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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香港監察被封網 指與香港編年史情況類似 料為警方要求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E7%A4%BE...1%E6%B1%82

香港監察被封網 指與香港編年史情況類似 料為警方要求
香港監察被封網 指與香港編年史情況類似 料為警方要求
【獨媒報導】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表示,消息指多個本地網絡供應商封鎖了香港監察的網站,與「香港編年史」、《香港約章2021》等被封網的情況類似,相信是出於警方要求。

警方回覆《獨媒》時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但引述《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及《實施細則》附表四,指警方可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警方又指,《國安法》第三條訂明,香港特區行政機關應當依法有效防範、制止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

須用VPN才能瀏覽 去年起多個網站被封

香港監察指,香港網民現時已無法透過電訊盈科、中國移動、香港寬頻和網上行等網絡供應商瀏覽其網站。《獨媒》記者嘗試進入網站,但顯示「無法連線至此網站」,須透過VPN才能成功瀏覽。

多個網站自去年起面對類似情況。「香港編年史」在去年1月起被封網,香港寬頻之後承認,是按《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該網站。台灣行政院轄下的「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網站,去年2月起被封網。由羅冠聰、許智峯等發起的《香港約章2021》網頁,去年6月亦被封網。

香港監察指,這是由於更改網域名稱系統(DNS)所致,並引述網絡專家張拿敦(Nathan Hammond)說法,稱今次移除網站與「香港編年史」早前首被移除的模式相符,相信是香港警方要求在網域名稱系統中刪除網站。

香港監察:中國或開始將防火牆引入香港

香港監察行政總裁羅傑斯(Benedict Rogers)指,港人若因《國安法》而無法再瀏覽其網站,是對網絡自由的嚴重打擊:「隨著不斷有網站被刪除,大家擔心中國可能會開始將其網絡防火牆引入香港。久而久之,這可能會對西方國家的科技公司在香港持續發展產生嚴重影響。」

關注香港人權法治 彭定康為贊助人

翻查資料,香港監察成立於2017年,宗旨為監察香港人權、自由和法治狀況,前港督彭定康為組織的贊助人之一。香港監察曾發表報告,稱對香港法治感到憂慮,又在2019年反送中期間發起學術界聯署讉責警暴。羅傑斯曾在2017年訪港,欲探望當時正在囚的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但被拒絶入境及遣返。

【翻牆問答】「香港監察」網站被香港封鎖
https://www.rfa.org/cantonese/firewall_f...10258.html

問:英國人權組織「香港監察」(Hong Kong Watch)的網站日前被港府封鎖,香港多個互聯網供應商的用戶都無法登入瀏覽。很明顯,中國式的封網會慢慢在香港出現,而且不只是針對一些小型網站,大型維權機構的網站亦將會成為封網的目標。以現時的情況來看,香港的聽眾,如何在港府越來越中國化的網絡監管作出應變?

李建軍:在短期內,香港翻牆仍然會比在中國容易得多,因為中國所有電訊公司,都幾乎連接了公安部金盾系統,中國的網絡審查系統基本上已經是網絡基建的一部分,這是中國當局十多年積累的結果。但香港長期以來,其系統都一如西方國家系統,不會主動與執法部門連接。因此,香港現時所用的封鎖技術水平,大致上與十多年前中國差不多,主要靠DNS污染去達致,只要你使用VPN,或者將DNS改為1.1.1.1或8.8.8.8,不使用互聯網供應商的DNS,基本上已經可以應付香港政府實施的大部分網絡封鎖措施。

問:雖然香港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暫時未直接將系統與警方連接,但預計遲早都會用類似中國的做法來封網,那香港的互聯網服務供應商,會在甚麼時候開始採用類似中國的金盾系統?

李建軍:雖然香港有相當多互聯網供應商的核心網絡,使用中興或華為的設備,但過往中興或華為賣都是海外版本,並無預計到要連接類似金盾系統的網絡。如果要做到中國式監控,相信香港主要互聯網供應商,都要將核心網絡改成為中國一樣的規格,而香港政府亦需要設置類似中國的超級電腦系統,去實現深度封包檢測、主動攔截VPN通訊一類過濾功能。

現時中國有不少在美國未制裁前買的晶片,都是被華興、中興等公司用於建設封鎖網絡的基建,但中國並不具備生產這類高性能晶片的能力,因此,香港在《國安法》通過了一段時間,仍然未出現中國式大規模封網,除了顧慮香港金融中心地位之外,相信更可能是中興和華為,以至其他協助中國當局搞封網的公司,無法採購到封網所用的高性能晶片。由於晶片供應緊張,再加上中國的原有機器,都需要相當備用零件應付維修所需,所以遲遲未能於香港部署封網所需的網絡系統。如果美國保持現有制裁措施,甚至推出更辣的制裁措施,香港有可能會繼續維持現有相當原始的封網方式好一段時間,甚至相當之長時間。

問:如果照這樣的講法,美國政府其實加強對中國實施制裁,是有可能令中國的互聯網封鎖的基建陷入瓦解,甚至無法運作?

