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襲警 Assault with intent to commit offence, or on police officer
#11
警員稱遭雷射筆射中眼「好痛」 官指未能證明意圖傷警 青年獲裁定罪名不成立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7%AB%8B/

青年被指於去年中秋節晚上以雷射筆射向警車內的警員,他早前否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受審,案件今(6 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決。裁判官屈麗雯接納兩名警員的證供,認為他們沒有認錯是被吿以雷射筆照射警車;另又接納被告事後自行量度他當時與警車的距離逾 50 米,認為被告有可能看不到警車內有警員,並質疑於相距逾 50 米下,是否可造成警員所聲稱的傷勢,警員亦沒有提供醫療報告。裁判官最終裁定控方未能證明被告使用雷射筆的意圖是想傷害警員,被告罪名不成立,即場獲釋。

辯方其後提出訟費申請,控方以被告行為自招嫌疑為由反對。裁判官則指,被告案發時無緣無故用雷射筆掃射警車兩次,絕對屬自招嫌疑,拒絕辯方訟費申請。

被告梁健樂(26 歲,無業),被控於去年 9 月 13 日在觀塘基業街公廁外管有一支雷射筆,意圖作非法用途使用。

裁判官屈麗雯裁決時指,控方第一證人警員譚廸文、第二名證人警員李逸豪就辨認被告身形外貌的證供大致相同,雖然他們均承認曾短暫地遭巴士車尾遮擋視線,但認為兩人對被告的觀察良好,當時附近除被告外亦無其他人,故認為兩名警員並沒有認錯被告。

裁判官: 接納案發時被吿與警車相距逾 50 米

至於證明被告使用雷射筆意圖事宜上,裁判官指當日是中秋節,被告聲稱帶雷射筆前往觀塘海濱觀看表演及助興,亦是有可能發生的事情。對於兩名警員分別供稱,案發時被吿與警車的距離介乎 20 至 40 米,而被吿事後自行前往現場量度的距離則為逾 50 米。裁判官指被吿進行實地量度,其得出的距離較可信,採納其說法。

裁判官續指,於此距離內,被告有可能看不到警車內有人,並質疑於相距逾 50 米下,是否可造成警員譚廸文所聲稱的傷勢;譚沒有就其傷勢提供醫療報告,而譚亦供稱當時覺得相關的光束是「打橫亂掃」。裁判官裁定被告當時以雷射筆掃射,並非以警員頭部或身體為目標,極其量是以警車為目標,控方未能於毫無合理疑點下證明被告意圖傷警,最終裁定被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不成立。

聲稱受傷警員:「白濛濛 ...... 覺得好痛」

聲稱被射眼睛的警員譚廸文早前供稱,案發當日他與同僚乘坐中型衝鋒警車,於晚上約 11 時 20 分到達觀塘碼頭巴士總站,在車上候命。在晚上 11 時 43 分,他發現有一道綠光射向車身兩旁及其所在車廂,維持約 2 至 3 秒,因此他走到車頭留意光束來源,認為綠光是從車頭玻璃窗射入,並發現離車頭約三、四十米處的被告。事隔半分鐘左右,一道綠光再次射向車廂,來回橫掃約 4 至 5 秒,期間直射中他左眼,令他感到刺痛及視線變得模糊、「白濛濛」,在車廂內講「我畀啲光射中咗啊,覺得好痛」。

辯方當時質疑譚,為何眼痛逾 30 分鐘卻不去診治,譚表示當刻認為情況有好轉便不以為意,又指「個一期啲醫護對警察都有小小爭論,警察盡量都唔會去醫院,驚發生唔愉快嘅事」,故沒有到醫院求醫。

被告自辯供稱,當晚他與友人相約到觀塘海濱公園慶祝中秋節,期間有駐足觀看音樂表演(busking),他有攜帶一支雷射筆,並在觀看表演時照向附近的橋墩、街燈等助興,但他強調只會向死物及遠離人的地方照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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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兄弟偕男生涉堵路襲警 稱便衣警無表露身份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1...2_001.html

