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2024, 01:07 PM
47人案14人被判罪成 李予信劉偉聰脫罪 控方擬提出上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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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當中16人不認罪受審,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決。除李予信及劉偉聰罪脫外,其餘14人罪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和梁國雄。這是國安法生效以來,首次有被告脫罪。控方擬就脫罪兩人提上訴,要求法庭讓兩人保釋等候上訴。劉偉聰不反對,李予信則反對施加保釋條件。法官最終決定向脫罪二人施加保釋條件,除到警署報到次數減至每月一次外,其他條件大致維持不變。另外,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候懲期間保釋,但被拒絕。法庭暫定6月25日聽取求情陳詞。14名罪成被告全須還押。
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何桂藍、陳志全、劉偉聰、鄒家成、李予信、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最終,除劉偉聰及李予信外,其餘全部被告均知悉「35+」計劃,並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裁定14人罪成。
法官就相關法律議題裁決指,所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或活動,不論其形式及方法,均不可能視為可接受或可容忍的。法官認為,控罪中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目的是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防範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另外,控方毋須證明各被告知道有關手段屬非法手段,否則被告即可基於自己對法律無知,提出辯解理由。
之後,法官再就整個初選計劃作裁斷。法官指,《基本法》要求,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不予區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法庭不認為議會特權適用於本案,何況議會特權並非絕對特權。法官稱,戴耀廷在報章和社交平台發表了多篇文章宣傳「35+」計劃,以及行使否決權手段,迫使行政長官對五大訴求讓步的想法,包括〈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
法官表示,2020年3月和4月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非常清晰,就是要利用該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及香港特區體制。到2020年7月記者招待會,戴再次説出「35+」計劃的目標,即取得立法會的過半議席,以及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官認為,戴所提出的「真攬炒十步」或許並非如辯方所説的空想。如解散立法會,政府和行政長官的權力和權威被大大破壞,造成香港的憲制危機。法官認為,若各方懷有如顛覆政權意圖來進行該謀劃,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本案31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及伍健偉。法庭會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完結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初選案兩人罪脫成國安法首例 官指難證曾簽或同意「墨落無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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掟汽油彈罪成判囚上訴得直 法庭指毋須重審女侍應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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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名男女涉於2020年2月在油麻地向馬路掟汽油彈,及在租用的酒店單位收藏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等。6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一名女侍應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4個月。她不服定罪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早前獲裁定上訴得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過度干預案件且有偏頗。上訴庭今日(30日)再頒下判詞,指不認為公眾利益要求本案必須重審,下令正還押的女侍應可獲釋。
