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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 元朗7.21事件 白衣人集體亂打人(暴動), 警察失踪
#11
【元朗 7.21 影像分析】
《立場》翻看 14 小時片段
揭至少 235 白衣人涉施襲或持武器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6%E5%99%A8

7.21 襲擊兩年,《立場》翻看 60 段、總時長約 14 小時的事發片段,以及 5 張圖片,辨別出至少 343 名白衣人,當中 235 人涉施襲或持武器,另 11 人涉指罵市民。
*為免影響司法程序,白衣人的容貌均予遮蓋。

...


【調查報道】7.21 影像分析:至少 235 白衣人涉施襲或持武器 兩年僅 48 被捕 8 被控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B%E6%8E%A7
[Image: 235-06.png]
[Image: photo_wall_M37kyT3.png]
元朗 7.21 襲擊兩年,《立場》透過影像分析,辨別出 343 名白衣人涉事;調查結果請見報道的互動專頁。為免影響司法程序,白衣人的容貌均予遮蓋。
[Image: blue_tshirt2.png]
《立場》分析影像發現,元朗 7.21 當晚至少 130 名白衣人涉襲擊市民,例如這名藍白色上衣、灰色長褲男子。他持藤條與白衣人群進入元朗站收費區,涉出拳、以藤條襲擊車廂內市民。
[Image: nam_bin_wai1.png]
《立場》分析影像發現,7.21 當晚聚集在南邊圍村的白衣人當中,至少 5 人涉施襲,另 2 人涉持武器。例如這名黃色圖案白衣男子,曾拉起元朗站英龍圍出口鐵閘,持武器走進大堂。他其後在南邊圍村與防暴警交談。
[Image: yau.png]
7.21 當晚,時任元朗警區刑事主管、警司游乃強帶隊進入南邊圍村調查;案件其後由新界北總區重案組接手。據報道,游乃強其後由元朗警區調任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再接手負責 7.21 案。

警方調查元朗 7.21 襲擊兩年,至今拘捕 48 名白衣人,控告當中 8 人。不過《立場》翻看 60 段、總時長約 14 小時的事發影片,按容貌衣著等特徵辨別出至少 235 名白衣人涉施襲或持武器,另外 11 人涉指罵市民,顯示涉案人數遠超被捕者數目。

首宗白衣人暴動案中,除施襲者外,法官指持武器及與白衣人一同指罵亦屬以「鼓勵者身份」參與暴動。但按《立場》統計數字計算,至少近 200 名涉案白衣人尚未被捕。記者向警方及律政司查詢調查和檢控進展,兩部門稱不評論案件,未正面回應會否再作檢控等問題。

兩名前警務人員及一名現職刑偵警員受訪時估計,警方事後追捕有困難,但指仍有方法找出疑犯,「視乎有無心去做」,而調查進展亦反映,當晚放走白衣人、不記錄身份證資料的決定是否恰當,「當日決定的對與錯,現在就見到結果」。

分析大量 7.21 影像 辨出至少 343 白衣人涉事

元朗 7.21 襲擊涉及數百名白衣人,惟實際人數一直未有準確統計。《立場》翻看 60 段、總時長約 14 小時的事發片段及 5 張事發圖片,透過分析影像,憑容貌、身材、衣著,以及隨身物品等特徵,辨別出 343 名白衣人,並按其行為的積極程度,將他們分為以下 4 類。

當中 130 名白衣人涉襲擊他人,例如揮棍、毆打和擲物;105 人涉在衝突現場持刀、棍棒及藤條等武器;11 人涉指罵他人;其餘 97 人則在衝突現場與白衣人群聚集,惟憑影像未能確定他們是否涉及暴力行為。

《立場》透過影像分析,辨別出 7.21 襲擊當晚,至少有 343 白衣人涉事,當中:
・涉施襲:130 人
・涉持武器:105 人
・涉與白衣人一同指罵市民:11 人
・涉在衝突現場與白衣人群聚集:97 人


《立場》翻看的影像資料,包括傳媒直播、新聞報道,以及互聯網和社交媒體的影片和圖片,涵蓋「鳳攸北街」、「元朗站月台及車廂」等 6 個主要衝突地點,惟不包括商戶閉路電視片段。有關影像分析調查的詳細結果、方法及局限,請另看互動專頁。

至少 246 白衣人或涉刑責 警拘 48 人

首宗 7.21 白衣人暴動案中,八鄉村村長鄧英斌、「飛天南」吳偉南等 8 名白衣人被控參與暴動及有意圖傷人等罪名。律政司檢控官庭審時向法庭確認,事發當晚白衣人率先動手。

案件 2021 年 7 月在區域法院審結,法官葉佐文形容白衣人作出「喪失理智的無差別施襲」,又指即使無證據顯示曾參與襲擊,但持武器到場及指罵,亦屬以「鼓勵者身份」參與暴動,裁定當中 7 人罪成,判囚 3 年半至 7 年。首被告王志榮被裁定無罪,律政司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按法庭裁決,當晚涉嫌施襲、持武器到場及指罵的白衣人,或需負上刑事責任;根據《立場》影像分析結果,涉及相關行為的白衣人至少有 246 人。不過警方調查兩年,至今僅拘捕 63 人;據報道,當中僅 48 人為白衣人,其餘 15 人為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

南邊圍至少 7 白衣人涉施襲持武器 警當晚無拘捕或抄資料

7.21 當晚,大批白衣人聚集在南邊圍村停車場。《立場》分析影像後發現,在南邊圍村聚集的至少 8 人此前曾在元朗站各個出口及月台出現;5 人涉襲擊他人,2 人涉持武器。不過防暴及刑偵警員當晚在南邊圍村,並沒有任何拘捕行動,甚至在未記錄身份證資料下讓白衣人離開。

時任元朗警區刑事主管、警司游乃強當晚解釋稱,「(着)白衣的人不等於有份參與打鬥」,亦未見白衣人持武器。被問及警方如何追蹤離開的白衣人,游回應稱「警方調查有自己的方法」,又指「無能力記錄所有在場白衣人的身份證資料」,

游乃強又指,會透過閉路電視、科學鑑證及證人口供跟進調查,聲言不論政治取態,會「嚴查到底,將牽涉的人繩之於法」。7.21 襲擊造成至少 45 名市民及新聞工作者受傷,部分人傷勢嚴重;警方遲到場、無拘捕,引發公憤,事件成為反修例運動的重要轉捩點。

警方:鍥而不捨調查 律政司:有合理機會定罪才提控

事隔兩年,至今有 8 名白衣人被控、當中 7 人被定罪。《立場》今年 7 月底分別向警方及律政司查詢,會否控告其餘 40 名遭警方拘捕的白衣人、證據是否已交律政司考慮、總共多少名白衣人涉案、目前多少人在逃,以及有何方法辨認仍未拘捕的疑犯等問題。

警方 7 月 27 日回覆指,明白公眾對事件關注,警方亦十分重視案件,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一直鍥而不捨跟進調查,沒有放棄過任何線索」,又指會繼續循不同方面搜證,全面及深入調查,並根據證據向律政司諮詢檢控意見,並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進一步評論。

律政司同於 7 月 27 日回覆指,不評論個別案件,並表示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才會提出檢控。至於《立場》查詢警方目前已將多少名白衣人的調查資料及證據交予律政司考慮等問題,律政司稱並無備存相關數字。

前警司:理解放走白衣人原因 調查進展反映恰當與否

在警隊工作近 30 年、現為保安公司高層的前警司黎家智,接受《立場》訪問指,即使有網上片段顯示涉案者容貌,警方仍需衡量有否剪輯、呈堂公正性等因素才會納為證據,但即使不採用網片,警方仍可翻查閉路電視影像作比對,鎖定疑犯身份,「打劫都係蒙面,警方都可以拉到,絕對無一個藉口,放棄任何一個調查嘅角度、可能性。」

他估計警方現時最大困難是確定白衣人是否來自元朗,「如果村長都證明唔到白衣人身份,會加深調查嘅複雜性」。黎又稱即場記錄所有人的身份證或引致對抗場面,因此能理解警方做法,但指調查進展已反映該做法是否恰當,「當日決定的對與錯,現在就見到個結果」。

黎相信,721 事件備受公眾關注,案件會交由總區刑緝部門,由警司級以上的人員負責指導方向,又指現時警隊透明度高,有廉署監察,「不相信警隊會故意放生,妨礙司法公正」。他又指既然警方稱不放棄任何線索,相信一旦確認涉案者的身份就會盡快拘捕。

現職刑偵警員:調查力度視乎主管指示

兩名加入警隊逾 10 年、具刑偵調查經驗的警員,亦以匿名方式接受《立場》訪問。當中現職警員 A 解釋,警方一般翻查閉路電視影像,鎖定疑犯身份,「睇完一支鏡,再對其他鏡,一步步擴大範圍,當睇到涉案者走入便利店、用八達通,就可由交易紀錄查到身份」。

他指出,刑事案件一般越快介入,證據越多,「但 721 已過咗兩年,包括閉路電視影像紀錄等證據可能已消失,除非警方及早取走,否則好難再搵到新證據」。

他又指警方調查力度有多大,全視乎主管指示,「如果講明一定要拉到人,五五波(證據不足)都會先拘捕調查」,但指如上司指示必需有充份證據,「如果睇完 CCTV 對唔到樣,就唔會再推進,但其實有好多方法嘗試去查,視乎有無心去做」。

