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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人人思想不同, 意思都可以不同. 學術討論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1941-1945)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第7段)講革命(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 馬列主義包括共產國際,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每年8月都有香港重光紀念日(Liberation Day), 是紀念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取得勝利, 香港官方也有參與香港重光紀念活動. 當年香港人也有參與抗日, 現代香港人也有參與保衛釣魚臺、 反日本軍票、 反日貨等, 也是抗日. 另外, 在某情度上, 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比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更社會主義, 所以追求西方思想並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首宗國安法案】劉智鵬:「光時」口號前年 7.21 首於社運出現 同時出現分裂顛覆行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9%A...C%E7%82%BA

【不斷更新】【首宗國安法案】認「光復元朗」當日曾到場 劉智鵬:「光復」不必然指分離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3%E7%B7%B4
[Image: yuenlong-16_uLNyIle.png]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今( 6 日) 於高院續審。控方專家證人、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今繼續接受辯方盤問,辯方指被告中學時期,中史及中文科成績通常不合格或僅僅合格,質疑他能否如梁天琦般理解「光時」口號的意思。劉智鵬則表示,被告與梁天琦不需要擁有「相當深厚歷史訓練」,才可了解相關意思。

【15:50】政府化驗師: 相撞前電單車時速約 20 公里 被告或曾煞車

控方其後傳召政府化驗師曾卓南博士供辯方盤問,他曾指由涉案片段估計,被告於 3 名警員相撞前的時速約為 20 公里,並指一般司機對同類事件的反應時間一般為 0.9 秒,而片段顯示,涉案電單車的煞車燈亮起,他由此推斷於此刻之前的 0.9 秒,可能就是司機緊急煞車的時刻。曾卓南於控方詢問下表示,根據涉案片段,他未能確定被告有否煞車,但基於其訓練及經驗作出假設,即電單車煞車燈亮起前約 0.9 秒,可能就是被告煞車的時刻。

【15:30】高級督察:「光時」口號伴隨分裂元素  去年 4 至 6 月大幅上升

高級督察張偉文作供前以英文宣誓,控方隨即以英文於庭上讀出張就統計「光時」口號所撰寫的報告,並向張提及指為何有關統計分為八類。張聞言以中文表示「請問我可以用中文回答嗎?」,法官杜麗冰表示可以,但因他早前以英文宣誓,故須改以中文再宣誓,張遂以中文再次宣誓,並於法庭翻譯協助下回答控方提問。

張於控方主問下表示,這樣分類是要反映事實,從而分析「光時」與其他情況有否任何關係。張又提及他於報告中指,「光時」口號伴隨分裂或顛覆國家元素出現的次數,於 2020 年 4 月至 6 月期間大幅上升,並於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回落。

根據張所撰寫的報告,他觀看過由 2019 年 6 月 9 日到 2020 年 7 月 1 日,涵蓋 389 天總共 2177 段片,以找出「光時」口號於哪些日子使用過。他發現當中有 218 日,都有人使用過該口號。張於報告中指,「光時」口號出現時,都會有暴力違法行為發生,以及出現分裂國家的狀況,即有人叫嚷「香港獨立 唯一出路」、「民族自強 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或出現相關旗幟及橫額。張又發現部分影片中,「光時」口號出現時,同時出現顛覆國家的行為,包括有人揮動「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橫額。

【14:45】

控方專家劉智鵬完成作供,控方現傳召高級督察張偉文作供。

【12:30】劉智鵬強調前年 7.27 現身元朗是關心學生 非參與「光復元朗」集會

劉智鵬於辯方盤問下確認,他於 2019 年 7 月 27 日,曾陪同嶺大校長及副校長前往朗屏站,去關心於該處活動的學生,因擔心學生身處人群中受到影響,而他於附近逗留約 45 分鐘後就離開。劉指他出發之前,於傳媒報道得知集會與「光復元朗」有關,但他並無留意現場是否有相關橫額,亦不清楚舉辦集會的原因。辯方質疑指,劉是否「費事」找出集會原因,劉反駁指「我唔係費事,係無(去找原因)」,並強調他並非參與集會,而是去關心學生。

辯方再度質疑,他是否認為「光復元朗」意為「分離元朗」,劉表示他不知道主辦方於甚麼語境下提及該字眼,故他不知道主辦方想如何處理元朗,但「光復」本身詞意,並沒有因為他不了解相關背景而改變。劉又不同意「光復元朗」英文應為 Reclaim Yuen Long,因「光復」英文通常為 Restore 或 Recover,辯方問及「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Secede)之意,劉答謂「啱」。案件下午繼續。

【11: 30】劉智鵬:約定俗成下 梁對光時口號的理解與其受眾相同

辯方盤問為何劉智鵬於其報告中,特別強調梁天琦於香港長大、於元朗就讀中學並升讀港大,質疑此與案件有何相關?劉指他是想以此說明,梁的教育背景,與參與其活動的群眾基本上一致,「因此佢哋應該用緊相同語言溝通,同埋梁天琦提出呢個口號,佢基本上係假設所有人都明白呢個口號講緊咩」。辯方質疑劉為何有此假設,劉回應指他是由客觀條件斷定,他們之間有共同語言基礎。

辯方再度質疑,劉是否假設,即使梁沒有直接說出要推翻政府,聽到相關口號的人也會認為梁有推翻政府的意思? 劉指其假設是,梁天琦所用的口號字詞,亦是他所面對群眾會使用的字詞。

辯方又指,梁於其競選活動中,沒說要推翻政府,而是說「請讓我成為政府一部分」。劉不同意說法,指梁競選活動的一個重要部分,是由他覆述自己與同黃台仰的對話。辯方質疑該些對話有何關係,劉指梁利用這些對話傳遞信息,要求群眾投票給他。

劉又認為,無論涉案口號的意思為何,他認為每一個看到、叫喊或書寫該口號的人,對口號意思的理解均一樣。辯方隨即指出,劉曾於其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對涉案字眼的看法,可能並不代表本案被告的看法,並盤問他會否更改相關說法,劉表示不會,因「係漢語約定俗成嘅規律下,呢個口號係代表一個咁樣嘅穩定意思,喺無其他條件或因素影響我去作判斷嘅時候,我會認為一般人都會咁樣理解或使用呢個口號。」

【11:00】

代表被告唐英傑的資深大狀郭兆銘今盤問劉指出,他是否認為梁天琦提出的「光時」口號,用法與劉一樣,均是由歷史角度出發?劉不同意,指梁的用字有其約定俗成用法,使用者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知道相關字詞的發展歷程,亦會知道該字詞的意思及用法。「我嘅做法係因為我係歷史學家,我可以喺歷史入邊搵出相關證據,去說明約定俗成過程,不等於梁需要好似我咁,要咁多歷史訓練,然後先知呢個字詞用法。」

辯方質疑指,如屬於約定俗成用法,為何要說明諸多歷史?劉則表示需要於歷史層面說明,「由古至今都係咁用法,有高度穩定性,字意或詞意唔係咁容易改變」

辯方一度提及,劉能否解釋,如果一面旗幟上的字眼有多個意思,為何不直接寫上「分裂中國」。法官杜麗冰聞言,表示相關提問較似評論,要求辯方留待陳詞時處理。

辯方又問及,劉供詞提及梁天琦的教育背景,與本案有何關係?劉表示是為說明梁的教育背景,與香港一般市民相同。辯方質疑指,劉是否了解本案被告的教育程度?劉遲疑數秒後,表示並不知道。