3名青年被指於去年10月在紅磡黃埔花園投擲磚頭及竹枝堵路,並涉嫌襲擊追捕他們的便衣警。案件今(11日)在九龍城法院續審,辯方律師指事主沒有表露身份,被告以為他是「藍絲」,所以想「私了」。但事主重申早表明身份,只是在遇襲沒有再提,直言:「相信講咗我係警察,會畀人打得仲勁」。
3名被告依次為18歲學生鄧卓榮、18歲學生伍浩賢及20歲裝修工人鄧卓凡。鄧卓榮及鄧卓凡為兄弟關係。3人被控於去年10月11日,在紅磡明安街近必嘉街交界,襲擊警員徐家俊。他們另被控於同日在紅磡道近德民街交界處投擲磚頭及竹枝。
警員徐家俊接受辯方盤問,指出當晚欲截查姓鄧兩兄弟,於是從後拉着他們的肩膊並表露身份,惟未幾背部便受襲,其中首被告用左拳打他左眼致眼鏡飛脫,及後再遭人拳打腳踢。徐承認不知道襲擊他背部的是何人,過程中也不能確切看見次被告施襲。
辯方則指,3名被告當時只是在場湊熱鬧,徐是想搜查他們的隨身物品才尾隨監視。而徐從來沒有表露警察身份,3名被告以為他是「藍絲」,因此想「私了」他。到他拿出胡椒噴霧,第三被告因怕他拿出攻擊性武器,才想再制服他。
徐不同意辯方所指案情,強調是見到3名被告參與堵路才暗中監視,而且在截查時已表明身份。但他承認在遇襲期間沒再說自己是警察,因為與3名被告糾纏時已「用曬啲力」。他亦不肯定被告們是否誤會了他是「藍絲」。案件未完明日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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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抗暴之戰】中年漢被捕後全身傷兼眼角膜受損 官斥警砌詞狡辯信口開河 被告脫罪得訟費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1...7ZLMELUOE/

去年10.1有市民將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的相片貼在港鐵太子站外,便衣警見狀將文宣「踢甩」,引發警民衝突。中年漢被指踢了警員一腳,遭多名防暴警圍毆,繼而被控襲警罪,案件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續審。裁判官林子勤指,被告事後傷勢嚴重、眼角膜受損,但警方卻將他扣押30小時、完成三份會面紀錄後才將被告送院。林官認為,被告當時不適合在未經診治下錄取口供,並指招認是在警員威逼和誘導下作出,裁定警方錄取的三份警誡會面紀錄全不可呈堂。林官並於下午即日作出裁決,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指斥作供警砌詞狡辯信口開河。
被告盧家業(42歲)今就警誡供詞的自願性出庭作供。他稱當日在太子站外被捕時遭警用警棍毆打,當時只顧反抗,沒有感覺。他透露自己重250磅,自小患有腦癇症,需每晚服用「抽筋藥」;他不知道不服食有何後果,過去曾經「跳掣」及全身抽搐。

送院不敢提眼受傷 「驚供咗出黎會被警察再打過」

被告稱遭拘留期間曾三度要求送院,頭兩次不獲理會,直至第三次提出要求時,向警員明言已兩晚未有服用抽筋藥,擔心病發,最終在錄完三份警誡會面口供後才獲送院。被告又指,因有防暴警陪同他見醫生,故當時只敢向醫生取「抽筋藥」,未有提出驗傷及洗眼,「驚供咗出嚟會俾警察再打過」。

辯方陳詞時質疑,控方第二證人、即拘捕警員盧俊傑的誠信,盧在庭上看罷辯方的影片後才承認辯方部份指控,餘下部份則繼續狡辯。辯方舉例指,盧起初供稱拘捕被告前與被告並沒有身體接觸,惟播片後則改口稱有接觸;盧又供稱當時只揮棍打了被告兩下,片段則證實他揮棍十下,他仍繼續狡辯稱「打中兩下」。

