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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公安/黑警 hk police
星島:檢控主任黃華芬被停職 曾向鄭若驊發信轟警方公然說謊損司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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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文員被指大圍站襲警 四警供詞與片段不符 官斥:證人會錯 片段唔會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3%E9%8C%AF

男女文員襲警罪不成立 官:三警非誠實可靠 供詞與片段不符 使用不必要武力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E5%8A%9B

[Image: 20200916-27_Iy8km_9vWHCOV.png]

【警亂作供】靠片證清白 被告:感謝拍片者 未婚妻:縱無罪已剝奪一年自由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A%E7%94%B1

「警亂作供」案件又添一例,署理主任裁判官溫紹明今(16 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裁決一宗襲警案時,指警員供詞與案發片段不吻合,質疑兩名被告只是路過現場,卻遭警員推撞,認為警員使用不必要的武力,男被告的推開動作只是自衛,終判被告罪名不成立(案件詳細報道)。男被告利尚寯的未婚妻聞判痛哭,利尚寯步出法庭後,隨即與她相擁。她雙眼通紅,哭得更加厲害,「咩判決都好,我都會同佢結婚。」利尚寯多次感謝拍攝片段者,又強調案發片段的重要性,「如果唔係有條片,成個裁決完全唔同。」

「如果警員如實寫供詞,律政司(做法)可能會不同。」辯方大律師黃纓淇在被告脫罪後,申請訟費時提出的理據。

大律師黃纓淇在完庭前,要求法庭將警員作供情況紀錄在案,裁判官直言已超過他的司法管轄權。辯方則指若有表面證供,法庭可以轉介律政司跟進。溫官聞言稱:「原來我哋咁大權?ok,我無嘢想表達。」

大律師的一句話,不僅是申請理據,也是被告利尚寯心中的結。

利尚寯與未婚妻庭外訴說一年來的經過。他指每天都想著這宗案件,為此感到辛苦,直言案件不公平,「大家都有片睇,係佢推撞我先」。裁判官裁決時稱,警員當時使用不必要武力,利尚寯遭警員推撞,卻變成被告。

男被告受滋擾 每周須報到宵禁

利尚寯欲循其他方式跟進,報警?廉政公署?還是私人檢控?他明白私人檢控需要大量資金,故會再與律師團隊商討跟進方式。他說自己只是眾多被捕者之一,還有更多人等待審判,「希望會做到啲野,令司法制度好啲。」

利尚寯的未婚妻亦哽咽說,這年來背負很大壓力,亦透露未婚夫受到不和善、帶有威脅成份的滋擾。她看到未婚夫兼顧工作,每周要向警方報到、守宵禁,在晚上 11 時前回家,感到很困擾。「就算現在被判罪名不成立,已經剝奪了他一年的自由,正正是因為(警員)口供。」

案件的關鍵在於案發片段,印證警員口供與案發片段不符。利尚寯多次感謝拍攝片段者,又強調案發片段的重要性,「如果唔係有條片,成個裁決完全唔同。」

警先推向未婚妻胸部 被告「推一下」 官:屬自衛

利尚寯未婚妻當日亦在場,當日兩人目賭案中的女被告無端被捕,上前了解卻被警員推撞。據男被告利尚寯在庭上自辯時稱,警員 B 右手推向其未婚妻右邊胸部,女友受驚大叫及退後兩步。利認為警員 B 行為是冒犯其未婚妻,隨即問對方「做咩搞佢(女友)?」警員 B 卻一直向他推進,又挺起胸膛說「咩呀」。利舉起右手阻止警員 B 推前,自己則不停退後,擔心自己及未婚妻受威脅,用手向前推一下。裁判官接納被告的說法,認為男被告與未婚妻雖然情緒激動,但沒有作出任何阻礙或襲擊動作。相反警員 B 大力推向被告女友胸口,神情凶惡,使用不必要的武力,男被告以前臂推開警員 B,雖力度不小,但「武力」並非不合比例,只是自衛。

兩人透露婚期多少受到案件影響,訂於 12 月結婚。未婚妻擔心裁決結果,坦言:「咩判決都好,我都會同佢結婚。」利尚寯亦說:「就算(裁決)結果係點,唔影響我婚期,唔係信心問題,係男人責任。」

利尚寯完成訪問後,緊緊牽著未婚妻的手離開法院。一班「旁聽師」聽到兩人的好消息,也揮手送上祝福。

【警亂作供 追究無門】仇栩欣:考慮私人檢控 旁聽師:罪成案件同樣有疑點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1%E9%BB%9E

[Image: 20200908-1120copy_agx65_SyCmThc.png]

反修例運動至今一年多,超過 2,000 人被檢控,案件陸續進入庭上審訊階段,接連出現作供警員供詞矛盾、與現場片段明顯不符。多名裁判官先後嚴厲斥責在庭上作供警員:大話冚大話、狡辯、信口開河、前後矛盾、非正當執行職務。

《立場新聞》整理超過 300 多宗已審結的案件,截至本月 2 日,最新統計發現至少 24 罪名不成立的案件,原因是警員口供不獲法官接納,當中涉及至少 39 名作供警員。對警員作供問題直斥其非的裁判官,被建制派投訴、左報連番狙擊,但涉事警員至今卻無人受追究。

襲警案被告人、最終獲判無罪的仇栩欣,考慮私人檢控追究案中警員。但有協助被告人的「旁聽師」說,不少被告人受司法程序纏繞多時,不欲再節外生枝。有旁聽師亦提到,不少案件欠缺現場片段佐證,即使警員證供有疑點,亦獲裁判官接納,被告人縱堅持清白,仍被判罪成。

【警亂作供案件全紀錄】官屢斥講大話、狡辯、信口開河
【警亂作供 追究無門】 律政司拒評 前檢控官:內部無跟進 大狀劉偉聰:法庭角色有限


* * * *

事隔多日,仇栩欣談及審訊,依然一臉無奈。

「聽到(作供警員)他整個故事,講到我孔武有力,習過武一樣,真的好多不合邏輯的地方。」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早前與其男助理被控去年 8 月在北角襲警,上月經審訊被裁定罪名不成立,「最主要是整件事都沒有發生過,我自己最清楚。當時好彩我正在做直播,好多人都看到個環境,我都覺得這些證據是有力的。」

案發當晚有大批「福建幫」手持木條棍棒集結,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 Facebook 直播現場情況,反遭在場警員指控襲警、粗暴制服在地上。仇以及當晚在場採訪傳媒的直播片段拍下了現場環境、仇被截停的過程,以及涉案兩名警員的態度,片段因此成為了推翻兩名警員口供的致命武器。(審訊片段、過程,詳看互動專頁)

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時指,兩名警員的口供與片段不符,「好似形容另一個平行時空」,更直斥二人的證供完全不合理及不符邏輯,作供不盡不實,砌詞狡辯,於回答關鍵問題時經常顧左右而言他,認為兩人「大話冚大話」,明確指出制服仇的警察,使用施以不恰當武力,要求紀錄在案。

「如果這都入到罪,證據這樣你都入到(罪),真的,大家知道誣告的情況有多嚴重」。

案件擾攘了足足一年,最終仇栩欣取回公道、還得清白,但如果就此畫上句號,她又不甘心。

「始終你見到他們講大話,這一刻都還沒有後果,我覺得對於我,這一刻仍未有一個真正的公義」。

無跟進,亦無刑事責仼,被告人可以如何進一步爭取公義,向投訴警察課投訴警員庭上作供的表現?仇栩欣不相信警察「自己人查自己人」,正與律師商討可行性私人檢控。仇栩欣上月底啟動眾籌,目標籌 110 萬元,私人檢控追究涉事的警員。

「旁聽師」逗號(化名)自今年 3 月開始,每一日都會到不同的法庭旁聽。

上月她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旁聽一宗襲警案,案中被告被指去年 10 月 1 日,在太子站外腳踢防暴警。拘捕警員盧俊傑在庭上作供時,堅稱在拘捕前沒有與被告有身體接觸,但在拘捕過程中,曾先警告再兩次揮警棍打被告。(相關報道)

惟辯方播放的閉路電視片段證明,警員盧俊傑先指罵被告,將他推向牆,多名警員隨即圍住被告,打、勒頸及捉住他。片段亦顯示盧俊傑不斷用棍擊打被告不下十次。當辯方質問盧俊傑時,他改稱「揮棍冇打,記得擊打係得兩次」、「想制服佢,但有好多下打唔中」,即使辯方多次重播片段,他仍堅持「當時見唔到」有其他警員毆打被告。

