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read Rating:
  • 0 Vote(s) - 0 Average
  • 1
  • 2
  • 3
  • 4
  • 5
香港警察/公安/黑警 hk police
與女親人爭執 28歲休班警涉襲擊及刑恐被捕
http://www.the-sun.com.hk/hk/bkn/cnt/new...?refer=hn2

促披露涉毆案7警身份 曾健超獲准司法覆核
http://www.the-sun.com.hk/hk/bkn/cnt/new...2_001.html

曾健超求披露七警身份 法院受理司法覆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3/53964681

曾健超冀律政司盡快就被毆案提出刑事檢控
https://hk.news.yahoo.com/%E6%9B%BE%E5%8...00015.html

前警務督察遭扣400萬退休金 入稟求推翻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0714...?refer=hn2

[ 本帖最後由 FriedrichEngels 於 2015-7-14 09:41 編輯 ]
Reply
警察將示威者拉到暗角拳打腳踢(TVB官網已經刪除此新聞)15 10 2014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zhPNvJadF0


[私刑] 原裝報導:便衣警員濫權私刑拳打腳踢示威者(BACKUP)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FXyIPC8Les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4/18910605
[Image: a0401a.gif]
[Image: a0401c.gif]

殺傷力太大 英禁警用水炮鎮壓示威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i...6/53978045

[ 本帖最後由 蘇格拉底 於 2015-7-16 08:17 編輯 ]
Reply
團體促檢控警司朱經緯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37111111

佔旺期間涉以警棍毆打途人的警司朱經緯下周退休,日前監警會以大比數裁定其毆打屬實,民陣昨日到灣仔警總外抗議,批評警方一直拖延、包庇下屬,要求警方尊重監警會決定,立即刑事檢控朱經緯,及向公眾交代七警案調查進展。被朱擊中的市民Osman希望投訴警察課能作出公正決定挽回市民信心。

「濫用職權」難顯嚴重性

民陣召集人陳倩瑩、副召集人陳樹暉等多名成員及支持者,在警總外舉黃傘示威。陳樹暉稱歡迎監警會的裁定,而非警方內部調查所指的「濫用職權」,雖然監警會無權更改警方調查結果,但既然監警會得出結果清晰,他們認為警方應立即進行刑事檢控。
去年佔領運動時被傳媒拍得遭朱揮棍擊中後頸的Osman昨亦出席示威,他希望投訴警察課接納監警會的意見,作出符合市民期望的決定。他又認為濫用職權無法凸顯事情嚴重性,他會與律師再商討是否採取法律行動。陳樹暉補充監警會的相關報告會交梁振英審視,如果梁認同投訴警察課意見只屬濫用職權,等同與警方聯手竄改歷史、包庇下屬,是香港法治的崩壞。他們向警方代表遞交請願信後散去。

[ 本帖最後由 羅覺愛新 於 2015-7-17 06:52 編輯 ]
Reply
結論遭投訴警察課拒納 安排再投票
朱經緯打途人 監警會圖改決定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37196108

監警會日前召開特別內務會議,投票大比數通過決定警司朱經緯被市民投訴毆打證明屬實,但據了解,投訴警察課堅拒接納,「還價」改為毆打未能完全證明屬實及未經投訴濫用職權證明屬實。但最令人譁然是監警會竟安排下周一再投票,圖改寫之前的決定;而且似乎吸收上次因部份「梁粉」未能出席投票至慘敗的經驗,今次改為電郵回覆投票,變相記名,予人覺得想向委員施壓。
記者:張婷婷

警司朱經緯去年11月26日在旺角揮舞警棍擊中途人事件,上周五監警會已召開全體委員參與的特別內務會議,經不記名投票以12比6,決定朱經緯案毆打投訴證明屬實。
本報得悉近日監警會已收到投訴警察課回覆,投訴警察課堅拒接納,僅將調查報告的結論由濫用職權證明屬實,改為毆打未能完全證明屬實及未經投訴濫用職權證明屬實;結論基本上近似揀選未經投訴濫用職權證明屬實而落敗那6票。據分析這6票有逾半是來自去年底新委任的成員。據悉,懲處亦維持輕判警告,僅加入要記錄在行為簿而已。

委員質疑記名表決「捉鬼」

本報嘗試向個別委員求證,有委員拒絕透露調查結論,但對監警會未有尊重上周五的投票結果,反提出要全體委員再一次投票表決,認為處理手法不恰當,影響監警會「獨立」形象,予人覺得「上次唔夠梁粉開會,畀人大比數贏咗唔忿氣,要再一次投票贏番」。

該委員續稱,投票安排亦方便舉手機器及不用「等埋發叔」,只需填寫回條,以電郵回覆,毋須討論,連反對意見也不用花時間聽;針對重大決定,做法並不尋常。
據了解,有不滿安排的委員已經向秘書處反映,認為沒有新證據為何要重新表決;有委員亦覺得奇怪,認為如想聽取委員進一步意見,何不開會,質疑藉電郵記名表決「捉鬼」,或想予公眾印象結論是經由「獨立」的監警會覆核同意。

