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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公安/黑警 hk police
【《華郵》調查報道】檢視65宗香港警暴個案 國際警務專家指七成武力使用違反警察通例
https://hk.news.yahoo.com/%E8%8F%AF%E9%8...47199.html
[Image: 1dd0e2c59371968c16132ce616ed61a9]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5640/%E...A%E4%BE%8B

美國《華盛頓郵報》周二(24日)發表四名記者署名的長篇調查報道 〈In Hong Kong crackdown, police repeatedly broke their own rules — and faced no consequences /在香港的鎮壓,警察多次違反他們的規例﹣沒有後果〉,引用記者蒐集的事件影片,以及香港警方內部武力指引、警察機動部隊教材,並且訪問英國、美國多國警務專家,就香港警察被指違反使用武力指引進行調查。報道引述這些專家說,在他們檢視的65宗事件中,香港警察在七成事件中違反指引;在8%的事件中使用警隊指引下的合理武力(they thought that Hong Kong police went against their rules in about 70 percent of the incidents reviewed. In 8 percent of incidents, the experts said the use of force could be justified under police guidelines)。

報道透露,《華盛頓郵報》設立直至今年11月的65宗警察使用武力的資料庫,並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學生組成的一支隊伍,驗證當中的真實性,以此作為今次調查的基礎(the Post created a database of 65 police use-of-force incidents through mid-November, verified for authenticity by a team of law students at th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to form the basis of the investigation)。這篇報道的其中一名記者是梅坦妮(Shibani Mahtani),她是《華盛頓郵報》駐東南亞記者,另外三名記者分別是Timothy McLaughlin、Tiffany Liang 及Ryan Ho Kilpatrick。《華盛頓郵報》七十年代以調查「水門案」揚名。「水門案」事件曝光後,時任美國總統尼克遜辭職下台。

這篇報道的副題是「Leaked law-enforcement manuals contain guidelines often ignored in confrontations with protesters/泄露的執法部門守則包含指引,經常在與示威者對抗時遭到無視」。

《華盛頓郵報》的報道一開始就說,「 正當香港暴力近月升級之際,高級官員一再拒絕就警察針對支持民主示威者採取日益進侵做法,展開全面調查」(as violence escalated in Hong Kong over recent months, senior officials repeatedly ruled out a full inquiry into increasingly aggressive police tactics toward pro-democracy demonstrators)。報道接着稱,「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最近表示,獨立調查是『不公義』的,也是『煽動對警察仇恨的工具』。這與北京委任的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拒絕示威者這一大訴求互為呼應。 警方發言人強調,警隊在抗議活動中維持治安遵守『嚴格』指引,『符合國際標準』」(a police spokesman emphasized that the force is adhering to "strict" guidelines in policing the protests, "benchmarked against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報道指出,《華盛頓郵報》審視了取得的100多頁香港警察指引和訓練手冊,當中的確詳列有關使用武力的國際守則。 但是,一些警務專家經與《華盛頓郵報》記者諮詢後,檢視數十宗事件並對照警務守則,「他們認為,香港警察經常無視指引,對沒有抵抗的抗議者濫用化學劑及使用過度武力」(the guidelines, however, were often ignored by police, who have misused chemical agents and used excessive force against protesters not resisting)。

《華盛頓郵報》說,「示威於6月爆發以來的片段,完整記錄了香港警察如何使用武力。《華盛頓郵報》建立了至11月中旬、65宗警察使用武力事件的資料庫,由香港大學法律系學生組成的團隊核實真偽,以作為調查的基礎。這些學生來自國際特赦組織(Amnesty International)的數碼核查團(Digital Verification Corps),他們受過地理定位和分析開放原始碼影片的訓練」。

報道說,「當抗議活動湧往新一年,將警察的戰術和手冊之中列明的規則對比,對任何化解方法都有潛在重要性」。「警察不必問責的憂慮,加劇了引發騷亂的情緒﹣人們越來越擔心,北京加強對香港的控制,正在侵蝕香港的法治。香港泛民陣營內很多人認為,香港警察是中國共產黨鎮壓騷亂的手段,讓它毋須直接介入引發國際反應」。

報道說,「一名警方發言人就說,沒有警察曾因『任何與抗議相關事件』而被停職﹣停職是警察因嚴重犯錯受調查所採取的措施。也沒有警員因抗議活動被落案起訴」。「當局指向現有的投訴機制,即獨立監察警方處理投訴委員會(簡稱監警會),審查與抗議相關的行為。 在回應《華盛頓郵報》的提問時,一名警方發言人表示,他們的警察投訴課接獲超過1,400多宗投訴,包括行為不當和襲擊等,全部投訴都由監警會『正在或經已調查』」。《華盛頓郵報》的報道接着說,「但專家說,監警會沒有足夠能力處理重大的指控,也沒有達到國際標準」(but experts say it is ill-equipped to handle the magnitude of allegations and falls short of international standards)。

《華盛頓郵報》說,「據一名現任和一名前任警員稱,有罪不罰的文化深入警隊,這令防暴警察無視他們的訓練,或者在警方報告中為使用過度武力辯護時撒謊」。該報引述一名27歲的現任警員說,「指揮官都害怕令前線警員不安,若果他們的行為與指引不太離譜,那麼只會隻眼開隻眼閉,視而不見」。報道並稱,該名警員指「現有的影片只捕獲一小部分的錯事(the incidents captured on video represent a fraction of the wrongdoings)。該名警員補充說:『我正等待那些警員受罰』。一名剛因不滿警員行為而離開警隊的警員則說:『那些紀律規則現在全都被拋諸腦後。高層害怕使用那些規則。』」《華盛頓郵報》強調,這兩名警員都是匿名受訪,免遭報復。

報道說,「警察任意使用武力,令港人更加容忍抗議者對警察作出暴力報復。 即使示威者用上汽油炸彈和磚頭時,民意調查顯示更多人將情勢惡化歸咎於政府和警察」。「北愛爾蘭警方退休警察、現任衝突管理顧問的懷特(Gary White)說:『你環視世界就可得出結論,問責是關鍵。』他補充說,北愛爾蘭都是這樣,警察對和平示威的早期反應,正正加強了1970年代和80年代激進派的力量」。報道引述懷特說:「如果警察可以從過度和不適當使用武力開脫,永遠不用追究責任 ,你認為,被他們施以武力的人會怎樣回應?」(If the police can get away with excessive and inappropriate use of force, and they are never held to account for it, what do you think is going to be the response from the people who are subject to that force by the police?)

《華盛頓郵報》說,警方發言人以電郵向該報詳細評論:「是激進抗議者暴力升級」迫使當局使用武力。發言人說,「當發生非法堵路、癱瘓交通、非法集會、肆意破壞公共和私有財產,以及人們僅因觀點不同便遭暴力襲擊等情況,公共秩序和公眾安全受到嚴重威脅,警方有責任採取適當行動, 確保公眾安全和恢復公共秩序。」

該報續稱,該報「審視了香港警隊內部使用武力指引的完整文件即《警務手冊》,並經兩名警員和兩名律師核實。 該文件是《警察通例》的一部分,而《警察通例》是管制警察行為的規則。通例大部份是公開的,但涉及使用武力的第29章卻未公開。 該文件指出,這些通例是強制性的,『不遵從者可能須被紀律處分』」。

報道說,「《警務手冊》包括一個名為FPM 29-02的圖表,解說警察遇到抵抗時可以如何加大武力。據香港當局說,剛好在10月1日中國國慶當天的抗議活動前,這些指引已經放寬,包括取消『所有警察須對自己行為負責』的要求。 經修訂的指引亦降低了使用致命武力的門檻」(these rules were loosened ahead of protests coinciding with China's national day on Oct. 1 to remove a requirement that "officers will be accountable for their own actions," according to Hong Kong authorities. The revised guidelines also lowered the threshold for lethal use of force)。報道引述香港警方發言人回應,「由於涉及行動細節,因此不宜討論使用武力的指引」,但補充指這些指引是「定期修訂」。發言人並說:「上次常規修訂,是於9月下旬在警方內聯網發布,目的是為前線人員面對不同威脅時選擇合適武力級別,提供更加清晰指引。」不過,發言人承認,使用致命武力的門檻降低。發言人補充說,原則是「保持不變」的,即「所有武力必須是為達到合法目的所需使用最低武力;達到目的後,須立即停止使用」。

《華盛頓郵報》引述英國薩里大學(University of Surrey)警務及刑事司法專家漢密爾頓(Melissa Hamilton)指,指引似乎留有太多擺動空間。漢密爾頓說,該文件「表示由警員決定合理的武力水平」, 「這使它(武力水平)更主觀,從而令過敏、魯莽或故意的不合理武力無從追究責任」(this makes it more subjective and, thus, discounts accountability for being overly sensitive, reckless, or intentionally engaging in unreasonable force)。

報道說,「《華盛頓郵報》從香港警察學院獲得教學手冊,當中勾勒了學警在前線應如何使用武力和作出抵禦,以及如何使用武器和警棍。《華盛盛郵報》還檢視了警察機動部隊培訓手冊的各個部分指導使用人群控制設備,例如催淚彈、布袋彈、橡膠子彈和胡椒噴霧。報道說,機動部隊包括了防暴警察,是對付抗議活動的主要力量。「部隊中兩名於2018年受訓的警員說,警官教授催淚彈課程,甫開始時這樣說:『你們身為香港警務人員時,可能永遠不會用上它。』」