「我覺得好愕然,播哂片,問證人(警員盧俊傑)有沒有打被告,他依然堅持當時見唔到。」

逗號亦理解,證人更改口供細節非罕見,「但是(這位)警員改口供真的改到我都不知道如何 mark(記下),改的次數太多,矛盾地方真的太明顯」。

負責審理案件的裁判官林子勤,最終拒納接警員盧俊傑的口供,更直斥其口供與片段不符,被指出錯誤時拒絕認錯,砌詞狡辯、自圓其說、信口開河。

「這些警員的證供,我覺得,如此不可靠、不合邏輯,變相是反映,這一班被起訴的示威者可能真的被濫捕,隨便拉一件就告上庭。」逗號說。

上述兩宗案件因有片段佐證,最終被告無罪。當如果案發的過程片段欠奉,即使警員口供存有疑點,未必能夠在審訊中證明清白。

旁聽師:罪成案件有疑點

「旁聽師」、復港陣線成員 Oscar 指出,16 歲男學生被指用木槌襲飛虎隊罪成案件,便是一例。控方案情指, 去年 10 月 1 日,隸屬飛虎隊的警員 X 截獲案發時 15 歲男生後,男生轉身用 32 厘米長的槌擊打警員 X,X 出自然反應阻擋,之後繼續追截,再遭男生轉擊打其右邊膊頭,男生終被制服。

男生一直否認拿槌及襲警,堅持清白,辯方版本指警員拉扯、毆打他,將涉案警棍塞入袋中。

Oscar 數出案件的種種疑點,「(控方案情)令我想起成龍,究竟有甚麼人可以做到(控方案情所指)一路向前跑,突然之間急轉彎、轉身跳高,180 度拿槌由下至上打落去?」

案情提及男生所指木槌長達 32 厘米,但警員受襲後無求醫,反而繼續執行職務。「(受襲警員)好硬淨,傷勢只有 2 至 3 厘米,痛一痛便無事?」

受襲警員指男生用右手拿鎚,庭上作供醫生提供醫療報告,證明男生右手手指有傷無力。「正常邏輯(用右手襲擊)是不可能」。但負責審案的裁判官葉啟亮認為,男生能用右手書寫,不接納其傷勢嚴重之說,又相信就算用 4 根手指,也可緊握槌子。

Oscar 本身認識案中的男生,說他不時會幫區議員舉辦活動。男生在判刑前遭還押兩星期,堅持清白的他,說法不獲裁判官葉啓亮信納,葉官更質疑「睇唔到佢有悔意。」

葉官最終判男生感化 12 個月。雖然毋須接受羈押式刑罰,但要宵禁、接受精神及心理治療,最令男生難過的是,因案件遭學校開除學籍。

Oscar 所屬支援被捕人士「復港陣線」,在今年 5 月成立,現時超過 10 名成員,工作包括為被捕人士提供法律支援、聯絡家屬等,偶爾也是「旁聽師」。

不僅是男生的案件,每當被捕人士上庭,「復港陣線」都會到場支持。成員既是聲援者,也是抗爭者。Oscar 說加入組織條件,就是曾經被捕,他本人曾經被捕 4 次,有些成員更被捕 6、7 次,經常與警員經常「交手」,「我們很清楚被捕人士需要甚麼、擔心甚麼,甚至在警署的待遇。」

相比出入衝突現場及警署,Oscar 其實更抗拒法庭,幾乎每次都不太願意去,原因是不滿警員口供不盡不實,總是為不公平裁決氣憤難平。

他指出,警員供詞出入最多是襲警、非法集結,藏有攻擊性武器等罪。過去一年旁聽如男生襲警案案, Oscar 有感即使有不合理地方,不見得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庭上好似踢假波,球證、旁證、全部都是別人的人,別人不用跟你講道理。」 他覺得,作供警員就算庭上從假口供亦沒後果,「監警會有咩用呢?」

Oscar 記得,曾有被告在庭上表示被捕過程中受傷,裁判官說你「現場搞事」,應該預了受傷,其實即是說:「你掙扎呀嘛,邊個叫你郁啫?」然而大部分被捕片段,都是顯示警員衝過去推跌被告,作供警員會反駁:「我不制服你,你便會走。」結果在庭上播放的警員濫用暴力片段,便輕輕帶過。

即使不少被告人認為警察口供,不盡不實,但 Oscar 說大部分人遇上無罪、較輕判決,已不欲再節外生枝,「判你感化你覺得不是幸運嗎?不用坐牢,但你再搞事就有機會入去坐,這種『拋你』的心態,令被告覺得『收貨』算了。」

私人檢控費用高昂 找證據困難重重

更遑論由被告人提出私人檢控追究,一方面費用高昂,訟費可達數百萬,另一方面要找到確切證據,「要找出所有 CCTV,但警察蒙面又沒有警員編號,真的很難。」

逗號亦深信私人檢控,無法改變胡亂檢控的情況,「就算讓你告到第一個,都不會達到殺一儆百的效果,因為有政府睇著他們(警員),他們一點都不會害怕。」

「我覺得我們現在可以冀求的,或者現在可以見到的盡頭,就只不過是法官或者裁判官裁定警員口供不成立,因而被告的罪名不成立。我們見到的盡頭就真的是這樣⋯⋯要再作進一步追究,真係無能為力。」逗號無奈說。

Oscar 認為,不公平的審訊猶如電影《移動迷宮》,被告人一天未判,一天困在迷宮內,要找到出口,首先要突破面前關卡。

「圍牆就是司法制度,每日改變;關口有不同怪獸同外星人襲擊你,即是警方所謂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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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亂作供統計】至少 21 案罪名不成立因警供詞不獲接納 官屢斥不可信、不誠實、狡辯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1%E8%BE%A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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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運動至今超過一年,逾 2,000 人被落案檢控,案件陸續進入司法程序。單單在過去 4 天,先後有 7 名警員就 5 宗案件作供時,其證供被裁判官認為有問題,甚至被嚴詞批評「大話冚大話」、「砌詞狡辯」、「信口開河」,不接納其證供。《立場》統計已審結的超過 300 宗反修例運動案件,發現至少有 21 宗案件涉及警員證供有問題,今年 6 月至今幾乎一周一宗,被告最終獲判罪名不成立,口供不獲接納的原因包括被官質疑誇大供詞、目擊警員與報稱受襲的警員供詞互相矛盾、與現場影片內容不符,甚至是警員在未有合理解釋下,在庭上推翻自身證供,對事件有多個版本描述。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接受《立場》查詢時表示,警員作供有問題的情況過往時有出現,亦不只在於反修例案件,不過近日繁密的嚴厲批評則較特殊,「真係捉得好應」。他認為,裁判官或法官的評論很多時候會被傳媒報導,或留在主控官報告中,但過往未見過警員不實作供會有後果,無論就住「發假誓」作起訴、紀律處分、內部譴責均未見過。

他表示,除非是已脫罪的被告作民事索償,否則警方不會主動跟進,而即使是法官在庭上表明要求記錄在案,案件亦是交由警方自行調查,由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告。

過去五年僅 2 人因口供不實被紀律處分

據保安局於今年 7 月回覆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的提問,過去 5 年共 2 名警員因被法庭質疑其證供的可信性而被紀律處分,2016 年有一人被發輕微違紀行為報告,另 1 人則在紀律聆訊後於 2019 年被判處「譴責」的懲罰。

保安局指,司法機構及警方沒有備存過去 5 年被法庭認為非誠實可靠證人的警員作供數字,政府亦無計劃就非誠實可靠警員證人設立資料庫。保安局又稱,若法庭認為有表面證據顯示有證人作假證供,可轉介予律政司跟進,警方會配合處理,有關人員可能要負上刑責或紀律處分。


被裁判官指警員作供有問題,被告罪名不成立的 21 宗案件,案情簡述如下(日期為裁決日期,案件截至 8 月 14 日):

2020/8/14 11.02 灣仔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等三罪 官指警員證供有出入及不理想
去年 11 月 2 日港島遊行中,工程師陳俊賢被指於灣仔港鐵站外,搜出電磨機、電鑽及無線電收發器等,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等三罪。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指,警員李家駿及嚴凱華對涉案的袋位置、便衣人士到場的時間等供詞有出入,並不理想,不能放心依賴警員證供,裁定被告所有罪名不成立。

