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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美國議員稱:香港已成為非法行為「全球領導者」 質疑對港政策是否仍合適
https://finance.mingpao.com/fin/instantf...2592740516

彭博社報道,美國眾議院中國事務專責委員會負責人向美國財政部長耶倫致函,自中國2020年年中對香港實施國安法以來,香港從值得信賴的全球金融中心,轉變為中國、伊朗、俄羅斯和朝鮮專制軸心深化的關鍵參與者。港府未回覆該社尋求評論的請求。

這封信由該委員會主席、眾議員John Moolenaar和民主黨高層Raja Krishnamorthi簽署。他們還提到,這一轉變引發了對「美國對香港特別是金融和銀行業的長期政策是否合適」的質疑。

兩人在信中表示,香港已成為非法行為的「全球領導者」,例如:讓俄羅斯獲得被禁止獲取的西方技術;成立幌子公司,購買被禁的伊朗石油;幫助處理來自俄羅斯的黃金貿易;經營與朝鮮進行非法貿易的船隻。

華爾街日報亦引述一項研究稱,去年從香港運往俄羅斯的商品中,約有四成在美國和歐洲用來關注制裁執行的「共同高度優先」清單上。信中提到,這些物品包括俄羅斯在烏克蘭戰爭中最需要的半導體和其他技術。

(中英字幕EngSub)黃仁勳曾宣稱台灣是國家!竟可大搖大擺訪港接受科大頒發榮譽博士!國安無動於衷實屬可恥!解釋為何業績大超預期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ts1u2QOlCuI


黎智英:愛中國人和文化 無法認同中共治下中國 官:只會因犯法收監 黎嘆已囚4年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3337273308

[Image: aa278fff43a14843ad9658ef5f77c3b9.jpg]

黎智英昨就2020年6月的事作供,被辯方大狀問到當時是否愛(love)中國,黎自言愛中國的人和文化,但無法認同中共治下的中國。另外,庭上提到,黎同月接受傳媒訪問時稱早已決定「唔諗後果」,願意入獄甚至犧牲性命;黎昨在庭上解釋當時無意犯法。法官聞言稱「你只會因犯法被收監」,此時黎強調「不覺得自己做了任何犯法事,但已被囚禁4年」。

辯方大律師關文渭昨日開始問及2020年6月發生的事。黎智英就6月7日跟「徒弟」李兆富的WhatsApp信息作供時再次確認,自己當時主張制裁中國政府。關文渭問黎當時「愛中國嗎?」黎答:「這取決於你所指的中國是什麼。」關文渭追問,黎智英愛作為政府(as a state)的中國嗎?黎自言愛中國的人和文化,但無法認同中共治下的中國,因為自己的價值跟中共政權相左。至於現時心態,黎稱仍然愛中國,但不愛中國政府。

否認有意違法下「戰鬥」
另一方面,關文渭就同月黎智英跟胡佛研究所(Hoover Institution)及自由亞洲電台的視像訪問發問。關提到,黎在胡佛研究所的訪問表示,「我必須戰鬥到最後一天」,問黎是否有意在違法情况下「戰鬥」?黎稱不會,「因為這是毫無意義的……你做了犯法事就會被捕」。

黎同時補充,「It's useless to fight for Hong Kong now. It's beyond redemption.(現在為香港而戰已無濟於事,無藥可救)」。關文渭聞言提醒,他不會問及黎對香港現况的看法。

至於自由亞洲電台的視像訪問,庭上播出片段顯示,黎受訪時被主持人問「願意犧牲到幾盡」,當時黎答「我好耐已經決定咗唔諗後果」,表明願意入獄甚至犧牲性命。關文渭問及,若黎當時做的事變成非法,黎會否繼續做下去?黎說不會。關追問,那為何黎受訪時提及入獄?黎答:「我現時就在獄中。」此時法官李素蘭說:「你只會因犯法被收監。」黎回應說:「我不覺得自己做了任何犯法事,但已被囚禁4年」。

【黎智英案】黎否認要求外國制裁中國或香港 僅想減弱《國安法》效力
https://news.tvb.com/tc/parliament/6756c...8%E5%8A%9B

國安處再通緝6人 包括鍾劍華、鍾翰林、劉珈汶、何良懋、鄭敬基、張晞晴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5010452071
[Image: a96a6548f134f090b6cebf025d337c15.jpg]

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等7人列潛逃者 撤特區護照、禁處理資金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87688
[Image: C6L0TB_BYP7b5p7LHjuSsSSLzjlPk8bjjIGqyYyBqsk?v=w960]

鄭敬基及鍾劍華等6人被列通緝名單 警方國安處懸紅$100萬通緝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87715

鄭敬基被通緝 6人涉煽動分裂國家或顛覆國家政權 案情一覽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87825

警方國安處今日(24日)公布新一輪通緝名單,涉及6名海外港人,包括藝人鄭敬基、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黃大仙區議會前議員劉珈汶、新聞工作者何良懋及張晞晴。當局指,他們分別涉煽動分裂國家罪、顛覆國家政權罪、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各懸紅100萬元。國安處指各人涉嫌出賣國家,罔顧港人利益。

對於警方國安處新增6人通緝名單,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在中午的記者會指,劉珈汶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身分,網上鼓吹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向外國要求對中國、香港制裁,例如廢除香港經貿辦特權。鍾翰林早前分裂國家、洗黑錢罪名監禁,欺騙懲教署旅遊而沒有回港,外地繼續平台例如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鼓吹港獨。鍾劍華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2024年5-6月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促外國對中國、香港制裁,要求關閉經貿辦。何良懋2022年7月不同平台,透過選舉公投要求香港自決、自治。

至於鄭敬基則涉及要求對相關官員制裁,而張晞晴,2022年8月起在香港自由委員會鼓吹香港獨立,期間要求外國對香港實施制裁。上述案情嚴重,警方高度重視,會每人懸紅100萬。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稱,打擊對象通緝時間較長,繼續不同方式危害國家安全,不要以為身處海外就逃避責任,必然依法追捕,打擊罪犯,全力違法必究、雖遠必誅,市民應該避免與潛逃者有金錢瓜葛。

鄭敬基及鍾劍華等6人被列通緝的相關罪行:

涉案人士/所涉罪行/相關案情

1.劉珈汶/「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香港民主委員會」要員,於 2021 年 10 月至 2024 年 5 月期間,持續透過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與外國政府官員、國會議員及政客會面、出席公開活動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以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2.鍾翰林//2023 年 12 月至2024 年 5 月期間,持續透過不同平台和方式,包括成立「香港獨立倡議委員會」、與外國國會議員及政客會面、出席公開活動發表講話、接受傳媒訪問、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以及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3.鍾劍華/「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於2024年5月至2024年6月期間,多次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於2020年12月至2023年11月期間,持續透過不同的平台和方式,包括接受傳媒訪問、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等,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4.何良懋/「顛覆國家政權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自2022年7月起,聯同他人籌組一個名為「香港議會」的政權機關而發動「公投」,以圖實施「自決」及顛覆國家政權。

5.鄭敬基/「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於2020年7月至2024年6月期間,於社交媒體平台 操 作 一 個 名 為「HongKonger Station香港台」的頻道發布多段煽動分裂國家的影片,並多次透過不同的平台和形式,請求外國對中央和特區官員進行「制裁」及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6.張晞晴/「煽動分裂國家罪」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一及二十九條)/2022年8月至2024年11月期間,以「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要員身份發布文章,並多次透過發表演講、在社交媒體上發布貼文或影片等不同形式,鼓吹將香港特別行政區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請求外國對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進行「制裁」、封鎖及採取其他敵對行動。

許智峯、郭榮鏗、袁弓夷、郭鳳儀、邵嵐、許穎婷及任建峰正被通緝:


國安處增通緝6人包括鍾劍華鄭敬基 涉煽動分裂國家及顛覆政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122...36bfcd0e98

[Image: bkn-20241224112847294-1224_00822_001_01p...1224133817]

國安處新增6名通緝人士,每人懸紅100萬港元,6人包括前理大助理教授鍾劍華、加拿大廣傳媒行政總裁何良懋、藝人鄭敬基、前區議員劉珈汶、學生張晞晴及前學生動員召集人鍾翰林,指他們潛逃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出賣國家及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涉煽動分裂國家及顛覆政權。

今次公布的6人當中,鄭敬基涉及要求制裁本港官員。劉珈汶以香港民主委員會身份,在網上鼓吹,將香港從中國分裂出去,並要求外國制裁中港,如廢除香港經貿辦特權。鍾翰林早前因分裂國家及洗黑錢罪成入獄43個月,藉詞到沖繩旅遊,輾轉前往英國。他透過平台鼓吹港獨。鍾劍華2024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促外國制裁中港,並要求關閉經貿辦。何良懋於2022年7月期間,在不同平台指透過選舉公投要求香港自決、自治。張晞晴自2022年8月起,以香港自由委員會身份,鼓吹香港獨立,期間要求外國對香港實施制裁。

國安處早前宣布通緝8人,包括任建峰、袁弓夷、許智峯、郭榮鏗、郭鳳儀、劉祖廸、羅冠聰及蒙兆達,並每人懸紅100萬港元,指他們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處方隨後再通緝5名潛逃海外人士,包括鄭文傑、許穎婷、邵嵐、霍嘉誌及蔡明達,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政府刊憲將許智峯等7人列為潛逃者 撤銷特區護照禁提供資金等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122...2_001.html
[Image: bkn-20241224091744819-1224_00822_001_01p...1224164318]

政府今日(24日)行使《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在憲報刊登公告,將許智峯、郭鳳儀、袁弓夷、郭榮鏗、任建峰、許穎婷以及邵嵐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實施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撤銷特區護照等」、「執業資格暫時吊銷」及「暫時罷免董事職位」等措施,即時生效。

以上6項措施,其中4項就全部7名有關潛逃者適用,包括「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禁止與不動產相關的某些活動」、「與涉及有關潛逃者的合資企業或合夥相關的禁止」及「撤銷特區護照等」。此外,「執業資格暫時吊銷」措施亦適用於郭榮鏗及任建峰,而「暫時罷免董事職位」措施則亦適用於袁弓夷。

政府表示,該7名有關人士在潛逃海外後仍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包括透過社交媒體平台鼓吹港獨和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分裂、煽動分裂國家、發動所謂「公投」、意圖實施「自決」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他們又發表「報告」及會見外國政客和政府官員,以請求對中國和香港特區進行制裁、封鎖和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包括制裁中央、特區官員和檢控人員。

政府提到當中的許智峯串通外國政客、偽造文件、欺騙法庭批准他離港,實則是潛逃海外,經調查後,認為有充分證據證明他曾經干犯危害國家安全罪行,並從中得益,包括在網上平台收取資金,當局將展開向他沒收犯罪得益的法律程序。

政府續稱,實施的措施禁止向相關潛逃者提供資金或處理資金,包括買賣樓宇,亦不可以將樓宇租給他們或向他們租用樓宇,不能夠跟他們合夥做生意、投資或提供資金,特區政府已撤銷他們的特區護照。任何人直接或間接向他們提供任何資金,包括向他們在網上建立的平台或專頁提供資金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被判監禁7年,相關部門會嚴正執法。

資料顯示,國安處去年先後將13人列入通緝名單,每人懸紅100萬港元,當中包括今次被列為潛逃者的7人,指他們干犯嚴重國家安全罪,鼓吹制裁或恐嚇香港官員、煽動分裂國家罪、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以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對於特區政府將許智峯等7人列為指明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的潛逃者。另外,警方國安處再公布6人的通緝名單。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在北京回應外媒記者的有關提問時表示,中方支持香港特區政府依法履職,香港是,任何人都沒有法外特權,任何違法犯罪行為必然受到法律的懲處。

鍾翰林對再被通緝不感意外 流亡英國時已知長時間不能返港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122...2_001.html

許智峯指更有理由獲批政治庇護 郭鳳儀:無法到其他國家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122...2_001.html

許穎婷:已獲美國政治庇護 邵嵐指逾3000流亡港人或受影響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122...2_001.html

前學民思潮成員、香港自由委員會基金會政策和倡議專員許穎婷對網媒指出,「除了想恫嚇海外香港倡議者,看不見為何要這樣做」。她解釋,國際刑警於去年已表明不會就港府對民主派倡議者的拘捕令,作出任何行動,港府撤銷其特區護照基本上對旅遊無影響。

她指在美國申請政治庇護後,已沒有使用特區護照,並已成功得到美國政治庇護,更不需依賴香港特區護照旅遊。針對「禁止提供資金等或處理資金等」措施,她指未來會在處理金錢上更小心,「但無論如何,我不認為通緝或這次措施對我有任何巨大影響,更不能阻止我在美國及國際層面上的倡議工作」。

本身是美國公民的邵嵐亦對網媒指離港後已沒有使用特區護照,這項措施對她來說完全沒有影響,「今年6月港府已向在英國的6名『潛逃者』撤銷護照,今次是在美國和澳洲的7人,然而我和任建峰都持外國護照,港府明顯是想做到恐嚇作用,令其他被通緝人士和流亡海外港人噤聲」。

她又指撤銷護照對於流亡美國、透過「延遲強制離境」(DED)計劃居留美國的港人確會有影響,「現時約有3,000多名流亡美國的港人,等待明年2月DED續簽,當中包括一些較低調的倡議者,若特朗普不延長DED計劃,他們將何去何從呢?」

她分析指,這4項措施目的是切斷在海外做倡議工作的港人和組織,跟境內港人的聯繫,同時亦令在海外希望支持香港公民團體的組織卻步。

鍾劍華則形容係大笑話,反問「我都想知我幾時鼓吹過港獨? 我從來在信念上、言論上都係大中華膠。係大中華膠到俾某D人批評嗰種!都幾好笑!」

涉網上發布煽動意圖訊息 57歲漢還押至12.30再訊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111...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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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必」煽動文字案終極上訴 爭議案件必須在高院原訟法庭由陪審團審理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9%E7%90%86

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快必」於2020年多次在街站叫喊「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等口號,經區域法院審訊後,被裁定7項發表煽動文字、1項煽惑集結等共11罪成,判監40個月及罰款5000元。快必上訴至終審法院,案件今日開庭。終審法院常任法官李義指出上訴方爭議區域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審理本案,上訴方資深大律師戴啟思重申,《香港國安法》 列明國安案件需循公訴程序進行,故認為無論案情輕重,本案亦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而非在區域法院審理。法官李義則指明《香港國安法》 也列明國安案可彈性獲安排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處理。終審法院5名法官表示需時考慮,將擇日頒布書面判詞。

爭議點包括國案案件是否必須於高院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
快必希望終審法院詮釋下列兩條具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的法律問題:(一)現已廢除的《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所訂明的煽動罪是否屬於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的可公訴罪行?(二)就本案的煽動罪行而言,控方是否需要證明被告人具有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

本案由5名本地法官審理,分別為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3名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上訴人譚得志由戴啟思資深大律師、譚俊傑大律師及董皓哲大律師代表,律政司則由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及高級檢控官陳穎琛代表。

上訴方:本罪必須循公訴程序進行審訊
戴啟思資深大律師指出,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刑事罪行條例》下的舊煽動罪首次定罪最高判囚2年,但《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新煽動罪則改為最高判囚7年。戴啟思認為本案屬國安案件,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故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 。常任法官李義指戴啟思是想爭拗區域法院沒有司法管轄權去審理本案,戴啟思同意。

戴啟思表明早於19世紀,煽動罪已訂明及定義了「煽動意圖」,而政治言論不可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否則會違法,但若控方毋須證明被告有否煽惑暴力意圖便可成功定罪,便會非法侵害言論自由,挑戰立法原意。常任法官李義指出若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本案罪行屬簡易程序罪行,按理只能在裁判法院審理,便不能轉介至更高法院。戴啟思指必須要按成文法「可公訴罪行」循公訴程序進行審訊,不能按「簡易程序罪行」進行審訊。

首席法官張舉能對上訴方堅持由陪審團處理案件感困惑
戴啟思重申《香港國安法》 第四十一條列明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審判需循公訴程序進行,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 。常任法官李義再提到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前本案可歸類為「簡易程序罪行」,但在《香港國安法》生效後才需被歸類為「可公訴罪行」,而 《香港國安法》所訂明的四罪則可按案件嚴重性,獲安排在裁判法院、區域法院、高等法院和終審法院處理,即可彈性處理,沒有嚴格規限案件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法官和陪審團審理。

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指戴啟思表明本案涉相對輕微的罪行,而按國安案件需及時辦理的原則,對戴啟思堅稱本案件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由陪審團審理而感到困惑。戴啟思認為由於本案不應按「簡易程序罪行」形式處理,故陪審團才是涉案字句是否包括煽動暴力等意圖的最佳事實裁斷者,所以無論本案的案情輕重,亦應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戴啟思指按英國樞密院案例,如被告無煽動意圖煽惑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便不會入罪,否則會被視為打壓言論自由,故指控被告犯煽動罪必須證明被告有煽動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應由陪審團考慮涉案煽動字眼有否煽惑意圖。

