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1-2018, 05:36 PM
比利時9歲童安樂死 成全球最年輕個案 (19:06)
https://news.mingpao.com/ins/instantnews...3896455933
全球最年輕安樂死病人 9歲與11歲末期病童比利時往生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220663
歐洲「拋棄文化」盛行? 奧地利安樂死合法化掀爭議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692733
安樂死合法化再現澳洲:有哪些國家允許安樂死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42165059
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成為該國首個通過輔助死亡(俗稱「安樂死」)合法化的省份。
這次標誌性的立法,經歷超過100小時的激烈辯論、包括兩晚通宵審議,才獲得通過。
維多利亞省是澳洲人口第二多的省份。在新法例下,由2019年年中開始,維省的絶症病人將有權要求處方致命的藥物。
提出上述要求的病人須年滿十八歲,預期餘下壽命不超過六個月。
維省省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表示:「今天我們將同理心,置於議會與政治的中心,我對此感到驕傲。」
台灣來鴻:你能不能接受"安樂死"?
「安樂死自己」的台灣女獸醫
「這是政治最好的一面,維多利亞省亦再次領先全國。」
如何預防非自願的安樂死?
這項法例是為正忍受極度痛苦的絶症病人而設的,當中有68項保障條款,包括:
病人必須三度向經特別訓練的醫生作出安樂死要求
一個特設委員會將審視所有申請
強迫病人要求安樂死屬刑事罪行
此外,病人須居於維省至少12個月,並且神智清醒。
患有特定病症的病人,包括多發性硬化、肌肉萎縮症(ALS,又稱運動神經細胞疾病)等,則可在餘下壽命不超過12個月的情況下申請。
這項法案的審議過程漫長,其中兩次會議分別長達26及28小時,法案最終於11月29日經修訂通過。
一些議員堅決反對這項法案,並嘗試提出數百項修訂。
十月,維省副省長馬林諾(James Merlino)以強硬措辭公開反對法案,形容法案「問題重重」,會成為「虐待長者的處方」。
Cherubs on gravestone
1995年,澳洲「北領地」(Northern Territory),通過了全球首項自願安樂死法,但在八個月後被澳洲聯邦政府推翻。
「北領地」並非一個省。聯邦政府對省議會的立法,並無類似權力。
繼澳洲北領地後,加拿大、荷蘭及比利時,相繼通過允許絶症病人在醫生監督下合法進行安樂死的法例。
目前允許合法安樂死的國家包括加拿大、荷蘭、比利時、瑞士,以及美國六個州份。
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各有什麼限制?
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律教授潘妮·路易斯(Penney Lewis)此前曾在BBC撰文指出:
在荷蘭,符合條件的病患,必須是痛苦難以承受,而且沒有改善希望的病人,但這份痛苦不一定要源自絶症,也不限於身體上的痛楚,其他符合資格的情況包括失去個人尊嚴、個人心智持續退化,以及畏懼窒息等
比利時的法律與荷蘭相似:申請者的痛苦必須因無法治癒的疾病,做成的持續、無法承受的痛苦,但不必然是致命的絶症,非絶症者須經額外審查
而在加拿大,病者須患有無法治癒的病,並為此承受持續及無法承受的痛苦,才可申請協助死亡
美國六個允許安樂死的州份,包括加州、科羅拉多州、俄勒岡州、華盛頓州、蒙坦那州及佛蒙特州。這些州份的法例列明,申請安樂死者必須為絶症患者,但對其痛苦程度沒有特定要求
Person giving patient medication
目前只有荷蘭及比利時,允許18歲以下、意識清醒病患尋求安樂死。
在荷蘭,12-16歲病患尋求安樂死須獲家長或監護人同意,16-18歲病患的家長沒有否決權,但需要被諮詢
在比利時,18歲以下的病患可在父母同意下尋求安樂死,但不適用於心理疾病造成痛苦的病人
在荷蘭及比利時,法例要求至少兩名醫生,斷定申請者是否合乎資格、其痛苦是否無法承受。該兩國為此特別培訓了一群醫生,進行此類診斷。
哪些國家可以安樂死?安樂死有幾種? 新頭殼告訴您
https://newtalk.tw/news/view/2018-06-07/127086
![[Image: 5b18fb1a4a21a.png]](https://s.newtalk.tw/album/news/128/5b18fb1a4a21a.png)
前體育主播傅達仁在瑞士時間6月7日早上11時(台灣同日下午5時)執行安樂死,因飽受病魔折磨,幾年前已決定前往瑞士尋求安樂死機構Dignitas(尊嚴)的協助,傅達仁也經常強調要死得有尊嚴。他曾在2016年底上書蔡英文總統,表達希望「安樂死合法化」的想法,不遺餘力推動台灣的安樂死發展,引起社會的討論與關注。
談及安樂死(Euthanasia),荷蘭和比利時是世界上最早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也是現在全面性合法的兩個國家。雖然荷蘭的安樂死走得最前,但安樂死的條件卻是非常嚴謹。法令允許病患處於「不能忍受」及「病情沒有改善」的條件下接受安樂死,另外有嚴重精神疾病者或失智患者、12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士,只需要父母同意,也可以安樂死。
不過,患者需要經過兩個獨立專業醫生的評估,目前荷蘭僅有約600個有安樂死執照的醫生。醫生要向驗屍官及檢察官報告,會同所有文件資料送交「安樂死複查委員會」審核,如果沒有報告死亡個案或有疑似濫用安樂死之嫌,不僅有罰款還可能會吃上官司。而且,荷蘭與比利時不一樣的是,他們並不開放外國人進行安樂死。
