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1-2023, 11:51 AM
內地今實施《對外關係法》 有權反制危害中國主權者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30...2_001.html
在中國與美國及其盟友關係日益緊張之際,內地周六(7月1日)起實施《對外關係法》。該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違反本法和有關法律,在對外交往中從事損害國家利益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方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有輿論認為,北京在以法律形式體現外界近年形容的「戰狼外交」。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周三(6月28日)通過《對外關係法》,包括45條條文。一般認為,這是為中國行使反外國制裁措施提供法律依據,條文針對外國人、國際條約和協定分別作出規範。其中,第38條指出「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外國組織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第31條則訂明「國家採取適當措施實施和適用條約和協定。條約和協定的實施和適用不得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意見認為,此法關於國家安全的條文,措詞只屬原則性,有點模糊。
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辦主任王毅日前表明,這是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中央的外交思想,目前中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風險挑戰並存及不確定因素增多的時期,中國必須善用「法治武器」,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美國丹佛大學教授趙穗生認為,《對外關係法》更像外交政策宣言,為了反制西方,北京嘗試動用包括法律的一切手段。耶魯大學法學院研究員魯道夫(Moritz Rudolf)指,反制外國制裁並非《對外關係法》唯一目的,它也為北京提供更大的詮釋空間,當中國以主權、國安或公共利益為名,不想落實某項國際條約時,就能藉這項法律來捍衞其政治立場,並為倣效美國治外法權原則鋪路。
內地新版《反間諜法》今生效 擴大間諜行為定義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30...2_001.html
內地新版《反間諜法》和日前公布的《對外關係法》周六(7月1日)起生效。其中,新版《反間諜法》擴大有關間諜行為的定義,把「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活動,引起外界不少疑慮。外交部周三(6月28日)重申任何國家都有權透過國內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也是各國的通行做法。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一如既往堅持法治原則,依法規範執法,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反間諜法》於今年4月通過修訂,新版對間諜行為的定義除了上述補充外,還擴大竊密的對象範圍至「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增加針對第三國的間諜行為。同時,新法對「安全防範」設專章規定,明確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等具有反間諜安全防範的主體責任,並積極開展反間諜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民反間諜安全防範意識和國家安全素養等。
新法亦修訂反間諜調查處置的措施,增加反間諜的行政執法職權,增加查閱調取數據、傳喚、查詢財產信息、禁止出入境等行政執法權,國家安全機關需嚴格審批執法程序。內地亦會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等的通報和處置措施,設對國家秘密、情報的鑑定評估機制,增加行刑銜接規定。
今次修訂引來不少在華營運的外國企業憂慮,擔心查找和儲存中方統計資料方面會有困難,或限制外國記者的採訪活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周三表示,把《反間諜法》同外國記者的採訪活動相關聯是沒有必要,中方一貫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在中國從事採訪報道工作,並為他們提供便利和協助,只要是依法依規合法合規,就沒有甚麼可擔心的。
李慧琼倡中小學加強反間諜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3%E8%AB%9C