《華盛頓郵報》說,資料庫的65宗警察使用武力事件,包括從記者、本地廣播新聞媒體、學生記者及其他人取得的6月至11月影片片段。 選擇這些事件,是為了將香港警察使用的每種人群控制工具,以及警察對和平與暴力抗議活動的回應存檔。 這些事件在每個月之間平均分佈。 《華盛頓郵報》徵詢9名警務專家,他們來自世界各地,包括阿根廷、以色列、南非、香港、美國和英國等。他們根據香港警隊的指引和國際標準,特別是聯合國8月公布關於使用低致命武器的指引,分析了《華盛頓郵報》資料庫的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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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家分別審視了不同的片段後表示,他們認為,在看過的事件中,香港警察在70%事件中違反指引, 在8%的事件中使用了警隊指引下的合理武力,至於其餘事件不夠清晰,無法得出結論。「但是,專家指出,捕捉警察使用武力的影片,很多時候不能說明某一特定事件的全貌。 他們的分析只基於《華盛頓郵報》建立的資料庫」。

《華盛頓郵報》這篇長篇調查報道,列出催淚彈、水炮、胡椒球、橡膠子彈、警棍、胡椒噴霧和槍擊七種個案,並逐一列出已發生的情況、警方的指引及回應,以及專家的分析。

在催淚彈方面,報道指香港警察在封閉的港鐵站內施放催淚彈,在香港各區及人口稠密的住宅區施放總共約16,000枚催淚彈。報道說,國際標準規定,只能在有明確出口的空曠地方使用催涙彈。催淚彈可造成呼吸困難、噁心、嘔吐及其他呼吸和消化問題。

《華郵》的報道取用上述影片00:37至00:55部分

報道說,香港警方機動部隊手冊明確顯示,警方知道箇中風險,列明催涙彈「不僅影響目標,還可能擴散到附近甚至相對較遠的地方和人群」,在辦公室密布的商業區使用,情況會因辦公室的中央冷氣系統和一些地方的抽風機而變得更加嚴重。香港教育大學助理教授何家騏接受訪問說,在封閉空間使用催淚彈,幾乎肯定是違反指引和令公眾對警察改觀;他們的行動「無差別」地影響所有乘客,包括兒童、嬰兒、長者和家庭主婦(use of tear gas in enclosed spaces almost certainly violated guidelines and changed how the public viewed the police. Their actions "indiscriminately affected all passengers, [including] children, infants, elders and housewives" )。

至於水炮,報道指警察使用水炮發射藍色染劑,可引致皮膚刺痛。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說,他們沒有示威,沒有叫口號,也沒有裝備。他被水炮射中須送院,灼痛感覺持續至少24小時。香港保安局在示威未爆發的5月曾表示,警方只會在廣泛騷亂導致嚴重傷亡、財產被大肆破壞或主幹道被佔據的情況下,考慮出動水炮。報道引述香港警方稱,他們會在使用水炮前發出警告,並且只會針對「暴力衝擊行為」射水,但「不會針對個人」。

《華郵》的報道取用上述影片00:40至01:01部分

不過,報道指當局沒有詳細說明水砲的操作指引或水劑的化學成份,只表示類似胡椒噴霧。四名專家分析當天在同一條道路上使用水炮的不同事件,認為全都違反了警察表述的原則。人權醫生組織( 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的急症醫生Rohini Haar說,使用藍色染劑「是可恥和殘忍的」,應予禁止。南非公共利益律師兼ALT諮詢公司總監Michael Power表示,在這種情況下,使用水炮「似乎違反必要和合符比例的原則,因此是非法的,人們站在行人道上似乎沒有構成任何法定的威脅」(appears to violate the principles of necessity and proportionality and is thus unlawful, as the people standing on the sidewalk do not appear to pose any legitimate threat)。但是,香港警方堅持他們的行動是為了驅散「非常危險」的人群。

有關胡椒球方面,《華盛頓郵報》在報道指出,8月11日,警察向一群走下太古城港鐵站的抗議者近距離發射胡椒球,胡椒球非致命但有刺激性。然後,他們將一些抗議者拉倒在地上,用警棍毆打,並予以拘捕。因害怕遭到報復而只提供英文名字的18歲少女Isa說,她遇到警察時,正想乘港鐵回家,然後「我被他們拉倒,他們毆打我,制服了我」。一名香港警察說,近距離使用胡椒球槍沒有任何限制。使用武力指引則規定,當遭遇「防禦性抵抗」時,警察才應使用胡椒球。

國際公民自由組織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Civil Liberties Organizations)的項目總監Lucila Santos,對在封閉空間及向正在扶手電梯的示威者使用胡椒球表示關注,指那會增加「造成嚴重和不必要傷害的風險」( increasing the "risk of serious, unnecessary injury")。曾協助編寫關於非致命人群管制武器報告的Santos指出,香港警方的指引列明只有警察遇到防禦性抵抗時才可使用胡椒球,但抗議者似乎正試圖離開,那情況沒有發生;「警方的行動顯然會引起恐慌和混亂,看起來不合比例也不專業」(the police actions show that it produces panic and chaos [and] looks disproportionate and unprofessional" )。警方最初為這次事件中使用武力辯護,但表示會檢討。

有關橡膠子彈的使用,報道指出,39歲的印尼記者Veby Mega Indah為《Suara香港新聞》工作,9月29日採訪抗議活動時,身穿防護裝備和醒目的背心,與其他記者一同站在人行天橋上直播防暴警察從樓梯撤退,遠離示威者。警察向記者開槍,她的護目鏡被橡膠子彈擊中粉碎,令她右眼失明。《華盛頓郵報》稱,機動部隊訓練手冊指出,橡膠彈應瞄準人的身體軀幹「低致命部位」,而不是頭、頸部或咽喉。 使用武力指引則規定,警察只能在身體受到攻擊時,才應使用橡膠子彈。南非公共利益律師Michael Power檢視事件的四段不同影片,指影片無法清楚看見事件,但開槍似乎沒有任何合理理由,這樣使用武力也不可能在警察指引中。警方發言人說,警察無意傷害記者,但對《華盛頓郵報》表示,無法對調查進一步評論。

《華盛頓郵報》報道指出,在使用警棍方面,9月29日,警察拘捕被指參與非法集會的示威者。示威者佔據道路和設路障,有些人向警察擲汽油彈,另一些則用雨傘抵擋。影片顯示,一名年輕示威者遭至少四名防暴警察包圍,一名警察用警棍多次打他,另一警察則將他的頭和頸壓在地上。他試圖向記者喊出自己的名字,但被警察盾牌遮住了視線。報道引述機動部隊的手冊規定,警察使用警棍時「切勿擊打頭部,頸或後背」,「切勿打擊正在離開、背對警察或俯臥地上的目標」, 只應「打擊肌肉」而「絕不打擊骨骼」。

根據使用武力指引,警察若故意或無意中用警棍毆打某人,必須向高級指揮官報告;而且只能使用最低度必要武力,一旦達致目標,則必須「停止」。美國亞利桑那州立大學(Arizona State University)警務專家Edward Maguire表示,片段缺少「重要背景」,包括可能被捕的原因。但他補充說:「警察對他似乎使用了過度武力,特別是用警棍打他。」他說:「這使我想起了1992年在洛杉磯發生的羅德尼・金(Rodney King )事件。」香港警方發言人沒有對此影片回應《華盛頓郵報》的提問,但表示「一般來說,許多媒體和網上報道使用短片和經剪輯片段,沒有前因後果,無法顯示激進示威者使用極端暴力的全貌」。他們補充說,警察必須「迅速並完全制服被捕者」,以確保他們的安全。

在10月31日的一段影片顯示,警察向正在離開的人使用胡椒噴霧。《警務通例》第29章指出,警察可對「涉及或可能捲入暴力」的人使用胡椒噴霧。指引規定,受胡椒噴霧影響的人,都應可呼吸新鮮空氣和得到「大量水」,以「防止遭到過度傷害和痛苦」。一名27歲前線警察說:「警官教導我們在和平示威中不要使用催淚彈或胡椒噴霧,除非有示威者在被捕時反抗。正如你看見的,現在一切都改變了。」他指,相對起催淚彈、橡膠子彈或其他子彈,高級指揮官對記錄胡椒噴霧的使用不那麼嚴格,令胡椒噴霧遭濫用。

民主機構與人權辦公室(Office for Democratic Institutions and Human Rights)的專家Neil Jarman指出,被胡椒噴霧襲擊的人既「和平又遠離警察」,這種情況似乎「不成比例且過度」,而穿制服的警員「沒有任何可見的身份證明,因此可以不受懲罰地行事」(The instance, he added, appears to be "disproportionate and excessive," exacerbated by the fact that officers in uniform "do not have any visible form of identification and therefore can act with impunity")。警方發言人稱,「一般來說,許多媒體和網上報道使用很短和經剪輯的片段,沒有前因後果,無法顯示激進示威者使用極端暴力的全貌」,而使用武力是「最後的手段」,並且「僅用於達致特定目的」。