辯方續指,文件顯示,被告中一、中二中國歷史不合格,中三時僅僅合格,中四沒有再修讀中史。至於中國語文,被告由中一到中五,「一係唔合格,一係就僅僅合格」,質疑他會否認為被告可如梁天琦般,知道某字眼的歷史意思。劉回應指,他不認為需要相當深厚的歷史訓練,才可了解「光時」意思,並指日常漢語充滿無數常用字詞,均有其發展歷史,及約定俗成意思和用法,一般人使用時,不需要如歷史學家般找證據證明。

前年現身「光復元朗」遊行 稱到場因關心學生 解讀「光復香港」專家劉智鵬:不肯定「光復元朗」意思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6%80%9D

[Image: e2e528e9c240aff2e7785eac5dc75fca.jpg]

《港區國安法》首案唐英傑案昨進入第7天審訊,辯方盤問控方專家、之前在庭上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的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時稱,被告中學時中史及中文科都不及格,質疑他能否理解「光時」字詞的歷史意思。劉表示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一般人可理解。辯方又問,劉前年7月27日曾現身「光復元朗」遊行,劉澄清他去關心學生,並非參與;辯方問「光復元朗」是否指元朗應從香港分離出去,劉稱他不是主辦方,不肯定該光復的意思。

辯方質疑被告教育程度不及梁天琦
劉指字詞用法約定俗成 一般人可明
辯方盤問,劉在報告中提及梁天琦在港接受教育至大學,肯定他知道口號的歷史含意,但被告唐英傑中學時中史和中文皆不及格,可見非如梁天琦一樣對字詞歷史意思有所認知。劉強調,字詞有約定俗成用法,使用者毋須如歷史學家般有深厚歷史訓練,都會知道字詞意思和用法。

辯方問劉,他是否假設每一個聽梁天琦說話的人,都明白梁有意圖推翻政府,劉澄清他只是假設參與活動的群眾都明白漢語的意思和用法。辯方稱,梁於2016年參選,是為了進入立法會,成為政府一部分並非為推翻政府;劉不同意,稱梁複述黃台仰一番說話,包括打倒港共政權、建立屬於自己的國家等,認為梁是以此呼籲群眾投票。

辯方再問,是否每一個叫喊口號的人,對口號的理解都一樣,劉強調,如果沒有其他證據和條件考慮,基於字詞約定俗成用法和意思,他認為每個人都有同一樣的理解。

劉同意「光復」非必然是分離之意
辯方提及劉前年7月27日曾出席「光復元朗」遊行,劉解釋他當日陪同嶺大校長和副校長到朗屏站,「關心嗰度活動嘅學生」。辯方追問他「光復元朗」是否意指將元朗分離出去,劉回答他不是主辦方,不知該「光復」的確實意思,又強調「我係冇去到集會」。辯方問「光復」是否並非必然是分離之意,劉則稱同意。

劉智鵬作供完畢後,控方傳召負責統計「光時」口號在2019年至2020年出現日數的高級督察張偉文,他供稱隊員觀看逾2000條網上公開片段,其中825條片段發現「光時」口號,並得出統計數字(見表)。聆訊今續,將由控方最後一名證人作供。

【案件編號:HCCC280/20】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7-11 06: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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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敏被批縱暴 鄧炳強:今日同情,明日支持,後日參與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3%E8%88%87

七一刺警案發生後,連日來多名官員譴責悼念死者的行為是「美化暴力」。昨日首次以保安局長身分出席立法會的鄧炳強,再度嚴厲譴責暴力襲擊,並批評美化和試圖淡化有關行為是非常不道德,對香港遺害很大,「今日是同情,明日是支持,後日就是參與」。他又不點名批評曾稱「獻花悼念可能違法的說法牽強」的港大法律學院公法講座教授陳文敏,「我希望這位法律教授夜晚能夠瞓得着覺,因為你可能令到全香港充滿血腥」。

陳文敏早前稱獻花違法論牽強
陳文敏日前接受傳媒訪問表示,暴力行為本身應受譴責,他亦不同意以暴力解決問題,但若指獻花悼念可能違法,說法牽強。他認為,悼念可以出於同情,甚至可能表達對政府不滿,與宣揚恐怖主義的差距很大,認為不應將這些事件「上綱上線」。本報昨日聯絡陳文敏,至截稿前未獲回覆。

建制質疑悼念等行為涉恐怖主義
鄭松泰:不應簡單歸咎治安問題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昨午討論加強防範及應對恐怖主義活動,多名議員關注七一刺警案,並批評有人美化施襲者。民建聯梁志祥說,有人「幫手宣揚恐怖主義,為一些人開脫罪行,例如某大學教授說,悼念是出於同情」,他質疑這類行為會否被視為恐怖主義活動。

鄧炳強說,不能夠美化、鼓勵或同情這些行為,會視乎有關人等所說和所作,如有證據便拘捕檢控。但他認為不論是否去到檢控程度,「鼓勵別人同情,同情變支持,支持變參與,這是非常危險和不道德的行為」。

自由黨邵家輝其後點名稱,近日聽到陳文敏認為獻花沒大問題,他指事件涉及恐怖分子嘗試去謀殺另一個人,質疑獻花是與他同行。鄧炳強回應稱,對於任何美化、淡化的行為,會看有否刑事成分,認為最重要是全港的人要醒覺,齊聲譴責。

熱血公民鄭松泰表示,政府不應將七一案簡單歸咎於治安問題。他指出,似乎這兩年來,政府將一些管治問題單純以治安問題看待,認為這對長遠發展未必理想。鄧炳強表示不能認同有關說法,批評是本末倒置,並反駁指是有些人將暴力問題、恐襲問題、顛覆政府的問題,說成是社會問題。

林鄭:處理暴力態度不應掛鈎施政
特首林鄭月娥昨日出席行政會議前,被問到有人選擇悼念襲擊者,有人選擇用暴力襲警,她有否了解事件背後的深層次原因。她回應說,時常聽到有人美化或肯定暴力,稱因為有「暴政」,所以就會有暴力,她認為這樣久而久之令社會接受了這樣的「歪理」,以致破壞道德底線,甚至欠缺守法意識。

林太續稱,處理國家安全、社會安全和暴力的態度,「不應該亦不需要與政府的施政掛鈎」。她說每一個政府的施政在任何時刻都可以改善,包括本屆政府都不是盡善盡美,有很多社會、貧窮、房屋土地問題都要更努力,認同政府責無旁貸,「但將這些問題掛鈎,有些人認為所以就要有暴力、就不守法,我覺得這是歪理」。

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收到電話滋擾 律政司:必嚴肅跟進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99530

【不斷更新】【47 人案】法官應控方要求押後案件 9.23 再訊 林卓廷高呼:你搞唔掂你唔好拉人啊嘛!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a_47-...1%E9%A0%AD

Lawyers caught unawares as slogan evidence can’t be found in middle of hearing
https://www.thestandnews.com/english/law...of-hearing