女上訴人林天詠(21歲),被控一項縱火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控罪指她於2020年2月4日,與他人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縱火及在同年2月3日至5日期間,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一瓶易燃液體、兩罐汽油、士巴拿、液化石油氣及噴漆等。上訴庭早前指,原審法官練錦鴻在審訊中對上訴人的態度有偏頗,令她獲不公平審訊故裁定上訴得直。不過因需考慮案件應否發還區院重審,下令上訴人須繼續還押。
上訴庭今指,本案性質雖然嚴重,但眾被告投擲汽油彈時並未以人或特定設施等作目標,最後沒有造成太大的實質破壞;上訴人有「依賴性人格障礙」,做事和做決定都可能只為取悅別人,上訴人犯案,是受作為她男友的另一被告影響,角色屬追隨者多於領袖;上訴人最直接參與的就只有蒙面穿黑衣跑到街上放汽油彈那一幕;本案上訴得直純粹出於原審法官的錯誤,如果下令重審,上訴人只可頂住二次壓力繼續抗辯或因戰略理由乾脆認罪;上訴人原定刑期將於約20天後便可獲釋,若須繼續還押等候重審,她在獄中的時間會超出本來的長度。考慮上述因素後,上訴庭認為案件毋須重審。
案件編號:CACC 182/2022
23 條首案|被捕人再被警方指控 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 14 萬元 涉違國安法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298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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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六四事件 35 周年。 警方國安處早前先後拘捕 7 人,指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被捕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今日指,案中其中一名被捕女子,曾於網上訂閱平台資助逃犯羅冠聰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警方國安處今日發稿指,一名在 29 日被捕的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1 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 14 萬元。
據了解,該名女子是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的妻子潘幼翠。
除鄒幸彤外各人已獲准保釋
警方指,被捕人當中,一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五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已獲准保釋。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七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7 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鄒幸彤母親、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關振邦及潘幼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嘅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帖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鄧提出,被捕人士並非單純批評政府,而是「利用某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犯法,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聽從。
美國稱對涉及國安法審訊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官員實施新簽證限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31.htm
![[Image: mfile_1755618_1_L_20240531222201.jpg]](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755618_1_L_20240531222201.jpg)
美國表示會對涉及國安法審訊及作出定罪裁決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表示,案中被告只因和平地參與受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政治活動,而受到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並入獄,美方對此深表關注,因此會對負責實施國安法的官員,實施有關簽證限制。米勒呼籲中國及香港當局停止以內容含糊的國安法例,遏制和平發表異見的人士。
較早時,外交部駐港公署指美方政客及機構,就香港高等法院依法判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部分涉案人員說三道四,公然詆毀香港法治、民主、自由,甚至叫囂制裁辦理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涉案反中亂港分子徹頭徹尾玷污和背離民主精神,所謂「初選」是以癱瘓特區政府和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根本不是行使民主權利,任何國家都不會放任這種行徑。