槍擊事件。報道說,11月11日,抗議者堵塞道路和阻塞港鐵列車服務。事件發生在西灣河附近,顯示一名警察過馬路朝一群蒙面抗議者走去,他拔出警槍,抓住一名蒙面男子,然後向後行,用槍指向男子的胸口。當他後撤時,另一個穿黑衣的蒙面男子走近,朝他的警槍拍打,他隨即開槍。 當另外兩人衝向他時,他又開了兩槍。之後的記者會,中槍入院的周柏均說,他以為自己會死,為自已倖存感到幸運。

報道稱,香港警方9月修訂了使用武力指引,允許警察在遇到「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他人死亡或嚴重人身傷害的襲擊」時使用致命武力。此外,《警務通例》29章指出,警員可開槍,以拘捕他們認為犯有「嚴重和暴力犯罪」或「平息暴動」的人,但前提是沒有其他低度武力可達致目的。

英國薩里大學的專家漢密爾頓說,指引有雙向爭論的空間。儘管周柏均沒有進行致命的武力攻擊,但警察可爭論他們感到自己受到周圍人群的威脅,或者他們正在鎮壓暴動。美國阿拉巴馬大學伯明翰分校(University of Alabama at Birmingham)司法教授Hyeyoung Lim看了片段後,認為警察使用了不合理的武力。她說:「即使我假設在槍擊前發生了一些事可能會刺激警員的腎上腺素水平升高,該警察顯然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even if I assume something happened prior to the scene that may raise the officer's adrenaline level, it is obvious that the officer failed to control his feelings")。

報道稱,在11月11日的記者會,警方表示開槍警察相信很可能被搶槍,造成災難性後果,包括「死亡和人員傷亡」。初步調查顯示,該名警察並未偏離指引,因為他認為自己面對的是一群人而不是一個人。警方相信該警察沒有惡意傷害任何人的意圖,但會深入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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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援星火】黃國桐律師:白色恐怖最卑鄙的是以法律為名打壓異己的聲音和資產 只要抗爭不斷我們都會這樣堅持下去 香港人永遠不向中共下跪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i9QAxIYgHM


警員將記者身份證展示鏡頭前 鄭承隆指做法技術上違規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27.htm

一名《立場新聞》記者昨日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並搜查身份證,有警員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記者證及身份證。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認為,有關警員明顯做錯、技術上違規。

鄭承隆在本台節目《千禧年代》說,一般而言,警員截查當事人,檢查身份證時都會用手部掩蓋,他認為警方高層要呼籲前線小心處理。

另外,有報道指在昨日大埔的衝突中,有懷疑是警員喬裝的蒙面人士,被防暴警察誤當示威者,被箍頸及以警棍打中,要其他人上前表示為自己人才獲放行。

鄭承隆說,目前未能證實有關人士是否喬裝的警員,估計出手阻止的警員是目睹對方的行為屬參與非法行為,才會上前拘捕。他形容,若真的是喬裝警員是扮得很成功,但情況絕對不理想,強調警方不應挑釁及牽引現場人士的情緒。

警大埔拘多人 截查《立場》記者 故意將身份證放直播鏡頭前約 40 秒 律師指違私隱條例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E4%BE%8B/
[Image: Untitled-1-04_x8Naz_1200x0.png]

有網民發起今日到多個商場進行「和你 SHOP 蒙面日」行動,其中有警員進入大埔超級城拘捕至少 3 人。《立場新聞》記者採訪期間被警員截查,要求出示身份證,並將身份證故意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大約 40 秒,更一度將身份證擺近鏡頭前,明顯想清晰公開記者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有律師批評警方做法沒有法律依據,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沒有盡資料收集人的責任。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指,將會就事件協助記者作出正式投訴,要求警方提供涉事蒙面警員的姓名及編號。

大埔超級城今日有網民發起「和你S HOP 蒙面日」,下午有防暴警察及便衣警員進入商場,曾施放胡椒噴霧,在商場外至少拘捕 3 人。商場有長者疑被藍色水噴中,半邊臉染上藍色,有警員以清水幫該名長者清洗。

《立場新聞》記者採訪期間,追問在場持伸縮警棍的人士是否便衣警察,及後該名便衣警員及防暴警察與記者發生口角,多次以粗言穢語辱罵記者,及要求記者進入封鎖線範圍,確認其記者身份,及要求出示身份證。

截查期間,便衣警員警告記者「再唔合作我就拉你」,然後在直播鏡頭前展示記者的立法會記者證及記協記者證,記者已即時向警員表示「唔好係鏡頭面前展示啦。」惟該名便衣警員再將記者的身份證在直播鏡頭前展示約 40 秒,期間更刻意將身份證擺近鏡頭方向前,明顯想更清晰地公開記者個人資料。

記者立即批評警員做法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但有警員則反駁「機係你自己選擇㩒,部機係你開,」亦有警員稱「機係你,開機又係你,你話人哋錄你?」便衣警員將身份證還給記者後,傳媒聯絡的警員要求記者離開商場。

法律界選委、律師黃國桐認為,警察做法是百分之一百沒有法律依據,強調警方做法「從頭到尾都冇權力咁做,與拘補、檢查、截查係拉唔上關係,如果有任何損失賠償係可以告佢。」黃國桐指,警方做法是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建議應立即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相信公署會作出譴責,且會將個案直接轉介至監警會。

黃國桐解釋,警員是有權查看身份證,及收集身份證的資料,但由於涉及個人資料,因此必須謹慎保管,慎防資料外洩,但刻意將別人身份證展現在直播鏡頭前,則是完全違反收集人的責任。被問及警方指問題源於記者開機拍攝,黃則反駁「例如很多市民在行人路上旁觀,如果警察一直舉起身份證俾全世界睇,係咪就要市民閤埋隻眼?」

《立場新聞》總編輯鍾沛權指,有關警員涉嫌違反《個人資料(私隱)條例》,將會協助記者向私隱專員公署等相關部門作正式投訴,要求警方提供出涉事警員的姓名及警員編號。

蒙面警呼喝「黑記」 港台期望執勤警員謹慎言行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26.htm

有警員昨晚於觀塘APM 商場多次指罵本台記者為「黑記」,港台發言人回應,期望執勤警務人員謹慎言行。

一批防暴警察昨晚在APM商場截查多人,帶走一名男子期間,本台一名記者剛路過現場採訪,當時有配戴記者證,多次表明記者身分,有手持攝錄機警員近距離拍攝記者,有警員用長盾推前,多次指罵記者為「黑記」,又說「你以為真係有第四權?」,有警員又說記者證不是「總統卡」。

香港記者協會發表聲明,批評防暴警察近日多次針對在場記者,包括辱罵、推撞、腳踢、胡亂噴射胡椒噴劑等,甚至無理驅趕記者,強烈譴責警方打壓新聞工作者,妨礙新聞自由。記協強調新聞工作者冒險在衝突現場採訪,是履行第四權天職,將真相公諸於世。聲明指出,政府上月邀請記協、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攝記協會面亦曾確認,記者採訪的天職及權力應予以肯定,包括不應受任何武力的不當對待。

4歲小孩說「警察打人㗎」 小學老師Ms. Yu回應:人有好有壞,非職業區分
https://hk.news.yahoo.com/4%E6%AD%B2%E5%...01107.html

【7.21冇人12.26橫行】蒙面警屈商場客偷機密信欲強拆 笠水後兇人阻差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6/60419941

警布強陣 變裝遊行多處無人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5%B...00933.html

逾200名防暴警旺角截查過百市民 又要求記者離開
https://hk.news.yahoo.com/%E9%80%BE200%E...43956.html

【修例風波】示威者新都會廣場內滋擾食肆 警拘7男女最細15歲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10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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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暴拉錯便衣警
聞「X你老味自己人」始放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EXFS3K4B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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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VF4V6L5KO5DSJGKIU4AEZBIY5Q.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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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習慣蒙面、喬裝、拒絕出示委任證,終於自食其果,警隊內部出現「敵我不分」之窘態。大批市民昨在大埔超級城聚集行商場,其間有蒙面便衣警持伸縮警棍衝向人群作出驅散及拘捕行動,場面混亂,大批防暴警察接報趕到「見人就拉」,其間兩名便衣警亦被同袍視作「暴徒」,遭同袍棍毆、箍頸及粗暴推至牆邊制服,被擒的便衣警大叫:「喂!X你老味,自己人!」防暴警始知捉錯同袍,急急鬆手放人。有立法會議員認為,此事反映警隊濫暴濫拘有根有據。
記者:劉永明

相關新聞:議員:證明濫捕有根有據

昨日Boxing Day,繼續有網民在多區發起「聖誕和你SUCK」、「SUCK the Christmas和你Shop」活動。其中在大埔超級城,下午1時許陸續有大批戴上口罩市民聚集,他們一邊行商場,一邊沿路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解散警隊,刻不容緩」、「1月1維園見」等口號。有小朋友手持寫上「五大訴求 缺一不可」、「香港人加油」的棉花糖,為行商場市民打氣。商場內有金行及珠寶店相繼落閘暫停營業,但亦有不少商舖繼續照常營業。

遭同袍箍頸棍毆

至下午約2時半,市民行到C區地下一間懷疑「藍店」的餐廳門外高喊口號,有人又向餐廳職員大叫:「要飲羅宋湯」、「想搵你老闆」、「有冇位」等,但未有職員理會。大批市民隨後進入餐廳坐下,有人將枱上的餐具倒在枱上,又把胡椒粉灑在枱面。突然間,大批蒙面便衣警持伸縮警棍在餐廳外出現,並衝向人群拘捕市民,霎時引起混亂,市民爭相走避。