戴啟思指若控方向被告指控煽動罪時毋須證明被告是否有意圖煽動第三方施行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便會因限制言論自由及沒有依法規定而違反合憲性。首席法官張舉能強調條文的合憲性沒有可爭拗的餘地,此點早於本案上訴申請許可聆訊時已完成討論。常任法官霍兆剛問戴啟思是否指《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生效前,本案其實可以按「簡易程序罪行」處理,但由於本案屬國安案件,故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 戴啟思表示同意。

律政司指條文中文版無「必須」一詞
對於煽動罪是成文法罪行還是普通法罪行的爭議,高等法院上訴庭裁定本案在現行《刑事罪行條例》的規定下屬成文法罪行。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同意上訴庭的裁定,並指《1938年煽動條例》的通過,已清晰表明成文法已取代普通法,並非像戴啟思所指本案屬普通法罪行。

周天行指即使《香港國安法》 第四十一條的中英版本有出入,中文版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審判循公訴程序進行」,沒有「必須」一詞,但非正式的英文翻譯版則指「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的審判『必須』(shall)循公訴程序進行」,但周天行按條文上文下理作詮釋後,認為國安案件可在各級法院處理,故本案是合法在區域法院審理。

控罪按詮釋不局限只循公訴程序審訊即可各級法院處理
周天行認為在《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所訂明的煽動罪員屬「簡易程序罪行」,而本案控罪按 《香港國安法》 第四十一條的詮釋,則變成是既可循簡易程序又可循公訴程序審訊的罪行,不會局限於只能循公訴程序審訊,故毋須必須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審理,而是可在各級法院處理。首席法官張舉能亦提出,所有「可公訴罪行」本身其實均可以在各級法院處理,控方有權按案件的複雜性及可能判處的刑罰,去選擇在哪一個法庭審理「可公訴罪行」,周天行同意並指《香港國安法》 生效後也沒有更改此點。

周天行另指控方毋須證明被告人是否有煽動暴力或擾亂公共秩序的意圖,此亦符合煽動罪的立法原意,故認為煽動暴力的意圖並非法定的煽動罪的必要元素。另一方面,常任法官林文瀚提到控方早已指明無論本案上訴結果如何,也不打算重審本案,戴啟思則表明上訴方希望本案可在高等法院原訟法庭重審。

案件編號:FACC 12/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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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 鄒幸彤指事關香港法庭會否為國安謊言賠上法律尊嚴
https://www.rfi.fr/tw/%E4%B8%AD%E5%9C%8B...A%E5%9A%B4

已解散的支聯會因三年多前拒絕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會務等資料,時任副主席鄒幸彤等三人被裁定罪名成立,判囚四個半月,三人雖已服刑完畢,但仍堅持上訴至香港最高級的終審法院,鄒在庭上表示,案件令人不安,這次審訊着眼的,是要處理香港法律的聲譽。她質疑,在證據和理據都少之又少情況下指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從而定下一連串罪名,若法庭願意為國安的大話陪葬,只會把法庭的尊嚴也賠上。

這是首宗《港區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下稱《實施細則》)的案件,終極審訊由終審法院(終院)首席法官張舉能為首的五名本地法官審理,沒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聆訊在今(8日)天一日內完成,法庭押後作出裁決。

案情顯示,警方於2021年9月8日根據《實施細則》附表五的要求,即警務處處長在「合理地相信」在偵查危害國安所需的情況下,向「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要求對方在一定時限內提供資料,但時任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丶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拒絕提交,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根據條例,一旦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罰款10萬元和監禁半年,而鄒等三人則被判刑四個半月。

終院今日的聆訊主要處理三個重大而廣泛的法律問題,包括負責檢控的律政司是否必須證明支聯會實際上是《港區國安法》訂明的「外國代理人」,以及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供《國安法》生效前的資料是否有效等。

檢控資料遭掩蓋 辯方形容是「卡夫卡式」審訊

代表時任支聯會常委的上訴人鄧岳君和徐漢光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表示,根據《實施細則》,警務處長須先證實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才可行使權力和執行相關條文

,但控方在原審時以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塗黑許多文件資料,令審訊有如「卡夫卡式」審訊,儼如沒有向一名強姦案的被告指明涉及的時地人,令被告有如被蒙上雙眼和綁起雙手,無法辯護。

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回應稱,法庭或會覺得內容有所缺失,但原審裁判官檢視後已相信警務處長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法官指上訴人慾辯無從:不可能的任務

常任法官李義直言,法庭難以決定處長是否合理相信,質疑審訊是否公平。首席法官張舉能亦質疑三名上訴人原審時如何為自己辯護,而法庭又如何得出處長「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的裁決,直言這是「不可能的任務」。

不過,張官同時反問申請人一方,如果警方只能在合理懷疑某人為「外國代理人」的情況下才可要求對方提供資料,是否會令警方難以開展工作;而常任法官陳兆愷亦指出,條例講求潛在性,毋須證明「毫無合理疑點」亦屬可行。但彭耀鴻回應稱,若並非在毫無合理疑點下都可實行,被指為「外國代理人」的人要相當有信心自己不是,才會不遞交資料,質疑條例是否適用於「懷疑外國代理人」身上。

至於本身是大律師的鄒幸彤則選擇自辯,她強調,支聯會並非外國代理人,警方指該會是外國代理人雖非罪行,卻是一種攻擊丶誹謗,令組織的獨立性和誠信受到攻擊。而被告們承受此等錯誤指控後,非單沒有獲得賠償和解釋,更被定罪和服刑。

在首席法官張舉能打斷丶要求她只須就獲批許可的四個法律議題陳詞後,鄒指出,原文是「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 向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現在律政司卻將它變成只要警務處長「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便可定罪,直斥這是非常荒謬的,是在法例中僭建概念,若法庭同意,便是為警方掩飾錯誤,令法律的文字成為某些人的權力,可以說「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為相信法治的人設下陷阱,令法治受損,形容案件令人不安。

她認為,警方應該調查清楚究竟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但警方的態度是毋須理會真相,只需要指稱。她又說,某組織是否外國代理人應由法庭裁定,但現在沒有人可以挑戰處長如何詮釋「外國代理人」,她強調,,不可以話有合理理由相信一隻鹿是馬,鹿便會變成馬。

鄒幸彤詰問法庭:要陪不穿衣的國王裸奔?

鄒幸彤在終院審訊前夕發表感想時已指出,警方以一個莫須有的「外國代理人」名銜來找他們麻煩,是想着讓他們乖乖扮演當局編派的角色,這便可震攝社會,形容「拿謊言來製造共犯,才是極權政治的正常操作」,但他們拒絕當這角色。雖然他們在法庭上輸了,亦沒能救下任何常委和支聯會,但政權的故事也說不下去了,甚至變成一個燙手山芋,因為政權到了法庭也拿不出支聯會是外國傀儡的證據,「鬼影都拿不出一隻」,顯見控方的立論是,「他們不需要證明我們是外國代理人,也照樣能治我們的罪。」

她以《國王的新衣》作比喻,指「當國王淪落到要說自己有權唔着衫的時候,他的面子和威嚴其實早就丟送光了。每一次的庭辯,就是一場硬着頭皮上的裸體巡遊。一次又一次的自我羞辱。......控方就是在扭盡六壬地搬龍門丶耍無賴,將自己在法律上要證明的事情縮到無限小。因為他們自知在事實上,在證據上,他們根本贏不了。」

她總結,現時法庭內的輸贏,「其實關乎法庭要不要也為國安的大話陪葬而已。要是連法庭也決定脫下衣服陪國王裸奔,國王心裡可能舒服了。實際上卻只是輸得更慘,連帶把法庭的尊嚴也賠上了。」

她強調,輸贏不應任由他人定義,而是要看自己的目標。若目標仍是結束專政,建設⺠主,便必須持續去戳破權力的謊言,截斷他們力量的來源。故此,儘管當前的形勢似乎強弱縣殊,並須付出代價,「可⺠主哪有不勞而獲的呢?」她又說,港人縱或不能一擊致勝,但並非沒事可為,而且在威權擴張,⺠主倒退的全球角力之下,香港作為前緣陣地,位置空前重要,但首先「必須衝破自定義為輸家的地獄,找回自己的方向和目標」。

根據控罪,鄒幸彤丶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於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香港的幹事或在香港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五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在十四天內交出四大類指定資料。三人經審訊後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罪名成立,分別判囚四個半月。他們不服提出上訴,去年3月遭上訴庭駁回,法官當時指,若要求警方在採取行動前舉證至刑事標準,是有違《國安法》立法原意及目的,而被告已明確表明不會遵守通知書要求。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終院法官關注若支聯會能證非「外國代理人」仍否有罪
https://thewitnesshk.com/%E6%94%AF%E8%81...%E5%A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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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拒交文件.終極上訴|鄒幸彤等指無法就隱去資料抗辯不公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92241

【支聯會案】鄒幸彤等3人終極上訴 親陳詞指國家容許警濫權可隨意指控「外國代理人」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15858.html

香港支聯會被指拒絕按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前副主席鄒幸彤與兩名前常委鄧岳君及徐漢光,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被裁定罪成判囚4.5月。3人早前就定罪及刑罰上訴遭駁回、惟獲批終審法院上訴許可,終院周三(8日)開庭審理案件。鄒幸彤親自出庭陳詞,指警方指控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要求交出資料,而律政司方指只要警務處長「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便可定罪,無人可挑戰處長如何詮釋「外國代理人」;她力陳「例如一隻鹿,唔可以話有合理理由相信佢係馬就係馬」,並斥「唔係因為警察濫用權力,係國家容許佢哋濫用權力」,更稱要令錯誤被檢控的人獲得公義。5名終院法官聽畢陳詞後,押後宣告判決。

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終院

正就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案還押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早上由囚車押送到終審法院,而去年中已服刑完畢的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則自行到庭。3人因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交和支聯會相關的資料,前年被裁定違反《國安法》實施細則,判監4.5個月,且受「23條」立法後的影響,判刑均不獲三分之一的行為良好減刑。3人之後提出定罪及刑期的上訴,惟先被高等法院法官黎婉姫駁回;他們之後再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獲批。

審理案件的5名法官全為本地法官,分別為首席法官張舉能,常任法官李義、霍兆剛、林文瀚,以及非常任法官陳兆愷,沒有海外非常任法官參與。傳媒被安排在距終院外約百米外拍攝囚車到場;懲教人員就在囚車及法院入口間,架設臨時充氣通道接駁,令記者難以拍攝到鄒幸彤的面貌。而在開庭前,約有數十名公眾人士排隊輪候旁聽,當中包括曾健成、李卓人妻子鄧燕娥等。鄧岳君及徐漢光到場後,徐提及有海外傳媒日前發表了鄒幸彤的一封公開信,他望大家「能盡量睇睇」,指鄒因被囚「講唔到嘢」,並重申本案重要爭拗點為「有咩證據話我哋係外國代理人」。他又引述鄒在公開信中指,整個控罪猶如「搞笑片」,指政權謊言如同肥皂泡,3人「落力」到終審庭就是要「篤穿肥皂泡」。

鄒:警「合理相信」為外國代理人便可定罪「非常荒謬」

鄒幸彤自行代表,採納書面陳詞,並於庭上作口頭陳詞,強調案件令人困擾,重申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法官陳兆愷就指「外國代理人」非罪行,惟鄒回應稱此屬誹謗,就算警方並非惡意,只是錯誤指稱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但此指稱並非小事,組織的獨立性和誠信遭到攻擊,被指為外國而非本國利益服務。而在鄒發言時,首席法官張舉能一度著她集中就法律論點陳詞,鄒就解釋須道出案情及指出案件的後果。

鄒續指,原審時控方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而條文為「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向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現時律政司一方卻改變立場,指處長只要「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便可定罪,斥非常荒謬、在法例中加入額外概念,且是「補救性」詮釋,如法庭同意便是掩飾警方錯誤,如同幫助警方獲得至上權力。

鄒重申要令錯誤被檢控的人獲得公義

鄒認為,法例不應晦澀難明,惟如此使用文字將令「文字變成某些人的權力」,「戰爭即和平,自由即奴役,無知即力量」,為相信法治的人設下陷阱,令法治受損,強調警方應調查清楚究竟支聯會是否「外國代理人」,惟現時卻只需要指稱,「法庭不應該被他們愚弄」,「例如一隻鹿,不可以話有合理理由相信是馬,就成為馬」,並總結最近有國安案件,庭上問及甚麼是「警察國家」,「呢單案件正正證明呢個情況:警方可以隨意指控係外國代理人」,但發言即被首席法官張舉能打斷,指現時非談論警察國家;而鄒就回應,指不是因警察濫用權力,是國家容許他們濫用權力,重申要令錯誤被檢控的人獲得公義。

官質疑律政司如同要求法庭重寫法律

代表鄧岳君及徐漢光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也採納書面陳詞,並在庭上力陳,指控方必須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而非僅「合理相信」,法庭方可定罪。首席法官張舉能一度問及,如處長只是合理相信某人為「外國代理人」,而非毫無疑問合理疑點地證明,便無法搜查資料;彭回應市民有權享有自由,而律政司可引用《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7的權力,向涉嫌危害國安人士索取資料。

律政司方由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代表,同採納書面陳詞,庭上陳詞時就指,條文中「外國代理人」意指處長「合理地相信」該人為「外國代理人」,並非等於「外國代理人」,故控方毋需證明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根據《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第2(1):「警務處處長如合理地相信發出有關規定,是防止及偵查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所需要的,則可在保安局局長批准下,不時藉向某外國代理人或台灣代理人送達書面通知,規定該代理人在指定期限內,按指定方式向警務處處長提供資料」,惟首席法官張舉能就指律政司是要求法庭重寫法律,強調此為立法機關的功能;律政司方回應時就指並非要求法庭重寫,而是按條例全文解讀意思。

《實施細則》另賦權法庭可向指定人士送達命令要求交資料

不過,常任法官霍兆剛亦質疑,立法者把「合理地相信」放在條文第一部分,而非放在「外國代理人」前。律政司方就指條文或有「曖昧」之處,強調香港沒有「外國代理人登記冊」,處長為防止危害國安事件發生,「合理相信」該人為「外國代理人」,才引用條例賦予的權力要求該人交出資料。

常任法官李義就指,理解《香港國安法第43條實施細則》附表5為警務處長肯定該人為「外國代理人」,如不肯定該人是否危害國家安全的話,可根據附表7的權力向原訟法庭申請,向指定人士送達命令要求提交資料。

律政司方再回覆,指由於警務處長僅「合理相信」該人為「外國代理人」,故在附表5下可索取的資料範圍較窄;僅律政司可引用附表7的權力申請,而非警務處長,而附表7不局限於針對「外國代理人」,而是涵蓋所有懷疑危害國安人士,可索取資料範圍亦很闊。惟律政司方亦承認,如法庭裁定控方需證明支聯會為代理人,現有證據不足以維持定罪,認為法庭應接納控罪元素是警務處長合理地相信一個人或組織是「外國代理人」即可。

律政司方重申可以司法覆核糾正錯誤

首席法官張舉能又關注,如該人可證明自己並非「外國代理人」該如何,律政司方指可就案件提出司法覆核,惟遭常任法官李義質疑律政司方是否迴避控罪元素;律政司方只重申,該人可以司法覆核糾正錯誤。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就表示,若如控方及法官黎婉姫判詞指,經司法覆核處理本案爭議,需負擔巨大訟費,且司法覆核非旨在裁斷事實,無法盤問證人等,且亦會造成拖延,而國安案件應從速處理。

官指法庭難決定處長是否合理相信 質疑審訊是否公平

就3人獲批的上訴許可,理據之一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牽涉議題為下級法院就處長有權依賴公眾利益豁免權(PII)的裁定,是否有誤及或導致上訴人未能獲得公平審訊。對於控方原審時以公眾利益豁免權為由,以塗黑色方法遮蓋極大部分文件資料,資深大律師彭耀鴻陳詞時就形容,本案原審為「卡夫卡式」審訊,指被告不獲告知涉及的時、地、人,彷如被蒙上雙眼及綁器雙手,程序極度不利,根本無法辯護。

律政司方就回應,為保障資訊,律政司一方不會確認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而被刪減的內容是甚麼。常任法官李義就指,文件中牽涉的其他組織名字全被遮蓋,律政司方回覆,指法庭或會覺得缺少某些內容或不夠具體,同意資料零碎,但指原審裁判官檢視後,已相信警務處長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惟法官李義就直言,法庭難以決定處長是否合理相信,質疑審訊是否公平。

鄒強調如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 警方不難證明

律政司方再指,3名上訴人均為支聯會幹事,自會知道被遮蓋資料內容,但李義法官即打斷質疑問:「他們要自己估控方指的組織是甚麼?」律政司方再解釋,3人至少可按自己猜測內容向證人提問。不過,首席法官張舉能質疑3名上訴人在於原審時,如何得知律政司刪減了的資料,以及如何能根據資料為自己辯護;而法庭又如何根據有關資料裁定處長「合理相信」支聯會為合理代理人,直言根本是「不可能的任務」。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就回應,指鄒幸彤於原審時盤問證人多個問題,證人卻拒絕回答,原審裁判官沒有修訂鄒的問題,而是由證人全權決定是否作答,直指是完全放棄控制權。鄒亦陳詞指,當時國安處證人以涉及偵查危害國安事件為由,選擇不回答問題,故即使當時猜到被掩蓋的資料亦無法盤問。她續指,在原審作供時成功證明支聯會非「外國代理人」,但原審裁判官並沒有分析或質疑其供詞。鄒強調,如支聯會為「外國代理人」警方不難證明,又提到香港作為國際城市,設有許多銀行,直言「好多外國代理人公開在香港營運」,而該些活動亦完全合法。

終院5名法官聽畢雙方陳詞,宣布押後案件判決。而在散庭時,多名旁聽人士高呼「生日快樂」,鄒幸彤被懲教人員帶走時就笑著回應:「多謝大家嚟呀,新年快樂!」

上訴委員會就三項涉及重大而廣泛的重要性法律問題批予上訴許可,包括:

問題一:附表5第3(3)條所訂罪行的構成元素為何?尤其是,控方是否必須證明支聯會實際上是附表5第1條所定義的「外國代理人」,而非僅須證明處長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為「外國代理人」?