【47人案】 美國務院:非常關注案件 對負責執行國安法中港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特區政府強烈不滿
https://hk.news.yahoo.com/%E3%80%9047%E4...38424.html
![[Image: 801b63c0-1f53-11ef-b7db-cff9c44422301ef]](https://s.yimg.com/ny/api/res/1.2/0_7NzsTiZloMhWb2MC3EyA--/YXBwaWQ9aGlnaGxhbmRlcjt3PTk2MDtoPTY0MDtjZj13ZWJw/https://s.yimg.com/os/creatr-uploaded-images/2024-05/801b63c0-1f53-11ef-b7db-cff9c44422301ef)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16 名不認罪被告昨(30 日)有 14 人被裁定罪成,劉偉聰、李予信獲判無罪後律政司提上訴。案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國務院今(31 日)回應指,對判決深表關切,作為回應,正根據當地移民法例,對負責實施國安法的中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美國務院發稿指,被告僅因和平參與受基本法保障的政治活動而被起訴和入獄,港府不應以嚴厲的刑罰,進一步削弱人們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當局應立即釋放被不公義審判的人。
美國敦促中國政府和香港當局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停止以模糊的國家安全法打壓異見聲音,以恢復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活力和競爭力。
港府深夜發稿回應指,強烈不滿及譴責美國國務院擬對國家及特區人員施加簽證限制。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提出施加所謂「簽證限制」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國家及特區人員,明目張膽地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作出干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對任何恫嚇干預措施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湯家驊:外商感香港很安全 惟怕被當成「間諜」不敢說出香港真實情況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5%E6%B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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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思路主辦的「香港政治及行政學苑2023-2024年第六屆學生北京交流團」上月底訪京,期間獲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接見。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2日)在商台節目上表示,交流團主要向中央官員反映「一國兩制」調研數據,獲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湯家驊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外商面對很大壓力,在自己國家不敢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說成「間諜」,及被當作「幫北京宣揚共產主義」。
湯家驊表示,交流團有一些議題會盡量避開,包括香港自治範圍內議題,不想予人「破壞一國兩制」,及打「小報告」的印象;另外亦避免一些「向中央伸手求惠港措施」的事情,不想予人刻意「領功」的觀感。今次只將香港「一國兩制」的調研報告及數據向北京官員反映,包括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香港人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及基本義務,《國安法》對外資的影響等,中央對港情況感到興趣,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
外商對《國安法》無任何負面想法
他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在港外商比較了解香港情況,對於《國安法》無任何負面的想法,反而覺得香港很安全、生活正常,權利受保障,並不擔心本港營商環境,反而回到原來國家會面對很大壓力,不是不敢講,而是認為沒有必要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人質疑「是否收了共產黨錢」,他指在歐美國家「啲人隨便就可以話你係間諜,當咗你係宣揚共產主義」。如果這些外商建議在香港加開寫字樓,總部則會反問「為何不去新加坡」,前者就有口難言。湯家驊指可想而知,西方的傳媒及政客抹黑中國及香港的工作很全面很徹底,相信西方對港的論述,極難在一時三刻改變。
