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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公安/黑警 hk police
【警方記者會】推出行動呼號 警指無理要求出示委任證屬挑戰權力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A%E5%8A%9B
[Image: -u-IObvrNGVqg0NDf6jbnhokwGi00ZCCxYZXsMWG...w1920r16_9]

要求警察出示委任證是阻差辦公嗎?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6247/%E...E%EF%BC%9F


警方證實兩名 22 歲男警 涉強姦 20 歲女子被捕 將會停職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6...%E6%8D%95/
[Image: 72087675_10218323625514440_1780017498968...1200x0.jpg]

男文員涉警總內偷拍裙底 法例所限僅被控警總外所犯罪行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0...2_001.html

警拘 50 歲男子指煽惑傷人 被捕者曾於 FB 留言籲群眾衝警總 斬警隊高層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5%B1%A4/

警方今(8 日)午公布,昨日下午在牛頭角拘捕一名 50 歲本地男子,涉嫌「煽惑他人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而傷人」。警指他涉嫌今月初,在社交網站惡意發布鼓吹衝擊警察總部,殺害警隊管理層的帖文,警察稱帖文發布後獲「瘋傳及獲得公眾關注」,但就截圖所見,涉案人士的留言僅獲 1 人讚好;當再被問到帖文有多少人轉發,警方就指「佢發文後,個帖文被廣傳。」

警方又在簡報當中展示了涉案人士的言論,當時他指「如如果能集結幾十萬人衝入警總,暫(斬)殺鄧__(名稱由警方遮蔽)和幾個警察高層,佢地就不會有咁高氣燄了。唯一方法,以暴易暴。」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范俊業表示,涉案男子任職保安,現時仍被扣查,警方在行動之中亦扣起了兩部智能手機。范俊業並指,涉案人士在發表言論後,事後曾主動刪除該留言。


教師612被射爆眼 司法覆核要求速龍展示警察編號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8%99%9F/

612 警民衝突中被射傷眼球的拔萃女書院教師楊子俊,今天入稟高等法院,就警務處處長容許警方特別戰術小隊,即俗稱「速龍小隊」,在反送中示威清場行動時毋需在制服展示警員編號或職級的安排,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院下令撤銷警務處處長決定,並下令所有速龍小隊警員必須展示警員編號。

司法覆核訴訟的答辯人為警務處處長,針對警務處長 6 月 12 日或其後的警察行動中,特別戰術小隊(俗稱速龍小隊)沒有或不需要在制服展示警員編號或職級的決定。

申請人要求法庭頒令,指警務處處長決定非法及違憲,包括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及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以及尋求法院下下令撤銷這決定。申請人亦要求,法院頒令所有速龍小隊警員必須在制服展示警員編號。

指警員沒有警告下開槍射橡膠子彈

入稟狀又指,警方的清場行動,引起公眾極度關注警方大量及非法使用武力,包括向大量不知名的示威者使用無必要及非法武力,而這些示威者沒有對警方及公眾,造成任何即時威脅。這些行為包括警員在沒有警告下,發射橡膠子彈。

入稟狀亦指有關的武力,會直接向個人使用,包括明顯可見的傳媒。楊子俊亦在文件中披露自己的受傷經過,指在 6 月 12 日下午 4 時,他在夏慤道及紅棉路交界,面向站在駐港部隊大廈外圍的速龍小隊警員,他們當時正舉槍。申請人沒有留意任何警員,曾警告會開槍,而速龍小隊警員制服上亦沒有展示警員編號。

其後,申請人感到有東西由速龍小隊警員方向飛至,他其後感到右眼及胸部痛楚,相信自己被射中。申請人其後送院搶救,並被警方以暴動罪拘捕,但直至入稟時都沒有被起訴。

申請人認為,警方清場行動涉及人數甚多;如果警員制服上沒有編號,受害人及目擊證人未能辨認涉事警員,難以轉介警察投訴科跟進。申請人引述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的說法,指警方後來改用代碼代替警員編號,但這些代碼格式不一,並非可靠及有效辨認警員身分,故要求必須展示警員編號。

蘋果踢爆︱海港Sir疑違法賣無註冊藥膏 藥劑師指敏感反應可致窒息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210...XS3C4RRZU/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9 11: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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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警用舉報資料追求女報案人 監警會證2項行為不當須紀律覆檢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6%E6%AA%A2

[Image: 0PzJ7N2bQQLHePJDohGhhlOAIkKN-vT9ufoynLn6Mpw?v=w1920]
監警會今日(9日)發表2019/20年度年報,監警會通過了1,293宗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調查結果,涉及2209項指控。當中經全面調查的指控有797項,大部分被列為「並無過錯」。此外有80名警務人員因投訴個案接受紀律聆訊,當中2人須作紀律覆檢。

其中一個投訴個案,有警員利用報案人聯絡電話向其展開追求,於報案人作出投訴後,更接獲由不明電話號碼發出追債訊息。最終2項「行為不當」的指控獲「證明屬實」,需要向涉事警員展開紀律覆檢。

就去年反修例運動發表的審視報告,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於年報上指,報告工作非調查個別警務人員操守,而是為監察和覆檢投訴警察課的工作。

涉及致電數十次 投訴人投訴後狂收追債電話

監警會發表2019/20年度的年報,當中一個投訴個案,涉及一名警員於調查報案人的案件期間,利用報案人提供的電話號碼多次以不明電話號碼致電及發送WhatsApp訊息,涉及數十通電話。報案人曾接聽其中一通來電,電話中的男子自稱為當日處理報案人案件的其中一名警員,而事後涉事警員亦向投訴警察課承認為致電的男子,加上其後來電號碼的WhatsApp帳號亦顯示了涉事警員的名字及外貌。涉事警員亦曾致電報案人居所的保安室,留下電話號碼及姓氏,要求報案人回電。

報案人感到遭電話和訊息滋擾,隨即作出投訴,指涉事警員濫用她的個人資料,透過手提電話聯絡她,並試圖追求她。其後,她開始收到一些由其他不明電話號碼發出的追債訊息,但她和家人均無欠債。

監警會要求新增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指控

於投訴警察課的調查期間,涉事警員承認為追求報案人,曾透過不同電話號碼致電並發送訊息給她,亦承認曾致電保安室及向保安員留下訊息。但他否認曾用同袍姓氏及用其他電話號碼向報案人發送追債訊息。投訴警察課的調查顯示追債訊息經由沒有用戶登記資料的預付電話卡發送,並無證據顯示與涉事警員有關。 監警會同意投訴警察課一項「行為不當」的調查結果,但要求投訴警察課調查透過保安員交給投訴人的字條。由於紙條上記下來電者的電話號碼,而該號碼屬於涉事警員,因此要求新增一項「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的指控。