李建軍:其實中國在晶片,以至不少網絡科技水平仍然比不上美國,如果無美國或歐盟技術去支持,根本不可能繼續維持封網技術。如果華府政界有明顯共識,不理矽谷那些唯利是圖的科技公司的游說,對涉及中國網絡封鎖的網絡以及硬件生產商作出制裁,再配合未來新法案對翻牆技術相關的撥款資助,不只香港,就連中國的互聯網封鎖都有機會瓦解。因此,打破防火長城這方面,西方民主國家共同一致對參與網絡封鎖技術研究有關公司作出制裁都是相當重要的一環。

當然,不排除俄國有可能派出技術人員協助中國,換取部分中國手上的電子技術,俄國在網絡封鎖上能力都頗強,不過,在互聯網通訊流量這麼大的今天,要成功封網,高性能晶片技術是十分之關鍵,因此如果能在晶片技術上阻止中國升級和維修他們的封鎖和審查系統,相信不只香港人,日後中國聽眾要翻牆的技術難度都有機會大減,變相提升民眾自行翻牆的能力。

封網前奏?香港寬頻證實:按國安法要求停止連線至「香港編年史」網站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30139.html

[Image: 614a937f-abb5-4c49-a020-aee36befcb97.png]

在香港,警方據報上周首次引用《國安法》,要求網絡服務供應商封鎖「香港編年史」網站。香港寬頻周四(14 日)回覆香港《立場新聞》時承認,已按《國安法》的要求,停止連線至有關網站。

香港寬頻回覆傳媒查詢時承認,「本公司已按照《國安法》的要求停止連線至有關網站」,是首家網絡供應商承認因《國安法》封網。

載有大批警員、官員及親建制陣營人士電話、地址及身份證號碼等個人資料的「香港編年史」網站,上周四(7日)於 Telegram 頻道表示,自上周三(6日)晚上起接獲報告指,網民使用香港網絡供應商(ISP)的服務時,無法連線至該網站。

《明報》等傳媒曾引述警方消息報道,警方國家安全處首次引用《港區國安法》第43條,封鎖該網站,並指警方現階段向相關人士發行政命令,規定在合理時間內移除有關信息,如拒絕執行會違《國安法》。

不過,警方至今未明確回應,回覆傳媒查詢時稱不評論個別個案,又稱可按《國安法》第 43 條,以及實施細則的附表四,「要求服務商對發布在電子平台上相當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相當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發生的電子訊息作出禁制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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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信託人何秀蘭獄中被捕 被指勾結外國勢力 累計5人涉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51...2_001.html

[Image: bkn-20220512141251929-0512_00822_001_01p...0512201014]

在2019年反對修訂《逃犯條例》期間成立的「612人道支援基金」,被批為「黑暴基金」,並於去年停運。基金4名信託人,包括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前議員吳靄儀,分別於前日(10日)或昨日(11日)被捕。消息指,涉前年6月4日參與非法集結而正在羅湖懲教所服刑的另一基金信託人、前議員何秀蘭今日(12日)亦再被捕。
警方調查顯示,有關人士涉嫌請求外國或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區實施制裁,涉嫌干犯「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九條。港府表示,執法部門是根據證據、嚴格依照法律,以及按有關人士的違法行為而採取執法行動,完全與被捕人士的職業或宗教背景無關,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專業失當,據悉,上述人士協助處理相關案件時,向司法機構聲稱「義務」形式代表被告,惟實際上收取「612基金」支付的款項。
警方表示,被捕的許寶強、何韻詩、陳日君、吳靄儀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上旬向警方報到。正在服刑的何秀蘭將繼續還押。此外,警方亦向法庭申請傳票控告上述人士及另外1名37歲男子,涉嫌沒有遵循《社團條例》要求,為612基金作出註冊,據了解37歲男子為基金秘書、社民連成員施城威。據悉,警方掌握多名612基金捐款人及組織資料,並正在調查。另在刑事調查過程中,警方同時發現一些律師和大律師在提供法律服務時,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爲,已經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和大律師公會作出投訴。

國安處今早到黃洋達公司及寓所 要求刪網站敏感內容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51...2_001.html

[Image: bkn-20220518142624317-0518_00822_001_01p...0518193054]

612 基金 5 名信託人涉勾結外國勢力 吳靄儀促交還受法律保密證物
https://hk.news.yahoo.com/612-%E5%9F%BA%...44573.html

[Image: 59630470-d736-11ec-b7bd-0411ec35d4ae]

港區國安法|英美報告指香港民主空間受壓 港府:指控不實和荒謬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AC/313853
[Image: 1.jpg?itok=CAvDHWJs]
[Image: 2.jpg?itok=mGO0UQ3a]
英國及美國分別發表「香港半年報告」及「香港政策法報告」,指香港民主持續遭瓦解,港人的權利及自由持續受侵蝕,港府則發聲明反對有關言論。

美報告指香港與中國城市差距縮小
美國報告指,中國持續瓦解香港的民主制度,香港民主空間受壓,公民社會瓦解以及敢言傳媒遭到打壓,當中包括《蘋果日報》及《立場新聞》因《港區國安法》下的寒蟬效應而被迫關閉,將批評中央與地方政府的和平政治言論,定為刑事罪行,又利用《港區國安法》,在未經審訊的情況下,拘留民主派人士,拒絕讓他們保釋,無視《基本法》和《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的各項自由。報告又指北京對香港選舉制度進行徹底改革,阻止未經北京批准的政治團體參與,對香港司法機構施加前所未有的壓力,隨著中國收緊統治與持續壓制,香港與中國城市間的差距也在縮小。

