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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法院大樓及幼稚園貼海報煽動憎恨 物管經理被判入獄8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13...2_001.html

物業管理經理涉嫌在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裁決前後,於上水及高等法院大樓張貼煽動性海報,以及管有數碼及實體形式的宣傳材料,共被控8項展示煽動刊物及管有煽動刊物罪。被告上周三(26日)承認其中5項控罪,今天(31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即時入獄8個月,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應控方申請,撤回另外3項控罪。

41歲被告蔣頌生,報稱物業管理經理。他承認4項展示煽動刊物罪,及1項管有煽動刊物罪。案情指他於2021年6月11日、6月23日、7月28日及7月29日,分別3次在上水天平邨某幼稚園及1次在高等法院大樓展示煽動刊物,每次涉及1張海報;並於2021年8月6日,在北區公園外管有48張數碼檔案形式的海報,意圖引起對香港特區政府或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裁判官考慮海報的內容,認為被告犯案是為了將本來已有機會冷靜下來的社會氣氛及事件復燃,又認為被告精心挑選張貼海報的地點及日期,是有計劃、經過深思熟慮的行動。裁判官又指,其中數張涉案海報貼在幼稚園的大窗,海報內容面向行人路,雖然小孩子缺乏心智分析海報上的文字內容,但他們往往從圖片分析是非,裁判官認為該些海報會在不知不覺間荼毒小孩子的心靈。
至於張貼在高院公眾人士洗手間的海報,裁判官認為這無疑是向法治挑戰,想令原本激動的旁聽人士情緒再升溫,屬本案最嚴重情況。就被告手機及USB裝置內搜出的電子檔案海報,裁判官也判斷被告不單是作收藏之用,而是有其他目的。
根據法例,展示煽動刊物罪的最高刑期為監禁2年,管有煽動刊物罪則為監禁1年。裁判官最終以6至12個月作為每項展示煽動刊物罪的量刑起點,並以6個月作為管有煽動刊物罪的量刑起點,考慮被告認罪獲減刑以及量刑整體性,總刑期為8個月。
案件編號:WKCC3129/2021

兩男女承認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 分別被判監及進更生中心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13...2_001.html

兩名男女涉嫌設計及派發港獨傳單,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兩人本月中於區院承認控罪,今(31日)分別被法官郭偉健判囚13個半月及進入更生中心。法官指案情近乎違反《港區國安法》,並直斥女被告乃主事者,利用男被告的年少無知招攬他犯案故需判囚,男被告則角色較次要,判刑需考慮其更生。

兩名被告分別為曹雪芯(女,45歲、香港專業教育學院文員)及黃俊偉(男,17歲、學生),控罪指他們2人於2020年5月至12月11日在香港,一同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意圖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及或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刊物。
法官判刑指案件涉及兩被告透過涉案單張,串謀煽動香港獨立、建軍,且欲以暴力來達到目的等,近乎違反《港區國安法》相關條例,量刑須具阻嚇性。法官指女被告乃主事者,她招攬案發時只有16歲的男被告參與案件,利用他年少無知,且涉及煽動他人使用暴力來達到目的,故她的案情較嚴重,監禁為合適選項。因她曾爭議涉案單張不涉煽動使用暴力,使法庭需就此聆訊並裁定單張涉煽動使用暴力,故她不能享有認罪全數扣減,判處她監禁13個半月。
至於男被告犯案時年輕、角色較次要、不成熟且容易受人煽動,年輕罪犯於量刑時亦要考慮其更生。法官認為男被告進入院所接受訓練,可有助訓練他守法及遠離罪案等,而他在還押期間亦已變得更有動力學習,遂在考慮後判他進入更生中心,相信他可在下個學年前獲釋,以考取文憑試爭取大學學位。
案情指兩名被告於2020年5月透過組織「旺角鳩嗚團」認識。曹得悉黃有設計文宣的經驗,於是拜託黃幫忙設計關於提倡香港獨立的宣傳單張,黃答應並從網絡上下載玷污了的五星形洋紫荊圖案以設計單張。同年12月11日,曹把單張帶到灣仔灣景中心一帶派發,有保安見狀報警,兩名被告最終於去年6月被捕。
案件編號:DCCC 767/2021

壹傳媒高層禁警方查逾500項資料 官指僅2項符合法律專業特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13...2_001.html

與病毒共存?何君堯轟等同發動細菌戰 倡議專家可視為犯國安法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9%E6%B3%95
[Image: sHJKYH5_2njxC9B_GZylEI_xCMV2d8cF40j2C-NI...w1920r16_9]

變種病毒Omicron肆虐,是否「與病毒共存」再度引起社會討論。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質疑,歐美國家選擇「躺平」與病毒共存,是不負責任的做法,任由病毒傳播更是等於發起生物戰,可被視一種戰爭行為,揚言可起訴推動「與病毒共存」的政府,控告他們疏忽失責而導致人命財物損失。

何君堯向《香港01》表示,「外防輸入、內防反彈」是中國國策,防疫等於國防或外交,若香港有專家推動與病毒共存,或有違國防政策,違反社會秩序,可視之為違反《港區國安法》。

何君堯指,英國最先提出群體免疫,美國疫情亦失守,批評「與病毒共存」政策是不負責任,為了掩飾自己的無能及失職,「當初你(美國)識得鬧中國,今日你躺平讓病毒亂飛,你唔可以用控制唔到做理由,呢個係public duty(社會責任)嚟!」

何君堯說,根據國際法,生物戰是指故意使用細菌、病毒及真菌等致病生物製劑或其毒素去殺死或使人、動物或植物喪失能力,可被視作一種戰爭行為,「因此歐美採取不負責任的躺平放任政策與病毒共存,實質是可以追究的!」重則挑起國際事端或戰爭,輕則可被起訴。

倘失控仍盡力:確診者留社區只屬與屋企人共存!
隨著本港疫情擴散,不少專家質疑「清零」不切實際,社會上重新掀起「與病毒共存」的討論。不過,何君堯稱中國防疫政策是「外防輸入,內防反彈」,在「一國兩制」下,防疫等同國防或外交事務,由中央把關,如果有專家推動「與病毒共存」,即是違反國防政策和社會秩序,「可以係違反國安法」。

