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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罪 Sedition Act
#71
羊村繪本案 控方進行結案陳詞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83380

前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名成員被控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控方進行結案陳詞。

還押近一年的五名被告由囚車押送至區域法院。案件由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審理,控方結案陳詞指,煽動刊物罪回歸後經過調整,已符合《基本法》。而涉案繪本列舉破壞行動,例如堵路、破壞一國兩制及國家安全,有反中意味。

《羊村十二勇士》涉嫌指控內地非法拘留十二港人,意圖煽動讀者批評內地司法及公安,破壞中央權力,應判處較重刑期。

控罪指五名被告,前年六月至去年七月串謀刊印、發布煽動刊物,包括三本書籍,意圖引起對特區政府司法的憎恨或藐視,控方周三繼續結案陳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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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四名前賢學思政成員承認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84673

已解散的學生組織賢學思政四名前成員承認違反港區國安法,串謀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四人還柙至9月24日求情。

四名被告包括賢學思政前召集人王逸戰、前秘書長陳枳森、前發言人黃沅琳及朱慧盈在區域法院答辯,四人承認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

控方指四名被告多次擺街站,邀請市民加入抗爭,大叫具煽動分裂國家意思的「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並多次在街站煽惑他人裝備革命心態。

控方又指被告煽動他人反對防疫措施,對抗當時當權者,例如呼籲不要掃瞄安心出行、進入食肆時填寫假資料。

法官將案件押後到9月24日處理四名被告求情,其中被告朱慧盈取消擔保,即時還柙,其餘三人已還柙十個月。

警拘一男子涉網上煽惑他人六月四日殺害警員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78268

[ 本帖最後由 Dr.Fat 於 2022-7-31 22:0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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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兩公務員涉煽暴 被警國安處拘捕
https://www.wenweipo.com/a/202208/02/AP6...abc24.html

再有涉嫌發布煽動破壞香港言論的攬炒公務員落網!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經調查,昨日拘捕兩名公務員分別涉嫌透過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帶有煽動性帖文,意圖加深香港不同政見人士之間敵意及煽動使用暴力,其中一人更涉嫌於網上發布拍攝他人的不雅照片。行動中檢獲涉案的電子通訊器材。

一人涉網上發布他人不雅照

據了解,被捕兩人中,36歲姓唐男子為入境處署理高級入境事務主任,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一五九AAB條「窺淫」罪和第一五九AAD條「發布源自干犯窺淫罪行的影像」罪;另一名34歲姓陸男子,則為稅務局電腦技術員,他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消息指,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早前經調查鎖定兩名分別姓唐及陸的現職公務員,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和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當中調查姓唐公務員期間,再發現他曾拍攝他人的不雅照片,並在社交平台上發布。

至昨日國安處人員認為時機成熟,持法庭手令掩至兩人的住所及辦公地點進行拘捕及搜查,檢獲一批證物,當中包括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信息和不雅照片的電子通訊器材作進一步調查。

入境處回覆查詢時稱鑑於案件仍在警方調查中,不作評論,並強調該處一向十分重視員工的行為操守,如發現任何人員有違法或不當行為,一定會依法及既定程序嚴肅處理,並全力配合有關執法機關的調查。

國安處拘捕及扣查兩漢涉嫌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801.htm

警方國安處上午於灣仔及中區拘捕兩名分別34歲及36歲男子,涉嫌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他們正被扣查。

警方表示,調查顯示兩人分別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和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帖文

警方調查36歲男子期間,亦發現他曾拍攝他人的不雅照片,並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涉嫌違反「窺淫」罪和「發布源自干犯窺淫罪行的影像」罪。

另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兩人住所及辦公地點,檢取一批證物,包括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信息和不雅照片的電子通訊器材。

2男屢發煽動意圖貼文今早被捕 其中1人另涉發布不雅照片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0...2_001.html