已離職刑偵警員:如當晚有拘捕或抄資料 對調查大有幫助

已離職的警員 B 指出,警方翻查閉路電視影像,除了認人亦有其他目的,「例如涉案者同武器喺邊到嚟,當中有無慣犯或者線人,有無可疑車牌等等」,他指只要警方鎖定到某些疑犯,就有機會可從電話通訊紀錄等線索,查到其他涉案者的身份。

他又指,元朗站當晚亦留下指紋及血跡等大量證據,如適當檢取化驗,亦有助鎖定疑犯身份。至於警方當晚未作拘捕,亦未記錄白衣人的資料,他認為「人手不足可調派增援,只是做或不做」,又指若有拘捕對調查大有幫助,「如取得口供,例如將調查範圍收窄到某時段,警員睇 CCTV 嘅時間就大幅減少。」

他亦同意,主管對調查力度有相當大的影響,「試過有單案上頭好緊張,為求盡快破案,上司親自去查 CCTV,同樣道理,遇上 CCTV 畫面唔夠清晰,會否繼續跟,會否交律政司考慮檢控等,都視乎主管有幾緊張單案。」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3 18:37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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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7.21 襲擊】6 白衣人與何君堯握手交談 片段揭全涉施襲或持武器 當中 5 人未被控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72...B%E6%8E%A7
[Image: 721-link.png]
記者對比 721 現場片段,發現至少 6 白衣人與何君堯握手交談,片段揭全涉施襲或持武器,當中 5 人(上圖)未被控

元朗 7.21 襲擊,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當晚與多名白衣人在元朗雞地握手和交談。《立場》翻看事發片段,辨別出其中 6 名白衣人涉在元朗站襲擊市民或持武器出現。事隔兩年,6 人之中僅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因暴動罪成判囚,其餘 5 人未有被控。

何君堯曾多次否認與襲擊事件有關。《立場》今年 7 月底向何君堯查詢,他是否認識該 6 名白衣人、會否向警方提供資料助查等,截稿前未獲回覆。警方未正面回應,有否要求何協助調查。律政司稱不評論個別案件,並指只會在有合理機會定罪下,才會提出檢控。

何君堯與 6 白衣人握手交談 其中 5 人涉施襲未被控

據港台《鏗鏘集》指出,何君堯 7.21 當晚約 10 時 24 分在鳳攸北街及雞地出現。《立場》找到兩段事發片段,顯示何當時與元朗八鄉河瀝背村村長鄧英斌等多名白衣人握手和交談。

記者比對分析影像,透過容貌衣著等特徵,辨別出包括鄧英斌在內、至少 6 名曾與何君堯握手和交談的白衣人,均涉及當晚稍後發生的元朗站襲擊事件;當中 5 人涉襲擊市民,另外 1 人,即鄧英斌,則涉持武器在場。

警方調查 7.21 襲擊兩年,至今拘捕 63 人,據報道當中 48 名為白衣人,而至今僅 8 名白衣人被檢控。上述 6 名曾與何君堯握手交談的白衣人之中, 僅鄧英斌一人被控,罪成判囚;其餘 5 名涉施襲的白衣人,目前均未被控。

[Image: 1-100.jpg]
7.21 襲擊當晚,鄧英斌曾與何君堯在鳳攸北街同行。鄧其後於月台出現。法官裁定鄧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罪成,判囚 3 年 9 個月。
與何交談後持武器到元朗站 鄧英斌暴動罪成判囚

兩事發片段顯示,當晚身穿印有黑色圖案白衫、深色短褲及深色鞋的鄧英斌,在何君堯身邊出現,並曾向何稱「辛苦你周圍去同人握手」。元朗站的事發片段顯示,鄧英斌其後於月台出現,但暫未有影像顯示他參與襲擊。

鄧英斌因 7.21 事件被捕,被控參與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法官裁定他兩罪罪成,判囚 3 年 9 個月。判詞指鄧持棍與白衣人一同出現在元朗站,「就算沒有實際用來打人,他持棍的的意圖明顯是鼓勵白衣人使用武力對付黑衣人」,裁斷他「以鼓勵者身份參與參與暴動」。

[Image: 2-100.jpg]
穿戴白色鴨咀帽、灰色 T 恤、黑色長褲及白色鞋的男子,與何君堯同行。《立場》發現,他涉在元朗站向後退中的人群揮棍施襲。
第一人:與何同行灰衫、鴨咀帽男子 涉站內揮棍施襲

另一名穿戴白色鴨咀帽、灰色 T 恤、黑色長褲及白色鞋的男子,當晚與何君堯同行,曾高呼「佢腹背受敵,我們而家就畀啲能量佢,支持」;另一片段中,他在何旁邊出現,並高呼「仲有沒有人同何議員影相呀?」。

記者分析比對影像,發現這名男子在元朗站大堂及月台出現。有影片顯示他在大堂持棍進入付費區,並涉向後退中的人群揮棍施襲。另一片段顯示,他其後在連接月台的樓梯附近,與白衣人群聚集,疑做出示意走上月台的手勢。

另有片段顯示,這名男子曾在月台出現,惟暫未有影像顯示他涉參與在月台的襲擊。

[Image: 3-100.jpg]
身穿印有黑色六角形圖案白衫、深色短褲、深色鞋,斜揹袋繫紅布的男子,曾與何君堯握手。《立場》發現,他涉在元朗站月台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市民。
第二人:與何握手白衫斜揹袋男子 涉月台襲擊

一名身穿印有黑色六角形圖案白衫、深色短褲、深色鞋,斜揹袋繫紅布的男子,當晚手持掛有區旗的藤條,曾與何君堯握手。片段顯示,何曾輕拍男子的膊頭,稱「辛苦你」,男子回應稱「唔辛苦」。

事發影片顯示,這男子當晚約 11 時在元朗站大堂 F 出口附近,以及月台均曾出現,當時亦手持藤條。另一事發片段顯示,這男子涉曾在月台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市民。

[Image: 4-100.jpg]
戴眼鏡、穿粉紅色及白色間條 T 恤、淺色短褲及灰色鞋的男子,曾與何君堯握手。《立場》發現,他涉在元朗站,以藏在長傘中的木棍襲擊市民。
第三人:粉紅色間條衫男子 稱何為偶像 涉大堂襲擊

一名戴眼鏡、穿粉紅色及白色間條 T 恤、淺色短褲及灰色鞋的男子,曾與何君堯握手,並向何稱「你係我嘅偶像」,何回應指「你哋係我嘅英雄」。片段中,這男子穿深色手套、持長傘,而傘內藏有木棍,左手手臂繫紅帶。

事發片段顯示,這男子後來在元朗站大堂 F 出口附近,與白衣人群一同出現,當時他戴上淺綠色口罩,並疑向付費區內市民作出挑釁的手勢,其後更涉以藏在長傘中的木棍襲擊市民。

[Image: 6-100.jpg]
戴眼鏡、揹黑色背囊、穿白色 Polo 衫的男子,曾與何君堯同行交談。《立場》發現,他涉在元朗站,持藤條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市民。
第四人:與何交談背包男子 涉元朗站施襲及向車廂擲物

一名戴眼鏡、揹黑色背囊、穿白色 Polo 衫的男子,曾與何君堯同行交談。片段顯示,他當晚在元朗站、英龍圍均曾出現。在元朗站大堂,他涉持藤條聯同其他白衣人襲擊一名市民,另一片段顯示他亦涉襲擊車廂內的乘客,以及向他們擲物。

此外,當晚元朗站 J 出口及朗日路英龍圍,亦有白衣人與市民衝突;片段顯示,這名男子亦曾在該處出現,但未有影像顯示他涉在該處參與打鬥。

[Image: 5-100.jpg]
身穿白色 T 恤、斜揹袋、深色短褲及白鞋的男子,曾與何君堯握手。《立場》憑他斜揹袋的黑色布帶、右手腕繫紅帶等特徵辨認他,發現他涉在元朗站向市民擲物。
第五人:與何握手白衫斜揹袋男子 涉在元朗站擲物

最後一名是身穿白色 T 恤、斜揹袋、深色短褲及白鞋的男子,他當晚戴淺藍色口罩、左手戴珠鏈、右手腕繫紅帶,以及手持掛有區旗的藤條。他曾在鳳攸北街,與何君堯握手。

事發影片顯示,他曾與白衣人群在元朗站 F 出口附近出現,並涉向付費區內的市民投擲物件。

何君堯否認與襲擊有關 未覆《立場》查詢

7.21 事件當晚,何君堯在 Facebook 發文回應,指自己「只是晚飯後經過」,否認與襲擊有關。他翌日並召開記者會,再次否認涉事,「我沒有參與任何策劃,亦非任何組織的一部分」,又指當晚不知道白衣人的行動,「我跟他們握手時,不知道佢哋要做甚麼,是否打人諸如此類」。

被問及與白衣人對話時提及「英雄」的原因,他稱是指元朗人保家衛族的「情操與作風」,強調自己並非在元朗站的暴力事件後,稱許對方為「英雄」。他又指,自己不認同並譴責任何暴力事件。

他 2019 年 12 月接受《Now新聞台》訪問時稱,721 當晚到元朗是「政治觸覺不足」。

《立場》7 月 27 日透過電郵及 WhatsApp,就影像分析的新發現,向何君堯查詢,他是否認識上述 6 名白衣人、事前或事後是否知悉他們涉及襲擊、有否獲警方邀請錄取口供,以及會否主動向警方提供資料協助調查等問題,截稿前未獲回覆。

[Image: HKY.png]
7.21 事件翌日,何君堯於記者會上指飯後經過元朗,否認與襲擊有關。
有否邀何錄口供、會否再控白衣人? 警方律政司未正面覆

記者向警方查詢,是否掌握上述 5 名白衣人涉及元朗站襲擊的證據、有否拘捕他們、曾否邀請何君堯協助調查及錄取口供等問題。警方 7 月 27 日回覆指,一直鍥而不捨跟進調查,沒有放棄過任何線索,又指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不作進一步評論。

