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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動罪 Sedition Act
#51
60歲男子被控去年初網上煽動他人襲警案 區域法院續審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177c070...C%E5%AF%A9

區院裁定去年多次呼叫「港獨」口號馬俊文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成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17669fa...A%E6%88%90

鄭若驊:維護國安23條未必夠用 須激活「煽動罪」等殖民地罪行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A%E8%A1%8C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接受傳媒訪問,表示完善維護國安法律,不應局限於《基本法》第23條立法,須同時研究訂立新法例或「激活」現有法例,彌補法律上的不足。對於香港法治情況近年屢受批評,鄭若驊認為是政客別有用心,強調香港的司法獨立是世界馳名,法院裁決不受干涉、透明度高。

鄭若驊稱,《基本法》23條立法天經地義,律政司會提供法律意見及起草法例,但維護國家安全,不只限於第23條所涵蓋的七個罪類。鄭強調按照《港區國安法》第七條,政府有責任預視未來可能危害國安的情況,不排除仍有情況,《港區國安法》及23條均未能處理。她稱屆時律政司要考慮訂立新例、或「激活」已有法律。

她舉例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煽動意圖及發表煽動文字罪,指這些休眠的法律已經重新被引用,正是為了「有效防範、制止及懲治相關危害國家安全行為,法律要彌補不足之處。」律政司正在檢視這類型的法例,能否達到維護國安的目的。

鄭若驊口中的煽動罪,去年被援引以拘捕中西區區議會前主席鄭麗琼,指她轉載「起底」警察資料的貼文,是回歸後首次,對上一個案例則追溯到上世紀50年代。該法被質疑為「殖民地惡法」,名譽資深大律師陳文敏也質疑該法涉嫌違憲,相信須待法庭裁決。

鄭若驊:建設香港成亞太國際爭議解決中心
另外,鄭若驊發表網誌提到,《施政報告》中提及律政司要致力建設香港成為亞太區國際法律及爭議解決服務中心,全面配合國家政策,律政司將以多管齊下方式,積極尋求本地、內地以至國際間的合作。

她續指,日前與聯合國國際貿易法委員會及亞洲國際法律研究院,在香港以線上線下的模式合辦了貿法委會議,探討投資調解的改革方案,是聯合國貿法委工作組首次在本港舉行會玄議。她稱下星期舉行香港法律周2021,其中一項重要活動是專為處理東盟貿易的網上爭議解決工作坊,探討如何解決跨境爭端。

警方強烈譴責美化暴力及煽動仇恨行為
https://www.info.gov.hk/gia/general/2021...200589.htm

【旺角遊行】警員佐級協會發聲明譴責 形容示威者「與蟑螂無異」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1%E7%95%B0
[Image: 7ap_U7NuxVO31O-xxSBzmP4pKyPntEXsj7GHU4-x...w1920r16_9]

「旺角鳩嗚團」疑展示煽動字眼 4男女涉干犯煽動意圖罪被捕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B%E6%8D%95


警方周日旺角拘捕四人 涉干犯煽動意圖罪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55273
旺角鳩嗚團4人被捕 涉展示「我要真普選」直幡及黃傘 警檢「光時」易拉架 (19:59)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9%E6%9E%B6
[Image: 9165d545da944cf0306ced99ca49bc34.jpg]
4男女旺角疑展示煽動字眼橫額 涉干犯煽動意圖罪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110...2_001.html
警方扣查4人涉意圖煽動 年齡介乎61至85歲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1101.htm

[ 本帖最後由 失踪的老公 於 2021-11-1 15:5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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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涉就林婉儀殉職發布仇恨言論 26歲前警員沙田落網
https://www.singtao.ca/5357356/2021-11-1...iant=zh-hk

水警總督察林婉儀9月25日在沙洲對開海面追截走私快艇時墮海殉職後,警方發現網上有人就事件發布仇恨言論,意圖引起對香港政府的憎恨及香港市民間的不滿。經調查後,警方昨日在沙田以「涉嫌煽動意圖」罪拘捕一名26歲前警員,被捕男子下午在西九裁判法院提堂,警方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方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中午表示,因應案件,警方鎖定一名26歲已離職警員,被捕男子報稱無業。警方在行動中,同時檢走3部懷疑與案件有關的電話。戴子斌指,今次案件相信是個別人士行為失當而干犯罪行的問題,警方定會一如既往,不偏不倚地處理,並從多角度調查。