兩名分別姓陸(34歲)及姓唐(36歲)男子,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和煽惑他人使用暴力的煽動意圖貼文,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今日(8月1日)上午於灣仔及中區被警方國安處拘捕,2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據悉,34歲被捕男子任職稅務局電腦技術員;另一被捕的36歲男子則為入境處人員,他另涉嫌干犯「窺淫罪」。

入境處回覆查詢時表示,由於案件仍在警方調查中,處方不作評論,並會依法及既定程序嚴肅處理,並全力配合有關執法機關的調查。

調查期間,該名36歲男子被發現曾拍攝他人的不雅照片,並在社交平台上發布,涉嫌違反《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條「窺淫」罪及第159AAD條「發布源自干犯窺淫罪行的影像」罪。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兩名被捕男子的住所及辦公地點,檢取一批證物,當中包括曾用作發布煽動意圖訊息和不雅照片的電子通訊器材。

古思堯計劃冬奧開幕日抬棺材抗議被控煽動 今裁罪成判囚9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1...2_001.html

[Image: bkn-20220712123424078-0712_00822_001_01p...0712150058]

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指計劃在今年北京冬奧開幕日,抬自製棺材到中聯辦外示威抗議,但當日清晨已被警方國安處拘捕。古早前否認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經審訊後,今日(1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告得悉罪成後,即時解僱律師代表及親自作求情。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指案情嚴重,判處阻嚇性刑罰是合適做法,以9個月為量刑起點,被告經審訊後定罪不獲刑期扣減,判被告即時監禁9個月。

控罪指,75歲被告古思堯於今年2月4日,在香港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引起對中央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香港的依法制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以及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是知名示威者。警方於被告住所檢獲一個自製棺材及一塊白布,白布上寫有「屠夫政權,遺臭萬年」,棺材上亦寫有「民主人權高於冬奧」等字句。被告亦在警方錄影會面中承認會帶同上述物品到中聯辦示威及表達不滿。裁判官指雖然今次控罪不是根據《港區國安法》提出,但亦屬於危害國家安全的範疇。儘管上世紀煽動大多透過暴力,但在今時今日科技發展下,法例應用範疇應與時並進。裁判官指就案情中「結束」、「打倒」等字眼有推翻政權的意思,並裁定「民主人權高於冬奧」等口號有煽動意圖,被告的作為構成企圖煽動、超越言論自由,屬於企圖作出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因此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今天親自求情表示,此時此刻須做三件事,其一積極面對及配合法庭裁決,其二積極面對病情及配合治療,其三配合懲教署對裁決坐監的安排。及後被告發表有關政治宣言「自從有國安法,中國政府消滅香港民主自由」等言論,遭裁判官打斷及提醒法庭不會處理政治糾紛,勿將法庭政治化。古指自己因示威遊行曾判監13次,他表示參與民主人權運動,不介意做社運鬥士、勇士,不介意為民主人權而成為烈士。他又指對自己所作所為死不悔改,「判刑不用可憐我,坐監已經是生活一部分」。裁判官判刑指,被告今日親自求情,當中個人理念及立場不會列入判刑考慮,被告健康問題是早已存在,亦不列入求情因素。判刑會考慮被告的犯案原因,煽動所用物品的內容,受感染的人數及對公眾的影響程度。因此,判處阻嚇性的刑罰是合適。

案件編號:WKCC 481/2022

華制裁佩洛西及直系親屬 取消中美國防部工作會晤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20...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Dr.Fat 於 2022-8-6 00:5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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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警方國安處拘4男 其中兩人為「公務員Secrets」管理員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809182912972-0809_00822_001_01p...0809201533]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9日)上午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兩名分別姓何(28歲)及姓唐(2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為facebook「公務員Secrets」群組管理員,涉嫌多次透過該社交平台群組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的煽動意圖貼文。據了解,何為民政事務總署文員,唐則任職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系統分析主任。警方亦向於該群組發煽動貼文的另外5名男子(28至43歲)作出調查,據悉,他們同為消防處救護員,當中兩人涉嫌干犯詐騙罪被捕。