對於被告遭帶入警署至交給值日官期間「消失的十幾分鐘」,到底發生何事,辯方批評警員起初支吾以對,後才解釋是要等值日官回來,是「大話冚大話」;反觀被告作供雖有混亂,但對於他不利的證供,被告仍實話實說,顯示被告說法可信,反映事實。

警揚言「打人唔使講良心」

辯方又指,警員多次以粗口辱罵被告兼毆打被告,被告更聽到警員揚言「打人唔使講良心」,使被告受驚,意志已被摧毀,警員要他做甚麼就做甚麼,要求法庭裁定三份會面紀錄不可呈堂。

裁判官林子勤指,客觀事實是被告被捕時曾受到警員武力對待,全身受傷,當他於10月3日被送到伊院治療時,證實他面腫、心口有觸痛,膝蓋及手肘有擦損,整個背部都有瘀傷等。此外,被告的眼角膜有受傷,需即時轉介到眼科醫院診治,認為他的傷勢符合被胡椒噴霧噴中。而被告當時已錄取了三份口供。

林官指,被告當時需被醫治,尤其敏感的眼睛在受胡椒噴霧攻擊後需立即清洗,否則眼睛會一直刺痛,但警方從沒有安排替被告洗眼,反而將被告扣押30小時,完成三份會面紀錄後才將他送院。

官:縱使自願法庭亦應剔除

林官又指,被告於10月2日錄取後口供後獲送院,「顯示被告是懂得要求送院,咁點解被告未能係較早更需要治療時送院救治呢?」被告供稱在不同階段,均曾要求送院,但遭警員拒絕。林官直言,被告作供雖有不令人信服的地方,但認為被告就送院部份的證供可信,故接納他的證供,認為他的招認是在威迫和誘導下作出,裁定招認並非被告自願下作出。

林官續指,被告患有腦癇症,會因受刺激而誘發,無論當時有否病發,但被告全身受傷,傷勢相當嚴重,認為被告當時不適合在未經診治下作供,無論他是否自願作供,法庭都應行駛酌情權剔除其會面證供,故裁定相關會面紀錄不可呈堂。

官批警員砌詞狡辯 自圓其說 信口開河

被告被裁定表證成立後,並沒有自辯或傳召證人,林官即日作出裁決。林官指,拘捕被告的警員盧俊傑自稱目擊犯案過程,惟林官認為盧並沒有講出事實的全部,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林官指,盧習慣以「不清楚」、「唔知道」來回應在他周遭發生的事情,避免他的供詞與其他警員有矛盾,例如當被告被制服時,盧在被告身旁,其正右方的警員多番用警棍擊打被告,揮棍動作之大連盧當時都向右望,但他作供時竟稱看不到有人施襲,甚至播片後仍堅稱「乜都睇唔到」。

林官又指,盧故意將肢體衝突的嚴重性說得比真實輕微,他堅稱自己由始至終只揮棍兩次,惟說法完全與片段不符。片段顯示盧率先指罵被告,被告否認後遭盧推向牆,引來警員包圍,隨即有人擊打、箍頸等。林官認為盧應可清楚看到整個清況。

疑點利益歸於被告 罪名不成立

片段又顯示,警員不停毆打被告,次數不下十次,絕非如盧所言「先警告、揮棍一下、再警告、再揮棍」。盧盤問下解釋是「擊中兩下」,但林官認為兩組證供互相衝突,顯示盧被質疑出錯時,不願承認,砌詞狡辯,自圓其說,並非誠實證人所為。林官更批評盧信口開河,沒有說出實情,拒接納盧的供證。