【47 人案】原今處理轉交高院程序 蘇惠德令再押後至 9.23 被告等人一度鼓譟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47-%E...3%E8%AD%9F

【首宗國安法案】控方舉證完畢 辯方申表證不成立明裁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9%A...1%E6%B1%BA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8 11: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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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大學生評議會感激梁健輝犧牲 南早:李國章歡迎國安處調查 考慮開除學籍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8%E7%B1%8D

【21:15 更新報道:《南華早報》原本引述李國章稱,已邀請警方國安處調查學生會評議會有否違反國安法。不過《南早》事後修改報道,引述李國章稱會「歡迎」國安處調查評議會,並刪去「已邀請警方國安處調查」的字句。】

7 月 1 日晚上在銅鑼灣懷疑刺警的 50 歲男子梁健輝,當場以刀自刺身亡。香港大學學生評議會昨晚通過議案,對梁健輝逝世「深表悲痛」,感激他為香港犧牲。《南華早報》今日發表報道,一度引述港大校委會主席李國章透露,校方已邀請警方國安處調查學生會評議會有否違反國安法,又指校方將審視會否開除涉事學生學籍。不過報道其後作出修改,刪去「已邀請警方國安處調查」的字句,改為李國章表示會「歡迎」(welcome)國安處調查評議會。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昨晚通過名為「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逝世深表悲痛; 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 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議案。李國章向《南華早報》透露,「通過有關議案是不道德及不可接受,他們正支持暴力以及 7.1 發生的襲擊,因此我們有需要讓相關部門調查有關情況有否違反國安法。」他續指,評議會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李國章補充,認為在港大裡「激進」學生只屬少數,並指校董會是在媒體報導評議會通過相關議案後才知道。

《立場新聞》正就事件向港大查詢。

港大斥美化暴力 保安局強烈譴責 稱學生「應感羞恥」

港大發言人昨日就此事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港大對此強烈譴責,指有學生借議評會名義「美化暴力襲擊」,並指責學生錯以「犧牲」一詞形容梁的行為。發言人批評學生會議評會,表示此舉給社會帶來錯誤訊息,並指港大反對任何「宣揚及合理化暴力的言論和行為」。

保安局今亦發聲明,強烈譴責有大學學生組織美化及英雄化兇徒冷血行為,批評這些大學生是辜負了父母、社會和大學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並認為事件凸顯「國家安全教育和特區政府監督教學機構的重要性」。

教育局局長楊潤雄今亦去信中小學,指香港在過去數日出現了幾宗案件,包括孤狼式恐怖襲擊,以及有人到現場悼念疑兇,或向疑兇表達「感激」及「致謝」,是非不分。他認為是別有用心者煽惑青年人,磨蝕其價值觀和道德界線,令他們誤入歧途,呼籲教育工作者發揮專業,避免學生以身試法,斷送美好前途。

七一刺警案|港大學生會撤回「哀悼」疑兇動議 全體幹事辭職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D%E8%81%B7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感激梁健輝犧牲 保安局:應感羞恥 凸顯國安教育、政府監督教學機構重要性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1%E6%80%A7

7 月 1 日銅鑼灣崇光百貨外懷疑刺警的 50 歲男子梁健輝,當場以刀自刺身亡。香港大學學生評議會昨晚(7 日)通過議案,對梁健輝逝世「深表悲痛」,並感激他為香港犧牲。保安局發聲明,強烈譴責有大學學生組織美化及英雄化兇徒冷血行為,批評這些大學生是辜負了父母、社會和大學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並認為事件凸顯「國家安全教育和特區政府監督教學機構的重要性」。

保安局今日發稿,強烈譴責有大學學生組織美化及英雄化兇徒企圖謀殺警員的冷血行為,指歌頌並鼓吹悼念實施「孤狼式」恐怖襲擊的兇徒,無異於支持和助長恐怖主義,「違反人道,與市民為敵」。

保安局批評有關學生組織是顛倒是非,「這些言行只會激發更多仇恨,為社會帶來嚴重錯誤信息,令更多人仿效兇徒的恐怖襲擊行為,嚴重危害公共安全」。

局方批評,「這些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大學生辜負了父母、社會和大學對他們的栽培和期望,應該感到羞恥」。 發言人強調任何人宣揚恐怖主義或煽動實施恐怖活動,可能觸犯《香港國安法》下的「恐怖活動罪」,是極嚴重的罪行,「這正正凸顯國家安全教育和特區政府監督教學機構的重要性」。

港大《學苑》報道,香港大學學生會評議會通過名為「評議會對梁健輝先生逝世深表悲痛; 向他的家人和朋友表示同情和慰問; 感激他為香港作出的犧牲」議案。議評會並在會議開始前為他默哀一分鐘。動議通過後,李國賢堂學生會代表杜林丞亨指,希望眾評議員及港人「銘記真相」。

港大發言人就此事回覆《星島日報》查詢,表示港大對此強烈譴責,指有學生借議評會名義「美化暴力襲擊」,並指責學生錯以「犧牲」一詞形容梁的行為。發言人批評學生會評議會,表示此舉給社會帶來錯誤訊息,並指港大反對任何「宣揚及合理化暴力的言論和行為」。

【7.1 刺警案】梁健輝頭七 持白花依舊被截查 有市民指被警告向記者說話屬煽動他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71...6%E4%BA%BA

[Image: 214101881_4326151417470445_2008911432608768872_n.jpg]

7.1 刺警案發生一周,今日(8日)是刺警後自刺身亡的梁健輝頭七。《立場》所見,警方雖然較早前數日減少,但警方依舊截查手持白花的人士。其中下午有被截查的女士表示,截查期間被警方警告,著她不要在記者或鏡頭面前說話,否則亦屬於煽動他人,又指手持白花亦涉嫌煽動他人拜祭,亦有機會涉及國安法。

《立場新聞》記者中午起在現場視察,發現附近一帶的警力比過去數日明顯減少,但繼續截查手持鮮花、黑衫等市民,並且在附近設置擴音器,呼籲市民切勿進行多於四人的聚集。

市民:希望悼念一個香港人嘅死亡

在下午 3 時,崇光百貨(Sogo)外有手持白花的賴先生被警員截查,獲放行後表示警員指他因手持白花,懷疑他身上有違反國安法的物品,而對其進行截查,又要求他解鎖電話,以證明電話屬於本人。賴先生其後獲放行,他表示今天是「希望悼念一個香港人嘅死亡」。

下午令人被手持白花的甄小姐表示,剛才被截查時,警員向她指「拎住朵白花,係人都知咩意思㗎啦」,指控甄小姐涉嫌煽動他人拜祭,亦有機會涉及國安法,又警告她不要在記者或鏡頭面前說話,否則亦屬於煽動他人。

相隔 5 分鐘再被截查

警員又警告任何疑似拜祭動作,亦屬於煽動行為,只要放低白花,便會以亂拋垃圾的罪名向她作出票控。甄小姐表示今天手持白花出現,是因為以農曆計算,這天才是梁先生的「頭七」。