2020/8/13 11.04 將軍澳被控襲警 官指受襲警長對關鍵時刻的描述並非完全可靠
去年 11 月 4 日凌晨,將軍澳發生警民衝突中,文員吳日勤被指撿起水喉朝警方防線射水,被控襲警罪。裁判官屈麗雯指,警長 A 表示被告故意將原本前後左右搖擺的水喉垂低射濕他,但從呈堂片段可見,警長 A 衝向被告的關鍵時刻只是兩至三秒,是一瞬即逝之事,對關鍵時刻的描述並非完全可靠,法庭未能肯定被告是否故意射向警長,裁定罪名不成立。

2020/8/12 8.03 旺角被控阻差辦公 警員供詞與呈堂影片不一致
去年 8 月 3 日旺角遊行後,廚師劉偉麟被指在翌日凌晨警員驅散期間,刻意放慢腳步,其後被搜出鎅刀,被控阻差辦公和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裁判官梁嘉琪裁決時指,防暴警員 18205 供詞與呈堂影片不一致,盤問下有矛盾,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與示威者有聯繫,裁定兩項罪名不成立。

2020/8/12 8.11 北角被控襲警 官批評兩警員大話冚大話 與呈堂片段「好似形容緊另一個平行時空」
去年 8 月 11 日,現任東區區議員仇栩欣以社區主任身份,在北角英皇道直播時被捕,與同行男子勞澤乾被控襲警。裁判官何俊堯裁決時指,作供警員許景耀、高級督察林景年的作供完全不合理及不符邏輯,砌詞狡辯,又不直接回答有關警員誠信等關鍵問題,經常顧左右而言他,認為兩人是「以一啲大話冚過一啲大話」,警員說法與呈堂片段比較,「好似形容緊另一個平行時空」。裁判官表示,法庭完全拒絕接納兩人證供,裁定兩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辯方申請訟費獲批,又關注有警員使用不恰當武力,相信控方會記錄在案。

2020/8/11  10.1 太子站被控襲警 官斥警員砌詞狡辯、信口開河
運輸工人盧家業被指去年 10 月 1 日,在太子站用腳踢防暴警,被控襲警。裁判官林子勤批評,作拘捕的警員盧俊傑證供與片段不符,被指出錯誤時拒絕認錯,砌詞狡辯、信口開河,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所為,又慣性以「不清楚」、「不知道」回應,避免自己的證供與他人產生矛盾,如警員將被告制服在地時,身旁其他警員多番用棍擊打被告,動作之大令盧一度轉頭,惟盧在看完相關片段後仍堅持「睇唔到」。裁判官亦裁定被捕後的三份會面紀錄是在威逼利誘下進行,屬非自願招認,拒絕呈堂。被告最終獲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2020/8/3 6.12 金鐘被控襲警 目擊警員小休前後的證供有出入
去年 6 月 12 日,男技術員莊浩峰被指於灣仔警察總部附近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余天生。裁判官黃向戎指目擊過程的警員曾偉輝的證供有所出入,指他原供稱他肯定被告當時是左轉,惟他小休後則改稱不記得被告是轉左或轉右,及不記得事主如何被襲,法庭不接納其證供。裁判官認為被告當時的動作可能是出於自然反應,基於有疑點,裁定被吿襲警罪名不成立

2020/8/3 8.13 機場被控阻差辦公 官指警員供詞充滿疑點
去年 8 月 13 日,網民發起機場「和你飛」集會,工程師彭及鍵阻礙防暴警員追捕另一名涉掟雜物男子,遭控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裁判官王證瑜指,報稱被阻的警員鄧東華是唯一作供證人,惟其供詞與書面口供有重大出入,控方呈上的片段亦與未有口供所指的情況,認為鄧的供詞充滿疑點,口供不可信,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7/22 10.1 灣仔被控襲警 兩警員供詞互相矛盾,亦與傳媒片段內容不符
去年 10 月 1 日多區有警民衝突,文員魏家煒被指於灣仔襲擊一名督察背部,被控襲警罪。裁判官崔美霞裁決時指,只有聲稱目擊事發的警員顏少宜可證明事實,其供辭成為案件關鍵,但他供稱目擊黑衣人當時身處聲稱遇襲警員林泰金的右後方,與林供稱感覺到自己左後方被硬物撞擊不,兩人證供存在關鍵性矛盾,而顏亦錯認被告短褲的顏色,與傳媒片段不符,有欠穩妥,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7/15 12.15 旺角被控襲警、藏有攻擊性武器  警員堅稱照射者為被告,但未能辨認被告容貌
去年 12 月 15 日,網民在多區發起和你 shop,抹車工人林澤光以雷射筆照向警車時,透過玻璃照射到車內警長 3236,被控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報稱受襲的警長3236 獲匿名令保護,曾肯定照射者為被告,「99.99% 確定係佢」,但裁判官黃士翔認為警長只能認出被告的裝扮,不能認出其容貌,而該裝扮的男子亦非罕有,未能確定被告就是以雷射筆照射他的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7/10 11.12 筲箕灣被控襲警 警員口供與閉錄電視片段不符 官拒接納
去年 11 月 12 日,有網民發起「三罷」多區堵路行動, 男子黃錦威被制服時,被指用剪刀割傷便衣警員左手姆指,被控襲警。裁判官何俊堯稱,閉路電視片段與聲稱受襲警員 X 和拘捕被告之女警蘇詠勤的口供表面看來並不脗合,而 X 在看完片段後即改口供,認為制服過程存有太多疑問,質疑事實是否如兩警所指,他們什麼都沒有做,被告便弄傷 X,拒絕接納兩警員證供,裁判罪名不成立。

2020/7/7 11.12 九龍灣被控襲警 官指兩名警員說法前後矛盾不可信
去年 11 月 12 日有網民發起「破曉行動」多區堵路,室內設計師鄺智偉被指以右膊撞向警員盾牌,使盾牌撞到該警員的右臉顴骨,被控襲警罪。裁判官徐綺薇指受襲警員謝進鴻與被告間是發生「簡單一次的直接碰撞」,警員在聆訊前花個半小時回想事件細節,以及與同事商討是否要到醫院接受治理是不能夠接受,說法牽強,認為警員證供前後矛盾、不合情理亦不可信,未有向法庭如實交代事件經過,故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2020/7/6 9.10 旺角被控抗拒警員 官指警長證供有出入 不能安穩接納
去年 9 月 10 日,水務署監工鮑樂明被指於旺角港鐵站「跳閘」,遭一名休班警發現及追截,期間反抗其截查,被控抗拒警務人員罪。裁判官林子勤裁決時指,警長52064 楊希勤的庭上證供與書面證供不一,在盤問下亦無就證供的出入作充分解釋,休班警亦聲稱被告無受傷,和另一駐守鐵路警區的軍裝警員 7234 的說法相反,故未能接納楊警長的證供,判被告無罪。

2020/7/6 8.25 荃灣被控襲警 官指警員口供存疑
去年 8 月 25 日的葵荃青遊行中,學生祝嘉樂被指推向防暴警員盾牌,使其跌倒,被控襲警罪。裁判官劉綺雲指,警員陳勁翔指控被告推撞他,但片段可見他在跌倒時大叫「你 kick 我」,認為推與踢是兩個截然不同的動作,感覺不應混淆,明言對陳的證供存有疑問。陳曾指被告手未離盾,在盤問後承認說法有誤,「一時記漏咗」;又稱「對時間敏感度不足」,將被告將手放於盾上的 4 秒時間,誤指成兩分鐘。

2020/7/2 7.31天水圍被控普通襲擊 官:警口供多處矛盾,質疑誇大供詞
去年 7 月31 日,學生徐瑋樂因塗鴉與休班警 X 爭執,被控襲擊休班警 X。裁判官葉啓亮指,X 口供與辯方呈上的片段不符,而他觀看片段後又推翻之前說法,其供詞出現第三個版本,對自己受襲時序不一,質疑他誇大供詞,未有向法庭道出事實,令人難以信服。由於 X 是案件中唯一證人,官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辯方建議法庭考慮就警員作假口供一事,轉介律政司跟進,裁判官則指控方自行斟酌考慮。