林官指,本案爭議點在於被告是否有踢警員。林官接納受襲警梁偉嘉所言,案發時確實受到外力所踢,但到底是誰踢、以及動作是否構成受襲,則存有疑點。林官,被告在行人路上被截停時,身旁左右均有人,三人幾乎平排企,被告並非站得特別突出,質疑「如何肯定與警員接觸的是被告?」再者,接觸只有一下,如何伸腳等證供亦欠奉,加上「警員們當時高速跑動,何以肯定此力是襲擊?」最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案件編號:WKCC3815/19】

【抗暴之戰】便衣警稱遭三青年襲擊 辯方指無表明身份 令人誤會是暴力藍絲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11...45K4N4SAM/

市民去年10月在黃埔悼念浮屍海面的15歲女學生陳彥霖,一對年輕兄弟及18歲男生涉向馬路掟磚及以竹枝堵路,並襲擊便衣警致對方骨折。案件今續審,辯方質疑便衣警沒表明身份,更大叫「快啲嚟幫手」,令被告誤以為他是施暴藍絲,才反抗並控制他。便衣警辯稱起初曾表露身份,但案發影片拍不到,其後他制服被告「用曬啲力」,故沒再強調自己是警察;又直言「我相信我講係警察嘅話,會俾人打得更勁」。在盤問下,便衣警承認有被告曾表明不想動武,多次要求他離開。

三名被告為學生鄧卓榮(18歲)和他任職裝修工人的兄長鄧卓凡(20歲)、及學生伍浩賢(18歲),被控去年10月11日在紅磡明安街近必嘉街交界,襲擊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即警員徐家俊,及在紅磡道與德民街交界與其他不明人士堵路。

指警員在沒有即時威脅下使用胡椒噴劑

辯方今播放當日片段,顯示伍姓被告向警員徐家俊表示「我畀你走,我畀你走,我畀你走!你走唔走?」伍又多次表明「我唔係想用武力!」徐同意。

辯方續指,當時三名被告不知徐是警員,誤以為他是「藍絲」並欲施暴。徐不同意,他稱起初曾表露身份,只是影片拍不到,及後他制服被告時「用晒啲力」,遂沒有再重申自己是警察。辯方再指,當時徐一度將手伸入褲袋,三名被告擔心他取出攻擊性武器,因而合力制服他;徐稱不肯定。

辯方質疑,徐供稱因感到生命受威脅,故從褲袋拿胡椒噴劑噴向鄧氏兄弟,但兩人當時根本沒有施暴,一旁的伍甚至多次叫徐離開;辯方指在生命沒受到即時威脅的情況下,警員不應使用胡椒噴劑。徐全部不同意,稱伍當時仍捉住他。

便衣警被指因襲擊兩被告致骨折

辯方指出,當時三名被告僅在現場湊熱鬧,從沒有用磚頭或竹枝堵路;徐之所以尾隨他們,並非因為目睹他們堵路,而是為了截查他們的行裝。至於徐的手指骨折,是他襲擊鄧卓榮及伍所造成。徐全部不同意。

辯方再指,三名被告除了控制徐的行動外,並沒有向他作出拳打腳踢等行為,而且徐從來沒看見鄧卓凡向他施襲;徐同意。審訊明續。

【案件編號:KCCC252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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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學生涉襲警判無罪 官斥警多次改口供「不盡不實證人」 促交警察投訴課 (14:36)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4%E8%AA%B2

地盤工襲警罪不成立 官指或不小心撞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1...2_001.html

【抗暴之戰】男生涉沙田新城市廣場襲警受審 警未能指出施襲者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15...OB7ULMU4E/

【抗暴之戰】設計師被控襲警受審 胡椒噴霧致嘔吐 警員卻恥笑兼要求「舐乾淨」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22...ICZY7CBBA/

【抗暴之戰】男女警員作供疑點重重 官拒接納證供裁定男生襲警罪名不成立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626...7SAOGB2NI/

【修例風波】仇栩欣及助理襲警罪名不成立 官斥兩警大話冚大話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7%E8%A9%B1