他強調,警方尊重言論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對於任何散播暴力及煽動仇恨,有違道德、倫理、價值觀的行為,警方定必嚴肅跟進,絕不姑息。

前男警就林婉儀殉職涉發布煽動言論 提堂後獲准保釋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1112.htm

警方拘捕一名26歲前警務人員,涉嫌就早前殉職的女警林婉儀,在社交媒體發布煽動言論,引起對政府的憎恨及不滿。

該名前警務人員被控煽動意圖罪行,下午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後獲准保釋。

《羊村》繪本案|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及秘書申保釋被拒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B%E6%8B%92

5名香港言語治療師總工會理事涉因發布羊村系列繪本,被控「串謀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罪。25歲工會主席黎雯齡及28歲工會秘書伍巧怡,今在高等法院由資深大律師潘熙及夏博義代表申請保釋,律政司則派出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代表。陳慶偉法官聽畢各方陳詞後,拒絕二人的保釋申請。

言語治療師總工會主席黎雯齡(25歲)、工會外務副主席楊逸意(27歲)、工會秘書伍巧怡(28歲)、工會司庫陳源森(25歲)及工會委員方梓皓(26歲),被控於2020年6月4日至2021年7月22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一同串謀黃凱晴及其他人刊印、發布、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包括3本名為《羊村守衛者》、《羊村十二勇士》及《羊村清道夫》的書,意圖包括:引起憎恨或藐視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對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煽惑他人使用暴力; 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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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Telegram頻道管理員認煽惑他人縱火等罪囚3年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0.htm

Telegram群組管理員認煽惑暴動等9罪下周判刑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1129.htm

通訊程式Telegram群組「開掛之達人」的管理員蕭張龍,承認煽惑暴動、煽惑縱火、煽惑公眾妨擾、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傷人等9項罪名,下周一判刑。

33歲被告蕭張龍,涉嫌在反修例示威期間,轉發近1200則訊息,包括提出打開港鐵緊急車門、於馬路放置紙皮箱堵路,以及用大學化學資源製造爆炸品等。

辯方求情時指,被告獨自犯案,沒有任何同伴,而且犯案時間短,只以轉發訊息的形式煽惑他人,希望法庭考慮他及早認罪而扣減三分之一刑期,又指涉案通訊群組受眾只有近2萬人,比起其他公開平台的受眾少。被告至今羈押近20個月,期間反思並深知自己犯下嚴重罪行,經沉澱後不會一面倒反政府,明白並接受長時間監禁。

法官郭啟安下周一判刑,控方亦有意申請沒收令,充公群組訂閱者存入被告戶口的超過164萬港元。

[ 本帖最後由 失蹤的老公 於 2022-1-9 12:0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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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蕭澤頤:報章免責聲明希望避免觸犯煽動罪沒有作用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4875

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說,是否觸犯煽動罪視乎背後意圖,報章以免責聲明希望避免觸犯法律並無作用。他再回應洪為民生日派對事件,說出席目的是加強溝通,活動的性質並不重要。

警方早前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起訴立場新聞的前總編鍾沛權及前署理總編輯林紹桐。報章《明報》在專欄版面加入聲明,指時事文章的批評絕無意圖煽動他人,產生憎恨、不滿或敵意。警務處處長蕭澤頤說,是否觸犯煽動罪最重要的是背後的意圖,如果違法,即使加入有關聲明,警方都會執法。

蕭澤頤:「經常有人問『紅線』是甚麼,其實很簡單,『紅線』就是法律的條文,法律說甚麼就是『紅線』。其實這些免責聲明,我覺得沒有太大意思,因為你不能說自己沒有做,便是沒有做,不能自我催眠或自我陶醉說自己不是這回事,而你如果真的有犯法,你做一些免責聲明是沒有用。」

蕭澤頤早前曾出席洪為民的生日派對,並要接受居家隔離。前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批評說,紀律部隊首長應減少應酬。蕭澤頤強調,當天出席派對是要加強溝通。

蕭澤頤:「所謂生日派對,性質不是最重要,最重要是我們每次出席任何這些社交場合都是一個目的,就是加強溝通。除了與主人家之外,我們亦會在這些不同場合可以認識到很多不同持份者,而這些出席者正是透過這些場合加強溝通,可能我們會遇到某些人,對於警察的工作有所幫助。」