被問到若果本港疫情失控,是否無可避免要採取「共存」政策,何君堯指,只要政府凡看到有病毒都全力以赴抗疫,便不算是「共存」,即使將來確診者或要居家治療,也只是治療方式不同,「唔係與病毒共存,係與屋企人共存!」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2 06:3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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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人權】「釋放黎智英」光影現倫敦「塔橋」 「雨傘」射落中國駐美大使館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uk-ji...55410.html
[Image: 596365d5-7de2-4d2f-8bb9-f2ed982639e4.jpeg]
英國倫敦地標「塔橋」及中國駐美大使館牆身,在周一(1月31日)農曆除夕夜,被打上「釋放黎智英及蘋果七人」及「雨傘」的投影。

英國倫敦地標「塔橋」(Tower Bridge)及中國駐美大使館牆身,在周一(1月31日)農曆除夕夜,被打上「釋放黎智英及蘋果七人」及諷刺北京冬奧的投影。美國藝術家貝爾(Robin Bell)表示,他創作該投影藝術作品,希望喚起世人對香港人權的關注,又指這只是北京冬奧前的其中一個抗議活動。

周一晚上,在中國駐美大使館大約五層樓高的牆身上,出現了大約了三層樓高的激光投影作品,白色的激光繪圖展現「釋放黎智英及蘋果七人」( FREE JIMMY AND THE APPLE 7)文字,下方則出現了帶刺的奧運五環標誌。另外,在英國倫敦的地標「塔橋」,周一晚同樣出現了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身影」。

美國多媒體藝術家貝爾(Robin Bell)在接受本台的電話訪問中確認,投影作品由他創作,投放地點除了華盛頓、倫敦,還包括紐約等地。

[Image: 4a57ec27-334c-413b-8748-c225bc78465b.jpeg]
中國駐美大使館牆身亦出現「釋放黎智英及蘋果七人」的投影。(美聯社)

1989學生運動領袖、現身在美國的「對話中國」發起人兼「香港自由委員會」成員王丹向本台表示,「香港自由委員會」期望透過行動喚起世人對香港問題的關注。他表示,現代科技表現手段為聲援抗議活動提供了很多的選擇,選用得當就會起到很轟動的效果。

王丹:「香港自由委員會」採取了比較現代科技的一些手段,希望這些手段能夠吸引更多的年輕人,或者吸引比較注重科技手段的媒體的注意。我想我們這樣的一個行動,主要是希望外界不要忘記香港已經被關押的那些人。因為香港現在問題的熱度現在似乎有降低的這種風險,我們都非常的擔心。所以這樣的行動,希望能夠喚起外界對香港問題更高的重視。這樣的活動,我們以後還會採取更多的,一些類似這種的高科技的方式,目前大家還在討論過程中。

「香港自由委員會」表示,團體以投影的方式,在「塔橋」的塔身上展示「釋放黎智英及蘋果七子人」(FREE JIMMY AND THE APPLE 7)的訴求,是希望在北京冬季奧運揭幕之際,呼籲世人關注香港現況。委員會並向美聯社提供現場圖片,相關圖片在周二(2月1日)在美聯社上獲登載。

另外,香港自由委員會的成員、壹傳媒前獨立非執行董事祈福德(Mark Clifford)在其個人推特,還展示的另一張圖片,顯示倫敦「塔橋」的橋身上還投影了一張彩色照片。相片中,黎智英被記者包圍,黎舉起右手,抓緊拳頭,正在叫喊口號。

[Image: 5bf82fb7-6111-4eda-8e5a-454717adbf86.jpeg]
英國倫敦地標「塔橋」(Tower Bridge)被打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的「身影」。(Mark Clifford Twitter 圖片)

其後他又在香港時間年初二發出的最新圖片,還顯示在中國駐美大使館的牆身,除出現「釋放黎智英及蘋果七人」外,投影的藝術作品還包括「自由香港」(FREEDOM HK)以及一把大約高兩層樓的綠色「雨傘」。

本台向祈福德查詢,他回覆確認真有其事。而本台向英國「塔橋」查詢,對方則表示:不知道有相關的投影藝術品活動。

2021年的7月,海外的民運人士也曾在中國駐美大使館外,亦曾以投影的方式,將「中國病毒」投射到大使館的牆身。

蘋果七人是指《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及6名高層,他們被港府指稱觸犯《港區國安法》,遭控勾結外部勢力、印製煽動刊物等罪名,目前還押等候審判中。如若罪成,年逾七旬的黎智英恐面臨終身監禁。

虎年農曆新年前夕,全球14位天主教和基督教領袖發表聯署,呼籲特首林鄭月娥釋放黎智英和其他政治犯。

【宗教領袖發聲】全球14位宗教領袖聯署 呼籲港府釋放黎智英及其他政治犯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24459.html
[Image: 749961a5-1cad-4af8-821f-b8ab9b96e606.jpeg]
香港聖公會的馮智活牧師(左),和關注人權的天主教甘浩望神父(右),趁周一 (31日)中國農曆新年前夕,向港府遞交來自全球14位天主教和基督教領袖的聯署信。

香港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因被控多項《港區國安法》重罪,恐面臨終身監禁。香港聖公會的馮智活牧師,和關注人權的天主教甘浩望神父,趁周一 (31日)中國農曆新年前夕,於港府總部請願,並遞交來自全球14位天主教和基督教領袖的聯署信,呼籲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釋放黎智英和其他政治犯。甘神父向作為天主教徒的林鄭稱:「現在是天主給她的說話。」

周一大除夕,在寒冬下,前香港立法局議員、香港聖公會的馮智活牧師,和一直關注人權的天主教甘浩望神父,一清早到香港政府總部正門遞交聯署信,特首辦派代表接收。

馮牧師:現時行動只是開始 聲援香港政治犯

馮智活牧師稱,聯署信由14位來自歐洲、北美和亞洲的基督教和天主教領袖組成的國際聯盟向林鄭特首發出,要求釋放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和其他香港政治犯,形容「現時行動只是開始」,港人和國際社會「企出嚟」聲援香港政治犯。