問題二:香港特別行政區訴鄒幸彤一案中的「相同人士」測試,是否禁止申請人以挑戰該等通知及其送達的有效性作為抗辯理據?

問題三:該等通知能否有效地要求提供在《國安法》頒布,或附表5制定前已存在的資料?

案件編號:FACC10/2024、FACC11/2024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 控方︰現有證據不足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589315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前副主席鄒幸彤等三名被告提出終極上訴,控方承認若法庭裁定需證明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現有證據不足以維持定罪。

正就支聯會涉嫌煽動顛覆案還柙的鄒幸彤由囚車押送到庭,去年中已服刑完畢的前常委鄧岳君和徐漢光則自行到庭。三人因拒絕向警方國安處提交和支聯會相關的資料,前年被裁定違反國安法實施細則,判監四個月半。

自辯的鄒幸彤陳詞指,此案關乎本港法律的聲譽,她指警方錯誤指控支聯會是外國代理人。鄒幸彤又指若法庭接納控方的理據,法律就會鞏固不公,市民會被逼因警方的錯誤,犧牲自己的自由和私隱,她促請法庭作出獨立的裁斷。

辯方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警方在遞交資料通知書要求支聯會提交在香港回歸前成立時的資料,當時鄒幸彤只有兩歲,形容這做法荒謬,又指案件證物內容因公眾利益豁免權被遮蓋,令辯方蒙在鼓裡,無法辯護,就如一個人被控強姦,但不獲告知他在何時何地犯法,亦不知受害人是誰。

助理刑事專員張卓勤承認,若法庭裁定控方需證明支聯會是代理人,現有證據不足以維持定罪,他指法庭應該接納控罪元素是警務處處長合理地相信一個人或組織是外國代理人。

首席法官張舉能問,若被告審訊期間成功證明他不是外國代理人,他是否仍有罪責。張卓勤指若被告想挑戰通知書是否有效,應該提出司法覆核。

常任法官李義指若被告無法以司法覆核以外的途徑挑戰,情況會令人震驚,質疑為何法庭應接受控方這個理據。

張卓勤又指,原審批准證人不回答觸及公眾利益豁免權的問題,上訴庭亦同意此決定,但常任法官林文瀚質疑在案中證物被遮蓋下,辯方如何能挑戰控方的主張。

本案是首宗涉及國安法實施細則的刑事案件,起訴至今超過三年,五名法官聽完陳詞後押後裁決。

支聯會被指「外國代理人」,入罪只因警方「合理相信」?|鄒幸彤陳詞|編輯推介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wLVZ5MPF2Ww


譚得志就煽動案終極上訴 指控方須證煽暴意圖 且應交陪審團決定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92863
[Image: NVy05QF_q1IFeWaXcAMupEl1auomAYImvlsair5bGoo?v=w9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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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安上門帶走鍾庭耀 消息:涉及協助在逃人士案 赴民研總部調查
https://hk.news.yahoo.com/%E5%9C%8B%E5%A...51148.html

鍾劍華在逃被通緝 國安處今帶走其妻兒到警署助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5011...2_001.html

消息:鍾劍華遭通緝後 妻兒急搬屋住村屋劏房
https://www.stheadline.com/breaking-news...F%E6%88%BF

林定國:國家安全法執行受行使獨立司法權的法院監督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50120.htm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說,國家安全法的執行受行使獨立司法權的法院監督,法院在尊重行政機關的同時,最少在三個範疇有資格自行作出判斷。

大律師公會表示,特區政府務必要證明香港是一個尊重公民權利的司法管轄區。

被通緝鍾劍華成立海外民研 指與港民研無聯繫 不公開資金來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5011...2_001.html

國安處在上月平安夜向包括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在內6名在海外人士發出通緝令,正追查鍾劍華的資金流向。日前民研主席兼行政總裁鍾庭耀及鍾劍華太太及兒子被帶署調查,身在英國的鍾劍華昨(14日)宣布「海內外香港民意研究計劃」成立並出任主持人,調查議題包括「六四事件」等,他強調海外民研與香港民研沒有任何連聯繫,也不會公開資金來源,沒有任何政黨或組織參與。

由今年起該計劃將進行10次民意調查,邀請海內外的香港人提供看法,暫定題目圍繞「香港人身份認同」、「法治」、「社會政策」、「自由」及「六四事件」等,現正公開招募全球港人加入計劃的「意見群組」,目標希望有超過1,000人。每次完成民調之後,計劃都會發布相關結果,以供公眾參考,又暫定舉辦2至3次研討會。

鍾劍華在記者會上指今次移民潮與過往不同,不少人仍然以香港人自居,十分關心香港事務,希望發聲,但海外沒有太多平台,他又指即使沒有人做民調,民意一定存在,又說:「但當民意不被看見時,其實很多時在作出決策、作出判斷的時候就會出現偏差。」

他強調參加民調安全,指個人資料與調查數據在每次問卷填妥後會即時分開,沒有人會知道誰答過甚麼問題,又指近年很多人在香港都拒絕回答民調,的確有擔心海外香港人參加者比在香港的參加者更多。

對於資金來源,他指計劃籌到一定資金,運作意見群組所需資金不太多,但不方便公開資金來源,強調都是合法資金,背後沒有政治組織。

鍾劍華等6人被通緝,國安處指他們潛逃後,繼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出賣國家及損害香港社會整體利益,涉煽動分裂國家及顛覆政權。鍾劍華被指在2024年5月至6月期間,透過不同平台鼓吹港獨,促外國制裁中港,並要求關閉經貿辦。

發出通緝令後,鍾劍華已不能登入在港的銀行戶口,而在過去兩日, 國安處人員搜查帶走鍾庭耀及香港民研兩名職員,又搜查鍾庭耀的住所,並將他帶返香港民研辦公室取證,昨日又帶走鍾劍華妻子及兒子助查。鍾劍華強調海內外香港人民意研究計劃與香港民研沒有關係,他不想揣測行動背後的政治訊息。

計劃設有7人顧問委員會,除1人因風險不願公開身份外,其他為立法會前議員張超雄、香港浸會大學前政治學者黃偉國、前公共專業聯盟主席黎廣德、大律師王瑞紅、前區議員葉錦龍,以及東京大學及中國戰略風險研究所(China Strategic Risks Institute)研究員Athena Tong。

學者鍾劍華宣布成立全新民調計劃前夕 在港妻兒被國安帶走「助查」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05242.html

鍾庭耀涉協助在逃人士被國安帶走 鍾劍華:或想影響將進行的海外港人民意研究
港民研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被通緝強積金被凍結 主席鍾庭耀:留下是為了堅持
【國安通緝】百萬懸紅鄭敬基等6海外港人 名單之一鍾劍華:我幾時鼓吹港獨?
【聲如洪鍾】鍾劍華回應李桂華:回港「投案」?何案之有?

學者鍾劍華的在港妻兒被警方帶走調查 海外民研計畫開展被迫存變數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A%E6%95%B8

就調查懸紅通緝者鍾劍華一事,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繼將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鍾庭耀帶回警署協助調查超過一天後,不同傳媒報道,該處人員今早再到鍾劍華妻子和兒子的住處,把二人帶回警署協助調查。鍾劍華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到英國後,他從不與妻兒談及當地的工作。但他的工作已受影響,原訂今(14日)天開展的「海內外香港人民意研究計畫」(HKerPoll),今早仍未決定是否如期宣布成立。

“海內外香港人民意研究計劃”成立 望邀千人作十次民調 強調數據安全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public-op...36692.html

家人及前同事共8人10日內先後被國安帶走 鍾劍華:針對民調施壓行動「無聊」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35444.html

香港國安再帶走兩名民研職員 分析:反映港府相當害怕民調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85245.html

港警國安處再帶走與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有連繫人士,周四(23日)上午兩名民研職員被帶返警署調查。國安處11日內採取4次行動,共帶走10人,包括鍾劍華的家人及前同事。鍾劍華以文字回覆本台指,對事件暫無補充。為何中共這麼害怕鍾劍華的民調?有分析認為,鍾劍華的研究影響國際輿論,中共會不斷進行「反宣傳」。

學者鍾劍華宣布成立全新民調計劃前夕 在港妻兒被國安帶走「助查」
鍾庭耀涉協助在逃人士被國安帶走 鍾劍華:或想影響將進行的海外港人民意研究
港民研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被通緝強積金被凍結 主席鍾庭耀:留下是為了堅持
家人及前同事共8人10日內先後被國安帶走 鍾劍華:針對民調施壓行動「無聊」
香港民意研究所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被港府懸紅百萬元通緝,據了解,周四(23日)上午國安處帶走兩名民研職員阮浠舜及朱祖良協助調查,兩人分別於中午12時許及下午1時離開沙田警署及青山警署。

鍾劍華曾批評國安滋擾「無聊」
身在英國的鍾劍華以文字回覆本台查詢指,剛剛得悉事件,對事件暫無補充。他於周三(22日)接受本台訪問時批評國安滋擾行為「無聊」,相信是針對他發起的「海內外民調計劃」,試圖向他施壓,強調港府的威嚇不會得逞。

理大前助理教授鍾劍華上周二(14日)宣布成立「海內外香港人民意研究計劃」,警方於11日內採取4次行動,共帶走10位與鍾劍華有連繫人士,包括家人及前同事。

周三(23日)上午,國安將鍾劍華的二弟、三妹和四弟分別從寓所帶走。

而前一日,英國外交部政務次官衛倩婷(Catherine West)周二(21日)公布,上周聯同外相林德偉(David Lammy),曾與鍾劍華等4名最新被懸紅通緝的在英港人會面。

國安對鍾劍華窮追猛打,上周二(14日)帶走其妻子及第三名兒子。而上周一(13日),即鍾劍華宣布成立新計劃前一日,香港民意研究所主席及行政總裁鍾庭耀亦被帶走調查。

桑普:5年來最令中共膽戰心驚的計劃
時事評論員桑普認為,中共透過不同方式恐嚇鍾劍華,以阻止他用科學數據反映真相 :「因為這個民意計劃非常重要,我認為是五年以來,即自國安法以來,應該是最令到這個中共與港共政權膽戰心驚的一個海外計劃。因為這個民意計劃就是用科學的數據,顯示得出海內外香港人對於六四事件、對於這個香港人的身份認同、甚至乎對於民主自由的追求、國安法的觀感等等的客觀調查。」

桑普相信中共會不斷進行「反宣傳」:「即是說你們這個民意調查是違反國安法、違反23條立法、甚至乎說無科學根據、你做的樣本太差、用各種方面攻擊他。但攻擊不行,鍾劍華是民意調查專家,而且國際上、在以前的香港學術界都享有地位。」

為何中共這麼害怕鍾劍華的民調?桑普認為,鍾劍華的民調影響國際輿論,可引發大風暴 :「各國譬如英國、美國,各方面每半年寫的香港報告,就是好大可能,會將鍾劍華所做的這個海內外香港人民意研究計劃的一些數據擺入去,那是更加犀利。他們各國都無一個民意調查做到,就是鍾劍華做。變了這件事,會對香港人身份認同的一種傳承,這種堅持、信念、希望會pass on(傳承)下去。」

鍾劍華被港府指控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及「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多次透過接受傳媒訪問及在社交媒體上發布帖文鼓吹「港獨」、尋求外國制裁中國和香港政府,以及利用其「所謂學者」身分發表抹黑、詆毀港府及危害國家安全的言論。

港民研前副行政總裁鍾劍華被通緝強積金被凍結 主席鍾庭耀:留下是為了堅持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444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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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方促放黎智英 外交部駐港公署及特區政府反對
https://www.news.now.com/home/local/play...sId=592887

法院指海外證人於境外就國安案作供或致證人被騷擾或證供被干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50210.htm

前支聯會時任正副主席李卓人、何俊仁和鄒幸彤,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的案件原訂5月開審,鄒幸彤早前申請身處海外的民運人士周鋒鎖和吾爾開希、國殤之柱創作者高志活等人,以視像形式作供,但被高等法院拒絕。

高等法院今日頒下判辭,指修例針對鄒幸彤之說純屬臆測,國安案件中控辯雙方都不得以視像方式傳召海外證人在境外作供,不存在差別待遇,立法會的修例亦不違憲,若容許海外證人於香港境外就國安案件作供,政府無法防止或減低證人被騷擾或證據被干預,可能會妨礙司法公正,也會產生國家安全風險。

判辭又指,鄒幸彤完全漠視境外有不同人士及組織鍥而不捨危害國家安全,無視某些國家對中國抱有不友善、甚至敵對的態度,危害國家安全的風險及威脅真實存在,修例能在排除國安風險、維護司法公正、個人權利之間,取得合理平衡。

許智峯FB透露遭高院頒令 充公他與其妻及母在港財產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11444
[Image: IOYoDTp5QhEgl52pTO-QZ1qhFE4CVmQ52LJc0tiy...w1920r16_9]

國安處再帶走前區議員劉珈汶親屬助查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9763539176

政府倡修例加強規管職工會 包括永久禁違國安者任工會職位
https://news.tvb.com/tc/local/67b5b2f7c2...7%E4%BD%8D

政府提出修例,引入國安元素,加強規管職工會,包括永久禁止干犯危害國安的人,出任工會職員或發起人,亦可以國安理由拒絕新登記等。

根據政府提交立法會文件,截至去年底,已登記職工會有約1,400間。當局提出修訂《職工會條例》,引入國安元素,加強規管,方向包括永久禁止干犯危害國安的人,出任工會職員或發起人。亦可基於維護國安需要,拒絕職工會的新登記或合併申請,行政上不得上訴,但仍可司法覆核。當局未有舉例何謂國安需要。

跟境外組織合作方面,亦有多重規範。工會收取或使用境外勢力的資金,事前要向當局申報及批准,就算獲批都不得用於本地選舉。

至於要成為外國相關組織的成員,除了要書面通知當局,規管範圍亦由「外國」,擴展至「境外」,並嚴禁成為任何境外政治性組織的成員。

修例後負責執法的職工會登記局,權力亦有增加。有權進入職工會處所,查明紀錄及檢取證據。若認為工會名稱誤導公眾,或跟其宗旨有牴觸,亦可拒絕申請。當局亦建議放寬職工會會員資格,至非通常在港居住人士,主要考慮近年多了輸入勞工。

當局解釋,是因應2019年反修例事件後一年,接獲的職工會登記申請大增,形容部分是由「別有用心」人士提出,以職工會為幌子,進行非法或違規活動,加上考慮到《香港國安法》等要求,所以有需要加強相關規管。至於若有人違反相關條例會有何罰則,當局就稱仍在研究。

有工會代表認為,修例整體合理,但擔心某些跟境外組織合作的情況,工會自己難判斷。

勞聯主席林振昇說:「這些國際工人組織,可能改變立場或說一些政治口號,甚至政治口號可能違反國家安全,那國際工人組織會否變成政治性組織?申報後勞工處始終也會審視情況,若勞工處也容許繼續參與,對於工會而言更為放心。」

對於當局可進入職工會處所蒐證,他擔心不少工會辦事處屬私人住宅,進入時或引起侵犯私隱問題。


林卓廷等7人721暴動囚25至37月 官指林錯估形勢需為情況惡化負責
https://www.hk01.com/article/1094252
[Image: AOBpQj8c0_16pCzWtl2VL_tJrV8B0gi8Bqg3QQaoN0E?v=w1920]

How China Killed Hong Kong's Economy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aKN006y0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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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咇」發表煽動文字案|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譚得志上訴
https://news.tvb.com/tc/local/67c904d022...A%E8%A8%B4

人民力量前副主席譚得志被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成,他上訴至終審法院,終院駁回他的上訴。