外國媒體及政客借「35+」顛覆案抹黑香港
另外,民主派47人的「35+」顛覆案日前有裁決,16名否認控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兩人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兩名被告脫罪提出上訴。湯家驊表示,初選本身由頭到尾都不是犯法,犯法原因是背後有人透過合謀顛覆政權的犯罪意圖手法及目的,實施某些行為,但這些說話三言兩語難解釋清楚,結果一些外國媒體及政客借此抹黑香港。
他又指,今次「35+」顛覆案判決好處是令人知道「一國兩制」下的尊重法治及人權的角度是毫無改變,一切都是公開,完全沒有閉門造車,或「閂埋門莫須有拉人坐監」,有人可能不同意法官的看法,但制度容許上訴,每次上訴都有非常公開的討論,法庭的判決亦會很詳細用文字羅列出來予大眾監察,終審庭亦有外國的法官在內,所以他認為香港較很多其他國家在法治上優勝。
被問及未來若立法會認為政府做得不好,立法會是否不能引用《基本法》條文令其下台。湯家驊指,這是錯誤的理解,中心點是這行為是否正當合法行使職權的結果,若是就受基本法保護,否則就屬違法,是濫用公權行為。他解釋,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利達到顛覆政府的目的,以及無差別方法以達到否決目的,這做法完全不是正當行使公權的權利,屬於濫權行為,是非法手段,須受到法律制裁。
鄧炳強:提及敏感日子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屬違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28.htm
警方國安處在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女1男,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被捕人士是以匿名方式在一個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被捕人士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至於帖文內容,由於有關案件仍在調查,稍後可能作出檢控,現時不便透露。他強調案件的操作及內容,日後在法庭上大家將可聽得一清二楚。
被問到有關帖文提及的敏感日子,是否涉及悼念「六四」,以及市民是否仍可提及和悼念有關日子。鄧炳強表示,有關課題不是重要,最重要是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試圖利用有關課題,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而這些正是違法行為所在。
鄧炳強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只是針對少部份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而客觀批評政府並無問題,有關條例生效兩個月以來,市民繼續享有言論自由,但他希望市民看清楚,有些人並非簡單批評政府,而是發布煽動性言詞,在敏感日子煽動市民做出違法行為。他強調警方國安處的行動是根據證據,按法例作出,以及有必要和必須,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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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名參與2020年立法會初選的泛民人士,涉嫌串謀顛覆國家政權而遭起訴,當中16人不認罪受審,今日(30日)在西九龍法院(暫代高院)裁決。除李予信及劉偉聰罪脫外,其餘14人罪成,包括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林卓廷和梁國雄。這是國安法生效以來,首次有被告脫罪。控方擬就脫罪兩人提上訴,要求法庭讓兩人保釋等候上訴。劉偉聰不反對,李予信則反對施加保釋條件。法官最終決定向脫罪二人施加保釋條件,除到警署報到次數減至每月一次外,其他條件大致維持不變。另外,罪成的彭卓棋申請候懲期間保釋,但被拒絕。法庭暫定6月25日聽取求情陳詞。14名罪成被告全須還押。
涉案47名被告同被控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其中16名被告不認罪受審,包括何桂藍、陳志全、劉偉聰、鄒家成、李予信、施德來、何啟明、鄭達鴻、彭卓棋、余慧明、梁國雄、黃碧雲、林卓廷、柯耀林、吳政亨及楊雪盈。最終,除劉偉聰及李予信外,其餘全部被告均知悉「35+」計劃,並有意圖顛覆國家政權,裁定14人罪成。
法官就相關法律議題裁決指,所有旨在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或活動,不論其形式及方法,均不可能視為可接受或可容忍的。法官認為,控罪中所指的「其他非法手段」,所指的包括「使用武力或威脅使用武力」以外的手段,目的是要建立健全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以及防範顛覆國家政權罪行。另外,控方毋須證明各被告知道有關手段屬非法手段,否則被告即可基於自己對法律無知,提出辯解理由。
之後,法官再就整個初選計劃作裁斷。法官指,《基本法》要求,立法會議員必須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區,不予區別地否決財政預算案或公共開支,迫使政府回應五大訴求,違反《基本法》的規定。法庭不認為議會特權適用於本案,何況議會特權並非絕對特權。法官稱,戴耀廷在報章和社交平台發表了多篇文章宣傳「35+」計劃,以及行使否決權手段,迫使行政長官對五大訴求讓步的想法,包括〈立會過半是大殺傷力憲制武器〉、〈真攬炒十步 這是香港宿命〉。
