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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國安法》HK national security law NSL
馬道立:由行政機關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具爭議性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1.htm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在一個網上論壇提到,香港國安法由行政機關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具爭議性。他認為應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哪位法官審理案件,而非由一些可能涉及政治等特定角度的人士決定,認為這是司法獨立的一部分。

馬道立上月在英國律師學院網上論壇時提到,當出現奇怪的指定法官安排,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意見,以及確保公義得以彰顯,也是保護措施。

馬道立又說,過去一年,特別是過去數月,司法獨立面對極大壓力,有傳媒對法官猛烈批判。當法庭判決不符合某一政治傾向,就有訴求要求司法改革,他認為說法存在偏見。他指司法機構及法官不宜發表意見,但期望大律師、律師、以及律政司司長也要為法治發聲。


國安機關:境外反華勢力向在港內地學生政治「洗腦」
http://www.takungpao.com.hk/hongkong/tex...74884.html

國安機關:境外反華勢力向在港內地學生政治「洗腦」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4/15/AP6...66d18.html

【突發時空・沈旭暉 043】普通法精英想不出來的法律:港區國安法如何令打擊對象「社會性死亡」?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AUIIxcHHZyc



鄧炳強批《蘋果》報道 「有法例管煽動、煽惑或違國安法」 記協:咁都要動用國安法係好恐怖 (22:18)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0%e6%80%96

警務處長鄧炳強一連三日不點名批評《蘋果日報》,今日(17日)繼續斥責該報昨日(16日)在頭版刊登學生參觀警察學院時持玩具槍的相片,批評報道煽動仇恨。他承認目前未有規管「假新聞」的法例,亦未有相關定義,但本港有其他法例規管任何人所作的煽動、煽惑或違反國安法的行為,如有這類行為,警方會蒐證。

香港記者協會主席楊健興說,現時沒有「假新聞」法,警務處長卻稱有媒體報道「假新聞」,是不合邏輯。他以今次《蘋果》刊登學童照片為例,「你要講出邊度『假』,『真』又係點樣」,稱不同媒體有不同處理照片的方法,「如果咁都要動用國安法,係好恐怖,令傳媒處於國安法陰影之下」。

《港區國安法》有條文規管煽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和實施恐怖活動。此外,《刑事罪行條例》第10條亦訂明煽動罪行,包括發表煽動文字,以及刊印、發布、出售煽動刊物,首次定罪可被判罰款5000元及監禁兩年。

鄧炳強今早出席警察學院結業會操後見傳媒,再度不點名批評《蘋果》昨日頭版刊登的相片,相中有學生在模擬港鐵車廂內,以仿製槍指向另一學生,被描繪成與「黑暴」有關,令該校被起底騷擾。

被問到涉事相片由路透社所拍,報道引述的留言出自網民,亦不止一間傳媒刊登相片,為何頭版刊登的媒體是抹黑警隊,鄧炳強回應相片本身是其中一個考慮因素,「你點樣報道,用一個煽動性、分化,或誤導性,企圖希望一啲支持警察嘅人會驚嘅話,我諗呢啲就係不能接受」。

《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今日接受本報查詢稱,有留意鄧炳強的說法,但他此前已回應,沒有補充。被問會否擔心《蘋果》將被取締、被控國安法等罪名,他續稱無補充。


違《國安法》還柙 「逆權空姐」吳敏兒獄中暴瘦一圈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0%E5%9C%88


支聯會擬續辦六四集會 「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涉違國安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2...2_001.html
[Image: bkn-20210425131734915-0425_00822_001_01p...0425223854]

因應1989年六四事件而成立的支聯會,過去一直以「結束一黨專政」作為其中一項綱領,亦在每年舉行的六四晚會上高叫有關口號。有指在集會上高叫「結束一黨專政」是鼓吹推翻共產黨執政的言論,如有實質性行為,就可能觸犯《港區國安法》。另外,網上流傳因前年8.18未經批准集結案、被判緩刑而被褫奪葵青區議員資格的梁耀忠,其議員辦事處由昨日(24日)起退出支聯會。東網今(25日)向他查詢未獲回覆。

根據國安法第22條列明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之一的,包括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第23條亦訂明,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本法第22條規定的犯罪,即屬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

執業大律師龔靜儀指「結束一黨專政」的口號有顛覆中央之嫌,口號直接意思是煽動公眾人士去推翻中國的共產政權。但如自國安法去年生效起,支聯會不再用相類的口號便會沒有問題。她又指若支聯會未有及時修改綱領,删去「結束一黨專政」,舉行的活動亦有機會違反國安法。

另外,網上流傳梁耀忠昨透過電話短訊通知支聯會常委會,指「梁耀忠議員辦事處」因需要關閉並停止運作,故由昨日起退出支聯會。東網今向梁查詢,但未獲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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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現行的是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 中國現行的不是一黨專政! 親中親共都不知中國現行的制度? 1949年前的大陸是中華民國國民黨一黨專政, 中共也反一黨專政. 現代中國政府不是一黨專政. 這些都是官方公開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序言 (第10段)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