譚得志被控2020年擺街站時,多次叫喊「光時」等口號,經審訊後裁定發表煽動文字等11項罪名成立,判入獄40個月,本案已完成服刑。

之後因民主派初選罪成,現時仍然服刑,今早沒有到法院。終審法院五名法官一致駁回他的上訴。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鄒幸彤等三人上訴得直 其中一名被告鄧岳君感欣慰
https://news.tvb.com/tc/local/67c9054c22...3%E6%85%B0

支聯會拒交資料案,終審法院裁定時任副主席鄒幸彤等三名被告上訴得直。

其中一名上訴人、支聯會時任常委鄧岳君,到庭聽取裁決,另一名上訴人徐漢光並無到法院。兩人已就本案服刑完畢。

五名法官一致認為,控方須證明支聯會事實上是「外國代理人」,是定罪必要元素,但下級法庭錯誤地裁定,只要警務處處長聲稱、有合理理由相信,便已足夠。

另外,控方把唯一有望能確立為「外國代理人」的證據基礎遮蓋起來,結果無法證明控罪,做法亦剝奪了各人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形容「牽涉司法不公」,定罪「必然無法成立」。

已解散的支聯會,2021年沒應警方國安處要求提交資料,鄒幸彤等三人原審罪成,判囚四個半月。鄧岳君對上訴得直表示欣慰。

支聯會鄒幸彤等3人拒交資料案 終院裁定上訴得直 撤定罪及刑罰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5030...?refer=hn2
[Image: bkn-20250306100451002-0306_00822_001_01p...0306175422]

已解散的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及4名前常委,被指於2021年9月,拒絕向國安處提供組織活動的相關資料,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包括鄒幸彤等3人否認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成,均被判監4個半月。3人不服定罪及刑期,向高院提出上訴亦被駁回。3人上訴至終院,終院今(6日)頒判詞,裁定3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3名上訴人包括支聯會前副主席鄒幸彤(40歲,大律師)、前常委鄧岳君(57歲,無業)和徐漢光(76歲,退休人士)。控罪指他們在2021年9月8日,作為支聯會在本港的幹事或管理或協助管理該組織的人士,並已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送達通知,而沒有遵從根據該通知的規定。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梁錦威及陳多偉早前已認罪,被判囚3個月。他們已服刑完畢。鄧岳君今日有到庭聽取裁決。

終院在判詞中指,控方須證明獲發送達通知的人士或組織事實上為外國代理人,這是有關罪行的必要元素,只證明處長合理地相信其為外國代理人並不足夠。由於通知的效力是有關罪行的必要元素,因此各上訴人可以通過抗辯的方式,挑戰該通知的效力。本案中,控方以調查報告及給處長的建議作為基礎作檢控,惟文件內容被大幅遮蓋,導致各上訴人無從得知支聯會如何被指符合外國代理人的定義,以及他們如何符合外國代理人的幹事或管理人的界定。他們無法取得相關資料或物料,以自證清白,又或就指控提出合理疑點,明顯導致他們得不到公平審訊,導致定罪不能成立,一致裁定3人上訴得直,撤銷定罪及刑罰。

案件編號:FACC 10-11/2024

涉2019年港島暴動案 社工陳虹秀重審裁定罪成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5031...?refer=hn2

社工陳虹秀涉831暴動籲警方克制 重審裁暴動罪成 即時還押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13525

社工陳虹秀在2019年8月31日的灣仔暴動當日,涉在現場用揚聲器呼籲警員克,被控暴動罪名。她在第一次審訊時被裁定表證不成立,但律政司上訴得直,陳的案件被還重審,陳否認控罪,案件今(11日)於區域法院裁決,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陳暴動罪成,並即時還押,鍾官把案押後至4月9日,與其他同案被告一同判刑。

鍾官指陳明知警方在驅散,仍選擇留在現場,她口中雖不斷叫警不要「大追殺」,但警無行動時仍不住說相類的話,認為其言非反映現場情況,若她想緩和氣氛,亦不會只針對一方,認為她與其他暴動人士集結在一起,故裁定她罪名成立。

女被告陳虹秀(47 歲,社工)被控於 2019 年 8 月 31 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與盧押道一帶,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陳母聞判落淚

陳剪了一頭短髮到庭,暫委法官鍾明新裁定陳虹秀暴動罪成立,未有宣讀裁決理由,現押後讓控辯雙方閱讀判詞。陳母聞判落淚,陳在犯人欄向母叫道:「照顧好自己。」

官認為陳的衣著與裝備明顯有備而來

鍾官在裁決指,陳在當日傍晚8持前,已在灣仔軒尼詩道發生暴動的位置,並在集結的人群附近,她當時身穿印有「我哋係社工 守護公義」的黑色上衣,拿著擴音器大聲叫喊,顯然希望能引現場人士注意,她亦帶備「豬嘴」,認為她有備而來。

警方多次警告但陳選擇留下

當晚的暴動在傍晚約7時已開始,警方有作出驅散行動,示威者及警方多次對峙,警方不斷發出警告,法官認為,無辜途人理應盡快離開,不會出現在警方推進的路線,或加入示威集結的人群,仍留下來的人,必然是抵抗警方的暴動參與者。陳當時沒有離開並選擇逗留,更用擴音器大聲叫喊。

陳喊叫的話失實且具挑釁性

法官又指,警方驅散時,有時會停頓防線並推進,但陳不住指警員:「大追捕大追殺……」認為其叫喊內是對警方的失實指控,無反映真實情況,內容亦不公允且具挑釁性,認為陳想鼓勵集結人士的情緒,使他們對警方更敵對,她是明知這點仍選擇這樣做,又認為她上衣的字句亦在傳遞訊息,叫喊是要激勵集結人士繼續,令現場人士知有人在替他們發聲,及拖延警方。

若想緩和氣份不會只針對一方

雖然陳當時非很接近示威人群,但法官認為示威人群有流動性,她當時身處的位置較近警方,其言行顯示她和其他暴動者作出的行為有聯繫,現場示威者亦應聽見其話,亦知陳與他們站在同一陣線,她叫了約20分鐘,其行為亦必定對警方做成滋擾,若陳想緩和氣氛,不會只針對一方,故認為唯一合理推論,是陳有意圖參與暴動,並透過上述方式,與其他暴動人士集結在一起,裁定她罪名成立。

控方案情指,案發當日傍晚,有大批穿黑衣、戴頭盔及持傘人士在灣仔軒尼詩道集結,入夜後有黑衣人以膠欄、路牌等築成巨型路障堵路。非法集結由晚上7時02分開始演變成暴動。

陳穿寫有守護公義上義呼籲警方克制

控方案情續指出,晚上7時42分,陳被攝得身穿「我哋係社工 守護公義」的上衣、頸上掛有空氣過濾器口罩、持有一部戶外擴音器及兩支麥克風等。晚上8時左右,她以擴音器向警方叫喊:「呢個係市民發出嘅警告,請你唔好開槍。你唔可以開布袋彈槍」、「請警務人員保持冷靜同克制,因為你手持武器,你如果清場驅散,係唔需要開任何嘅布袋彈槍」」約半小時後,警方在軒尼詩道及馬師道交界截停陳,並將其以非法集結罪名拘捕

控方指陳藉身處理場鼓勵參與暴動

控方指出,陳並非在暴動範圍內及鄰近居住或工作,當晚大量示威者非法集結並破壞社會安寧,現場有出現暴力行為,令非法集結在其後演變成暴動。控方認為,陳是有意圖藉身處現場及叫喊等鼓勵方式參與暴動。

陳在第一次審訊時裁定表證不成立

案件第一次審訊時,法官沈小民在判詞中提及,陳當晚叫警察克制,不要開槍等明顯是提醒他們不要肆意使用暴力;至於叫警察給予市民足夠時間離開,其實也是配合警方的呼籲,警方對示威者作出警告時也叫他們盡快離開。以上種種根本不可能令人想像陳當時有着破壞社會安寧的目的。

此外,控方亦沒有證據顯示陳與暴動分子集結在一起,片段中亦無法顯示陳與任何黑衣人有交談接觸,證據不足夠支持陳與暴動分子集結在一起,認為控方提出的證據薄弱,遂判陳表證不成立。

律政司其後提出上訴得直,上訴庭認為原審法官的無罪裁判有違常理,在處理證據上犯嚴重錯誤,遂下令案件發還重審。

案件編號:DCCC12/2020

外媒指墨爾本居民收籲舉報任建峰信件 澳洲外長:已向中國表關注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0978
[Image: wyah3qYaXlSd7nTK8Asfw_b5dh_3giG-PmWd8z5l...w1920r16_9]

墨爾本居民收匿名信 稱懸紅通緝任建峰 港府否認發信
https://hk.news.yahoo.com/%E5%A2%A8%E7%8...40100.html
Reply
美國防部擬訂軍事選項 確保自由使用巴拿馬運河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5...2_001.html
[Image: bkn-20250314081340451-0314_00992_001_01p...0314205109]

美國總統特朗普近來多次威脅收回巴拿馬運河,國防部已受命提供軍事選項,以確保美國能不受限制進入巴拿馬運河,相當於重奪運河控制權。巴拿馬外長馬丁內斯-阿查周四(13日)表示,會堅定捍衞運河主權,強調運河永遠屬於巴拿馬人。

「臨時國防戰略指引」備忘錄指示,美國國防部長海格塞斯及所有國防部官員立即執行指令,提供可以信任的軍事方案,確保美國軍隊和商業船隻公平且暢通無阻地使用巴拿馬運河。有國防部匿名官員稱,美軍正考慮各種潛在選項,白宮指示美軍向巴拿馬增派駐軍。美國南方司令部正制訂各種可能計劃,包括與巴拿馬安全部隊加強合作以及直接武力佔領巴拿馬運河,是否動用軍事力量取決於巴拿馬與美國的合作程度。

備忘錄與特朗普早前宣布的優先事項一致,包括美軍加強在邊境部署,提升美國在西半球的影響力,縮減部署在歐洲的美軍規模,限制對烏克蘭的軍事援助等。備忘錄指出,美軍首要任務是保衞國土,指示國防部封鎖邊境,打擊非法大規模移民、毒品販運、人口走私和販運等其他犯罪活動,並與國土安全部協調驅逐非法外國人。

巴拿馬運河是全球最具戰略意義的水道之一,美國於1999年底把運河控制權移交給巴拿馬。依照雙邊條約,美國與巴拿馬均有義務保衞運河,免受任何衝擊其中立的威脅。若美國動用武力試圖奪取運河,幾乎肯定會違反國際法,並對全球貿易造成相當大破壞。軍事行動可能令運河無法開放,導致美國商品價格急升,進一步加劇美國與拉丁美洲國家的緊張關係。巴拿馬曾承諾在美國幫助下,在達連隘口堵截北上的非法移民;一旦美國入侵巴拿馬,承諾肯定無法實現。

巴拿馬運河爭議未完 中聯部副部長率團訪巴國
https://news.mingpao.com/pns/%E4%B8%AD%E...2232859441
中共代表團訪問巴拿馬 願加強交流增進信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5031...2_001.html

財經|彭博:中國正調查長和出售海外港口交易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8%B2...46493.html

《彭博》引述消息報道,中國政府已着手調查長和(00001)早前向美國財團出售其海外港口業務的交易。

據報,包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多間政府部門已收到中央領導層的指示,調查有關交易是否存在潛在的安全風險或反壟斷違規行為。

然而,報道提到,即使內地當局對有關交易作出調查,但也不意味着會採取任何行動;此外,由於長和出售的港口均位於中國及香港境外,目前尚不清楚中國可以採取何種手段來阻止該交易。

被問是否調查長和出售港口 外交部稱中方反對霸凌損害他國權益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50318.htm

長和計劃向美國財團出售巴拿馬運河兩端港口等資產,彭博引述消息人士指,內地有關部門開始評估長和出售海外港口業務的交易,研究是否存在國家安全漏洞或反壟斷違規行為。

外交部發言人毛寧被問到當局是否就長和出售海外港口進行調查時說,中方堅決反對經濟脅迫、霸凌等損害他國權益的行為。

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特區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任何交易。

長和擬售海外港口捱批 李家超:依法依規處理 無回應引用國安法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0803

港澳辦和中聯辦先後轉載文章質疑長和擬出售港口資產有否考慮國家利益,行政長官李家超今日(18日)出席行政會議前首次回應事件,他表示對事件有三點看法,當中包括特區政府一貫要求外國政府為本港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環境,反對使用脅迫和打壓,及交易必須符合法律和規則的要求,特區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

長和公布的交易內容,並不涉及中國和本港港口資產。當被問及政府將如何依法依規處理相關交易,是否包括會引國安法時,他只重申其三點看法。記者再追特區政府將如何依法依規處理,他則再重申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

交易不涉中國和香港港口

長和(0001)於本月4日宣布向美資基金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出售包括位於巴拿馬運河兩端等多地非中港地區港口,作價逾千億元。有外電報道長和及貝萊德的最高管理層均有參與談判,當中包括長和創辦人李嘉誠,以及其長子﹑長和主席李澤鉅。

而貝萊德則由主席Larry Fink參與談判。財團成員之一﹑貝萊德旗下的GIP行政總裁Adebayo Ogunles,以及買家之一的Til則由身兼MSC總裁的大股東家族成員Diego Aponte參與。此外,亦有報道指出,Larry Fink在進行交易前曾致電予白宮,反映貝萊德對交易高度重視。美國總統特朗普(Donald Trump,又譯川普)曾稱讚美資貝萊德(Blackrock)收購巴拿馬運河兩個港口的交易是本屆政府為美國「收回」(reclaiming)運河邁出的積極一步。

兩辦先後轉載質疑交易漠視國家利益的評論

而港澳辦和中聯辦近日先後轉載批評交易的評論文章,文章質疑長和計劃出售巴拿馬運河兩端港口等資產並非「普通的商業行為」。被轉載的文章並引述網民評論,質疑是「沒有腰骨的跪低」、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又指網友這些情緒表達是完全可以理解。

李家超首度回應相關交易 無回應會否用國安法

今日的行政會議舉行前,被問及相關文章形容事件為「無腰骨的跪低」,類似長和的公司生意遍布全球,又與香港經濟唇齒相依,公司如何面對政治風險?李家超首次就事件作出回應,稱他對事件有三點看法:第一,是社會對事件有很多議論,反映社會對事件的關切,相關關切是值得重視。

第二,是特區政府要求外國政府為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環境,反對在國際經貿關係中使用脅迫或施壓手段。

第三,任何交易必須符合法律和規則的要求,特區會依法依規處理。行政長官李家超

當有英文傳媒再次提問他對交易的看法,及他以中文回應提問時所指的依法依規處理交易的具體做法,是否包括引用《港區國安法》?李家超也只是以英文重申其三點看法。當記者再追問何謂依法依規時,他重申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

長和賣港口|長和高位累跌15% 港澳辦轉載梁振英「商人有祖國」論 中國傳評估國安和反壟斷風險、李家超:反對外國脅迫商界(第三版)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921680/%...8%EF%BC%89

[Image: 180325_45_iet_fish__v2_1024.jpg]
▲ 長和賣港口|外電:中國評估國安和反壟斷風險 李家超:社會關切,值得重視(第二版)

AI 摘要
長和出售港口資產據報引發中國當局關注,股價中午前突轉跌
彭博:中國當局研究交易是否可能危及國家安全、壟斷行為
李家超:社會關切,值得關注
李嘉誠、李澤鉅家族旗下長和 (00001) 月初公布擬出售巴拿馬港口在內的港口資產,港澳辦網站上周起轉載批評文章,引發外界猜測中方不滿長和交易安排。港澳辦網站周二(18日)再度轉發疑似批評長和的文章,港澳辦轉載全國政協副主席、前特首梁振英社交平台周一(17日)的帖文《商人有沒有祖國?》。雖然梁振英未有點名長和,但在其限制留言的帳戶中,不少留言都是批評長和或集團創辦人李嘉誠,亦有少數留言憂慮言論嚇退外資投資香港。

港澳辦網站所載,梁振英指「沒有祖國的商人只會淪為沒有父母被人欺凌的孩子,舉世皆然。美國商人只能做、只會做符合美國利益的事。」
[Image: Screenshot2025-03-18190854_1024.png]
▲ 港澳辦網站轉載政協副主席梁振英的言論

港澳辦三日兩轉載質疑長和港口交易文章

彭博社:中國當局研究長和交易有否危及國安或反壟斷規定
另外,《彭博社》引述匿名消息指,中國當局指示旗下機構包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內,研究長和交易是否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或違反壟斷規定。報道又引述知情人士稱,開展評估並不一定意味著之後會採取任何行動,並言:「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其他地方,這種規模的交易通常都會引發監管層關注。」

李嘉誠、李澤鉅旗下公司3月4日宣布,擬出售中國內地和香港以外的港口資產。買家為美資貝萊德和意大利航運巨擘家族Apont旗下的TiL,有望套現190億美元。長和公布交易後,股價曾高見52.95元,較宣布前的38.65元大升37%。