未幾大批防暴警察趕至商場外,在街上制服至少三人,其間有蒙面便衣警走出商場,但防暴警員見人就拉,立即衝向手持警棍的蒙面人。其中一名穿藍色上衣、戴黑色口罩的蒙面人被防暴警當成「暴徒」,遭防暴警捉手箍頸;另一名穿深色外套但沒戴口罩的便衣警,亦被兩至三名警員包圍及棍毆,更將他推向牆邊制服。現場有人大叫:「喂!X你老味,自己人!」此時防暴警才發現對方手持伸縮警棍,證實兩人都是便衣警,於是急急鬆手放開兩人,場面尷尬。諷刺的是,其中一名便衣警正是被另一名戴口罩的便衣警協力制服,真正敵我難分。

有警員中椒洗臉

防暴警之後闖入超級城,至少兩名市民被制服,有警員聲稱商場有餐廳被破壞。同時間,商場內有警員曾施放胡椒噴霧及胡椒水劑,現場多處遺下刺鼻藍色水,當中有長者半邊臉染上藍色,需即時以清水處理,亦有部份懷疑便衣警清洗臉部。事件中,至少五名被捕市民被警方帶走,由於超級城內各層都有防暴警員把守,商舖差不多全部落閘暫停營業。

入夜後,安慈路一帶有人拉起膠帶堵路,防暴警到場處理,其間截查並拘捕至少一男兩女。有街坊靠近圍觀和拍攝時,遭警員以胡椒噴劑指嚇要求後退。大批街坊不滿聚集叫喊,並用強光電筒照射警員,有警員情緒失控,辱罵街坊是「曱甴」,氣氛緊張。其後防暴警退回大埔太和路戒備。至晚上9時許,太和路有示威者向警車投擲石頭,大批防暴警隨即追捕,最少兩名男子被制服帶走。

20191226 防暴拉錯便衣警 聞「X你老味 自己人」始放人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hnBaQ9eW24g


議員:證明濫捕有根有據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LIPDEXTUQ/

防暴警昨午在大埔超級城一度誤將同袍當示威者拘捕,其間更粗暴地向兩名便衣警箍頸及推向牆邊制服,其後知道是「自己人」始放人。有立法會議員認為事件正好證明市民指摘警方濫捕濫告是有根有據,又批評警方派便衣警喬裝市民只會惹來懷疑,甚至激起警民衝突,完全是錯誤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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喬裝示威者激起警民衝突

過去反修例風波以來,警方多次被揭發派出便衣警員,喬裝示威者混入群眾中進行拘捕行動,甚至被質疑有卧底警員刻意破壞挑起事端,令警方可以藉詞執法拘捕示威人士。公民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指,昨日防暴警在大埔超級城誤將兩名便衣警制服,「不外乎兩個可能,一係就證明咗警察根本係濫捕,一係就係便衣警做咗啲違法嘢,俾現場防暴警見到,抵拉。」他認為警方應就事件解釋清楚。

楊續稱,事件亦反映警方派便衣警喬裝示威市民,安排失當,「本身咁樣嘅行動部署就係錯誤,混入人群之中做乜先?完全幫唔到件事,更加惹人懷疑,激起警民衝突,e家仲衰到俾自己人拉埋!」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亦表示,「好明顯防暴警對便衣警同違法嘅人都分辨唔到,喺現場係唔理三七二十一,全部拉晒先,證明過去市民不斷質疑警方濫捕濫告,係有根有據」。林卓廷指出,反修例風波以來,警方濫捕事件屢見不鮮,「無論市民係路過好,放工又好,冇參與示威都一樣照拉」。

林又批評,事件中防暴警亦分辨不了便衣警員,遑論要市民識別他們身份,但「往往市民要求呢啲所謂便衣警員證明自己身份,佢哋都唔會展示委任證,呢啲攞住伸縮警棍嘅人究竟係咪警察,市民唔會知」,警方做法極為不妥。

身份被質疑 無綫電視記者與警爭執
https://hk.news.yahoo.com/%E8%BA%AB%E4%B...005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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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高層包庇失控下屬 辭職警大爆同袍期待實彈射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60413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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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送中由炎夏走到冬至足足半年,仍未有緩下來的迹象。警察濫暴濫捕的烙印難以磨滅,由亂棍打人、催淚彈放題,到後來發射真槍實彈,惟每日四時的記者會,警隊高層仍盛讚前線警專業、克制。本報訪問了一名當差六年的警員,因7.21元朗白衣人恐襲感到心灰意冷決定辭職,批評高層包庇失控的下屬,令前線警將暴行更合理化,就連開實彈槍亦無後果,部份警員甚至等候開槍這個人生難逢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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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化名)離開校園便投考警隊,談不上有理想和抱負,「純粹想搵工,所以我做住先」,一做便做了六年。自詡是一名「黃絲」,沒主動公開政治立場,否則或會遭「除毒瘤」般遭同袍排擠和杯葛。直至7.21這轉淚點,赤裸裸的無警時份,使他無法昧著良心同流合污。

個性衝動警員不受管束 同袍「捆綁式」共同進退
他沒料到警隊越趨腐化,就連最基本的身份證明也拒絕執行。阿輝直言,「冇warrant卡,冇膊頭no.,再蒙埋面,無論做咗啲咩,都好似無人知咁」。他指每名身穿制服的警員,膊頭位置均須展示警員編號;便衣警亦須展示委任證,「理論上係一定要show出嚟」,但大部份警員為防起底,故意摺起膊頭的編號、或將委任證反轉擺放等。他指這些所作所為全獲高層默許,「所有辨認身份嘅方法都冇咗,佢哋更加放膽去使用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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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默許違規,到後來前線警如脫韁野馬般不受控制。他以北角打人為例,疑似福建幫襲擊市民後拿著武器周圍走,更多次在警方視線範圍出現,但警員卻視若無睹,「某d高層都有鬧,話點解唔拉咗e班人」。儘管冷氣房的高層有微言,但拘捕與否,只能由當刻前線警或指揮官決定,命令更未必能立即轉達到前線。

此外,阿輝不諱言,部份個性較衝動或情緒較易激動的警員在執勤期間,「就算上級嗌佢都好,佢哋都聽唔到或者直頭唔理」,如上級指令不可衝入商場,但有些人依然故我,擅自離隊,其餘同袍惟有「捆綁式」與他們共同進退,「冇得放棄佢一個,由佢自己入去搏命」,往往因而造成混亂。那些衝動警事後亦不會被罰,上級最多只作出勸誡,「講聲『下次唔好喇,唔好落單呀。』」

「食花生」街坊照拉 想嚇和理非
警隊高層每天在四時記者會上維護或偏袒前線警員的失控行為,包括明明防暴警故意撞人但卻指雙方也應該有禮、故意阻撓記者採訪解讀為個別記者不合作、即使交通警駕電單車衝向市民亦毋須停職調查等;前線警員更慣性以「曱甴」侮辱市民,但警民關係主任竟說:「曱甴喺正面去睇,係咪好有生命力呢?」。對於高層護航,阿輝透露,不少警員眼見獲高層力撐,令他們更合理化自己的行為,甚至越來越大膽;他本人甚少看記者會內容,但同袍之間會在WhatsApp互相分享某些對答,「辭咗職之後睇到更加反感。」

半年以來,被捕人數超過6,000人,檢控卻不足兩成。阿輝指不少被捕者只是在現場「食花生、睇戲」,很多只是街坊,「有啲係阿叔、阿嬸,著住拖鞋、短褲睇戲,都照拉」,他說濫捕是為了「等拘捕數字多啲,令到和理非少啲出來,想做阻嚇作用。」

不少警員蠢蠢欲動開真槍
以為7.21已是崩壞至極,但後來的8.31、10.1,及最近包圍中大和理大一役,阿輝直言濫權濫捕的情況更嚴重。他指10.1「嗰一槍係完全冇必要,始終嗰一粒子彈打咗落去,無事無幹就還好,如果有事真係死咗,你良心過唔過意得去先?」該名年輕示威者最終沒事,他認為是不幸之中的大幸。他透露,警隊在開槍事件後訂立指引,一旦遭示威者圍攻而感到生命有威脅時,便可開槍。

「有人開第一槍,對佢哋嚟講,係一個鼓勵。」阿輝不諱言,眼見開實彈亦毫無後果,部份警員蠢蠢欲動有人開咗個頭,「因為始終成個警察生涯,未必會畀佢哋用嗰支槍真係實際上打落一個活生生嘅人身上。」

相信必定會有警員被制裁
被問到是否仍記得當日加入警隊宣誓的誓詞,阿輝笑言:「我淨係記得不徇私、不對他人懷惡意,但其實而家嘅同事全部都做唔到,口講一套,但到真係做嘅時候,係做唔到。」他指警員濫權濫捕的片段不會消失、對市民所造成的傷害更無法磨滅,不會獲得市民的原諒,「你當時當刻點樣對我哋,點解要原諒你?」