中国政府网 国情 > 国家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http://www.gov.cn/guoqing/2017-07/27/con...3764.htm#1
中國共產黨新聞>>資料中心>>黨的理論>>基本理論 來源:中共中央統戰部網站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
http://cpc.people.com.cn/BIG5/64162/6417...56007.html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馬克思主義政黨理論和統一戰線學說與我國實際相結合的產物,是符合中國國情的社會主義政黨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它根本不同於西方資本主義國家的多黨制或兩黨制,也有別於一些國家實行的一黨制。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在我國長期革命和建設中形成和發展起來的,也是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共同創造。其基本特點是:以堅持四項基本原則作為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合作的政治基礎﹔以"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作為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合作的基本方針﹔中國共產黨在多黨合作中處於領導地位,各民主黨派在政治上都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中國共產黨同民主黨派有著共同的奮斗目標,共同致力於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在國家政權中,中國共產黨是執政黨,各民主黨派是參政黨,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與執行﹔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均以憲法為根本活動准則,民主黨派享有憲法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范圍內的政治自由、組織獨立和法律地位平等。

  新時期以來,在鄧小平理論指導下,我國多黨合作在實踐中不斷完善和發展。1989年底,中共中央經與各民主黨派充分協商制定了《中共中央關於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1992年中共十四大把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作為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主要內容之一。1993年第八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的憲法修正案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將長期存在和發展"載入憲法,成為國家意志。1997年中共十五大把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提高到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的高度,列入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基本綱領,並把堅持和完善這一制度作為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和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之一。

  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既有利於堅持和改善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又能充分吸納各方面的意見,集中全國人民的意志和力量,實現廣泛民主和集中領導的統一,充滿活力和富有效率的統一。堅持和完善這一制度,有利於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實現國家跨世紀發展宏偉目標﹔有利於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有利於妥善處理新時期人民內部矛盾,保持我國的政治穩定、經濟發展、民族團結、社會進步。堅持和完善這項制度,對於鞏固和發展社會主義制度,挫敗西方敵對勢力利用人權、民主等對我們進行的挑戰,面向新世紀推進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具有重要的戰略意義。


你知道中共曾堅決反對一黨專政嗎?
https://www.secretchina.com/news/b5/2011...33440.html
發揚中共光榮傳統 齊齊反對一黨專政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94%BF/
人民論壇民調 八成人反對一黨執政
https://life.mingpao.com/general/article...8294711315

【明報專訊】《人民日報》旗下的「人民論壇」網站(http://www.rmlt.com.cn)發起一項調查,有3000多名網友參與,問及「是否贊同中國共產黨有足夠的勇氣和智慧加快推進改革」、「是否贊同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帶領人民走好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等問題,但得到逾八成反對票,調查被迫中止。


支聯再申六四集會:堅持維園燭光 田飛龍:紀念歷史合法 喊「結束一黨專政」或涉顛覆
https://news.mingpao.com/pns/%E6%B8%AF%E...B%E8%A6%86
湯家驊指支聯會無違法 喊「結束專政」或涉顛覆:惹懷疑與人無尤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1%E5%B0%A4

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日前撰文,指支聯會涉違反本地法律和國安法,形容支聯會是「西方顏色革命和民主全球化議程的一部分」,又指支聯會五大綱領「釋放民運人士,平反八九民運,追究屠城責任,結束一黨專政,建設民主中國」,顯示支聯會是「政治顛覆性組織」。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今天(18日)接受港台節目訪問時指出,田飛龍的文章僅屬批判性評論,多於有實質證據,他看不到支聯會目前違反顛覆國家政權罪和分裂國家罪。不過他指,叫喊「結束一黨專政」有機會觸及顛覆國家政權罪,但要達致定罪門檻,涉事者需有暴力、武力或非法手段並導致嚴重後果。

他指,若有人每天都在街上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惹人懷疑並因此被警方調查,亦與人無尤。

湯家驊:田飛龍言論欠實質證據

湯家驊認為,要指控支聯會有否違法,需明確指出是違反哪一條法例。他指《港區國安法》的顛覆國家政權罪,需涉暴力、武力和非法手段而導致嚴重後果,他看不到支聯會有違反。至於分裂國家罪,湯家驊指,當中涉「將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其他任何部分轉歸外國統治」等行為,認為支聯會的言行不符法例所指定義。

他坦言,明白社會有人對支聯會有看法,強調自己不是維護支聯會,他只是看田飛龍的言論有沒有證據支持。

至於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違法,湯家驊表示,該口號有機會觸及顛覆罪,但要達致定罪門檻,涉事者需有暴力、武力或非法手段並導致嚴重後果,可是若有人每天也在街上叫喊口號,惹人懷疑並因此被警方調查,也與人無尤。被問及若在六四晚會上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會否有更大違法風險,湯家驊表示,一起叫喊口號的違法風險一定較高。

李卓人表明不會退縮

支聯會主席李卓人表示,田飛龍的言論旨在震懾港人,希望香港人退縮,不再悼念六四,他強調支聯會必定堅持「五大綱領」,不會退縮。田飛龍在文章指支聯會欲奪歷史話語權,李卓人反駁,支聯會正正就是要搶奪歷史話語權,將六四真相告訴全世界所有人。

支聯會昨天投得年宵攤位,但首次被食環署要求審核資料,拒絕即時簽約,經糾纏數小時後,才能成功簽約。李卓人指,支聯會參與年宵多年,從未試過出現此情況,他認為事件反映前線公務員不想「揹飛」,坦言「同情」公務員,認為公務員在政治壓力之下無所適從。

[ 本帖最後由 6SL7 於 2021-4-25 15: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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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結束一黨專政口號 特首:應尊重執政中國共產黨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7.htm

