體字、整改 44個字的寫法更具說服力。
江蘇《現代快報》/廣東《羊城晚報》


[Image: A22_01_b.gif]
建議應改造的部份字
資料來源:江蘇《現代快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3652187
Reply
#3
首宗上班服裝涉性別歧視
被迫穿裙 女教師控告校長

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一名前女教師,沒有按女校長訂下女教師須穿裙上班的規定,自行穿針織上衣配西褲或套裝西褲上班,被校長多次召見及要脅可解僱她。校長更在全校師生面前批評她的衣着,但對男教師並無嚴格規定。已辭職的女教師昨透過平機會委員會入稟區域法院,指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賠償及書面道歉。成為首宗因上班服裝規定涉歧視的索償案件。記者:黃幗慧、陳詠詩

原告女教師鄺皓凝(譯音),兩被告為涉案中學的辦學團體香港中國婦女會,以及馬鞍山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的女校長孫莉華。香港中國婦女會表示事件已交律師處理,不作評論。孫校長至截稿前未有回應。平機會指事件帶出一個在僱傭範疇的性別歧視問題,希望能就有關在工作間向兩性施加服飾要求的個案確立案例。教育局不就個別案件回應,但表明沒有限定教師的衣着。


指長褲並非正統質料
鄺於 07年 7月獲聘為學位教師,任期由 9月初至次年 8月底。 07年 8月 27日,於同年度開始任職的校長在會議中表示女教師須穿裙上學。鄺因為覺得着裙不方便,於 9月 3日開學當天,穿着針織上衣配西褲上學,結果被校長召見。校長同意鄺可穿長褲套裝,但重申女教師應着裙,否則可以辭職。翌日,鄺改着長褲套裝,校長表示沒問題,但同時指校方與鄺難以愉快合作,建議鄺考慮辭職,威脅說:「咁我家唔可以炒你,視乎你嚟緊嘅 performance(表現)啦。」
一星期後,校長在早會時突從台上,走到穿着黑色長褲套裝的鄺身邊,叫鄺去見她。校長批評鄺的長褲並非正統的長褲質料,上衣則沒問題。但其實鄺的上衣及長褲以相同布料製成,校長卻不容許鄺再穿同類長褲上學。翌日早會上,校長又走到鄺身邊,表示不想再每天留意鄺的衣着,不想再糾纏於如此小事上。連續兩天,鄺遭校長當着全校師生面前訓示她,感到被羞辱,尊嚴受損。校長曾透過批評一名穿褲上學的女代課老師,揶揄鄺是全校唯一着褲的女教師。


不滿被監視受壓辭職
對於男教師的衣着除不可着 T恤牛仔褲外,校方並沒有明確規定,對女教師卻有嚴苛要求。鄺認為衣着不會影響她的教學質素,但她每天被監視,令她感到無助、受壓、失眠,需向社工求助。鄺在壓力下,終在 07年 10月辭職, 11月離任。鄺現發聲明指被告違反性別歧視條例,要求被告賠償及書面道歉。
涉案中學曾因師生在 96年八仙嶺山火中死傷而廣為人認識。
對於有女教師入稟挑戰校方的穿衣規定,立法會教育界議員張文光認為,教師打扮規則應以整齊端莊為主,以現今時代,無論從法律角度或兩性平等的角度,均不應對女性施加不必要的衣服限制,否則便會違反兩性平等的法律。津中議會主席廖亞全則認為,學校應在衣着問題上,與教師商討有關守則,以免日後爭拗。案件編號: DCEO3/10


時裝界意見:任何打扮都可教出好學生
對於有學校規定女教師須穿裙上學,有時裝設計師認為無論穿裙或褲,最緊要整齊大方,穿褲都可以好莊重,應以整體配搭為重。另有時裝設計師表示,無論穿裙或褲,都可以教出好學生。


穿褲都可以好莊重
時裝設計師何志恩指,現今很多專業人士如律師及財經界女士,都會穿褲子,穿裙或褲已經不是問題,穿褲可以很得體及莊重,「着裙一樣可以着得好性感,冇話着裙一定特別得體。」只要整體衣着、化妝、髮型配搭得宜便可。有學校要求女教師穿裙,何認為這規定較為傳統,若校方在老師入職前說明清楚,是可以接受的。
時裝設計師鄧達智認為,任何衣着打扮的老師都可以教出好學生。他回想自己小時候讀書年代,女老師都會穿旗袍返學,上到中學,老師會穿迷你裙。當他到了外國留學,老師更有不同衣着打扮,有牛記笠記,有套裝長裙,夏天甚至會穿短褲。
鄧認為,教師有 dress code(服裝規定)某程度上是好事。老師是學生的學習榜樣,若有正統衣着的 dress code,某程度上也可以建立一種正統衣着打扮予學生學習。若校方認為校風問題,要求女老師穿裙,亦不是過份的事。
本報記者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4052722
Reply
#4
廈門台胞證政策歧視光頭