他直言,運動始終會有完結的一天,到時必定會有警員被制裁,「而家警察做嘅嘢,比朱經緯更加過份」,若無法得到制裁,相信任何社會都不會接受這結局。

【抗暴之戰】 恥與為伍7.21促使辭職 良心警:警察係應對付黑社會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60413569

7.21促使辭職,作為一個警察,係應該對付黑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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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坦言,在警隊渾渾噩噩生存了六年,若非反送中一役,或許就一直終老,7.21是促使阿輝離職的主因。「雖然我唔係話好有抱負去做一個警察,但係作為一個警察,係應該對付黑社會」,豈料警隊行為卻與他想像南轅北轍。被問到警隊如何重奪市民的信心?他說:「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佢哋直頭叫班黑社會做TIER 14」
7.21當天,阿輝在港島區當值。當日的衝突主要集中在西環,但仍有不少機動部隊同袍在政府總部、警察總部和禮賓府當值,最令他失望的是,「高層都決定唔調派啲咁空閒嘅梯隊過去元朗,係講唔過去!」阿輝透露,部分同事在電視直播中看到白衣人無差別地在西鐵站打人,「佢哋係拍手歡呼,覺得自己唔可以出手打示威者,有黑社會或者圍村人士去幫手教訓示威者,佢哋係覺得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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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輝更說,警隊內部稱機動部隊為「TIER 1(第一梯隊)」、曾任機動部隊的則為「TIER 2」、而年資較深或初入職的警員則被歸類為「TIER 3」,「佢哋(部份警員)直頭叫班黑社會做TIER 14,因為佢哋(黑社會)某程度係14K,內部有個戲稱叫TIER14。」他直言荒謬至極,記起警隊在六月之前幾個月,聲言要反黑,「喺尖沙嘴大肆打擊黑社會,反黑反咗幾個月,反到搭晒膊頭,有傾有講,係唔合理!」
面對警黑勾當等疑雲,阿輝說高層只以「人手調配有問題」作解釋,「話『所有兵力全部擺晒係港島區』,就係咁樣,你信就信,唔信就算。」他認為,真正的原因就如報道所指,「(高層)好明顯真係放縱,有心畀黑社會或者班白衣人去襲擊示威者」,藉此突顯警隊的重要性;縱使要犧牲無辜市民的安危,亦在所不惜。
「如果結咗婚、有宿舍就好難走」
阿輝在7.21不久後離開警隊。被問到辭職有否被留難,阿輝笑言沒有,上級和同袍均勸他考慮清楚。由於他從沒主動表明「黃絲」立場,若有,「佢哋會恨不得你快啲走,快啲離開仲好啦,好似清除毒瘤咁。他坦言慶幸年紀尚輕,包袱不重,「如果結咗婚、有宿舍就好難走」,所幸辭職決定得到家人、伴侶、朋友的支持。以他所知,部分離職的前警員加入保險行列「做住先」,情願重新建立事業,亦恥與警隊為伍。脫下制服,放棄人工高、福利好的優差,會否覺得可惜?阿輝直言:「唔覺得,唔應該為咗錢去放棄自己個立場」。
惟諷刺的是,阿輝指其實有部分警員,雖自覺是「正義超人」、站在真理一方,仍籌謀離開警隊,「佢哋覺得自己做嘅嘢係正確嘅,佢哋都覺得呢個工作環境唔適合」,只是基於家庭負擔,不能毅然離隊。

【抗暴之戰】警隊過去半年發放1.35億元津貼 膳食津貼佔5,000萬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60422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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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早前港府披露,經常被指「呃OT」的警隊在過去半年獲發共9.5億元超時補水後,當局進一步交代,警務處在過去半年共發出約8,500萬元工作相關津貼,及約5,000萬元的膳食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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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委會仍在審議包括警隊在內的公務員加薪撥款,保安局早前回覆財委會時首次披露,過去半年(6月至11月),警隊平均每月領取超時補水的人數達約1.1萬人,開支約9.5億元,即平均每名警員獲8.6萬元加班費。

朱凱廸再要求當局交代,警務處在過去半年發放「工作相關津貼」和「膳食津貼」的情況。保安局日前回覆財委會解釋,「工作相關津貼」包括6類,例如只適用於文職職系的額外職務津貼、辛勞津貼、輪班工作津貼和黑色暴雨警告當值津貼及颱風當值津貼,還有紀律部隊職系特別津貼及制服(及用具)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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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局亦指,「工作相關津貼」只限月薪不超過總薪級表第33點(即約7萬元)、警務人員薪級表第48點(即約10.5萬元)或一般紀律人員薪級表(主任級)第32點(即約10.5萬元)的人員申領,而在過去半年,「工作相關津貼」的總開支約8,500萬元。

朱凱廸批評當局的回應是避重就輕,因為他要求當局詳細交代「工作相關津貼」下各類津貼的開支,但當局只籠統地交代開支為8,500萬元,正如早前交代約9.5億元加班費時,當局亦沒有詳列不同職級的警員申領多少加班費。再者,政府放寬了警察申領膳食津貼的限制,未知今次公佈的5,000萬元是否已反映放寬後的金額。朱表明對當局的回應「唔收貨」,亦強調他反對警隊加薪,故此應從公務員加薪中分拆開來,而警務處處長鄧炳強亦應到財委會接受質詢。

此外,為在本港持續當值12小時或以上的人員提供的本地膳食津貼,處方在過去半年的總開支約5,000萬元。

【抗暴之戰】醫管局職員行街遭警截查攝錄職員證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斥很可能越權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6042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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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新聞》記者昨日遭警員故意在直播鏡頭前,展示其身份證長達40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指已有足夠理由展開調查。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在其facebook專頁表示,接獲有醫院管理局員工反映,本月25日聖誕節在旺角行街時遭警員截查,警員將整個搜身及搜袋過程錄影,不但其身份證,甚至醫管局的職員證也被攝錄,職員證上有該員工的彩色大頭相、工作地點及職位等資料。該會會長馬仲儀表示,警員攝錄當事人的職員證資料,可能已超越了權限,也擔心警方錄影職員證資料的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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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仲儀表示,接獲有醫管局同事反映,25日在旺角行街時被警員截查,期間有搜身、搜袋及查身份證,整個過程也被攝錄;而警員在其袋中找到醫管局職員證,並攝錄其職員證。職員證上有員工的彩色大頭相、工作地點、職位等。警員搜查後容許該同事離開,顯示該同事沒有犯事或被捕。該會諮詢法律意見後,認為雖然警員有合理合法的權力截查途人,有權紀錄當事人身份證上的個人資料,但警員沒有法定權力收集超出法定資料範圍,例如男警員查問女當事人的婚姻及家庭狀況等等。如同事當時只是行街,搜集他的職員證上的資料是沒有必要,十分可能是越權行為,有關同事可向私隱專員公署投訴。

馬仲儀表示,在現時市民不信任政府及警隊下,同事不忿被警員攝錄其職員證資料,也擔心警方會如何運用有關資料。《蘋果》正向私隱專員公署及警方查詢。

【抗暴之戰】中立也容不下 佔中送水警被踢出谷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60421875

【抗暴之戰】《立場》記者遭警強行公開身份證 私隱專員:表面上已違規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1...LUXPJLT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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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26日)大埔超級城遭大批防暴警闖入濫捕,《立場新聞》記者陳朗昇更遭警員埋身推撞,並被帶到封鎖範圍內截查身份證,其間警員一度將其證件故意擺近直播鏡頭前公開,歷時長達40秒。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黃繼兒認為事件可信程度高,公署已有足夠理由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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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場》記者陳朗昇昨晚被警員強行公開身份證,該媒體總編輯鍾沛權表示將向相關部門作正式投訴,並要求公開涉事蒙面警的姓名及編號。黃繼兒今早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認為,事件在表面上可能已違反個人資料保障原則,雖暫時未收到當事人投訴,但有關文章及片段被廣泛報道,香港記者協會亦就事件發聲明,故公署有足夠理由主動調查事件。

黃繼兒又指,如調查結果顯示有人違反守則,公署會向披露資料者發出執行通知書,指令其矯正錯誤,如要求不獲理會可能會提出檢控。黃強調,遭公開的個人資料已沒有補救機會,如事件傷害當事人或屬嚴重事故,公署或考慮要求披露資料者向事主道歉,而如有人利用資料作「起底」用途,亦可能會面臨檢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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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席同一節目的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指,警員截查市民身份證時一般均會用手遮掩,故昨日公開記者身份證的警員技術上已違規,是明顯做錯,但認為只屬個別事件,相信警隊高層會呼籲前線警員要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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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水男子向警員下跪 防暴警稱受得起後遭市民指罵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28.htm
一批防暴警員晚上在連接上水港鐵站的天橋戒備。其中一名穿灰衣的男子走到警方防線前,指執法時要「合情合理合法」,有警員回應指他「合情合理犯法」,質疑他做「show」,警告他不要煽動他人,涉嫌干犯公眾地方行為不檢。

這名男子其後兩度舉起手,向警員方向下跪,有市民上前扶起他,亦有市民指警員是公僕,不用向他們下跪,一名防暴警員指「我受得起」,被在場市民指罵。

防暴警員向上水站後退期間,該名男子上前,隨即被警員噴射胡椒噴劑,警員警告他不要衝擊警方防線。

便衣人員上水廣場制服多人 防暴警到場增援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angeable=0