英報告指中國重新定義「一國兩制」框架
英國報告指,中國及香港當局繼續有系統地侵蝕《中英聯合聲明》承諾給予港人的權利及自由,包括重新定義「一國兩制」框架,犧牲香港的自治和港人生活方式,未能履行50年不變的承諾,實施不足兩年的《港區國安法》壓制反對派,以及將異見人士定罪,在香港行政立法機關、民間社會及傳媒的另類聲音幾乎全部消失,指《港區國安法》摧毀香港的公民社會,個人及團體害怕被捕及監禁,被迫解散或自我審查,工會、學生團體及非政府組織都受到影響。

港府敦促外國停止借香港干預國家內政
特區政府發聲明指,堅決反對外國通過各種報告對香港作出不實和荒謬的指控,稱自從《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得以由亂轉治,而完善選舉制度後,全面落實「愛國者治港」原則,特區亦一直堅定不移維護法治和司法獨立,保障新聞和言論自由,強調香港是中國不可分離的部分,是一個在「一國兩制」下享有高度自治權、直轄於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區域,香港採取甚麼制度,以及如何實現國家對香港的基本方針政策,純屬中國主權範圍內的事務,是國家內政,特區政府再次敦促外國停止借香港事務干預國家內政。

612基金|吳靄儀等6人被控無限時內申請註冊或豁免註冊社團明提堂
https://hk.news.yahoo.com/612%E5%9F%BA%E...10579.html

律師會:律師參與612基金案被指專業失當已展開調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523.htm

香港律師會表示,確認收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因應「612人道支援基金」案件作出的投訴,已根據《香港事務律師專業操守指引》訂明的投訴及紀律機制展開調查。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表示,國安處在本月12日拘捕5人涉及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指在刑事調查中發現有律師及大律師涉嫌作出專業失當行為,並就有關情況向律師會及大律師公會投訴。陳澤銘確認收到警方的投訴,但由於調查屬於保密,不能披露任何詳情,作為監管團體是非常重視會員的操守,會以公正、中立及客觀原則處理每宗投訴。

陳澤銘強調,本港的法律原則是無罪推定,律師會也並進行非刑事調查,一日未有裁決,每位律師都是無辜,可以繼續執業。他說,如果披露被投訴人的身份或所屬律師事務所是不適當,又指被投訴人有答辯機會,但難以在現階段回應需要多少時間調查,他多次重申調查機制行之有效,律師會將在適當時候及可行的方法下,提供資料予外界。

律師會副會長湯文龍表示,有關的消息被傳媒報道後引起社會廣泛關注,社會有很多不同的揣測, 無論投訴是否涉及任何案件,律師會有既定機制及程序處理投訴,期望在調查要保密的大前提下,盡量向市民解釋,增加透明度。

根據程序,律師會收到投訴後會成立獨立3人小組跟進,會視乎律師的違規行為決定罰則,輕的罰則是以信件提醒,如違規嚴重,可轉介到律師會以外的審裁處,最嚴重的是除牌。

被控未為612基金註冊 陳日君吳靄儀等否認控罪
https://hk.news.yahoo.com/%E8%A2%AB%E6%8...16359.html

研究指香港政治囚犯過千人 一半低於25歲 總刑期達772年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6587402.html


指港國安法實施後扭轉2019年亂局 鄧炳強:186人涉危害國安被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6%8D%95
[Image: _2022052715282968560.jpg]

[ 本帖最後由 失蹤的老公 於 2022-5-27 16: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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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議員促制裁國安法官 律政司警告違國安法 大狀公會斥干預司法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769238

多名美國國會議員本月初致函總統拜登,促請華府制裁《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及檢控人員。香港大律師公會對聯署信表達深切關注,公會對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士嘗試干預香港司法及法院的獨立運作,予以最強烈的譴責及深表遺憾。

律政司強烈譴責有人公然呼籲制裁香港官員、司法和檢控人員,企圖干預特區司法程序,強調任何國家利用「單邊強制措施」壓制官員或個別人士,不單與國際法和聯合國框架相違背,也違反了國際法規定的不干涉原則。大律師公會指,香港法官的獨立及誠信毋庸置疑,法官的甄選、委任以至執行憲制職務及責任,均不涉及任何政治考慮、亦不受任何干預。

公會今早發聲明,指司法機構及人員獨立及不受干預地行使司法權力,是香港乃至全球法治社會至關重要的基石。基本法列明刑事檢控工作由律政司主管,不受任何干預,社會亦期望檢控人員公平、合法地執行憲制職能。公會指,不論檢控方或辯護方都不應受到不當施壓,否則會直接及不恰當地干預司法,並危害公眾獲得法律代表的權利。

律政司則指,主權平等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不干涉原則是主權平等的核心概念。發言人提醒,任何人請求外國實施或串謀實施,抑或受外國指使、控制、資助以支援實施對中國及香港的制裁,都可能干犯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

外國記者會主席:個別機構如獲頒多個人權新聞獎項 或被視作支持違法行為 認《立場》停運後曾與外交部飲茶
https://hk.news.yahoo.com/%E5%A4%96%E5%9...16969.html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早前指為免「無意中觸犯法律」而宣布停頒「人權新聞獎」,其後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 Walter Cronkite 新聞及傳播學院表示會在 2023 年起接辦。剛在上月連任 FCC 主席的瑞凱德(Keith Richburg)昨日(6 日)在網台 OurTV 節目《議會內外》表示,剛過去一屆的人權新聞獎,獲得的中文參賽作品和媒體都相當少,他又不點名指被控煽動罪的《立場新聞》最終或獲得 9 個獎項,除了會損害人權新聞獎的公正性,亦可能會被視為支持違法行動,董事會認為有法律風險,決定停頒獎項,而他亦指事後發現一名中文作品的評審原來亦因《立場新聞》案被捕。瑞凱德又說,在《立場新聞》停運後,外交部駐港公署曾經邀請他到公署辦公室飲茶見面,不過他表示在停頒獎項前,無跟公署見面匯報。然而,《明報》收到多個消息指,瑞凱德在宣布停頒獎項前曾致電公署。