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該7名人士住所和工作地點,並檢獲一批與案有關的電子通訊工具。4名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國安處拘4公務員 包括「公務員Secrets」2管理員 群組疑關閉
https://www.hk01.com/sns/article/802083

警方國安處今日拘捕4名男子,其中2人為社交平台群組管理員,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另外2男涉嫌「詐騙」。消息指,被捕4人為公務員,其中兩名被捕的群組管理員分別任職民政事務總署文員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系統分析主任,他們管理的群組為「公務員Secrets」,過往多次揭露政府內部消息。另外2名涉嫌「詐騙」被捕男子則為消防處救護員。

國安處今日(9日)上午採取執法行動,拘捕2名年齡分別28及29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和十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據了解,2人為「公務員Secrets」的管理員,分別任職民政事務總署文員及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系統分析主任。該社交平台群組曾多次發布具引起或加深香港不同階層居民間的惡感及敵意的煽動意圖帖文

警曾搜多間消防局 2被捕救護員疑偽造文書

警方同時就若干「公務員Secrets」的煽動貼文向5名男子作出調查,他們年齡介乎28至38歲,據悉同為消防處救護員,警方曾派員到多間消防局進行調查。及後警方以「詐騙」罪名拘捕當中2名男子,有指他們曾偽造文書。被捕人士現獲准保釋候查。 案件仍在調查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記者於社交平台搜索公務員secrets,發現一個於2014年建立的專頁,早於2018年宣布停止運作,發文指不會另開新專頁,將來所有相似專頁亦該專頁無關。而另一個近期仍在使用、被指是公務員secrets第二代的群組則懷疑已關閉,搜索時顯示「目前無法查看此內容」。

過往「公務員Secrets」群組不時揭露政府內部消息,亦有自稱公務員的網民投稿。新任公務員學院院長郭蔭庶於日前接受媒體訪問指,便透露有看過「公務員secrets」fb專頁的內容,了解公務員的心聲。

而今年4月在立法會會議上,有議員提及有公務員在社交媒體對各部門要「抽壯丁」參與抗疫表達不滿,並憂慮會影響政府抗疫工作。時任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聶德權表示會追究公務員對外發放不實訊息或內部訊息:「要讓同事知道,有些情況若他們本身發放了一些不真實訊息,或內部訊息不應對外發放的話,我們是會嚴肅跟進及追究。」

三部門稱嚴肅處理 涉案資科辦主任即時停職

政府資訊科技總監辦公室(資科辦)指,有關公務員已被即時停職,警方現正調查案件,資科辦不會作進一步評論。資科辦非常重視員工的誠信及操守,如發現員工有違法行為,必定會嚴肅依法處理。

民政事務總署回覆查詢指亦指不評論有關個案,但強調署方一向十分重視員工的行為操守,如發現有違法或不當行為,定會依法及按既定程序嚴肅處理,並全力配合執法機關調查。

消防處則證實有5名屬員現正接受警方調查,其中2人涉嫌干犯刑事案件被捕。消防處重申一向注重屬員的紀律和操守,處方對每宗違法及違紀個案必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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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有團隊建立「公務員Secrets 3.0」 聲稱為港人提供發聲渠道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81...2_001.html

「公務員Secrets」兩名管理員被捕,有團隊建立「公務員Secrets 3.0」,聲稱身在外地,為港人提供發聲渠道。該團隊聲稱,擅自建立「公務員Secrets 3.0」平台,繼續為香港人提供發聲渠道。團隊又指早已身在外地,事出突然下暫時只會經「Messenger」 接受投稿,並呼籲投稿人考慮開啟「悄悄話」(Secret Conversations)功能與團隊聯絡。稿件一經刊登,所有對話亦會立即銷毀。