由於不涉中國境內資產,投資界原視為可以減輕交易阻力,惟上周起港澳辦屢轉載質疑文章,令長和股價轉趨反覆。

長和周二股價早段曾靠穩上升,但彭博接近中午時分發出報道,長和股價突逆市下跌5%,低見44.25元。長和全日收報45.25元,跌3%,成交28億元。長和股價較月中高位回落15%。

[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1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2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3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4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5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6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7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8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9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10_1024.jpg][Image: 060325_ck_trick_groupphoto_011_1024.jpg][Image: FY2023_ckh_annual_1024.png][Image: FY2023_ckhannual2_1024.PNG][Image: FY2023_ckhannual3_1024.png][Image: FY2023_ckhannual4_1024.png][Image: FY2023_ckhannual5_1024.png]

李家超回應長和賣港口:社會關切,值得重視
行政長官李家超在出席行政會議前亦回應對長和交易看法。

李家超稱,首先,社會就事件有很多議論,反映社會對事件的關切,他認為值得重視;第二,特區政府要求外國政府,為企業提供公平公正的環境,反對在國際經貿關係中使用脅迫或施壓的手段;第三,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

被問及港府如何回應中央指責,以及是否可動用《香港國安法》阻止交易,李家超僅表示,任何交易須符合法規,政府將依規處理。

李嘉誠擬售巴拿馬運河港口 香港前後任特首出面表態
https://money.udn.com/money/amp/story/5603/8615672

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長江和記」宣布擬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給美資集團後,引來親北京的香港大公報連日發文批評,稱其「唯利是圖」,「背叛和出賣中國人」。香港特首李家超18日首度對此事發表看法指,社會對事件的關切值得重視,港府反對「外國政府」脅迫施壓手段,同時,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香港前特首梁振英則不點名批評,有些香港商人誤信「商人無祖國」,並稱沒有祖國的商人只會淪為沒有父母被霸凌的孩子。

北京日報微信公眾號「長安街知事」指出,18日,李家超回應港媒針對李嘉誠擬將港口出售給美國財團一事的提問時提出三點看法,一是社會對事件的關切值得重視;二是特區政府要求外國政府為企業提供公平環境和作公平對待,反對脅迫施壓手段;三是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港府會依法依規處理。至於被追問港府是否可動用《香港國安法》阻止交易時,李家超僅重申,「任何交易要符合法律法規,港府依規處理」。

香港前特首、大陸全國政協副主席梁振英17日則在社群平台臉書(Facebook)發文痛批,全文先以「商人有沒有祖國?」為開頭,接著犀利寫道,「也許香港被外國管治太久了,有些香港商人誤信『商人無祖國』,以為一切『在商言商』」。

梁振英指,有眼睛的人都會看到香港當年在英國管治期間被要求對英國經濟的服從和貢獻,有腦袋的人也會想到美國政府對美國企業的扶持、對TikTok的針對和對中國產的船隻的打壓,「大家說商人沒有祖國嗎?是『在商言商』嗎?」

梁振英強調,「沒有祖國的商人只會淪為沒有父母被霸凌的孩子,舉世皆然。」美國商人只能做、只會做符合美國利益的事,不能做任何違反美國利益的事,美國政府只會扶持美國商人,不會扶持外國商人,這就是美國商人和美國的必然關係,其他國家,英國、加拿大、新加坡等,同理。中國,也同理。

李嘉誠旗下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4日深夜在港交所公告,宣布與貝萊德(BlackRock)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出售其全球港口業務核心資產,其中涉及巴拿馬港口公司90%股權。值得注意的是,「如此一來,該公司營運的巴拿馬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兩個港口將被美國企業控制,這個持續30年之久的中巴合作計畫也將告吹。」

此前,大陸國務院港澳辦網站連續轉載大公報關於香港長和出售港口資產的評論文章,其中一篇文章援引網友觀點說,「這是沒有腰骨的跪低,是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

梁振英不点名批评李嘉诚:误信商人无祖国 以为一切在商言商
https://www.zaobao.com/realtime/china/st...18-6032902

香港首富李嘉诚旗下的长江和记集团计划出售巴拿马运河港口引发舆论高度关注。香港前特首、现任中国全国政协副主席梁振英在社交平台上不点名批评李嘉诚,称有些香港商人误信商人无祖国,以为一切在商言商。

梁振英星期一(3月17日)在脸书发文,他首先写道:“商人有没有祖国?也许香港被外国管治太久了,有些香港商人误信‘商人无祖国’,以为一切‘在商言商’。”

梁振英接着指出,有眼睛的人都会看到香港当年在英国管治期间,被要求对英国经济的服从和贡献。有脑袋的人也会想到美国政府对美国企业的扶持、对中国企业字节跳动持有的短视频平台TikTok的针对和对中国产的船只的打压。

梁振英说,没有祖国的商人只会沦为没有父母被人欺凌的孩子,举世皆然。他称美国商人只能做、只会做符合美国利益的事,不能做任何违反美国利益的事,美国政府只会扶持美国商人,不会扶持外国商人,这就是美国商人和美国的必然关系,其他国家例如英国、加拿大等同理。“中国,也同理。”

梁振英最后在贴文中附上“商人有祖国”的标签。

梁振英在贴文中没有提到任何人的名字,但外界和不少网民认为他贴文中提到的香港商人,指的就是李嘉诚。

长和本月初宣布,将把陆港以外的全球港口业务出售给美资财团。亲北京的香港《大公报》3月13日就此发表评论文章,呼吁“面对如此大事大义大节,有关企业当三思”。中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随后在网站转载了这一文章,间接批评了这家港企。

長和賣港口|長和長實擬不舉辦業績發布會、分析員會議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3921515?r=cpstni
[Image: 180325_45_iet_fish__v1_1024.jpg]

港澳辦轉載「斥長和賣港口」文章 引「網友」稱「跪低背叛」 籲大義前三思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1888126055

長和早前公布擬向美國貝萊德組成的財團出售包括巴拿馬兩個港口業務權益,港澳辦昨在網站「涉港澳資訊」一欄轉載《大公報》評論文章,文章質疑交易並非「普通商業行為」而是「霸權行徑」,又引述「網友」普遍認為長和交易「是沒有腰骨的跪低」、「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認為「有關企業」面對大事大義大節前應三思,「好好想想自己要站在什麼立場、站在哪一邊」。

交易上周二公布後,外交部發言人林劍在5日的記者會說「對有關商業交易不予評論」,並重申中國控制巴拿馬運河完全是謊言。

據早前達成原則性協議的公告,長和擬出售的巴拿馬碼頭業務部分,仍有待巴拿馬政府確認才分別進行。長和集團聯席董事總經理陸法蘭當時強調,「這項交易是純商業性質,與近期關於巴拿馬港口的政治新聞完全無關。」

港澳辦轉載的「銳評」以「莫天真 勿糊塗」為題,作者王俊熙,昨在《大公報》評論版置頂刊出。文章質疑,美國總統特朗普和美國並無將交易視為普通商業行為,而是以國家力量「通過脅迫、施壓、利誘等卑鄙手段侵吞他國正當權益的霸權行徑」。文章分析,美國將巴拿馬運河「政治化」後,憂慮中國在區內受制美國限流或徵費手段,導致中國企業物流成本和供應鏈穩定面臨很大風險,「也勢將直接影響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中心地位」。

憂中國區內受制美國 損港航貿地位
文章結論點名形容:「網友普遍對這個交易和長江和記公司提出強烈質疑和批評,認為這是沒有腰骨的跪低,是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網友的這些情緒表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長和沒回應查詢。本報翻查文章引述的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CSIS)的一些分析,指交易除是美國外交政策勝利,也可能透過美國私人企業在拉美及加勒比海國家投資與中國競爭的港口、基建、雲端運算等範疇,建立新的對華抗衡戰略模式。分析關注巴拿馬港口使用中資的數碼基建,包括閉路電視,目前未清楚貝萊德等新東主日後會否更換兩個港口的中資實體及電子基建。

長和擬天價售和記港口80%權益 包括巴拿馬港口股權 料套現1482億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9%95...00786.html

長和(0001.HK)擬天價出售港口業務,該公司昨晚公告,與BlackRock, Inc.、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及Terminal Investment Limited(統稱BlackRock-TiL財團),就交易的初步基本條款達成原則性協議,涉出售Hutchison Port Holdings S.a.r.l.(HPHS)全部股份,及Hutchison Port Group Holdings Limited(HPGHL)全部股份,預期交易將為集團帶來逾190億美元(約1482億港元)現金款項。

陸法蘭:純商業決定與政治無關

長和集團聯席董事總經理陸法蘭透過新聞稿表示,這項交易是迅速、低調而又具競爭性的過程下進行的成果,過程中收到眾多出價和意向書,因此,此項原則性協議的交易估值極具吸引力,且非常符合股東的最佳利益。他強調,交易是純商業性質,與近期關於巴拿馬港口的政治新聞完全無關;交易仍需待確認性盡職調查、簽署最終文件,以及常規和一貫的完成程序、調整、條件,同時還須遵守和記港口相關少數股東權利的協議,方告完成。

通告提及,HPHS及HPGHL合共持有集團於和記港口集團的全部80%實際權益,和記港口集團則持有在23個國家43個港口擁有、營運及發展共199個泊位之附屬公司及聯營公司之權益,連同所有和記港口的管理資源、營運業務、貨櫃碼頭系統、資訊科技及其他系統,以及其他涉及用於控制和營運有關港口之資產(出售資產)。

不涉及內地和香港港口

值得一提是,集團出售資產不包括任何和記港口信託股權,即該信託在香港、深圳和南中國營運的港口,或任何在中國內地的港口。

另就BlackRock-TiL財團收購和記港口在Panama Ports Company, S.A.(PPC)之90%權益達成原則性協議,PPC擁有並經營位於巴拿馬巴爾博亞及克里斯托瓦爾之港口。新聞稿指出,相關交易有待巴拿馬政府確認擬議的收購和出售條款後,才分別進行。

早前有報道指出,巴拿馬政府考慮是否提前結束長和旗下營運巴拿馬運河港口的合約,但未有決定,同時希望避免引發訴訟。兩名巴拿馬律師向最高法院入稟,指控港口營運的合約違憲。

集團指出,根據初步基本條款,按照出售資產的100%企業價值227.65億美元,及假設淨債務50億美元計算,出售資產之權益價值將為177.65億美元(以100%計算),及銷售股份之權益價值(相當於其80%)將為142.12億美元(購買價)。購買價將參考於完成時之實際淨債務進行調整,並將扣除PPC交易代價之80%。

彭博:中國監管部門評估長和出售海外港口業務交易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BD...08396.html

<匯港通訊> 《彭博》引述消息指,中國有關部門開始評估長和(00001)出售海外港口業務予財萊德財團的交易。

報道指,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多個監管機構,按國家高層指示,評估有關交易是否存在國家安全漏洞或反壟斷違規行為。

報道指,評估後未必意味內地當局會採取任何行動,而這類交易規模通常會引起中國或其他國家監管機構的關注。

報道指,貝萊德發言人拒絕置評,長和、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亦未有回應報道查詢。

長和本月初公布,向貝萊德財團出售巴拿馬港口90%權益、以及和記港口的非中國資產,交易作價為142.12億美元(約1108億港元),料交易可套現超過190億美元(約1482億港元)。

彭博︰內地正評估長和售巴拿馬業務交易 公司股價半日挫近4%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0863

彭博︰內地正評估長和售巴拿馬業務交易 外交部:反對經濟脅迫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1061

長和(0001)在月初宣布出售巴拿馬運河等海外港口業務予美資基金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內地有關部門已開始評估長和出售海外港口業務的交易。

在今日(18日)的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發言人毛寧被問到有關報道。毛寧稱:「具體的情況,建議你向中方的主管部門了解。作為原則,我想強調的是,中方一貫堅決反對利用經濟脅迫、霸道霸凌侵犯損害他國正當權益行為。」

《彭博》引述知情人士報道,內地有關部門已開始評估長和出售海外港口業務的交易。最近已有跡象表明,北京方面對這家香港企業集團迫於美國壓力剝離巴拿馬業務不滿。

不願具名的知情人士稱,包括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在內,多個政府機構已按高層指示,研究這筆交易是否可能危及國家安全或違反反壟斷法規定。

知情人士稱,開展評估並不一定意味著之後會採取任何行動。不管是在中國還是其他地方,這種規模的交易通常都會引發監管層關注。

貝萊德發言人拒絕置評,長和沒有回覆關於中國展開評估的問題。中國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和國務院港澳辦沒有立即回覆《彭博》置評請求。

北京下令調查李嘉誠!「國安風險」「反壟斷」連連出招逼誠哥低頭!《蕭若元:蕭氏新聞台》2025-03-18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nNYfqC9pP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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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ID|查核本港組織有否收美國資助?鄧炳強:維護國安工作信息不公開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C%E9%96%8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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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河風波|傳美國軍方正評估不同選項 包括完全使用巴拿馬運河 巴拿馬總統稱「毫不重視」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5%B7...23785.html

自美國總統特朗普上任後,巴拿馬運河成為世界焦點。最近有消息傳出美國正在研究完全使用巴拿馬運河,對於有關報道巴拿馬總統Jose Raul Mulino表示「毫不重視」。

根據《路透社》報道,引述兩名不願透露姓名的美國官員表示,白官正在研究在巴拿馬運河使用的方案,志在回應特朗普總統「取回巴拿馬運河」的目標。巴拿馬總統表示,由於有關報道是一個不具名的言論,因此沒有任何討論價值。

特朗普曾多次批評巴拿馬運河,認為現時運河的通行費太高和由中國控制,Jose Raul Mulino則反對有關說法,認為現時運河管理公平和透明。

被問到長和出售運河的進展,他則表示現時交易進度緩慢。至於關於運河的發展,他將會與運河負責人會面,以研究巴拿馬運河在跨太平洋航運中可能參與的角色,亦預計五月將前往德州與航運重要人士會面。

大文論壇
莫天真 勿糊塗
https://www.tkww.hk/a/202503/13/AP67d610...313be.html

當前,世界百年變局加速演進,中美戰略博弈日趨激烈,正可謂風高浪急。美國將中國視為主要競爭對手,竭力遏制打壓中國發展。

最近有一個動向引起各方強烈反響:香港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日前公告稱與美國貝萊德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擬向該財團出售旗下和記港口集團80%的資產,轉讓其持有和運營的分布於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及配套物流網絡,包括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港口。

有人說,這個交易是普通的商業行為。果真如此嗎?

大家都能看到的是,特朗普今年1月剛就職便指中國在控制巴拿馬運河,高調宣稱美國要「收回」來,必要時不惜動用軍隊。緊接着,美國務卿魯比奧首次外訪即直奔巴拿馬進行施壓。之後,趕在特朗普第一次作國會演講前夕,上述消息被釋放出來。這一切難道只是時間上的巧合?這到底是什麼性質的交易?

交易非「普通商業行為」

事實上,一些美英媒體已披露其中不少內幕。有媒體報道指,貝萊德CEO芬克與特朗普私交甚篤,在收購洽談期間曾到白宮向特朗普匯報有關情況。無怪乎特朗普在國會發表演講時得意洋洋宣布做成了這個「大刁」(Big Deal),自吹「沒有把巴拿馬給中國」。很顯然,特朗普和美國方面一點都沒有把這個交易視為「普通的商業行為」,毫不掩飾、肆無忌憚地直接插手、操縱,完全將其作為推行全球霸權的手段。

許多網友指出,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全球6%的海運貿易經此通行,中國商船貨運量佔比達21%,是中國與拉美、加勒比地區貿易的核心要道。巴拿馬運河被「美國化」「政治化」後,美國一定會將之用於政治目的,推行自己的政治議程,中國在此的航運貿易勢必受制於美。美國一旦實施諸如選擇性限流、加徵「政治附加費」等手段,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與供應鏈穩定性將面臨很大風險。還有網友指出,通過這個交易,貝萊德將控制全球約10.4%的集裝箱碼頭吞吐量,躋身全球三大港口運營商,其完全可能配合美國對華打壓政策,提高中國貨運停靠成本,擠壓中國航運企業份額。同時這個交易也使中國企業多年經營的港口網絡出現重大缺口,進而使海外發展利益被美國蠶食。更有網友指出,美國或將以這個交易為「範本」,通過政治施壓在全球範圍掀起港口併購,控制世界更多關鍵港口,並用「長臂管轄」實施打壓手段,讓中國船舶「無處可靠」。

這絕非危言聳聽,根據美國政府一項行政命令草案,其已計劃向中國有關船隻收取特別停靠費用,並將敦促盟友也採取類似措施,否則將遭到報復。如果美國的種種算計得逞,必然會對中國的造船、航運、外貿乃至共建「一帶一路」造成衝擊,也勢將直接影響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中心地位,並威脅、破壞全球正常的航運、貿易秩序和安全。

可見,這個交易是美國運用國家力量,通過脅迫、施壓、利誘等卑鄙手段侵吞他國正當權益的霸權行徑,是包裝成「商業行為」的強權政治。美國政客的狼子野心昭然若揭,司馬昭之心,天下誰人不知?據一些美英媒體報道,美國智庫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學者就認為這個交易是美國在與中國全球競爭中取得的「重大勝利」,那些反華政客更將其視為「奪回戰略樞紐」的關鍵一步。

大事大義大節前應當三思

正因如此,網友普遍對這個交易和長江和記公司提出強烈質疑和批評,認為這是沒有腰骨的跪低,是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網友的這些情緒表達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面對如此大事大義大節,有關企業當三思,應好好想想有關問題的性質和要害是什麼,好好想想自己要站在什麼立場、站在哪一邊。

大公報評論
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
https://www.tkww.hk/a/202503/13/AP67d610...313be.html

近日,某知名港企擬將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海外港口經營權拋售給美資財團貝萊德引發輿論熱議,當中不乏尖銳的批評聲。眾說紛紜間,如何洞察事件本質,可否從法律專業角度作剖析,涉事港企怎麼處理才算妥當?本文嘗試逐一進行拆解。

所謂「合法交易」的實質

近年來,美國將中國定位為「主要競爭對手」和「最重大地緣政治挑戰」,並通過技術封鎖、貿易戰、供應鏈脫鈎等手段遏制中國和平崛起。控制全球關鍵基礎設施是美國的重要策略之一,港口作為全球貿易的核心節點,便成為美國重點目標。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每年承擔約6%全球貿易,是中國與美洲貿易的關鍵通道。中國作為巴拿馬運河第二大用戶,外貿穩定性、物流成本直接受其營運影響,它對中國的國家利益意義重大。

今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

今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於複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貝萊德作為全球最大資產管理公司之一,背後與美國政府、總統特朗普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通過控制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等港口,美國便可進一步鞏固對全球航運網絡的控制權,遏制他國發展。今次交易,正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絡、向中國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因此,這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先說交易帶來的嚴重危害。有關港口售予美資後,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製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衝擊。

常識告訴我們,對國家和社會有嚴重危害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規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的交易。那麼,今次交易可能涉及哪些法律問題呢?