至晚上,兩名穿黑衣、手持白花少女甫到 SOGO 門外,即在近過路處的欄杆被逾廿名警員拉橙帶截查。事後被問到為何今日到場,其中一人僅稱「依家香港發生咗事,大家都知道。」二人快步離開現場。惟剛過馬路,二人在 SOGO 對面渣甸坊路口,再度被截查,兩次截查相隔不足五分鐘。

梁小姐:不認同悼念等同煽動

梁小姐晚上 9 時許在金百利商場門口被警員截停搜袋,十多名警員在場拉起橙帶。梁小姐表示「唔驚」,只打算持花在附近站一會兒。今日已是繼上周五後,第二次來到。梁小姐說,「只係盡一個良心,我唔理佢咩市民,我只係來做一個悼念。」

她不認同悼念等同煽動,「煽動係你覺得啫,去拜山你係咪又要禁止?悼念咋嘛,點能夠煽動呢?悼念又唔代表我支持佢嘅做法。」

事發至今,警方派員連日在場駐守,梁小姐慨嘆,「太過分了,其實係你哋(警)驚定係咩呢?其實係阻住條街,令到好多人恐懼,係民生問題。」

【7.1 刺警案】軍裝警續駐守現場 市民:我仲有默哀自由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71-...A%E7%94%B1
[Image: 20210706-14_copy.png]

願你安息 / 吳靄儀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D%9C%E...5422573386

男子梁健輝七一鬧市刺警而後自刺身亡,新任保安局長、前警務處長鄧炳強即言有人鼓吹暴力煽動憎恨國家,是該不幸事件的原因,矢言煽動暴力的人都要負責。林鄭返港即稱要調查背後「有冇啲組織」——第一個反應就是嫁禍於人,拒絕反省。搜查了死者遺物,發現他沒有什麼組織連繫,就歸咎假消息流傳導致產生偏激思想。

七一刺警案|港大學生會撤回「哀悼」疑兇動議 全體幹事辭職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D%E8%81%B7

承認內容不當撤回悼念孤狼議案 港大學生會道歉幹事會請辭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0...2_001.html

感激梁健輝議案遭校方炮轟 港大學生會評議會撤回議案 幹事會辭職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0%E6%9C%83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3罪表證成立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7%AB%8B

涉恐怖活動煽動分裂國家 危駕致警員受傷 官裁唐英傑表證成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0...2_001.html

保安局:「悼念孤狼」涉違國安法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7/09/AP6...c5350.html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9 02: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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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人思想不同, 意思都可以不同. 學術討論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1941-1945)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第7段)講革命(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 馬列主義包括共產國際,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每年8月都有香港重光紀念日(Liberation Day), 是紀念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取得勝利, 香港官方也有參與香港重光紀念活動. 當年香港人也有參與抗日, 現代香港人也有參與保衛釣魚臺、 反日本軍票、 反日貨等, 也是抗日. 另外, 在某情度上, 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比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更社會主義, 所以追求西方思想並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國安法首案】辯方專家:「光時」指恢復失去的秩序 與港獨無必然關係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3234/%E...0%E6%80%A1
國安法首案,辯方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她表示,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一同撰寫專家報告,從政治科學、傳播學及文化研究著手,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他們認為這個口號是政治訊息或願景,指恢復失去了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喜愛自由的人,並在這個時代創造明顯的改變。

辯方專家利用社會科學的方法,檢視4000多則「連登」帖文 ,分別計算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的次數。透過比對發現,不論是「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均與「香港獨立」未有達到統計學上「有關連」的水平,藉以指出「光時」與港獨沒有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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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與警員相撞,現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昨日獲准於47人案繼續保釋,今天在庭上負責主問。主問期間,李詠怡指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當中,7月21日首次出現光時口號。她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是自2019年6月9日起,出現光復上水、光復屯門公園等社區抗爭,可見「光復」二字於7月份開始出現;第二則是元朗7.21襲擊事件,觸發人們感到有需要用新的東西表達憤怒。

李詠怡引述《當代漢英詞典》指,「光復」解作recover, regain;而《劍橋詞典》則指recover, regain, reclaim, restore, retrieve;還有《辭海》解作恢復舊業。

利用《元史.陳祖仁傳》對「光復」作出不同解讀
《元史.陳祖仁傳》當中載有,陳祖仁向元順帝上疏一話:「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均曾就此處的「光復」作出解讀。

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早前供稱,這裡的祖宗之業,是指江山/政權/國土,形容「就唔好好似辯方報告用一個字『glory』咁含糊,並且係無內容嘅。」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今天表示不同意這個解讀,指不可能解作推翻政權,「因為他(元順帝)是在位的皇帝,他為甚麼要推翻元朝政權?『光復』不一定解作恢復政權,因為這裡他(元順帝)亦沒有失去元朝。」

李詠怡又供稱,「光復」來自2016年前的光復上水、光復屯門的社區抗爭,而當年英文媒體多數譯作reclaim。劉偉聰問,這些光復行動是否要推翻政權?李詠怡說不是,而是指向社區問題,簡單而言就是示威者不滿日常生活被內地遊客或水貨客干擾,所以從語意及歷史角度而言,是指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利用口號出現的次數說明與港獨的關聯
控方引用一份由警方製作的報告,由高級督察張偉文帶領的一隊7至8人的隊伍,檢視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間的示威片段,統計「光時」與「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口號出現的次數。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喺多次活動經常被叫喊,係同呢個驅逐中共、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辯方專家則檢視了在「連登」討論區4000多則帖文的內容,以社會科學的方法統計不同時段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香港獨立」的次數,分別計算口號與「香港獨立」的相關性,結果發現全部均未有達到「有關連」的水平。

庭上另出現過小插曲。在主問過程中,李詠怡指出控方在抄錄梁天琦2016年造勢大會上的言論時出錯,指控方謄本寫到:「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咩comix講嘅』」,李詠怡糾正指應為:「呢個係Malcolm X 講嘅。」Malcolm X 是著名非裔美國民權運動者,推動黑人平權。李續解釋,按照上文下理,將選票當作武器,是一種比喻手法,「正如時間就是金錢,不等如你可以將時間當錢使。」辯方劉偉聰續問:「Malcolm X是分裂主義者嗎?」李詠怡頓一頓說不是。

李詠怡尚未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

【不斷更新 ‧ 首宗國安法案】三指定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作供:「光復」非必指取回政權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0%E7%AB%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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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昨聽罷雙方中段陳詞後,今裁定三項罪名均表證成立。辯方其後申請暫時休庭,先向被告解釋相關事宜。

辯方昨於控方舉證完畢後進行中段陳詞,申請案件表證不成立,指單憑「光時」口號就指被告有意圖煽惑他人的說法,並不合常理,又指被告曾刻意避開警察、於交通燈前停車等,行為並非恐怖分子所為,而被撞的警員亦並無嚴重受傷。

控方則反駁指,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日,被告高速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途徑港島區,三次無視警員安危衝破警方防線,期間有途人歡呼拍掌及拍攝被告相片等,指被告的行為明顯屬煽惑他人,且不顧警員安危,強調控罪元素為使用嚴重暴力,而非他人嚴重受傷。

【13:00】李詠怡:「革命」可解作帶來重要改變 過往「光復」行動旨在恢復公共秩序

而就「革命」一詞,李詠怡指可代表在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就某些事項帶來重要改變,故她認為「時代革命」可指於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指為當下的時代帶來重要改變。