光頭佬遭歧視?與台灣金門一水之隔、大批台商循小三通往來的福建省廈門市,竟對「一年多簽」的台胞證有怪政策。當地公安局明文規定不發證給光頭、禿頭的民眾,這對經常往來的台商造成極大困擾。這項怪規定在實施個多月後便取消,但旅行社至今仍收到大陸方面退回光頭客人的簽證申請。

台灣的旅行社人員指出,廈門公安局認為小三通讓台灣民眾很容易到大陸,由於往來者眾,光頭、禿頭人士較容易藉改變髮型、變裝,以偽造他們身份入境,有宗教背景者也可趁機闖關。為防止上述情況出現,今年 1月 27日廈門當局發出通知,要求旅行社嚴格把關,禁止旅行社替光頭、禿頭者辦理一年多簽台胞證。

這項規定是廈門獨有,香港、澳門簽發台胞證的機構都沒有這種規定。有旅行社亦曾代頭頂光光的客人申請簽證,但遭到退回。不少台商認為每次都要申請加簽,十分麻煩。歌手趙傳的經理人趙佩對於這項怪規定不以為然地說:「這不是另一種歧視嗎?」雖然有關規定在今年 3月 15已突然取消,但有旅行社業者稱,至今仍會有旅客因為光頭而被大陸退回簽證申請。
台灣《自由時報》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4123161

[ 本帖最後由 AdamSmith 於 2010-6-11 18:10 編輯 ]
Reply
#5
洋總性騷擾賠OL廿萬

跨國公司一名外籍總經理對初次面試的女應徵者色心大起,在對方未正式上班前已邀共舞,甚至約她到酒店晚膳。當她履新後,總經理更借故觸摸她的大腿及胸部,女下屬忍辱一個月後表明拒絕總經理的性要求,終被無理解僱,事件令她心靈、自尊受創兼失去工作,她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向總經理興訟,法官考慮案件後,認為總經理須就性別歧視及過分性騷擾行為,向前女下屬賠償十九萬七千餘元及利息。

法庭頒令為保護原告身份,故以L代表原告,而被告David Roy Burton則缺席聆訊。

「希望有超友誼關係」
於澳洲取得碩士學位的L,於二○○三年八月到Marcus Evans (Asia) Ltd澳洲分公司見工,惟因工作簽證問題未獲受聘,L及後移居香港,於○七年七月看到Marcus香港分公司(現已結業)招聘後應徵,並由身為該公司總經理的被告負責面試。

被告面試時對L十分滿意,面試後數天,被告即試圖與L發展親密關係,除發出「好掛住你」、「你係好特別嘅女仔,希望我哋有超友誼關係」、「早晨,周末過得好唔好」之手機短訊外,在未正式上班前,更邀她到酒店共進晚餐兼大談他與同事間之性事。

性要求遭拒 被告變臉
被告邀請L到辦公室,扭開音樂要求L與他共舞,五度遭到拒絕,被告邀她往酒店亦再被拒。L雖感到被侵犯,但為了工作及前途,仍決定如期於九月十八日上班。

上班後,L連番遭被告性騷擾,被告除教L登入電腦時以其手置於自己下體,然後斜望L作出挑逗眼神外,更觸摸原告的大腿和胸部,被告更於午膳時間開音樂光碟,邀請原告共舞及要求性交。

L不斷拒絕被告的性要求,被告即時「變臉」,更於十月廿四日在毫無理據下將L解僱,他派發解僱信後,又將「大信封」從L手中奪回來,將她的手腕弄瘀,更命保安「陪同」L離開,事件令L大感尷尬及自尊受創。

L認為被告行為違反《性別歧視條例》,令她感到羞辱、尷尬、失眠一年、受壓、失去尊嚴及身體受傷,亦令當時月入一萬四千餘元的L失去工作五個多月,法官考慮L心靈受創,故頒令賠償十萬元,加上被告的行為過分,為了阻他再犯而決定另判予懲罰性賠償兩萬元,加上L失去工作收入七萬七千餘元,故此,被告須向L賠償共數十九萬七千餘元及利息。

案件編號:DCEO 15/2009

http://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0...6_049.html

《性別歧視條例》
http://www.cmab.gov.hk/tc/issues/sdo.htm


性别 gender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4621395

同性婚姻(same-sex marriage)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35071

中性人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33601

雙性人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35249

性別歧視條例 Sex Discrimination Ordinance (SDO)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15781

性罪行 Sexual crime
http://www.forum4hk.com/viewthread.php?tid=28812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0-10-26 07:02 編輯 ]
Reply
#6
擾攘三年 入稟控性別歧視 校方腳軟道歉賠償
穿褲遭威嚇女教師討回公道