法官表示,2020年3月和4月時,「35+計劃」的終極目的和用意已非常清晰,就是要利用該謀劃破壞、摧毀或推翻現行的政治制度及香港特區體制。到2020年7月記者招待會,戴再次説出「35+」計劃的目標,即取得立法會的過半議席,以及運用權力否決財政預算案。法官認為,戴所提出的「真攬炒十步」或許並非如辯方所説的空想。如解散立法會,政府和行政長官的權力和權威被大大破壞,造成香港的憲制危機。法官認為,若各方懷有如顛覆政權意圖來進行該謀劃,必然構成嚴重干擾、阻撓、破壞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的行為。
本案31名認罪被告,包括戴耀廷、區諾軒、鍾錦麟、趙家賢、梁晃維、徐子見、岑子杰、毛孟靜、劉澤鋒、黃之鋒、譚文豪、李嘉達、譚得志、胡志偉、朱凱廸、張可森、黃子悅、尹兆堅、郭家麒、譚凱邦、劉頴匡、楊岳橋、岑敖暉、王百羽、袁嘉蔚、馮達浚、吳敏兒、范國威、呂智恆、林景楠及伍健偉。法庭會在不認罪被告的審訊完結後,才處理認罪被告的判刑。
案件編號:HCCC 69/2022
初選案兩人罪脫成國安法首例 官指難證曾簽或同意「墨落無悔」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掟汽油彈罪成判囚上訴得直 法庭指毋須重審女侍應獲釋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4053...2_001.html
6名男女涉於2020年2月在油麻地向馬路掟汽油彈,及在租用的酒店單位收藏裝有易燃液體的玻璃瓶等。6人被控縱火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其中一名女侍應經審訊後被裁定罪成,被判囚34個月。她不服定罪並向上訴庭提出上訴,早前獲裁定上訴得直,上訴庭指原審法官過度干預案件且有偏頗。上訴庭今日(30日)再頒下判詞,指不認為公眾利益要求本案必須重審,下令正還押的女侍應可獲釋。
女上訴人林天詠(21歲),被控一項縱火罪及一項管有物品意圖損壞或摧毀財產罪。控罪指她於2020年2月4日,與他人在油麻地彌敦道與甘肅街縱火及在同年2月3日至5日期間,在油麻地Casa Deluxe Hotel的一個單位內,保管或控制汽油彈、一瓶易燃液體、兩罐汽油、士巴拿、液化石油氣及噴漆等。上訴庭早前指,原審法官練錦鴻在審訊中對上訴人的態度有偏頗,令她獲不公平審訊故裁定上訴得直。不過因需考慮案件應否發還區院重審,下令上訴人須繼續還押。
上訴庭今指,本案性質雖然嚴重,但眾被告投擲汽油彈時並未以人或特定設施等作目標,最後沒有造成太大的實質破壞;上訴人有「依賴性人格障礙」,做事和做決定都可能只為取悅別人,上訴人犯案,是受作為她男友的另一被告影響,角色屬追隨者多於領袖;上訴人最直接參與的就只有蒙面穿黑衣跑到街上放汽油彈那一幕;本案上訴得直純粹出於原審法官的錯誤,如果下令重審,上訴人只可頂住二次壓力繼續抗辯或因戰略理由乾脆認罪;上訴人原定刑期將於約20天後便可獲釋,若須繼續還押等候重審,她在獄中的時間會超出本來的長度。考慮上述因素後,上訴庭認為案件毋須重審。
案件編號:CACC 182/2022
23 條首案|被捕人再被警方指控 訂閱資助羅冠聰等人 14 萬元 涉違國安法
https://hk.news.yahoo.com/23-%E6%A2%9D%E...29801.html
今年是六四事件 35 周年。 警方國安處早前先後拘捕 7 人,指他們涉嫌違反《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 24 條 「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被捕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警方今日指,案中其中一名被捕女子,曾於網上訂閱平台資助逃犯羅冠聰等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當中「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
警方國安處今日發稿指,一名在 29 日被捕的女子,經調查後亦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 21 條「以金錢或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分裂國家」罪。調查顯示她於網上訂閱平台以金錢資助羅冠聰及其他人士,資助金額約為 14 萬元。
據了解,該名女子是前支聯會常委關振邦的妻子潘幼翠。
除鄒幸彤外各人已獲准保釋
警方指,被捕人當中,一名女子繼續還押大欖女懲教所,其餘五名女子及一名男子已獲准保釋。警方重申,「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屬嚴重罪行,最高可被處監禁七年。
警方提醒市民,任何人不論以任何形式,包括透過網上平台,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危害國家安全罪行,即屬犯罪,強調警方會繼續對相關犯罪行為嚴正執法,呼籲社會大眾不要以身試法。
警方國安處日前拘捕 7 人,包括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鄒幸彤母親、前荃灣區議員陳劍琴、社民連成員李盈姿、前支聯會常委劉家儀、關振邦及潘幼翠。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指,被捕人士涉嫌以匿名方式透過「小彤群抽會」專頁,「利用某個將至嘅特別日子,連續發布意圖煽動的帖文」,意圖鼓勵網民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或非法活動;鄧提出,被捕人士並非單純批評政府,而是「利用某個敏感日子」煽動市民犯法,呼籲市民千萬不要聽從。