於另一個案中,有警員處理投訴人夾公仔機店的消費者糾紛,投訴人指涉事警員曾於電話中指「又話要警察,依家又話唔要」,及未有妥善地處理她的報案,涉及不禮貌及疏忽職守的指控。不過因為未能聯絡投訴人,最後將兩項指控分類為「無法追查」。監警會檢視對話錄音後,認為兩項指控可得出結論,最終列為「並無過錯」。

全面調查指控中最多為「並無過錯」

監警會於2019/20年度接獲投訴警察課1,478宗新的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調查報告,通過了1,293宗須匯報投訴個案的調查結果,包括55宗覆檢個案。 除了覆檢個案外,涉及的指控有2,209項,當中45%為疏忽職守,其次為行為不當 /態度欠佳 / 粗言穢語。

當中經全面調查的指控有797項。最多的為被列為「並無過錯」有403項,佔50.6%;而被列為「獲證明屬實」的只有57項。此外有80名警務人員因投訴個案需接受紀律聆訊或其他內部行動,涉及60宗個案,當中僅2人須作紀律覆檢。

梁定邦:反修例運動報告非旨在調查警員操守

監警會早前就去年反修例運動發表報告,警會主席梁定邦於年報上指,報告非調查個別警務人員操守,而旨在重組連串大型公眾活動的事實和時序,監察和覆檢投訴警察課對個別投訴個案的調查工作。

監警會確認上年度78項指控屬實 男警欲追求女投訴人被紀律覆檢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0...2_001.html

監警會發表《工作報告2019》,指上年度共接獲1478宗須匯報投訴個案,較之前一個年度減少約40宗,期間通過2209宗指控,涉及「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等指控。當中有78項屬實或有若干可靠證據支持,主要涉及疏忽職守及行為不當,其中40項是經監警會質詢後,由無法證實及並無過錯等,轉為證明警員有錯。

報告又指,去年度通過的個案中,共有80名警務人員需接受紀律聆訊或其他內部行動,涉及60宗個案,當中涉及訓諭有53人,警告有25人,紀律覆檢則有2人,總數較上一年度減少1人。
其中一宗投訴個案,一名男警員處理案件期間,獲得投訴人身份證號碼及手提電話號碼,以作紀錄。投訴人後來接獲數十次來自多個不明電話號碼的來電及WhatsApp訊息,由於有關來電及Whatsapp帳號顯示了男警的名字或外貌,因此相信所有電話及訊息均來自被投訴人。

此外,該男警又向投訴人住所的保安員留下其姓氏及電話號碼,着投訴人回電,聲稱可以幫助投訴人處理其家事。投訴人不甘受到騷擾,於是作出投訴。該男警向投訴警察課承認指控,為了追求投訴人,曾透過不同電話號碼致電並發送訊息給她。監警會和投訴警察課就該警員涉及兩項「行為不當」的指控,予以「獲證明屬實」和「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並對涉事警員紀律覆檢。

另一宗個案,一名督察處理一宗涉及小巴及私家車的交通意外時,未有跟進私家車司機的不小心駕駛罪行,更將案件結案歸檔,致小巴司機欲就意外作保險申索時,被保險公司以私家車司機未被控不小心駕駛為由,拒絕其申索。

投訴警察課認為涉事督察的處理欠專業,尤其是無調查不小心駕駛的罪行,故將個案分類為「獲證明屬實」,並建議向該督察作訓諭,但毋須記入其分區報告檔案中。惟監警會認為,應對該督察提升至「警告並記入其分區報告檔案中」,以反映其失職的嚴重性;投訴警察課亦接納監警會的建議,認為實屬恰當。

投訴警察課首8個月接763宗須匯報投訴 去年增206警員輔導個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1...2_001.html
監警會今日(15日)與投訴警察課召開例會,期間有委員指部分法官在審理反修例案件時,對作供警員作負面批評,例如不誠實作供、沒有按照規定處理證物及證據。警方表示會跟進,有需要時轉介投訴警察課。
警務處署理助理處長(服務質素)麥衞文說,若個別警務人員於庭上有違紀行為,警方會進行紀律覆檢,並尋求律政司法律意見,再決定是否進行紀律聆訊。
警方又提及去年處理反修例運動後,警員有心理壓力。警方高級臨床心理學家麥詠芬表示,去年處理278個新收輔導個案,其中206人為警務人員,較前一年增加28%,其餘求助人為警務人員家屬或文職人員。
另外,投訴警察課今年首8個月一共收到763宗須匯報投訴,較去年同期1029宗,下跌266宗。當中涉及最多為疏忽職守,一共有351宗,其次為行為不當及態度欠佳,涉及259宗,以及毆打的93宗。當中「疏忽職守」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的投訴佔總投訴數字81.8%,合共有624宗。

修例風波:截至12月中 監警會共收逾千投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21...2_001.html

監警會今日(17日)進行公開會議,討論如何在騷亂或混亂狀況下與傳媒聯絡,以及在示威活動中辨識警員身份的最新進展。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指,截至12月中,監警會共收逾千個與反修例相關的投訴。梁指每個投訴均會被視為重要個案,由百多名監察員跟進。
梁續指,首階段報告冀於明年1月底推出,包含的時期由6月9日至7月1日,另加上7月21日元朗事件、8月11日葵涌及太古事件、8月31日的太子站事件及新屋嶺事件。梁期望報告可為市民帶出事實及整個事件的大場景,另亦希望透過報告為警方提出建議以減少投訴,希望社會看報告後再決定下一步如何處理。
警察公共關係科警司高振邦表示,傳媒聯絡人員約有200人,大部分均屬兼任性質。至於6月後反修例示威發生後,吸引大量傳媒到港採訪,加重傳媒聯絡隊人員工作量。他指,警方自6月就有563人次執行傳媒聯絡工作,較5月的54人次,增加約10倍;而近月每月平均出動逾700人次。
高振邦表示,警方較多情況遇上記者「零距離」採訪,構成警方行動時須顧及安全問題;又指須辨識記者身份和保持人員安全。監警會委員劉文文提及學生記者安全問題,主席梁定邦亦要求警方和其他大學院校的新傳系教職員溝通。有委員問警方除了叫現場記者「企開啲」外,還會怎樣方便記者採訪;高表示,傳媒聯絡希望盡快處理事件,又指警方工作不外乎推進、掃蕩和使用暴力,但由於安全問題,故需要記者行開讓出視線。
至於行動呼號方面,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麥衞文表示,行動呼號由11月27號開始試行,現時已經全部作前線示威行動的人員都有行動呼號,並已發出約1.4萬張。有關行動呼號利用藍卡發放,置於其戰術背心,而速龍小隊亦有相應呼號置於頭盔。
另外,監警會公布有關逃犯條例引起大型公眾活動衍生的投訴警方個案,截至上周五(13日)一共接到4720名投訴人,作出1404宗投訴;其中500宗為須匯報投訴,涉及522名投訴人。
監警會的500宗須匯報投訴之中,有747項指控,其中行為不當有241項、疏忽職守196項、不禮貌有90項、毆打有83項、濫用職權有65項、粗言穢語有28項、粗魯無禮有24項、而恐嚇和捏造證據則有15項和5項。