新任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上周赴京,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她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人大常委會今次通過《反間諜法》的修訂,保護國家安全及利益,防範政治、經濟上的敵意滲透。她擔心有心人打着「教育交流」旗幟進行間諜活動,建議加強中小學的反間諜意識。
人大常委會於4月24至26日開會,審議4項議案,其中新修訂的《反間諜法》獲表決通過最受關注,議案將間諜行為定義擴大至「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及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李慧琼指,21世紀是科技、經濟及資訊的年代,國際政治、經濟衝突難以避免,而世界各國均有制定保護國家安全及利益的制度,例如英國的官方機密法例、美國的間諜法,除國防軍事外,亦須防範政治、經濟上的敵意滲透。
年輕一代未能辨識何謂間諜
她說香港回歸多年,特別是青年一代,未必能辨別何謂間諜活動,擔心有心人打着「教育交流」旗幟進行間諜活動。她在會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可考慮加強各省市地區政府對中小學教育進行反間諜的宣傳,增強社會的反間諜意識。
至於內地《反間諜法》有否地方適用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李慧琼說要考慮實際情況,形容在港間諜是「水銀瀉地的多」,又指特首李家超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是專家,現階段她不會越俎代庖,作太多評論。
今年3月兩會換屆後,共有175名全國人大常委,當中逾7成是「新丁」,包括李慧琼,她說足見國家願提供機會,讓新人參與國家事務,並引述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指,作為常委需不斷學習,了解國家最新發展。她透露獲派一部平板電腦,透過「全國人大網絡」和國家刊物學習國家不同資訊,坦言現在每天都會看央視新聞聯播。她指現時人大會議的提案走向「無紙化」,作為新人,第一次提案有點緊張,感謝不少前輩指導,包括人大副委員長彭清華、澳門人大常委高開賢。
提到工作展望,李慧琼說首先做好雙向溝通橋梁,結合民建聯的議會工作,讓更多市民了解人大的運作。至於人大審議程序與立法會分別,李慧琼形容人大開會發言「唔使撳掣舉手」,而是直接開咪發言,自己需時適應,又說發言後30分鐘,已有工作人員將其發言紀錄讓她確認,效率十分高。她指立法會正研究使用內地「訊飛」系統,利用人工智慧語音識別作逐字記錄。
立會研用「訊飛」做會議紀錄
審議程序方面,她指立法會法案必須經三讀程序;人大草案則是一審聽取說明,二審討論,三審通過,部分議項如《物權法》更去到八審,是審議次數最多的法律草案,她認為是國家民主政治的集中體現。
新《反間諜法》生效擴竊密範圍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4%E5%9C%8D
內地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昨日生效,擴大對間諜行為的定義和竊密對象範圍。美國反情報機關當地時間6月30日警告,新法實施後,在華外國企業可能因正常的商業活動而受罰,記者、學者及研究人員等個人也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不過中方強調有權透過國內立法保護國家安全,重申將繼續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向包括美國的所有國家的企業提供以法律為本和國際化的商業環境。
於2014年,內地在原《國家安全法》的基礎上出台首部《反間諜法》。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反間諜法》,自7月1日起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解釋修訂背景時指出,隨形勢的發展變化,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新主體新行為新危害日益多元,2014年《反間諜法》存在的間諜行為界定較窄,亟需作出全面修訂。
包括數據資料物品等
新版《反間諜法》擴大關於間諜行為的定義,把「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活動,還擴大竊密的對象範圍至「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等。
美國時間6月30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就中國新《反間諜法》生效,向在華公司發出警告。公告稱,新法提供中國政府擴大存取和控制美企在華數據的法律依據,「美國企業和個人可能因傳統的商業行為面臨懲罰」。公告還指新法的模糊之處意味「任何文件、數據、材料或項目」都可被視為與中國國家安全有關,導致記者、學者和研究人員身處危險。
新《反間諜法》出台之際,正值北京加大審查在華外國諮詢公司。今年3月,公安人員突擊搜查美國企業調查公司美思明智集團的北京辦事處。4月,美國諮詢巨頭貝恩公司表示,其上海辦事處的員工遭當局問話。
續提供更法治營商環境