「公務員Secrets」是本港知名社交媒體平台,不少發貼者聲稱為公務員,成立初期大多宣洩工作中的不滿,甚至有僅限公務員內部傳閱的文件於該平台流傳。自近年來漸漸成為香港民意宣洩的熱門渠道。該平台兩名管理員,因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和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昨日(9日)被警方拘捕。警方亦向於該群組發煽動貼文的另外5名男子(28至43歲)作出調查,據悉,他們同為消防處救護員,當中兩人涉嫌干犯詐騙罪被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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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網台主持「傑斯」承認1項煽動罪及3項洗黑錢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9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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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旁聽師涉發表煽動文字與影片 官裁定控罪合憲案件開審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0...2_001.html

2名「旁聽師」被指今年初在法院旁聽聆訊時故意作出滋擾行為,早前被警方國安處拘捕,控以發表煽動文字罪,綽號「牧師」的男被告另涉嫌在網上平台持續發布煽動影片,被控多1項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2人否認所有控罪,案件今(5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裁判官鄭念慈裁定煽動罪合憲,案件將進行審訊,綽號「牧師」的男被告提出中止聆訊但遭鄭官拒絕,案件隨即開審並傳召證人。

59歲男被告彭滿圓及67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他們共同被控1項發表煽動文字罪,指他們於2022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3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彭另被控作出1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指他於2020年11月17日至2022年2月16日,在香港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具意圖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甫開庭,裁判官便裁定煽動罪合憲,理據將於本案裁決時一併頒布。控方開案陳詞指,彭在2020年5月27日開設一個公開的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並在案發期間製作及發布多段影片,其中8段牽涉控方指稱的控罪,即內容表述具煽動意圖。控方又指,2022年1月4日,2名被告以公眾人士身份進入法庭旁聽鄒幸彤煽惑參與六四集會案,當時鄒已被裁定罪成,裁判官陳慧敏開始處理求情時,有旁聽人士拍手,拍手的正是2名被告。庭上播放當日的法庭錄音,聽到鄒幸彤陳詞時有人拍手,裁判官發出首次警告。鄒再陳詞時再有人拍手,裁判官要求抄下有份拍手人士的個人資料,一把男聲大叫「我都有拍手⋯⋯良知啊你跌咗啊閣下」。

案件編號:WKCC 928/2022


旁聽師涉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具煽動意圖作為 官裁定控罪合憲案件續審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C%E5%AF%A9

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男經營者,於前年至今年二月期間,疑與六旬婦人在各級法院旁聽期間作出拍手、叫囂等滋擾行為。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就被告發表煽動文字及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審訊,裁判官鄭念慈今裁定控罪合憲,被告隨即申請終止聆訊,認為刑事煽動與國安法煽動不一致,但鄭官直指不明白被告申請理據,並拒絕終止聆訊申請。被告隨後親自盤問證人,指出警方證人所作的錄音謄本有錯漏、且錯處與其他警員口供一模一樣,案件審訊明續。

首被告為被告彭滿圓、次被告為趙美英;彭今無律師代表親自盤問證人,趙則由大律師譚俊傑代表。彭早前爭議控罪合憲性,惟鄭官今裁定控罪合憲,彭聽罷即又申請終止聆訊,並4次解釋終止理由,包括國安法與煽動罪罪行不一致,認為國安法是新法並具有凌駕性,因此控方並無法理依據以煽動罪作提控,稱應終止聆訊而自己應無罪釋放,鄭官表示不能理解彭申請理據,亦不覺得有不公平的情況,遂拒絕是次終止聆訊申請,審訊繼續。

控方呈交的書面開案陳詞指,彭於YouTube頻道「牧師和你顛」上載的8條影片均具有煽動意圖;針對發表煽動文字罪,控方指有法庭錄音及謄本證明,兩人於鄒幸彤一案的求情期間,在公眾席上大聲拍掌若12秒,裁判官警告後,彭大叫「拘捕不了所有人」、「裁判官喪失了良知」,並呼籲參與者應提供身分證號碼及姓名予警方,趙亦和應並表示裁判官舉動過分、「亂咁判」。