2020/6/24 11.08銅鑼灣被控襲警 警員在庭上一度改口供,官拒信納警證供
去年 11 月 8 日,大批市民在銅鑼灣悼念因墮樓逝世的科大生周梓樂,男子林耀庭被指在崇光百貨外用磚擲警員,被控襲警。裁判官林希維表示,聲稱受襲警員魯君樑的書面口供與呈堂片段有出入,魯於庭上作供時一度改口;協助制服被告的警員謝南偉則稱目睹掟磚,但片段見頭望反方向,裁判官不相信謝親眼目睹案發過程。官裁定兩名警員的證供不可信,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6/23 12.15沙田被控襲警 官指拘捕警員觀察有誤
去年 12 月 15 日,網民發起沙田和你 shop,學生洪嘉榮被指腳踢警長「搶犯」,被控襲警。裁判官李志豪裁決時稱,報稱受襲警長陳勁濤當時未能看到襲擊者,而片段中亦沒有發現與被告相若的人,認為拘捕警員吳文煒觀察有誤,誤將被告與其他施襲者聯繫上,裁定被告襲警罪不成立。

2020/6/19 11.12堅尼地城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 官質疑警員證人未全講出經過
去年 11 月 12 日「三罷」行動,有市民於堅尼地城堵路,學生程彥璋被警員截查後搜出鐵鉤、士巴拿等,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或工具適合作非法用途罪。裁判官何俊堯指警員鄭嘉俊書面口供上寫「制服」,庭上作供卻稱「截停」,懷疑他有否將男廁內發生的事完整地講出,無法接納其證供,亦沒有證據顯示涉案物品屬被告管有,裁定罪名不成立。

2020/6/17 11.02銅鑼灣被控公眾地方造成阻礙 警員作供時多次更改口供
去年 11 月 2 日,民主派區選候選人在維園進行選舉聚會,學生許瀧濼被指用雪糕筒堵塞馬路,被控公眾地方造成阻礙罪。警員證人羅逸威在庭上多番更改口供,證供與庭上播放的閉路電視有很大出入,又稱「對唔住,法官閣下,有機會嗰一兩秒睇錯」,遭官指「唔係要你講對唔住,係要搞清楚你當時睇到啲咩」。裁判官何俊堯指,即使將證供推到最高,也未能證明雪糕筒對行車造成阻礙,因此裁定表面證供不成立。

2020/6/2 10.1 黃大仙被控暴動 官:不能安心接納警員證供 沒有把真相表達
有網民去年 10 月 1 日國慶日發起「六區開花」集會,學生林子浩被控暴動罪。區域法院法官沈小民指警員證供可信性為此案關鍵,但呈堂片段有消防車,質疑警員為了證明自己視線清晰,稱自己沒有看到消防車,直言「不能安心接納警員證供」;又指作供警員楊運球及警署警長林華平未能合理解釋被告頭部傷勢,質疑當中一人說謊,「沒有把真相向法庭表達」,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2020/6/1 8.03黃大仙被控襲警 官指警員並非誠實可靠證人
去年 8 月 3 日晚,黃大仙警民衝突中,男子譚皓宇被指於警車內以頭撞傷警員,被控襲警。裁判官鍾明新指,如案發經過是如警員沈鴻源所言,被告的頭部不可能受到如此嚴重的傷害,認為警員並非誠實可靠證人。考慮到控方依賴警員單方面證供,官認為控方舉證未能達致毫無合理疑點,裁定被告襲警罪名不成立。

2020/4/7 8.05青衣被控張貼招貼或海報 官: 警員口供反覆 不知道哪個版本才是控方案情
網民發起去年 8 月 5 日「大三罷」,何志程及郭曉楠涉嫌當日在青衣北橋上張貼印有「反送中」字樣的海報時,遭截查及票控。裁判官劉淑嫻指,控方依賴截查二人的高級警員劉奕鵬的證供,惟該劉的口供反覆,就自己如何觀察二人貼海報,及兩被告貼海報的動作,作出了不同版本,劉官批評「不知道哪個版本才是控方案情」,裁定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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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亂作供案件全紀錄】官屢斥講大話、狡辯、信口開河 39 警會否被追究? 警方:不評論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5%E8%AB%96
[Image: 20200818-0420copy_YY0IE_ltRfhk6.png]

反修例運動至今一年多,超過 2,000 人被檢控,《立場》整理超過 300 多宗已審結的案件,統計發現至少 24 罪名不成立的案件,原因是警員口供不獲法官接納,當中涉及至少 39 名作供警員,職級包括員佐級警員、警長、見習督察、高級督察。
裁判官更嚴厲斥責在庭上作供警員:大話冚大話、狡辯、信口開河、前後矛盾、非正當執行職務。
有大律師指出,警方在法庭上的角色,理應是把搜集的證據,真實無誤在法庭上交代,當警員在法庭上作假口供,刻意誤導法庭,同樣可被檢控。
但面對法庭接二連三批評,警方從未公開交代會否跟進、內部調查、處分涉事的警員。
《立場》向警方查詢,會否追究 39 名被官批評的警員,警方以「不評論個別案件」為由,拒絕正面回應。
24 案警供詞不獲接納 官判罪名不成立

......................
* * * * *
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表示,警員作供有問題情況過往時有出現,不單於反修例案件。不過近日裁判官繁密嚴厲批評則較「特殊」,「真係捉得好應」。執業大律師、前法政匯思召集人吳宗鑾指出,警方在舉證過程有時出現人為錯誤,原本是無可厚非,但近日裁判官對作供警,直指警員作供不盡不實,情況特別惹起關注。
即使警員被法官嚴厲批評,絕大部份都未見有後果。
過去 5 年 僅兩警因假口供被處分 無人起訴
保安局於今年 7 月回覆立法會議員譚文豪的提問,過去 5 年共 2 名警員因被法庭質疑其證供的可信性而被紀律處分;2016 年有一人被發輕微違紀行為報告,另 1 人則在紀律聆訊後於 2019 年被判處「譴責」的懲罰;未提及有任何警員遭起訴。
然而,保安局未有公開被紀律處分的警員,涉及哪一宗案件。
石書銘指出,印象中無過警員不實作供會有後果,無論是就「發假誓」作起訴、內部譴責均未見過。
吳宗鑾表示:「法律上面嚟講,(警員)俾假口供,理論上係可以被檢控。」他提到,假口供屬於刑事罪行,「律政司會否要求警方作調查?我暫時未見過,我冇乜留意到律政司會去調查。」

部分被批評警員 匿名作供
律政司在多宗案件中,均以避免遭「起底」為理由,替將會出庭作供的警務人員向法庭申請匿名令。部分被官批評警員,只是以警長 A、 警員 X 身份匿名作供,公眾對其真正身份,無從稽考。
24 宗警員作供不獲官按納的案件中,佔超過一半、 13 宗都是襲警案,大部分的案件都是靠辯方搜集的現場片段,推翻控罪。
吳宗鑾解釋,在襲警案當中,由於警員是當時人,警員口供便成了定罪關鍵;而警方在法庭被視為專業的執法機構,法庭通常是傾向相信警方的說法。
可想而知,沒有現場片段,警方的說法難以推翻。
「如果無證據(現場片段),能夠反證警察講假話,(被告)最終定罪,咁對於個被告人係好大傷害。」吳說。

呈堂片段除了證明被告無罪,亦顯示警員不當使用武力,同樣無被追究。去年 10 月 1 日太子站襲警案,男被告最終脫罪。辯方呈堂片段可見,多名警員圍毆被制服在地的被告,作供警員盧俊傑亦多次揮棍打被告。但盧俊傑供稱,自己是「先警告、再揮棍」,被裁判官嚴詞駁斥,與片段不符;官亦批評盧不願承認其他在場警員棍打警員,砌詞狡辯,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所為。
* * * * *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去年 8 月 11 日在北角被控襲警的案件,亦是靠現場片段,證明無罪。

何官裁決時指兩名涉案警員證供完全不合理及不符邏輯,裁定襲警罪不成立,更指兩警員當時的行為絕非正當執行職務,着控方就警員的不恰當使用武力,紀錄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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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灣豪庭廣場女廁驚現警槍 證為女警遺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1...2_001.html

【11.18.理大】警方三度伊院對開放催淚彈 覆診孕婦憂影響胎兒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E%E5%85%92
[Image: MIptAODFJiujn9A9M0APNVxDG_07rG96zGl4bMxpeGw?v=w1920]

【11.19】催淚煙飄入伊院 前線醫護轟醫管局反應慢 礙病人轉院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9%E9%99%A2

警伊院外放催淚彈 醫生憂影響運作及病人安全:極大潛在危險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4926/%E...1%E9%9A%AA

警多次在伊利沙伯醫院附近施放催淚彈 前線醫護發信醫管局促立即評估污染程度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8...B%E5%BA%A6