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項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比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背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有關港企如何處理為妥

日前,行政長官李家超回應事件時指出: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區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其實,無論在香港特區法律層面還是國家法律層面,法律體系已相當完備。特別是我國近年應對美西方打壓和涉外制裁,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反制裁經驗,形成了有效應對機制。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同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

中國作為法治國家,始終堅持依法治國、維護公平正義。香港特區作為國際知名的法治之都,更是以其完善的法律體系和高效的司法運作著稱。無論在內地還是香港,對於遵守法律、維護國家利益的商家企業,不僅其合法權益會受到法律的嚴格保障,社會還將為他們提供廣闊的營商空間和發展機遇。反之,對於那些輕視法律、作出損害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行為的實體及個人,其道路只會越走越窄。商業決策若只求一己之私、漠視國家利益,那麼無論其算計多精、利潤多豐,與遭到國人唾棄、背負「賣國」罵名相比,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最後,筆者從商業併購操作層面,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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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界促長和「三思而後行」:企業向美霸權屈服 難保日後安枕
https://www.tkww.hk/a/202503/21/AP67dc9b...5261e.html

長江和記公司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等資產一事備受矚目,《大公報》近日發表多篇文章,引發社會極大反響。香港各界紛紛指出,美國一系列霸權主義言行正凸顯其野心,對華打壓針對的手段赤裸且強硬,企業即使一時向美國霸權屈服,日後亦難保安枕無憂。他們表示,國家利益與個人利益休戚與共,只有國家強大,個人與企業才有光明未來。

全國人大代表朱立威認為,特朗普重掌白宮後的一系列霸權主義言行令人矚目且擔憂,從提出「加拿大可成為美國第51個州」這種領土擴張式的言論,到「奪取格陵蘭島控制權」、「收回巴拿馬運河」、「將墨西哥灣改為美國灣」等,無一不凸顯其妄圖以霸權重塑世界秩序的野心。近期長和出售持有的海外港口經營權一事,不得不令人懷疑美國的霸權主義是否在其中施加影響。特朗普政府此前已計劃通過18項行政令措施來削弱中國在全球海事領域的主導地位,這項交易必然會對我們國家利益和國家安全帶來威脅。

控制港口 遏制中國發展

立法會議員、民建聯副主席周浩鼎指出,就巴拿馬港口的交易,美方當然是衝着中國發展而來。其交易不止巴拿馬的兩個港口,更包括遍布全球43個港口。國家多年來發展和「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經濟、貿易、人文等交流,達至雙贏,美國企業若控制上述港口,日後可製造障礙遏制中國發展。

特朗普早已揚言所謂奪回巴拿馬港口,其政治計算昭然若揭。是次交易,正是美國衝着地緣政治而來,因此,處理此事,亦必關乎國家利益,不可能完全撇除政治因素。周浩鼎表示,商人、企業立足香港,若選擇完全和國家利益背道而馳,在道德上也根本難以站得住腳,最後亦背負罵名。再說,美方政客又是否就因為今次向美方就範,日後就讓企業在全球安枕無憂?此事宜三思而後行。

當今世界格局風雲變幻、地緣政治風險日益凸顯,華為、字節跳動等民營企業遭受無理打壓的例子在前,更讓香港的有識之士清醒認識到,國家富強是企業拓展之基。只有強大的祖國,才能為香港的企業爭取公平的貿易環境與發展空間。

堅守國安底線 保障企業利益

時事評論員李黎昕指出,當下美國對華的打壓手段正變得赤裸且強硬,從高科技領域到傳統製造業,美國以各種手段限制中國企業的發展,試圖阻礙中國的經濟和科技進步。華為、中興等企業就曾因美國的制裁而在全球市場上遭遇重重困難。這種外部壓力使中國企業清醒地認識到,在當今的地緣格局下,跨國競爭不僅僅是產品和技術的較量,更是國家實力、企業韌性的比拼。與此同時,企業更須對上述風險保持高度警惕,跟國家進行必要的溝通,在遭遇壓力時才有適宜的應對預案。唯有堅持國家大局觀,才可望在激烈的國際競爭中立於不敗,才有機會真正實現自身的商業目標。

維護國家利益 履行社會責任

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小型律師行協會創會會長陳曼琪認為,巴拿馬運河是「一帶一路」關鍵節點,該交易絕非普通商業行為,是美國企圖吞併中國境外關鍵設施、掌控打壓中國國際經貿空間、擠壓中國企業海外發展布局的政治手段,更可能洩露國家物流貨運敏感數據,危害國家可持續發展、重大利益和人民福祉。陳曼琪強調,長和作為國家發展與「一國兩制」的受益者,須認清維護國家安全與發展利益,是企業生存之本。當前國際博弈複雜,唯有堅守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底線,方能保障企業長遠利益。國家富強是企業拓展之基,背離此道,任何國際業務終將淪為無源之水。望長和以國家大局為重,勿因短視損害民族復興偉業。

南北行公所副主席李志峰指出,在國家發展的浩蕩浪潮中,企業既是時代的受益者,更是歷史的擔當者。無論是行業巨擘還是中小企業,都不能囿於眼前利益,而應將自身命運與國家發展緊密相連。唯有如此,方能行穩致遠,基業長青。作為國民經濟的毛細血管,中小企業更應在追求自身發展的同時,自覺肩負起維護國家利益、履行社會責任的時代使命。唯有深深扎根於國家繁榮發展的沃土,方能汲取成長養分,贏得社會的尊重與信任,實現企業的價值追求。縱觀香港百年品牌的發展歷程,其基業長青的密碼正在於始終與香港同呼吸、與祖國共命運,以服務國家、服務香港為己任。這種家國情懷與責任擔當,正是企業永續經營、品牌歷久彌新的根本所在。

有識之士紛紛指出,個人發展和商業運作都離不開國家的發展,國家好,香港才會好,企業家才會好。因此,面對大是大非,企業家更應該堅守底線,希望有關企業站到歷史正確的一邊。

立法會議員、廣東省政協委員何敬康表示,希望有關的企業三思後,決定與14億中國人站在一起。他說,他自幼成長的環境和家訓,就是「企業家必須是錚錚愛國者」,因此他投身到內地的基礎建設行業中,參與國家的復興之路。現在國家和香港特區面對一些國家的霸凌,大家更應該認清事實,堅守中國人、中國企業的錚錚風骨,堅持保護國家和國人利益,不受外國強權阻撓,才會得到國家、人民和歷史的真正認可。

全國人大代表、香港中國商會會長蔡毅認為,企業的發展和國家的發展、國家的支持是分不開的。因此在大是大非、關係國家利益的問題上,企業家要有堅定的立場,要有家國情懷。現時美國處處打壓內地和香港企業,因此企業家在作決定時,也要考慮方方面面的因素。國家好,香港才會好,企業家才會好。

《大公報》連發十餘篇文評李嘉誠賣港口:市場決策走向國家大義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1172

近期,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和記實業(長和)宣布,以228億美元出售全球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業務,其中包括巴拿馬運河的兩端港口,買家則是由貝萊德(BlackRock)牽頭的美資財團。交易完成後,長和將獲得約190億美元的現金收益。雖當前處於中美博弈、全球動蕩之下,惟長和強調,這筆交易與政治無關,且香港社會對此的討論也主要集中在「在商言商」,媒體普遍將其解讀為企業基於市場考量的決策。然而,這一討論方向在3月13日發生了轉變。

《大公報》當日發表題為《莫天真、勿糊塗》的社評,隨後被中共中央港澳辦與中聯辦轉載,這使外界開始關注中央對此事的態度。3月15日,《大公報》進一步發表社評《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同樣被官方轉載,使批評的立場更加明確。從3月13日至今(19日),大公報接連發佈了十餘篇與此事相關的社評、評論來稿,從不同角度強調香港企業應該承擔國家責任,並對長和的交易決策提出質疑。

「莫天真、勿糊塗」:企業行為不能只是生意

3月13日,《大公報》發表評論文章《莫天真、勿糊塗》,後被港澳辦與中聯辦轉載,成為這場討論的轉捩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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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開篇強調,當前國際局勢動盪,中美戰略博弈日趨激烈。在這樣的背景下,長和將港口出售給美資,絕非「普通商業行為」。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貝萊德CEO與特朗普私交甚密,而特朗普更在國情咨文中高調宣稱:「美國正在奪回巴拿馬運河。」

文章指出,不論是特朗普還是美國,都沒有將這次交易單純視為「普通的商業行為」。文章借用網民觀點,強調 「巴拿馬運河是中國與拉美貿易的核心要道,長和出售港口將讓美資進一步擴大影響力,未來中國航運勢必受制於美。」

此外,文章警告,若交易完成貝萊德將躋身全球三大港口運營上,配合美國打壓中國企業,造成中國船舶「無處可靠」的處境。對香港來說,也將影響香港鞏固提升國際航運、貿易的中心地位,破壞全球貿易秩序和安全。

「莫天真、易糊塗」是在敲打長和,若真的天真認為這只是與BlackRock之間的「商業行為」,不考慮國家戰略利益,那無異於「糊塗」。強調這次出售的不僅僅是長和的商業資產,更是一個戰略性港口網絡的變動,而中國企業在全球供應鏈格局下,不能對此掉以輕心。

文章結尾更借用網民聲音言辭激烈地痛批長和「腰骨的跪低,是唯利是圖、見利忘義,漠視國家利益、民族大義,背叛和出賣全體中國人」。讓長和在面對「大事大義大節」時,要三思,要好好想想問題的性質和要害,將長和的交易置於「國家大是大非」的框架下去審視。

「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精明企業家或背歷史罵名

3月15日,《大公報》再度發表社評《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並被港澳辦、中聯辦轉載。 若說前一篇文章還分析了長和的交易對當前戰略佈局的影響,那麼這篇文章則更強調 「歷史責任」,強硬表達「企業應該站穩國家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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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以五個連續的反問開篇,「為何如此輕易將這麼多重要港口轉讓給不懷好意的美國勢力?」「表面宣稱的商業行為暗中藏着怎樣的政治算計?」「所謂『精明』的交易有沒有考量國家民族利益?」「這般選擇是否在助紂為虐、貽害中國和世界?」「在大是大非面前,當事的企業家應怎麼取捨,帶領企業駛向何方?」

這篇文章的論述與3月13日的文章不同,它不再強調市場邏輯與國家戰略的衝突,而是將企業選擇與「愛國VS不愛國」的對比直接掛鉤,認為真正能名垂青史的企業家,從來不會只問自己能賺多少錢,而是「將自己和企業前進的羅盤對準祖國的星辰,與自己的人民同呼吸、共命運」。

文章列舉了歷史上香港的「愛國企業家」是如何在關鍵時刻站穩國家立場的故事,並提到今天新一代的企業家們,在面對美國封鎖圍剿下,依舊繼承愛國精神,不屈不撓,產業佈局配合國家發展方向,堅決有利地捍衛國家產業自主尊嚴。

雖然沒有明確指責李嘉誠,但在開篇的「助紂為虐、貽害中國」,以及文中「精明企業家」與「偉大的企業家」的對比,形成對李嘉誠的隱性批評。結尾更警示寫道,企業家們面對美國強權唯有和國家站在一起,才能贏得尊嚴、守住清譽,若與美國政客那些政客「既要錢、更要命」的本質共舞,即使做成「大刁(Big Deal)」也會背上歷史罵名。

十餘篇評論強調「國家利益至上」

除了上述兩篇被中國官方轉載的社評外,在3月15日至18日期間,《大公報》陸續發表了多篇評論文章,進一步強化「企業應承擔國家責任」的論述框架,對長和的交易提出不同程度的批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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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評論直接批評長和的決策,將其與國際地緣政治掛鉤。

譬如,《這是大是大非問題,遠非生意問題》將長和與 TikTok 相提並論,文章認為 「長和此舉將成為刺向國家的武器」,並批評 「利用國家安全與尊嚴賺錢」,直指這筆交易可能削弱中國在全球貿易體系中的戰略優勢。文章語氣強烈,使用「賣國」的概念,將交易行為上升至道德與國家利益層面。

另一篇《為什麼說長和此舉是「低級錯誤」》則聚焦於交易的戰略層面。 文章認為,長和 「僅以短期財務回報為導向,而忽視資產背後的戰略價值,這堪稱『低級錯誤』」,並指出這可能導致 「國家長遠利益的隱性流失」。文中強調,企業行為不僅要「在商言商」,更應 「超越逐利本能,肩負國家利益守護之責」。這類評論的措辭,已經不僅是對交易行為的質疑,而是直接針對長和的決策邏輯進行批評。

另一些評論則未點名長和,但在論述國家利益時,形成對長和交易行為的隱性批評。

如《民族大義當前 港企豈能跪低》強調 「沒有國家主權屏障,商業帝國不過是砂上閣樓」,提醒香港企業在牽涉國家利益時,應當 「找準定位,以免淪為霸權棋局中的犧牲品」。文中特別指出,「關鍵基礎設施的控制權從來不是單純的商業議題」,此言明顯針對長和出售港口資產的決定,雖未點名批評,但已經暗示這類交易不應輕率決定。

此外,還有《為國為民為企 方是商之大者》、《百年變局下 港企更須扛起國家責任》、《飲水思源有擔當 背靠祖國謀發展》 等等十餘篇評論。這些評論中,有些措辭強烈直接批評長和;有些雖未點名,但通過強調「國家利益至上」影射長和的選擇不符合國家發展利益。他們都共同從長和的這次交易看向全體香港企業,企業的市場選擇不能只顧商業利益,應當承擔國家責任「站穩國家立場」,與國家戰略同步,才能走向長遠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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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評「某知名港企」賣巴拿馬碼頭 引23條立法原則指屬違法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2189

《大公報》再發表評論「銳評」,作者萬雲平稱,要擬將巴拿馬港口的資產賣給美資財團貝萊德的「某知名港企」,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又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資料顯示,去年「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有關立法的原則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評論談及「今次交易可能涉及的法律問題」,認為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策略。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約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評論稱,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條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例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評論稱,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來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約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

評論文章稱,「最後,筆者從商業併購作業層面,奉勸相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大公報評「某知名港企」賣海外港口 引23條立法原則指屬違法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2160
[Image: 6P7lvfOHFXBAnk0bI4MbUwK3i3rbEVGq39WcDN_V...w1920r16_9]

《大公報》今日(21日)再發表評論「銳評」,署名萬雲平的筆者稱:「從商業併購操作層面,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文章指,要從法律專業角度,分析擬將巴拿馬港口等43個海外港口的資產賣給美資財團貝萊德的涉事「某知名港企」怎麼處理才算妥當;又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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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報再發表評論,評「某知名港企」擬出售海外港口資產(大公網截圖)

交易完美配合美國遏華政策 對中國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

評論指,今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於複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今次交易,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絡、向中國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文章認為交易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策略。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約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評論又以法律角度作分析,指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條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例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23條立法諮詢文件訂明立維護國安是「一國兩制」方針最高原則