便衣警上水帶走十多人 警方稱黑衣人商場有騷擾行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28.htm

【和你Shop.各區】九龍灣德福廣場警截查二人 市民指罵 警曾舉藍旗 (22:12)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d%e6%97%97

【抗暴之戰@上水】失明律師聲援被捕青年 瘋警失控手推腳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8/60426959

警方稱已即時要求警員停止使用重覆行動呼號卡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27.htm

集會撐中學生 候任區議員促交代7‧21事件
https://hk.news.yahoo.com/%E9%9B%86%E6%9...00805.html
[Image: 7e7f2cfc38c10b831818d33fe68ac697]

指有同事遭警截查攝錄職員證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可能已越權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A%E6%AC%8A

網民發起多區「和你Shop」 警方拘捕多人
https://hk.news.yahoo.com/%E7%B6%B2%E6%B...56726.html
[Image: 8f0a1dd0-29d1-11ea-a551-9dc8db2db25f]

【修例風波】倡停以「和理非」作稱呼 林志偉:冷血程度不下施暴狂徒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260.html

被警棍扑傷中六生精神受創 放棄考今屆文憑試
https://hk.news.yahoo.com/%E8%A2%AB%E8%A...fnkNKph2h_

【逃犯條例】控方求被插頸警可匿名 指有「點錯相」警收數千滋擾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B%E6%93%B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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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批警方不願主動披露所有津貼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27.htm

林卓廷指廉署已成立「特別調查組」調查警員失當行為
http://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h...C%E7%82%BA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據他了解,廉政公署已經成立專門調查反修例事件警務人員失當行為的「特別調查組」。

林卓廷已設立兩條投訴警察武力熱線,整理所得資料後,會轉介廉署跟進。希望使用過分武力的警員,不要以為他們不需為自己的行為負責。

林卓廷指出,根據一宗1986年對廉政專員的上訴案例,法庭指《廉政公署條例》第12條「貪污行為」也包括公職人員損害公眾利益的罪行及意圖削弱公信力,認為廉署有法定職責調查「警察濫權或濫用武力」。

林卓廷設立兩條投訴警暴熱線 將轉介廉署跟進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30.htm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指出,廉政公署已經成立專門調查反修例事件警務人員失當行為的「特別調查組」,他已設立兩條投訴警暴熱線,整理所得資料後,會轉介廉署跟進。

林卓廷指出,根據一宗1986年對廉政專員的上訴案例,法庭指《廉政公署條例》第12條「貪污行為」也包括公職人員損害公眾利益的罪行及意圖削弱公信力,故他認為廉署有法定職責調查「警察濫權或濫用武力」。

早前3名警員在北區醫院涉嫌虐打一名長者被捕,林卓廷指,他們的控罪其後被改為「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他認為現時警隊的濫捕濫權行為,亦有可能干犯相關罪行。

本港今年6月至9月256宗自殺 2537宗屍體發現等個案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B%E6%A1%88

反修例風波持續多月,保安局長李家超今日(13日)以書面回覆立法會議員許智峯提問,表示警方今年6至9月在現場就案件的初步分類計算,警方接獲的自殺數字為256宗;發現屍體、送院前或送院時死亡的數字則為2537宗,分別較去年同期增加34宗和311宗。

李家超表示,以警方在現場就案件的初步分類計算,今年6至9月警方接獲的自殺,包括有人上吊或從高處墮下的數字達256宗,較去年同期增加34宗;過去4年同期的數字分別為222、250、235和216宗。

而警方在今年6至9月就發現屍體、送院前或送院時死亡,包括未能在現場確定死因的個案數字則為2537宗,較去年同期增加311宗;過去4年同期的數字分別為2226、2407、2161和2159宗。

李家超指,警方處理每一宗死亡案件,均遵從嚴謹的法例及指引,向死因庭作出呈報。警方會調查每一宗須向死因裁判官報告的死亡個案,並把初步調查報告連同臨床病理學家或法醫科醫生的驗屍報告提交死因裁判官。如死因裁判官認為有關個案須予進一步調查,警方會展開進一步調查和提交更詳盡的死亡報告。死因裁判官在閱讀有關報告和考慮有關個案的所有情況後,會決定是否進行死因研訊。

另外,李家超亦回應立法會議員譚文豪表示,在過去5個多月,特區政府並沒有引用據《公安條例》(第245章)第40條、據《警隊條例》(第232章)第24條和據《基要服務團條例》(第197章)第4條,委任特務警察、僱用臨時警務人員或招募基要服務團,以協助警方處理有關公眾活動。同時,政府亦沒有要求駐港解放軍協助處理近月的衝突,也沒有委任、僱用、動員或招募任何內地執法機關成員作為特務警察、臨時警務人員或基要服務團的成員。

惟他指,現時政府正積極考慮各種措施,以增加警力及支援。當中的短期措施包括利用公務員的「退休後服務合約計劃」,增加人手,吸引已退休警務人員繼續為警隊服務。此外,特區政府正研究更多可行措施,以增加警方的人手和力量,例如積極考慮《公安條例》第40條委任機制的細節,安排其他紀律部隊的合適人員分擔或參與部分警務工作。

【修例風波】德福4學生涉襲警提堂 官指應披露警員身份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B%E4%BB%BD
上周六有市民於德福廣場發起「和你shop」行動,當中5名14至20歲的男學生被指襲警,今於九龍城法院少年庭及觀塘法庭提堂,案件分別押後至明年2月21及24日再訊,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除留院觀察的14歲男生,其餘4名到庭應訊的被告均獲准保釋,但須守宵禁令及禁足涉案商場。辯方指法庭將於下月24日就警員匿名令裁決,故冀屆時才處理本案的警員匿名事宜。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則坦言「直到呢一刻我都係覺得警員應該要披露身份。」

控方稱案件押後期間,警方將翻查閉路電視、網上直播片段及檢閱被告的手提電話等。其中缺席聆訊的14歲被告,則押後至下月3日再訊,期間交由警方看管。其餘四人則獲准各以 1000元保釋、不得離港、遵守宵禁令、禁足德福廣場,以及每週往警署報到一次。

5名被告分別為學生楊傑朗(20 歲)、兩名14歲男學生及兩名16歲男學生,分別被控於今年12月 28 日於德福廣場 1 期外襲擊警員Y、警長X及警員Z。

【抗暴之戰】四學生被控周六德福襲警 裁判官:警方應披露遇襲警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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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在聖誕假期連日在各區商場響應「和你Shop」行動,當中上周六12月28日便衣警員在無人衝擊或破壞商舖情況下突然發難,在九龍灣德福廣場衝向人群,拘捕至少五人,有被制服人士被便衣警插鼻孔。四名男學生被指襲警,案件今提堂,辯方繼續對控方隱去遇襲警員姓名及編號的做法有意見,連近期處理不少同類案件的裁判官亦稱:「到呢一刻,我都覺得警方應該披露編號。」

被告順序為男學生(14歲)、男生楊傑朗(20歲)、姓麥男生(16歲)及姓丘男生(16歲)。14歲男生、楊、麥被控同一項襲擊在執行職務的警務人員罪,三人被指在德福一期地下Pandora店舖外,襲擊警署警長X。丘單獨面對另一項襲警罪,指他同日同地襲擊警員Y。
14歲男生因傷留院,押後至本周五1月3日或出院時帶上庭應訊,其間還押警方看管。餘下3人今晨押上觀塘法院提訊,從被告欄內可見,丘的前額有紗布包紮,據了解他是被拘捕時受傷。

控方申請暫不答辯及押後八星期,以待警方調查現場閉路電視錄影、網上片段及各被告的手提電話。控方不反對出庭三人保釋。署理主任裁判官徐綺薇聽取辯方陳詞後,批准楊、麥、丘各以1,000元現金保釋至明年2月24日再訊,其間須守宵禁、禁止離港及禁止進入德福廣場範圍。
代表麥的大律師郭憬憲庭上對警員隱名做法提出意見,但指東區法院下月將就相同議題作出裁斷,故暫時保留陳詞。徐官聞言向主控官說:「到呢一刻,我都覺得警方應該披露返個編號嘅。」
另外,男學生孫城熙(19歲)在10月28日在牛頭角警署附近,被警方截查搜出疑藏有「伸縮警棍」,被控一項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控方今將控罪詳情修訂為「木棍」,案件應辯方要求押後至2月10日答辯,以待索閱控方證供。
【案件編號:KTCC1903、2253/19】

721遇襲廚師:江永祥說法荒謬 不信警方公正調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230.htm

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表示,元朗721事件是由「一班人帶一班示威者入元朗而牽引整件事」。當晚被一群白衣人圍毆受傷的蘇先生批評說法荒謬,又指不相信警方會公正調查事件。

任職廚師的蘇先生在721當晚放工後,於約9時50右在鳳攸北街,被約 20 名白衣人以滕條及木棍襲擊,背部多處受傷,其後一批白衣人在晚上10時許在元朗西鐵站襲擊市民。蘇先生說,以為只有一些被指「藍絲」的市民才會說有示威者入元朗引發襲擊事件,沒想到有關說法會出自警方,他質疑警方是否將他被打一事,排除於外或當作看不見。