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回應支聯會六四燭光集會口號包括「結束一黨專政」,會否違反國安法時指,在尊重憲法大前提下,應尊重執政的中國共產黨,至於不尊重到哪個地步屬違法,就要視乎法律、證據、行為等。

至於民陣被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林鄭月娥說,自由並非絕對,相信警方會按法律辦事。


湯家驊估計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屬宣洩不滿情緒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7.htm

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被問到,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有否違反《香港國安法》時表示,國安法條文沒有提到任何口號會干犯法例,他認為要視乎叫口號的場合、目的等。他指出,根據支聯會每年的六四集會,估計高呼「結束一黨專政」口號屬宣洩不滿情緒,但指不知背後有否外界支持、付錢、要求他們達到特定目的,強調若有需要,應由執法部門搜集證據。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講師蔡子強認為,政府有責任清楚解釋高呼「結束一黨專政」是否違法,質疑相關口號已提出超過30年,若突然被指違法,是否代表香港的自由已經倒退。對於有傳媒早前報道,由於疫情仍然反覆,警方預料不會批准今年六四集會,蔡子強指難以評論事件,但認為在現時的政治環境下,若集會再次不獲批,外界無可避免會質疑與政治理由有關。

蔡子強說,政府多次重申香港人享有言論、集會等自由,但民陣近日被指涉嫌違反《社團條例》、有記者因採訪查冊車牌被裁定虛假陳述罪成等,均反映自由被急速收緊,形容政府與市民似乎活在平衡時空。

支聯會稱堅持結束一黨專政 湯家驊:視乎叫口號目的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7.htm

支聯會表示,下午已向警方申請舉辦紀念六四事件的燭光晚會及遊行,又強調「結束一黨專政」是支聯會宗旨,會繼續堅持。

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認為,國安法沒有提到任何口號會干犯法例,要視乎叫口號的場合、目的等,若有需要,應由執法部門搜集證據。

支聯會稱堅持五大綱領 形容香港國安法是飄移紅線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7.htm

支聯會社民連到中聯辦外聲援內地異見人士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7.htm

支聯會表示,今日會入紙申請舉行六四燭光晚會,副主席鄒幸彤表示,支聯會仍會堅持五大綱領,無改變想法,其中「結束一黨專政」是堅持了30年的原則及追求。

被問到會否擔心口號會違反國安法,鄒幸彤形容,香港國安法是一條太「飄移紅線」,自己作為大律師都難以判斷,因此只能按原則行事。


中央政府曾指出盡力實現和平統一. 另一面, 台灣前領導人咁話. 支聯會口號可能是向台灣人推銷兩岸和平統一! 和平是好的, 人人都希望和平.

陳水扁﹕兩岸統一條件是共產黨放棄一黨專政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taiwa...60411.html

台灣的總統陳水扁表示,台灣政府與人民要作為全球負責任的貢獻者,一定要為捍衛區域特別是台海和平、安全與穩定盡最大的責任。但陳水扁說,只要北京不放棄一黨專政的極權統治,任何人都不應該逼迫台灣民眾接受所謂“終極統一”。

陳水扁重申,台灣絕對不反對中國大陸人民,但堅決反對中國共產黨在大陸的一黨專政和極權統治。他說,因為中共的一黨專政和極權統治是對民主、自由、人權、和平的最大破壞,中共的本質是強化對社會的控制,在所謂槍桿子出政權及穩定壓倒一切的大前提下,以黨領政,軍隊只為黨服務,只服從黨的指揮。

陳水扁指,中國大陸人民沒有民主自由,沒有言論、新聞及宗教自由,對人權的破壞是有目共睹,特別是近來中共對媒體及網路的緊縮政策,更令人無法接受。

陳水扁在接見美國眾議員林德(John Linder)時表示,兩岸最大的分歧在於雙方生活方式與制度的不同。

陳水扁說:“如果中國能夠放棄一黨集權統治,相信未來雙方針對共同關切的政經議題作進一步磋商、協議,並不是完全不可能的。同樣地,如果中國一日不放棄集權專政,我們也不希望任何人逼使2300萬台灣人民接受所謂‘終極統一’的選項。”

陳水扁也對林德眾議員提到,中國國家主席胡錦濤即將訪問美國,他預祝即將舉行的“中美峰會”能順利圓滿。陳水扁說:“目前中國正面臨選擇的十字路口,中國的崛起是否伴隨民主的覺醒、和平的崛起還是軍事的威脅?到底是機會或是威脅?中國將走向民主之路或走向不自由、不民主之路?值得大家關切。”

[ 本帖最後由 6SL7 於 2021-4-28 07:3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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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指近期有電話騙案以「違反國安法」為藉口行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503.htm

警方去年錄得15000多宗詐騙案件,當中電話騙案較前一年增加8成幾、有1190多宗。有15宗電話騙案以違反國安法為藉口,受害人年齡介乎17至82歲,單一案件最高損失金額達220萬元,暫時未有人被捕。警方相信,不法之徒以違反國安法為理由行騙,目的是想威嚇受害人。

警方指,騙徒假冒內地官員,以事主牽涉「國安法」和「宣揚港獨」為由進行詐騙,期間會誘使事主講出個人資料,同一時間在社交媒體搜尋受害人的相片和資料,偽造附有受害人相片、聲稱是法庭拘捕令的文件,再引導事主下載內地常用的通訊軟件聯絡,令人誤信騙徒是內地執法人員,再要求使用一個寫有「安全認證」字眼的惡意程式,輸入銀行戶口號碼,聲稱調查之用,以騙取金錢。