《立場》亦向律政司查詢,會否再檢控其餘白衣人。律政司同於 7 月 27 日回覆,不評論個別案件,又指只會在有充分可被法院接納的證據,令案件有合理機會達致定罪,才會提出檢控。

警查兩年拘 48 白衣人 《立場》揭至少 200 白衣人未歸案

7.21 襲擊兩年後,首宗 7.21 白衣人暴動案 2021 年 7 月在區域法院審結。法庭確立當晚施襲、持武器到場及指罵,均涉刑事責任。首批 8 名白衣人被告中,7 人暴動及有意圖而傷人等罪成,判囚 3 年半至 7 年;首被告王志榮獲裁定無罪,律政司今年 7 月確認,已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立場》翻看 60 段合共長 14 小時的事發片段,以及 5 張事發圖片,憑容貌衣著等特徵辨認出最少 343 名白衣人曾在衝突現場出現,當中 246 人涉施襲、持武器,以及與白衣人一同指罵。警方至今拘捕 48 名白衣人,按此計算,至少近 200 白衣人仍未歸案。

[Image: photo_wall_M37kyT3.png]
元朗 7.21 襲擊兩年,《立場》透過影像分析,辨別出 343 名白衣人涉事;調查結果請見報道的互動專頁。為免影響司法程序,白衣人的容貌均予遮蓋。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7 08:11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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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記《7.21 尋源》:用大數據追溯可疑文宣的嘗試與局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0%E9%99%90

[Image: 721-05.png]

前言:

立場新聞調查報道《7.21 尋源》其中一個重要元素,是利用公眾社交媒體內大數據追本溯源,查證核實監警會報告中引用、聲稱來自連登討論區的「得元朗得天下」圖,指「網上開始呼籲人們參加 7 月 21 日在元朗舉行的公眾集會,以抗議 7 月 16 日的放映會遭人滋擾。」這說法是否有根據?

調查報道播出後兩日的 7 月 21 日晚上,個別媒體包括《東網》報道指翻查資料,「得元朗得天下」圖片是於「2019 年 7 月 18 日 12 時左右,在 Telegram 一個名為『公海總谷 2.0』求助、討論、情報交流區中已經出現,由一個叫『戰無不勝』的 TG 用家所發布」,該報道未有載述資料來源。

《巴士的報》也於同晚的博客文章,指「從權威渠道」翻查當日社交媒體數據,得出相似資料,文章又附上一幅載有「得元朗得天下」圖片 (右下角有 12:09 字眼) 的「公海總谷 2.0」Telegram 截圖。《文匯報》 22 日亦有相似報道,並引述這是「警方調查」的發現。

我們在 Telegram 群組未能找到名字完全相同的群組,而名字相近的「公海總谷 2.0」屬私人通訊的 Telegram 群組,而非用於發布消息的 Telegram 頻道,一般非群组成員必須先加入群组,才能閲讀群组内的内容,並不屬一般人可接觸的公眾社交媒體的一部份,其內容因此不涵蓋在我們調查所使用的公眾社交媒體數據資料庫中。至於傳媒引述資料的內容及截圖真偽,由於「公海總谷 2.0」群組目前只存有最近一年的討論、並未載有 2019 年 7 月時份的內容,《立場新聞》目前並無更多資料查證核實,及追蹤該時段在私人群組內的消息傳播過程。

在我們能掌握的公眾社交媒體數據資料中,「得元朗得天下」文宣最先出現在微博大 V 「風中微塵」的帖文,傳播的時間比連登早約一小時,最新的截圖若然屬實,意味「風中微塵」並非第一個發布「得元朗得天下」圖,該圖再早約一小時出現於「公海總谷 2.0」Telegram 群組。「風中微塵」22 日凌晨出帖指「這兩天香港所有的黃媒都在造謠我故意發布假消息引黑衣人到元朗」,21 日晚上引用昨東網報道截圖指「感謝東網還我清白!」報道播出後八天,「風中微塵」在微博上回覆我們查詢,表示「圖片是我在網上看到然後轉發到微博上的,你們冤枉我了。」她又表示,由於「私信超多」,才剛看到我們的查詢。

此後記旨在補充調查構思和方法,記錄在索閱公開資訊愈趨困難和步步為營的年代,公民能如何創造工具、運用網絡數據追尋線索,當中又有什麼局限。



追查方向源起

「示威者帶人入元朗」的說法不是始自今日,回帶到 2019 年 7.21 襲擊事件發生翌日,記者重返雞地現場找尋閉路電視,和商戶閒聊時,就有路過的元朗街坊氣忿地指摘:「唔係黃之鋒帶 500 人嚟,佢哋會郁手?你唔知呀,佢哋帶好多人嚟搞亂元朗!」

7.21 幾日後,流傳的版本演變成林卓廷帶人去搞亂元朗;直至今次報道出街後的留言中,仍有網民堅持是朱凱廸、鄺俊宇、黃之鋒等帶人「光復元朗」。但公開資料並沒見三人有任何動員,亦沒見他們當晚在元朗出現。

當年記者已抱有疑問,究竟這些假消息是誤傳抑或是有組織的散播?如屬後者,又與白衣人的有組織襲擊有無關聯?

然後在 2019 年 10 月中,7.21 襲擊事件發生後 3 個月,我們在 Matters 看到一篇文章,循訊息的傳播過程分析事件。在《香港羅生門(π) - 721元朗事件的「真相」與「後真相」》一文中,作者 goodwill 開宗明義指出「721 是整個香港羅生門的核心」,意指各方對事件真相各執一詞,甚至編織謊言終至是非曲直難辨。

作者 goodwill 指:「網上(主要應該是一些親建制自媒體以及 whatsapp/telegram 群組)忽然流傳兩張來歷不明,聲稱要「721 光復元朗」的圖片,一張冒稱了組織學生動源的名義,另一張則是一張甚麼『得元朗得天下』,後來一些媒體和人士便以這兩張為「黑衣人」首先發起挑釁的依據。」

根據資料,Telegram 群組曾於 7 月 19 日流傳聲稱是「學生動源」名義發出的 7.21 遊行圖片,呼籲市民到中環、深水埗和元朗「遍地開花」,同日黃昏「學生動源」出聲明澄清絕無有關呼籲,有關圖片全屬虛假資訊。至於「得元朗得天下」圖,亦未知來歷。

作者 goodwill 在文中羅列、分析討論區和微博帖文內容。我們去年和今年曾嘗試聯絡作者,希望進一步訪問或了解其看法,可惜終究未能聯絡得上。


大數據追蹤方法

2020 年 5 月,監警會發表專題報告,裡面引用聲稱來自連登討論區的「得元朗得天下」圖,指「網上開始呼籲人們參加 7 月 21 日在元朗舉行的公眾集會,以抗議 7 月 16 日的放映會遭人滋擾。」

為此,我們聯絡上一直研究中港社交平台資訊的香港大學新聞及傳媒研究中心副教授傅景華,希望較全面地搜集和研究有關「7.21 入元朗」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的歷史痕跡,以追蹤「得元朗得天下」圖的來源。

傅教授自 2011 年創立 Weiboscope 研究項目,透過軟件程式不間斷地下載微博用戶的發帖內容和轉發,以及恢復被刪除的微博內容。自 2019 年反修例運動以來,他又開始從 Telegram 頻道收集文字、相片、影片等訊息,再配合其他社交媒體的數據進行研究。

直至現在,由他和團隊匯聚整合的社交媒體數據資料,可搜尋連登、高登等多個討論區,超過十萬個微博帳戶,數以千計的 Facebook 專頁、IG 帳戶、Telegram 頻道發布的內容,涵蓋行動群組、輿論意見領袖、政治人物、主流傳媒、建制陣營經營的頻道。



研究方法的限制

誠然,任何研究方法都有可完善之處,這次的調查也不例外。我們與傅景華教授討論過研究目標後,認同用這個方法追蹤有其限制,但大體上不至於影響調查結果及分析:

第一個限制,是今次的研究範圍只限於出現在公眾領域的討論,即各大社交媒體平台的公開群組、專頁以至帖文內容。一些私人傳訊工具如 WhatsApp 或 Signal 的數據、Telegram 群組的討論,不在搜集分析之列。(註:研究的公眾社交媒體數據資料,涵蓋主要用於發布訊息的 Telegram 頻道,但不包括 Telegram 群組,後者屬可設定為公開或私人的聊天區,容許成員發表言論及分享文件等。)

不過,考慮到反修例運動其作為公共事件的性質,以及自運動以來網民多透過公開討論區、以及 Telegram 頻道作動員的模式,我們相信此方法已包羅重要的公眾社交媒體平台,所找到的訊息源起及其傳播過程相當具代表性。

第二,社交平台的數據有可能被刪除,導致訊息傳播過程部分細節會出現盲點。但基於社交媒體轉發和互動的特性,假設一個訊息曾被轉發或引起討論,即使在被刻意刪除下也會留下痕跡。

第三,礙於資源和技術所限,難以把所有帳戶及其內容全部下載,在搜集數據來源上,必須設定簡單的過濾。例如集中在影響力較大、有較多轉發和粉絲流量的微博帳戶、較常轉發或討論公共議題的 Facebook 專頁、以及一般用作發布訊息組織行動的 Telegram 頻道等。