區議員仇栩欣脫襲警罪 官關注警方不恰當武力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1...2_001.html

東區區議員仇栩欣與男生勞澤乾被指去年8月在北角襲擊防暴警,他們均否認襲警罪,案件今(12日)在東區法院續審。法庭裁定案件表證成立後兩被告不自辯也不傳召證人。裁判官即時作出裁決,指出庭作供的兩名警員證人均不是誠實可靠的證人,拒絕接納他們的證供,裁定兩名被告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並指,法庭無權命令有關當局去做任何事情,惟法庭已裁定事發時並無發生襲警事件,對放警方在事件中用了不恰當武力表示關注,希望控方記錄在案。
裁判官判決時指出,兩名警員的證供與客觀證據不脗合,更直指二人:「砌詞狡辯、用一個大話冚另一個大話」,而根據現場片段,較大可能、甚至唯一的合理推論,是他們認為被兩被告偷拍才回頭制止,故他們當時絕非正當執行職務。
裁判官表示不會接納兩名警員的證供,而控方亦無提出其他佐證,故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
判決後辯方申請訟費,控方表明無基礎去反對,法庭最終批准訟費申請。
仇栩欣在裁決後表示,感謝律師團隊的協助,證明清白後不覺特別慶幸,只是獲得應有公道,又指政權打壓從未停止,但她會繼續勇敢面對。

【修例風波】涉政總襲保安 官拒接納事主證供林朗彥脫罪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B%E7%BD%AA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8-12 01:0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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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文員涉射水襲警判無罪 官指曾抬高水喉免射中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1...2_001.html

文員涉射水襲警判無罪 官指曾抬高水喉免射中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81...2_001.html

【修例風波】20歲學生涉襲警 辯方質疑遭刻意製造襲警
https://www.singtao.ca/4436346/2020-08-1...nt=zh-hant

去年8月3日,網民發起「旺角再遊行」,尖沙嘴、旺角、黃大仙等地先後爆發警民衝突,20歲學生涉在黃大仙襲警被捕,今在觀塘法院審訊。防暴警蔡萬東作證稱被告多番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再撲向一名警長,遂合力將他制服;警長徐兆雄則強調被告用右手推他左大腿,使他失平衡向後跌。辯方質疑有警員刻意將被告推向另一位警員,藉此控告襲警。

截查被告的防暴警 14601 蔡萬東出庭作證,稱接報指「有一班口罩人破壞黃大仙警署嘅財物」,在正德街近黃大仙站出口目睹被告戴著口罩,於是「思疑他同破壞警署嘅事件有關」,遂截停被告,並要求他出示身份證。

蔡稱被告神情激動,拒絕出示身份證,反要求警方出示委任證,「佢只係不斷講三個字:委任證,委任證」,警長徐兆雄向其展示委任證,但被告情緒依然激動,「見到佢身體向前撲向警長徐兆雄」,警員麥永祥上前制止, 並聯同蔡等多名警員制服被告。

庭上播放片段,片中被告向警長徐兆雄大叫「睇唔到,睇唔到,睇唔清楚!」,其後被數名警員按壓在地上,不斷傳出慘叫聲,有人高呼「救命呀,警察打人呀!」。

蔡表示當日自己肩上有展示警員編號,但不清楚是否在場每位防暴警都有展示編號,否認辯方稱被告曾表示「冇委任證點知你係警察」。

辯方質疑警方在截查時會用一個技倆控告嫌疑人襲警,指稱「當嫌疑人喺截查期間如果發現比較麻煩,就會搵人從後將佢推向另一位警員,再指控襲警。」,並引用片段稱有兩隻手突然從被告的左肩及背後出現,被告之所以向前撲,乃是因為有至少兩名警員在協調下將他推向警長。蔡不同意辯方說法,強調不能肯定片段中的黑影是否其他警員的手掌,亦不認為另一隻沒有戴手套的手有向前伸。