國際特赦組織曾建議繼續出資 FCC 擔心被指勾結外國勢力而拒絕

瑞凱德在節目向主持人劉慧卿表示,在去年 9 月左右,過往協辦人權新聞獎的國際特赦組織表示不再參與人權新聞獎的工作,他們之後又宣布了撤出香港。國際特赦組織其後表示願意繼續出資支持人權新聞獎,但是瑞凱德就指這樣有被指「勾結外國勢力」的嫌疑,拒絕了這個建議。至於以往負責人權新聞獎行政工作的中文大學亦向 FCC 表示,不再參與工作。瑞凱德指,他在此階段都跟董事會指,FCC 已經主辦了人權新聞獎 25 年,不如就將活動停辦並交給其他海外機構接辦,又或者多辦一年,最後經過董事會討論後,決定多辦一年,去年 12 月亦如常接受報名和開始評審工作。

中文參賽作品數量少 稱個別機構獲多獎項將損公正性

瑞凱德隨後表示,發現此屆人權新聞獎不論是報名作品和媒體數目都有減少,他形容英文媒體和作品的數量還好,但中文部分確實有明顯減少,當中香港電台沒有參加,蘋果日報又因為停運無法參加,然後瑞凱德就不點名指有幾間中文媒體提交了大量作品參賽(submitted a lot),意味著有媒體可能會拿到很多獎項。之後瑞凱德就指,有一日他收到負責活動行政工作的人士通知,會有一間媒體機構獲得 9 個獎項。瑞凱德在節目指這樣並不好,「第一,我們收不夠參賽作品,而讓一間機構贏這樣多獎項,這樣會損害獎項的公正性;第二,那間媒體機構已經停運,而且涉及一宗罪案,(如果我們繼續頒獎)就似乎是支持犯罪活動。」

“Number one, it hurts the integrity of the award, to have one outlet winning so many, and that was because we didn’t have enough entries, and number two, that specific outlet has been shut down and accused of a crime, it might look like we’re gonna we’re supporting the criminal activity for which they have been shut down.”

之後劉慧卿問瑞凱德,上述是否你獲得的法律意見?瑞凱德就回應指,「這是我的意見,就此我們不需要法律意見。」(That was my advice, we don't need legal advice on that.)瑞凱德並指他後來留意到,一名本身處理中文獎的評審亦在上述案件因煽動罪被捕,他形容事件對於 FCC 來說是一場「完美風暴」來襲(this is like a perfect storm coming at us right here)。

瑞凱德指,後來 FCC 內部仍然對是否繼續頒獎有爭議,提出的不同方案包括只頒英文獎不頒中文獎,又或者照樣頒獎但架設空櫈給無法親身領獎的機構和人士,而董事會最後決定停辦(suspend)獎項。瑞凱德在節目中指,他都希望能夠頒到人權新聞獎,「但這真的會將我和 FCC 置於一些法律風險當中」。劉慧卿追問是甚麼法律風險,瑞凱德就回應「被指支持、煽惑、鼓勵煽動行為,我本人很可能會被捕、FCC 會被調查」,甚至 FCC 會被凍結資產,這樣就無辦法為會所交租,為 FCC 工作的員工和服務承包者又會收不到薪金。他又補充,本來想邀請一些人士作為評審,但該些人士都表示不想有機會被人認出,因而拒絕做評審,「我並不是說這些事一定會發生,但確實是有如此風險」。

明言不想坐監 指要求企硬人士非最終風險承擔者

瑞凱德明言,自己未準備好坐監,亦不想坐監,同時亦不想 FCC 的員工失去工作,又說如果繼續頒獎,「可能我之後都會在朝早 6 點鐘被人敲門(拘捕)」。瑞凱德並且說,FCC 董事會 16 名成員當中,15 人都表示要停頒獎項,剩下 1 人反對並決定辭去董事職位,他對此表示尊重;他同時指,聽到不少人都叫他企硬繼續頒獎,但他指這些人都不在董事會當中,又指他們都不會被捕,因為最終承受風險的人是董事會成員,坦言 FCC 會內新聞自由委員會的立場,並不能必然作為董事會的最終決定,否則就顯得有些奇怪(kind of weird)。

《立場》停運後獲外交部駐港公署邀請飲茶見面

有指瑞凱德有跟外交部駐港公署聯絡,瑞凱德在節目中解釋,在《立場新聞》停運後,外交部駐港公署曾經邀請他到公署辦公室飲茶見面,他有應邀出席。瑞凱德指自己跟不同人士見面是他作為 FCC 主席的職責,而 FCC 不屬於任何政治陣營,他樂於與任何組織見面,但對於他跟外交部駐港公署見面的內容,他就表示不便公開,指跟人權新聞獎無關。瑞凱德又說,在停頒獎項前,無跟公署見面匯報。然而在早前,《明報》曾收到多個消息指,瑞凱德在宣布停頒獎項前曾致電公署。

瑞凱德又在節目中表示,FCC 中環會址租約明年 1 月屆滿,現時已經向政府申請續約,希望可以續租 7 年,他指 FCC 中環會址現時月租 60 萬,在疫情期間關閉酒吧失去收入,但都沒解僱職員,之前又花了過百萬裝修會址,搬遷又費時,希望能夠批准續期。