Osman︰當中存在包庇

當日被朱經緯從後以警棍打中後頸的鄭先生Osman回應查詢表示未收到有關通知,如結論是毆打未能完全證明屬實,濫用職權證明屬實,「咁樣有乜用呀」,他會和律師商量,考慮提出私人檢控,或再到警署報案,要求刑事調查。他又指對結果感到得失望,覺得當中存在包庇。
Osman指出,如果監警會已經得出結論,但最終決定權仍在投訴警察課,質疑監警會設立的目的和作用「已經唔存在」。如監警會為迎合投訴警察課再做一輪投票,他不單對投訴警察課失望,亦對監警會失望。

警司朱經緯涉亂棍打途人 監警會再投票判決
http://news.sina.com.hk/news/20150718/-2...Categories

朱經緯退休前 監警盼有定奪 倘屬濫權 處罰皆「名大於實」
http://specials.mingpao.com/cfm/News.cfm...76640d8a82

[ 本帖最後由 上海mm 於 2015-7-18 06:10 編輯 ]
Reply
警員供詞混亂遭官斥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8/19223886

聯國促港府回應七警案
關注警被指過分武力
http://news.mingpao.com/pns/%E8%81%AF%E5...4044937551

聯合國禁止酷刑委員會將於11月至12月間,審議包括香港、澳門及內地實施《禁止酷刑和其他殘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的待遇或處罰公約》的情况。根據委員會最新上載至其網頁的關注議題,聯合國要求港府回應佔領運動中警方被指使用過度武力的情况;委員會亦特別點名公民黨成員曾健超,關注他示威期間被7名警員毆打一事、警方是否已立案調查。

[ 本帖最後由 上海mm 於 2015-7-18 06:16 編輯 ]
Reply
監警會變幫警會
促再審朱經緯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37298037

前委員:不應貿然推翻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9/19224960

毆打罪成未必影響長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9/19224962

警方出「椒」制服襲警漢 途人拍片直擊
http://hk.on.cc/hk/bkn/cnt/news/20150718...2_001.html

【朱經緯案】馬恩國倡監警會再投票圖翻案
http://hk.apple.nextmedia.com/realtime/n...0/53993144

朱經緯案新報告 監警會今交委員研究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37372684

朱經緯案新料交委員 監警會未定需否再投票
http://www.the-sun.com.hk/hk/bkn/cnt/new...2_001.html

監警會稱再開會不等於推翻決定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_id=462487

[ 本帖最後由 上海mm 於 2015-7-20 08:45 編輯 ]
Reply
朱經緯投訴 陳健波料翻案機會微
https://hk.news.yahoo.com/%E6%9C%B1%E7%B...00584.html

朱經緯口供:警棍作手臂延伸拍背驅趕
http://news.mingpao.com/pns/%E6%9C%B1%E7...7413959228

涉嫌在去年佔領行動期間用警棍擊打示威者,即將在周四退休的警司朱經緯,早前監警會投票表決,認為對朱毆打的投訴成立,投訴警察課不同意此決定,監警會明日前決定是否再開會討論。本報獲得朱經緯向投訴警察課錄取的口供,顯示朱最少三度指自己的警棍是觸碰(touched)到示威者,又指投訴人並非途人,而是前線佔領者,更指自己使用警棍作為手臂的延伸(extension of my arm),拍打(pad)投訴人鄭仲恆(Osman),驅使他前行,並指若故意打他會造成震懾效果,至其立即倒地或受傷,而不會如現有片段中能作出普通反應。

「倘故意擊打會傷 難做片中反應」

朱經緯涉於去年11月26日在旺角用警棍擊打途人,本報取得朱經緯本年4月21日向投訴警察課錄取的8頁口供。他指自己曾任教機動部隊,明白警棍只可擊打指定神經運動位置,令對方暫時失去活動能力。

當日他為Solarpeak行動第二梯隊新界南大隊的指揮,案發當晚奉命到旺角,防止再次出現佔領。他憶述行動前簡報會的指示,彌敦道及亞皆老街不能失守,否則早上清場前功盡廢。他形容當晚示威者有敵意、主動挑釁及激烈抵抗警方行動,緩慢過馬路,企圖再佔領。

對被指曾擊打兩名途人,朱解釋第一次純為意外,當時揮動警棍驅趕人群,非故意接觸到該名與警方肢體有衝突的黑衣男子。至於擊打鄭仲恆,朱稱當時只是以警棍作為「手臂的延伸」拍打其背部,驅使其離開,若故意擊打鄭,最少會有震懾的效果,令其倒地或受傷。

對於多條片段拍到他擊打途人,朱提出《蘋果日報》的片刻經刪剪,加上旁白,令他看上去像擊打無辜途人,對他不公,並主動提交《now》新聞片段,顯示當時混亂,承認揮動警棍後無撰寫報告。

事主:射粒子彈話手臂延伸得唔得?