稱遭被告施襲的警長58791徐兆雄作證稱先後3次向被告展示委任證,惟被告依然表示「睇唔到」,徐稱被告再突然「用右手推我左邊下半身」,他被撲跌,二人連同另一位聲稱遇襲的警員19058麥永祥在地上糾纏,被告曾「掙扎得好犀利」,至被索帶鎖起方平靜下來,他即指示同僚以襲警罪拘捕被告。

20歲學生嚴世宏被控於去年8月3日,在港鐵黃大仙站B2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長徐兆雄及警員麥永祥。


【修例風波】20歲學生涉襲2警罪脫 官指3警員證供矛盾非事實全部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8%E9%83%A8

20歲學生涉嫌去年8月初在黃大仙襲擊2名警員,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梁少玲認為三名警員的證供矛盾、亦非事實的全部,故判被告襲警罪脫。

梁官裁決時分別批評三位作證涉案警員,先指截查被告的防暴警察14601蔡萬東案發時站在被告身後,應該能夠阻止事件發生,然而蔡作證未有準確說出發生的事情,反應亦不合理,故不接納蔡口供。

梁官續指報稱受襲的警長58791徐兆雄口供有不確定的地方,徐亦承認不清楚動作是否襲擊,亦不否定被告動作或為反射動作。對於辯方片段顯示被告或從後被推,徐既不能肯定亦不能否定此可能。

梁官更直指另一名報稱受襲警員19058麥永祥證據矛盾,指要求被告出示身份證時,麥的手已在徐和被告之間,而又不否認辯方片段中後來被告身後的黑影或為麥的手,但麥作證時並未提及,所說非事實全部,故亦不接納麥的證供。

梁官再談及辯方呈堂片段,見到初時被告站立筆直,而麥的手在後由下而上提起,但因頭盔阻礙視線,並未見到接觸的動作。然後便見被告從畫面消失,而麥的手張開。被告倒下前正用電話拍攝徐,若稱被告突然向前倒下襲擊,此說法「內在不可能」,因此控方不能排除麥從後用手推倒被告。因此種種,梁官遂裁定被告罪名不成立。

被告出庭後受訪表示案發當日只是路過「睇熱鬧」,然而當時太突然,瞬間被多人壓住,接著「有隻手一嘢鋤落來」,左手應聲骨折,至今仍然感到痛楚,未能長時間拿著重物。他正諮詢法律意見,考慮向警方索償。

被告嚴世宏被控去年8月3日,在港鐵黃大仙站B2出口外,襲擊執行職責的警長徐兆雄及警員麥永祥。

【修例風波】20歲學生涉襲警強調「激動唔係犯法」 押下周二裁決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1%E6%B1%BA


天開數碼袁耀輝甩襲警罪 官指兩警證供矛盾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082...2_001.html

區議員仇栩欣脫襲警罪 官斥警「大話冚大話」
https://skypost.ulifestyle.com.hk/articl...1%E3%80%8D

咒警「死全家」後被指襲警 廚師獲撤控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19112...2_001.html

五旬廚師今年9月在旺角街頭涉向警員說「黑警死全家」和拳打警長,被控一項襲擊警務人員罪,案件今(29日)在西九龍法院再訊,被告獲准撤銷控罪,裁判官准辯方申請訟費。被告於庭外埋怨本案多次提訊,致他工作受影響,他又感謝有傳媒片段證其清白,並斥「如果咁都告得入,就無法無天。

已獲撤銷的控罪指,被告陳耀鈞(54歲)於9月21日在旺角西洋菜南街與弼街交界,襲擊執行職責的警務人員,即警署警長白皞。辯方於法庭首次提訊,已指有傳媒片段拍攝到案發經過,顯示被告沒有襲擊警察。被告今於庭外稱,當時他罵警員「黑警死全家」後,數十警員走近他,其中一人一手奪去他帽子,但他雙手一直垂下,未有襲擊警員。