而特區政府去年初公布的《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諮詢文件中,有關立法的原則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文章又指,行政長官李家超日前回應事件時指出:任何交易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特區政府會依法依規處理。無論在香港特區法律層面還是國家法律層面,法律體系已相當完備。特別是國家近年應對美西方打壓和涉外制裁,已經積累了豐富的反制裁經驗,形成了有效應對機制。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同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

作者奉勸停止交割、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最後,文章以:「筆者從商業併購操作層面,奉勸有關企業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作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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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和賣港口|《大公報》刊評論 不點名斥交易違23條立法原則 促停止「交割」
https://hk.news.yahoo.com/%E9%95%B7%E5%9...19806.html

長和早前宣佈以 228 億美元出售巴拿馬港口股權予美資基金貝萊德(BlackRock)牽頭財團,引來中方不滿。由中聯辦控制的《大公報》連日刊文炮轟,今(21 日)再發佈評論文章,指出「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去年「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有關立法的原則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大公報今刊出題為《停止交割,切勿因小失大》的評論文章「銳評」,作者署名為「萬雲平」。文章稱,「某知名港企」擬將包括巴拿馬運河兩大港口在內的43個海外港口經營權拋售給美資財團貝萊德,今次交易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

文章認為,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絕非危言聳聽,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鑑於交易帶來的嚴重危害,可能直接導致中國企業的物流成本上升,削弱其國際競爭力,對中國製造業和外貿的長期發展構成威脅,甚至對「一帶一路」倡議的推進造成衝擊,「常識告訴我們,對國家和社會有嚴重危害的行為都會受到法律的規管和制裁,包括那些以『合法手段掩蓋非法目的』的交易。」

文章續指,「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今次交易後果,是導致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財經|「某知名港企賣港口」 《大公報》:違《基本法》二十三條 奉勸「停止交割」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8%B2...05206.html

長和(00001)擬向由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出售包括巴拿馬運河港口在內的海外港口交易持續引發輿論熱議,《大公報》最新發表評論文章,奉勸「某知名港企和人士」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文章指出,今次拋售事件看似是「普通的商業行為」,實則須置於複雜的大國博弈背景下考量。今次交易,正是美國企圖通過控制關鍵港口影響全球物流網絡、向中國外貿和供應鏈施壓的具體表現。因此,這不僅是企業間「普通的商業行為」,而是完美配合美國的遏華戰略。若說交易完成後將對中國經濟和國家利益造成無窮後患,也絕非危言聳聽。但即便如此,還是有人想混淆視聽,說成在合同自由下的「合法交易」。

文章接著提到「今次交易可能涉及法律問題」,稱法理上違反法律的形式有很多種,最常見的就是被違反的法律條文本身會直接規定違反該條文的法律後果。然而,在整個法律體系中,並非每一條法律條文都直接寫明違反的後果。例如原則性條文一般不會直接規定罰則。但是,沒有寫明法律後果不等於沒有法律效力。例如「『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這項原則去年已被寫入香港法律,成為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條文。若以此觀之,今次交易的後果是導致國家安全和發展利益受損,直接違反該項原則性條文。違反法律原則性條文也是違反法律。

資料顯示,去年「維護國家安全:《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立法」的公眾諮詢文件中,有關立法的原則一節稱,「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是『一國兩制』方針的最高原則。」。

文章稱,對於損害國家利益的所謂「合法交易」,國家和特區都有法律機制來應對。換言之,那些一再強調今次交易全屬合約自由下「合法交易」的說法,未免太過天真和糊塗。

文章強調,商業決策若只求一己之私、漠視國家利益,那麼無論其算計多精、利潤多豐,與遭到國人唾棄、背負「賣國」罵名相比,孰輕孰重不言自明。

最後文章作者奉勸相關企業和人士,從商業併購作業層面,停止交割,切勿打錯算盤、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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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嘉誠出售巴拿馬港口爭議:中美角力下香港企業的政經困局
https://www.bbc.com/zhongwen/articles/cdjy03g2e27o/trad

李嘉誠家族控制的長江和記本月初宣佈與美國貝萊德牽頭的財團達成原則性協議,擬出售旗下和記港口集團80%的資產。這一交易涉及全球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及配套物流網絡,這是近年來全球最大的港口出售案之一。

該交易分為兩部分:第一部分涉及長和子公司HPH在巴拿馬港口公司(Panama Ports Company)90%的股份,該公司負責運營巴拿馬運河上的兩個重要港口(巴爾博亞和克里斯托瓦爾)。第二部分涉及HPH在其子公司和關聯公司中80%的有效控股權,這些公司在全球擁有並運營43個港口,涵蓋199個泊位,包括英國費利克斯托、荷蘭鹿特丹歐洲集裝箱碼頭、韓國釜山和泰國林查班等主要港口。

長和此次出售的資產不包括旗下HPH Trust(和記港口信託),後者管理著香港、深圳及其他中國港口設施,包括鹽田國際、香港國際貨櫃碼頭等資產。

這一爭議源於特朗普總統聲稱長江和記在巴拿馬運河兩端擁有兩個主要港口,對美國構成國家安全問題,因為這些港口「由中國運營」。貝萊德的這筆交易宣佈後,特朗普對其大加贊賞。

在中國方面,港澳辦多次轉載質疑長和港口交易的文章,稱「莫天真,勿糊塗」,「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質疑長和為何輕易將這麼多重要港口轉讓給「不懷好意的美國勢力」。香港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表示,這筆交易引發的關注「值得重視」。

各方不斷發聲,使事件持續引發強烈關注。該事件被看作是中美博弈的新戰場,又一個「TikTok」時刻,不同的是,TikTok被要求要麼禁止要麼收購之時,中國官方可以直接下場,出台禁止算法出售的法規,但長和是香港企業,中央政府不易直接插手,而是掀起輿論戰。

該公司的股價週二下跌了近3%。公司取消了原定於本週舉行的業績相關記者會和分析師簡報會,公司本來要在會上發佈最新財務報告。

長和則回應稱,交易是純商業性質。目前消息顯示,長和與貝萊德牽頭的財團預計在4月2日或之前簽署最終文件,但有分析師稱,該交易已經引發地緣政治疑慮,會涉及一系列盡職調查、監管批准的程序,需要進一步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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輿論施壓而非直接介入
在「字節跳動」的TikTok、華為的孟晚舟事件時,中國政府不僅直接表態,也下場通過各種手段介入,比如在TikTok禁令中出台規定禁止出售核心算法,在孟晚舟被拘留後,更是拘留兩個加拿大人作為籌碼。

但在長和賣港口的事件中,中國政府並沒有下場,甚至沒有直接發聲,而是通過官媒體系駐港的報紙表達態度。

《大公報》「莫天真 勿糊塗」一文稱,特朗普和美國方面一點都沒有把這個交易視為「普通的商業行為」,毫不掩飾、肆無忌憚地直接插手、操縱,完全將其作為推行全球霸權的手段。

文章援引網友的觀點說,巴拿馬運河是全球航運的咽喉要道,全球6%的海運貿易經此通行,中國商船貨運量佔比達21%,是中國與拉美、加勒比地區貿易的核心要道。巴拿馬運河被「美國化」「政治化」後,美國一定會將之用於政治目的,推行自己的政治議程,中國在此的航運貿易勢必受制於美。

「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一文開篇向長和發出五連問,包括「在大是大非面前,當事的企業家應怎麼取捨,帶領企業駛向何方?」文章說,「偉大的企業家從來不是冷血投機的逐利者,而是熱誠傲骨的愛國者」。

文章在結尾中稱,如果企業家們看不清美國那些政客「既要錢、更要命」的本質,選擇與之共舞、倒行逆施,或許一時可做成「大刁」(Big Deal,大交易)、賺到大錢,但最終是沒有前途,更會背上歷史罵名的。

文章雖未點名李嘉誠,但列舉霍英東、包玉剛、曹光彪、柯麟、柯正平等已故港澳人士在中共建國初期及改革開放後為國貢獻,以此作為李嘉誠的對照組,強調企業家要有「商之大者,為國為民」的精神。

面對美國的技術封鎖,文章盛贊任正非帶領華為頂住全球供應鏈斷裂衝擊,「向世界宣告中國企業不會在強權面前屈膝」,也積極評價比亞迪、寧德時代、科大訊飛和大疆等,將外部打壓轉化為自主創新、突破發展的戰略契機。

「官方還沒直接下場,這一點值得注意。」旅居美國的中國智庫人士向BBC中文表示,煽動民族情緒來鞭笞一個私營企業,而且後者並沒有違法違規,卻承受大量輿論壓力,這種做法值得商榷,同時政府還沒直接下場,也展現出來高層可能還在試探和評估,一方面茲事體大,不得不管,但另一方面因為是境外企業的境外交易,而不好插手。

中國前媒體人胡錫進表示,如果長江和記認為中國方面不會干預它對43個港口的賣出,未免太天真了。美國毫不掩飾收購那些港口的地緣政治目的,中國怎麼可能不有所警惕,並採取反制預防措施呢?特朗普上一任期要強行收購TikTok,中國政府當時就進行了阻止,那次阻止為TikTok迎來了之後4年在美國市場的繁榮。當下該如何與美方周旋,TikTok大概更加心中有數了。

華盛頓戰略與國際研究中心美洲項目主任瑞安·伯格(Ryan Berg)稱這筆出售是美國的勝利,並希望這能讓運河安全爭論告一段落。

「在與中國在美洲的戰略競爭中,這是一個巨大的勝利,」他說。

香港獨立關稅區地位再受衝擊
但上述警告已引發了一些金融界人士對香港商業政治化的擔憂。香港曾是英國殖民地,1997年主權移交中國後,中央政府曾承諾讓香港實行「高度自治」。但這一承諾在2020年發生了變化,中央政府為了打壓民主抗議運動,對香港實施了《國家安全法》。

另有網民認為李嘉誠沒做錯,「企業事情不要政治化」 「在商言商,整個歐盟都抵擋不住美國的霸凌,一個私營企業更不在話下」。

一些人表示理解長江和記「在商言商」,並認為包括巴拿馬在內的很多國家都抵擋不了特朗普的霸道出手,如果讓長江和記作為一家企業對抗美國國家機器的威脅,未免強人所難,更何況將那些港口賣出後有190億美元現金收益,還是一筆好交易,李嘉誠的決定值得理解、同情。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拉惹勒南國際研究院副教授李明江向媒體表示,面對中美博弈加劇,企業更擔心,會不會更容易成為大國地緣政治較量的犧牲品。企業如果想在國際市場經營或擴展業務,就不得不加強對地緣政治風險的預判能力。

自2012年習近平上台不久,李嘉誠出售了他在中國大陸的諸多房地產投資,並將大部分資金重新投到歐洲。他的行為受到了中國民族主義者的廣泛批評,但從財務角度來看,這是明智的。

他在2021年中國房地產市場崩盤開始之前就成功脫手了這些投資,此後房地產市場一直持續惡化。後來有觀點認為,這次出售海外港口,和當年預判中國房地產市場巨變一樣,如果純粹從商業的角度分析,算是戰略性的高瞻遠矚。

上述智庫人士認為,李嘉誠此次出售除中國以外的全球港口資產,尤其是巴拿馬港口,再一次展現了他對全球地緣政治格局下資本市場趨勢的精准把握,既規避了可能的政治風險,又以極具吸引力的價格完成資產變現,為集團未來的戰略佈局留足了空間。

類似情況是,2021年,房地產企業家潘石屹和張欣準備將其商業帝國SOHO中國的部分控股權以高達30億美元的價格出售給美國另一家投資巨頭黑石集團。但中國政府拒絕批准這筆交易,隨後交易流產。

中國官媒批評長和之際,香港的國際貿易港地位正面臨嚴峻挑戰。多年來,香港憑借獨立關稅區的優勢,成為全球第七大商品轉口港,轉口貿易支撐起四分之一的香港經濟。然而,特朗普政府對中國商品加徵關稅,並首次將香港納入同樣徵稅範圍,直接衝擊了這一地位。

雖然香港作為獨立關稅區的地位受世貿組織和《基本法》保障。但以美國的影響力,這種做法確實有擴散的可能。前歐盟駐港澳辦事處主任高宇馳(Thomas Gnocchi)在去年8月離任前向BBC中文表示,在歐盟看來,實施「去風險」政策時,香港已和內地沒有區別,在貿易和科技禁運上,基本視為一體。

這些變化正在削弱香港作為獨立經濟體的國際競爭力。而中國開始干預香港企業的國際決策更加劇了這一印象。

一條船在通過巴拿馬運河圖像來源,PANAMA CANAL AUTHORITY
圖像加註文字,香港李嘉誠家族擁有的長江和記實業(CK Hutchison Holdings)公司負責管理巴拿馬運河進出口的兩個港口。
戰略資源損失?
墨卡托中國研究所(MERICS)發給BBC中文的一份報告顯示,中國對全球港口的佈局頗為重視,目前在67個國家佈局110個港口,中國在這些港口的角色分為三類:運營者/擁有著、開發者、資助者。其中,中國擁有或運營的港口有37個國家的78個港口,而長江和記佔其中的33個港口。

因此如果長和出售其全部海外港口,那麼對於中國而言意味著,在這一項戰略節點資源上將瞬間損失掉40%。

在此次交易引發的爭議前,上述報告稱,中國在全球港口網絡中的影響力出現了更多的挫折而非進展,整體而言,中國直接擁有或為第三方運營的港口數量呈淨減少趨勢。例如,中國國有企業出售了其在墨爾本港口的股份,中國管理公司放棄了在安哥拉的礦物碼頭20年特許經營權等。

報告還提到,除了長江和記旗下的港口外,中國的全球港口網絡,絕大多數參與的中國公司都是國有企業,這些企業不僅追求商業利潤,還需實現中共設定的戰略目標。雖然中國的海運公司如中遠海運規模較歐洲巨頭小,但它是由國務院國資委監督的國有企業網絡的一部分。

長江和記與巴拿馬運河港口的淵源可追溯至1997年,當時通過國際競標獲得了巴爾博亞港和克里斯托瓦爾港的運營權。這兩個港口地理位置極其重要,控制著運河的進出口。長和對其進行了多輪投資,提升了吞吐量和效率,並通過港口服務獲得穩定現金流。

2023年,港口業務佔長和總收入的9%。此外,2017年中巴建交及2021年特許經營權延長至2046年,為其業務發展提供了支持。

數據顯示,這兩個港口去年為巴拿馬運河39%的集裝箱貨船提供服務,而美國是運河最大用戶,佔運輸量的73%。中國則以21.4%的比例位居第二。

特朗普多次主張重新控制巴拿馬運河及周邊地區,理由包括中國影響力構成威脅等。美媒披露,白宮已要求五角大樓提供軍事選項,以確保美國對運河的「自由進入」。此外,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建議對中國製造船隻徵收高額費用,引發國際航運業震動。

美國智庫戰略暨國際研究中心(CSIS)專家瑞安·伯格(Ryan C. Berg)認為,中美地緣政治緊張加劇,若發生「供應鏈之戰」,通過關鍵水道獲取貨物流通信息將極為重要。這反映出全球供應鏈和港口控制權正成為大國博弈的重要戰場。

在貿易領域,這兩個港口也可以對中國形成掣肘。美國貿易代表辦公室2月建議,對中國製造的船隻單次最高徵收150萬美元的費用。

解決方式猜測
長和出售港口的未來仍然充滿不確定性。

彭博行業研究基礎設施分析師丹尼斯·黃表示,這筆交易對長江和記具有商業優勢,因為其港口資產的估值處於行業較高水平。然而,她也指出,如果交易失敗,人們可能會更加擔心長江和記是否能夠實現其資產的價值。在交易宣佈後,長江和記的市值增加了約50億美元,這只是該公司預計獲得的190億美元資金的一小部分,這可能部分反映了執行風險。

諮詢公司Quiddity Advisors分析師布倫哈賽特(David Blennerhassett)認為,這是一項龐大而複雜的交易,可能需要2025年的大部分時間才能完成。隨著交易細節和監管部門的批准,股價將出現波動。

這一局面與「滴滴」被退市和TikTok的情況有相似之處,前者是沒有充分溝通就「搶跑」,後者是在與美國的糾紛中被警告不能「一賣了之」。長和作為香港企業,雖然在中國業務眾多,但相比「滴滴」和「字節跳動」,它有更多的回旋餘地。然而,它依然有大量中國產業,總部也位於香港,仍然無法完全不受中國政府影響。

彭博社報道,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機構已接到高層指示,研究該交易是否存在潛在的安全漏洞或反壟斷違規行為。香港特首李家超強調「任何交易必須符合法律和規則要求」,暗示這筆交易可能逃不掉審查。由於長和出售的港口不在中國大陸或香港境內,目前尚不清楚中國政府可以採取什麼手段來阻止這宗交易。

此外,巴拿馬的態度也成為一個變數。波士頓大學教授凱文·葛拉格(Kevin P. Gallagher)表示,拉丁美洲國家希望與多個國家進行經濟活動,中國已成為他們的重要客戶。然而,淡江大學副教授宮國威認為,將拉丁美洲完全視為向中國靠攏是不正確的,美國在當地的實力仍然很大,拉美國家只是希望與中國做生意,同時維繫戰略平衡。