李在辯方主問下又表示,她於報告中提及「光復」於社會事件中的使用,例如「光復屯門」、「光復上水」及「捍衛沙田」等。她指考慮到 2012 的前幾年,社會上有無數針對社區問題的「光復」行動,包括大批內地遊客及水貨客湧入社區等,相關「光復」行動的目的,是要恢復公眾空間或秩序。

李又表示,她不認為內地遊客與本地人屬於不同族群,且一個國家之中可有不同族群,而族群之間的怨恨或厭惡,並不一定表示要推翻政權。

【12:00】李詠怡:「光復」不一定指取回失去的政權

李詠怡表示「光復」一詞,她翻查過數部中英文字典,包括英漢字典、林語堂當代漢英字典、劍橋辭典及《辭海》等。她指「光復」的英文意思,包括 recover、regain,而根據劍橋詞典,regain 有 reclaim、restore 及 retrieve 之意。

李又指,辯方於報告中,引用《元史 陳祖仁傳》,指她不同意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解讀,認為應由語義學及歷史角度解讀相關內容,而當中「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她認為當中「祖宗之業」所指的是元順帝父輩,即元朝皇帝的祖宗之業,並非指其他朝代的皇帝。她認為根據原文,「光復」並沒有推翻政權之意,因天順帝本身就掌控當時的政權,質疑他為何要推翻自己的政權。她又表示,「光復」不一定指要取回失去的政權。

【11:30】李詠怡:撰寫報告有分析「連登」帖文

李詠怡表示,涉案的專家報告由她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共同撰寫,兩人亦有諮詢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彭麗君教授的意見,包括解讀涉案「光時」字眼時,應參考哪些權威辭典及資料等,更為準確解讀相關字眼的意思,但彭沒參與撰寫報告。

李表示他們使用了跨學系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學、傳播系及文化研究系,及分析相關的經驗數據,解讀「光時」字眼,撰寫一份綜合專家報告。李表示他們於報告中,亦有分析網上論壇「連登」的相關帖文。

【10:45】法官批准辯方專家證人作供

代表控方的周天行,質疑辯方兩名專家的專長並非屬於歷史領域,認為他們並非處於適當位置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又指對方大部分的專家報告內容,是依賴正進行調查的內容或關注組意見等,控方無法得知相關人士的背景資料等。

惟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均指,相關事宜主要涉及法庭最終給予兩人證供多少比重,控方於此階段提出相關性挑戰是過早。且涉案「光時」字眼非只可由一個角度,即歷史角度解讀,控方專家劉智鵬早前作供時亦表示,兩名專家對「光時」的解讀不一定錯誤,法官最終批准兩人可以專家身份作供,由他們相關的學術領域就「光時」口號作供。

辯方現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

【10:23】被告不自辯 擬傳召兩專家證人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作供,但會傳召兩名專家,即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惟控方就兩人的專家資格提出挑戰,指兩人並非由歷史角度解讀涉案的「光時」口號。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3罪表證成立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7%AB%8B

男子唐英傑涉騎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罪名,亦是首名及首宗涉《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辯方昨日在高等法院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被告包括兩項國安法罪名,及一項危險駕駛罪表證不成立。惟法官今(9日)裁定三罪全部表證成立。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出庭自辯,但會傳召兩位專家證人,分別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

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昨陳詞指,控方引用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說法,指旗幟上「光復」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權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的意圖,並不合常理。

辯方指被告或被警盾擊中
就恐怖活動罪,辯方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時曾避開警員,和在交通燈號停車,質疑這些是否恐怖分子的行為。辯方又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撞倒警員前,或被警員的盾牌擊中,即使未有擊中,亦令他分神。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首宗國安法審訊|辯方指被告中文差 未能如專家般理解光時口號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3%E8%99%9F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7-11 06: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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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刺警案】倫敦有港人集會獻花
https://www.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n...C%E5%BF%B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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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梁健輝的頭七(7月8日),有居英港人於倫敦發起悼念集會。

首宗違國安法案被告三罪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作供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0e825b3...C%E4%BE%9B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三項控罪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專家證人開始作供。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三名警員受傷。

經過連日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唐英傑三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唐英傑選擇不出庭自辯。

辯方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不過控方一度質疑兩人學科專業是否可解釋口號的歷史,但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非僅從單一歷史角度解讀,最終批准兩人作供。

李詠怡作供時,引用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辭海》等詞典,根據「光復」一詞,指可解作「恢復」及「取回」意思;又引用《元史:陳祖仁傳》,指當中提及「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原文中「光復」沒有推翻政權的意思。

至於「革命」一詞,李詠怡認為應解作「這時代人民處事方式的重大改變」,而這個「詞語」開始常用,是源於「光復上水」、「光復元朗」等社會事件。

至2016年,梁天琦在立法會補選造勢,創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李詠怡分析,當時是借鑑「光復」行動中恢復公眾秩序的意思。至前年反修例衝突及元朗「721」事件,導致民怨沸騰,便以這句口號宣洩。

對於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引用大量經典文獻,解讀「光復」及「革命」意思,但李詠怡認為他是機械地套用,解讀為分裂國家或「港獨」意思,認為涉斷章取義。

聆訊周一早上繼續,李詠怡會繼續作供。

行人隧道寫上襲警疑兇名字及拜祭 兩人涉刑毀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709.htm

支聯會宣布本月遣散所有職員 7常委跳船辭職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1...2_001.html

支聯會因其綱領「結束一黨專政」,被指違反《港區國安法》,早前已有多個會員團體退出。支聯會今日(10日)公布,支聯會常委會在多番商議後,決定減少常委數目,及於本月底全面遣散所有支聯會職員,並以優於勞工法例標準向同事作出補償。由於常委人數大幅減少、所有職員被遣散,加上成員團體相繼退出,支聯會承認對於日後工作與運作有所影響。

支聯會於今日(10日)表示,過去一年,香港政治環境急劇轉壞,支聯會堅持基本原則與信念,不時評估政治形勢變化作出應對,經多番商議後,決議作出兩方面「防風」措施,包括策略性減少常委數目,現屆支聯會常委已由歷屆20名減至14名,決定再減少常委數目。近日,現屆常委中先後有7人表示辭任支聯會常委職務,包括蔡耀昌、麥海華、盧偉明、黃志強、倫智偉、梁國華和趙恩來,以上7人請辭後,現屆支聯會常委數目將減少一半,僅7名常委仍留任,包括主席李卓人及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

其次,將遣散所有支聯會職員,支聯會常委會認為應盡力保障職員的安全,故支聯會將於 7 月底全面遣散所有職員,並以優於勞工法例標準向同事作出補償。

近日已辭去支聯會常委一職的蔡耀昌形容,本港過去一年政治環境急速變壞,近期針對支聯會的討論亦愈來愈多,故較早前已開始不時討論和評估支聯會應如何應對,及至近日支聯會通過上述兩方面措施「防風」,強調有關措施具需要性,但他同時重申支聯會日後會繼續存在和運作。他又相信,包括他在內所有常委就辭任與否所出決定時,均有考慮到個人意願、組織運作等不同因素,對於自己辭職一事無其他補充。而蔡早前指支聯會現時約有200個會員團體,問及最新團體數字及去留問題,他僅稱沒有補充。