稱香港仍能瀏覽各種資訊 指港新聞自由已死太悲觀

對於 FCC 如何捍衛新聞自由,瑞凱德表示如果遇到新聞自由受威脅,或預視即將受威脅,協會都會發聲,正如在「假資訊」立法議題,協會都有發出聲明。對於本港的新聞自由情況,他不同意香港的新聞自由已經終結,指現時仍有不少新聞工作者努力報道,本港亦能看到各式各樣的資訊,例如世衞批評中國清零政策,在香港仍然可以報道,這些在中國都不容許。他又指在越南,柬埔寨等東南亞國家都有記者被殺,但香港未見這個情況,如果指香港新聞自由已死就是過份悲觀。

OurTV.hk《議會內外》第437集:瑞凱德 Keith Richburg - 香港是否還有新聞自由 Does Hong Kong still have Press Freedom?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FMzBAN30IA&t=2s


[ 本帖最後由 失蹤的老公 於 2022-6-7 15: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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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組織網上眾籌支援違法示威者 議員指或違國安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61...2_001.html

2019年6月12日為反對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掀起序章,至今日(12日)踏入3周年,違法的示威者樹倒猢猻散,有的已被捕甚至入獄,有的則逃往海外。惟逃往海外的人士中,有人因在英國申請政治庇護不果,又未能合法工作,三餐不繼,故有組織在網上眾籌支援該些「手足」,支援他們抗爭。有議員指捐款予該些人士,或干犯《港區國安法》,呼籲市民勿以身試法,又建議當局考慮引用法例,禁止香港境內登入眾籌平台。
不少違法示威者選擇棲身英國,不時發起「反中亂港」的示威等活動,包括「攬炒團隊」的「612三周年倫敦展覽」及「倫敦612集會」。有Patreon網站專頁發起眾籌助「手足」,設有多個級別的每月捐款金額,由100多港元至逾1,000港元不等,又提醒「為保障大家(身處香港人士)安全,訂閱時避免打字,例如『手足加油』等」。
該專頁附有一條YouTube影片網址,可見流亡者親述苦況,其中有自稱「前綫小隊」的成員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前他抵達英國,物價高又居無定所,自己存款有限,因無BNO護照故只好以特區護照旅遊名義到英國,每年逗留期限只有180日,要支付1,500至2,500英鎊延續簽證,又強調回港要面對10年以上監禁,冀港人伸援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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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科課本指「修例風波」涉暴力恐怖活動 一書稱「外部勢力變本加厲」 民主黨:無視事件深層原因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f%e5%9b%a0

[Image: 7b6c9b5593235b5e64fc5673a6a60d7f.jpg]
[Image: 7b6ca704967d804e801e97759d4e7f56.jpg]

昨日是反修例風波6.12的3周年,取代通識教育的公民與社會發展科,最新經教育局審批的課本,均有提到事件。本報翻查來自3間出版社的4本課本,內容交代《港區國安法》立法背景時,指2019年出現嚴重暴力事件,「修例風波」涉及各類違法行為的暴力恐怖活動,兩課本分別以「中央認為涉及外部勢力干預」、反對勢力和鼓吹港獨組織請求境外勢力干預等描述。民主黨教育政策發言人朱子洛認為,這些描述是無視當時觸發事件的多個深層原因;創知中學校長黃晶榕則稱事件是「一場赤裸裸、裏應外合的顏色革命」。

4課本述立國安法背景:
未立23條致漏洞
教育局上周將已送審的公民科課本於「適用書目表」上架,全屬主題1(「一國兩制」下的香港)。本報比對其中3間出版社的4本書,封面均標示是「有待更正版本」,即之後會再更新。4書均有章節談及《港區國安法》制定及實施,全部均指回歸後政府一直未做《基本法》23條立法,致香港於維護國家安全出現漏洞。課文進而延伸至2019年的背景,《雅集公民與社會發展》參考官方小冊子、「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網頁、政府新聞網,稱2019年的「修例風波」引發一連串嚴重暴力事件,破壞社會秩序,並弱化市民特別是青年的守法意識,又稱「外部勢力介入香港事務變本加厲」(見表)。

民主黨教育政策發言人朱子洛認為,將2019年社會運動輕易歸納為外部勢力干預是過於簡化,無視當時觸發事件的多個深層原因,包括當初政府無視兩次逾百萬人和平遊行的民意。他稱,如果政府不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為事件作出公允調查,公民科對於修例事件的評論都不能說服港人。朱又稱,特首林鄭月娥亦承認政府當時有解說不足,惹起民憤,而當時絕大部分香港市民相信亦不是希望推翻國家政權。

創知校長:教師談論須扣官方指引
創知中學校長黃晶榕稱,課本描述符合事實,指2019年由「修例風波」演變成社會暴亂,「是一場赤裸裸、裏應外合的顏色革命」,迫使中央於2020年出手為港訂立國安法,暫時填補部分國家安全漏洞。

黃晶榕認為,教師當然可以在課堂上提及「修例風波」,惟前提必須尊重事實,有關事件屬於「社會暴亂」和「顏色革命」的定性不應改變。他又稱,公民科教師必須緊扣官方公布的課程精神、課程架構和評估指引,不宜把個人主觀的政見或偏見帶進課堂,教壞學生。