軟件不能代勞的質性分析

軟件在搜集原材料時會記錄每則資料的來源、發佈日期和時間,以確保原始資料的真確性。在這樣的基礎下,我們以「元朗」作關鍵字搜尋由 7 月初至 7.21 曾出現過的社交媒體帖文內容,再作質性的研讀;而惟恐有相關討論沒有用上「元朗」字眼,我們也用監警會附圖作逆向搜尋,透過軟件辨析圖片以及相關討論。

有從事數據新聞經驗的人必定了解,搜集和儲存數據只是調查的第一步,最艱巨的過程必定是如何梳理和詮釋數據。我們從各大討論區和社交媒體上,搜集得近千項曾出現「元朗」字眼或「得元朗得天下」圖的帖文。

所有帖文內容的質性分析,是電腦和軟件不能代勞,要靠記者用人力細讀和過濾。而為防有所遺漏,除了原帖文外,還要看網民留言,部分在討論區和 Facebook 的帖文少則涉及幾十個留言討論,多則可達一千多個留言;微博和 IG 的內容更是包羅萬有,由元朗樓盤開售到地區著名餐廳、手信都有……記者最後花了逾一星期爬梳所有內容,得出主流意見認為「得元朗得天下」圖是謠傳,以及沒有一個 7.21 元朗集會的真實動員。

我們發現在 7.16 放映會衝突後,有網民在連登討論區提出「光復元朗」,但並沒有提出在 7.21 進行、亦沒有相關文宣,主流聲音更強調要先集中 7.21 的港島區遊行。

在我們所掌握的公眾社交媒體數據資料中,較連登討論區更早公開發布 721 元朗集會消息及監警會報告引用的「得元朗得天下」圖,是一個叫「風中微塵」的微博帳戶。而在微博發帖後不夠 30 分鐘,有關消息開始在 Facebook 建制公開群組出現,有建制網民附加「元朗一眾鄉紳恭候你們」的圖片。

連登討論區第一次出現「得元朗得天下圖」是在「風中微塵」發帖後約一小時,內容是澄清有關消息屬謠言,之後出現的內容大部分也屬澄清性質。至於在 Telegram 頻道,則是再一小時之後才出現該幅圖片,但已加上「假消息」字眼。

調查結果與監警會報告指,連登討論區用此圖呼籲人參加元朗集會,並不相符。調查完成後,我們發現「風中微塵」在資料中是第一個發帖,從資料流傳的過程中,相信「風中微塵」是較早發帖者,尚要追溯,所以我們曾向「風中微塵」查詢,希望了解她從甚麼渠道獲得有關集會訊息和圖片,但她一直未有回覆。我們也向監警會查詢報告會否涉及錯誤資料,監警會僅以口頭回覆,指報告是根據當時的資料撰寫而成,他們沒有補充。

傅景華教授強調研究方法有其限制,今次的調查不能排除有個別帳戶在更早時間,透過屬私人性質的社交媒體平台傳送有關訊息或圖片。但集會遊行等活動具有公共性,若傳播不是在公眾的社交媒體進行,難以視作是一種「動員」。

他也形容監警會報告的內容「不夠全面」,包括沒有清楚列出連登討論區有關 7.21 入元朗的消息大多屬澄清性質、而非呼籲人們參與,也有很多網民質疑動員是「假消息」。他認為情況令人憂慮,由官方流傳的錯誤資訊,或造成「滑坡效應」,影響更多人對事件的判斷。

事實上,監警會指在 7.16 放映會後,網民呼籲 7.21 入元朗的論述已一度出現在 7.21 白衣人暴動案的開案陳詞中,在法官質疑無關聯下才被刪除。

結語

今次的調查更像是一套組合拳,整個調查脈絡並不依賴單一工具,是由不同人士努力建構而成的調查,包括遇襲傷者蘇先生不放棄在討論區追尋真相,找到有關李璧而和「守護香港」糾察牌的線索;網民 goodwill 早在2019 年 10 月撰寫的文章和記錄;傅景華教授團隊建立的社交平台研究項目等等。

在接近真相愈需步步為營的年代,我們並不孤單。在最黑暗之處,仍有人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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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7.21 白衣人暴動案】兩罪成被告鄧懷琛蔡立基 捲元朗「曉門」套丁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72...7%E4%B8%81

元朗 721 襲擊案,首批 7 名白衣人暴動罪成,周四(22 日)被判囚 3 年半至 7 年。《立場》調查發現,其中兩罪成被告鄧懷琛和蔡立基,曾參與發展元朗丁屋屋苑「曉門」,他們申請建屋時向政府聲明沒有協議售屋,但其丁屋當時已納入發展商的銷售資料,與其聲明有矛盾。

大律師指出,向政府作虛假聲明屬刑事罪行,視乎有無貪污或公務員涉案,警方或廉政公署會接手調查。廉署今年 3 月則證實,正調查元朗屋苑的「套丁」案件。據報道涉事屋苑為「曉門」,而「丁屋大王」王光榮、十八鄉鄉委會主席程振明等人被捕受查。

鄧懷琛與蔡立基分別被判囚 7 年及 6 年。《立場》早前向鄧查詢有否與發展商協議賣屋、參與「套丁」,他連稱不知情,又指記者「收錯料」,惟未回覆書面問題。蔡一直還押,記者未能向他查詢。地政總署則指,廉署正調查事件,不會評論。

兩名暴動罪成 721 白衣人 曾申建曉門丁屋

位於元朗十八鄉的大型屋苑「曉門」,由 134 幢丁屋組成。《立場》今年 3 月揭發,王光榮、程振明與八鄉鄉委會測量顧問李軍樑等人,早年收購及分割農地,並賣予多名男丁,逾百男丁其後向政府申請建屋,落成後再由王創辦的「恒安發展」包裝成一手樓盤銷售,發展過程疑涉「套丁」操作。

《立場》進一步調查發現,721 白衣人暴動案中,第五被告鄧懷琛及第八被告蔡立基,都曾參與「曉門」發展。兩人分別於 2006 及 2000 年從李軍樑和另一人取得農地,作價均為 10 萬元。

兩人其後向政府申請建屋,並分別於 2010 年 5 月及 7 月,向政府簽立丁屋契約,聲明並無與他人協議出售申建的丁屋及他們的「丁權」。不過「恒安發展」 於 2010 年 4 月,即兩人簽契前,已預售「曉門」屋苑。

根據《立場》取得由地產代理 2010 年 5 月發布的「曉門」預售資料,鄧懷琛及蔡立基的農地被納入屋苑範圍。雖然兩人當時未獲准建屋,亦未動工,但預售屋苑圖已刊載了其申建丁屋的位置、座向,顯示發展商有計劃銷售,與兩人的聲明有矛盾。

[Image: 20210721-06_CzcNR4n.png]
《立場》取得地產代理 2010 年 5 月發布的曉門預售文件,顯示蔡立基與鄧懷琛的農地,已納入屋苑範圍,兩人當時仍未獲政府批准建屋,亦未動工,但兩間丁屋的位置及座向,均已刊載於銷售資料。
丁屋早列入預售文件 鄧蔡仍向政府宣稱無協議出售

雖然新界男性原居民享有丁權,但必須獲得政府批准才可興建丁屋,而地政總署批出建屋牌照前,男丁需向政府簽立契約,保證從未與他人協議處置其「丁權」及其丁屋的業權。

地政總署 2015 年回應首宗「套丁」刑事案時指,若任何人透過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騙取政府的審批,便涉及違法行為,經執法部門查明屬實可作刑事檢控。

前廉署總調查主任、執業大律師查錫我解釋,向政府作虛假聲明有機會觸犯《刑事罪行條例》,而視乎情況由警方或廉署調查,「涉嫌虛假聲明或串謀訛騙,一般由警方調查;如有懷疑貪污或牽涉到公務員明知虛假(而繼續審批),廉署就有機會接手,因為這是它的職責」。

兩人授權恒安董事代辦賣屋 蔡曾擬授權程振明買地

廉政公署今年 3 月證實,正調查元朗一個丁屋項目,先後拘捕 24 人,包括發展商、男丁及中間人,指調查發現發展商涉嫌透過中間人,以數萬元至數十萬元收購丁權,然後發展為大型地產項目圖利,懷疑有人提供或收受利益,以及串謀詐騙。據傳媒報道,涉案屋苑為元朗「曉門」,而被捕者包括王光榮及程振明。

《立場》調查亦發現,鄧懷琛與蔡立基由購買農地至售屋的多個步驟,均與王光榮及程振明關係密切。

蔡立基 2000 年買入農地,文件顯示他曾擬授權程振明代簽合約,不過後來取消,改由他本人簽署。鄧懷琛則於 2006 年向李軍樑買入農地,買賣雙方均經王光榮創辦的「王潘律師樓」處理;此外,他向地政總署簽立丁屋契約時,其見證人為程振明的胞弟程振勝。

鄧蔡兩人於丁屋建成後向地政總署補地價,署方發出的「轉讓同意書」顯示,他們均以「王潘律師樓」為聯絡地址。及至兩人賣屋的合約,亦全授權「恒安發展」董事蔡子聰代為簽署及辦理。

鄧懷琛否認套丁 恒安發展、王潘律師樓未覆查詢

記者今年 4 月,當面向鄧懷琛查詢有否與發展商協議賣屋、有否出售丁權及參與「套丁」,以及是否詐騙地政總署,他連聲否認並稱不知情,又反指記者「收錯料」。他收下記者的書面查詢,惟截稿前未再回覆。蔡立基被控暴動後一直還押,記者未能向他查詢。