童樂居職員涉嫌虐兒的案件至今有20人被拘捕,蕭澤頤說,有合共6萬小時的閉路電視片段,會在21人的專隊再增加5人,在農曆新年假期繼續翻看片段,期望一個月內檢控涉案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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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香港警方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名逮捕立場新聞六名高管
https://www.voacantonese.com/a/hong-kong...73797.html

華盛頓 —
香港警方國家安全處當地時間星期三(12月29日)清晨說,當局以“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的罪名逮捕了在線媒體公司立場新聞(Stand News)的六名現任和前任高層人員。

香港無線電視(TVB)報導說,被捕的六人來自支持民主的立場新聞網站。路透社的一名目擊者在這家媒體公司的辦公室外至少看到四輛警車。

警方發布聲明說,他們逮捕了年齡在34歲到73歲之間的三名男性和三名女性,正在對他們的住所進行搜查。

立場新聞說,被逮捕者包括其副採訪主任陳朗昇(Ronson Chan)。他也是香港記者協會的主席。

這家新聞網站張貼了警方抵達陳朗昇住宅並出示法庭搜捕令的視頻。

媒體報導說,被逮捕的還包括曾任立場新聞董事會成員的歌手何韻詩(Denise Ho),和前立法會議員吳靄儀。

星期二,香港一家法院開庭審理香港《蘋果日報》創始人黎智英等七人涉及的國安法案,控方給他們增加了一條控罪—“串謀發布煽動刊物”。

一名男子涉網上呼籲確診者到處傳播病毒被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212.htm

一名男子涉嫌在網上討論平台,呼籲新冠病毒確診者到處傳播病毒,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被捕,他亦涉嫌曾在同一網上平台,發布鼓吹他人殺害法官的言論,正被扣查。

負責案件的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表示,被捕的本地男子32歲,報稱是電器維修員,他涉嫌於最近兩個月,在一個網上討論平台,鼓吹確診人士四處傳播病毒,當中的字眼包括「全港藍店一日遊」及「四圍去播毒」等。

警方調查又發現,被捕人士涉嫌去年在同一個討論平台,曾鼓吹他人對法官使用暴力,涉嫌干犯「煽惑他人造成身體受到嚴重傷害」罪。行動中,警方檢獲一部電話,戴子斌說,行動仍然繼續,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警拘一人 涉在網上鼓吹確診者散播病毒
https://www.881903.com/news2/local/2428907

警方昨日在中環拘捕一名涉嫌煽惑他人犯罪的32歲本地男子,懷疑他上月至本月,在網上討論區發佈訊息,鼓吹確診市民四處傳播病菌,內容提到「全港藍店一日遊」、「四圍去播毒」等,煽動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警方調查後亦發現,被捕男子懷疑去年五月亦在同一討論區,鼓吹對法官使用暴力,提到「殺害法官」。

警方在行動中,檢取懷疑涉案的手提電話。被捕男子報稱是電器維修員,正被扣留調查。警方強烈譴責有關違法行為,將循被捕人的犯案動機調查,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12 13: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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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阮民安被國安處拘捕涉作出煽動意圖行為及洗黑錢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66585

警方國安處拘捕兩人,涉嫌作出煽動意圖行為以及洗黑錢。消息指包括藝人阮民安,警方說有人多次在社交媒體作出煽動行為,唱出「光復香港」的歌詞,又抹黑政府防疫策略及籌款用作私人用途。

41歲的阮民安是前男子組合E-Kids成員,多次在遊行看到他的身影。消息指他周二在沙田被警方國安處拘捕。警方指,有人涉嫌自去年9月起,不斷在社交媒體作出煽動行為,包括在直播演唱會中的這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又曾圖文並茂咒罵法官,對警務人員殉職幸災樂禍及抹黑政府防疫策略。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接種疫苗會死人、接種後未必不染疫,再說看我,我示範給你看『不跪低』都可以生活得很好。他用粗言穢語批評一些專家意見,指他們亂說。」

警方又指有人在社交網站呼籲市民捐款支援暴動案的被告,共籌得約100萬,款項入落另一名20歲被捕人戶口中,當中有15萬及27萬分別用作私人用途以及放進馬會投注戶口。