談執法 一書提蘋果、初選案
上述4個課本均提及《港區國安法》的重要或作用,均稱國安法確保一國兩制實踐、已保障人權、保持香港繁榮及穩定等,未提及其他社會爭議。

國安法實施近兩年,其一課本《現代公民與社會發展》整理執法情况,表列部分因涉嫌違反國安法被捕的個案,包括《蘋果日報》及其多名高層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47名參與泛民立法會初選者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

教局:出版社有責按指引選材編書
教育局回覆本報稱,出版社有責任按課本編纂指引和《公民與社會發展科課程及評估指引(中四至中六)》,選用正確適當的資料編寫教科書,為師生提供專業和符合課程的理念和宗旨,以及學習重點的學與教資源,公民科亦不例外。

警方「反恐舉報熱線」推出至今接獲逾1600條信息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621.htm

[ 本帖最後由 HKer 於 2022-6-20 20: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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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前總編輯等人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排期10.31開審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5%AF%A9

https://www.singtao.ca/5858437/2022-06-2...iant=zh-hk

已停運的《立場新聞》、前董事兼總編輯鍾沛權及前署任總編輯林紹桐涉發布煽動性文章,去年底同被控一項串謀發布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今午於區域法院提訊,鍾沛權及林紹桐擬不認罪,案件排期10月31日開審,預計審訊20天,另於9月6日作預審。控方預料將傳召22名證人,涉及17篇文章,其中3篇為影片形式、合共約1小時,亦會倚賴鍾的3段警誡錄影會面、共約200分鐘。

3名被告依次為Best Pencil (Hong Kong) Limited、52歲無業鍾沛權及34歲編輯林紹桐,同被控於2020年7月7日至2021年12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發布及/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依法制定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兩人涉網上發布港獨言論被捕今提堂 法官將案件押後至8月不准保釋
https://news.tvb.com/local/62b574b9e774f...D%E9%87%8B

警方國安處昨日拘捕兩人,涉及多次在網上討論區及社交平台發布港獨言論,二人今早提堂。

30歲報稱是資訊人員的陳偉倫,及28歲報稱無業的陳冠旭,分別被控在去年7月1日至今年6月23日,及去年1月17日至今年6月13日期間,在連登討論區或Instagram持續發布港獨言論,各被控一項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二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暫時毋須答辯。《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兩宗案件押後至8月4日,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包括檢視被告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內容。兩人申請保釋被拒,期間需要還柙。

警方採嚴格保安措施 確保習近平訪港安全
https://www.881903.com/news2/local/2446349

社民連不舉行七一示威活動 稱義工被國安處約談
https://www.881903.com/news2/local/2446332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表示,社民連部分義工及友人今日被警方國安處約談,經評估形勢後,社民連不會在七一當日有任何示威活動。

社民連稱被國安約談 宣布七一不舉辦任何示威活動
https://hk.news.yahoo.com/%E7%A4%BE%E6%B...16379.html

警方:6.30至七一期間關閉會展半島、會展站 全港禁用小型無人機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6%9...52395.html

鄧炳強稱國安法實施以來共拘捕186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628.htm

後日是香港國安法頒布實施兩周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接受央視訪問,提到在法例實施後,當局採取有法必用、執法必嚴、違法必究的原則,過去一段時間共拘捕186人,成果非常豐盛。

鄧炳強說,國安法除了訂立一些最新的法律之外,更加要注重防範一些危害國家安全的行動。他又說,當局有責任培養香港市民的愛國意識,以及國家安全的意識。

國安法實施近兩年196人被捕 10人完成審訊定罪率達100%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62...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實施近兩年,至今涉違反相關法例而被捕的有196人,當中超過120人已被檢控,有10宗相關案件已完成審訊,全部人均被定罪,定罪率高達100%。而過去1年有不少矚目新案件,包括「612基金」案及《立場新聞》案等。

2020年6月30日實施《港區國安法》,截至本月23日,共150男46女(15至90歲) 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保安局表示就這些案件,有124人及5間公司被檢控;在已完成審訊的10人當中,全部人已被定罪,其中6人就《港區國安法》下的罪行被定罪,包括涉首宗國安法案的唐英傑囚9年、「第二代美國隊長」馬俊文囚5年9個月、前學生動源鍾翰林囚43個月。警方則指,警方國家安全處於2020年11月5日開設國安處舉報熱線,截至今年6月16日,熱線共接獲超過27萬個訊息。

過去1年有不少矚目新案件,其中「612基金」5名信託人涉「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被捕,包括藝人何韻詩、前主教陳日君、前議員吳靄儀、前嶺南大學學者許寶強及前議員何秀蘭;《立場新聞》案則先後有7人涉違反《刑事罪行條例》串謀煽動意圖罪被捕,包括何韻詩、吳靄儀、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堂妹方敏生等。

《明報》:社民連黃浩銘被國安處人員搜屋 曾問及七一行程
https://hk.news.yahoo.com/%E6%98%8E%E5%A...36147.html

社民連稱被國安約談 宣布七一不舉辦任何示威活動
https://hk.news.yahoo.com/%E7%A4%BE%E6%B...16379.html
[Image: 0978ea10-f6b7-11ec-bfdd-43312d9f7a5b]

[ 本帖最後由 HKer 於 2022-7-1 01:1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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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港人案」李子賢承認參與暴動及襲警 囚3年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05.htm

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羊村繪本涉案5人否認控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05.htm

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成員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開審,5人否認控罪。