安樂死是具爭議性的議題,許多國家都未能全面合法化,而是透過設立不同的法令,某程度上允許安樂死的行為。例如安樂死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皆屬違法,目前僅有6個州在有限程度上合法,奧勒岡州1994年經過公民投票通過了《尊嚴死亡法》,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合法的醫生協助自殺法案。《尊嚴死亡法》的宗旨是給予末期病患選擇的權利,當病人不想成為家庭的負擔,或是無力在支付昂貴的醫藥費用時,申請醫生協助自殺便成為他們的「唯一選擇」。
《新頭殼》關心您
自殺無法解決問題,卻會留給家人無比傷痛。
生命誠可貴,請珍惜生命,再給自己一次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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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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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大利亞維多利亞省,成為該國首個通過輔助死亡(俗稱「安樂死」)合法化的省份。
這次標誌性的立法,經歷超過100小時的激烈辯論、包括兩晚通宵審議,才獲得通過。
維多利亞省是澳洲人口第二多的省份。在新法例下,由2019年年中開始,維省的絶症病人將有權要求處方致命的藥物。
提出上述要求的病人須年滿十八歲,預期餘下壽命不超過六個月。
維省省長安德魯斯(Daniel Andrew)表示:「今天我們將同理心,置於議會與政治的中心,我對此感到驕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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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維省副省長馬林諾(James Merlino)以強硬措辭公開反對法案,形容法案「問題重重」,會成為「虐待長者的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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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澳洲「北領地」(Northern Territory),通過了全球首項自願安樂死法,但在八個月後被澳洲聯邦政府推翻。
「北領地」並非一個省。聯邦政府對省議會的立法,並無類似權力。
繼澳洲北領地後,加拿大、荷蘭及比利時,相繼通過允許絶症病人在醫生監督下合法進行安樂死的法例。
目前允許合法安樂死的國家包括加拿大、荷蘭、比利時、瑞士,以及美國六個州份。
安樂死合法的國家各有什麼限制?
倫敦大學國王學院法律教授潘妮·路易斯(Penney Lewis)此前曾在BBC撰文指出:
在荷蘭,符合條件的病患,必須是痛苦難以承受,而且沒有改善希望的病人,但這份痛苦不一定要源自絶症,也不限於身體上的痛楚,其他符合資格的情況包括失去個人尊嚴、個人心智持續退化,以及畏懼窒息等
比利時的法律與荷蘭相似:申請者的痛苦必須因無法治癒的疾病,做成的持續、無法承受的痛苦,但不必然是致命的絶症,非絶症者須經額外審查
而在加拿大,病者須患有無法治癒的病,並為此承受持續及無法承受的痛苦,才可申請協助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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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只有荷蘭及比利時,允許18歲以下、意識清醒病患尋求安樂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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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及安樂死(Euthanasia),荷蘭和比利時是世界上最早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也是現在全面性合法的兩個國家。雖然荷蘭的安樂死走得最前,但安樂死的條件卻是非常嚴謹。法令允許病患處於「不能忍受」及「病情沒有改善」的條件下接受安樂死,另外有嚴重精神疾病者或失智患者、12歲以上的未成年人士,只需要父母同意,也可以安樂死。
不過,患者需要經過兩個獨立專業醫生的評估,目前荷蘭僅有約600個有安樂死執照的醫生。醫生要向驗屍官及檢察官報告,會同所有文件資料送交「安樂死複查委員會」審核,如果沒有報告死亡個案或有疑似濫用安樂死之嫌,不僅有罰款還可能會吃上官司。而且,荷蘭與比利時不一樣的是,他們並不開放外國人進行安樂死。
安樂死是具爭議性的議題,許多國家都未能全面合法化,而是透過設立不同的法令,某程度上允許安樂死的行為。例如安樂死在美國大多數的州皆屬違法,目前僅有6個州在有限程度上合法,奧勒岡州1994年經過公民投票通過了《尊嚴死亡法》,是美國歷史上第一個合法的醫生協助自殺法案。《尊嚴死亡法》的宗旨是給予末期病患選擇的權利,當病人不想成為家庭的負擔,或是無力在支付昂貴的醫藥費用時,申請醫生協助自殺便成為他們的「唯一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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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老師專線:1980
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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