李桂華:「很明顯這位人士已挪用這筆費用,用作私人用途,總結看到他作出一些具煽動行為,做甚麼事?乘機賺錢之後中飽私囊。」

警方指兩名被捕人是親屬關係,保安局局長已根據國安法實施細則,凍結銀行戶口14萬元,兩人正被扣留調查。

國安處拘兩人涉作出具煽動意圖作為 包括煽惑他人違防疫規例
https://news.tvb.com/local/6217b6bfe774f...F%E4%BE%8B

警方國安處拘捕兩名女子,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

警方昨日下午分別在旺角及荃灣拘捕21歲及24歲女子,正扣留調查。

警方亦持法庭手令,在旺角一間店舖及兩名被捕女子住所,帶走一批證物,包括涉嫌煽動仇恨及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宣傳海報,及發布訊息的電子通訊工具。

警方調查顯示,兩名被捕人為店舖負責人,涉嫌於2020年10月至今,透過店舖的網上社交平台,多次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包括一些製造仇恨及煽惑他人違反防疫規例等帖文。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24 10: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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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警方國安處拘一男一女 涉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21.htm

警方國安處在尖沙咀拘捕一男一女,涉嫌違反「作出具煽動意圖的作為」罪,兩人正被扣留調查。

警方昨日下午根據法庭手令,搜查尖沙咀區內一個用作格鬥訓練班的共享活動空間,檢獲一批證物,包括煽動仇恨的海報,以及用作發佈煽動意圖信息的電子通訊器材,拘捕一名59歲自稱格鬥教練的男子及他的62歲女助理。

警方亦向當時正參與格鬥訓練的三男一女,發出涉嫌違反限聚令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警方國安處拘格鬥教練及女助理 涉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C%E7%82%BA

香港警務處國家安全處今日下午在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9歲自稱格鬥教練的男子及其62歲女助理,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此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位於尖沙咀創德樓一所用作格鬥訓練班的共享活動空間,並撿取一些涉嫌與案有關物品,包括煽動仇恨的海報及用作發布煽動意圖信息的電子通訊器材,當中涉及反修例期間墮樓身亡的科大男學生周梓樂的照片、多枚電子蠟燭及長劍。

警方亦向當時正參與格鬥訓練的4位人士,包括3男1女,發出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的定額罰款通知書。

國安處拘捕格鬥教練及女助理 涉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A%E7%BD%AA

消息指,今日(20日)下午,警方國家安全處在尖沙咀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一名59歲自稱格鬥教練的男子及其62歲女助理,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9及10條「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罪」。據悉,被捕人士曾散播不同的煽動言論,包括針對疫情,叫人不要接種疫苗等,而其格鬥訓練班亦有多張海報於網上流傳,內容提及「殺鬼隊訓練班」、「救人自救,挽救香港」等。

另外,警方根據法庭手令,搜查位於尖沙咀區內一所用作格鬥訓練班的共享活動空間,並撿取一些涉嫌與案有關物品,包括煽動仇恨的海報及用作發佈煽動意圖信息的電子通訊器材。根據警方檢獲的證物,有關海報上載有與反修例事件相關的字句及圖片。

同時,警方於上址發現有3男1女正參與格鬥訓練,他們涉嫌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條例》(第599G章),獲發定額罰款通知書。

武術教練涉煽動行為 警指被捕人招同路人軍訓設武器庫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22.htm

警方國安處前日拘捕一男一女,指他們涉嫌作出具煽動意圖的行為,其中被捕的59歲男武術教練具有外國背景,警方在尖沙咀、沙田及馬鞍山檢獲大量武器,包括氣槍、劍及開山刀及弩等,全部已開封,具有殺傷力。警方相信行動中已搗破一個自2020年初起已十分活躍的地下集團,目標是籌辦港獨的武裝力量。

警務處國家安全處高級警司李桂華說,有人透過社交平台,自前年3月起,發表多篇具煽動的文章,用武力反抗政權,並邀請網民到一所武館練武,為日後革命做準備,例如「武力革命推翻共產黨」、「成立影子政府、自衛軍向共匪討債」等,又煽動他人對抗政府的防疫政策,例如「打疫苗會消滅抵抗力」等。李桂華說,有關例子可見發文人的意圖,借題發揮並用假資訊,引起市民憎恨,並煽動他人使用暴力。

李桂華又指出,警方派出臥底滲入有關練武訓練班,當時目標人物在尖沙咀一個共享空間的正在教授武術,有4名學員在場,警方即場拘捕1男1女,其餘人士涉及違反限聚令,警方將進一步調查學員。另外警方調查後亦發現大量現金,大部分為外幣,總值38萬元。