警方又說,疫情下市民留家抗疫,不少騙徒利用互聯網、社交平台和電話犯案,今年首3個月的電話騙案有200多宗,較去年同期多兩成。有騙徒會假冒衞生署人員詐騙,提醒市民要提高警覺,切勿提供個人資料或任何銀行戶口密碼。

另外,警方說,單計今年首兩個月,錄得超過300宗網上求職投資騙案,較去年同期多超過4倍,呼籲市民見到有職位空缺標榜薪高糧準,但毋須特別技能,就要特別小心。

港媒關注國家安全部新規:開闢打擊“間諜威脅”新戰線
https://m.sina.com.hk/news/article/20210...05995.html

參考消息網4月28日報導 據香港《南華早報》網站4月27日報導,根據中國國家安全部週一公佈的新規,國家安全機關將製定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名錄。

據報導,新規稱,名錄內的單位必須對涉密人員開展反間諜安全防範教育和培訓。這些人員還要簽訂安全防範承諾書。

報導稱,根據新規,這些單位的工作人員在啟程前往海外前,必須接受反間諜安全防範教育;回國後也要接受相關的訪談。

報導介紹,中國的這一新規包含了國家級和跨行業的反間諜工作規定。它涵蓋了政府部門、社會團體和企業,要求在全國範圍內更規範地進行維護國家安全的教育。

報導指出,新規稱,國家安全機關根據單位性質、涉密等級、涉外程度以及是否發生過危害國家安全案事件等因素,會同有關部門製定反間諜安全防範重點單位名錄。新規還指出,要配備必要的設備設施來改善這些單位維護國家安全的能力。

報導提到,新規還為國家安全機關責令企業和機構在必要時屏蔽或拆除相關設備設施等提供了依據。

報導稱,在與美國及其盟友在技術、意識形態和地緣政治方面的緊張關係不斷升級之際,中國正在直言不諱地表達其安全關切。

理大生涉嫌藏胡椒球彈手槍案 警方國安處再拘2男女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43...2_001.html

【隨緣家書・沈旭暉 012】學習「國家安全教育框架」有感:以後上堂,仲可以點樣討論?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OdfCMkq1AM


「光城者」7成員爆竊學校斷正 住所藏港獨物品被國安處拘捕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8%E6%8D%95

Chickeeduck荃灣店被圍封 警店外設封鎖線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6%E7%B7%9A

[ 本帖最後由 6SL7 於 2021-5-6 07:12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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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聯辦斥夏博義散布歪曲言論 公然抹黑及為違法者張目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425.htm

馬道立形容設國安指定法官做法奇怪 「應由司法機構決定哪位法官審案」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A1%88/
[Image: 53-4720copy_5pGDm_1200x0.png]

終審法院前首席法官馬道立在今年 1 月退休卸任,之後他將會復出在香港、新加坡及英國三地擔任仲裁員。他上月出席英國格雷律師學院(Gray's Inn)一個網上論壇時提及國安法下指定法官,形容是一個奇怪(strange)的規定,認同在司法獨立下,應該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由哪位法官聽審案件,而不是由任何人可能有著政治或其他背景的人處理。

馬道立表示,國安法的立法是經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進行,而非由香港立法。其中一個規定是指定法官,這是具爭議性的,行政長官在諮詢首席法官後可以指定法官審理國安法案件。他指,做法的背後原理是在國安法層面上,行政長官要確保案件有正確判決。

馬道立指,有不少人質疑指定法官的安排「非常奇怪(mighty odd)」。他認同在司法獨立下,應該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由哪位法官聽審案件,而不是由任何人可能有著政治或其他背景的人處理。

他之後再提到,現時國安法下有一個奇怪(strange)指定法官的規定,但他認為目前就指定法官有兩項保障措拖,包括一是由現任的法官中指派,另外是需諮詢終審法院首席法官。

馬道立又指,現時批評法官、法院的工作是常見的,尤其是涉及政治案件。以香港為例,在 2019 年社會事件及國安法後,有人會在毫無根據的情況下,直接或間接指控法官存在偏見作出裁決,一些刑事案件中充滿支持和不支持支威者的政治角力,可以想像當這些案件最終被判有罪或無罪釋時產生的反應和反應。他認為這些批評涉及影響司法獨立性、法治本身。

他指,這類批評不只是由相關利益集團提出,經常地亦會是由政治人物、傳媒、甚至部份律師提出。有傳媒因著其所屬政治立場強烈批評法官。當司法的裁決與其政治傾向背道而馳時,他們就以司法機構無履行其職責為依據,要求「司法改革」,又稱法官需要更多的知識,他們不能被信任。馬道立認為,當中某些言論在以前甚至可被視為藐視法庭。由於司法機構和法官不宜自行發聲,他認為大律師、律師和學者,以至政府都應承擔捍衞法治的工作,向公眾解釋何謂法治及客觀事實,回應無根據指控。

Q&As on the Rule of Law and Judicial Independence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Gix3p4OFMk&t=372s


The Chief Justice of Hong Kong Mr Geoffrey Ma: The Rule of Law in Changing Times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9SOaeGvsRY
Reply
國安處拘五人涉「顛覆國家政權」最細15歲 組織「光城者」:有成員被捕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81%AF/