蘇先生說,不相信警方會公正獨立調查721事件,他說有看到江永祥的訪問,覺得對方支吾以對,仍然未能合理解釋當晚兩位軍裝警員為何會轉身離開。

他又說,現時警方可在多區出動大批警力,質疑為何當日只有元朗及上環兩區有衝突,元朗會出現警力不足。他說落了詳細口供後,警方從無聯絡他進行認人手續。

【抗暴之戰】警員直系女親屬涉向警掟台式飲品 被控襲警下月再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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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民於9月7日再發起「和你塞3.0」進行「機場交通壓力測試」,警方截查前往機場的車輛及巴士乘客搜捕示威者,並在多個港鐵站駐重兵。當日有大批市民聚集在東涌港鐵站,一名警員的女家屬被指在站內向警員投擲台式飲品,被控以襲警罪,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據知,被告是現任警員的直系親屬,現居於警察宿舍。

女被告唐洛芙(22歲)為大學生,控罪指她今年9月7日在東涌港鐵站內襲擊警員陳浩揚(譯音)。據了解,涉案台式飲品購自天仁茗茶。案件押後至1月23日再訊,其間被告可以原有條件擔保。

控方表示已準備好答辯,辯方則指上次提訊時申請押後,目的是索取文件及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但辯方本月初才收齊所有文件,包括五份私家或公立醫院的醫療報告,以及40份品格證明文件,該些文件在本月20日遞交控方,要求將案押後四周待控方查閱文件。

被告今早獲10多名友人到庭支持,其母亦有到庭旁聽。根據控罪書顯示,該名女學生報稱居於已婚警察宿舍,據知被告的直系親屬為警員。

女生涉屯門藏膠管 2月10日審
另外於9月21日,屯門公園衞生關注組發起「光復屯門公園」遊行,公開大學女學生涉在屯門兆麟政府綜合大樓外,被搜出管出一條90厘米膠管,被控管有攻擊性武器。被告張佩霖(22歲)今否認控罪,案件定於2月10日在屯門法院審訊,她獲准繼續保釋。

【元朗恐襲】警謊稱有人帶示威者入元朗引發7.21 林卓廷斥淪何君堯「應聲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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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大冬瓜 於 2019-12-30 03:36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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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例風波:300人愛丁堡廣場集會 追悼死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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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永祥稱訪問說法不代表警方結論 林卓廷指散播謊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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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公共關係科高級警司江永祥接受《有線電視》訪問時表示,元朗721事件是由「一班人帶一班示威者入元朗而牽引整件事」,又否認當日到達元朗港鐵站的兩名軍裝警員是逃走。他在下午警方記者會解釋,案件仍在調查中,言論不代表警方結論。

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形容,江永祥的言論是散播謊言,扭曲歷史,二次傷害受害者,他將去信警務處處長鄧炳強要求解釋。

有721傷者就說,不相信警方會公正調查事件。

回應專訪談元朗7.21 江永祥:不代表警方結論,勿斷章取義
https://hk.news.yahoo.com/%E5%9B%9E%E6%8...12657.html
[Image: 8c89ac40081e58721d64e5ce7cb3c94d]

被要求澄清假海報 民陣:警方應主動調查
https://hk.news.yahoo.com/%E8%A2%AB%E8%A...03049.html
[Image: 1cfb64609b4d23c9d1add15d8f394d3c]

警方:有人煽動除夕搞事 不容「黑色恐怖」得逞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6%9...28505.html

修例風波:候任區議員仇栩欣涉襲警 遭預約拘捕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21834.html

廚房佬獲釋 沒受警暴但被全裸搜身
https://hk.news.yahoo.com/%E5%BB%9A%E6%8...03428.html

修例風波:天水圍6男女貼文宣被捕 孕婦當場嘔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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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bkn-20191231014130348-1231_00822_001_01p...1231091545]

6黑衣人荔枝角政府合署對開擲汽油彈 捲閘熏黑
https://hk.news.yahoo.com/6%E9%BB%91%E8%...00953.html

涉上水圖搶霰彈槍 16歲仔控3罪
https://hk.news.yahoo.com/%E6%B6%89%E4%B...00927.html

幼園女教師涉襲警二代三歲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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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察濫暴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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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團體抗議私隱署打壓警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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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暴之戰】懷孕女友被捕跪地狂嘔 男友:4個鐘先准送院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1/60434030

1男5女昨晚在天水圍銀座行人隧道貼文宣時,被警員搜身後以涉嫌刑毀拘捕,當中包括一名年輕孕婦,她在場已經不適嘔吐,但原來被帶警署後,擾攘近4小時始獲安排送院。候任區議員林進獲悉事件後趕到警署協助,被捕男女亦已獲安排律師團隊跟進。
被捕孕婦姓鑾(22歲),據悉是中泰混血兒。其姓周男友(25歲)事後趕到天水圍醫院探望,不過院方稱,即將轉到屯門醫院,暫時未能見面,要安頓妥當才方便探病。
相關新聞:【抗暴之戰】天水圍防暴軍裝拘貼文宣6男女 被捕孕婦不適當場嘔吐

周稱,昨晚8時許,女友外出去貼文宣,自己沒有隨行。而女友一直有參與反送中的活動,如今被捕也未敢告知父母,暫只是與協助的律師接觸。
據周所知,事發時女友等人被警方截查,其間她撞到欄杆,之後不適嘔吐。女友懷有4個月身孕,在現場並沒有即時送院,被捕後被帶返警署扣留,至今日凌晨約1時15分左右,警方始安排救護車將她送院治理,其間由一男一女警員陪伴押送。
周先生傍晚再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女友並無受驚,大小平安,感謝各界關心。但他直言:「我作為爸爸,為咗BB安全,暫時唔會畀佢(女友)參與公眾活動。」
周又表示,昨晚女友稱因天瑞站活動無人,故希望到場支持,他勸阻不果,亦明白女友的理念,故只能叫她小心。另外,對於女友被捕後近4小時始獲送院,周曾有微言,但最後接受警方解釋。
周亦說,事發後見到有網民稱女友被人腳踢以致不適嘔吐,他轉述女友澄清,被捕時發生肢體碰撞致嘔吐大作,並無被人腳踢。
他最後寄語抗爭者,「唔好一時意氣用事,搞清楚發生乜事先,抗爭運動嚟到今時今日,做任何嘢都預咗有被捕風險,所以更加要小心行事。」

【抗暴之戰】用膠紙漿糊貼文宣 大律師:警方只能票控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1/60434595
昨晚天水圍銀座行人隧道6男女張貼文宣時,被警員搜身及撿獲4支強力噴漆膠水,最後6人以涉嫌刑事毀壞被捕。有法律界人士表示,張貼文宣如同張貼街招,涉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可遭當局票控,但警方以刑毀罪拘捕上述人士,相信因警方指涉案人用了強力噴漆膠水,令有關物件或建築物無法回復原狀,有毀壞成份,警方便可用刑毀罪控告涉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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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張貼文宣時用普通的漿糊或膠紙,容易撕走,對建築物傷害性低,警方未必能以刑毀罪名作出控告,只能以涉違反《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票控有關人士,「但如果用強力膠水,如萬能膠,或同類黏貼、腐蝕性大的物質,黐上去冇可能撕落嚟,冇可能還原嘅話,就會出現刑毀的情況」。此外,張貼者亦要考慮張貼的地方,陸大狀說:「好多公眾地方都唔可以貼,食環署有附例監管不可亂貼,另外,若在私人地方張貼,不理是否毀壞該建築物的牆壁,亦可能涉及侵奪私人財產權利,事主可以民事追討賠償。所以,張貼文宣人士要顧及後果,貼街招或告示,要認清地方,同要睇埋用嘅物料。」
根據《公眾衞生及市政條例》,任何人士若未經許可在政府土地及公眾地方張貼街招或海報,即屬違法,違例者最高可被判罰款一萬元。而根據香港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第60(1)條及第63(2)條,如果事主被控刑事毀壞,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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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男女於今年8.5全港「三罷」當日,疑於青衣張貼與反送中及「三罷」的文宣時,遭交通警截查,兩人事後便遭票控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第104A(1b)條,即除非獲得當局書面准許,不得在政府土地展示或張貼招貼或海報。這是首次有市民因張貼文宣而被票控的案件。案件剛於昨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開審。
資料顯示,食環署六年前曾以法輪功未經申請展示宣傳品為由,在全港26個法輪功宣傳據點「真相點」充公130幅橫額及484塊展板,並檢控兩名學員。二人提出司法覆核,指有關法例違憲。高院去年裁定法輪功學員勝訴,推翻署方充公展品的決定。法官當時在判詞中指出,言論、集會及示威自由是基本人權。限制展示橫額一事,嚴重侵害上述自由。惟法例卻完全未有提及市民如何提出申請,以及政府部門以哪些準則審批申請,審批並非「依法規定」進行。至於食環署稱審批展品時會考慮保護城市景觀、防止混亂衝突等因素,法官認為指引不清。但由於法輪功案仍未經終審法院得到最終裁決,故當局仍可利用相關條例作出檢控。

【和你lunch】長沙灣半百名示威者嗌口號 防暴警要求示威者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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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Pceo30edE4rOq6gUT3ckoAqBjR9uxQrXi1OiLItToiw]