彭今對為鄒幸彤一案的法庭錄音進行謄本的警員張柏豪(音譯)進行盤問,過程中彭指出謄文與實際內容出現偏差,同時謄本內容與其他警員所作的報告及口供犯的錯處一模一樣,例如當時彭身穿黑色短袖衣服、戴白色口罩,但其他報告則不約而同指彭身穿黑色長袖衣服、戴黑色口罩,張回應指他的調查報告是根據其他口供綜合而成,彭則強調三處錯誤一模一樣的機率相當低,稱唯一一次聽錄音仍能發現多個錯誤,並認為張最終呈上的法庭謄本仍是錯漏百出。鄭官表示了解到彭希望爭議錄音謄本的準確性。

59歲被告彭滿圓和67歲女被告趙美英均報稱無業,同被控於本年1月4日在西九龍法院大樓第三庭發表煽動文字,即具意圖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的文字。

彭另被控於前年11月17日至本年2月16日期間在香港,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的作為,即製作、上載及廣播YouTube影片並維持一個YouTube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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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羊村繪本案5名被告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907.htm

已被政府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去年因出版《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兒童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人早前否認控罪,下午在區域法院被裁定罪名成立,法庭本星期六聽取求情。

5名被告依次為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及方梓皓,他們報稱言語治療師,分別為時任工會主席、副主席、秘書、司庫及委員。

控罪指,5人於前年6月4日至去年7月22日期間,在香港串謀他人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具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特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間的不滿或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以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法官郭偉健指出,法庭就本案需考慮的爭議點,包括控罪是否涵蓋「中央」、控罪是否違憲、3本繪本是否全部或部分屬煽動刊物、當中有否涉及煽動行為等

法官指,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這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有關文字在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這些效果是《刑事罪行條例》所禁止。法官說,證據顯示,各被告與有關繪本的刊印及發布等協議存在關連,裁定各人具煽動意圖發布繪本。

法官亦指,雖然《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使用了 「憎恨」、「藐視」、「離叛」及「不滿」,這些概念並非含糊不清或有欠具體。法官認為,法例確定性程度符合《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香港人權法案條例》訂明要求,裁定對控罪是否合憲的質疑並不成立。

羊村繪本案 法官稱出版人拒絕承認中央對香港的主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907.htm

還柙已超過一年的、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名時任理事,去年出版《羊村守衛者》等3本繪本,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成,案件押後至本星期六求情及判刑。

法官郭偉健在判案書指出,3本繪本具煽動意圖,不單是源自文字,而是文字在兒童腦海產生的效果。法官認為,有關繪本鼓勵羊群守衛家園,而教導兒童學習這種美德並無問題,但繪本序言提及反修例事件,明顯是要將真實事件串連。法官認為,最大問題是兒童被告知故事屬實,令他們相信自已是故事中的「羊」,「狼」是會傷害他們的中央及特區政府;又指出版人拒絕承認中央對香港的主權,並引導兒童認為中央及香港政府所做的是錯誤亦不合法

對於辯方質疑煽動罪違憲,法官並不同意,並引用案例分析,裁定就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公共秩序,有關條例對言論及出版自由的權利施加限制實屬必要,在施加限制與社會利益之間已取得合理平衡。

發布煽動性「羊村」繪本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罪成周六判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0...2_001.html
[Image: bkn-20220907181325151-0907_00822_001_01p...0907213235]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年6月4日開始發布3本被指有煽動成分的兒童繪本。5名時任成員在擬發布該系列第4本繪本前被捕,並同遭起訴1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人不認罪受審,案件今天(7日)在區域法院裁決。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裁決5人罪名成立,下令繼續還押5人至本周六中秋節(10日),到時才聽取求情與判刑。

5名被告依次是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副主席楊逸意(27歲), 秘書伍巧怡(28歲)、司庫陳源森(25歲)及理事方梓皓(26歲)。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各被告分工合作,共同創作《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繪本,免費分發並舉辦親子讀書會,旨在逐步向讀者滲透意識形態,宣揚分離主義,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深化港人與內地的敵意和仇恨,製造或引起社會騷亂