據了解,控方曾透露的案情是涉案警長聽到被告說「黑警死全家」,遂上前查看,被告一言不發就突然出拳攻擊,其後當場被捕。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8-25 01:55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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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港大生襲警罪不成立 官:警供辭難以置信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e%e4%bf%a1

港大生堵路罪成 另甩襲警罪
https://orientaldaily.on.cc/cnt/news/202...6_012.html

[ 本帖最後由 大金龍 於 2020-8-27 04:5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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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學生襲警罪不成立 官稱警員作供沒說出事實全部 (13:0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9%83%A8


【10.1衝突】關鍵證人與事主證供矛盾 裁定文員襲警罪不成立
https://www.singtaousa.com/sf/19-%E5%8D%...%E7%AB%8B/


聖誕「和你shop」 中年地盤工誤撞警一下 襲警罪不成立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75558


無業漢涉擲磚襲警脫罪 官:警口供不可信
https://www1.hkej.com/features/article?q...3822038137


【光復屯門襲警案】警供不盡不實 判罪名不成立
https://tmhk.org/2015/09/01/%E3%80%90%E3...%E6%88%90/


大學生警車內涉以頭襲警脫罪
http://news.wenweipo.com/2020/06/01/IN2006010065.htm


男子去年將軍澳被指向警防線射水 被控襲警罪名不成立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1616


【抗暴之戰】男生涉襲兩警 辯方指警員先出手製造襲警假象 官裁定其中一罪表證不成立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0820...I5UE4RZDI/

逃犯條例|澳洲籍女子中環天橋向警掟磚 被判囚3月泣不成聲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8%81%B2
[Image: S315M2aJS-khXqGiggQRz6zEvkfHED5uJ22pXSdt...w1920r16_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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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女學生新城市咬女警手臂 認罪判 18 個月感化 官:相信咬警出於驚慌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6%85%8C/


男女涉大圍站外襲警 官拒納警證供脫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91...2_001.html

兩名男女分別被指於去年9月1日在大圍站外襲警,女被告被指以雨傘打警司手臂,男被告則被指在其女友被推後襲擊另一警員的胸口。他們分別否認一項襲警罪。早前於沙田法院受審。案件今天(16日)裁決,裁判官溫紹明認為警員使用了不必要的武力,證供與事實不符,明言若警員可以冷靜點,理應可避免衝突,最終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兼得訟費。
裁判官裁決指,案中其中三名警察的證供與辯方片段不一致,故裁定三人並非誠實可靠的證人,反觀32歲男被告利尚寯證供清晰直接,與片段脗合,故接納他的證供。
裁判官表示,雖然男被告和女友在案發時表現激動,但只是尋常打扮,更沒有阻礙警員執法,警員不應不由分說大力推男被告的女友,最終因警員使用不必要武力,令男被告覺得有必要推開警員,以阻止警員使用武力。裁判官分析,男被告當時架起前臂推向警員,不算是攻擊動作,雖然力度不小,但比起警員用胸部頂向男被告和女友,神情兇惡,利的表現屬合理兼合乎比例。
裁判官裁定,42歲女被告盧錦玲襲警罪的事主警司,是在追截疑人期間意外碰到女被告的雨傘,令女被告右手連雨傘向上提起,另因身體被撞而向前行了數步。裁判官表示,女被告當時只是途人打扮,一手拿傘一手拿餸,即使警方認為女被告襲警,大可以截停她後將她帶到一旁調查。若在場警員冷靜一點,便有機會發現事件純屬意外,但警員卻將女被告壓向牆,實屬不必要。
裁判官明白警方近年執法時受到極大壓力,面對衝突時安全屢受威脅,但案發時並非示威現場,若警員可以更冷靜,便可避免衝突,最終裁定兩被告罪名不成立。
辯方隨即為兩名被告申請訟費,指男被告當時詢問警員為何推他的女友,被捕後又再一次講述事件起因,認為警員若如實寫證人供詞,律政司或有不同意見,認為警員誤導控方。控方則稱有指示要反對訟費申請,裁判官聞言笑說:「有時指示都可以好唔合理。」最終批出訟費。
此外,辯方又指警員作供的內容與事實不符,要求法庭跟進,惟裁判官自言沒有司法權限處理。辯方則指政府有公告,指法庭若認為警員作證供,可轉介跟進。裁判官回應:「原來我哋咁大權,不過我冇嘢想表達。」
裁決之後男被告在庭外表示,要感謝拍攝事發經過的人士,明言若非有片段佐證,案件結果或會不同。他不排除就案件有跟進行動。其女友則指男友在事發後屢受滋擾,當中更有恐嚇成分。