李桂華說,被捕人士已遠超煽動行動,正一步步實踐有關港獨的理念,以開設武館為幌子,暗中招收同路人進行軍訓,並設有武器庫,警方會與律政司商討加控國安法下的罪行。而有關武器有使用痕跡,相信與以往的暴力活動有關,例如黑暴期間常見的武器極相近,警方會作跟進。警方亦擔心部分參加者已受激化,他們有無參與其他非法活動,亦是警方調查方向之一。

2男涉鼓吹確診者外出播毒被捕 據悉其中一人為放射治療師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32...2_001.html

警方於本月8日及14日採取執法行動,拘捕多人涉及在網上社交平台鼓吹他人違反防疫規例及確診市民外出播毒,警方於昨日(21日)再次採取拘捕行動,分別在西灣河及深水埗拘捕2名男子(29及41歲),他們涉嫌干犯「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及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等罪。據知,其中一名被捕人士為醫管局放射治療師。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戴子斌指出,被捕人士涉嫌在今年2月在網上社交平台鼓吹確診市民外出播毒,「煽惑他人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第32條」,即「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行動中,警方檢獲5部電腦及5部手機,被捕人士仍被扣留調查。警方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稍後會有更多人被捕。
據悉,二人分別在社交媒體社交平台及網上討論區發表言論,二人沒有直接關連。其中29歲姓楊疑犯涉嫌在2019年12月,在網上社交平台上鼓吹其他人向警務人員使用暴力,要打警察及殺警察,又呼籲大眾染疫後要「搵警察」,干犯對他人試圖造成身體嚴重傷害。消息稱,他為醫管局放射治療師,在律敦治醫院任職。
另外,41歲姓雷疑犯明知為新冠肺炎確診者,仍然沒有理會政府的隔離規定,外出到食肆用膳,使他人蒙受感染的危險。據悉,他任職水果店職員。
警方提醒高院在2019年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訊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教唆他人從事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何君堯:當局措施失當 林鄭月娥:無水晶球看疫情趨勢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323.htm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在立法會行政長官答問會指出,這次疫情奪走6000多條生命,當局的措施非常失當,對此感到非常憤怒,他又指,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有關全民檢測的講法模稜兩可,關注會否在下月中旬推行全民檢測。

林鄭月娥表示,沒有「水晶球」看到疫情趨勢和何時是最好時機,全民強制檢測是疫情「一早一末」的有用和有效手段,如果一早做可以遏制疫情、切斷傳播鏈,但香港已不在這個階段,因此並不適合,而「一末」香港未到,目前香港每日仍有1.5萬宗感染,亦未到疫情末段。

她表示,會繼續增加能力,要有這個手段時就有能力,包括核酸檢測能力、市民有序採樣的電腦資訊系統、隔離檢測陽性患者的能力等,中央已經援建多個方艙醫院,在有需要時就會用這些力量。

另一名議員梁子穎表示,當局是否隨時準備好全民檢測。林鄭月娥表示,已經評估了人手和物資需求,可以應付大部分人手,除了採樣員,不可能有9000人快速到位,形容不是「今日撳掣聽日就做到」,但中央早前已經表示會籌謀。

她又表示,透過中央委派內地承建商短時間興建的方艙醫院,其中最大的元朗潭尾項目明日會交付,合共6個項目已經完成,餘下3個項目位於竹篙灣、啟德和落馬洲河套區。

另外,選委界的鄧飛關注,政府評估全民強檢每日需要8萬名工作人員,即大約要應對幾多名確診者。

林鄭月娥說,不方便講政府所假設的陽性比率,但透露屬於很大的規模,而政府做評估時在本月初,當時打算應付一個更高的比例,現時每日萬多宗確診不會影響政府的相關評估。

[ 本帖最後由 6V6 於 2022-3-23 06:5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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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國安處拘職工盟前副主席鄧建華等6人 涉在法庭作出煽動意圖行為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C%E7%82%BA

警國安處拘6名「旁聽師」涉煽動意圖行為 包括牧師、前貿易主任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4%BB%BB

[ 本帖最後由 5AR4 於 2022-4-6 10:5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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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據悉區家麟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被捕 記協表示關注促請警方交代案情
https://news.tvb.com/local/6253fd63c652e...8%E6%83%85