監警會去年度處理1527宗投訴 72宗指控屬實涉81警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21...2_001.html

監警會發表2018/19年工作報告,指由去年4月1日至今年3月31日,會方通過的「須匯報投訴」有1527宗,包括77宗覆檢個案,按年下跌5.6%。除覆檢個案外,涉及的指控有2466項,按年下降14.1%,主要指控為「疏忽職守」、「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及「毆打」。
監警會就其中630項指控進行全面調查,並證實其中72宗指控屬實,最終有81名警務人員需接受紀律聆訊或其他內部行動,涉及63宗個案。另有21項指控原被投訴警察課定為無法證實、無過錯或無法追查等,經監警會審視後改為投訴屬實。
據監警會披露的個案,指有3名警員被投訴插贓嫁禍、捏造證據,投訴人與友人在屋苑泊車處分別被警員A及B截停搜身,警方相信投訴人為車主,友人為司機,警員C在投訴人身上搜出車匙並在車上搜到2包懷疑可卡因,2人被控販運危險藥物。根據司機在庭上作供,司機被截查時,B取走其車匙並交予C,C在投訴人折返車輛時把車匙交予投訴人要求他袋好,之後又在其身上檢取車匙作證據,案件中投訴人最終被判罪名不成立。
投訴警察課指投訴人在被判罪名不成立後失去聯絡,故列作「無法追查」處理,惟監警會審視後認為法官曾就警方處理案件的手法作出批評,並對警員的供詞表示懷疑。該會認為警員做法不合理,又無在記事冊上記錄清楚,C亦曾就事件經過修改口供,經質詢後,警方最終由「無法追查」改為「無法完全證明屬實」,3警員最終被警告。
此外,有投訴人因干犯非禮及妨礙司法公正罪被拘捕及獲准保釋,1名偵緝警員要求投訴人在原定續保日期前提早報到,惟投訴人指律師只能在原定日期下陪同報到,遭警員告知不同意提早就會深夜到他家中找他,甚至把他列入通緝名單,當投訴人告知警員對話已被錄音後才獲准在原定時間報到。
投訴警察課指該警員否認錄音中所指的「X sir」為自己,但承認調查隊伍中只有自己姓X,故列「無法證實」處理。監警員認為投訴人證據充分,警方遂改列為「獲證明屬實」,涉事警員須被警告。

監警會去年處理1527宗投訴 一半涉警疏忽職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60...2_001.html

對於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被指成效不彰,缺乏調查實權,淪為「無牙老虎」,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指,監警會影響力比權力更重要,只要發出意見,警方會照樣調整更改,暫時看不到監警會要獲賦予調查權力。

監警會去年處理1527宗投訴,涉及2466項指控,當中嚴重指控有280多宗,而全部個案中,有逾40%個案屬於全面調查。監警會強調,對個案結果並非照單全收,有130個分類結果有作出轉變,秘書長俞官興說,「雖然唔係人人都會人頭落地,但都係會有處分。」

至於投訴分類方面,大約有50%為疏忽職守,40%為態度不佳,其餘10%為嚴重個案;嚴重個案中,有70%涉毆打。

俞又說,雖然投訴個案數目有千宗,但個案多與少,和涉事警員有否出錯,並不存在相對性。對於警方接受監警會建議比率低,俞指警方已就有關情況改善或解釋,並獲監警會接納其所説法。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9 12: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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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淪無牙老虎 就警權提質詢 警方接受率是0%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60...2_001.html

自2009年6月成立的監警會,每年收到數千宗有關警察的投訴個案,惟當中只有約3%至4%個案獲證明屬實並可立案,以濫用武力指控為例,2011/12至2017/18共7個年度,共有2119項投訴警察毆打的指控,但僅2項指控屬實,成功率僅得0.09%。懲處方面,大部分警員僅接受警告或訓諭,9年來只有1名警員被刑事檢控,反映監警會角色如同無牙老虎。

現行制度下,所有投訴警察的個案會先交由直屬警務處的「投訴警察課」跟進,再將調查結果交給監警會覆核及作出懲罰。監警會的數據反映,近3個年度,警方對監警會提出的質詢或建議的接受率介乎48%至61%,其中對於行使警權的理由質詢,近9個年度內有4個都只得0%,包括2009/10、2011/12、2013/14及2017/18年度。而有關遵守警規的質疑,過去2個年度的接受率分別只得18%及19%,反映警方普遍不接納監警會的意見。

民權觀察成員王浩賢指,投訴警察課「自己人查自己人」的做法已為社會詬病多年,香港缺乏獨立的投訴警察調查機制,而現時監警會仍然無獨立調查權,其職權上有相當大的局限,導致不少個案,只能界定為「無法證實」或「無法完全證明屬實」。他又指,普通市民遇到警務人員濫權,本身就很難靠自己搜集到充足的證據去舉證,而要投訴時,又是向警方投訴,難免會令市民有擔心及顧慮。

監警會成為法定機構已有10年,他認為警方及監警會應檢討現時整個處理警察投訴的機制,舉例可賦予監警會調查權,調查牽涉警方被指用暴力、嚴重濫用職權以至違法的投訴,並把投訴警察課的職權侷限於處理其他警察投訴,他並要求警方完善各個警察處所內的閉路電視系統,特別是警務人員會接觸到市民的位置,「應該要冇死位」,以保障市民。

對數據顯示,警方對監警會提出對於行使警權的理由的質詢,多個年度的接受率都是0%,王就指監警會職能之一就是向警方提出質詢及建議,如警方不接受,機制就等於無效,認為監警會應交代他們提出質詢的詳情,而每當投訴警察課拒絕,亦應該向外交代拒絕的原因,才可讓公眾監察,亦有助改善現有機制。

監警會是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成立的獨立機構,負責觀察、監察和覆檢警務處處長就須匯報投訴的處理和調查工作。委員由行政長官委任,包括法律界、醫學界、教育界、社福界等人士,截至前年3月31日,該會共有28名委員。