[ 本帖最後由 我愛大波波 於 2020-9-16 12:2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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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逃犯條例】男廚被指辱警及被控襲警 控方撤控並同意支付訟費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F%E8%B2%BB
[Image: jXfCr3ox8iXIf1o6n5J_cDFy9JIxEKrvJCR5kiQk...w1920r16_9]

被指叫「黑警死全家」襲警 廚師撤控 傳媒拍下經過 獲賠訟費
http://www.mingpaocanada.com/van/htm/New...gaa3_r.htm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8%B2%BB

罵「黑警死全家」即被誣控襲警 廚男憑傳媒片段獲平反
https://www.rfi.fr/tw/%E6%B8%AF%E6%BE%B3...3%E5%8F%8D

嗌「黑警死全家」被屈襲警 
廚師獲撤控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91130...I5KIAOMIY/

【抗暴之戰】高呼「黑警死全家」被屈襲警 新聞片段證清白 中年廚師獲撤控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91129...VUIB3GNMM/

前警員停的士阻防線兼襲警 因無悔意囚半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2_001.html

曾任警員的六旬的士司機,去於年7月7日九龍區大遊行期間,被指在道路中橫泊的士阻擋警方防線,期間更涉嫌踢了警員的腳兩下,他承認酒後駕駛罪,之後經審訊後被裁定襲警和阻差辦公罪成,今(12日)在九龍城法院被判入獄共6個月及停牌3年,另須自費完成駕駛改進課程。裁判官認為他無悔意,守法意識薄弱,做事不理後果,其當時的行為會令現場情況惡化。

66歲的被告張錦運,判刑後他申請以5萬元現金保釋外出等候上訴獲批,期間他不得離港、居於報稱地址及定時到九龍城警署報到。
暫委裁判官鄭潤聰判刑時指,被告於70年代因身為警員貪污而首次定罪後,先後犯過打劫、賭錢、恐嚇、暴力及醉酒駕駛等罪,他沒有穩定工作,90年代開始靠綜援維生,與家人20年無接觸。

而感化官就形容被告態度迴避,守法意識低,但辯方就解釋被告只是避談不快經歷,並非不合作,他承認自己性格易怒,不懂處理情緒問題及容易激動,案發時更受酒精影響,事後他已主動尋求心理輔導。

辯方續指,被告阻礙的時間只維持2、3分鐘,他本來已上車打算離開,因警員叫他落車才引發之後的事,當他得知有警員受傷也即時表示歉意:「我唔係有心,好對唔住」。辯方形容被告非大奸大惡之人,過去3年有到老人中心做義工,同居女友及朋友等今日也到庭支持。


法律行政人員涉咬甩警手指 控方專家指非疼痛反應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101...2_001.html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12 06: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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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律政司要求改判監禁失敗 襲警文員維持履行服務令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201015...RKHOJFDDE/

休班警葵涌警署外受襲 警懸賞60萬通緝三男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9%E7%94%B7
[Image: _2020102214445197919.jpg]


涉鐳射筆照警員男子被控藏攻擊武器及襲警法庭押後裁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1028.htm

[ 本帖最後由 反共匪 於 2020-10-28 09:4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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