馮智活說:他們所有人的付出,他們的受苦比我們多很多倍。如果我們都畏縮,是非常對不起他們。正正不合理的事,需要更多人出來發聲、指出、糾正。每個人都要平衡風險,但我相信真理必勝。特別有信仰不需恐懼,因上帝會糾正所有錯誤。

甘神父:是上帝旨意 希望林鄭會聽

甘浩望神父則對宣稱是天主教徒的林鄭特首喊話,希望她能聽見主的呼喚。

甘浩望說:現在這是天主給她(林鄭)的說話,希望她可以聽得到。當然非她自己可以決定的,但她可以提出。

黎智英至今已被關押約一年半,甘神父透露,經黎的家人得悉,黎仍「意志堅定」。甘冀港人堅持「企出嚟」無懼發聲,籲國際社會關注香港人權狀況。

宗教自由遭打壓 是遲早的事

對於會否憂慮香港宗教自由遭打壓,馮智活相信「是遲早的事」。

馮智活說:香港已逐漸大陸化,我希望壞轉變盡量慢,香港人可以守得住,國際社會支持我們。我對香港、香港人有信心,上帝會保佑香港。

甘神父則稱,未來的事難以預料,表示「天主要我們勿為明天憂慮」。

甘神父說:若只為保護自己不發聲並非有智慧的做法,現在就是為民主、自由發聲的時候。

聯署信稱,年屆74歲的黎智英因多項《港區國安法》罪名被關押,恐於獄中渡過餘生。當中強調,黎智英致力爭取民主,其創立的壹傳媒和《蘋果日報》為香港公民言論空間作出貢獻,並相信黎智英正行使受《基本法》、《中英聯合聲明》和「一國兩制」原則下保障的言論、思想和政治表達的自由權利,呼籲林鄭和港府「及時糾正錯誤」。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多案纏身,目前因3項非法集結罪成共被判囚20個月,正於赤柱監獄服刑。黎又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黎智英被控「勾結境外勢力」、「串謀勾結境外勢力」、「串謀妨礙司法公正」、「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等罪;另因「泛民初選案」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恐面臨最高刑罰終身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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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署信名單:

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成員、英國聖奧爾班主教艾倫.史密斯博士 (Dr Alan Smith)

英國考文垂主教克里斯托弗.科克斯沃斯(Christopher Cocksworth)

前英國愛爾蘭聖公會大主教羅賓.埃姆斯 (Lord Eames)

亞洲主教團協會主席、緬甸仰光總主教貌波樞機(Charles Maung Bo)

天主教道明會前總會長賴茂德神父(Timothy Radcliffe)

Robert Flello, Chair, Catholic Union of Great Britain

Chris Whitehouse KCSG, Secretary, Catholic Legislators' Network UK

義大利籍宗座外方傳教會甘浩望神父(Franco Mella)

前香港立法局議員、香港聖公會馮智活牧師(Chi Wood Fung)

溫哥華基督徒守護愛與和平公義團契余子麟牧師 (Alan C. Yu)

The Reverend Cindy Au, Board Certified Chaplain, USA

The Rev Dr. Shing Chung Rogan Yuen, retired Priest, the Lutheran Congregations for Mission in Christ

英國聯合歸正教會議長克萊爾.唐寧牧師(Clare Downing)

「全球為香港祈禱運動」代表、資深對沖基金經理錢志健 (Edward Ch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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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案件】《羊村》繪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強調公正持平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1057.html
[Image: 8c2a30a5-ea73-460a-adcc-bbf6a08c6025.png]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黎雯齡(左),以及外務副主席楊逸意(右),至今已被還押逾6個月。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的5名理事,被指發布《羊村》系列兒童繪本,被控一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案件周一(24日)在區域法院提訊。法官郭偉健最終裁定,案件由《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本案各被告擬不認罪,亦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押。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同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及其後會見傳媒時強調,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只可由指定法官審理,但他向社會保證,法庭會公正持平。

控方申請本案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並提出本案是否適用《港區國安法》第44條,周一(24日)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審理。

5名被告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眾被告均精神抖擻。其中工會秘書伍巧怡不時望向旁聽席與家屬隔空做手勢溝通,面露笑容;另一工會委員方梓皓則身穿桃紅色毛衣,有旁聽人士笑說「他的毛衣很搶眼」。

控方引終院判詞 指煽動罪已屬危害國安的罪行

律政司高級檢控官李庭偉提出三個問題,包括《港區國安法》第44條是否只適用於《港區國安法》控罪、還是同樣適用於其他控罪?如適用於其他罪行,一般煽動罪是否包含在內?另外若一般煽動罪包括在內,第44條是否適用於本案?

李庭偉認為《港區國安法》第44條亦適用於其他控罪,而就本案情況而言,5名被告面對《刑事訴訟條例》中的煽動罪包括在內並符合「危害國家安全罪行」。

李庭偉引用被告伍巧怡及黎雯齡被高院駁回保釋申請,其後伍巧怡上訴至終院,但終院12月頒下判詞提到,即使不以《國安法》控告,煽動罪已屬危害國安的罪行,可見本案的控罪經已被裁定屬於危害國安。他續提到,保障國家安全方面不能單靠《港區國安法》,要與香港其它有效法律互相彌補。《港區國安法》目前未有提及叛國、煽動等罪行,需以刑事罪行條例等處理。

辯方擔憂大眾會有偏頗的觀感

辯方則反對本案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處理,擔憂大眾會有偏頗的觀感,認為司法機構在指派法官時不應受影響,加上《港區國安法》沒有定義何謂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辯方又舉例,若在球賽裡其中一方要求特定人士作為球證,會導致公眾覺得這並非公平賽事。不過惹來法官郭偉健反指《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與其他法官無分別。

官裁定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

法官郭偉健終裁定案件交由《國安法》指定法官審理,理由將稍後以書面形式頒下。他透露區域法院只有3名《國安法》指定法官,並根據日程,本案將由他本人審理。

案件4月21日進行審前覆核,7月5日展開為期5天的審訊。審訊將以中文進行,但爭議部分將以英語陳詞。各被告無保釋申請,繼續還押。其中工會主席黎雯齡及外務副主席楊逸意已還押逾6個月,其餘被告已還押5個月。

旁聽人士:意志不倒!