目前仍留任的7名常委中有多人正在囚或還押,被問到會否影響支聯會日後運作時,蔡耀昌形容無可避免會有影響,但指支聯會每年工作主要集中在6.4前和6.4當日,而6.4後工作量一向較少,有需要時可以再找部委和義工等人手協助。他續指,支聯會未來工作要視乎日後發展,但強調一直會堅持到底。至於涉違《公眾娛樂場所條例》、自6月初起一直關閉的六四紀念館的情況,蔡指目前仍等待法律意見再作下一步決定。

港大學生會涉違法 何君堯致函國安公署促調查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7/10/AP6...c9c70.html

李國章:港大已向警方國安處舉報 考慮將涉事學生「踢出校」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7/09/AP6...c5b2f.html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10 07:1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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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違國安法案被告三罪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作供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0e825b3...C%E4%BE%9B

首宗違反《港區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三項控罪裁定表證成立。辯方專家證人開始作供。

24歲被告唐英傑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過警方防線,三名警員受傷。

經過連日聆訊,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唐英傑三項控罪,包括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表證成立。唐英傑選擇不出庭自辯。

辯方傳召兩名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不過控方一度質疑兩人學科專業是否可解釋口號的歷史,但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非僅從單一歷史角度解讀,最終批准兩人作供。

李詠怡作供時,引用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辭海》等詞典,根據「光復」一詞,指可解作「恢復」及「取回」意思;又引用《元史:陳祖仁傳》,指當中提及「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原文中「光復」沒有推翻政權的意思。

至於「革命」一詞,李詠怡認為應解作「這時代人民處事方式的重大改變」,而這個「詞語」開始常用,是源於「光復上水」、「光復元朗」等社會事件。

至2016年,梁天琦在立法會補選造勢,創作「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李詠怡分析,當時是借鑑「光復」行動中恢復公眾秩序的意思。至前年反修例衝突及元朗「721」事件,導致民怨沸騰,便以這句口號宣洩。

對於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引用大量經典文獻,解讀「光復」及「革命」意思,但李詠怡認為他是機械地套用,解讀為分裂國家或「港獨」意思,認為涉斷章取義。

聆訊周一早上繼續,李詠怡會繼續作供。

辯方專家指「光復」意為「恢復舊業」不一定指重奪政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709.htm

首宗涉及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被告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被裁定3項控罪表證成立。

辯方傳召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李詠怡說,她與另一名辯方證人,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合作撰寫專家報告,期間有分析網上討論區「連登」帖文,也有諮詢另一名文化研究學者彭麗君的意見,例如在解讀「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字眼時,應參考哪些資料,但對方沒參與撰寫報告。

李詠怡說,根據《辭海》,「光復」意思為「恢復舊業」或回復至從前的狀況。她又引用《元史:陳祖仁傳》,從歷史角度而言,當中所指的「光復祖宗之業」意思為爭取良好管治,關注人民福祉,又提到數年前因水貨客問題,香港出現「光復元朗」和「光復上水」等示威,是源於市民對社區問題和生活的不滿,因此認為「光復」一詞,不一定有重奪政權的含意。

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回歸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他否認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共3項控罪。

【國安法第一案手記】唐英傑案「光復」與「革命」字義的學者論戰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B%E6%88%B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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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詠怡教授今日(7 月 9 日)首戰唐英傑法庭,她與稍後也會出場的李立峯教授共同撰寫了報告,對陣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證供。

在 Pearson correlation coefficient 裏,在眾人的打字聲裏,感覺好像回到佔中九子的法庭、李立峯作供的場景,將法庭變成社科堂。那不過是三年前,如今香港,巨輪輾過,連「學人串社科」也不久矣。

因為旗幟上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唐英傑案件上升為顛覆國家政權的級別。學者對戰的背後,是與人權違背的罪名。

在一個能夠讓蘋果日報數日內停刊、讓過百名民主派區議員兩日內辭職的社會,選擇站出來為唐英傑一方做專家證人,面對的絕不是三年前的壓力,旁觀者心裏應該清楚。

李詠怡雖然一開始略顯緊張,但很快適應法庭節奏,配合劉偉聰大律師的提問,從多個層次逐項反駁劉智鵬,最後甚至指出控辯雙方都沒留意、控方所犯的一個錯處。

她首先解釋她與李立峯的分工。

李詠怡是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畢業於美國著名的雪城大學,政治科學是該校有口皆碑的強項學科。在這份報告,她透過 archives 和研究資料,討論「光時」口號的起源和發展,而李立峯作為傳播學學者,在香港社會運動研究有多項著作,因此主要負責研究 2019 年與「光時」口號發展有關的事件。另外她們也向彭麗君教授請教,用何種權威字典及文獻來理解口號。

這是一份集合三個學者的學識、跨學科的研究報告。

於是,李詠怡先利用權威字典(例如林語堂當代漢英詞典),解釋「光復」和「革命」的字面意思,光復是 recover regain,革命則通常意指用暴力改變政治制度,或者人們做事方式的重大改變。

在劉大狀的引導下,作供開始入肉:報告引用《元史:陳祖仁傳》,裏面一句:「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

劉大狀讀得抑揚頓挫,他的聲音在法庭總像一股清泉,從不含糊微弱。他的黑袍也總是最一絲不苟,站起來的動態也是最講求台型,必須向後輕輕一撥袍子。他的雙手拇指上都塗了橙色的指甲油,是非常愛美之人。

他是辯護律師,同時也是一個被告。3 月份在 47 人案(民主派初選案),劉大狀坐上了犯人欄,他親自陳詞,說了句:我同法律工作之間已經有一個等號,我係 identify with 呢樣嘢。7 月 8 日,劉偉聰早上在唐英傑法庭裏繼續辯護工作,下午就到西九龍法院作為被告上庭。

李詠怡對劉智鵬的反擊很直接:這裡的「光復」顯然不是劉智鵬所說的,「恢復或取回落入敵人或異族手上的政權或國土」,陳祖仁作為元順帝的 advisor,不可能叫皇帝顛覆自己的政權。

光復不必然代表奪回失去的政權,另一證明是,2012 年到 2016年期間,香港發生各種「光復行動」,李詠怡指出,這是「光復」開始進入香港現代用語的時候,無論從語義學還是從歷史角度,這裡「光復」的意思,都是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劉智鵬早前說,這些光復行動,因為將內地人看成與香港不同的族群,因此夾雜了對中共的攻擊、及香港自治的意識。

「擺明唔係要『還我奶粉』咁簡單。」劉智鵬作供時曾說。

李詠怡就從社會科學解釋,族群可以被嚴格定義,例如按照血緣,但同時這也關於人們如何看待自己與其他社會群體的身分,是一種社會建構。

「一個國家可以有多個族群嗎?」劉大狀引導。

「可以。」

「當一個族群憎惡另一個族群,是否等於他們要顛覆政權?」

「不是。」李詠怡答。

行走至此,剩下要應對的,是梁天琦 2016 年在選舉活動裏的發言與「光時」的關係。梁天琦是「光時」口號創始者,如今身陷囹圄。

李詠怡論述,梁天琦當年是本民前成員,有理由相信他從 2012 到 2016 年的光復行動裏,獲得一些關於「光復」的想法。至於「時代革命」,李詠怡十分嚴謹,說梁天琦從未直接解釋過,唯一可以參考的內容,是他在競選活動的發言:

「⋯⋯但這不是關於世代的革命,而是時代的革命,是相信自由的人的時代,是我們的時代⋯⋯」

李詠怡綜合這些資料,得出結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傳達的政治信息,是「恢復我們失落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熱愛自由的人,為關鍵的時刻帶來歷史性的改變。」

即使梁天琦無可爭議地在選舉活動裏發表支持香港獨立的言論,李詠怡說,在選舉活動裏,讓大家一齊喊口號、候選人發表演講,都是典型的活動,而口號不能直接等同於整個演講的意思。

劉智鵬曾引用警方一份報告,說從 2019 年 6 月 9 日到 2020 年 7 月 1 日,統計超過 2000 條影片裡,不同示威活動出現「光時」和「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等口號的次數,統計每當「光時」出現時,其他與港獨有關口號出現的次數,以此說明「光時」被叫喊,同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李詠怡和李立峯想以彼邏輯、證彼之謬,他們用和警方報告同樣的數據分析方法,從連登收集貼文,做 content anaylsis,然後用計算相關系數(correlation coefficient)(係,快啲拎統計學出來睇⋯⋯)的方法,計算「光復香港」或者「時代革命」與「香港獨立」出現次數的相關性,結論是在統計學上並非重要相關。

為了有參照性,他們還計算了「五大訴求」與「香港獨立」相關性,得出的相關系數同「光時」與「港獨」的差不多(即相關性差不多),而「五大訴求」本身不是一個港獨的口號,可想而知,如果「光時」真的與港獨密切相關,系數應該更高。

關於數據分析,三位國安法法官又輪流問了多個問題,「統計貼文沒法看出他們支持還是反對口號?」「口號是出現在同一個貼文裏嗎?」「你只能計算關鍵詞,甚至無法呈現它們是否同時出現?」

陳嘉信法官半開玩笑:「至少警方報告有個好處,就係從畫面可以知道,揮舞旗幟的人一定係支持那個口號。」

法官們自己笑了起來。順帶一提,杜麗冰法官不知道「連登」是什麼。

李詠怡指出,其實做相關性分析,只能得出兩個口號同時出現的關係,卻不能得出它們之間的因果性關係,這就是她們的報告希望指出警方存在的問題 — 口號同時出現,用那種計數方法,並不能說明是「光時」引起了「港獨」。

首次對陣,李詠怡還發現了控辯雙方律師都沒發現的事情:原來,在控方負責謄寫的梁天琦演講 transcript 裏,梁天琦說「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 Malcolm X 講嘅」,被聽成「呢個係咩 comix」;而劉智鵬正是以此為基礎,說梁天琦將選票作為武器,用選票來推翻政權。

李詠怡順下去批評劉智鵬理解語境錯誤,Malcolm X 在 1964 年說「Ballot or bullet (選票或子彈)」,是為了說服非裔選民出來投票,這是比喻手法,就好像時間就是金錢,不是說時間真的可以當錢使。

「Malcolm X 是分裂主義者嗎?」劉大狀優雅地問。

「不是。」李詠怡想了一想,答道。

Malcolm X 原是美國著名非裔民權運動家,被香港的律政司當成了「咩 comix」。劉智鵬就坐在律師席旁聽,口罩遮住了他的表情。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10 15: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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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現行的制度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現行的制度不是一黨專政, 依法治國就是不要同憲法相抵觸.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第10段)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第五條 一切法律、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都不得同憲法相抵觸。

湯家驊:「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未必違《港區國安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9%E6%B3%95

支聯會較早前遣散職員,常委人數再減至7人。惟暫任發言人的常委梁錦威今日表示,現階段不會修改綱領。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要求「結束一黨專政」並不一定干犯《港區國安法》。

現時支聯會有五大綱領,包括「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

湯家驊指「結束一黨專政」,有機會被解讀為有意顛覆國家政權,惟當中「顛覆」一詞必須涉及暴力,或採取非法手段,才會構成顛覆國家政權罪。若然單靠口號作為綱領,沒有涉及用暴力或非法行為,不一定干犯《港區國安法》。湯家驊亦強調,以上只是他所推測,「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有顛覆國家政權的含意,必須有待法庭澄清。他看不到以往或將來的六四晚會,為何會被視為干犯《國安法》的集會。

支聯會未修改「結束一黨專政」綱領 譚惠珠:是否違法視乎證據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9%E6%93%9A

支聯會表示,香港政治環境急劇轉壞,加上近月受到愈發愈激烈和明顯的政治打壓,常委會決定減少常委數目及遣散所有職員。被問到支聯會未有修改「結束一黨專政」網領是否違法時,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表示,需視乎每種行為的證據、行為及言行。

譚惠珠表示,不清楚支聯會遣散職員的決定。被問到支聯會未有修改「結束一黨專政」網領是否違法時,她則指,中國憲法列明中國政治體制由共產黨領導,任何想推翻或持相反意見亦有問題,但認為事件是否有問題,需視乎證據、行為及言行,因此她不評論事件。

對於區議員辭職,她則指,公職人員宣誓只影響有公職的人,又指以往亦曾出現區議員辭職的情況,相信當局能處理。另外,她亦指,學生不應美化或簡化暴力,並指縱火及破壞公共設施等暴力行為屬於恐怖活動,市民應予以譴責。

駱惠寧指「結束一黨專政」口號 否定共產黨領導一國兩制 稱歷史將以事實回應偏見
http://cablenews.i-cable.com/ci/news/article/37/742093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出席中央駐港機構合辦的論壇致辭時提到,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是否定黨對一國兩制的領導,企圖把香港作為遏制中國的工具,形容是毀壞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

論壇主題是「中國共產黨與一國兩制」,出席的包括特首林鄭月娥及兩位政協副主席董建華、梁振英,活動由中聯辦、國安公署、外交部駐港公署及駐港解放軍主辦。

中聯辦主任駱惠寧致辭時說,共產黨是一國兩制的創立者、領導者,要推進一國兩制,必須堅持和維護中共領導。駱惠寧︰「沒有誰比中國共產黨更執著堅守一國兩制初心,那些叫囂『結束一黨專政』否定黨對一國兩制事業領導的人、那些企圖把香港作為地緣政治的棋子、遏制中國的工具、滲透內地橋頭堡的人是在毀壞一國兩制制度根基,是香港繁榮穩定的真正大敵。」

駱惠寧由《基本法》五次釋法,說到實施《港區國安法》、修改選舉制度,他說《基本法》實施的制度和機制必須不斷完善。駱惠寧︰「有效的要堅持、缺失的要修補、跑偏的要糾正、過時的要更新。香港國際影響力日益提升,那些今天仍在唱衰香港,宣稱『兩制已死』的人,歷史將繼續以無可辯駁的事實,回應他們的無知與偏見。」