控方指,他們出版的《羊村》系列兒童繪本,包括否定中央對特區的主權、藐視行政長官職權、宣揚分離主義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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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害國安為由拘201人 兩成涉煽動 立23條煽動罪料加辣 江樂士倡可囚終身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2%E8%BA%A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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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主席習近平上周主持新政府就職禮,發表講話時強調要維護國家主權及安全。多條維護國安法例立法料為新政府的重要工作,包括《基本法》第23條立法,填補《港區國安法》未覆蓋之處。國安法生效兩年,警方指截至6月30日,201人涉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被捕。據本報統計,其中至少44人涉只違《刑事罪行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罪,沒有牽涉其他罪行,佔21.9%;今年被檢控的21人中,無一被控違反國安法,逾六成被控煽動罪(見表)。

保安局長鄧炳強已預告,制訂23條時會一併檢視《刑事罪行條例》中的煽動罪名。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及港大法律系前教授戴大為均預料,23條立法後煽動罪刑罰會「加辣」;前者倡煽動罪與分裂國家罪「看齊」,即最高囚終身;後者則憂慮23條立法欠缺人權保障。

保安局回應指出,據23條規定應立法禁止的7類行為中,現行本地法例僅涵蓋部分行為,國安法則涵蓋其中兩類,故有需要完善;局方會制訂有效和務實的條文,以應對有關過去、現在和將來可能出現的國家安全風險。至於引用煽動罪會否對言論自由構成影響,保安局表示,危害國安的行為可造成嚴重後果,執法部門會根據證據和法律執法,律政司在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至定罪下,才會提出起訴。

羊村案判辭界定煽動採嚴格保釋門檻
《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列出7項煽動意圖,包括引起對政府的憎恨或藐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慫使他人不守法等,首次定罪可囚兩年。條例自1970年代起多年未被動用。國安處於2020年9月以煽動文字罪,檢控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快必)。至去年12月,3名終院法官在拒絕羊村案被告保釋(案件明日開審)的判辭中,界定該案煽動控罪內容涉危害國安行為,應採嚴格保釋門檻。同月,「立場新聞」前總編輯及署任總編輯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涉《蘋果日報》案的7人亦遭加控同罪。

江樂士:煽憎恨是煽暴一種
江樂士(Grenville Cross)認為,煽動罪中列明引起對政府或司法的憎恨、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等煽動意圖,亦是煽動暴力的一種,故日後23條立法,沒必要強調煽暴元素。

江樂士續說,即使律政司不常使用煽動罪,亦不會減損其效力,強調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總有不能踰越的紅線」;他反指煽動罪刑罰過輕,阻嚇力不足,建議與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看齊」,即最高囚終身,最低為少於3年監禁或入教導所、勞教中心等刑罰。

現刑事例7煽動意圖 戴大為:5屬言論自由應受保護

戴大為(Michael C. Davis)分析,當局過去「忌諱」檢控煽動罪侵犯言論自由,會受司法覆核挑戰,故一直未曾提控。自國安法生效,他認為案件是「以言入罪」,認為當局似乎「視國安法凌駕基本法」,起用煽動罪追究在國安法生效前發生的行為。他指出,各國皆會訂立國安法,但會遵守國際間認可的《約翰內斯堡原則》,即須證明犯案者旨在煽惑「即時或極有可能發生的暴力行為」,惟審視本港法例訂明的7項煽動意圖,他認為僅兩項屬煽動暴力或違法行為,其餘5項意圖則屬言論自由,認為應受保護。他觀察近期大部分煽動罪被告,認為被告展示一些口號博取關注,應不會有人認真看待而受煽動。

2003年的23條立法,原定以「煽動叛亂」罪取代煽動罪,並列明控罪限於煽惑他人干犯危害國安或參與公眾暴亂的行為。戴大為相信當局會將該立法框架「拋諸腦後」,又預料23條立法後,煽動罪刑罰將與國安法相仿,憂會損害人權。

葉劉:「危國安只涉武力」過時
前保安局長、現屆行會召集人葉劉淑儀表示,「危害國安只是牽涉武力」的看法已經過時,現時很多方法都能危害國安,包括散播假消息及密謀顛覆政權等,認為23條立法要與時並進。她形容煽動是「以言入罪」的看法是過度簡化,認為言論自由毫無限制的概念存有誤會,一旦涉及危害他人或國安,當局就有責任規管。她指現時煽動罪罰則過輕,應與國安法4類罪行看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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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村》繪本案開審 控方指宣揚分離主義及背棄國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05.htm

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成員去年出版《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還柙近一年,案件今日在區域法院開審。控方指,各被告在串謀中扮演不同角色,推論他們意圖引致暴力或製造騷亂。

控方在開案陳詞指,3本繪本與「反修例運動」、「12港人」和「醫護罷工」事件連結,內容包括醞釀反中情緒、要求收回法例、嚴重貶低本港司法拘控等,又呼籲讀者武裝對抗當權者,並把「12港人」事件帶到國際舞台,及透過全城罷工向政府施壓以達至全面封關。控方指繪本的實際效應,是要影響讀者不做中國人,宣揚分離主義及背棄國家。

控方指,5名被告分別為總工會的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和委員。政綱聲明提及理事會「定必與無聲無權者同行,捍衛民主人權自由等普世價值,並敦促當權者回應五大訴求」。工會的成立有其目的,並非一時興起。控方又指,首被告黎雯齡曾公開承認,繪本系列以2019年《逃犯條例》修例草案所引伸的反修例運動作為基礎,3本繪本及尚未發布的第四冊,內容均建基於相同背景,並與當時社會及政治事件有關,實際效應在於建立一股勢頭,旨在逐步向讀者滲透煽動意識形態。