散庭後,有旁聽人士高呼「意志不倒」、「保重」,眾被告揮手道別回應。

控罪指,5人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黃凱晴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張舉能: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 只可由指定法官審理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同日在法律年度開啟典禮上,及其後會見傳媒時都強調,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案件,只可由指定法官審理,但他向社會保證,法庭會公正持平。

張舉能說:所有指定法官都是現任法官,既然是現任法官,就必先已經符合《基本法》第92條,就選用法官的司法及專業才能方面的嚴格要求,以滿足必須恪守司法誓言,在作出司法決定的過程之中,不容許有任何政治或個人的因素考慮參與在內。

至於指定法官在沒有陪審團下審理國安案件,張舉能指,指定法官仍會頒下詳列理由的判決書,並在司法機構網站發布,供公眾審閱,被告人一旦被定罪,亦可循相同的上訴程序提出上訴。

《港區國安法》第44條定明,「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應當從裁判官、區域法院法官、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上訴法庭法官以及終審法院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也可從暫委或者特委法官中指定若干名法官,負責處理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行政長官在指定法官前,可徵詢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和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的意見。上述指定法官任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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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教育】香港大專院校被質疑跟隨中國 攝錄課堂上師生一言一行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4415.html
[Image: e880141a-8460-485f-bfc3-178c44580bec.jpeg]
《路透社》引述兩名有份出席浸大國安課程的學生表示,浸大講堂中最少有一部閉路電視,及有一名不知名攝影師在課堂內拍照。

跡象顯示,在中國強制實行的大學上堂錄影措施,已開始在香港實施。越來越多香港的大專院校將國安教育列為必修課程,有院校更派人錄影教學過程。也有院校已在課室內裝置監控攝錄系統,懷疑是用作記錄講師和學生在課堂上的一言一行。

《路透社》上周五(5日)披露,香港浸會大學及香港理工大學的國安教育課程部分教材及課堂情況。《路透社》引述兩名有份出席課堂的學生表示,浸大講堂中最少有一部閉路電視,及有一名不知名攝影師在課堂內拍照。

[Image: c1108ac2.jpg]
浸大編委報道指,是日課堂估計有多於100名學生參與,其中約一半為中國留學生;校方高層亦有到場旁聽。(授權於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圖片)
浸會大學:並無任何攝錄安排 拍攝目的只為活動紀錄

香港浸會大學回覆查詢指, 有關課堂並沒有任何攝錄安排,但一如其他聯通課程,主辦部門會安排職員拍攝少量相片,目的純粹是作為活動紀錄。教育局則回覆查詢稱,學校進行國安教育,提高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義務是法定責任,並符合學生和整個社會的利益,並稱大學享有學術自由和機構自主權,由大學自行設計和推行國安教育,政府在需要時會提供協助。

前理工教授:理工現時每科每堂都須錄影 

在疫情爆發以來到現在,由於要讓未能到港的學生也能上課,所有院校都要網上授課和錄影。理大前應用社會科學系助理教授、香港民意研究所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周一(8日)接受本台訪問。他說,在理大任教期間,如有人需要拍攝課堂情況,出於尊重學生的前提,會慣性地先通知學生,不願意被拍攝的學生亦可選擇暫時離開。

他表示,自己亦看過相關國安課程的教材,認為「基本上已變正政府傳聲筒」,並指出據他所知,現時大學要求每科每堂都須錄影,有老師向他反映,難以在課堂上暢所欲言。

鍾劍華說:我所知道的就是,理工大學每一科、每一堂,包括社科學院都全部錄影。有(前)同事很清楚和我說,他説特別是教授社會科學,基本上是沒辦法暢所欲言,因為你把全部錄下來。對部分(前)同事來説,確實有震懾的作用。我還問他們,為甚麼這件事沒有人講呢?大家都怕。

理大學生:留意到不少課室新裝鏡頭

理大學生會外務副會長張心怡周一(8日)對本台說,自疫情以來,大學採用混合模式上課,即大部分面授課堂均可視乎需要,而同時以線上模式進行,因此教授在這段期間需要錄影課堂。不過她指出,在新學年留意到,不少課室都新裝了鏡頭, 認為有監視學生之嫌。

張心怡說:我們看到新裝了鏡頭,現在學校採用混合教學模式,以前只會在老師的電腦前有鏡頭;但現在是老師電腦前有一個鏡頭,在課室中間也有鏡頭,錄下大家上課的樣子,或者匯報的時候會用來錄。我和很多朋友都説,不知道是不是閉路電視,還是鏡頭?上課一舉一動都會錄下來,讓同學感覺有點差。

本台已向理工大學查詢,正待回覆。

[Image: c1108ac1.jpg]
翻查資料,教授浸大國安課程的大律師范凱傑,曾於律政司工作,亦是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以及選委會法律界委員。(授權於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
《路透社》又説,課程由親政府的大律師范凱傑教授。他曾於律政司工作,亦是香港再出發大聯盟共同發起人,以及選委會法律界委員。他在課上播放近200頁投影片,當中警告學生《國安法》具有震懾力,違者將受到嚴懲。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編輯委員會報道指出,范凱傑在課堂上曾引用「唐英傑案」、「12港人案」等案例,更引用尚未正式開審的「民主派初選案」,向學生釐清帶有分裂國家意味的字眼,而校方高層亦有到場旁聽。

學生其後進行測驗,須完成20條選擇題,其中一條問及「如有人在Telegram群組要求其他成員堵塞鐵路,藉此阻止市民上班,從而逼使政府落實普選,他觸犯甚麼罪行?」答案選項包括「煽動分裂」、「顛覆」、「恐怖主義」,及「勾結外國勢力」。