「光城者」多名成員涉違國安法被捕 其中四人另被控爆竊罪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0953799...A%E7%BD%AA

【圖書館戰爭】康文署命圖書館下架 9 書 指涉違國安法 包括《香港民族論》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8%AB%96/

[Image: 47-2120copy_SpHtD_1200x0.png]

繼去年 7 月引國安法將黃之鋒、陳淑莊等多本著作下架後,康文署再以「避免違反國安法」為由,把 9 本書籍自公共圖書館下架。9 本書包括港大學苑所著,曾被前特首梁振英在施政報告「狙擊」的《香港民族論》、前立法會議員陳淑莊所著的《陳淑莊敏感地帶》、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所著的《我向霸權宣戰》等。

《蘋果日報》今日報道,康文署通知各公共圖書館人員,指因應《國安法》下的政策,需要覆檢圖書館館藏,並要求人員即日從參考和外借書架中抽起有關書籍。報道提及 9 本書籍,包括港大學苑所著的《香港民族論》、何俊仁的《我向霸權宣戰》、陳淑莊的《陳淑莊敏感地帶》、作家余杰的《卑賤的中國人》和《納粹中國》、林匡正所著的《香港公民抗爭運動史-挫敗的三十年剖析》、《香港公民抗爭運動史 2 中港對決》和《激進:香港進步民主運動史》,以及中國流亡作家廖亦武所著的《這個帝國必須分裂》。

康文署回覆《立場》確認已暫停該九本書籍的服務,指隨著《國安法》立法,圖書館須確保圖書館藏遵守有關法例的規定。 當康文署發現有關館藏的內容,涉嫌違反國安法,會以嚴肅態度處理,暫停有關書籍的服務,以避免違法。署方續指,涉及六名作者的九本書籍正按如上原則處理中。

署方又表示,公共圖書館去年 7 月,覆檢 3 名作者的 9 本書籍,正與有關部門研究內容是否違反法例。

憂教材成違《國安法》證據 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籲停錄課堂、准匿名評論 免師生訪中港被捕
https://beta.thestandnews.com/internatio...B%E6%8D%95
[Image: 183231379_2544482585703059_7513127402470...e=60BF3ACC]

根據《泰晤士報》報道,前港督尤德、衛奕信等知名人士的母校,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因應《國安法》,指教材及課堂討論或被視作違法證據,要求學者不要錄影課堂,並教導學生發表匿名評論,以防師生到訪香港或中國時被捕。校方又指,多個社會科學、人文學科的核心主題或成禁忌,師生談及港台、社運及中共抗疫,亦可能被視為犯罪。

據報道,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向學者發出指引,要求他們不要錄影課堂或討論,擔心教材和課堂討論,可能被視為違反《國安法》的證據,學者攜帶相關筆記及手提電腦到訪中國或香港時,或招致長期監禁。

促學者教學生發表匿名評論

校方又建議學者教學生如何發表匿名評論,並在指引中列出五大風險,包括:教材、前往中港的學生、前往中港的教職員、僱用中港研究助理,最後是與身處中港人士學術合作時,有關人士或被逼配合調查,以針對其「外國合作伙伴」。

校方稱指,引是出於對學生和教職員的關注,指國安法對「顛覆」定義含糊不清,社會科學及人文學科的核心主題或成為禁忌,包括主權、身份及管治等。如師生談及台灣、香港、社會運動、中共抗疫、民族衝突、語言政策、國家監控及習近平延長任期影響等,亦可能被視為犯罪。

羅冠聰:中共曝露「專制政權」醜惡本質

流亡英國的前香港眾志主席羅冠聰則在 FB 指,去年港府強推《國安法》後,牛津大學等英國院校已經推出指引,要求研究中國問題的學生交論文時不用披露姓名,學生上課亦會匿名進行,並警告一旦將堂上錄音或錄影外洩,將面臨紀律處分等。其後,美國普林斯頓、哈佛等多間名校亦容許學生匿名交功課,以保護言論自由。

羅又稱,中共一直希望大搞「形象工程」,但國安惡法對學界的深遠影響,其實已曝露了「專制政權」的醜惡本質,再多掩飾只是徒然。

[ 本帖最後由 6SL7 於 2021-5-9 08:2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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倫敦亞非學院提醒勿錄影課堂 以免觸犯《港區國安法》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1...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去年起實施,適用範圍包括海外的活動。英國傳媒日前報道,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發指引,要求教授等教職員不要錄影課堂過程,否則學生和教職員到訪香港或中國內地時有被捕風險。

由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成立的「中國研究組織」(CRG)取得亞非學院相關指引,指引提醒學生和教職員,《港區國安法》不限於在香港進行的活動或香港居民,提醒攜帶含講義或課堂討論內容的電腦到中港地區,可能會被指觸犯國安法,面臨長期監禁。組織成員奧布賴恩表示,這顯示了這些新法無遠弗屆。

亞非學院強調有責任照顧學生和職員,因此發出這份指引:「我們教授中國相關內容已可能受到此法例影響,一些我們平常會做的事情現在或會被起訴。法例對於如何構成顛覆含糊不清,因此其影響更令人憂慮。」校方指,不少學科如社會科學及人文學科,都可能會墮入陷阱。

警方國安處半年收10萬舉報訊息 107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Image: bkn-20210510111408123-0510_00822_001_02b...0510191621]