《立場》今年 3 月揭發,「曉門」106 名男丁向政府申請興建丁屋時,涉嫌作出虛假陳述;該屋苑已售出 110 幢丁屋,總收益逾 11.5 億元。此外,程振明早年曾參與發展,並「低買高賣」其中中幢丁屋,帳面賺逾 800 萬元。《立場》今年初曾當面向程振明查詢,他稱「套丁」指控荒謬(新聞片段)。

記者 2020 年 12 月書面向「恒安發展」、「王潘律師樓」、王光榮、王德信及蔡子聰等人查詢,有沒有與男丁協議出售「曉門」的丁屋、銷售資料載有當時未獲准興建丁屋的原因,以及該屋苑發展過程有否涉違法「套丁」等問題,一直未獲回覆。

地政總署方年 1 月中回覆《立場》指,元朗地政處正跟進曉門有關的涉嫌「套丁」投訴,如發現涉及虛假陳述或詐騙行為,會轉交執法部門調查。署方今年 3 月再回覆指,由於廉署仍在調查,不會作進一步評論。

721 事隔兩年 僅 8 白衣人被控

2019 年 7 月 21 日晚至 22 日凌晨,港鐵元朗站發生大規模襲擊事件;數以百計穿白衣人士當晚在元朗聚集,部分人其後持棍棒、籐條等襲擊市民,造成至少 45 人受傷,當中 5 人嚴重受傷。

事隔兩年,警方截至本周日(2021 年 7 月 18 日)就事件僅拘捕 63 人,並起訴當中 15 人參與暴動及意圖傷人等罪名。不過被控告人士之中,除了 8 名白衣人,餘下 7 人為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等人。

首批 8 名被控的白衣人,其中 7 人黃英傑(48歲,工程公司東主)、 林觀良(48歲,商人)、林啟明(43歲,商人)、鄧懷琛(60歲,燒烤場東主)、「飛天南」吳偉南(57歲)、鄧英斌(61歲)及蔡立基(40歲,機械技工)罪成,本周四(22 日)在區域法院被判囚 3 年半至 7 年。

首被告王志榮(54歲,運輸公司東主)早前被裁無罪,獲當庭釋放。律政司周三(21 日)指已就無罪裁決以案件呈述方式提出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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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721 白衣人暴動案整理.上】出庭指證白衣人 證人 A :審訊完結 但未發掘到大家想知真相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721-%...F%E7%9B%B8

[Image: 20210721-13.png]

【721白衣人暴動案整理.下】遇襲廚師消失於法庭 攝影師臨時剔出證人名單  「係咪一場騷?」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721%E...4%E9%A8%B7
[Image: 21-24_copy.png]

【7.21 兩年】案發時具指揮權 12 警官 5 升職 鄧炳強做局長 蕭澤頤變一哥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721...7%E6%9F%A5
[Image: 36-40_copy_sdkZlxQ.png]

7.21 事件兩年,兩任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蕭澤頤均承認,警方在當日行動與市民期望有落差。不過, 12 名涉及當時整個指揮警隊部署的警官中,除盧偉聰及時任元朗警區指揮官李偉文現時已退休外,另外有 5 人獲擢升,包括在現場稱「睇唔到錶」的時任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及曾在警方記者會上稱相信警方到場時間「無 8 個字咁耐」的時任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曾正科。而當晚在場負責案件刑事調查行動、曾入南邊圍村公所的游乃強,則一度被指受廉政公署調查。

根據監警會針對反修例運動的專題審視報告,指在 2019 年 7 月 21 日當天,警方在全港各區的行動採用三層指揮架構,「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由警隊最高層管理層以及行動部其他高級警務人員指揮」,即時任處長盧偉聰、副處長(行動)鄧炳強,及行動處處長蕭澤頤,皆坐鎮警察總部,負責全港部署。

報告提及警方行動集中在港島,而元朗區的行動工作,由新界北總區最高指揮部負責。時任新界北總區指揮官為郭蔭庸、副指揮官曾正科、元朗警區指揮官李偉文,另外元朗警區下轄 3 間警署(即分區),包括八鄉、元朗及天水圍。

換而言之,當天由全港層面,到元朗地區的保安防務工作,涉及的一眾警官包括:

警務處處長        盧偉聰
警務處副處長(行動)   鄧炳強
警務處行動處處長     蕭澤頤
新界北總區指揮官     郭蔭庸
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    曾正科
元朗警區指揮官      李偉文
元朗警區副指揮官     陳漢銘
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
元朗警區助理指揮官(行動)不知名警官
元朗分區指揮官      葉劍影
八鄉分區指揮官      李漢民
天水圍分區指揮官     不知名警官


監警會報告披露,在晚上 8 時至 9 時之間,新界北總區最高指揮部曾三次聯絡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要求額外資源以應付白衣人聚集,惟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決定以港島部署為首要,直至凌晨才有增援部隊到元朗。

7.21 當天負責全港行動部署的鄧炳強及蕭澤頤,今天官升不止一級,鄧炳強成為保安局局長;而蕭澤頤亦升兩級,坐正成為警務處處長。

至於直接負責元朗警區情況的新界北區指揮官郭蔭庸,他在 721 後四個月,即 11 月已獲升任為警務處高級助理處長。

曾稱「睇唔到錶」、「你咁樣係唔會令到我驚㗎」 李漢民今年升任警司

在 7.21 事件當日,警方被指太遲到達西鐵站制止事件,有記者當晚質問時任八鄉分區指揮官李漢民為何遲到,他回應稱,「我睇唔到錶呀,Sorry呀!妳見唔見到頭先都幾亂下㗎?見到㗎可?如果見到你就知啦,我哋點會有機會可以睇錶呢?」被追問下他又說,「你咁樣係唔會令到我驚㗎」。

7.21 事件翌日,網上流傳片段,顯示李漢民曾與一眾白衣漢交談,有一名中年漢高聲向李漢民表明,「趕晒(市民)上車未?再唔走我哋就麻 X 煩啦,佢哋唔走,畀我哋趕佢走」,李則回應:「心領,不過我都唔想大家幫忙令到我哋辛苦」。

事後李漢民據稱調離八鄉分區的崗位,但被警方否認,而政府電話簿上,亦再沒有顯示出八鄉分區指揮官人選的名字。至今年 6 月,新一期《警聲》公佈,原為總督察的李漢民獲升為警司,月薪至少逾 11 萬。

曾正科升職兼獲服務獎狀
7.21 後四日,時任新界北總區副指揮官曾正科在記者會上,向傳媒交代警方調配及拘捕行動。他在記者會上被記者質問,警方為何要花近 40 分鐘才能到場,他反問「我相信係無八個字咁耐嘛」,向身旁人員查詢補充道:「哦 39 分鐘」。

曾正科在 2020 年獲頒行政長官公共服務獎狀,簡介形容他在執行與社會事件相關工作時,表現出色,同年 10 月升任助理處長並「坐正」任新界北總區指揮官。及至今年年初,他再與另外 73 名警員一同獲「踏浪者」行動獎章。

曾入南邊圍村公所 負責查721事件 游乃強一度受廉署調查
時任元朗區助理指揮官(刑事)游乃強當晚在場指揮警方的調查行動,他在 7 月 22 日凌晨見記者,稱相信「打鬥事件」是源於不同政見,當晚未有在行動中拘捕任何人,又指「無論邊個陣營,都唔見有人揸攻擊性武器」。now 新聞台拍攝到,游乃強當日曾進入南邊圍村公所,因而被受質疑。

7.21 襲擊由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調查,事發後三個月,游乃強被調至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正正負責調查 7.21 事件。除此以外,新界北總區刑事總部,亦調查港台《鏗鏘集》721 專題編導蔡玉玲查車牌被指虛假陳述案,被質疑是有角色衝突。

在7.21 事件中受傷的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在 19 年年底,曾透露廉署正調查游乃強,至 20 年年底,林卓廷被控披露調查人身份,庭上確認游乃強有受查。直至去年11 月,游乃強仍以新界北總區刑事部警司身份出席記者會。不過,雖然由警區調升至總區刑事總部,游乃強的官階依然為警司。

另外,游乃強上司、元朗區指揮官李偉文,據《香港01》報導,在 20 年 2 月退休,同年 7 月轉職顧問公司;時任元朗警區副指揮官陳漢銘被調至西九龍總區總部行政部,而元朗分區指揮官葉劍影則調任邊界區助理指揮官 (行動及刑事)。

收逾 60 項投訴 監警會未披露結果

據監警會報告,截至2020年2月29日,元朗事件共衍生 53 項須匯報投訴及 19 項須知會投訴,其中有 183 人同時投訴李漢民「睇唔到錶」的說法,江永祥稱「有人帶示威者入元朗牽引 721 襲擊」亦被投訴,兩椿事件分別被納入兩項須知會投訴。不過,至今年 3 月,監警會僅指對部份投訴有決定,但未有披露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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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7.21 尋源
https://www.thestandnews.com/media/video...B%E6%BA%90
立場調查報道長片|7.21 尋源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Ds4AnnLe_nE


【經緯線】元朗黑夜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B8QRzVbfL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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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繼續追尋 7.21 ── 大數據回溯可疑文宣 閉路電視定格蛛絲馬跡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C%E8%BF%B9

[Image: 20210720-15_JrmZHwG.png]

團體指就7.21案接10萬人聯署 將交信投訴法官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816.htm

團體「珍惜群組」認為7.21元朗白衣人案件判決不公,稱收到超過10萬人聯署,今日向投訴法官行為諮詢委員會遞交聯署信,投訴處理案件的法官葉佐文。

「珍惜群組」召集人李璧而認為案件判刑不合理,質疑如果被告有意參與暴動,當日就不只是手持藤條,又指今次投訴行動與案中被告無關,被告家屬亦不知情,不擔心影響案件上訴。至於李璧上次舉行記者會期間,有老翁透露曾於前年7月21日參與事件,李璧而指不認識該人,相信他當日只是持棍保護家園。