揭警涉輪姦女示威者 醫生遭恐嚇滅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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荃灣警署四名警員涉嫌輪姦被捕少女事件,全城震怒。曾在社交平台透露事件的一名醫生,被起底及恐嚇。事件已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共和黨海外事務組織副主席余懷松亦有轉發醫生被恐嚇的消息。警方至今僅向部份傳媒放風,意圖淡化事件,卻未有公開交代調查詳情。

寄語「醫護永遠和港人同行」

伊利沙伯醫院急症科專科醫生梁子恆開設的專頁「Dr.Ray的急症室迎送生涯」早於本月2日發文指出,「女示威者被警強姦」及「女示威者被警性侵」並非傳言,「恕不詳述……若果我有半句虛言,天人共鑑」。直至上周六,網上瘋傳一名少女被捕期間遭警員輪姦成孕,日前在伊院接受墮胎手術,他再發文澄明自己並非吹哨者,「只不過是消息比較靈通而已,其實是紙包不住火」,又指「絕對是有口難言」,他已被起底投訴和恐嚇滅口,但寄語「醫護永遠和香港人同行,核爆也不割席」。

余懷松亦在twitter提及懷疑強姦案,並引述網民留言指有醫生上周被醫管局恐嚇不要再追查事件。伊院表示,院方一直尊重員工以個人身份於工作以外表達意見,但員工需留意如其言論涉及醫院服務及病人資料,應遵守醫管局及與其相關的專業守則。院方最近並沒有收到員工受到恐嚇而向院方求助的個案。

警方前日證實有人報案,但聲稱指控內容與警方調查結果不脗合,卻沒解釋。有人向個別傳媒、包括《明報》及《星島日報》放風,聲稱經初步調查包括翻查閉路電視片段,9月27日及前後數天均不見女事主被拉入警署,同期荃灣警署的更表顯示沒有防暴警當值。《明報》引述消息報道,警方已向法庭申請手令索取女事主的醫療報告。《蘋果》昨向警方查證上述消息,惟未獲回覆。

社會對事件感到譁然,市民陳小姐相信指控,「講真吖,我哋女仔e家自己出街、着得少啲,如果經過防暴都會驚,你都知啦,想拉你就拉你,可以姦完你之後就棄屍擺埋一邊,再自己查自己,又唔認呢件事發生過」。

一批防暴警員晚上海港城截查多人 稱不是記者不能拍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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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上有人發起,晚上在全港各區的舉行人鏈活動,亦有網民號召到九龍和港島區的大型商場「和你Shop」。

尖沙咀海港城有大批市民高叫口號,一批防暴警員晚上約7時在海港城巡邏,截查多名男女及搜查他們的隨身物品。

警員詢問現場人士是否記者,又喝令市民指「不是記者不能拍攝」。

被搜查的人士,包括數名穿黑衣、帶口罩的人士,所有人其後都被放行,警員要求其中一名被截查的男童,打電話給家人之後放行。

【修例風波】仇栩欣到北角警署接受預約拘捕 指是政治打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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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_2019123112404381767.jpg]

【和你shop】8人涉上水廣場擾亂秩序 一被告持雙程證內地大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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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到太子站外獻花 數人被警員制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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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腰斬元旦遊行 民陣強烈譴責 民權觀察指違反國際人權公約
https://hk.news.yahoo.com/%E8%AD%A6%E6%9...45713.html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25802/20...C%E7%B4%84

[Image: 2ca61f00072e51285a8912a00e5e42bc]
2020.1.1 元旦遊行: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4ConNVRiESY

2020.1.1元旦遊行:組人鏈送物資抗催淚彈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c_hj3eUu7k8


民陣今日發起元旦遊行,警方下午五時半,以有人在遊行中途破壞滙豐銀行分行,下令民陣解散遊行,並須於六時十五分之前疏散所有遊行市民,民陣對此表示強烈譴責。

民陣發表聲明指出,警方於今日 5 時半,強行終止了民陣的遊行及集會,民陣對此予以強烈譴責!民陣亦嚴正聲明,疏散群眾是按不反對通知書要求迫於無奈的做法,民陣絕對不同意警方腰斬的決定,警方相關言論是充滿謊言、誤導及分化香港人。

警察於盧押道的拘捕行動引發警民對峙,當時場面漸變溫和,防暴警察及後亦準備撤退,卻隨即向人群投擲催淚彈,激化矛盾。警方亦同時威逼遊行腰斬,更要求民陣 30 分鐘內疏散迫爆港島的數十萬市民,大批防暴警察更在地鐵站及各疏散路線截查、挑釁市民,成圍捕之勢。

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新一年第一個合法遊行,警方卻藉詞腰斬,充份顯示政府「旨暴製亂」,無意回應市民訴求,更嚴重侵犯市民參與和平集會的權利。

民陣警告香港政府,尊重浩蕩民意,落實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否則香港人絕對不會放棄,社會亦因為警暴不會回復平靜。

民權觀察亦發表聲明指出,市民參與和平遊行集會及示威的權利受《公民權利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和《基本法》所保障。根據國際人權法及終審法院的案例,警方有正面責任協助遊行集會和平及有序地進行。

民權觀察指出,聯合國及歐洲人權法庭都曾指出,在一個整體和平的遊行集會,如有一小撮人在遊行集會中作出不和平或暴力的行為,警方有責任制止有關行為,但不應以此作為解散整個和平集會的原因。任何干預集會自由的措施必須具有合法目的及合乎比例。

民權觀察認為警方今日終止遊行集會的決定是不合法及侵犯市民參與和平遊行集會、表達意見的權利。警方限制市民參與和平遊行集會,只會進一步激化社會衝突。

人權監察抨警腰斬遊行不合理 僅予短時間疏散釀恐慌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101.htm

香港人權監察認為,警方在民陣主辦的遊行未開始前,在多處截查市民,又在遊行過程中向隊伍投擲催淚彈,其後腰斬遊行,批評警方決定不合理。

人權監察認為,市民今日參與遊行,以此表達意見,但警方挑起爭執,在遊行結束後,只給予短暫時間讓群眾疏散,造成恐慌,又主動挑釁示威者,然後使用武力。

人權監察形容警方的做法是向示威集會自由宣戰,是將個人的違法行為,連坐式地要全部和平合法的人去承擔,違反「一人做事一人當」的法治及執法常理。

【元旦遊行】2蒙面男扑爆中國人壽玻璃 跑向警員方向高叫「自己人」未被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1/60439662

灣仔杜老誌道及軒尼詩道交界的一間中國人壽被人打爆玻璃,有現場目擊者質疑是卧底警所為,指約10分鐘前,有兩名蒙面男子打爛玻璃,「好多人問佢哋係咪便衣警,佢哋好驚,有人想捉佢哋,但佢哋逃走。」

其後該兩名男子更跑向警員方向,大叫「自己人」,現場警察未有向該兩名男子作出拘捕,「完全冇反應及行動」,令人質疑打爛玻璃並非示威者。

城市廣播facebook專頁則發帖指,近下午4時在軒尼詩道附近,有一男一女試圖破壞店舖時,被其他示威者問:「你哋係咪手足?」他們未有回應且面有難色,其他人再追問:「你哋係咪黑警?」隨即落荒而逃,並向防暴警察方向跑走,女子在逃走期間遺留背包,其後有人搜出在書包中有一支灰色液體。

警方在傍晚6時04分則發稿,稱下午約4時,有「蒙面黑衣暴徒」擊碎灣仔軒尼詩道一間銀行的玻璃,案件已交由灣仔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調查,又指有網上媒體及民間組織報道引述「造謠者」的說法,「誣蔑」破壞行為是警察所為,強烈譴責有人製造假消息,意圖抹黑警隊,對此深表遺憾,並重申警員沒有作出違法行為,必定嚴正跟進案件,將「暴徒」繩之於法。

高等法院遭噴漆 法官被點名批評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9%e8%a9%95
【元旦遊行】高等法院被人噴漆辱罵法官 警方嚴厲譴責挑戰法治行為
https://hk.news.yahoo.com/%E5%85%83%E6%9...00158.html
郭榮鏗對人身攻擊法官行為表示遺憾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101.htm

修例風波:涉用無線電通報警方布防 5人被捕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27632.html

【元旦遊行】警坑口截查市民 網傳寶琳截巴士乘客落車搜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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踏入2020年多區爆衝突 警發催淚彈 旺角匯豐理財中心遭縱火【短片】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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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元旦】作家鄧小樺稱被催淚彈射中 左眼角受傷血流披面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B%E9%9D%A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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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調:警隊民望值創新低 四成市民給予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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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_2019120617273424991.jpg]

香港民研今日公布香港紀律部隊及駐港解放軍民望數字,調查結果顯示,9個紀律部隊中,市民對警務處最新滿意度評分為35.3分,排列最後,有四成受訪者更給警隊「0分」,滿意淨值為負38%,相比6月初急跌25.7分。

紀律部隊民望排第一和第二位的為消防處和醫療輔助隊,評分分別為80.5及80.2分。除了消防處和醫療輔助隊,其他紀律部隊的民望數字亦顯著下降。另外,駐港解放軍民望亦急跌,評分為44.2分,滿意淨值為3%。自1997年以來,警務處及駐港解放軍的滿意淨值創新低。

香港民研以隨機抽樣電話訪問1062名香港市民,對紀律部隊滿意度排名次序為消防處、醫療輔助隊、政府飛行服務隊、海關、入境事務處、民安隊、懲教署、廉政公署和警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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