伊利沙伯醫院門前施放催淚彈 醫管局緊急呼籲病人別前往醫院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500121/...B%E9%99%A2
[Image: qe_thumb_20191118_S_1024.jpg]

【逃犯條例】聯合國專員:警方違例發催淚彈證據確鑿 促港府調查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F%E6%9F%A5

[Image: t9x9M1s0SJmCrh_CXmueVf-QiXY5EF4lxP9uksT_bpI?v=w1920]

【影片】幪面警察粗口罵市民、記者,拒提供警員編號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5107

防暴警稱「開香檳慶祝」 警方指已訓斥涉事警員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9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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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界北警察總部警員開槍自轟太陽穴 傷重送院不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2...2_001.html

警員自轟|新界北警察總部警員開槍自轟 傷重死亡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4%BA%A1

2日2宗警員死亡 消息﹕田心警署高級警員昨沙角邨暈倒不治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D%E6%B2%BB

消息:長洲警署有警員吞槍當場死亡 (18:07)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B%E4%BA%A1

長洲警署男警用佩槍自轟太陽穴亡 疑與財務問題有關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1...2_001.html

警察總部男警嘔吐昏迷 當場證實死亡 (14: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B%E4%BA%A1

警察公共關係科休班督察屯門宿舍內墮樓亡 疑露台打理盆栽失足 (14:25)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1%e8%b6%b3

長洲警署「翻閹」CID疑因金錢問題 自轟太陽穴當場身亡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4%BA%A1

【輔警走火】5年8宗!警員佩槍意外走火 釀3名警員受傷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7%E5%82%B7

休班女警涉濫用職權入屋 否認行為失當候審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2...2_001.html

順利紀律部隊宿舍 沙展走廊強吻夜歸警嫂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休班女警醉酒粗口指罵推跌侍應 普通襲擊罪成判服務令 官斥嚴重影響警隊形象 (11:36)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2%e8%b1%a1
[Image: 1489376172061SL4_A4F41A078161B602772A00B05D5A6E31.jpg]

3休班警與3女街頭群毆 同涉打架被捕 (15:50)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b%e6%8d%95
[Image: 1482307013181SL4_91F94A50726F212B7B9E12C3746046A3.jpg]

休班警涉港鐵車廂非禮女乘客 毋須答辯押後再審 (15:33)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d%e5%af%a9
[Image: 1458631110892SL4_3F1117348DE980948EDFBE63C675D284.jpg]

【短片】廚房藏菜刀成刑恐罪證 婦人終無罪釋放 指遭警威逼恐嚇 向警投訴一年無果 (15:11)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1%e6%9e%9c

[Image: 1482306936117SL4_178C0C435FB5ACBF24CB7D488774A2DC.jpg]

一名婦人早前被房署管理公司職員指控以刀指嚇,警方其後單憑職員口供,並以婦人廚房有菜刀為由,控告她刑事恐嚇。法庭最終判她無罪釋放,並斥責控方浪費公帑。該婦人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但至今將近一年仍未有結果。她要求警方致歉,還其公道。

年約50歲的馮女士居於屯門山景邨,去年9月管理公司職員要求她將走廊的單車放回單位中。馮女士稱早前工傷令雙手乏力,無法移走單車。雙方口角期間,馮女士欲取相機拍下職員容貌,職員隨即離開。其後約8名警員持盾牌到場制伏馮女士,並撿走廚房的一把菜刀,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她。

馮女士指出,警方拘捕她時使用過度武力,屈曲她雙手,並留下瘀痕。她批評警方單憑職員口供及其廚房的菜刀便進行拘捕,極不合理,「有邊個屋企,刀唔係放廚房?」

馮女士又指,被帶到警署調查期間,曾多次要求喝水及如廁但遭拒,被逼要在羈留室地下四次小便,有警員更威逼她打指模認罪,否則會「用刑」,她又稱有警員恐嚇「我今晚就要整死你」。

審訊期間,主控官更以懷疑馮女士有精神病為由,要求拒絕她保釋,獲裁判官接納,將她還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16日,以等候精神評估報告。馮女士稱最終報告亦指她無精神問題。

至今年1月13日,裁判官認為證人口供矛盾,主控官亦無法提出其他證據,判馮女士無罪,並斥責控方浪費公帑。馮女士去年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涉事警員,但至今未有調查結果。她要求警方致歉,還其公道。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3 08: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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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涉非禮襲擊女警 遭控4宗罪兼停職 (22:16)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c%e8%81%b7

[Image: 1476976210635SL4_F8569676E347C1200BE9DF1FF8ED8A65.jpg]

男警輪姦女警:
兩警涉迷姦師妹
http://orientaldaily.on.cc/archive/20070...00cnt.html

香港警察精英迷姦警嫂:
香港“飛虎隊”一警長涉嫌迷姦女同事被拘
http://news.sina.com.cn/c/158568.html
http://www.sina.com.cn 2000年12月15日05:33 检察日报
被譽為 一名“飛虎隊”的警長因涉嫌迷姦女同事,目前已經被香港警方拘捕。由於案件發生在香港警務界的精英“飛虎隊”內,此案在香港社會引起極大震動。

  女警官酒吧遇色狼

  疑遭強奸的香港女警官今年29歲,已婚,其丈夫也是警務人員。早前,她經丈夫介紹,認識了涉案的這位“飛虎隊”警長。但雙方只有數面之交,彼此並不熟悉。涉案的“飛虎隊”警長今年34歲,曾駐守過香港多個警區,由於表現良好,頗受上司器重。去年,他在西九龍任職時,被推薦參加“飛虎隊”的選拔,並通過了嚴格考試加入“飛虎隊”。

  據受辱的女警官稱,4日晚9時左右,她獨自到旺角區的一家酒吧消遣,看到那名“飛虎隊”警長也在自斟自飲,於是主動上前打招呼,並與其一起飲酒聊天。酒過三巡之後,她突然感覺四肢乏力,頭暈眼花,迷迷糊糊中覺得有人將她攙出酒吧,後來便失去知覺。直至次日凌晨她才清醒過來,卻發現自己衣衫不整地躺在尖沙嘴金巴利道一家酒店的床上。

  於是,女警官懷疑自己被人用迷藥“麻翻”後強姦,一時不知所措,打電話向丈夫哭訴。她的丈夫聞訊後立即趕往酒店了解情況,夫妻倆經過商量後決定報警。

  警方表示要嚴厲查處

  香港警務處高層感覺事態嚴重,立即將此案交給油尖區重案組處理。重案組警探在當天下午將涉案警長拘捕,帶回警署進行調查。

  與此同時,女警官則由其丈夫陪同前往伊麗沙白醫院進行檢查,並到警務處錄口供。同時,警方還請化驗師到酒店現場協助調查,取走了房間裡染有穢漬的床單、被褥及紙巾等物證。此外,警方還取走了酒店大堂內監視攝像機拍下的錄像帶,查看是否錄下了女警官與同行男子的有關情形。由於女警官聲稱曾一度失去知覺,警方還在調查她是否曾被人在飲品下了迷藥迷暈。目前,此案已列作強奸案處理。

  香港警方高級官員表示,警務人員涉嫌刑事犯罪,無論職級高低,均要立即停職接受調查;一旦罪名成立,將被革職法辦。而涉案警長的同事則紛紛表示,此君本來前途無量,如果真地因一時糊塗犯下強姦罪行,無疑是前程盡毀。真是既讓人驚詫,又令人惋惜。本報特約記者何勁草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3 08: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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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熱話】已離職輔警開Po 揭警隊風氣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a3-177227

一名聲稱於6月13日辭職的前輔警,於網上討論區開post,講述任職期間的所見所聞,更明言「希望你哋唔好再對警察抱有任何期望。」

這位署名「好仔唔會當差」的網民,形容警員是「一班好吃懶做嘅人,平時行咇8個鐘,有7個鐘喺差館蛇竇就係人都知,唔多講,即使有call接,佢哋第一時間唔係諗點樣解決問題,而係諗點樣可以令佢做少啲嘢。」

他又舉出例子,假設發生涉及襲擊的案件,在場警員會「諗辦法嚇到個受害人唔追究,同你講驗傷要等幾耐幾耐,對方如果話番你打佢,就要拉晒返差館再慢慢查,查完都未必夠證據告得入等等,總之會用盡一切方法令你唔想再追究。」毋須開設檔案。

