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9-2019, 06:41 PM
【修例風波】理大外衝突19男女被控暴動 部分人保釋被拒明年2月再訊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563.html
大律師公會晚上回應人大法工委評論,公會認為法工委發言人說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公會認為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是否違憲,是限制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亦是違反基本法。
全國人大法工委認為,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嚴重削弱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管治權,不符合基本法,並主張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指,香港法院以往曾宣告某些違憲法律條文無效,而法院過往運用這權力並未曾受到質疑。根據上訴庭的案例,香港法院必須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的條文與精神判案,法庭亦有責任宣告違憲的法律條文無效。倘若案件牽涉法律條文的合憲性而法院卻不作出裁決,法院就未能捍衛《基本法》,違反司法誓言要求法官擁護《基本法》的條件 。
《基本法》第 160 條沒有規定香港法律於回歸後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採納為特區法律,其合憲性不能被挑戰。《基本法》第 160 條規定,如任何法律條文與《基本法》抵觸,可依照《基本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根據《基本法》第 19 條,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第 85 條亦指出香港法院應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條文是否違反《基本法》,是限制香港法院一向享有的獨立司法權亦違反《基本法》,破壞《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權。
大律師公會認為,大眾固然可以評論及批評任何法院判詞,但任何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司法程序尚未完結之前就《基本法》作出詮釋或評論的主張,無疑會給予公眾一個印象,就是香港司法機構及制度被施加壓力,這完全無助捍衛對法治的尊重。
警方:理大一帶約1100人被捕或登記 部分被捕人士涉嫌參與暴動
https://hk.news.yahoo.com/400%E4%BA%BA%E...33824.html
理工大學仍有人留守未離開,警方再次呼籲他們投降,強調犯罪必須被拘捕,批評有人把罪犯包裝成無辜小孩是找藉口。而截至下午三時,警方在理大一帶共拘捕或登記約1100人,當中約600人自願離開包括200名未成年人。
經歷星期日激烈衝突之後,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有人經勸喻接受拘捕,十八歲以下可登記離開。警方表示,被捕的人都涉嫌參與暴動。
在理大的人以不同方法逃走,部分人游繩離開。警方批評有人以所謂「校巴」及「接仔車」等為名接應是協助罪犯,連同司機在內共拘捕37人。
警方的拘捕行動中被指過度使用武力,包括拖行示威者,警方解釋是要盡快控制場面。
示威者連日在油尖旺聲援理大留守的人,警方強調一定要以武力驅散。
至於在彌敦道有警方的車高速衝向人群,警方解釋是戰術,又指車速快不等於不安全。警方希望公眾能夠理解前線面對的風險及壓力。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 於 2019-11-19 12:16 編輯 ]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563.html
大律師公會晚上回應人大法工委評論,公會認為法工委發言人說法在法律上是錯誤的。公會認為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是否違憲,是限制法院享有獨立司法權,亦是違反基本法。
全國人大法工委認為,裁定《禁蒙面法》違憲嚴重削弱特區政府及行政長官管治權,不符合基本法,並主張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
大律師公會指,香港法院以往曾宣告某些違憲法律條文無效,而法院過往運用這權力並未曾受到質疑。根據上訴庭的案例,香港法院必須根據《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的條文與精神判案,法庭亦有責任宣告違憲的法律條文無效。倘若案件牽涉法律條文的合憲性而法院卻不作出裁決,法院就未能捍衛《基本法》,違反司法誓言要求法官擁護《基本法》的條件 。
《基本法》第 160 條沒有規定香港法律於回歸後被全國人大常委會採納為特區法律,其合憲性不能被挑戰。《基本法》第 160 條規定,如任何法律條文與《基本法》抵觸,可依照《基本法》規定的程序修改或停止生效。
根據《基本法》第 19 條,香港享有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基本法》第 85 條亦指出香港法院應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涉,司法人員履行審判職責的行為不受法律追究。任何言論主張香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條文是否違反《基本法》,是限制香港法院一向享有的獨立司法權亦違反《基本法》,破壞《基本法》賦予香港的高度自治權。
大律師公會認為,大眾固然可以評論及批評任何法院判詞,但任何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在司法程序尚未完結之前就《基本法》作出詮釋或評論的主張,無疑會給予公眾一個印象,就是香港司法機構及制度被施加壓力,這完全無助捍衛對法治的尊重。
警方:理大一帶約1100人被捕或登記 部分被捕人士涉嫌參與暴動
https://hk.news.yahoo.com/400%E4%BA%BA%E...33824.html
理工大學仍有人留守未離開,警方再次呼籲他們投降,強調犯罪必須被拘捕,批評有人把罪犯包裝成無辜小孩是找藉口。而截至下午三時,警方在理大一帶共拘捕或登記約1100人,當中約600人自願離開包括200名未成年人。
經歷星期日激烈衝突之後,警方包圍理工大學,有人經勸喻接受拘捕,十八歲以下可登記離開。警方表示,被捕的人都涉嫌參與暴動。
在理大的人以不同方法逃走,部分人游繩離開。警方批評有人以所謂「校巴」及「接仔車」等為名接應是協助罪犯,連同司機在內共拘捕37人。
警方的拘捕行動中被指過度使用武力,包括拖行示威者,警方解釋是要盡快控制場面。
示威者連日在油尖旺聲援理大留守的人,警方強調一定要以武力驅散。
至於在彌敦道有警方的車高速衝向人群,警方解釋是戰術,又指車速快不等於不安全。警方希望公眾能夠理解前線面對的風險及壓力。
[ 本帖最後由 香港人 於 2019-11-19 12:16 編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