理大國安教材問及 批評政府會否觸犯國安法

另外,《路透社》亦提及,香港理工大學的國安課程有長達109頁的投影片,當中引述英國哲學家的説話:「懲罰的權利對社會契約及道德最為重要(The right to punish is essential to the (social) contract and to morality)。」《路透社》指,其中一張投影片問及「學生批評政府會否違反國安法」,校方提供的標準答案說:「視乎情況。如果批評包括《國安法》下四大罪行任何一條,就可能構成犯罪。」

[Image: c1108ac3.jpeg]
有理大學生在新學年留意到,不少課室都新裝了鏡頭, 質疑有監視學生之嫌。(受訪者提供)
港生、陸生對國安課程反應兩極

《路透社》引述浸大學生指,擔心這些作業會為她帶來麻煩,甚或會因而被政府檢控;另一名學生則形容,國安課程是嘗試「重建(學生)思想」,亦有學生直言不會因為聽了兩小時課堂而變得愛國。《路透社》亦訪問了一名來自内地的學生,他對課堂表示歡迎,認為西方國家影響香港學生的思想,使他們缺乏國安意識,而中國學生從小「沉浸」在國安教育中,因此對國家有很強的身份認同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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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疫情以來,理工大學大部分面授課堂均可視乎需要,同時以線上模式進行,因此教授在這段期間需要錄影課堂。(受訪者提供)
香港民意研究所上周五(5日)公布有關學術自由的調查。結果顯示,共有超過一半受訪者認為,《港區國安法》對香港學術自由有頗大或很大限制,並僅有35%受訪者認為,香港各間大學管理層努力保障學術自由。

【國安教育】國安元素滲透學校各科 藉師生接觸識別潛在違法學生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59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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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通識科老師向本台指,自2019年社會事件後,去年教師在校內變得注重言行,至今年9月開學,各個科目都要調整教學內容,滲透國安元素。

香港教育局要求全港中小學今年8月,提交「維護國家安全及國家安全教育相關措施」工作計劃報告,部分學校的報告及計劃曝光,顯示國安元素滲透各個學科,例如英文擬卷時選擇「唱好」國家的文章。有關工作計劃從9月開學至今實施幾個月,有中學教師表示工作壓力倍增,加深辭職念頭。亦有中學生認為難以透過國安教育增進對國家的感情。

本台查閱部分學校的工作報告,其中資助學校香港教師會李興貴中學,在校網新增「國家安全教育」一欄,報告列出20多個科目如何滲入國安教育,範圍涉及各個領域。

國安元素滲透各個學科 包括音樂及體育

該校報告建議,例如英文科,擬卷時可選擇一些介紹國家正面形象的文章;數學科及經濟科則需謹慎選擇測驗、考試及上課課文,避免內容抵觸《國安法》;體育科則會加強透過體育活動增加學生對國旗、國徽及國歌的認識,以及加強學生的身分認同。至於視覺藝術科,則需教導學生在構思作品意念的過程中自我反思,檢視作品內容有否涉及政治敏感題材或違反《國安法》等。

前通識科老師楊子俊曾在英華書院和拔萃女書院任教,他向本台表示,聽聞不少關於國安教育的情況。以音樂科為例,過往校方在選材上多數挑選來自西方的古典音樂,但現時則選擇更多來自中國的歌曲,如中國十大名曲,突顯中國積極、正面形象。

楊子俊指,自社會事件發生後,去年教師在校內變得注重言行,至今年9月開學,各個科目都要調整教學內容,滲透國安元素。

楊子俊說:這也是一個例子,見到現在的情況不只是影響中文科、歷史、通識或公社科,現在一些好像不是很關事的科目,都因為要達到整間學校的目的,唯有要調整一些恆之有效的內容。

中史教師:課程明顯加強香港與中國的連結

陳老師(化名)在中學任教中史科,對於要如何與國安教育連結,他稱視乎每間學校的做法,他認為國安教育對中史及公社科影響較大,課程明顯加強了香港與中國的連結。例如在講述宋代歷史時,教材會加入香港的發展如何,又強調列強入侵令中國喪失主權等。陳老師指,國安教育下教師壓力倍增,反覆考慮辭職。

陳老師說:有時如果教得很明顯,故意加那些(國安)元素時,學生會聽得出,他們知道你有「政治任務」,會有反感的情況,會擔心學生的反應;另一方面擔心教學時數問題,現在課時已經很緊拙,現在教改有很多新課題或新安排要去適應,再加上要連繫國安,更麻煩了。

中學生:難以透過教育培養對國家的感情

中六學生Oscar周三(29日)對本台表示,在過去幾個月,感覺到學校明顯加強國安教育,例如每月在操場舉行升國旗儀式,在學校門口廣告板放置了介紹南京大屠殺的教材,並以Google classroom等方式在網上派發予學生,如修讀地理或化學科,亦會安排到內地參觀工廠等,而在教學上教師亦有所忌諱。

Oscar說:很明顯見到老師在講一些議題時,偏向避免講一些敏感政治、爭議性較高的議題,例如在(通識科)現代中國,提及六四事件時比較避忌,不會主動提及相關的字眼,要學生推敲內容大意。

當局近年大推國安教育,不過Oscar認為,難以透過相關教育培養對國家的感情。

Oscar說:當然沒有(增加感情),感情方面不能透過教育培養,本身應該透過各方面在社會的浸淫得來,(對中國的)了解當然是很不充足,因為現時教育局提供的課材物資,都是很單向性,沒有多元意見,本身在了解事情上有一定困難。

官校借師生接觸 識別潛在違法學生

除了教學內容,在校舍管理機制方面,不少學校將檢視圖書館藏書,確保學校活動不會涉及危害國家安全,而國安教育亦注重師生的操守。官立學校新界鄉議局大埔區中學的報告顯示,在學生訓輔方面,列明協助學生守法守規;透過教師與學生的日常接觸、傾談及觀察學生的行為變化,及早識別有潛在參與違法活動的學生。