法官在判詞中指,表達、言論、出版,以及進行文學藝術創作和其他文化活動的自由並非絕對。而自2019年年中起,本港出現大規模暴動,這反映有部分人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不支持一國兩制。雖然《港區國安法》立法後,社會表面上回復平靜,但一部分人仍未改變態度,社會混亂的種子猶在,港府有急切需要維護國家安全,防止暴亂死灰復燃。為保障國家安全及維持公共秩序,施加限制實屬必要。考慮到控罪中的控罪中的「憎恨」、「藐視」、「離叛」和「不滿」的概念,並不是如此含糊不清或有欠具體,裁定本控罪沒有違憲。

針對3本繪本方面,法官指出,最大問題是在每個故事結尾,作者都會向兒童讀者表明,上述故事是真實發生的,明言他們就是羊,而將會傷害他們的狼,正是港府及中央政府。繪本出版人明顯拒絕接受香港在回歸後的憲法秩序,引導讀者憎恨特首、警方等,又令他們對新移民產生不滿,深化居民間的敵意和仇恨,令他們相信唯一應對方法就是反抗,裁定3本繪本手均有煽動意圖,而這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這些文字在兒童腦海中所產生的效果。由於5名被告明知已刊印或將會刊印的繪本屬有煽動意圖的刊物,仍達成刊印、發布、分發、展示及或複製3本繪本的協議,並將協議付諸實行,故裁定各被告罪成。

案件編號:DCCC 854/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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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工程師認於TG頻道倡傷人製炸彈 9.26判刑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0...2_001.html

1名工程師3年前在通訊軟件Telegram設立公開頻道,在頻道訊息頁內顯示「希望能夠令各位發個好夢」,頻道及後陸續出現各類教導他人襲警及製造炸藥的訊息。警方前年將該工程師拘捕,他今天(7日)在區域法院承認串謀煽惑他人蓄意導致身體受嚴重傷害及串謀煽惑他人製造炸藥2罪,還押至9月26日判刑。

現年30歲被告許智傑報稱從事冷氣工程。他承認於2019年7月2日至2020年5月28日,串謀煽惑Telegram使用者蓄意嚴重傷害他人及製造炸藥。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當時受社會氣氛犯事,沒有考慮到嚴重後果,惟他在還押期間已有透徹反思,洗心革面不會再犯。被告亦有繼續進修,並得到家人與親友支持,希望法庭量刑時考慮有關因素。

案情顯示,被告在案發時段於Telegram設立了「實用工程知識分享頻道」的公開頻道,並同時是該頻道的管理員之一。至被告被捕當日,該頻道共有逾2.2萬名訂閱者,及有2000多條訊息,當中的22條訊息內容煽惑他人利用各種襲擊方法、武器、陷阱等襲擊警員或他人,如教人把螺絲帽裝在爬山杖上變「打狗棍」來襲警、又教人自製彈弓、投擲汽油彈等;另有26條訊息則有關製造爆炸品,有關內容提及三碘化氮、製造硝酸鉀等化學物品,更輔以影片及圖片作指引等。被告於前年5月28日被捕,他警誡下稱「呢個實用工程知識分享頻道係我開嘅,但我都係轉載其他人內容」及「只是工程技術交流」。

案件編號:DCCC 110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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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發布煽動性「羊村」繪本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5人各囚19個月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91...2_001.html
[Image: bkn-20220910142143355-0910_00822_001_01p.jpg]

已被撤銷登記的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前年6月4日開始發布3本被指有煽動成分的兒童繪本。5名時任成員在擬發布該系列第4本繪本前被捕,並同遭起訴1項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5人不認罪受審,本周三(7日)被判罪名成立,國安法指定法官郭偉健下令5人須還押至今日中秋節(10日)才聽取求情與判刑。最終5人在區域法院各被判處監禁19個月。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藉帶有危害港府及中央政府意圖的繪本,對兒童讀者進行洗腦。尤其是故事結尾中要求兒童思考如何應對狼,有兒童回答要戰鬥,反映出繪本在兒童心中種下仇恨,荼毒兒童思想,屬於構成傷害。加上涉案繪本廣為流傳,如首部繪本刊印量多達3000份,由75個區議員辦事處及組織分發,以及被告在《國安法》實施後仍刊印另外2本繪本。最後法官要被告對自身行為撫心自問,又指兒童如白紙一紙,但是被告非但沒有將基本事實及真相告知他們,反而利用言論自由去否定中國對香港的主權。