李嘉誠賣巴拿馬碼頭|北京要如何處理長和交易?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1372
[Image: 8eIBNMclCvn_Wh26vezJKrnXIcFGklU6DZ0GMQ2d...w1920r16_9]

眼下正值中國亟需穩定外資和民企信心,可不好因為一場長和風波,破壞好不容易慢慢建立起來的積極氛圍。

香港首富李嘉誠旗下的長江和記最近遭到輿論圍剿,在中國互聯網上快成為了「過街老鼠」,李嘉誠也成了好些網民口中的「賣國賊」。

這場風暴事緣長和在3月初做出的一項決定,以228億美元把在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運營權,打包賣給美國企業貝萊德牽頭的財團,而這場交易中最扎眼的是位於巴拿馬運河兩端、最近被美國總統特朗普看上的兩個港口。

親北京的香港《大公報》在長和宣佈這項決定的一個多星期後,從上週四(3月13日)開始連續發文,聲色俱厲痛斥長和的這宗交易,敲打長和三思立場。題為《莫天真勿糊塗》和《偉大的企業家都是錚錚愛國者》的時評,先後被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網站轉載,被廣泛視為代表北京立場。

長和的這樁交易,讓人想起大約10年前,李嘉誠大量拋售中國資產的事情。有人形容,這次出售海外港口,和當年預判中國房地產市場巨變一樣,如果純粹從商業的角度分析,算是戰略性的高瞻遠矚。

特朗普再次入主白宮、打起巴拿馬運河的主意後,這兩個地處戰略要道的港口,逃不過成為中美博弈的暴風點。長和此時果斷拋售燙手山芋,明顯是不想被捲入激烈的中美博弈。在複雜多變的國際局勢下,企業得預判地緣政治風險,在全球範圍調整資產配置來規避這些風險,這是保護自身利益的合理選擇,也是一種常見的商業策略。

有分析也指出,在關稅壁壘削弱全球貿易前景、國際衝突擾亂航運網絡等種種因素下,港口控股對長和也沒有那麼大的吸引力。中國經濟學者郎咸平最近在一次直播節目中點評,長和趁著特朗普想要收回港口的瘋狂勁兒,把盈利能力較差的港口賣掉,這是做了「最漂亮的資產置換」。長和的這個決定也獲得了投資者的認可,公司宣佈達成原則性協議次日,股價上漲21.86%。

不過,這場交易涉及的不是純粹商業邏輯,美國的強勢施壓、中國國內的民族主義、戰略性的港口控制權,後續可能帶來的航運、貿易甚至安全影響等,都會進入巴拿馬兩個港口運營權易主的圖景中。長和被推上風口浪尖後,企業的商業行為被上綱上線地與「愛國」「大是大非」畫上等號。各種帽子從天而降扣到李嘉誠頭上——「投機客」「唯利是圖」「背叛和出賣國家」「向特朗普獻投名狀」等等。香港前特首梁振英星期一(3月17日)也下場,不點名斥責「有些香港商人誤信『商人無祖國』,以為一切『在商言商』」,還暗諷李嘉誠沒有眼睛、沒有腦袋。

審慎對待這樣一宗敏感且影響廣泛的交易無可厚非,但一些做法也值得商榷,比如通過媒體興師問罪,挑起極易被煽動的輿論情緒,以大義大節來綁架企業。企業應該負起社會責任,公眾對成功的企業、企業家有超越商業範疇的期許也在情理中,但說到底長和是一家民營企業,企業在法律和規則框架內的商業決策,不應該被置於政治的放大鏡下來審視,更不應該被輿論壓力所左右。中國互聯網上少數同情長和的留言中,有網民直言:「任正非只有一個,不能要求多數商人都能做到。鍵盤俠都能當,但是要真金白銀拿出來做貢獻的時候,99.9%都會選擇自保。」

長和風波發生後,有觀察人士指出,這個局面與當年滴滴赴美上市被叫停有很多相似之處,滴滴當年涉嫌「搶跑」赴美上市,這一回長和則是在沒有得到北京支持下和美國財團談了這筆交易。彭博社星期二引述消息人士透露,中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等多家機構已接到高層指示,研究該交易是否存在潛在的安全漏洞或反壟斷違規行為。香港特首李家超星期二回應時也強調「任何交易必須符合法律和規則要求」,暗示這筆交易可能逃不掉審查。

到目前為止,除了港澳辦轉發的《大公報》時評,北京官方沒有明確表態,主流官媒也沒有加入討伐,顯示高層可能也還在謹慎評估後續處理。值得關注的是,官方會以怎樣的方式介入?會不會直接叫停,基於什麼理由和原則,能不能讓外界信服?會不會懲罰長和敲打其他企業,傳遞企業利益得為國家利益讓步、商業得服從政治的信號?個別企業的合理商業訴求又要如何保障?

外界會從這些信息中,去解讀政府對企業決策的干涉程度,如果處理不當,可能又會加劇外資、民企對官方行政權力過大、政治淩駕一切,民企動輒得咎的擔憂。眼下正值中國亟需穩定外資信心和民企信心,可不好因為一場長和風波,破壞1月以來好不容易慢慢建立起來的積極氛圍。

面臨特朗普侵吞威脅 李嘉誠、台積電與 TikTok 做出不同選擇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17009

特朗普(Donald Trump)回歸執政,一系列基於「美國優先」,從美國利益出發做出的強硬經濟政策和政治手段,讓許多跨國企業面臨艱難抉擇。而這些企業所採取的應對措施之差別也特別有意思。

尤其最近,李嘉誠旗下的港口業務、台積電以及字節跳動的 TikTok,這三家分別具有港資、台資、中資背景的企業,在面對特朗普政府的壓力時,採取了截然不同的應對措施,背後所反映出的深層次問題就很值得思考。

在特朗普壓力之下,李嘉誠選擇做出了出售全球 23 個國家的 43 個港口的決策,尤其是位於巴拿馬運河兩端的兩個關鍵港口。這是非常典型的李嘉誠式應對辦法,也是一種典型的在商言商決策。

從商業角度來看,這一決策有其合理性。在缺乏國家層面強力介入的情況下,為避免最後落得雞飛蛋打的結局,李嘉誠以企業自保為首要目標,規避未來收益和運營風險。尤其在特朗普政府威脅要收回巴拿馬運河的情況下,出售資產可以及時回籠資金,規避可能出現的更大損失。

台積電,作為全球半導體行業的領軍企業,在特朗普政府的壓力下,選擇追加超過1000 億美元投資美國,幾乎將整個企業搬空到美國。這也是台美不對等關係下非常台式的應對措施。

台積電此舉並非單純受關稅影響。一方面,美國通過政治、對外關係以及軍事等多方面手段,向台當局施壓,要求台積電配合其產業戰略。另一方面,台灣自身又沒有對等博弈能力,一直是美國言聽計從的軟弱小弟。在這種情況下,台積電為了自身的生存和發展,不得不選擇迎合美國的要求。從商業邏輯上,這是企業在權衡利弊後的無奈之舉,畢竟美國是其重要的市場,客戶佔比超過 70%,台積電只能以犧牲部分自身利益來換取暫時的穩定發展。

而TikTok在面對特朗普政府的禁令威脅時,選擇了抗爭道路。從特朗普第一任期開始,TikTok 就不斷與美國政府周旋,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身權益。字節跳動多次向法院提起訴訟,控告美國政府相關行政令違法。

在這個過程中,TikTok 面臨着巨大的壓力,美國政府以所謂的 「國家安全」 為由,試圖將其徹底趕出美國市場或予以收購。但 TikTok 並沒有選擇輕易妥協,而是積極應對,通過各種渠道爭取自身的合法權益。這種抗爭背後,是字節跳動對自身商業模式和全球發展戰略的堅持,也是中國企業在國際舞台上展現出的底氣和勇氣。

儘管目前仍未讓特朗普政府如願,但 TikTok 的抗爭為中國企業在國際市場上樹立了一個積極應對不公平打壓的榜樣。當然不是哪一家都有這個運氣與實力得到國家支持。

對比這三家企業的做法,可以發現,企業的應對策略與其所處的背景和可調動的資源密切相關。李嘉誠的商業帝國根基深厚,業務多元化,在全球範圍內擁有廣泛的資產佈局,因此在面對政治壓力時,有足夠的靈活性來調整資產結構。

台積電雖然在半導體領域技術領先,但由於其所處的台灣地區政治地位特殊,在面對美國的政治壓迫時,缺乏強有力的政治支持,只能在一定程度上妥協。

而 TikTok 背後是中國,中國政府在維護中資企業海外合法權益方面的態度堅定,為 TikTok 的抗爭提供了堅實的後盾。從更宏觀的角度來看,這三家企業的不同遭遇和應對,反映出國際政治經濟秩序的複雜性。

美國憑藉其在全球政治經濟體系中的主導地位,可以肆意揮舞政治大棒,對其他國家的企業進行打壓,以維護自身的經濟利益和政治霸權。在這種情況下,企業的生存和發展不僅取決於自身的商業策略,更與國家的實力和國際地位息息相關。

TikTok美國業務花落誰家? Reddit聯合創辦人加入洽購財團特朗普演說盛讚台積電「世界最強」 美將打造「地表最強大晶片」台積電千億美元在美建設晶片廠 台總統府:確保先進製程留本土台積電加碼千億美元 投資美國芯片廠 力挺特朗普本土製造目標

長和擬售巴拿馬港口 葉劉淑儀:意味中國失去寶貴戰略性資產
https://www.tkww.hk/a/202503/21/AP67dce3...548d1.html

大公文匯全媒體報道,近日,長江和記公司計劃出售巴拿馬運河港口等資產一事備受矚目。對此,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今日(21日)在社交平台發文作出評論。

以下為全文:

特朗普對巴拿馬運河經營權有意見並不是新鮮事。2017年他第一次擔任美國總統時,當年6月他已表明中國對巴拿馬運河「控制太多」(Too Much Control)。今年他二度上台再任美國總統後,亦指責巴拿馬運河已被中國控制,更指管理巴拿馬運河的國家收取美國船隻費用過高云云。巴拿馬總統穆利諾(Jose Raul Mulino)反駁指巴拿馬運河取態完全中立,收費方面只按船隻噸位大小,並非根據國籍。

巴拿馬運河共有五個港口,長和集團透過子公司擁有其中兩個港口營運權,絕對不存在「中國控制」這回事。穆利諾亦根據事實坦率並禮貌地回應特朗普提及對運河的爭議。前者曾嘗試要求對話,可惜這通電話並無發生。直至今年2月,美國國務卿魯比奧前往巴拿馬藉此向其施壓,最終穆利諾選擇退出中國「一帶一路」協議。其實2017年巴拿馬曾承認台灣,經我國外交部大力爭取,巴拿馬改為選擇中國作為盟友,不少中美及南美國家亦作出相同選擇,深化與中國的關係。

從巴拿馬運河事件可見,美國十分忌憚中國崛起。1823年美國第五任總統James Monroe發表《國情咨文》並宣告「門羅主義」,宣稱中美、南美洲及拉丁美洲是美國後園,不容許任何勢力進來。

隨着我國逐漸強大且影響力日增,近年與不少拉美國家在經貿上有許多合作,去年中國建設的秘魯巨型港口錢凱(Chancay)港開始營運,該處差不多位於南美洲中間,是上佳戰略位置,港口興建完成後,部分船隻日後不用經過巴拿馬港口到達目的地。

美國經常指責中國「經濟脅逼」(economical coercion)。但其實美國早於1977年和巴拿馬簽下條約,除非在戰爭狀態,否則對巴拿馬運河管理是永久中立;但美國現在竟然違反承諾要「take back」(收回),更無視條約及巴拿馬是主權國家,這才是特朗普「2.0」政府最明顯的經濟脅逼例子;適逢此際,一個出人意表的交易發生。

3月4日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CK Hutchison)宣布,集團擬向美國貝萊德(BlackRock Inc.)牽頭的財團,出售海外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業務,包括巴拿馬運河港口營運權。由貝萊德牽頭財團售予貝萊德全資擁有、專門投資基建設施的基金管理公司Global Infrastructure Partners,及意大利裔瑞士人Diego Aponte,其父Gianluigi Aponte創辦的MSC,是現時是全球最大的航運公司,並達成原則性協議。

是次買賣最弔詭的,就是出售項目中不包括任何中國境內和香港的港口,並定明4月2日將簽署落實出售項目。

有商界及法律界人士表示相關協議很難被推翻,同時亦看不到香港有什麼法例可以阻止這筆交易進行。因為長江和記實業有限公司在開曼群島註冊,當中不牽涉任何中國境內資產,要阻止其出售相當困難。表面上雖然這是一宗商業買賣,但其實這對國家傷害很大,因為當中牽涉很多在「一帶一路」沿線的港口,國家自2013年來足足苦心經營十多年,出售後意味着中國亦失去了寶貴的戰略性資產。

特朗普今年初上台時曾表示,會對三個國家加徵關稅:墨西哥、加拿大25%、中國10%,並於2月1日生效。隨着墨西哥及加拿大提出反對,美國即宣布暫停加收和豁免部分關稅;但對中國卻將於3月4日加關稅20%,還表示4月2日對全球徵收對等關稅。

中美談判如箭在弦,貿易戰一觸即發。在此情況下,作為香港企業竟無考慮國家利益、戰略及國際形勢,只是找來財團促成「大deal」,令人非常失望。雖然商業上或許是非常精明的交易,長和淨賺接近190億美元,但從對國家責任層面來說則令人失望。

做生意當然可以說「在商言商」,一切從利潤出發。但相信大家也看到當今大勢,地緣政治對經貿發展影響極為深遠。現時美國政策明顯是以國安及國家利益為先,一切都是「America First」,企業如果不考慮國家利益、出售重要戰略資產時不預先和國家諮詢,將來如何能在大風浪中站得穩?

葉劉淑儀:長和(00001.HK)出售海外港口業務交易難被推翻 無考慮國家利益令人失望
https://hk.finance.yahoo.com/news/%E8%91...39983.html

行政會議召集人葉劉淑儀在社交媒體發文提及,長和(00001.HK)擬向貝萊德牽頭的財團,出售其海外23個國家的43個港口業務,包括巴拿馬運河港口營運權。

葉劉淑儀引述商界及法律界人士指,上述協議很難被推翻,同時亦看不到香港有甚麼法例可以阻止這筆交易進行。因為長和在開曼群島註冊,當中不牽涉任何中國境內資產,要阻止其出售相當困難。表面上雖然這是一宗商業買賣,但其實這對中國傷害很大,因為當中牽涉很多在「一帶一路」沿線的港口,中國自2013年來經營十多年,出售後意味中國失去寶貴的戰略性資產。

葉劉淑儀表示,中美談判如箭在弦,貿易戰一觸即發。在此情況下,作為香港企業竟無考慮國家利益、戰略及國際形勢,只是找來財團促成「大deal」,令人非常失望。雖然商業上或許是非常精明的交易,長和淨賺接近190億美元,但從對國家責任層面來說則令人失望。

葉劉淑儀亦指,做生意當然可以說「在商言商」,一切從利潤出發。但相信大家也看到當今大勢,地緣政治對經貿發展影響極為深遠。現時美國政策明顯是以國安及國家利益為先,一切都是「America First」。她反問,企業如果不考慮國家利益、出售重要戰略資產時不預先和國家諮詢,將來如何能在大風浪中站得穩。

延伸閱讀:財經|「某知名港企賣港口」 《大公報》:違《基本法》二十三條 奉勸「停止交割」

李嘉誠賣碼頭|胡錫進:長和不妨挺起腰桿,勇敢與美國進行周旋
https://www.hk01.com/article/602210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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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長和出售巴拿馬港口營運權 譚耀宗冀個人和企業都小心處理
https://news.rthk.hk/rthk/ch/video-galle...id=1796945

全國港澳研究會副會長、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回應長和出售巴拿馬港口營運權事件,表示希望個人和企業都小心謹慎處理。

譚耀宗說,本港社會很關心和關注事件,因為牽涉國家安全、出口、貿易、航運等問題,影響性可能相當大,希望有關方面小心謹慎處理,國家安全非常重要,希望大家一起維護國家安全,牽涉國家利益的事件,要特別小心處理。

被問到出售巴拿馬港口會否違反「基本法23條」的立法原則,譚耀宗回應說,「23條」的條文清晰,相信有關人士會很小心面對,大家都明白《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的要求,強調任何事情都要依法依規進行。

大公報不惜以23條恐嚇李嘉誠!賣港口都犯法?我駁斥中美雙方荒謬之處!謬論連篇我替李家誠三代感到擔憂!《蕭若元:蕭氏新聞台》202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9dzytefhKQI


每日盯住凸首舉止,就知李嘉誠出售港口業務會否步螞蟻上市後塵,被擱置❗️|23 Mar2025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72JW5mBCiyw


【精華】大班鄭經翰: 李嘉誠怎能在海外保障國家戰略性基地?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I6u6NsWGYR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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