警方國安處在葵涌拘捕一名54歲男子,涉嫌違反「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據了解,被捕的是資深傳媒人區家麟。警方指行動仍在進行,不排除更多人被捕。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早上搜查區家麟在葵涌的住所,他涉嫌觸犯「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之後被帶到葵涌警署扣留調查。據了解與他早前在網媒《立場新聞》發表的文章有關,涉及不多於十篇。部分內容多次批評司法已死,形容制度不可信。

《立場新聞》七名相關人士,包括前董事吳靄儀及何韻詩等,去年年底已被國安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拘捕

54歲的區家麟曾在《立場新聞》擔任博客及節目主持。他於2014年佔領行動期間,曾於台上發言,現時是中文大學新聞及傳播學院專業顧問。

1989年,區家麟在無綫新聞部實習,由記者做起,擔任過《新聞透視》等多個專題節目的主持及監製,亦曾在香港電台主持時事評論節目,並在《明報》及《信報》等寫專欄及出版書籍,近期亦有在自己網誌發表評論文章。

特首林鄭月娥被問到事件會否造成「寒蟬效應」。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指出:「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是一向我們法治社會重視的價值。」

參選特首的李家超,就被問到若當選會否推出針對傳媒及網上言論的法例。

行政長官參選人李家超稱:「《基本法》在回歸第一天到現在,一字都未有改過,只需要依照法律框架下,有充分的自由空間。」

記協發聲明,對區家麟被捕表示深切關注,憂慮事件將進一步損害本港新聞自由,促請警方盡快交代案情。

【區家麟被捕】李家超:不評論案件 稱言論自由獲《基本法》清晰保障
https://hk.news.yahoo.com/%E5%8D%80%E5%A...48849.html

消息指,警方國安處今(11 日)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資深傳媒人、中大新傳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參選特首的前政務司司長李家超指,不評論案件細節,但就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基本法》獲得清晰保障,「只需要符合法律框架,就會有充分自由空間。」

李家超 10 時許與經民聯會面後,被在場記者問及區家麟被捕會否削弱言論自由;李家超表示,他已經離開了政府,涉及案件的細節他不會評論;不過他同時指,言論自由和新聞自由,在基本法獲得清晰保障,基本法當中談及的自由、權利亦符合國際公約,「基本法從回歸第一天至今,一隻字都冇改過」,「只需要符合法律框架,就會有充分(言論、新聞)自由空間」。

Yahoo 新聞獲消息指,警方今(11 日)晨 6 時採取行動,以涉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拘捕資深傳媒人、中大新傳學院專業顧問區家麟。消息人士指,區家麟寓所遭警搜查,區現時被帶往葵涌警署。

警方下午發稿,指國安處經深入調查後,今日於葵涌拘捕一名 54 歲男子,涉嫌違反香港法例第二百章《刑事罪行條例》第九及十條「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被捕人現正被扣留調查,行動仍在進行中,不排除有更多人被捕。

現年 54 歲的區家麟,畢業於中大新聞與傳播學院,於《無綫新聞》工作近 20 年,離職前曾任《新聞透視》主持和監製。2016 年,他在中大博士畢業,論文題目涉及本港新聞審查。區過往是《明報》副刊專欄作者,曾任港台節目《自由風自由 Phone》主持,他亦不時在其個人博客和《立場新聞》發表文章。

古思堯否認企圖作具煽動意圖行為 案件暫定6月6日開審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2552370...B%E5%AF%A9

社運人士古思堯被控企圖作出具煽動意圖行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訊。

75歲古思堯否認控罪。案情指他大約在今年2月4日,企圖或準備作出一項或多項具煽動意圖行為,即引起憎恨或藐視中央及或香港政府,或激起對其離叛,激起香港居民企圖不循合法途徑促致改變其他在港的依法制的事項,引起對香港司法憎恨、藐視或激起對其離叛,引起香港居民不滿或離叛,及或慫使他人不守法或不服從合法命令。

《國安法》指定法官、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將案件押後至本月27日作審前覆核,暫定於6月6日開審,預計需時5日。

發表文章違禁制令 岑敖暉藐視法庭判囚6周兼付訟費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414.htm

涉及民主派初選案的前區議員岑敖暉,前年5月8日在社交媒體發表題為「周梓樂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半年」的文章,被指促進、鼓勵或煽動暴力,違反高等法院發出的臨時禁制令。他承認藐視法庭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6星期,另外需付25000元訟費。