5名被告依次是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副主席楊逸意(27歲), 秘書伍巧怡(28歲)、司庫陳源森(25歲)及理事方梓皓(26歲)。控方在開案陳詞中指,各被告分工合作,共同創作《羊村守衞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3本繪本,免費分發並舉辦親子讀書會。法官的裁決判詞指出,3本繪本的最大問題是在於每個故事結尾,作者都會向兒童讀者表明,上述故事是真實發生的,明言他們就是羊,而將會傷害他們的狼,正是港府及中央政府。繪本出版人明顯拒絕接受香港在回歸後的憲法秩序,引導讀者憎恨特首、警方等,又令他們對新移民產生不滿,深化居民間的敵意和仇恨,令他們相信唯一應對方法就是反抗,裁定3本繪本均有煽動意圖,而這並非單單源自文字,而是這些文字在兒童腦海中所產生的效果。

黎及楊分別解除其代表律師,選擇親自求情。黎於求情中欲反思言論自由是否有限制及無代價,隨即被法官以政治宣言為由以打斷其發言。法官又指,如果黎不服定罪大可作出上訴,「終院有外國法官,我哋法院無可能隻手遮天」,況且黎的陳詞對判刑毫無幫助。黎最終不再求情。接下來楊求情指,3本繪本屬於散播謠言或是影射歷史,只能由人心審判,但她不後悔「企喺羊嗰方」及其抉擇,唯一的後悔是她趕不及在被捕前,出刊更多繪本及對繪本質素有更多執着。其餘3名被告繼續由代表律師代為求情,方的代表律師在結尾時提及今日適逢中秋,冀法官能夠顧念被告同樣盼望人月兩團圓而輕判。

案件編號:DCCC 854/2021

羊村案|五被告各囚19個月 稱無悔站在羊一方 官批荼毒兒童否定中央主權
https://www.i-cable.com/%E6%96%B0%E8%81%...%E8%A7%80/

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五名成員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法官說被告透過繪本向兒童洗腦,說香港不是中國一部分,危害國家和香港穩定,各判監19個月。
被告黎雯齡、楊逸意、伍巧怡、陳源森和方梓皓,由囚車押送到區域法院,他們以言語治療師總工會名義,發布三本羊村系列繪本,法官裁定具煽動意圖。
黎雯齡、楊逸意親自求情說,還柙13個月以來深切體會及反思,三本繪本反映民間角度的歷史觀,沒有後悔站在羊的一方,只後悔沒有出版更多繪本,又說言論自由有代價,反問有限制的是否自由。法官郭偉健打斷說,法庭不是發表政治宣言的地方,法庭亦不可以隻手遮天,如果不滿裁決可以上訴。
郭偉健判刑時說,國安法實施後社會變得穩定,一個月後被告出版第一本繪本,有印刷,亦有放上網,超過20萬人次瀏覽。繪本以狼比喻中央和特區政府,香港人就是羊,要不離開、要不對抗,否則會被殺死,向兒童灌輸恐懼和仇恨,荼毒他們,要他們接受香港不是中國一部分、中央對香港沒有主權,危害國家和香港穩定,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最高刑罰監禁兩年,法官說5名被告有共同參與,各判囚19個月。
法官判刑時提到被告站在道德高地,說不想兒童被洗腦所以出書,但又用書的故事向兒童洗腦,反問如果要將真相告訴兒童,為何不跟他們講述歷史上香港是被武裝入侵,才會跟中國分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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