生日收匿名信咒不得好死 女模無悔投訴警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40...2_001.html

立法會通過 626 億元追加撥款 包括警隊加薪 OT 錢 三讀無人發言 譚文豪:特快批核如「善堂」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5%A0%82/

【荃灣警署輪姦案】被鄧炳強指作假口供、潛逃 少女 X 回應:有意貶損、無公正調查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8...%E6%90%8D/
[Image: Untitled-1-07_wmeks_1200x0.png]

灣仔警總收寄鄧炳強冒煙包裹 疑為土製炸彈
https://www.am730.com.hk/news/%E6%96%B0%...%88-215731

紀律部隊仍用英式步操 學者轟辱國體促糾正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50.html

香港已回歸23年,《國歌法》及《港區國安法》亦相繼在港實施,惟社會仍存有戀殖心態,有法律界人士倡議應取消法官戴假髮的要求。而在紀律部隊方面,至今仍沿用英式步操,儀式仍跟從英國殖民地時代的規定而行。有學者及時事評論員批評政府縱容公務員的戀殖心態及「雙重效忠」行為,已屬國際笑話,促請港府盡快改革。

港府曾多次被炮轟「戀殖」,但管理5大紀律部隊的保安局指沒有計劃修改現時的步操方式。而入境處是為受訓學員提供英式步操訓練,並以英式步操進行結業會操,但處方曾表演中式步操,並指日後會不時檢討以豐富訓練和會操內容。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指香港已回歸23年,但各大紀律部隊仍然沿用英式步操,此舉屬有辱國體,令人感到匪夷所思。他認為現時公務員團隊中有不少人是吃裏扒外,甚至從事反中亂港的行為,亦有人是雙重效忠,持有居英權,批評港府不改革步操方式是縱容戀殖心態,影響紀律部隊的意識形態。

變相縱容戀殖 屬國際笑話
陳偉強指政府一直因循苟且,沒有決心進行改革,而今年正正屬於一個契機,於實施港區國安法後重新出發,港府應即時叫停紀律部隊採用英式步操,要求紀律部隊於精神上均須效忠國家。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亦指香港的主權早已回歸中央,惟紀律部隊仍使用英式步操是國際笑話,批評政府並無正視問題,應盡快作出糾正。他指步操對於紀律部隊而言非常重要,顯示部隊的紀律性及團結性,既然香港已實施港區國安法,各紀律部隊應配合內地部門執法,操練方式應與內地做法接軌。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10 15:2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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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總總幹事許麗明被改控阻差辦公 警員供稱曾多次警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210.htm

邵家臻:兩警自稱社工探訪在囚「畫家」疑違法 警方否認:旨在了解犯案原因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B8%85/

福建廈門警察黃元雄被美國制裁 環球時報發文嘲「特別好笑」
https://www.hk01.com/%E8%AD%B0%E4%BA%8B%...D%E7%AC%91
美國制裁17名外國官員包括一廈門公安人員 斥侵害法輪功信眾人權
https://www.hk01.com/%E5%8D%B3%E6%99%82%...A%E6%AC%8A

港高級警員公園穿女裝自慰被擒
http://dailynews.sina.com/bg/chn/chnnews...20179.html

  香港一名疑有易服癖已婚休班男警,10日凌晨駕車到大埔公路松仔園附近,換上緊身魚網絲襪在露天自慰,被接報警員當場擒獲。

  警方在其身旁發現女裝衣服及一對高跟鞋,調查後以涉嫌猥褻性暴露身體罪名,將休班警拘捕帶署。該名警員可能面臨革職處分。

  被抓的49歲男子為中區警署高級警員,負責駕駛警車。據悉,該名警員已婚,過往沒有易服癖或猥褻行為被捕紀錄。警方證實事主為休班警務人員,現階段沒有被停職,但已被安排休假。案件交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強調,如有證據顯示有警務人員犯刑事罪行,會依法將有關人員拘捕,一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警方會根據“警隊條例”進行覆檢,以決定是否須接受紀律處分,最嚴厲的處分是解雇。

  警方又稱,警隊有既定程序處理警務人員精神健康問題,有需要時單位指揮官在警隊臨床心理學家協助下,會評估該警務人員是否適合佩槍及職務安排等,以盡量減低該人員危及自己及他人的可能。

  消息稱,警方10日凌晨接獲報案,指大埔松仔園的大埔滘花園有人裸露身體。警員到場發現一名身穿魚網絲襪男子在公園自慰,搜查後又檢獲一些女性衣物及一對高跟鞋,懷疑有人駕車到公園偏僻處易服後做出猥褻行為,被其它駕駛者發現。警員調查後,赫然發現此人為同行,其後將其拘捕帶回警署。

  香港中文大學精神學系教授李誠表示,一個人偶然好奇嘗試易服,並不算“癖”,必須長期也有強烈渴求以易服取得滿足感的人,才算有易服癖。一般易服癖者會有強烈慾望希望做另一種性別的人,並且在穿上異性衣服時會有性興奮,不排除會因而自慰,有時會為了獲得更刺激的性興奮而冒險在公衆地方易服及自慰,但並非屬於精神病,一般也不會對他人構成危險,也不代表不適合從事某個行業。

  李誠指出,事主身為警務人員,其易服癖所需承受的社會壓力會較其它行業大,但仍作出這種行為,相信其對易服癖的渴求很大。

  律師黃國桐表示,易服不算犯法,任何人都有權選擇衣服。

  但若男性易服進入女廁,或有任何猥褻行為,警方可以就在公衆地方猥褻性暴露身體作出拘控,而法庭一般會聽取事主的精神報告才作出判決。

香港一高級警員在公園穿女裝手淫可能被革職
http://news.sohu.com/20090311/n262733889.shtml
中新網3月11日電据香港《明報》報導,香港警隊又爆出醜聞!一名疑有易服癖已婚休班男警,10日凌晨駕車到大埔公路松仔園附近,換上緊身魚網絲襪露天手淫,被接報警員當場擒獲。

  警方在其身旁發現女裝衣服及一對高跟鞋,調查後以涉嫌猥褻性暴露身體罪名,將休班警拘捕帶署。該名警員可能面臨革職處分。



  消息稱,被捕的49歲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他為中區警署高級警員,負責駕駛警車。據悉,該名警員已婚,過往沒有易服癖或猥褻行為被捕紀錄。警方證實事主為休班警務人員,現階段沒有被停職,但已被安排休假。案件交大埔警區重案組跟進。

  警方強調,如有證據顯示有警務人員干犯刑事罪行,會依法將有關人員拘捕,一旦被法庭判處罪名成立,警方會根據“警隊條例”進行覆檢,以決定是否須接受紀律處分,最嚴厲的處分是解僱。