5名被告分別為26歲黎雯齡、27歲楊逸意、28歲伍巧怡、25歲陳源森及26歲方梓皓,均報稱言語治療師。控罪指,5人於前年6月4日至去年7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具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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冒稱國安處人員 警方強烈譴責有關行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08.htm

警方強烈譴責有人冒充國安處警務人員。

警方表示,香港警務處於2020年6月30日成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官方名稱為「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National Security Department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關注有報道指「香港國安部」(“National Security Wing”)曾向海外法律從業人員發電郵,指他們違反香港國安法的事件。

對於有人冒充警務人員,警方予以強烈譴責,呼籲有關人士提供進一步資料或證據,以便作出跟進。

警方重申,作為專業執法部門,警員在執行職務時會按照相關法律、既定程序及守則行事。如有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必定依法調查。

黎智英海外大狀:被指違國安法 辯護亦被視為顛覆國家
https://finance.mingpao.com/fin/instantf...B%E5%AE%B6

《泰晤士報》報道,壹傳媒(0282)創辦人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於7月1日收到國安處電郵指控違反國安法,指示他們不要試圖踏入中國領土。接獲電郵,同時亦為黎智英辯護的代表律師Gallagher稱,黎智英聘用海外大狀為他辯護亦被視為顛覆國家,質疑此發展趨勢破壞法治和國際人權保護機制。

《泰晤士報》報道,英國倫敦著名的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三位代表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大律師Jonathan Price及Jennifer Robinson,在7月1日收到聲稱是香港國安處的「電郵」,指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有可能會被引渡,指示他們不要試圖踏入中國領土。

三名收到「電郵」的大律師發聲明指,已去信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出緊急申訴,指控香港政府對黎智英長期未審先囚的行為違反國際法,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構成不必要及不合比例的限制。

外媒指黎智英在英代表大律師收港國安處電郵 警指電郵屬假冒予以強烈譴責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4%E8%B2%AC
[Image: _2022070819093617359.jpg]
正在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案纏身。資料圖片

正在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案纏身,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英國倫敦著名的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三位代表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大律師Jonathan Price及Jennifer Robinson,在7月1日收到聲稱是香港國安處的「電郵」,指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有可能會被引渡,指示他們不要試圖踏入中國領土。Gallagher稱黎智英聘用海外大狀為他辯護亦被視為顛覆國家,質疑此發展趨勢破壞法治和國際人權保護機制。不過,本港警方今日(8日)發聲明指有關電郵是有人冒充警務人員發出,警方予以強烈譴責。

警方的聲明指出,香港警務處於2020年6月30日成立維護國家安全的部門,其官方名稱為「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National Security Department of the Hong Kong Police Force)。對於有報道指「香港國安部」(“National Security Wing”)曾向海外法律從業人員發電郵,指他們違反香港國安法,警方表示關注。

聲明又表示,對於有人冒充警務人員,警方予以強烈譴責,並呼籲有關人士提供進一步資料或證據,以便作出跟進。警方重申,作為專業的執法部門,警務人員在執行職務時會按照相關法律、既定程序及守則行事。如有任何人違反香港法律(包括香港國安法),警方必定依法調查。

三名收到「電郵」的大律師昨發聲明指,他們已去信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出緊急申訴,指控香港政府對黎智英長期未審先囚的行為違反國際法,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構成不必要及不合比例的限制。

外媒:黎智英在英代表大律師收香港國安處電郵 警告涉違《國安法》或被引渡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A1/327731

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位於英國倫敦的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三位代表黎智英的大律師,包括英國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高級大律師Jonathan Price及Jennifer Robinson,分別收到以「Gmail」地址發出、聲稱來自香港的「國家安全部門官員」,指控他們違反了香港的《國安法》,有可能會被引渡,電郵又提到,拒絕遵守香港法律的人均可以被其他司法管轄區引渡,並指「外國人將被控顛覆罪」,更指示他們不要試圖踏入中國領土。

三名收到「電郵」的大律師昨發聲明指,他們已去信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出緊急申訴,指控香港政府對黎智英長期未審先囚的行為違反國際法,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構成不必要及不合比例的限制。

外媒指黎智英在英代表大律師收港國安處電郵 警告涉違《國安法》或被引渡
https://www.singtaousa.com/2022-07-07/%e...a6/4162777

https://www.singtao.ca/5890335/2022-07-0...iant=zh-hk

正在監獄服刑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多案纏身,據英國《泰晤士報》報道,英國倫敦著名的大律師事務所Doughty Street Chambers三位代表黎智英的英國御用大律師Caoilfhionn Gallagher、大律師Jonathan Price及Jennifer Robinson,在7月1日收到聲稱是香港國安處的「電郵」,指控他們違反《港區國安法》,有可能會被引渡,指示他們不要試圖踏入中國領土。Gallagher稱黎智英聘用海外大狀為他辯護亦被視為顛覆國家,質疑此發展趨勢破壞法治和國際人權保護機制。

三名收到「電郵」的大律師昨發聲明指,他們已去信聯合國人權高級專員辦事處任意拘留問題工作組提出緊急申訴,指控香港政府對黎智英長期未審先囚的行為違反國際法,對黎智英的言論自由及集會自由構成不必要及不合比例的限制。

[ 本帖最後由 HKer 於 2022-7-8 10: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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