對於有官校借師生接觸識別潛在違法學生,Oscar擔心會影響師生關係,形容是白色恐怖,營造寒蟬效應。他亦聽聞學校在討論要在課室安裝閉路電視鏡頭,一旦落實,他擔心會侵犯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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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息指古思堯涉違國安法被捕 女長毛等另外4人被帶署助查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9%E6%9F%A5
[Image: _2022020410062543903.jpg]

消息指,社運人士古思堯今早被警方國安處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拘捕。

國安處警員今早6時,到古思堯位於長沙灣青山道永盛工業大廈1樓的住所,以涉嫌觸犯「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將他拘捕。古思堯被押到長沙灣警署繼續接受調查。

另外,有「女長毛」之稱的雷玉蓮、中國工黨副主席陳勁松、社運人士陳意明,和前民主黨黨員馮競文,今早在其他地點被國安處警員帶走,分別在不同警署協助調查。

立法會選舉|五眼聯盟國家外長聯名批評 稱侵蝕香港民主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1%E4%B8%BB

改制後首場香港立法會選舉12月19日舉行及結束。英國、美國、澳洲、加拿大及新西蘭外長12月20日就此發聲明評論。

全文譯本內容如下:

我們—英國、澳洲、加拿大、新西蘭外長及美國國務卿—就香港立法會選舉結果,發表聯合聲明,對香港選舉制度的民主成分受到侵蝕表達嚴重關注。我們希望香港成功,然而損害香港權利、自由和高度自治的行為,正在破壞我們這個共同願望。

自回歸以來,不同政見的參選人在香港角逐有競爭的選舉。昨天的選舉逆轉了這一趨勢。今年年初所推出的香港選舉制度改革減少了直選議席,並建立了新的審查程序,嚴格限制了選民在選票上的選擇。這些變化排拒有意義的政治反對聲音。與此同時,香港許多反對派政界人士—包括備受關注的「國安法47人案」中大部分被告—仍被收押候審,其他人則流亡海外。

我們亦繼續就《港區國安法》產生的廣泛寒蟬效應,以及其對言論自由和集會自由的日益限制,表達嚴重關注,這些都正為整個公民社會帶來影響。不支持政府方針的非政府組織、工會和人權組織被迫解散或離開,媒體自由亦日漸被收窄。

保護不同和平觀點的表達空間,是確保香港穩定繁榮的最有效途徑。我們敦促中國根據其國際義務採取行動,尊重包括《中英聯合聲明》所保障香港的權利和基本自由。

英國及外國單位發聲明指特區政府打壓獨立傳媒 港府批歪曲國安法
https://news.tvb.com/world/6203c65be774f...9%E6%B3%95

特區政府強烈譴責英國政府,發表一眾外國單位以所謂「媒體自由聯盟」成員名義作出的聲明,是武斷攻擊《港區國安法》。

聯署者稱《港區國安法》訂立後,特區政府針對和打壓獨立傳媒,特區政府批評是毫無事實根據,指相關聲明無非載述外國單位歪曲《港區國安法》。

特區政府指在法例實施後,社會得以回復穩定,市民不再受到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等所威脅或恐嚇;《港區國安法》亦訂明,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依法保護新聞和言論自由,傳媒環境蓬勃依然,只要不違法,傳媒評論甚或批評政府施政的自由,並無受到限制。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9 11:4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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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民安被國安處拘捕涉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及洗黑錢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6585

警方國安處拘捕兩人,涉嫌作出煽動意圖行為以及洗黑錢。消息指包括藝人阮民安,警方說有人多次在社交媒體作出煽動行為,唱出「光復香港」的歌詞,又抹黑政府防疫策略及籌款用作私人用途。

41歲的阮民安是前男子組合E-Kids成員,多次在遊行看到他的身影。消息指他周二在沙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指,有人涉嫌自去年9月起,不斷在社交媒體作出煽動行為,包括在直播演唱會中的這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又曾圖文並茂咒罵法官,對警務人員殉職幸災樂禍及抹黑政府防疫策略。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接種疫苗會死人、接種後未必不染疫,再說看我,我示範給你看『不跪低』都可以生活得很好。他用粗言穢語批評一些專家意見,指他們亂說。」

警方又指有人在社交網站呼籲市民捐款支援暴動案的被告,共籌得約100萬,款項入落另一名20歲被捕人戶口中,當中有15萬及27萬分別用作私人用途以及放進馬會投注戶口。

李桂華:「很明顯這位人士已挪用這筆費用,用作私人用途,總結看到他作出一些具煽動行為,做甚麼事?乘機賺錢之後中飽私囊。」

警方指兩名被捕人是親屬關係,保安局局長已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凍結銀行戶口14萬元,兩人正被扣留調查。

藝人阮民安涉煽動意圖行為及洗黑錢被捕 前舅仔亦涉案被拘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21...2_001.html

消息:阮民安涉煽動意圖行為及洗黑錢被捕 前妻弟同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消息:警方國安處調查城大學生會涉嫌鼓吹抗爭及違反防疫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7126

消息指,城大學生會涉嫌在校園內聚集鼓吹抗爭及違反防疫,警方國安處接手調查。

城大學生會遭校方要求遷出會址,理由是多年未有提交財務報表,學生會本月14號,即上周一在校內舉行臨別禮,大批學生聚集,高叫「寸步不讓,抗爭到底」等口號被保安驅趕,消息指校方報警,警方國安處接手調查。

台報告關注在港外資減逾3% 涉政治因素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20...2_001.html

因應《港區國安法》在港施行,台灣的陸委會每季向立法院提交「香港特殊地位檢討」暨「香港人道援助關懷行動專案執行情形」報告。台媒周日(30日)報道,今年最新一季報告指出,2020年以來在香港的外資企業數目下跌逾3%,陸資企業大幅增加6%。