林鄭月娥致辭時,提到過去兩年香港出現危害國家安全的極大風險。林鄭月娥︰「在黨的領導下,中央始終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堅持『一國兩制』原則解決香港問題,在這個極不容易的過程中,中央堅守對『一國兩制』的初心。」論壇最後拍大合照,工作人員扶董建華,董建華示意林鄭月娥上前。旁邊的梁振英站梯級前,林鄭月娥扶著董建華上台。

港男刺警後自殺 官稱孤狼恐襲 學者籲獨立調查警民衝突真正原因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F%E5%9B%A0

在警方重兵嚴防下,香港回歸24周年紀念日仍然發生死傷事件,一名50歲男子在鬧市用刀刺傷一名警員後,再自插胸口,送院後不治。新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形容事件為「個人孤狼式本土恐襲事件」,特首林鄭月娥批評施襲者是衝著社會穩定而來,支持執法部門嚴格執法。但有電台叩應節目主持人認為,光是強壓毋助類似事件不再重演,呼籲港府疏導民情;而學者陳健民則建議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尋找警民衝突的真正原因,單是指責對方只會令怨憤增加。

根據網上片段和警方資料,昨(1日)晚10時許,一名身穿黑衣的50歲男子,在銅鑼灣崇光百貨對開近東角道處,突然亮刀從後插向一名在街上執勤的28歲男警的左背近腋下位置,警員隨即走開,附近警員一邊後退一邊拔槍,受傷警員不久倒地;而疑兇施襲後亦逃跑,並用刀自插胸口,走到百貨公司外不支,靠牆倒下,五、六名警員上前將他制服及施救,並封鎖怡和街一帶。

警方指出,受傷男警隸屬機動部隊,左背肩胛骨中刀,傷口10厘米深,傷及肺部,送院救治後由危殆轉為情況嚴重。至於兇徒,送院救治後傷重死亡。案件列作意圖謀殺及自殺案處理,由港島總區重案組接手調查。

保安局長鄧炳強今天凌晨探望傷者後向傳媒表示,經初步調查,暫時無證據顯示兇徒有同謀,而在施襲者家中找到的計算機紀錄、物品及文件顯示,施襲者受到分化及激化而成為「孤狼」,形容事件屬「個人孤狼式本土恐襲事件」。他又說,兇徒當然要負責,但平日很多煽動和美化暴力的人,亦是導致今次不幸事件的主要原因,形容背後的推手「滿手鮮血」。

但有學者不同意鄧炳強把事件形容為恐襲,指根據國際習慣法、國際刑事法及國際難民法,只有肆意無差別傷害平民,才足以被稱作「恐怖襲擊」。

特首林鄭月娥由北京返港後,強烈譴責襲擊事件,認為是明顯衝著社會穩定而來,妄顧法紀,令人遺憾。她又指,過去24小時發生多宗案件,明顯是危害社會安寧和挑戰特區政權,亦顯示《港區國安法》雖令香港由亂變治,但仍要提高警惕,警方會繼續防範。

新民黨和工聯會等建制派政黨均批評襲警行為,前者指事件反映市民仍然心懷怨憤,但暴力怨懟無助解決問題;後者則批評兇徒行為嚴重挑戰香港法治,是任何文明社會絕對不能容忍。

中文大學社會學系前副教授陳健民向本台表示,事件反映社會有巨大怨氣,而警民關係由過往協助七一遊行發展到現今的狀況,當局須深思原因何在,如若不求真相,單是就個別事件「把手指指住施襲者」,只會令社會怨憤增加。他建議,當局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尋找警民衝突背後的真正原因,方有望解結。

國際特赦:國安法使香港走向警察國家 人權狀況堪憂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A%E6%86%82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12 06:3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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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宗國安法案】辯方專家稱冀回復殖民地統治並不等同希望港獨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F%E7%8D%A8

24歲被告唐英傑涉在去年七一回歸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撞倒3名警員,案件今踏入第11日審訊。辯方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繼續出庭作證,李指控方以口號使用率去支持口號與港獨的關係並不可取,舉例指參與七一遊行示威者有人可能舉支持性小眾的橫額,有人舉爭取外傭權利的橫額等,並非每個人都完全認同遊行中所展示的任何橫額或所叫喊的所有口號。

李詠怡教授供稱,在一般的七一遊行示威中,參與者會展示不同的橫額,叫喊不同的口號,而有些人可能是宗教團體、爭取外傭權利、爭取性小眾權利、爭取性工作者權利,並非每個人都完全認同遊行中所展示的任何橫額或所叫喊的所有口號。李舉例指「光復香港,還我奶粉」的口號,亦非主張港獨。

杜麗冰法官提出,遊行示威中有人舉起英屬香港時期的殖民旗幟,是否指示威者希望重回英國殖民統治,陳嘉信法官亦提出,如示威者希望回到殖民時代,是否代表他們希望脫離中國管治。李回覆指希望重回英國殖民統治並不等同於希望香港獨立,因為香港被英國統治的話便不是獨立,而香港重回英國殖民統治的機會為零,故李解讀市民舉起殖民旗幟只是宣洩對現狀的不滿。

李另外提出發動「光復香港還我奶粉」行動的「香港自治運動」團體由2010年起出現,理念建基於香港學者陳云根所編著的《香港城邦論》,但香港自治運動組織在2013年與陳云根終止合作關係。李指「香港自治運動」主張香港在一國兩制之下在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自治,並非主張香港獨立。

唐英傑案 辯方專家不同意所有示威參與者認同港獨口號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712.htm

首宗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今日繼續作供,她說過去多年七一大遊行由民陣主辦,但在遊行現場,同樣都有外傭、宗教團體和性小眾等不同團體高舉寫上不同橫額、叫喊不同口號,爭取不同權益,即使這些群體在同一個遊行活動出現,也不代表他們互相同意對方的立場,或正表達同一個訊息,因此不同意控方所指在不同示威場合,「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伴隨港獨口號出現,則代表兩者有直接關係,或者所有參與者都認同有關口號。

對於控方專家、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認為,幾年前「光復元朗」等針對內地水貨客的活動,發起者包括香港自治運動、本土民主前線等港獨組織,李詠怡認為,這些團體是相信當時的香港未達致他們所理解的高度自治,並非不認同一國兩制,也不是提倡港獨。

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回歸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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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案 辯方專家稱揮動「龍獅旗幟」非要求香港獨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712.htm

首宗涉及《香港國安法》的案件在高等法院續審,辯方專家證人,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

她指出,在針對內地水貨客的「光復」活動中,留意到有人會揮動有關港英殖民時代的「龍獅旗幟」,但她不能確定他們想表達的意思,又認為如果香港只有「零」個機會回到殖民時期,估計揮動有關旗幟可能只是象徵人們對現時社會的不滿,想返回當時的殖民生活方式或社會秩序,並非要求恢復殖民統治,也並非要求香港獨立。

控方其後盤問李詠怡,如果有人要讓香港從中國取回主權,是否等同要推翻香港的政權,李詠怡說,認同香港是中國的一部分,即從來不是一個擁有自我主權的國家,不可能「取回」主權,認為控方提出的是混淆的說法。

控方又追問李詠怡,是否同意提出「光復香港」等於香港已落入敵入手中,她認為可能有人會這樣理解,但相信是一個較差的解讀。

被告唐英傑涉嫌在去年7.1回歸日駕駛插著「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以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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