  警方又稱,警隊有既定程序處理警務人員精神健康問題,有需要時單位指揮官在警隊臨床心理學家協助下,會評估該警務人員是否適合佩槍及職務安排等,以盡量減低該人員危及自己及他人的可能。

  消息稱,警方10日凌晨接獲報案,指大埔松仔園的大埔滘花園有人裸露身體。警員到場發現一名身穿魚網絲襪男子在公園手淫,搜查後又檢獲一些女性衣物及一對高跟鞋,懷疑有人駕車到公園偏僻處易服後做出猥褻行為,被其它駕駛者發現。警員調查後,赫然發現疑人為“伙計”,其後將其拘捕帶回警署。

  香港中文大學精神學系教授李誠表示,一個人偶然好奇嘗試易服,並不算“癖”,必須長期也有強烈渴求以易服取得滿足感的人,才算有易服癖。一般易服癖者會有強烈慾望希望做另一種性別的人,並且在穿上異性衣服時會有性興奮,不排除會因而自慰,有時會為了獲得更刺激的性興奮而冒險在公眾地方易服及自慰,但並非屬於精神病,一般也不會對他人構成危險,也不代表不適合從事某個行業。

  李誠指出,事主身為警務人員,其易服癖所需承受的社會壓力會較其它行業大,但仍作出這種行為,相信其對易服癖的渴求很大。

  律師黃國桐表示,易服不算犯法,任何人都有權選擇衣服。但若男性易服進入女廁,或有任何猥褻行為,警方可以在公眾地方猥褻性暴露身體作出拘控,而法庭一般會聽取事主的精神報告才作出判決。

香港一高級警員在公園穿女裝手淫或被革職(圖)
http://news.sina.com.cn/o/2009-03-11/102...963s.shtml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加油 於 2020-12-13 08:4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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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難忍戀鞋癖 跟蹤4女拾鞋自慰 判一年半感化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F%E5%8C%96

有戀鞋癖的年輕男警,下班後流連警署附近屋苑,跟蹤4名女士到住所,拾起她們的女裝鞋手淫並射精入鞋。有事主發現被偷拍,大感不安報警,始揭發事件。男警早前承認遊蕩罪,判感化18個月。

被告孫梓聰(23歲)去年12月3日案發時駐守大嶼山特遣隊,承認當日休班時在東涌東涌裕東苑流連,先後尾隨4名女士。裁判官考慮被告已正視其癖好,只是處理壓力的情緒管理有待改善,遂輕判感化令。

跟蹤偷拍事敗 坦承12歲已有戀鞋癖

控方案情指,被告當天下班後,於晚上約8時在東涌裕東苑向東閣流連,先後跟隨4名女士進入升降機。其中,事主X被跟蹤時已察覺被告持手機朝向她。二人在不同樓層離開升降機,但X回家時發現被告走樓梯到X居住的樓層,她感不安遂報警。被告被捕後承認曾拾起走廊一隻女裝鞋手淫,並射精入鞋,又自稱12歲已對鞋產生癖好。警員又在其褲袋檢獲染有精液的紙巾,亦在被告手機內發現21張女裝鞋和女性腿部的照片。

裁判官判刑時稱,被告於本案中願意跟警方合作,紀錄良好,其感化報告對他評價正面,只是處理壓力的情緒管理有待改善。上司稱讚其表現,指他勤力。被告早前求情時指,已正視癖好問題,接受醫生治療,故接受報告判處感化。

案件編號:TWCC 614/2016

偷女裝鞋自瀆 孌鞋癖休班警認罪候判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9%E5%88%A4
對女裝鞋手淫 休班警遊蕩罪成判感化18個月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5...%E6%9C%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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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警署男警用佩槍自轟太陽穴亡 疑與財務問題有關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1...2_001.html

深水埗指揮官出席區議會 被斥「黑警」稱不被尊重 隨即離場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5%A0%B4/

【修例風波】官斥警供詞與cctv有出入 實驗室技術員涉藏打火機脫罪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B%E7%BD%AA

警方擬讓所有軍裝警員配備隨身攝錄機 片段可用於調查投訴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6%9...42759.html

警方正引入更多隨身攝錄機,計劃2021年每名軍裝警員都能夠配備一部。警方說有關的片段亦會用作調查針對警察的投訴,裝置上亦禁止前線警員自行刪除片段。

警務處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麥衞文:「剛才所說的隨身攝錄機或行動攝錄機,無論在刑事或投訴(警察)方面,我們知道有相關證據後會立即通知(相關單位)保存。」

警務處支援科署理總警司余偉傑:「由於同事不能自行刪除片段,所以不會發生一名警員在外面拍攝片段後,不想別人知道而去刪除。」

投訴方面,警方共接獲1946宗反修例事件相關的投訴,629宗屬須匯報投訴。當中有231宗是嚴重指控,即包括毆打、濫用職權和恐嚇,須匯報投訴,共涉及684名投訴人,有179人要求全面調查,其中有79人有案件尚在處理。

警方又交代已經完成監警會反修例事件報告所提出52項建議,當中的21項包括加強公眾訊息發放及在羈留中心安裝閉路電視。

警方今年首11月接1055宗投訴 警員隨身攝錄機計劃已全面推行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1...2_001.html

監警會今(15日)舉行公開會議,簡報警隊數碼攝錄裝置報告事項、有關反修例示威的投訴統計數據及早前就修例風波事件所作出52項建議的最新情況。據監警會資料,截至12月4日與反修例相關公眾活動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數目,分別為629宗及1,317宗,其中獲全面調查的為26.2%、撤回的為21.5%、未有任何回覆的佔21.2%。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指,就629宗需匯報投訴中,投訴警察課已提交了398宗調查報告,當中監警會通過了188宗,但其中撤回的有90宗、無法追查的有73宗、透過簡便方式解決的有9宗,即超過85%是投訴撤回或無法追查的個案,而大部分指控皆較為輕微。俞又指,過去10年監警會接獲的數字有下降趨勢,對此持正面看法,但對市民就現時的兩層架構投訴機制有否信心,相信在適當的時候可進行獨立研究調查。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明年監警會有3個主要工作,包括處理現有的投訴,但坦言有74宗案件已正處司法階段,因此部分案件的進度取決於法庭審理的進度。其次,監警會亦會就早前針對修例風波對警方作出的52項意見作出跟進,梁稱知道保安局已就建議的推行向特首提交了第2份報告。他又稱,監警會亦會在來年增加外展工作。
另外,就警隊數碼攝錄裝置的推行,警方代表指,原定在明年始可以全面推行的隨身攝錄機計劃,現時已全面推行,至今已有逾1萬部提供了前線軍裝警,提早達到「一人一機」,以在口罩令、大型活動助警員執法,警員會在大型公眾聚集、破壞社會安寧、或需要搜證的場合開啟攝錄機。有監警會委員對於攝錄機的存檔、查看程序、刪除提出質詢,警方則強調就使用隨身攝錄機有明確的準則,會交由前線警員視情況決定是否使用攝錄機,而梁定邦則希望警方提供有關指引予監警會秘書處。