報告引述香港政府統計處公布的數據,指出以香港作地區總部的外資企業數目,從2020年的1,504間減至2021年的1,457間,下跌約3.1%。其中美國企業由282間減至254間,年減10%,創2003年以來新低;日本企業亦下跌約7%至210間。相反,陸資公司在港設立總部數目年增6%至252間。評論認為,在港外資及陸資的消長趨勢,除與全球經濟鏈重整有關,亦涉及政治因素。

陸委會在報告中提到,大陸司法部上月公布2022年粵港澳大灣區律師執業考試詳情,即要求港澳考生報名時提交擁護《基本法》的承諾書等。報道引述觀察家指,未來對其他有意到粵港澳大灣區發展的專業和科技人才,可能比照設置政治門檻。報告亦提及去年10月以來,陸續有《港區國安法》案件宣判,而壹傳媒黎智英與6名壹傳媒及《蘋果日報》高層亦被加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陸委會聲稱,《港區國安法》除了針對傳媒,亦持續對香港社會進行清洗,各種情況令人擔憂香港的民主發展與人權自由。陸委會強調,台方會持續關注香港情勢,支持香港的立場不變,將繼續依循政策方針,動態應對相關局勢發展,並在既有的制度基礎上不斷精進,與國際社會共同支持香港自由人權。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21 06: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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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拘兩人涉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 包括煽惑他人違防疫規例
https://news.tvb.com/local/6217b6bfe774f...F%E4%BE%8B

警方國安處拘捕兩名女子,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警方昨日下午分別在旺角及荃灣拘捕21歲及24歲女子,正扣留調查。

警方亦持法庭手令,在旺角一間店舖及兩名被捕女子住所,帶走一批證物,包括涉嫌煽動仇恨及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宣傳海報,及發布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為店舖負責人,涉嫌於2020年10月至今,透過店舖的網上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包括一些製造仇恨及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等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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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區國安法|據悉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遭警國安處警誡會面
https://www.am730.com.hk/%E6%9C%AC%E5%9C...%A2/309368

報道引述消息指,前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要求協助調查。今早11時許,他由兩名身穿西裝的男子陪同前往灣仔警察總部,逗留兩個多小時後離開,其間未有回應傳媒提問。據了解,案件與夏博義創立的民間團體「香港人權監察」有關,他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會面中被要求交代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等。

曾批評《國安法》不符法治精神
夏博義於去年1月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當時是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駱應淦共同提名,惟其上任後言論引起關注,包括他曾抨擊《港區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但其來澄清認為《港區國安法》屬合法及必須,指大多數國家都有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但對個別條文有意見。他強調自己不是政客,亦不反華。他其後放棄爭取連任,任期於今年1月結束。

夏博義一直活躍於香港人權活動,他於1995年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等人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香港人權監察」成立主要是監察政府的法例、政策和活動,捍衛和促進人權。

香港晚報:報導指夏博義被要求助國安調查,與「香港人權監察」有關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63424

據悉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被警方國安處帶返警署協助調查
https://news.tvb.com/local/621dd303e774ff524d283ee4

前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涉違國安法 赴警總國安處警誡會面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3%E9%9D%A2

[Image: 7s4nv9YytZqfGmmksMH46gzjiRdyM_NdNqgUPjao...w1920r16_9]

消息指前任大律師公會主席夏博義(Paul Harris),涉嫌違反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要求協助調查。今早(1日)11時許,他由兩名身穿西裝的男子陪同前往灣仔警察總部,逗留兩個多小時後離開,其間未有回應傳媒提問。消息指,案件與夏博義創立的民間團體「香港人權監察」有關,他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會面中被要求交代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等。

夏博義由資深大律師李柱銘及駱應淦共同提名,在2021年1月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他上任後言論引起關注,包括他曾抨擊香港國安法不符合法治精神,但後來澄清認為香港國安法屬合法及必須,指大多數國家都有訂立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但對個別條文有意見。他亦強調自己不是政客,亦不反華。他其後放棄爭取連任,任期於今年1月結束。

夏博義一直活躍於香港人權活動,他於1995年與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等人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香港人權監察」成立主要是監察政府的法例、政策和活動,捍衞和促進人權。

消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被國安警帶署助查
https://www2.hkej.com/instantnews/curren...9%E6%9F%A5

消息稱,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早上被警方國安處帶返灣仔警察總部協助調查。

夏博義亦為香港人權監察創黨主席,據了解,夏博義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警方國安處警誡會面,要求交代涉嫌違反國家安全的行為等。

香港大律師公會前主席夏博義 涉違國安法被查
https://udn.com/news/story/7331/6132715?...cate4-news

警方國安處落案起訴兩名學生 涉「中大示威遊行」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302194004277-0302_00822_001_01p...0302234909]

譚得志被控發表煽動文字等14罪 區院判11項罪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0...2_001.html