有網民留言,萬一與警員爭論時應如何應對,「好仔唔會當差」表示:「最簡單就係一路拍片,可以嘅話就搵有法律知識嘅人陪伴。」他解釋,因為大部分警員都不熟悉法律,「搵個真係熟(法律)嘅人,佢哋就會怯,金鐘搜身單嘢就係好例子。」他補充因為當時與楊岳橋對質的警員太怯,所以「無啦啦跳掣話人搞佢後面」。

更新|女輔警涉偷碌柚麵包准保釋 待控辯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82-281806

一名53歲休班女輔警被控一項盜竊罪,今日上午在觀塘裁判法院提堂。主任裁判官錢禮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10月20日,以待辯方與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被告獲准以500元現金保釋。

涉偷共值約50元碌柚麵包
53歲被告陳淑芬,報稱為康文署的公園設施技工,並是油麻地分區第一軍裝巡邏小隊的女輔警。控罪指,被告於今年1月20日在油塘高超道大本型商場2樓201至202號舖「SU-PA-DE-PA」,偷竊一個碌柚及一個麵包,總值50.9元。

警方早前表示,涉案輔警已經停職,重申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女警涉偷竊及當眾露性器 稱有心理問題押後再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82...2_001.html

停職女警半年內涉兩犯盜竊 當眾露性器官稱有嚴重心理問題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8...F%E9%A1%8C

周日話題:香港警察的精神分析
https://news.mingpao.com/pns/%E5%89%AF%E...6%E6%9E%90

上星期日(6日)九龍遊行,最矚目的是12歲少女逛街時無端被警察壓倒地上,又有巴士司機被指危險駕駛、藏有士巴拿這件「攻擊性武器」被捕。看着電視的我沒有大罵「黑警」,我不是怕國安法文字獄,我是真心覺得罵「黑警」是文不對題的。「黑警」指的是給中共收買了嗎?還是指心腸變黑?即使這些都是真的,但有需要在眾目睽睽下做這些莫名其妙、犯眾憎的暴力舉動嗎?我只有一個疑問:香港有沒有精神科醫生願意聯署,關心一下前線警察的精神健康?

長期患嚴重精神病仍可繼續做警察:
48歲女警涉偷竊露體 揭患逾20年嚴重心理病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85-282245

48歲女警涉去年底偷竊名牌圍巾及朱古力,停職候查期間再兩度偷竊,並猥褻暴露她的陰部,被控4項盜竊、1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1項猥褻,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被告毋須答辯,惟辯方提出報告證實被告罹患嚴重心理問題逾20年,會向律政司商討能否以其他方式處理本案。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7日再訊,並獲准被告以2萬元保釋,期間須每周到警署報到。據悉,被告丈夫同為警員。

被告劉潔兒報稱警員,涉及兩宗案件。首案涉2項盜竊,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2月17日,在觀塘創紀之城五期APM內的Twist店舖,偷竊兩條Gucci圍巾,共值5,513元,以及在Godiva店舖內偷竊4盒朱古力,共值2,666元。

持鎅刀偷竊背囊並露體
至於第二宗案件,控罪指,被告於本年6月26日,在牛頭角MegaBox內的星巴克咖啡店,偷竊一個值210元的不銹鋼水杯,並於該商場內永旺百貨偷竊一個值824元的黑色背囊,並在公眾地方管有一把鎅刀,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控方今日新增控罪指,她於同月同日在永旺百貨作出猥褻行為,即暴露其陰部。

停職女警半年內涉兩犯盜竊 當眾露性器官稱有嚴重心理問題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8...F%E9%A1%8C

一名年近 50 歲劉姓女警因盜竊名牌貨停職候查期間,涉管有鎅刀再犯盜竊,並當眾露出性器官,遭控兩項盜竊罪、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及在公眾地方作出猥褻行為罪。案件今(27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提訊。辯方申請暫毋須答辯,稱被告有逾廿年嚴重心理問題,記錄可經政府內部報告確認,另今才得悉控方就被告露出陰部新增控罪,故申請押後案件至 10 月 7 日再提堂,以向律政師申請以其他方式處理案件及向被告索取指示,獲裁判官批准,被告准以 2 萬元保釋。

被告劉潔兒(48 歲,警員),被指在 2021 年 6 月 26 日,在九龍灣 MegaBox 商場內 Starbucks 偷竊一隻價值 210 元水杯及管有一把鎅刀;同日於同一商場內永旺百貨中,偷竊一個價值 824 元黑色背囊,並猥褻暴露其陰部。

劉去年因犯盜竊罪被停職候查,指她於 2020 年 12 月 17 日,於觀塘 APM 商場內店舖 Twist 偷竊兩條總值 5,513 元的 Gucci 圍巾;同日於同一商場內店舖 Godiva 偷竊 4 盒總值 2,666 元不同口味的朱古力。

案件編號:KTCC1158/2021、KTCC1159/2021

停職女警涉兩偷竊案 當眾露下體被加控猥褻罪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B%E7%BD%AA

更新|女輔警涉偷碌柚麵包准保釋 待控辯商討其他方式處理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82-281806

【民間記者會】調查指37%示威者有精神問題 被捕者常感到警跟蹤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F%E8%B9%A4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8 08:1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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陌生男人沒出示警察委任證, 突然推人倒地, 無啦啦搶人行李箱, 是「賊」或是「變態佬」或是「警察」?

女文員涉襲休班警 自辯稱遭陌生男搶行李箱 憂遇「變態佬」取鎅刀自衛 (21:5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A%E8%A1%9B

女文員涉去年在秀茂坪安達邨襲擊一名休班警及管有鎅刀,並報稱假住址,她否認襲警、在公眾地方藏有攻擊性武器及誤導警員共3罪。被告今(26日)在觀塘裁判法院自辯稱,陌生男子在大堂想捉住她,更搶去其行李箱,她感驚慌和以為對方是「變態佬」,遂以鎅刀自衛。心理學家認為她的反應和創傷後壓力症徵狀脗合。

控罪指稱,被告馮楚惠(30歲)去年11月15日在安達邨一幢大廈的地下大堂,管有一把鎅刀及襲擊休班水警羅啟耀(音譯),並在警署內向警員提供假住址。

被告供稱原訂案發後兩日結婚,當時她帶同行李箱取禮服,同一升降機的陌生男子喝停及想捉住她,搶走其行李箱令她極度不安。她有感人身安全受威脅,故腳踢該男子和取出鎅刀,鎅刀是她學習日本和諧粉彩的用具。她續稱該男子、即事主當時沒出示委任證,並曾推她倒地。她又解釋,婚後將遷居荃灣,因事後仍不安,混淆了秀茂坪舊地址才提供錯誤地址。

臨牀心理學家蔡暉明供稱,被告曾遭男友家暴,案發前已患上創傷後壓力症,對陌生男子有所警惕。當她面臨突然的威脅時,有大聲呼救等誇張的受驚反應,她用行李箱和鎅刀保護自己,以及想逃離現場,均和創傷後壓力症患者表現脗合。案件明(27日)續。

女子被指持違國安字眼氣球 自辯稱休班警沒出示委任證 誤以為「變態佬」才亮鎅刀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A...5%E5%88%80

30 歲女文員被指去年 11 月於秀茂坪安達邨襲擊一名休班水警及攜有鎅刀,並在警署內虛報地址,她早前否認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誤導警務人員三罪受審。被告今(2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自辯,主問下提到原定案發兩日後與男友結婚,故攜行李喼外出取禮服,而身上鎅刀屬正學習的日本和諧粉彩之必要工具,平日習慣連同筆袋等帶出街。她又指,涉案休班水警當時沒出示委任證,大聲呼喝、伸手捉她,使她以為是「變態佬」,並牽動起其遭家暴回憶,遂腳踢他及亮出鎅刀自衛。被告亦稱,新婚後將搬至荃景花園居住,故不欲報秀茂坪舊地址,但向警員報稱地址時,誤將新舊地址樓層混淆。

被告自辯:休班警沒出示委任證 行為似「變態佬」

被告馮楚惠供稱,案發當日她去取新婚裝飾物,帶回舊居秀茂坪安達邨誠達樓單位後再與友人會合,商討兩日後的婚禮流程,同時攜帶行李喼領取禮服。下樓時,同升降機有一陌生男子,後認出為休班水警羅啟耀。抵達地下大堂後,羅突然大聲喝住她,稱「唔好走,已經報咗警」,並推她至牆邊、不停伸雙手企圖捉住她,使她受驚並大叫非禮,「佢好似變態佬咁樣。」