香港中國婦女會馮堯敬紀念中學一名前女教師,沒有按女校長指示穿裙上課,校長要脅可作解僱。女教師受壓自行辭職,早前透過平機會委員會入稟控告校方違反《性別歧視條例》,入稟狀一出,校方腳軟,主動提庭外和解,願意道歉賠償。事件擾攘近 3年才討回公道,但女事主無悔挺身而出,「如果唔將件事反映出嚟,唔公平、唔公義、歧視嘅事情就會繼續蔓延。」
記者︰盧文烈 張文傑

這是本港首宗因上班服飾規定涉歧視的索償案件,由於最終協議庭外和解,故未成案例。但平機會主席林煥光對本報表示,個案意義重大,呼籲僱主訂立員工穿着守則時,要顧及男女平等,避免歧視。


向教局投訴不獲處理

提出索償的女教師鄺皓凝, 07年獲馮堯敬中學聘為學位教師,任期由 9月初至翌年 8月底。開學前女校長孫莉華要求所有女教師需穿裙上班,鄺開學首日穿了針織上衣和長褲即遭校長召見,指她不符上班衣着要求。雖然校長其後同意鄺可穿長褲套裝,但重申女教師應穿裙,否則可辭職,翌日鄺改穿長褲套裝,校長仍語帶威脅:「咁我家唔可以炒你,視乎你嚟緊嘅 performance(表現)啦。」
校長曾連續兩天在全校師生面前訓示鄺皓凝,鄺自尊受損,在 07年 10月呈辭, 11月離任。她昨接受訪問時表示事件對她極大困擾:「事發時頭嗰兩個禮拜,瘦咗成 10磅,晚晚失眠;好煎熬,會喊,真係會崩潰。」
為取回公道,鄺皓凝曾向教育局投訴,但不獲處理。 07年她向平機會投訴,平機會最初調解不成功,甚至未肯提供法律援助,到 09年中才提供法援,並於今年 5月入稟區域法院, 6月中即與校方達成和解協議。鄺皓凝說,校方發道歉信及賠償金錢,亦同意修改衣着守則。

有受壓陰影未執教鞭
鄺皓凝現時在一間教育機構工作,受壓的陰影令她不擬在短期內重執教鞭,但對堅持兩性平等仍沒半點後悔:「呢啲咁唔公平、咁唔合理、咁具歧視性嘅嘢,會影響女性同教師兩個咁大嘅社群,呢個係社群嘅基本權利,希望其他學校唔會再有呢啲規則。」
教育界立法會議員張文光稱,校方的穿衣守則與時代脫節,他曾就個案向特首投訴,今次事件相信令更多人明白女性的權利。馮堯敬紀念中學校長孫莉華昨沒有就事件回應。教育局則指已提醒學校須遵守各條針對歧視的法例。


林煥光促勞資溝通訂指引
【本報訊】平等機會委員會過去接獲不多於 10宗僱主限制僱員衣着的投訴,經平機會調解後,最終和氣收場。職工盟指,曾收到 OL投訴,指遭僱主勒令要穿套裝上班,並嚴禁穿短裙,工會認為有關限制雖未涉及性別歧視,但明顯不合理。


仍有 10校規定穿裙
平機會主席林煥光說,該會之前曾收到女教師求助,指在嚴冬下校方仍繼續要求她們穿裙上課,經平機會介入後,校方終容許女教師穿長褲,他提醒僱主在制訂衣飾指引時,應與員工溝通,「社會上有啲人會覺得,叫女人着裙冇乜唔妥,但調返轉諗吓,點解女性一定要着裙先叫莊重。」
新婦女協進會主席蔡泳詩說,曾有教育界人士指,現時仍有 10間學校規定女教師須穿裙,要求教育局制訂指引禁止學校作出規限。
職工盟執委張麗霞說,文職員工衣着不應受到僱主規範,曾有在雜誌社任職電話銷售的女僱員投訴,遭規定要穿套裝上班,又不准女員工穿短裙,員工到周末才可穿得稍為隨意。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4439268
Reply
#7
集體指控企業性別歧視
160萬女員工輸 沃爾瑪贏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5363359
Reply
#8
無中文名難搵工少數族裔反歧視
http://the-sun.on.cc/cnt/news/20110702/00407_018.html
Reply
#9
港男受八大歧視 求助無門
苦男人:企出嚟爭權益

http://hk.apple.nextmedia.com/template/a...d=15397006
Reply
#10
普查問卷列黑人白人被指歧視 學者:有分等級意味 問題混淆種族國籍

http://hk.news.yahoo.com/%E6%99%AE%E6%9F...48117.html
Reply


Forum Jump:


Users browsing this thread: 1 Gu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