人民力量副主席「快必」譚得志,涉嫌在去年多次擺街站時高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動文字、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等14項控罪。他否認控罪受審,今天(2日)在區院被裁定其中11項罪罪成,3項控罪則不成立。《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指被告煽動行為毫不遮掩,煽動意圖明顯不過,更圖以煽動文字來討好同路人,促使政治狂想者支持以取得當時民主派初選入閘資格並再下一城。法官下令將譚繼續收押至3月31日判刑,期間為他索取背景報告。
被告譚得志(48歲)被控7項發表煽惑文字、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3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1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1項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及1項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共14控罪。控罪指被告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分別在大埔海濱公園露天劇場、銅鑼灣崇光百貨、牛頭角下邨廣場外、銅鑼灣東角道與記利佐治街交界、旺角西洋菜南街及亞皆老街一帶、黃大仙站A出口外、觀塘站A1出口外與裕民坊一帶及藍田啓田商場外,干犯以上控罪。除2項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及1項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被裁定不成立外,其餘控罪罪成。控方指被告部分控罪,分別在警方及法庭給予保釋下干犯。
今日甫開庭,法官見被告與旁聽人士揮手,遂再次提醒旁聽人士須遵守法庭規矩及維護司法尊嚴。然而有旁聽人士出聲指自己只是撥頭髮,與法官爭持一輪後,法官着該名人士離開法庭,並命警員記錄對方的身份證資料。另外辯方律師就表示,其指示律師行一名法律助理因未有接種新冠疫苗,而未入能進入法院範圍,但認為可繼續進行裁決。法官聞言表示「佢咁勇敢啊」,但指該法律助理並非律師,不批准她入庭。
法官裁決時指,相信任何人都知道市民的自由不能無限放大,凌駕他人權利及國家安全,問題乃限制是否合比例。法官有關法例存在已久,已提供框架及方向,而條例的罪行不能硬性訂明,要與時並進,以使一些概念性字眼如「惡感」、「仇恨」等,可以因時制宜地讓法庭解讀。此外,有關條例有列出法定辯解的情況,目的是作出相稱而合理的平衡。法官指煽動罪屬於特區現有法律下的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自然是為了保護國家安全而作出限制,此亦符合社會集體利益,以達致社會安寧與秩序。法官認為有關煽動意圖的定義並非過分廣闊,而是有需要維持涵蓋範圍的適時性和足夠的彈性,且終審法院屢次提及,相關涉及煽動意圖的條例屬香港國安法律的範疇,在這角度下自然有別其他法例條款,裁定條例合憲。
至於涉案「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的含意及性質,法官批評辯方專家選擇部分資料來作為基礎時的手法不科學,認為辯方專家有違專家證人對法庭的責任等,最後接納控方專家的論點,指該口號乃意指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國分離出去,此亦是辯方專家接納可作為其中一項的解釋。對於辯方指被告叫喊的部分口號旨在指出國安法弊端,並沒有煽動意圖的說法,法官則認為被告作出政治謾罵,不代表他對國安法有深入認識。被告只是陳腔濫調地主張有言論自由,認為他對國安法的函蓋範圍只是一知半解及根據欠奉,而這亦是政治人物煽動他人的手法及伎倆。法官又指即使撇除針對共產黨的攻擊言論,被告亦是攻擊行使公權的特區政府,其打擊特區政府的言論,亦是打擊中國政府。
法官續指,從被告於部分事件中的行為、叫喊的口號或呼籲他人參集會等,其言論不只是批評或論述,乃是煽動他人不要理會國安法,挑戰警察權力,藐視和以暴力攻擊議會內建制派的議員等, 以引起市民的不滿、離叛及不守法等,當中亦顯示他為了當時的初選發表有關言論,認為被告煽動意圖明顯不過,行為亦毫不遮掩,動機亦路人皆知。雖辯方指被告於集會中,曾對人群作出勸喻及控制市民情緒,惟法官認為被告只是在說反話,更指任何人聽見或看見被告的行為,不難看見被告的狡猾及惡毒心腸,口是心非地說出有關說話,而辯方的辯護方向,亦只令人感覺被告欠缺原則與立場,退縮立場以求自保。法官亦批評被告當中曾以舉辦「健康講座」為名,卻是掛羊頭賣狗肉等,考慮後裁定被告其中11項控罪罪成。
而脫罪的2項涉及在牛頭角及銅鑼灣記利佐治街的公眾地方內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法官雖不認同被告以粗口及攻擊警方等行為,但被告的現場的行為未達控罪標準,亦未致激使聚集者做出擾亂秩序的行為。而其中一項涉及被告與聚集者,與一名操有口音廣東話的途人爭執,法官認為被告在於以人數來「兇」途人,並試圖貶損途人的口音,但這只是被告的品格及修為問題。另有關被告面對涉及於旺角西洋菜街的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法官認為所謂串謀或只是被告與他人的互動、互相呼應下的產物,故亦裁定被告此罪不成立。
案件編號 : DCCC 927、928及930/2020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3-2 13:1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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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處起訴兩學生 涉中大畢業禮遊行串謀發表煽動文字 (21:48)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7%E5%AD%97

警方國安處今日(2日)落案起訴兩名學生串謀發表煽動文字罪,指兩人前年在香港中文大學畢業禮舉行期間在校園內遊行,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條例》。兩人分別17歲和19歲,案件將於下周五(11日)上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前年11月19日,中大因應新冠疫情將畢業禮移師網上。有應屆畢業生發起校內遊行,紀念反修例社會運動、關注12名被內地扣押港人等。中大稱,有逾百人擅自在大學校園,進行集會及遊行活動,涉嫌違反限聚令及《公安條例》,並就事件報警。

警方當時指,有人展示港獨橫額和旗幟及叫喊港獨口號,涉嫌干犯《港區國安法》,部分人更沿途以噴漆作刑事毁壞,國安處其後接手處理相關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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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君堯稱專家推「與毒共存」或違國安法 港府:純意見討論不違法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5%E6%B3%95

本港第五波疫情大爆發,近日坊間爭論本港應否調整「動態清零」做法,改為「與病毒共存」。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昨日質疑,歐美國家「與病毒共存」做法不負責任,更聲言倘香港有專家推動「與毒共存」,或有違國防政策,可視之為違反《港區國安法》。

港府今日(30日)回應傳媒查詢時表示,一般純意見討論抗疫「清零」目標有效性,不涉及違法,又強調「動態清零」是防疫抗疫、保護市民衞生安全的最有效方法。

港府:未接種疫苗染病甚至死亡風險高
特區政府發言人表示,全球疫情仍然非常嚴峻,香港必須以最快手段切斷傳播鏈,達至「動態清零」的目標,否則後果不堪設想。政府強調,已採取一系列措施強化「外防輸入、內防擴散」,以最大力量保護市民生命安全。

政府又呼籲市民按政府安排接種疫苗,指目前新冠疫苗接種率不高,仍有超過百多萬市民未接種第一針疫苗,指他們被傳染致病甚至死亡的風險高。港府指,目前還有約50萬名70 歲或以上長者未接種第一劑疫苗,倘不幸感染,引發重症或死亡的機會比已接種的高出多倍。

兒童方面,政府自1月21日起將疫苗適用年齡進一步擴至5至11歲,除了讓家長或監護人為兒童預約到指定地點接種疫苗外,亦正籌備為學校提供到接種地點的接送服務以及到校外展接種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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