修例風波:監警會促設委員會 評估催淚彈毒理水平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51...2_001.html

監警會去年度處理1527宗投訴 72宗指控屬實涉81警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21...2_001.html

警促反修逃犯例遊行守法 監警會不派員監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60...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0-12-15 11: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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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定邦:法例不容許監警會提出改革建議 認「是時候社會傾傾需不需要改變」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6...%E8%AE%8A/

監警會今日(15日)召開公開會議。主席梁定邦在會上再回應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現行投訴警察的兩層機制不符合《人權法》對獨立調查的要求(詳見當天報道),判詞提到監警會無調查權,更無力推翻投訴警察課的決定。被問到監警會會否改革,梁定邦指監警會在條例下不容許提出改革建議。他個人認為,監警會「做了 10 年,是時候社會去傾傾我哋(監警會)需唔需要改變」。

梁定邦指,監警會早前已就判詞開會,並向法律顧問徵詢意見,法律顧問指,相關裁決和判詞不會影響現時監警會的工作。被問到監警會會否改革,他回應在條例下監警會不容許提出任何建議,因此監警會不會有建議。

他又指,律政司和警方已就案件提出上訴,預期案件可能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待裁決後才知道監警會是否要改變。他個人而言,監警會「做了 10 年,是時候社會去傾傾我哋(監警會)需唔需要改變」,他持開放態度。

梁定邦早前續任監警會主席一年而非慣常的兩年,任期至明年 5 月。他解釋是自己身體不好,明年將 75 歲,政府不應再找這樣的「老弱殘兵」,自己應該「告老歸田」。

會上,警方代表指今年頭 11 個月投訴警察課共接獲 1055 宗投訴,較去年同期下跌約三份之一。當中最多的投訴類別為「疏忽職守」有 491 宗;其次「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有 377宗;另外「毆打」投訴亦有 129 宗,其餘為「恐嚇」、「濫用職權」及「捏造證據」。

承認檢視投訴效率有改善空間 期望來年完成處理所有投訴

而截至 12 月 4 日,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投訴有 1,946 宗,當中 629 宗為須匯報投訴。投訴警察課現時已提交 398宗須匯報投訴的報告予監警會,監警會暫時通過 188 份報告。當中90宗投訴撤回、73宗無法追查、9宗透過簡便方式處理。

監警會指,其餘 16 宗投訴經全面調查後有確切結果,包括 3 宗無法證實和 12 宗警員並無過錯。另外 3 宗裁定屬實的投訴,在 2 個月前的會議上已提及,包括2 宗警員說粗言穢語和 1 宗警員未有在紀事冊下確認被捕人同意戴頭套。

上一次公開會議,監警會表示 6 宗個案有確切結果,事隔兩個月只增至 16 宗,被問到監警會的效率是否太慢。嚴重投訴個案委員會主席謝偉銓指,2019/20 年度處理每一個案件平均需時較長,這方面有改善空間。除了部份涉及已進入法庭審訊的個案,監警會期望來年可完成處理所有涉及反修例事件的投訴。

19/ 20 年度 78 項指控屬實 其中 45 項監警會提質詢後得出

監警會在會上又交代 2019/20 年度的工作報告,全個年度監警會共接獲 1,478 宗的須匯報投訴,較上一個年度少 43 宗。投訴個案中有 57 項指控獲證明屬實,另有 19 項指控被列為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無毆打、捏造證據及恐嚇投訴獲證屬實。而由非當事人提出的「須知會投訴」個案則大增,由 617 宗增至 1,686 宗。

監警會指,78 項獲證明屬實的指控,45 項由監警會向投訴警察課提出質詢後得出。被問到投訴警察課是否會有包庇被投訴警員的情況,秘書長俞官興指,監警會和投訴警察課的判斷和看法會有不同,所以有「兩層架構」,「佢哋覺得接受到,我哋覺得接受唔到,覺得佢犯錯」。他表示自己不會說投訴警察課是包庇,認為監警會的質詢正反映其監察的職能。

監警會在 5 月發表專題審視報告,並提出 52 項建議,本身是投訴及內部調查科總警司,現時調任至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麥衛文指,專責小組在 11 月底已向特首遞交第二份進度報告。警方在 8 月至 10 月已作出 21 項新改善,涵蓋 7 個已完成落實的建議,改善包括購置新的低殺傷力武器,但會上無提及為何種武器。

監警會|警首11個月接逾千宗投訴 梁定邦︰無權建議改革制度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6%E5%BA%A6
[Image: yG7_OaMar4RTgPCA5fJI3cqW-fY95kcrMJhUWDCYVFg?v=w1920][Image: rVRPPAUCYE_0rysGErMrbGGARSOEIgswWd2GYFndhmA?v=w1920]
監警會今日(15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公開會議。投訴警察課今年首11個月接獲1,055宗投訴,較去年同期減少約32%。當中接獲最多的投訴事項為「疏忽職守」,佔約47%、有491宗投訴;其次是「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有377宗。涉及「毆打」的投訴有129宗。

就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現行兩層調查警察投訴機制不符《人權法》要求,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有關判詞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法例,不影響工作,並引述法律顧問指,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

投訴警察課今年首11個月接獲1,055宗投訴,當中接獲最多的投訴事項為「疏忽職守」有491宗投訴;其次為「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有377宗;涉及「毆打」有129宗。其餘「恐嚇」、「濫用職權」及「捏造證據」,分別有10宗、40宗、7宗。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再回應高等法院裁決指,有關判詞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條例,不影響現行工作。他又引述法律顧問指,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律政司及警方已案件提出上訴,估計案件或會上訴至終審法院,屆時才知道是否要改變監警會,但個人持開放態度。

梁定邦被問到為何只續任主席一年而非兩年,是否因處理反修例投訴有壓力,他回應指已屆75歲要「告老歸田」。

秘書長俞官興︰無信心就不會向監警會投訴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認為,如果市民無信心就不會透過監警會作出投訴,他舉例指去年反修例衍生近2,000宗投訴,須匯報投訴亦有629宗,是創歷史新高。但對於監警會改革,他指個人是持積極正面態度,但無理由自說自法,或會委託獨立調查民意。