原訂出席記者會的商人楊官華未有現身,並於社交網站說,在案件上訴期間投訴法官可能構成藐視法庭,決定停止參與投訴行動,並與李璧而割席。李璧而回應說,投訴法官與藐視法庭屬兩回事,質疑是傳媒的壓力影響了楊官華。

721白衣人|華記與珍惜群組李璧而割席 批有人靠害、好心做壞事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E%E4%BA%8B
前年元朗721白衣人襲擊事件,法庭上月(22日)判7名罪成的被告入獄3年6個月至7年不等,部分支持者對刑期感不滿,聲稱案件屬「冤案」。Facebook專頁「華記正能量」版主楊官華、珍惜群組等「深藍」人士,早前計劃為案中第五被告、燒烤場東主鄧懷琛上訴,並投訴原審法官葉佐文。
不過派系內人士就是否現階段投訴法官出現分歧,楊官華今日(16日)於社交網上宣布,與珍惜群組李璧而割席,認為現時投訴法官有法律風險,批評有人「好心做壞事,幫倒忙」,又重提上周有老人聲稱「有份打」一事,形容事件已「炒晒車」,不想繼續參與。
「華記」割席無阻李璧而行動,後者今日到終審法院遞信投訴法官,她稱「華記」不時受批評攻擊,飽受壓力,形容對方「入世唔夠我深」,「華記一時間細路仔脾氣無問題嘅」。


湯家驊給意見 上訴期間投訴法官或藐視法庭
楊官華指:「本人楊官華『華記正能量』向大家宣布,因為意見分歧!正式同珍惜群組李壁怡(按:李璧而)割蓆(席)!」他提到,經過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的專業意見,上訴期間投訴法官或會觸犯藐視法庭,所以接受湯家驊意見,停止投訴法官行動。

此外,鄧懐琛妻子告知,由於上訴申請及法援仍然未獲批,非常擔心及六神無主,要求停止一切有關於鄧案件的投訴行動,「為尊重當時(事)人的意願,本人楊官華完全接受鄧太的意見,停止有關投訴行動。任何人一意孤行,好心做壞事!均與我楊官華及鄧太無關!特此聲明!」

楊官華最後指,請大家不要好心做壞事、幫倒忙,「任何人現階段投訴元朗721有關第五被告負責的法官,都係靠害,幫不到苦主之餘,更有機會增加苦主嘅壓力!不忘初心!請大家三思而後行。」

楊早前大呻:不怕神一般的對手 事件已「炒晒車」
楊官華上周五與李璧而在元朗英龍圍擺設街站,收集聯署聲援鄧懷琛及其家人期間,一名老人接受「華記」訪問時突然稱:「我有份打!」李璧而聞言和應。楊官華眼見不妙,即場解圍指「可能佢飲咗啲酒,啱啱瞓醒,牙都未刷!暴動呀大佬,(老人)你想死呀?可能夢遊,大家唔好當真。」

楊官華今日凌晨於YouTube談及事件,指:「最大問題就係喺英龍圍,有個阿伯走埋嚟就講咗一啲唔應該講嘅嘢。我見到佢屙尿都冇力、揸枝拐杖『棟下棟下』,你點打人吖大佬,一隻手指推冧你啦!喂,最慘呢珍惜群組呢……即係正所謂唔怕神一般嘅對手吖嘛。佢仲攬住個阿叔咁樣講,即係陷我於不義大佬。」他形容,事件已「基本上炒晒車」,形容自己「唔想再炒車」,因此不會再出席相關的群體活動。

721白衣人|於「華記」街站稱「我有份打」 87歲老翁涉暴動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上周五(13日)一名老翁於建制KOL「華記」的街站,自稱涉及721元朗白衣人事件,更指「我有份打!」警方新界北總區重案組人員經進一步調查後,今日(19日)在元朗拘捕一名87歲姓黃本地男子,涉嫌「參與暴動」及「串謀有意圖而傷人」。據了解,被捕男子正是在「華記」的街站聲稱打人的老翁,警方翻查閉路電視發現黃翁於2019年7月21日在元朗衝突現場出現,涉嫌參與暴動。黃其後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9月中旬向警方報到。

721元朗白衣人暴動案上月底宣判,上周五(13日)建制KOL、人稱「華記」的楊官華與珍惜群組李璧而,於在元朗擺設街站,當日一名老翁接受「華記」訪問時竟稱:「我有份打!」在旁的李璧而表示:「大家睇唔睇到,連個老人家都識守護家園,唔通你拉佢呀,你哋(反修例示威者)嚟(元朗)撩事鬥非,嚟到我哋門口。」老人續稱:「無錯!入我哋村喎,我梗係打啦!」至今早,楊官華於facebook專頁帖文指:「對唔住!我真係我害左(咗)佢,十分對不起!」

「華記」憂藐視法庭 與李璧而割席 稱不想繼續參與
楊官華與李璧而上周五(13日),在元朗英龍圍擺設街站,收集聯署聲援鄧懷琛及其家人期間,一名老人接受「華記」訪問時突然稱:「我有份打!」李璧而聞言和應。楊官華眼見不妙,即場解圍指「可能佢飲咗啲酒,啱啱瞓醒,牙都未刷!暴動呀大佬,(老人)你想死呀?可能夢遊,大家唔好當真。」

至周一(16日)凌晨,楊官華於YouTube談及事件,指:「最大問題就係喺英龍圍,有個阿伯走埋嚟就講咗一啲唔應該講嘅嘢。我見到佢屙尿都冇力、揸枝拐杖『棟下棟下』,你點打人吖大佬,一隻手指推冧你啦!喂,最慘呢珍惜群組呢……即係正所謂唔怕神一般嘅對手吖嘛。佢仲攬住個阿叔咁樣講,即係陷我於不義大佬。」他形容,事件已「基本上炒晒車」,形容自己「唔想再炒車」,因此不會再出席相關的群體活動。

何君堯擺街站被刺傷 無業漢行兇稱721事件係你嘅所為 認傷人罪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A%E7%BD%AA

[ 本帖最後由 李老公 於 2021-8-23 08:43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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視點31:警拘查冊記者;香港人忽然熱衷美國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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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監警會報告揭721失責】元朗站哨兵無匯報流血打鬥 快速應變部隊無按指示高調巡邏 999控制台錯誤合併求助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9909/721

引起社會極大迴響的「721元朗恐襲」事件,大批白衣人無差別襲擊市民,元朗出現「無警時份」揭示警方嚴重失誤,更惹來「警黑勾結」污名。監警會就事件發表長達122頁報告,披露當日一早已有兩名警員在車務控制室做「哨兵」匯報異常情況,但並無在晚上10時42分至11時14分關鍵時刻,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有人打鬥、倒地、受傷、流血等情況。快速應變部隊抵達車站上層大堂時,部分白衣人從警員前面跑過,警員並未追趕或截停他們。

新界北總區最高指揮部曾三次聯絡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要求部署額外資源到新界北總區,但換來是「以港島資源部署為首要」的決定。元朗警區行動室重複指示快速應變部隊進行高調巡邏,但快速應變部隊並沒有聽從指示。更甚是999控制台錯誤將報案合併處理,並無就元朗站J出口對開英龍圍的打鬥,部署任何警員和通知元朗警區行動室處理。

報告指出,元朗事件指控稱警方與黑社會勾結,加劇反修例示威者對警方不滿,進一步推動示威活動,事件共衍生53宗須匯報投訴及19宗須知會投訴,匯報投訴包括警員未能接聽999電話、掛斷999電話、未能到達現場、不禮貌態度、未能回答查詢。監警會指出,警方當日在若干情況下未有及時採取行動,的確激化外界對警方與黑社會勾結的指控,但強調會方沒有法定權限或能力,審查有關警員與黑社會勾結的指控,只能由執法機關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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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個車站兩警駐守 車務控制室內觀察
報告指出,早在去年7月16日傍晚,元朗鳳攸北街休憩處放映會,播放涉及大型公眾活動中指控警暴的影片,有白衣人與活動參與者發生衝突,但衝突未有演變成暴力事件。事後網上有呼籲市民參與7月21日在元朗舉行的公眾集會,亦有人呼籲元朗居民站出來保衛家園,新界北總區總部在7月18日及19日向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提出要求,由總區調動人手到元朗區,應付7月21日元朗可能發生的重大衝突。

不過,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經評估後,發現網上訊息顯示大部分人當天將參與港島區的民陣遊行,認為元朗發生重大衝突的風險較低,決定把大部分人手部署在港島區,新界北總區總部於是派遣一隊為數30名警務人員的屯門第三梯隊小隊在屯門警署待命,以應對元朗可能出現的突發情況。

7月21日當日,整個元朗警區(包括元朗分區、天水圍分區及八鄉分區)共有209名警員執勤,為應對可能出現的突發事件,元朗警區成立多支特別小隊,包括:

1. 元朗警區行動室,由11名警務人員組成,在元朗區指揮官(臨時)的指揮下,就突發事故展開行動;

2. 快速應變部隊,由70名分區軍裝警務人員組成,執行保衛警署職務,及應對受關注的事件(主要介入涉及中等程度暴力的衝突);

3. 刑事應變小隊,由46名警務人員組成,負責核實與《逃犯條例》修訂草案示威相關的舉報,並調查其負責範圍內的罪案;