為配合《港區國安法》落實,警方國安處在去年11月5日開通「國安處舉報熱線」,讓市民提供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情報,警方今(10日)表示,該熱線開通逾半年,已經收到超過10萬條訊息。此外,《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已有107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其中有至少57人被檢控。

被問到超過10萬個訊息中,有多少個訊息是可以跟進,警方今回覆東網表示,由於舉報資料保密,詳情不會公開。警方社交網站專頁則指「感謝各位曾經透過熱線提供資料的市民,願意一盡良好公民責任,為國家安全出一分力」。市民目前可透過微信、電話短訊或者電郵,經有關熱線作出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非緊急舉報。

另一方面,《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底生效後至昨日(9日),共88男19女(15至79歲)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被捕人士中,最受注目的人物莫過於壹傳媒黎智英,他於去年8月10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同日被捕的還有其兩名兒子黎見恩、黎耀恩,以及壹傳媒的多名高層,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或煽動意圖罪等。國安處經調查後,於今年3月再拘捕壹傳媒前執行董事丁家裕,令該案被捕人數增至11人。其中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於6月15日再提訊。

[ 本帖最後由 6SL7 於 2021-5-10 14: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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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英傑就不設陪審團決定提司法覆核 律政司擬加控危險駕駛罪
https://news.tvb.com/parliament/6098ddfd...B%E7%BD%AA

指與台灣聯繫緊密 高院拒網台主持傑斯保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法庭指梁國雄潛逃風險高 不信岑子杰不做危害國安行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513.htm

保安局凍結黎智英持有壹傳媒股份及個人資產 涉款最少3億元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民研:近6成人認為國安法限制學術自由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A%E7%94%B1

香港民意研究所發表主題為「學術自由」的調查。調查發現,近6成受訪者認為港版國安法限制香港學術自由。另有45%受訪者認為本港各間大學的管理層幾不或沒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

民研在本月10至13日以網上問卷形式,訪問7,216名12歲或以上的市民。調查發現,45%受訪者認為大學管理層幾不或沒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僅29%人認為管理層有努力保障學術自由。

調查亦問及《港區國安法》對本港學術自由的限制。在整體受訪者中,59%人認同《港區國安法》好大或幾大限制學術自由。26%人認為幾少或沒有限制。當中,在支持民主派的受訪者中,94%認為學術自由有限制,僅2%人認為沒有。至於非民主派的支持者中,則有41%認為沒有限制,38%人認為沒有。


保安局凍結黎智英持有的71%壹傳媒股份及其3間私人公司銀行財產 張劍虹:與壹傳媒戶口無關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10514...WUS7FZ5DE/

黎智英所持壹傳媒公司股份及3公司銀行帳戶財產被凍結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514.htm

支聯會不回應口號涉違國安法 蔡耀昌:或獄中續悼念六四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港府:國安法首被告遭剝陪審團毋須理由辯方稱有失程序公義
https://www.rfi.fr/cn/%E6%B8%AF%E6%BE%B3...C%E4%B9%89

首名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被告唐英傑,不滿港府專職檢控的律政司拒絕其案件由陪審團審理,提出司法复核,其代表律師強調,陪審團審訊是港人的憲法權利,律政司不開具理由便剔除陪審團審訊,有失程序公義。控方否認陪審團審訊是港人的憲法權利,國安法亦沒有規定剔除陪審團審訊需要說明原因。法官聽取雙方陳詞後表示,需時考慮雙方理據,押後至下週頒下判辭。

作為香港小憲法的《基本法》第86條訂明,「原在香港實行的陪審制度的原則予以保留」,但涉嫌於去年7月1日在灣仔駕駛插有寫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衝越警方防線而被控煽動分裂罪一案在下月23日開審時,因律政司長引用國安法第46條指示,而只能由三名高等法院法官共同審理,不設陪審團,唐英傑就此提出司法复核。

代表被告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昨(10日)在庭上陳詞時指出,高院案件由市民組成的陪審團審訊屬於《基本法》保障的憲法權利,律政司長沒有事先通知及解釋,便剔除陪審團審訊此案,令被告失去響應機會,違反了程序公義。他強調,在香港實行逾百年的陪審團制度,能確保審訊公平,且更符合大眾對司法公義的看法,亦能對被告提供一定程度的保障,若陪審團感到控方以高壓手段提告,或認為法律有矛盾之處,或對有關法例反感,陪審團有權裁定他無罪釋放。他表明,唐英傑希望將命運交予陪審團,而非交到法官手中。他又說,

代表律政司的資深大律師孫靖幹則否認陪審團審訊是港人的基本憲法權利,《基本法》提及「保留」陪審團制度,不等於製度一成不變;而《基本法》第63條更訂明,律政司主管刑事檢察工作不受任何干涉,包括剔除陪審團的決定;。另外,國安法第 46 條亦賦權律政司長可發出證書指示審訊不設陪審團,檢控方沒有責任就其檢控決定提供原因。

唐英傑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和恐怖活動罪,是國安法實施後首宗案件。控罪指他於去年國安法生效後翌日的遊行期間,在灣仔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旨在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另外,其行動令三名警員受重傷,被指是為脅迫中央政府或港府,或威嚇公眾,以圖實現政治主張,造成或意圖造成嚴重社會危害的恐怖活動。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5-16 14:1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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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鄭月娥稱難以評論「結束一黨專政」口號有否違國安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518.htm