警方︰「辱警罪」要待社會共識

另外,監警會副主席易志明在會議中關注警方會否推動「辱警罪」,監管處處長林曉彤表示,警方持開放態度,認為要等待社會有共識。

梁定邦: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A%E8%AD%B0

監警會今日(15日)與投訴警察課代表舉行公開會議,今年首11個月投訴警察課接獲1,055宗投訴。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在會上提及,高等法院上月裁定現行監警會調查警員投訴機制不符《人權法》要求的有關判詞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法例,不影響監警會工作。

投訴警察課於今年首11個月接獲的投訴個案較去年同期減少約32%,當中約47%的投訴為「疏忽職守」,共有491宗投訴,而涉及「行為不當、態度欠佳、粗言穢語」則有377宗,涉及「毆打」投訴則有129宗,其他投訴包括「恐嚇」、「濫用職權」及「捏造證據」等等。

對於高等法院早前裁定現行兩層調查警察投訴機制不符《人權法》要求,梁定邦今日在會上回應事件時表示,有關判詞和判決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法例,並不影響監警會現時工作。他又引述法律顧問指,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並表示律政司和警方已就有關案件提上訴,估計案件最終可能會需在終審法院審理,裁決完結才知道監警會是否需要改變,而他個人則持開放態度。

梁定邦早前續任監警會主席一年,任期至明年5月,被問及為何不如慣例續任兩年,梁定邦則指自己明年已75歲,身體施不好,表示「政府唔應該再搵我啲老弱殘兵」,他要「告老歸田」,認為政府應尋找年青、有心有力的人做相關工作。

梁定邦: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建議 自己應告老歸田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370786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再回應高等法院上月裁定現行監警會兩層調查警員投訴機制不符《人權法》要求,指有關判詞和判決無推翻現行監警會法例,不影響監警會現行工作。他引述法律顧問指,監警會在條例下無權就自身改革提出任何建議,因此監警會不會有提議,又指律政司和警方已經就有關案件提出上訴,又指估計案件可能會一直上訴至終審法院,要有待裁決完結才知道監警會是否要改變,但個人對監警會改革持開放態度。

梁定邦又指,包括警務處長鄧炳強等警隊高層的態度明確,如果警隊有人員犯錯,絕不姑息,認為現行兩級監管制度行之有效。

高等法院上月接納記協提出的覆核,裁定由投訴警察課處理警員投訴,並由監警會審視的投訴機制,不足以符合《人權法》下獨立調查警員懷疑不當對待投訴機制的要求,指機制下監警會缺乏自己的調查權力,不可推翻投訴警察課對個案的決定。

梁定邦稱應告老歸田 梁定邦早前續任監警會主席一年,任期至明年5月,梁定邦回應續任安排有別於以往續任兩年的慣例,指自己明年已75歲,加上身體不好,認為政府不應「揾我啲老弱殘兵」,並應「告老歸田」,政府應尋找年青一輩的人做有關工作。 梁定邦又指,現階段不知道市民對監警會是否無信心,認為問題值得斟酌,亦需要深入研究,強調現階段並不能得到市民對監警會無信心的結論。

俞官興:反修例須匯報投訴創新高反映市民信任監警制度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angeable=0

監警會報告引警方調查被指欠獨立性 梁定邦:唔信佢哋信邊個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3447
[Image: ipcc721aiai.jpg?itok=ObRCO60H]

【逃犯條例】梁定邦稱撤回才能平息民憤 不應排除獨立調查委員會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1%E6%9C%83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0-12-15 15:2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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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專家倡獨立查反修例衝突
指監警會權力能力不足 梁定邦表同意
https://www1.hkej.com/features/article?q...1328267854

監警會早前聘請國際專家,協助審視6月起的公眾活動,該國際專家小組的成員Clifford Stott昨發聲明,直言監警會的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不足以應付近期事件,即使提交中期報告,仍須獨立機構作深入調查。監警會主席梁定邦同意小組說法,希望發表首階段報告後,考慮是否須要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中期報告後須再深入跟進

監警會確認聲明由專家小組撰寫,但文件僅提交予主席梁定邦,主席和專家小組列席成員、包括他本人亦同意不會公布該份文件,監警會對Stott推文「感失望」,強調聲明不是專家小組的公告,而是其個人行動。監警會專家小組上周會見傳媒,但多間機構均未獲邀,監警會承認由於時間緊迫,專家小組上周五進行了「小型的傳媒會面」。監警會將竭力於明年初就審視工作發表初步報告,讓警方及政府在符合憲法的基礎上,採取適當的下一步跟進。

政府發言人回應指出,今次審視目的在於查找事實,找出未來方向,表明「絕非最終的報告」。發言人說,審視工作艱巨、複雜,涉事活動亦不斷發展,需要給予監警會時間和空間專注完成工作,政府將密切關注審視結果,仔細研究審視報告的所有建議,才決定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監警會國際專家小組其中一名成員Clifford Stott上周六在個人Twitter賬戶代表小組發聲明,指小組經分析後,認為監警會的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有結構上的限制,不足以應付近期事態的規模,亦不符合國際監警標準,小組建議下一步應由獨立機構深入調查。

國際專家小組稱,監警會需要大幅擴大能力,包括可以向警方及其他機構取得清晰的事實、及時接觸重要文件,以及向重要證人取證等。監警會仍可發表中期報告,提供有限事實,但只足以作初步結論。小組坦言,若未來由具必要權力的獨立機構,進行深入及全面的調查,將更令人信服。

監警會早前就6月以來的反修例風波成立專責委員會調查,但一直未獲主流民意接受,並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政府其後落實邀請5名國際專家向監警會提供意見,Clifford Stott是英國基爾大學自然科學研究院院長,曾任英女皇陛下警察監察局總督察的Denis O'Connor為專家小組主席。

國際特赦:警權未受制衡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明言完全同意專家小組的說法,會在明年初提交的首階段報告中,提及會方現時沒足夠權力搜證。他希望發表首階段報告後,政府再考慮是否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國際特赦組織香港分會總幹事譚萬基提出,政府不能再拖延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尤其自10月《禁蒙面法》立法後,警隊權力不斷膨脹未受制衡,令過去兩個月的警民衝突無法停止。他指警方自行調查有關警方投訴,無法減低示威人數或暴力情況。



國際專家組:監警會「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不足」 (22:0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3%E3%80%8D
[Image: 4a2c06b805eb046dc8e20a57b535778e.jpg][Image: 4a397e61ff61ecfb54c9dd4998060344.jpg][Image: 4a3c002f0ab49a2a2666458218159fa2.jpg]