4. 偵察部隊,由13名警務人員組成,派遣至元朗市不同地點,觀察和匯報其負責範圍內的任何異常情況;

5. 元朗刑事總部小組,由五名警務人員組成,負責7月21日期間在元朗發生的所有罪案的初步調查工作;

6. 港鐵警方觀察哨站,由八名警務人員在西鐵綫元朗站、天水圍站、朗屏站及錦上路站執勤,即每個車站有兩名警務人員駐守,在西鐵站內的車務控制室觀察,並直接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任何異常情況。

當日警方全港各區的行動採取三層指揮架構,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由警隊最高管理層以及行動部其他高級警務人員指揮。然而,警方行動集中在港島,新界北總區最高指揮部則在元朗警區行動室協助下負責元朗區的行動工作,警務目標是預防暴力事件發生、維持治安及確保公眾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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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警會指出,該集結非比尋常,所有事實表明,潛在的暴力衝突正在醞釀之中,元朗警區行動室應該察覺到。
三次聯絡警總要求額外資源不果 「以港島資源部署為首要」
港台《鏗鏘集》披露的閉路電視影片顯示,警車曾三次駛經聚集的人群,似乎無介入和防止接踵而來的暴力事件。監警會指出,車上所有警員均知悉該區有白衣人出現,由於未觀察任何武器或破壞社會安寧行為,因此未有理據干涉人群聚集。晚上8時至9時之間,新界北總區最高指揮部曾三次聯絡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要求部署額外資源到新界北總區,應付在不同地區發現白衣人聚集的舉報。然而,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維持原來決定,以港島資源部署為首要。

監警會理解元朗警區行動室決定不驅散聚集在鳳攸北街的人群,或在當時不直接採取行動處理該處的人群,是基於該等行動可能導致警方與人群發生衝突。鳳攸北街為一條繁忙的街道,如有衝突發生將令情況難以控制。元朗警區行動室亦有人手的限制,指揮人員需要在種種限制下作出艱難決定。

不過,監警會指出,該集結非比尋常,所有事實表明,潛在的暴力衝突正在醞釀之中,元朗警區行動室應該察覺到。約晚上9時55分,999控制台收到報案,指一批白衣人在雞地用藤條攻擊一名途人,已立即經傳媒報道,警員亦在晚上10時36分找到受害者。此刻,白衣人明顯已對公共安全構成威脅。
報警元朗站有人倒地有人流血 哨站無匯報
根據警方紀錄,晚上10時至晚上10時59分期間,999控制台共接獲265宗電話報案,並在晚上11時至晚上11時59分再接獲387宗電話報案。監警會檢視部份當晚10時至11時59分期間的電話報案紀錄後,有以下發現:

(a) 晚上10時至晚上10時39分,多宗電話報案稱白衣人在街上襲擊途人,較多電話報案提及武器,主要為藤條和木棍,數宗電話報案指等候一小時仍未見警方到場。

(b) 晚上10時40分,999控制台接獲電話報案稱元朗站發生打鬥,有人躺在地上,致電者要求救護車服務。

© 晚上10時42分,999控制台再接獲兩宗電話報案,報稱有數十人在元朗站內打鬥,情況混亂,有人受傷及流血,要求召喚救護車。

(d) 晚上10時45起,999控制台再接獲多宗電話報案稱元朗站一帶有大批白衣人襲擊他人,部分報案則稱襲擊事件在元朗站內發生。

據警方表示,晚上10時42分,新界總區指揮及控制中心把兩宗元朗站內求警協助個案(男子報稱遭白衣人襲擊、母親與孩子要求警方護送),傳達予一名巡邏小隊警長。同時晚上10時42分,元朗站的港鐵警方觀察哨站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稱,約有30人手持棍棒在F出口聚集。港鐵公司表示,晚上10時45分,元朗站的車站人員注意到車站大堂發生爭執,火警警報被觸發,因此在晚上10時47分報警。

報告指出,被派往港鐵警方觀察哨站的兩名警員專責監察元朗站的情況。他們在晚上10時42分作了匯報,因此應已注意到元朗站發生的事情,應於晚上10時42分至11時14分的關鍵時刻,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定時匯報最新情況。不過,車站大堂發生爭執、觸發火警警報、港鐵報警、有人倒臥地上、數十人打鬥、有人受傷流血、大批白衣人襲擊他人等情況,港鐵警方觀察哨站並未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
截至晚上10時40分,約200名白衣人已離開鳳攸北街。報告亦指出,現時並無資料顯示元朗警區行動室是否曾監視該批人士的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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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輛巡邏車上的三名警務人員抵達車站大堂。圖片來源:港鐵閉路電視片段
3警抵元朗站認為無法應付 行動室指示撤退等增援
晚上10時52分,第一輛巡邏車上三名警員到達元朗站G1出口,並無看到有人打鬥,只見站內有一批白衣人看似情緒激動,大聲叫喊。警員考慮在場人數,認為自己無法應付情況,於是向直屬的警長匯報情況,指付費區內的人群與身處非付費區的人群出現對峙。該名警長隨即向元朗警區行動室匯報,元朗警區行動室因此指示上述警員撤退,並在附近等候增援。

晚上10時57分,元朗警區行動室由元朗警署部署合共約50名快速應變部隊人員、通知元朗刑事總部小組,並動員屯門第三梯隊小隊的兩個縱隊(約15名警務人員)前往元朗站增援。同時,元朗警區行動室指示正在前往元朗站的第二輛巡邏車返回元朗警署。

元朗警署的快速應變部隊人員接獲元朗警區行動室指派前往元朗站的任務後,在十分鐘內穿好裝備並聽取簡報。他們在晚上11時07分離開元朗警署,並在晚上11時15到達元朗站,元朗刑事總部小組亦同時到達,而襲擊事件在此之前一分鐘,即晚上11時14分經已結束。這是元朗警署第一批抵達元朗站的快速應變部隊人員。

監警會留意並理解到,當三名警員匯報元朗站情況超出他們所能應付的範圍時,元朗警區行動室指示他們立即離開。同樣地,監警會明白元朗警區行動室評估兩輛巡邏車上的警員,加上港鐵警方觀察哨站的警員,都不足以直接應付站內的打鬥和襲擊事件,但元朗警區行動室仍可考慮部署該批警員在元朗站駐守等待增援,至少顯示有警員在場,並非要求該三名警員立即撤退。

監警會觀察到,調派兩輛巡邏車載著六名軍裝警員赴現場之前,港鐵警方觀察哨站人員已經匯報稱最少有30人手持棍棒等武器在元朗站F出口聚集。此外,有大批白衣人曾於鳳攸北街聚集,並在晚上10時40分左右離開。網上有訊息指,有人已召集大批黑社會成員身穿白衣向黑衣人施襲,亦有其他訊息指身穿黑衣的示威者會予以還擊,實在是不應期望被派去元朗站的六名警務人員足以應付元朗站的情況。

白衣人在警務人員面前跑過時,警務人員並未追趕或截停他們。圖片來源:港鐵閉路電視片段
白衣人從警員前面跑過 警員並未追趕或截停
當第一批快速應變部隊人員在晚上11時15分到達元朗站時,大部分白衣人已經離開,而少數人正離開元朗站。元朗站內的閉路電視片段顯示,晚上11時15分有約40名白衣人乘搭扶手電梯往下,由G1出口離開車站大堂。突然,該批人士轉身逆向跑上扶手電梯返回上層大堂。數秒後,約30名警員乘搭上行扶手電梯至大堂。當時一名警員看見一名白衣人試圖沿下行扶手電梯往上走前往大堂,遂向該白衣人揮動警棍。該白衣人旋即轉身沿下行扶手電梯離開車站。當警員抵達上層大堂,部分白衣人從警員前面跑過,但警員並未追趕或截停他們。

警方解釋指,警員到達元朗站看到人群時,未目睹任何暴力事件,那幾個正在離開大堂的白衣人沒有任何暴亂或暴力行為。晚上11時30分和晚上11時38分,屯門第三梯隊小隊及元朗警署的第二批快速應變部隊人員相繼抵達元朗站。

監警會明白,快速應變部隊人員並無足夠理由單憑現場人士所穿衣服的顏色進行拘捕。然而,當快速應變部隊看見40多名白衣人不尋常地逆向跑上扶手電梯,理應警覺到情況可疑。如果快速應變部隊得悉999控制台接獲的舉報,以及得悉港鐵警方觀察哨站有關大批白衣人曾參與元朗站打鬥和襲擊的資料,快速應變部隊人員便應截停查問他們,並登記他們的個人資料。
快速應變部隊無按指示高調巡邏
晚上11時25分,元朗警區行動室指示快速應變部隊在處理完元朗站的情況後,於附近進行高調巡邏。晚上11時56分,元朗警區行動室重複上述指示。不過,快速應變部隊人員沒有按元朗警區行動室的指示進行高調巡邏。鑒於在元朗站的協調工作不理想,快速應變部隊人員於凌晨零時10分在元朗消防局集合重整,就行動策略作緊急簡報,以提升整體行動效率。

快速應變部隊指揮官透過無線電巡邏系統,把緊急簡報的安排通知元朗警區行動室,簡報在凌晨零時16分結束。此時,一名快速應變部隊指揮官接到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的電話,告知他元朗站附近有多人正在打鬥,一名村民受重傷。該名快速應變部隊指揮官把此訊息告知元朗警區行動室,並要求元朗警區行動室確認情況。凌晨零時17分,元朗警區行動室指示所有前線警員在確認發生打鬥前,不要前往元朗站。