對於今年六四集會是否能夠舉行,以及如有人高叫「結束一黨專政」是否會違反香港國安法。行政長官林鄭月娥出席行會前回應表示,公眾集會有一套制度決定是否合法,以及是否批准舉行,不能夠隨便以一個情景便指「得定唔得」,加上現時公共衞生的情況下,仍有限聚令,如傳媒要求她評論是否合法,以及是否容許,是強人所難。

她表示,在決定前仍要視乎有關人士有何意圖及企圖,法律的寫法,以及證據有多少。

被問到前行政長官梁振英接受傳媒訪問時,批評公務員團隊,在處理文件時經常要傳閱數周。林鄭月娥說,每個人都有言論自由,有批評政府的自由,而政府亦有接受批評的胸襟。她表示,現時不能說政府的組織架構,以及程序做到十全十美,否則就不必經常說要有改革,精簡程序和架構,提升效率。

林鄭月娥說,17萬的公務員團隊如何做得更好,要行政長官領導,以及大家努力,不過大家都看到,香港是相對複雜的城市,能夠每日正常運作,都是靠公務員盡心盡力,希望大家都會認同。


警方國安處半年收10萬舉報訊息 107人涉違國安法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為配合《港區國安法》落實,警方國安處在去年11月5日開通「國安處舉報熱線」,讓市民提供有關危害國家安全活動情報,警方今(10日)表示,該熱線開通逾半年,已經收到超過10萬條訊息。此外,《港區國安法》實施至今,已有107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被捕,其中有至少57人被檢控。
被問到超過10萬個訊息中,有多少個訊息是可以跟進,警方今回覆東網表示,由於舉報資料保密,詳情不會公開。警方社交網站專頁則指「感謝各位曾經透過熱線提供資料的市民,願意一盡良好公民責任,為國家安全出一分力」。市民目前可透過微信、電話短訊或者電郵,經有關熱線作出與國家安全相關的非緊急舉報。
另一方面,《港區國安法》於去年6月底生效後至昨日(9日),共88男19女(15至79歲)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而被警方拘捕。被捕人士中,最受注目的人物莫過於壹傳媒黎智英,他於去年8月10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同日被捕的還有其兩名兒子黎見恩、黎耀恩,以及壹傳媒的多名高層,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欺詐或煽動意圖罪等。國安處經調查後,於今年3月再拘捕壹傳媒前執行董事丁家裕,令該案被捕人數增至11人。其中黎智英被控違反《港區國安法》的案件,將於6月15日再提訊。

倫敦亞非學院提醒勿錄影課堂 以免觸犯《港區國安法》
https://hk.on.cc/hk/bkn/cnt/intnews/2021...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去年起實施,適用範圍包括海外的活動。英國傳媒日前報道,倫敦大學亞非學院(SOAS)發指引,要求教授等教職員不要錄影課堂過程,否則學生和教職員到訪香港或中國內地時有被捕風險。
由英國保守黨國會議員成立的「中國研究組織」(CRG)取得亞非學院相關指引,指引提醒學生和教職員,《港區國安法》不限於在香港進行的活動或香港居民,提醒攜帶含講義或課堂討論內容的電腦到中港地區,可能會被指觸犯國安法,面臨長期監禁。組織成員奧布賴恩表示,這顯示了這些新法無遠弗屆。
亞非學院強調有責任照顧學生和職員,因此發出這份指引:「我們教授中國相關內容已可能受到此法例影響,一些我們平常會做的事情現在或會被起訴。法例對於如何構成顛覆含糊不清,因此其影響更令人憂慮。」校方指,不少學科如社會科學及人文學科,都可能會墮入陷阱。

「賢學思政」遭國安處警告言論違法 不排除直接拘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22...2_001.html

至少12人於國安法實施前後流亡海外 身處外國頻唱衰香港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Image: bkn-20210519172135767-0519_00822_001_02b...0519210044]
《港區國安法》已實施近1年,多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政治人物紛紛逃至海外,包括立法會前議員許智峯、羅冠聰、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等。他們於外國不但逍遙法外,更接二連三地唱衰香港,主動乞求外國制裁中港。而連串事件被外界炮轟法官罔顧高危人士的潛逃風險,照樣批准他們保釋,變相成為助攻、「另類放生」。
被警方通緝的許智峯於去年保釋期間,在丹麥國會議員及組織幫忙下編造一份完全虛假的行程,瞞騙香港警方赴當地外訪,其後卻宣布流亡英國,逗留3個月後又舉家移居澳洲。許定時報告國際戰線的戰績,指已與英國國會議員、加拿大、澳洲聯邦官員等會面,而內容離不開要求盡快制裁中國、懲治侵犯人權的行為等。
其他流亡人士包括羅冠聰,他在國安法生效前夕突然退出有份創立的政黨香港眾志,並秘密逃至英國。他於上月表示已接獲英國內政部的通知,已批准其難民庇護申請。羅在海外與很多官員及政治家會面,並曾出席美國聽證會,期間同樣多次唱衰香港,又呼籲各國制裁中港。
另一前議員梁頌恆現正身處美國,他因拖欠立法會93萬港元的已發放酬金、利息及訟費,早前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入稟追討欠款,行管會去年8月入稟高院呈請要求頒令梁破產。而前「民間外交網絡」發言人張崑陽被控參與去年6月4日,在維園舉行的未經批准集結。他離港後指基於安全、策略等因素,拒絕披露身在何處,有傳他身在英國。
支持港獨的前「學生動源」成員劉康已到英國尋求政治庇護,其後曾呼籲外國制裁中港。而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去年被指涉嫌在內地嫖妓遭當局行政拘留,事後稱遭嚴刑逼供及政治迫害,前往英國並獲政治庇護。至於陳家駒亦曾發布有關港獨的貼文,於去年6月初逃至英國。陳其後指旅遊簽證即將到期,又指沒有足夠金錢支付「Leave Outside the Rules(LOTR)」的相關申請開支,於是發起眾籌「撲水」。
不過,捐款人或觸犯法例。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221章90條「協助罪犯的罰則」(Penalties for assisting offenders),該條例第(1)款說明:「如某人犯可逮捕的罪行,而任何其他人知悉或相信該人就該罪行或另一可逮捕罪行有罪,並在無合法權力依據或合理辯解的情況下,作出任何作為而意圖妨礙拘捕或檢控該人,即屬有罪」。
至於刑罰方面,任何人若觸犯第(1)款罪行,如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可判處監禁10年;若循簡易程序定罪,則可處罰款5,000港元以及監禁兩年。
另外,在2016年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本土民主前線黃台仰及李東昇,2018年5月在德國獲難民庇護,他們曾公開表明會爭取外國支持推動港獨;同案唯一女被告,同屬本土民主前線的李倩怡被控2項暴動罪,她在案件開審前已潛逃到台灣。