對於美方的憂慮,路透社引述中國駐美大使館回應說,中方有權透過國內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重申會繼續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為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企業,提供更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上周表明,中國將一如既往堅持法治原則,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強調《反間諜法》充分展現中方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決心。她並重申,歡迎各國媒體依法依規在華採訪,沒必要把《反間諜法》同採訪活動相關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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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國與美國及其盟友關係日益緊張之際,內地周六(7月1日)起實施《對外關係法》。該法提出,任何組織和個人違反本法和有關法律,在對外交往中從事損害國家利益活動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對於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危害中國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行為,中方有權採取相應反制和限制措施。有輿論認為,北京在以法律形式體現外界近年形容的「戰狼外交」。
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周三(6月28日)通過《對外關係法》,包括45條條文。一般認為,這是為中國行使反外國制裁措施提供法律依據,條文針對外國人、國際條約和協定分別作出規範。其中,第38條指出「在中國境內的外國人和外國組織應當遵守中國法律,不得危害中國國家安全、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破壞社會公共秩序」;第31條則訂明「國家採取適當措施實施和適用條約和協定。條約和協定的實施和適用不得損害國家主權、安全和社會公共利益」。有意見認為,此法關於國家安全的條文,措詞只屬原則性,有點模糊。
中共政治局委員、中央外事辦主任王毅日前表明,這是以法律形式貫徹落實中央的外交思想,目前中國發展進入戰略機遇、風險挑戰並存及不確定因素增多的時期,中國必須善用「法治武器」,不斷豐富和完善對外鬥爭法律工具箱。美國丹佛大學教授趙穗生認為,《對外關係法》更像外交政策宣言,為了反制西方,北京嘗試動用包括法律的一切手段。耶魯大學法學院研究員魯道夫(Moritz Rudolf)指,反制外國制裁並非《對外關係法》唯一目的,它也為北京提供更大的詮釋空間,當中國以主權、國安或公共利益為名,不想落實某項國際條約時,就能藉這項法律來捍衞其政治立場,並為倣效美國治外法權原則鋪路。
內地新版《反間諜法》今生效 擴大間諜行為定義
https://hk.on.cc/hk/bkn/cnt/cnnews/20230...2_001.html
內地新版《反間諜法》和日前公布的《對外關係法》周六(7月1日)起生效。其中,新版《反間諜法》擴大有關間諜行為的定義,把「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活動,引起外界不少疑慮。外交部周三(6月28日)重申任何國家都有權透過國內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這也是各國的通行做法。中國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將一如既往堅持法治原則,依法規範執法,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的合法權益。
《反間諜法》於今年4月通過修訂,新版對間諜行為的定義除了上述補充外,還擴大竊密的對象範圍至「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增加針對第三國的間諜行為。同時,新法對「安全防範」設專章規定,明確國家機關、社會組織等具有反間諜安全防範的主體責任,並積極開展反間諜宣傳教育,切實提高全民反間諜安全防範意識和國家安全素養等。
新法亦修訂反間諜調查處置的措施,增加反間諜的行政執法職權,增加查閱調取數據、傳喚、查詢財產信息、禁止出入境等行政執法權,國家安全機關需嚴格審批執法程序。內地亦會加強網絡安全風險等的通報和處置措施,設對國家秘密、情報的鑑定評估機制,增加行刑銜接規定。
今次修訂引來不少在華營運的外國企業憂慮,擔心查找和儲存中方統計資料方面會有困難,或限制外國記者的採訪活動。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周三表示,把《反間諜法》同外國記者的採訪活動相關聯是沒有必要,中方一貫歡迎各國媒體和記者依法依規在中國從事採訪報道工作,並為他們提供便利和協助,只要是依法依規合法合規,就沒有甚麼可擔心的。
李慧琼倡中小學加強反間諜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3%E8%AB%9C