被告稱曾依稀聽到羅有講警員字眼,遂表示若他為警員,要出示委任證,惟男子沒出示,令她「愈嚟愈驚」。當羅逼她至信箱位置時,她嘗試用喼擋著並避開羅,但羅卻搶走喼並大力推開她,使她閃現曾遭前男友家暴的記憶,驚恐下踢羅右腳 3 下,其中兩腳疑踢空,遭羅捉著其腳並推落地。被告稱此時感到生命受威脅,「當時覺得最保護到我嘅嘢就係把鎅刀」,遂亮出鎅刀並推開刀鋒叫羅不要走近,但稱無傷害羅的意圖,沒揮動鎅刀。被告又稱,該把鎅刀為她 2020 年 6 月起學習「日本和諧粉彩」調節情緒之必要工具,平日會連同筆等放在筆袋中帶出街,記錄靈感。

被告其後嘗試離開誠達樓,羅推她落地,「騎喺我腰間位置,我覺得佢下體頂住我」,她愈來愈驚下大叫強姦及非禮。

被告:新婚後將搬至新居 誤混淆地址

辯方律師亦呈上酒店訂房日期及土地註冊處等文件予法庭。主問下,被告指出,原定案發當晚 15 日起至同月 18 日會住酒店準備結婚,之後將遷至婚後新居荃灣荃景花園一個單位,故報上新地址,戶主為其奶奶。但因事發後仍感不安,樓層與舊居混淆而誤報。被告亦指,本案發生後開始見臨床心理學家蔡暉明至今約 17 次,獲蔡診斷為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

控方盤問時質疑被告案發前將涉違國安法「四隻字」氣球放在舊居,因不欲警方搜到及驚動未來老爺奶奶而存心虛報地址。被告不同意,指新婚後將搬至新居,才報新地址,但至警方開門時才發現錯記樓層及單位。控方質疑被告沒有新單位鎖匙,主問下供稱單位正在裝修,期間到新單位 3 次,未正式遷入新居,何以不報安達邨地址。被告重申婚後會搬至新居,並指案發後受情緒困擾已幾乎無回安達邨居住。

控方質疑被告稱感生命受威脅 辯傳專家指屬 PTSD 反應

控方下午盤問時質疑被告聲稱自己生命受威脅,實際上並無此事。例如根據呈堂閉路電視片段,警員在地下大堂截停被告時,並無觸碰或攻擊被告,直至被告向他起第 4 腳,警員才捉著她的腳;被告稱被警員逼至保安座頭及信箱位置,但片段中只見被告自己撞至有關位置;控方又質疑被告電話在手及曾撥電予丈夫,卻不自行或叫他報警,「你講到咁恐怖,佢都無幫你報警?」

被告不同意警員截停她時無觸碰她,重申警員有逼她至上述位置,而他推開其行李喼,令她更感受到威脅。

辯方傳召臨床心理學家蔡暉明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蔡指去年 11 月底經評估後證實被告罹患 PTSD,指被告曾受兩名前男友家暴,其中一人曾對被告箍頸、亮刀威嚇、在住所樓下徘徊等,使她日後對陌生男性警覺性高、受驚反應會比常人誇張、不敢求助等。

蔡續指閉路電視片段見到,被告被警員截停後,有「一路喺到跳、走嚟走去」,均屬 PTSD 中常見迴避反應。而被告被壓低後,感到生命威脅大大提高,一直想逃走,而行李箱是她的「一個小小保護」,被警員取走後,變得情緒化,令她不停想再走,以及「喺袋到揾有無嘢保護到自己。」

案件押後至明日續審,料由控方盤問專家證人。

被告馮楚惠(31 歲,文員)被控 3 罪,分別為襲擊警務人員、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控罪指,她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於安達邨誠達樓地下大堂襲擊警員 58665;同日同地,無合理辯解下管有鎅刀;以及同日於秀茂坪警署報案室內虛報地址,誤導警員 27034。

案件編號:KTCC2048/2020

女子被指持違國安「四隻字」氣球 辯:警大力推女子落地 警:力度適當「我可以再大力啲囉」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5%A...2%E5%9B%89

一名 30 歲女子,被指去年 11 月 15 日,在秀茂坪安達邨襲警及攜有鎅刀,並在警署內虛報地址,她昨(28 日)否認襲警、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及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三罪,案件今於觀塘裁判法院續審。被指受襲男警羅啟耀今續接受盤問,辯方質疑羅使用不恰當武力制服女子,大力推她落地,羅稱力度適當,「即係我可以再大力啲囉。」辯方又質疑,羅沒有三度向女子表明警察身份。羅說,程序上表明警察身份是「自然反應」,辯方即質疑,「你當差 23 年,自然反應唔包括出示委任證?」案件下午續審。

代表辯方的大律師李國輔指出,從誠達樓地下大堂閉路電視片段可見,羅不斷「拱跌」女子。羅解釋當時推跌女子,是想控制她落地。辯方質疑,羅「好大力推佢」。羅回應指「er…...適當嘅力度囉。」辯方重申,「畫面見到你好大力喎。」羅說:「即係我可以再大力啲囉。」旁聽席即傳出哄笑聲。

警稱表明身份是「自然反應」 辯:自然反應唔包出示委任證?

辯方亦質疑,羅稱自己曾三度向女子表明警員身份,但書面口供只寫一次,羅亦無向女子出示委任證。羅否認自己誇大次數,「程序要表明警察身份,呢個係自然反應。」辯方即質疑「你當差 23 年,自然反應唔包括出示委任證?」羅辯稱,因以往多是軍裝當值,少有市民要求出示委任證。辯方續問,女子曾在大堂近信箱位置,要求羅出示委任證。羅稱無印象。

被指前後說法不同 警稱「今日解釋得詳盡啲」

昨日辯方質疑羅在升降機內有時間「攞定」委任證,當時羅答「嗰刻諗唔到。」今日辯方再按片段的秒數指出,他有足夠時間展示。羅回應指,若當時取出,擔心女子會即時反抗,「呢個咁狹窄環境,有機會我同個女子都受傷」,又指若升降機中途開門,女子有可能逃跑。辯方質疑羅前後說法不一,羅回應指,「我今日解釋得詳盡啲。」

辯方亦質疑,羅昨稱自己在誠達樓外以心口將女子壓在地下一說。辯方指,根據截圖,羅壓著女子時雙腳叉開,狀似「騎住」女子;而羅下體壓著女子,故女子高叫救命及強姦。羅起初指「唔肯定」,至辯方呈上截圖,則說「睇幅圖係(騎住女子)」,但不肯定有否聽到女子叫救命。

書面口供無寫女子用喼撞警 警:因覺得唔係主要內容

辯方再質疑,羅指女子用行李喼撞他,惟證人陳述書上無寫。羅解釋,因覺得「唔係主要嘅內容。」辯方播放大堂閉路電視片段,指羅曾捉住女子的手並推她到正門牆角,女子有用行李喼擋住羅,並打電話叫救命,指「有人想捉我」,惟羅大力移開行李喼至它撞去保安座頭,令女子受驚,想保護自己。而呈堂影片可見,行李喼撞向座頭即反彈一段距離。

羅指,不肯定自己有否捉住女子的手,同意女子有打電話叫救命及不斷呼叫,而之所以推開行李喼,一來因覺得女子想帶走行李喼,二來該喼妨礙他制服女子,三來防止女子再用喼撞他。但辯方指出,片段見到羅當時主動用膝頭阻止行李喼前進,而非女子用喼撞他。羅說,他用身體阻擋女子及行李喼,但否認是自己撞向喼。

被告馮楚惠,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指她在 2020 年 11 月 15 日,於安達邨誠達樓地下大堂襲擊警員 58665;另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指她同日同地,無合理辯解下管有鎅刀;以及一項明知地誤導警務人員,指她同日於秀茂坪警署報案室內虛報地址,誤導警員 27034。

案件編號:KTCC2048/2020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8 08: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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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接待蔡展鵬按摩店4人否認經營賣淫場所 辯方擬傳召蔡展鵬作供 (11:56)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c%e4%be%9b

2009年08月20日
香港警員承認在旺角警署內強姦非禮4名女報案人
http://news.sohu.com/20090820/n266103272.shtml

中新網8月20日電据香港媒體報導,香港一名30歲警員在高等法院承認去年在旺角警署內強姦及非禮4名女子,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表示,被告聲稱有關行為是為了約會女受害人,又說被告工作有很大壓力,並且他認罪,避免女受害人再上庭,希望法庭減刑。