監警會理解動員快速應變部隊,讓部隊人員配戴裝備以及聽取簡報需時,但這亦表示當第一批快速應變部隊人員於晚上11時15分到達時,元朗站的打鬥和襲擊已經結束,而大多數白衣人已經離開該處。事件的關鍵時刻是晚上10時42分至11時14分,如果快速應變部隊能在更早時間部署,又或能在更早時間候命,他們便能更快到達元朗站,晚上11時05分至11時13分,在列車車廂內襲擊人群的事件便可能避免,又或能夠截停並拘捕部分白衣人。

快速應變部隊人員被部署前往元朗站時,元朗警區內的其他警車亦可被派遣往元朗站增援。鑒於元朗站的情況嚴重,對比其他非緊急警務工作應獲優先處理,這些額外調配的警車或會比快速應變部隊人員能更早到達元朗站。
999控制台錯誤合併報案 無通知元朗警區英龍圍打鬥
根據新聞報道,元朗站發生襲擊後,接近午夜時分,約有30名白衣人在英龍圍聚集(元朗站後面及J出口對開)。約於晚上11時58分,當30多名黑衣人正在離開元朗站時,與部分白衣人發生衝突。凌晨零時05分,雙方互相投擲物件,隨後發生打鬥。白衣人使用藤條、雨傘和類似棍棒物體打鬥,而黑衣人則使用雨傘。

警方表示在7月22日凌晨零時01分,999控制台接獲報案,指J出口附近的英龍圍有打鬥事件。999控制台並無就此部署任何警務人員前往,也沒有把報告通知元朗警區行動室。999控制台錯誤把該報案與較早前凌晨零時零分的兩宗求警協助報案合併處理。其中一宗報案涉及一名市民要求警方護送離開元朗站,另一宗報案則涉及救護員要求警方協助他們由J出口進入元朗站。

由於人手不足,警方沒有指派警員為該兩宗報案提供所需協助。因此,由於元朗警區行動室並未獲告知J出口附近的英龍圍打鬥事件,行動室亦未作出部署安排。事後得知,該打鬥是另一宗事件。據部分新聞報道稱,一名男村民為元朗黑社會幫派頭目,於凌晨零時08分突然倒下,其後被送往醫院。

直至大約晚上11時港島區的情況稍為緩和,警察總部指揮及控制中心才透過新聞現場直播,留意到當時黑衣人和白衣人正在元朗站衝突的混亂情況。由於港島區的情況得到緩和,所以警方得以於凌晨零時16分、凌晨零時25分及凌晨1時26分,重新部署總區應變大隊到元朗。增援隊伍於凌晨1時抵達元朗站,凌晨1時04分完成掃蕩,但並未找到傷者或目擊者。

監警會:未有及時採取行動 激化警黑勾結指控
報告稱,監警會必須指出當日警方確實錯失不少處理事件的良機。當時,999控制台接獲500個電話報告有關白衣人在鳳攸北街聚集,市民明顯對此狀況構成的潛在威脅越來越感到惶恐。元朗警區行動室雖然多次派出刑事應變小隊赴現場觀察,但不能降低市民不斷增加的疑慮。監警會認為,若果警方採取以下任何一項或多項做法,將有助處理事件,當中尤其考慮到仍未見白衣人有襲擊警務人員的傾向:

(a) 透過警民關係組,邀請鄉事委員會或區議員從中斡旋並尋求解決方法。

(b) 成立小型應變小隊,高調駐守現場監察該批人群動向,忠告市民切勿靠近,並在聚集人群表現異常時採取行動或要求增援。

監警會認為,雖然人手有限,但元朗警區行動室應可應付上述行動,而且上述行動完全符合警隊推動社群參與的原則,警方應該就事件汲取教訓。如果採取以上步驟,不能大為緩和當時市民的關注,更能讓元朗警區行動室監察到白衣人的動態,及時採取預防措施。在此事件中,警方「及早防範」的策略未得到良好運用。

元朗721暴力事件 43歲男被控暴動等兩罪還柙候訊
https://www.wenweipo.com/a/202109/28/AP6...cf8fb.html

[ 本帖最後由 消失的老公 於 2021-9-29 08: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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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監警會專題研究報告
https://www.ipcc.gov.hk/mobile/tc/public...eport.html
https://www.ipcc.gov.hk/tc/public_commun...eport.html

監警會公布反修例相關大型公眾活動審視報告 涵蓋7.21、8.31事件等【附報告連結】 (14:02)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0%e3%80%91
[Image: e606c2bddd15da88743dc72273114309.jpg]

監警會去年7月設立專案組詳細審視反修例相關大型公眾活動,今日(15日)下午發表報告內容,包括警方處理公眾活動的武力使用、2019年6月9日、6月12日、7月1日、7月21日元朗事件、8月11日葵芳站及太古站事件、8月31日(太子站事件)、大型公眾活動期間的警員身分識別、新屋嶺扣留中心的拘留安排,以及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等章節。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網上版)

報告目錄如下:
1. 序言
2. 法定權力、限制及影響
3. 審視方法及資料來源
4. 概覽 – 《逃犯條例》修訂草案引發的大型公眾活動
5. 投訴摘要
6. 警方處理公眾活動的武力使用
7. 2019年6月9日(星期日) 事件
8. 2019年6月12日(星期三)事件
9. 2019年7月1日(星期一)事件
相關報道:7.1警風險評估有誤 未達保護立法會大樓行動目標
10. 2019年7月21日(星期日)元朗事件
相關報道:7.21警未及時行動激化勾結黑社會指控
11. 2019年8月11日(星期日)葵芳站及太古站事件
12. 2019年8月31日(星期六)太子站事件
相關報道:8.31太子站警打死人說法無根據
13. 大型公眾活動期間的警員身分識別
相關報道:速龍戰術裝束不被視為警隊制服 展示警員編號屬問責制關鍵
14. 新屋嶺扣留中心的拘留安排
相關報道:新屋嶺設施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者
15. 警務人員、示威者和公眾人士的觀感
16. 結論
監警會報告:7.21警未及時行動激化勾結黑社會指控 12宗警員開槍無違規 (14:17)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5%E8%A6%8F

監警會去年7月設立專案組詳細審視反修例相關大型公眾活動,今日(15日)下午發表報告內容。其中關於7.21元朗襲擊事件,列明監警會並沒有法定權限或能力審查有關警務人員與黑社會勾結的指控,強調有關指控只能夠由執法機關調查。不過,報告指出,警方當日在若干情況下未有及時採取行動,激化外界對警方與黑社會勾結的指控;報告亦指出,反修例事件中,12宗警員開槍事件,經檢視後全部無違規。

7.21當晚凌晨的錯失如下:
.未有及時收集及整理行動情報,以向警方指揮階層通報並採取行動,低估互聯網信息對推動示威活動的影響
.未有充分考慮防範措施,避免可能發生的暴亂
.錯失介入事件的機會,當晚在元朗站內及附近幾次襲擊皆全未見警方到場,招致市民不信任
.當社交媒體就警方當晚嚴重不當行為的傳言發酵之際,警方未有即時採取行動平息揣測
.999報案系統無法應付有人蓄意破壞,以及處理超出負荷的情況,是嚴重弱點,令警方無法應付部分事件

監警會部分建議及檢討:
.警方應考慮安排警員高調駐守現場,密切監察人群動向
.在現場設立警方防線,阻止市民靠近聚集的人群;即使該批人起初看似和平,也有可能發生騷亂
.要有效運用即時媒體和互聯網信息、元朗警區行動室與其他小組之間在7月21日晚的溝通,在有可能發生衝突的現場應設置監察站
.改善警方接報到場所需時間;警員在衝突現場現身令市民知悉自己將獲保護,免受傷害,這是一個和平社會的期許

對於外界質疑警方和黑社會勾結,特別是有警員與白衣人拍膊頭的一幕,監警會認為,該警員有充分理由與白衣人交談,以指示白衣人返回南邊圍,認為這並非雙方勾結。
監警會專題審視報告(網上版)
監警會報告 相關報道:
速龍戰術裝束不被視為警隊制服 展示警員編號屬問責制關鍵
新屋嶺設施不適合羈押大量被捕者 傷者應直送醫院非羈留設施
7.1警風險評估有誤 未達保護立法會大樓行動目標
8.31太子站警打死人說法無根據 關車站出口阻示威者出入實際可行
監警會公布反修例相關大型公眾活動審視報告 涵蓋7.21、8.31事件等【附報告連結】
反修例事件監警檢視報告今公布 逾半年示威因疫情平息至5月重現【附時序.短片】
【監警會報告揭721失責】元朗站哨兵無匯報流血打鬥 快速應變部隊無按指示高調巡邏 999控制台錯誤合併求助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9909/721
[Image: 721%E5%85%83%E6%9C%97%E6%81%90%E8%A5%B2-..._large.jpg]

【監警會報告】一文看清六個關鍵事件 部署錯 失先機 遲闢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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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CX16azy2AsO245k-yiI8rQ4KuLkH9PbR4PGjFuDx...w1920r16_9]

監警會前國際專家撰獨立報告 批警7.21不作為 擊潰正當性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6%E6%80%A7

監警會前國際專家發表報告 指警方屢次戰略失敗 無差別警暴致合法性崩潰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9%E6%BD%B0

721事件|監警會梁定邦:詮釋見仁見智 前國際專家:圖篡改歷史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7%E5%8F%B2

前監警會國際專家批鄧炳強拒聽意見 訪示威者內容無納入報告
https://www.hk01.com/%E6%94%BF%E6%83%85/...1%E5%91%8A

【監警會報告】涉721、831 列52建議 無提獨立調查委員會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1%E6%9C%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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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消失的老公 於 2021-9-29 09: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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