事主鄭仲恆回應稱,當時途經旺角,如警方指他參與佔領請拿出證據,他認為朱的解釋可笑及無稽,「如果警察向住人開槍,射粒子彈出來話係自己手臂extension又得唔得?」他稱,對投訴無甚期望,盼警方作刑事調查。

據了解,警方認為朱維持秩序心切,故作出有關動作,所以毆打指控「未能完全證明屬實」,而其揮動警棍的決定則為「未經投訴證明屬實」的「濫用職權」。監警會昨要求委員在周三前回覆是否再次開會。

郭琳廣:無新論據毋須重新考慮

委員馬恩國提出監警會應用門檻較高的刑事調查標準處理該案件,提出再次開會及投票。監警會主席郭琳廣昨在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Phone》表示,監警會一向不是以刑事案舉證標準,而採民事標準,投訴須有新證據才足以推翻原來結論,「我想委員要考慮,有沒有新資料畀到先,如果都沒有新論據,基本上不需要重新考慮之前的判斷」。

警方回應稱,投訴警察課正按既定機制處理有關個案,強調調查公平公正,不會因人員是否退休而受影響。
[Image: bdb9980bff17183425220ed1393b6b87.jpg]

[ 本帖最後由 超級寶蓮燈 於 2015-7-21 05:48 編輯 ]
Reply
朱經緯案 馬恩國促監警會再審議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37463646

[Image: a0803a.gif]

朱經緯供稱 警棍是手臂延伸
前執法人員:咁劈友把刀都係手臂延伸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1437543979
[Image: a1401a.gif]

【有片有真相】一刀不剪朱經緯
「手臂延伸」足本睇!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2/19228351

[ 本帖最後由 超級寶蓮燈 於 2015-7-22 06:49 編輯 ]
Reply
[Image: 11011996_836124626501195_902335073842502...e=561D2081]

[Image: 11059384_683696965095527_641782116025568...e=56459A05]


佔旺男襲警案 警看片稱認不到自己
官:我見到你喎
http://hk.apple.nextmedia.com/news/art/2...2/19228063

[ 本帖最後由 超級寶蓮燈 於 2015-7-22 09:47 編輯 ]
Reply
監警會維持對警司朱經緯毆打途人結論
http://www.881903.com/Page/ZH-TW/newsdet...id=261_341
監警會晚上召開特別內部會議,用了約一小時,討論警司朱經緯去年佔中期間涉嫌毆打途人的個案,主席郭琳廣會後表示,大多數委員認為,毋須重新審視上次開會的投票結果,決定維持朱經緯以警棍毆打途人的投訴成立。郭琳廣指,委員覺得警察投訴課沒有提出新證據或重要觀點,足以改變結論,若然警方有不同意見,監警會將向行政長官梁振英提交報告。

被問到朱經緯明天已經退休,監警會決定是否太遲。郭琳廣指,投訴警察課今年五月尾,才向監警會提交報告,委員已經馬不停蹄盡力處理。副主席陳健波指,監警會已經作出最終決定,不會修改,明日會去信通知警方,又指除非警方修改報告,否則要考慮是否向特首提交報告,由特首定奪。

【朱經緯涉打人】監警會維持警司朱經緯毆打途人結論
http://news.mingpao.com/ins/%E3%80%90%E6...7576495633

【朱經緯涉打人】張達明:投訴警察課不接納監警會結論就死纏難打 (09:11)
http://news.mingpao.com/ins/%E3%80%90%E6...7354945385

警司朱經緯在去年佔領期間以警棍擊打途人的投訴,監警會早前通過朱毆打投訴證明屬實,但投訴警察課不接納監警會結論,建議改為裁定朱毆打「無法完全證明屬實」及濫用職權「未經舉報但證明屬實」,有成員則要求重新投票。

監警會前成員、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表示,過往亦發生過投訴警察課不接受監警會的結論,故「死纏難打」希望把報告改成滿意的結果。

張指,監警會沒有最終決定權,法定權力只限於向警務署長給予建議,若雙方有分歧,亦只可以公開及交給行政長官定斷,但過往雙方都會盡量透過溝通達至共識。

他認為,若沒有新證據及新觀點,就應維持原判,而非靠投票推翻報告,委員要明白之前所作出的是莊嚴的決定,要把持自己的判斷,他亦難想像朱經緯個案中有新證據。而且,不是個別委員要求投票就可以投票,除非有多數委員覺得要再討論,及提出合理理由,否則會動搖監警會的公信力。

【朱經緯涉打人】監警會成員指無新證據不改決定 交特首定斷 (09:04)
http://news.mingpao.com/ins/%E3%80%90%E6...7354405999

監警會再討論警司朱經緯事件三十多人到場抗議
https://hk.news.yahoo.com/%E7%9B%A3%E8%A...00231.html

監警會維持對朱經緯投訴決定 (現場)
http://cablenews.i-cable.com/webapps/new..._id=462694
監警會再開會討論涉及警司朱經緯的投訴,主席郭琳廣會後表示維持上次的決定,指委員大比數認為無需要重新投票,認為事件並無新觀點。

[ 本帖最後由 超級寶蓮燈 於 2015-7-22 16:49 編輯 ]
Reply


Forum Jump:


Users browsing this thread: 3 Guest(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