【22:00】監警會表示,Clifford Stott透過Twitter分享的文件確由專家組撰寫,文件僅提交予主席,主席和專家組列席成員(包括Clifford Stott)同意不會書面公布該份文件;監警會委員目前仍未有機會閱覽該份《進展報告》。

就Clifford Stott發布《進展報告》,而Twitter推文並未與監警會討論,監警會感到失望,重申「會方非常重視意見交流的自由,但相信討論必須建立在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監警會表示將竭力於原定期內(即2020年初)就審視工作發表初步報告,亦將充分考慮《進展報告》內陳述事項。


【16:02】政府發言人回覆查詢時稱,監警會現時根據《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條例》,特別是第8條賦予它的權力,正主動審視近期的大型公眾活動;政府了解監警會將在發布任何報告或建議之前進行內部討論。

政府表示,是次審視旨在查找事實,並找出未來方向,絕非最終報告。政府將密切關注審視結果,仔細研究審視報告的所有建議,才決定採取任何跟進行動。

【15:55】監警會早前邀請5名國際專家,協助審視反修例運動引起的警民衝突。有國際專家小組近日在Twitter上載一份小組聲明,指出監警會「權力及獨立調查能力不足」,認為有必要加強取證能力,才可完成臨時報告。聲明又表示,臨時報告只是初步結論,建議下一步仍需由獨立機構進行更全面調查。

監警會本月8日安排國際專家小組包括主席Denis O'Connor在內的4名成員,接受多家傳媒訪問,曾任英女王陛下警察監察局總督察的Denis O'Connor表示,最快明年初完成報告,惟他稱小組缺乏獨立調查能力,有必要增加監警會的資源和人手,以及加強取證能力,才可進行全面調查。

國際專家小組其中一名成員、英國基爾大學自然科學研究院院長Clifford Stott昨(9日)在Twitter上載小組聲明(聲明顯示日期為本月8日),指出專家小組已分析了監警會的調查能力,認為監警會缺乏調查權力,以應付反修例事件的規模,及符合重視自由與權利社會的國際監警組織的標準。翻查監警會網頁,未見有發出專家小組的聲明。

Stott展示的聲明指出,監警會的調查權力及範圍有結構限制,妨礙監警會獲得連貫及有代表性的證據。小組認為,監警會必須全面加強能力,包括可以向警方及其他組織取得事實、及時取得警方及其他機構的重要文件,以及取得目擊證人的證供。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0-12-15 15: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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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警署強姦案真相 - 馮睎乾
https://hk.appledaily.com/columnist/2020...LTB5WQI7Y/

近日香港有兩則新聞,只要並列於史冊,後世史家馬上就能明白,2020年香港警察腐敗到什麼程度。兩則新聞的主角都是年輕女子。

一個是居於警察宿舍,大概是警察女兒的高可晴(22歲),去年因涉嫌販毒被捕,日前上庭。這樣嚴重的案不交高院處理,已覺可疑,律政司居然還申請撤控,果然已不知廉恥為何物。負責該案的裁判官坦言不能接受,要求律政司法律顧問稍後上庭解釋。結果如何,市民不妨拭目以待。

一個是去年報稱在荃灣警署遭強姦的少女X小姐。X小姐委託律師報案,醫護證明她在醫院合法墮胎,警方也從胎兒取得DNA樣本。X小姐曾追問調查進度,但警方拒絕披露。本年1月16日,PK鄧在中西區區議會上稱,該案正循「誤導警務人員」和「作假口供」方向調查。5月12日,PK鄧出席元朗區議會會議,說律政司已指示警方以涉嫌作假口供拘捕X小姐,但女事主「已經潛逃」,正被警方通緝。

左報當然賣力為警方護航,於是把X小姐描述為珠胎暗結,為了合法墮胎而編故事屈警察。我們不必相信X小姐或警察,但可以自己想想,哪個故事更可能發生?只為了合法墮胎,事主訛稱被姦就是,不必向高難度挑戰,刻意指明警察強姦。若想誣陷警察,根本連墮胎也不必──強姦指控的前提不包括懷孕。

荃灣警署有沒有發生X小姐聲稱的強姦,智力正常者心知肚明,現在根本沒有水落石出的可能。儘管無法「鐵證如山」,但鄧炳強本人已鬼拍後尾枕了,發現盲點在哪裏嗎?如果鄧炳強確信X小姐是歹毒地誣陷警方、作假口供的通緝犯,他該有什麼情緒反應呢?答案是:PK鄧應該非常憤怒,馬上公開通緝犯的身分。

但他沒有。由1月到5月,4個月都沒有。

理由很簡單:鄧炳強知道X小姐確被自己約束不來的手足姦了,即使嘴巴說她是通緝犯,但下意識仍未排除她是受害人,所以才繼續保護她的私隱。我已經把這理由寫了出來,如果香港警察現在才公開X小姐身分,不但沒有人相信,反顯得此地無銀,作賊心虛。事到如今,請繼續保障「通緝犯」的私隱,積一點陰德,他日落地獄也許能夠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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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接1946宗涉反修例投訴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08.html

監警會截至12月4日,接獲反修例相關公眾活動衍生的「須匯報投訴」和「須知會投訴」數目分別為629宗及1,317宗。須匯報投訴中,獲全面調查的為26.2%、撤回的為21.5%、未有任何回覆的佔21.2%。此外,警方指已全面推行警隊數碼攝錄裝置,已提早達到前線軍裝警「一人一機」。

監警會秘書長俞官興指,就629宗需匯報投訴中,投訴警察課已提交了398宗調查報告,當中監警會通過了188宗,但其中撤回的有90宗、無法追查的有73宗、透過簡便方式解決的有9宗,即超過85%是投訴撤回或無法追查的個案,而大部分指控皆較為輕微。

監警會主席梁定邦表示,明年監警會有3個主要工作,包括處理現有的投訴,但他坦言有74宗案件已正處司法階段,因此部分案件的進度取決於法庭審理的進度。其次,監警會亦會就早前針對修例風波對警方作出的52項意見作出跟進,梁稱知道保安局已就建議的推行向特首提交了第2份報告。他又稱,監警會亦會在來年增加外展工作。

警隊數碼攝錄裝置全面推行
另外,就警隊數碼攝錄裝置的推行,警方代表指,原定在明年始可以全面推行的隨身攝錄機計劃,現時已全面推行,至今已有逾1萬部提供了前線軍裝警,以在口罩令、大型活動助警員執法,警員會在大型公眾聚集、破壞社會安寧、或需要搜證的場合開啟攝錄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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