國安法實施後部分人潛逃海外 保安局:終生追究刑事責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港區國安法》自去年6月底在港實施,至今已近1年,有107人涉違反相關法例被捕,其中57人遭檢控,另有部分涉案人士潛逃海外。保安局表示,國際關係千變萬化,該些潛逃海外的人失去利用價值後,或會被「用完即棄」,強調當局會終生追究其刑事責任。
對於有干犯《港區國安法》的人士潛逃海外,正被當局通緝,問到當局會否尋求引渡回港,局方表明任何方法都會使用,在適當時候就會運用適當手段,一定會終生追究有關人士的刑事責任。
執法方面,港府早前撥款80億港元用作維護國家安全,但款項用途、可以用多久,以及警方國安處的人手及裝備數目等,仍是一個謎,當局形容相關資料為「如戰爭方面的機密,保密性是類似的」,不會公開。被問到中央和港府都強調《港區國安法》下香港由亂入治,是否仍需要有較大(警方國安處)的編制。當局稱,自修例風波後,「黑暴」充分反映了危機可突如其來,政府雖有能力處理現時的危機,但要居安思危。
至於反對修訂《逃犯條例》的示威,隨着去年疫情暫告沉寂,局方相信疫情過後示威會再起,但估計示威的性質和情況都有所改變。局方解釋,市民不能參與未經批准集結,不論是否涉及暴力,法庭亦已就相關案件作出判決,相信此後社會回歸理性,市民可以行使基本權利示威,但必須以守法形式進行。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5-19 07:4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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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
正如清朝終生追究潛逃海外的孫中山刑責, 被美國「用完即棄亅?
正如中共終生追究潛逃海外的八九民運學生領袖刑責, 被美國「用完即棄亅?
李錄成為「巴菲特接班人」, 進入大陸投資中國, 發達了. 判國的發達了!
柴玲在美國生活安定.
吾爾開希在台灣生活安定, 無法進入大陸自首.
証明清朝和中共的終生追究刑責無效!


六四30週年:八九民運21名學生領袖的30年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48173467
李家超:潛逃海外者或被「用完即棄」 港府終生追究其刑責
https://www.wenweipo.com/s/202105/19/AP6...a4fcd.html

國安法生效後凍結資產約4億元 執法部門6年間充公18億黑錢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保安局日前引用《港區國安法》賦予的權力凍結壹傳媒黎智英的資產,涉款超過3億元,連同去年7至12月,即實施《港區國安法》後,警方國家安全處曾引用合適的香港法例凍結有關銀行戶口結餘共約6,500萬港元計,已有約4億港元資金遭凍結。除此之外,警方去年亦凍結了超過2.6億港元打擊洗黑錢活動的資產,截斷可能被用作犯案用途的資金鏈。
警方發言人表示,去年實施《港區國安法》後,警方國家安全處在7至12月凍結了相關銀行戶口內的6,500萬港元,有關調查及行動細節,警方不會公開。
至於其他凍結資產的行動,過去3年主要涉洗黑錢而被凍結的資金,2018年曾錄得超過78.7億港元,2019年則超過1.6億港元,去年則逾2.6億港元。
未實施《港區國安法》前,警方及海關主要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販毒(追討得益)條例》等法例調查懷疑非法資產,繼而進行凍結甚至充公,保安局局長去年曾透露,2014至2019年間,有總值約18億元的可疑資產被凍結並隨後獲法庭頒令充公。
被凍結的資產,大部分屬於因指明罪行而被拘捕或控告的人士,該等罪行包括販賣毒品、製造毒品、綁架、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盜竊、協助未獲授權進境者來港及清洗黑錢等等。被凍結的資產,可以包括現金、銀行存款、證券、公司股權、房地產、車輛、遊艇、珠寶及公司等等。

852郵報暫停營運 游清源稱與《港區國安法》有關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51...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6SN7 於 2021-5-19 11:4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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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宣布解散「新西團隊」 不會繼續參政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3%E6%94%B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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