新任港區全國人大常委、民建聯主席李慧琼上周赴京,出席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她接受《星島》訪問時表示,人大常委會今次通過《反間諜法》的修訂,保護國家安全及利益,防範政治、經濟上的敵意滲透。她擔心有心人打着「教育交流」旗幟進行間諜活動,建議加強中小學的反間諜意識。
人大常委會於4月24至26日開會,審議4項議案,其中新修訂的《反間諜法》獲表決通過最受關注,議案將間諜行為定義擴大至「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以及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李慧琼指,21世紀是科技、經濟及資訊的年代,國際政治、經濟衝突難以避免,而世界各國均有制定保護國家安全及利益的制度,例如英國的官方機密法例、美國的間諜法,除國防軍事外,亦須防範政治、經濟上的敵意滲透。
年輕一代未能辨識何謂間諜
她說香港回歸多年,特別是青年一代,未必能辨別何謂間諜活動,擔心有心人打着「教育交流」旗幟進行間諜活動。她在會中建議,國家有關部門可考慮加強各省市地區政府對中小學教育進行反間諜的宣傳,增強社會的反間諜意識。
至於內地《反間諜法》有否地方適用於香港《基本法》第23條立法,李慧琼說要考慮實際情況,形容在港間諜是「水銀瀉地的多」,又指特首李家超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是專家,現階段她不會越俎代庖,作太多評論。
今年3月兩會換屆後,共有175名全國人大常委,當中逾7成是「新丁」,包括李慧琼,她說足見國家願提供機會,讓新人參與國家事務,並引述全國人大委員長趙樂際指,作為常委需不斷學習,了解國家最新發展。她透露獲派一部平板電腦,透過「全國人大網絡」和國家刊物學習國家不同資訊,坦言現在每天都會看央視新聞聯播。她指現時人大會議的提案走向「無紙化」,作為新人,第一次提案有點緊張,感謝不少前輩指導,包括人大副委員長彭清華、澳門人大常委高開賢。
提到工作展望,李慧琼說首先做好雙向溝通橋梁,結合民建聯的議會工作,讓更多市民了解人大的運作。至於人大審議程序與立法會分別,李慧琼形容人大開會發言「唔使撳掣舉手」,而是直接開咪發言,自己需時適應,又說發言後30分鐘,已有工作人員將其發言紀錄讓她確認,效率十分高。她指立法會正研究使用內地「訊飛」系統,利用人工智慧語音識別作逐字記錄。
立會研用「訊飛」做會議紀錄
審議程序方面,她指立法會法案必須經三讀程序;人大草案則是一審聽取說明,二審討論,三審通過,部分議項如《物權法》更去到八審,是審議次數最多的法律草案,她認為是國家民主政治的集中體現。
新《反間諜法》生效擴竊密範圍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4%E5%9C%8D
內地新修訂的《反間諜法》昨日生效,擴大對間諜行為的定義和竊密對象範圍。美國反情報機關當地時間6月30日警告,新法實施後,在華外國企業可能因正常的商業活動而受罰,記者、學者及研究人員等個人也可能面臨法律風險。不過中方強調有權透過國內立法保護國家安全,重申將繼續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向包括美國的所有國家的企業提供以法律為本和國際化的商業環境。
於2014年,內地在原《國家安全法》的基礎上出台首部《反間諜法》。今年4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新修訂的《反間諜法》,自7月1日起實施。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刑法室主任王愛立解釋修訂背景時指出,隨形勢的發展變化,各種危害國家安全的新主體新行為新危害日益多元,2014年《反間諜法》存在的間諜行為界定較窄,亟需作出全面修訂。
包括數據資料物品等
新版《反間諜法》擴大關於間諜行為的定義,把「投靠間諜組織及其代理人」、「針對國家機關、涉密單位或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等實施網絡攻擊等行為」明確為間諜活動,還擴大竊密的對象範圍至「其他關係國家安全和利益的文件、數據、資料、物品」等。
美國時間6月30日,美國國家情報總監辦公室就中國新《反間諜法》生效,向在華公司發出警告。公告稱,新法提供中國政府擴大存取和控制美企在華數據的法律依據,「美國企業和個人可能因傳統的商業行為面臨懲罰」。公告還指新法的模糊之處意味「任何文件、數據、材料或項目」都可被視為與中國國家安全有關,導致記者、學者和研究人員身處危險。
新《反間諜法》出台之際,正值北京加大審查在華外國諮詢公司。今年3月,公安人員突擊搜查美國企業調查公司美思明智集團的北京辦事處。4月,美國諮詢巨頭貝恩公司表示,其上海辦事處的員工遭當局問話。
續提供更法治營商環境
對於美方的憂慮,路透社引述中國駐美大使館回應說,中方有權透過國內立法維護國家安全,重申會繼續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為包括美國在內的各國企業,提供更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毛寧上周表明,中國將一如既往堅持法治原則,依法保護個人和組織合法權益,強調《反間諜法》充分展現中方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和發展利益的決心。她並重申,歡迎各國媒體依法依規在華採訪,沒必要把《反間諜法》同採訪活動相關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