法官判刑指,被告拒絕應警方要求撤回文章,律政司致函時再度拒絕,直至案件進入法律程序才改變主意,形容是「最後一刻的悔意」,因此判緩刑並不合適。法官認為,被告於網上的煽動舉動與服務社區的形象不符,被告作為公眾人物,更應注意言行,以身作則。但接納被告有真誠歉意,而律政司有延誤起訴,需負上部分責任。

辯方求情指,被告並非為個人榮譽參選區議員,而是真誠希望服務市民,又呈上過百封街坊求情信,岑敖暉亦親自撰寫求情信,承認因為魯莽犯案,無意鼓吹暴力,對事件深感後悔,並就此致歉。

高等法院在2019年頒發臨時禁制令,禁制任何人在互聯網平台或媒介,傳播、發布或重新發布任何目的在於促進、鼓勵或煽動使用或威脅使用暴力的材料或訊息,意圖或相當可能會造成非法人身傷害、財產的非法損害,或故意協助、教唆他人從事或參與上述任何行為。

岑敖暉違禁制令囚6周 警方相信能起阻嚇作用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414.htm

涉及民主派初選案的前區議員岑敖暉,前年5月8日在社交媒體發表題為「周梓樂被香港警察謀殺身亡,半年」的文章,被指促進、鼓勵或煽動暴力,違反高等法院發出的臨時禁制令。他承認藐視法庭罪,在高等法院被判監6星期,另外需付25000元訟費。

警方回應案件表示,今次是第二宗因為違反禁止在網上煽動暴力的臨時禁制令而作出判刑的案件,認為判刑反映被告有關行為性質嚴重,又說有關言論有機會引發嚴重社會暴力事件,破壞公眾秩序和安全,認為巿民不應漠視在網上發布非法言論的法律責任,並相信今次判刑能起阻嚇作用。

網絡安全及科技罪案調查科總督察曾軒霆表示,高等法院在2019年及2020年頒布的三份禁制令,包括禁止在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上,發布任何煽動使用暴力等訊息,以及禁止針對警員、特務警察、司法人員及其家屬作出滋擾或「起底」的禁制令仍然生效,違反禁制令有機會干犯藐視法庭罪。

五旬漢承認去年立會選舉煽惑他人投白票 案件押後至下月判刑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256da97...4%E5%88%91

[ 本帖最後由 5AR4 於 2022-4-14 09: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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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譚得志街站發表煽惑文字11罪成 囚40月兼罰款 官斥:市井謾罵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42...2_001.html

現年49歲的人民力量前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前年多次在全港各區擺街站叫喊「黑警死全家」等口號,被控發表煽惑文字等14項控罪,經審訊後被裁定其中11項控罪成立,今天(20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40個月,另罰款5,000港元。《港區國安法》指定法官陳廣池批評被告言詞如同市井謾罵,不顧道德底線,貶損國安法及警方,又指被告意圖獲取立會議席,收政府錢打擊政府,利用初生之犢的年輕人,推動及實行有心人或幕後黑手的意圖,故判刑須具阻嚇性。在判刑後,被告的社交平台專頁即有更新,表示被告會提出上訴。

被告譚得志被判罪成的11項控罪,包括公眾地方內擾亂秩序行為、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舉行或召集一個未經批准集結、拒絕遵從或故意忽略遵從授權人員作出的命令,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及7項發表煽惑文字罪。控罪於2020年1月17日至7月19日期間發生。辯方求情指,被告的言論很大程度上只是宣洩情緒,雖然部分言詞較「過火」、「出位」,但他沒宣揚使用暴力。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是基督徒,擁有宗教神學雙碩士學位,但從被告的言論中,卻看不到傳道者的博愛寬恕,只見到市井之徒的謾罵,以非友即敵的思維對待他人,放棄原則踐踏品格。被告譁眾取寵,目的無非是想進入立法會,從而「享受」由政府公帑給他的收入、權威和社會地位,加強自己的政治勢力,用政府錢打擊政府,反問這不是私利又算是甚麼。另外,法官指部分控罪是被告在保釋期間下干犯,部分更是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發生,屬加刑因素。就各項控罪判囚1至24個月,部分刑期同期執行,總刑期40個月。另就違反禁聚令判罰款5,000港元,限2個月付清,否則加監14日。
案件編號:DCCC 927,928,930/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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