但法官批評被告的行為,損害警隊聲譽,也沒有理據支持被告犯案與壓力有關,而且他不是一開始便認罪,看不到有減刑理由。案情指,被告在去年11月期間,聯絡4名女子到旺角警署,分別強姦及非禮事主,其後聯絡其中1名女受害人,聲稱可以給予10萬元,要求對方撤銷控罪,另外被告也涉及11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年底在區域法院審理。

香港警員承認在警署強姦非禮4名女報案人
http://news.sina.com.cn/c/2009-08-20/110418475542.shtml

中新網8月20日電据香港媒體報導,香港一名30歲警員在高等法院承認去年在旺角警署內強姦及非禮4名女子,以及一項妨礙司法公正罪。

被告的代表律師在求情時表示,被告聲稱有關行為是為了約會女受害人,又說被告工作有很大壓力,並且他認罪,避免女受害人再上庭,希望法庭減刑。

但法官批評被告的行為,損害警隊聲譽,也沒有理據支持被告犯案與壓力有關,而且他不是一開始便認罪,看不到有減刑理由。

案情指,被告在去年11月期間,聯絡4名女子到旺角警署,分別強姦及非禮事主,其後聯絡其中1名女受害人,聲稱可以給予10萬元,要求對方撤銷控罪,另外被告也涉及11項不誠實使用電腦罪,年底在區域法院審理。

【七警案】警署內知法犯法 08年旺角警署強姦案最轟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F%E5%8B%95

法庭:警署內被姦 少女告一哥索賠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e=20120202

被姦少女告一哥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1...e=20110810

「警界色魔」梁禮仲用警隊電腦尋找獵物,十一日內誘騙四名報案女子到警署性侵犯,其中一名少女更在旺角警署內的認人室被強姦,事件震驚全港。淫警前年已被高院共判監十三年,但事件對受害人的創傷,卻未有因而消退,慘被強姦的少女受事件影響,現需接受精神治療。她因此入稟高等法院,就事件向警務處處長索取巨額賠償。這宗在港罕見的強姦案受害人提民事索償案,其家人盼能藉賠償讓受害人在異地重過新生活。

對於被控索償,警察公共關係科回應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現階段不便作出評論。

提出索償訴訟的女原告,僅於其入稟狀表示,她於二○○八年十一月廿四日,在旺角警署遭受襲擊,因此向警務處處長(由律政司司長代表)提出民事訴訟,要求賠償,當中並無披露事件詳情,她在入稟狀亦以真實姓名示人,沒有線索顯示索償與風化案有關。直至記者到其報稱地址採訪,方知她是梁禮仲案的受害人。

精神重創 企跳自殺
與父母及姊姊同住的原告,在記者到訪時一直留在房間內,拒絕接受訪問。她的母親受訪時感嘆,以前一家四口樂也融融,但現在「因為呢件事成頭家散晒」。遭逢巨變之後,原告患上中度抑鬱及有焦慮傾向,更試過企圖跳樓自殺,現時仍要接受精神治療,以及與臨床心理學家會面。

原告的父母稱,女兒讀書時性格開朗活躍,更是運動健將,畢業後任職售貨員,志願有日能往日本學藝,學習造糕餅甜點,現卻已成泡影。原告在事發後,差不多跟所有親戚朋友斷絕聯絡,連男友亦在事發一年後與她分手,她只與家人和一對北京狗作伴。當時她還不吃不睡,後來又變為暴食。家人為免她出事,不惜辭去工作,全天候陪伴她渡過難關,直至最近其情況才稍為改善。

其父母表示,警署應該是讓市民覺得最安全的地方,他們憶述,女兒出事後致電他們報稱在差館被侵犯,起初他們亦覺難以置信,之後更覺震驚:「竟然喺差館發生咁嘅事件?」事件揭發後,媒體的負面描繪以及旁人閒言閒語,亦令家人感到憤怒。

盼獲賠償 離港重生
為了取回公道,家人事後曾向議員求助,對方竟涼薄回應「咁你個女有乜損失先?」現在回想起這句說話,原告母親仍忍不住落淚。直至今年初他們取得法援,終踏出追究索償的第一步。其家人希望取得賠償後,能帶原告往英國跟當地親友暫住,讓她能在異地走出自閉,再次建立對人的信心,融入社會。

本案原告在○八年十一月初,向天水圍警署報失錢包。梁禮仲在電腦系統知悉後,致電請她前往旺角警署助查。梁更叫陪伴她的男友在警署外等候,然後把原告帶到認人室後將她強姦。幸梁後來承認控罪,令她毋須出庭作供。

休班警元朗食宵夜釀衝突致女警被打傷 警長被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6%8D%95

有報道指,約10名休班警員在元朗吃宵夜時,發生肢體衝突。期間,一名女警疑被同事打傷頭部。案件現時由重案組調查。據了解,涉事警員隸屬天水圍分區軍裝巡邏小隊,而該名涉嫌傷人的警長已被捕。據悉,涉案警長已被即時停職。

據了解,事發在今日凌晨5時許,約10名休班警員於元朗屏會路一間食肆吃宵夜。當中,包括4名警長及6名警員,均隸屬天水圍分區軍裝巡邏小隊第3隊。在吃宵夜期間,其中1名警長與1名警員發生爭執,並發生肢體衝突。另1名女警員見狀後上前勸交,疑遭該名警長以玻璃樽打傷頭部。

事發後,警方接獲報案指有人在場打鬥。衝鋒隊人員及軍裝巡邏小隊到場後,涉事的警員已離去。該名受傷的女警則被送往博愛醫院治理。

據了解,事件已通報天水圍分區指揮官及助理分區指揮官(行動),事件將會向元朗警區管理層匯報,案件詳情則仍需進一步調查。據了解,該名涉嫌傷人的警長已被捕,並已被即時停職。

警方發言人指,凌晨約4時30分,接獲一名31歲的姓蘇女子報案指,與一名男子於元朗屏輝徑2至44號一間食肆因瑣事爭執,男子懷疑以玻璃瓶及手襲擊她,其後離去。受傷女子報警求助,頭部出現紅腫,清醒被送往博愛醫院治理。警方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下午在元朗區拘捕該名40歲的姓梁男子,涉嫌普通襲擊,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元朗警區重案組第3隊跟進。

發言人強調,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及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1 11:28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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廚房有菜刀就告 「刑事恐嚇」? 為什麼不告「藏有攻擊性武器」?
去到法庭, 咁不只香港警察有問題, 律政司也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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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2月21日
【短片】廚房藏菜刀成刑恐罪證 婦人終無罪釋放 指遭警威逼恐嚇 向警投訴一年無果 (15:11)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1%e6%9e%9c
[Image: 1482306936117SL4_178C0C435FB5ACBF24CB7D488774A2DC.jpg]

一名婦人早前被房署管理公司職員指控以刀指嚇,警方其後單憑職員口供,並以婦人廚房有菜刀為由,控告她刑事恐嚇。法庭最終判她無罪釋放,並斥責控方浪費公帑。該婦人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但至今將近一年仍未有結果。她要求警方致歉,還其公道。

年約50歲的馮女士居於屯門山景邨,去年9月管理公司職員要求她將走廊的單車放回單位中。馮女士稱早前工傷令雙手乏力,無法移走單車。雙方口角期間,馮女士欲取相機拍下職員容貌,職員隨即離開。其後約8名警員持盾牌到場制伏馮女士,並撿走廚房的一把菜刀,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她。

馮女士指出,警方拘捕她時使用過度武力,屈曲她雙手,並留下瘀痕。她批評警方單憑職員口供及其廚房的菜刀便進行拘捕,極不合理,「有邊個屋企,刀唔係放廚房?」

馮女士又指,被帶到警署調查期間,曾多次要求喝水及如廁但遭拒,被逼要在羈留室地下四次小便,有警員更威逼她打指模認罪,否則會「用刑」,她又稱有警員恐嚇「我今晚就要整死你」。

審訊期間,主控官更以懷疑馮女士有精神病為由,要求拒絕她保釋,獲裁判官接納,將她還押至小欖精神病治療中心16日,以等候精神評估報告。馮女士稱最終報告亦指她無精神問題。

至今年1月13日,裁判官認為證人口供矛盾,主控官亦無法提出其他證據,判馮女士無罪,並斥責控方浪費公帑。馮女士去年曾向投訴警察課投訴涉事警員,但至今未有調查結果。她要求警方致歉,還其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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