美國稱對涉及國安法審訊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官員實施新簽證限制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31.htm
![[Image: mfile_1755618_1_L_20240531222201.jpg]](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755618_1_L_20240531222201.jpg)
美國表示會對涉及國安法審訊及作出定罪裁決的中國內地與香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國務院發言人米勒表示,案中被告只因和平地參與受香港基本法保護的政治活動,而受到出於政治動機的起訴並入獄,美方對此深表關注,因此會對負責實施國安法的官員,實施有關簽證限制。米勒呼籲中國及香港當局停止以內容含糊的國安法例,遏制和平發表異見的人士。
較早時,外交部駐港公署指美方政客及機構,就香港高等法院依法判決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案部分涉案人員說三道四,公然詆毀香港法治、民主、自由,甚至叫囂制裁辦理案件的法官和檢察官,對此表示強烈不滿和堅決反對。發言人指涉案反中亂港分子徹頭徹尾玷污和背離民主精神,所謂「初選」是以癱瘓特區政府和顛覆國家政權為目標,根本不是行使民主權利,任何國家都不會放任這種行徑。
【47人案】 美國務院:非常關注案件 對負責執行國安法中港官員實施簽證限制 特區政府強烈不滿
https://hk.news.yahoo.com/%E3%80%9047%E4...38424.html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 16 名不認罪被告昨(30 日)有 14 人被裁定罪成,劉偉聰、李予信獲判無罪後律政司提上訴。案件引起國際社會關注,美國國務院今(31 日)回應指,對判決深表關切,作為回應,正根據當地移民法例,對負責實施國安法的中港官員實施新的簽證限制。
美國務院發稿指,被告僅因和平參與受基本法保障的政治活動而被起訴和入獄,港府不應以嚴厲的刑罰,進一步削弱人們對香港司法制度的信心,當局應立即釋放被不公義審判的人。
美國敦促中國政府和香港當局維護香港司法獨立,停止以模糊的國家安全法打壓異見聲音,以恢復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活力和競爭力。
港府深夜發稿回應指,強烈不滿及譴責美國國務院擬對國家及特區人員施加簽證限制。發言人表示,美國政府提出施加所謂「簽證限制」全屬卑劣政治操作,妄圖恫嚇堅定維護國家安全的國家及特區人員,明目張膽地對中國內政和香港事務作出干涉,違反國際法和國際關係基本準則,「香港特區對任何恫嚇干預措施嗤之以鼻,無懼任何威嚇,堅定不移履行維護國家安全的責任。」
湯家驊:外商感香港很安全 惟怕被當成「間諜」不敢說出香港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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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_2024060212215575462.jpg]](https://image.stheadline.com/f/680p0/0x0/100/none/fa471fcfcf3a281307a166e3ede86d1e/stheadline/inewsmedia/20240602/_2024060212215575462.jpg)
民主思路主辦的「香港政治及行政學苑2023-2024年第六屆學生北京交流團」上月底訪京,期間獲港澳辦主任夏寶龍接見。民主思路召集人、行會成員湯家驊今早(2日)在商台節目上表示,交流團主要向中央官員反映「一國兩制」調研數據,獲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湯家驊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外商面對很大壓力,在自己國家不敢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說成「間諜」,及被當作「幫北京宣揚共產主義」。
湯家驊表示,交流團有一些議題會盡量避開,包括香港自治範圍內議題,不想予人「破壞一國兩制」,及打「小報告」的印象;另外亦避免一些「向中央伸手求惠港措施」的事情,不想予人刻意「領功」的觀感。今次只將香港「一國兩制」的調研報告及數據向北京官員反映,包括香港人的身份認同,香港人對國家憲法和《基本法》的認識及基本義務,《國安法》對外資的影響等,中央對港情況感到興趣,夏寶龍亦逐點給予回應。
外商對《國安法》無任何負面想法
他又指,初步調研發現不少在港外商比較了解香港情況,對於《國安法》無任何負面的想法,反而覺得香港很安全、生活正常,權利受保障,並不擔心本港營商環境,反而回到原來國家會面對很大壓力,不是不敢講,而是認為沒有必要就香港情況為中國辯護,怕被人質疑「是否收了共產黨錢」,他指在歐美國家「啲人隨便就可以話你係間諜,當咗你係宣揚共產主義」。如果這些外商建議在香港加開寫字樓,總部則會反問「為何不去新加坡」,前者就有口難言。湯家驊指可想而知,西方的傳媒及政客抹黑中國及香港的工作很全面很徹底,相信西方對港的論述,極難在一時三刻改變。
外國媒體及政客借「35+」顛覆案抹黑香港
另外,民主派47人的「35+」顛覆案日前有裁決,16名否認控罪被告中,有14人被裁定罪成,其餘兩人劉偉聰及李予信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兩名被告脫罪提出上訴。湯家驊表示,初選本身由頭到尾都不是犯法,犯法原因是背後有人透過合謀顛覆政權的犯罪意圖手法及目的,實施某些行為,但這些說話三言兩語難解釋清楚,結果一些外國媒體及政客借此抹黑香港。
他又指,今次「35+」顛覆案判決好處是令人知道「一國兩制」下的尊重法治及人權的角度是毫無改變,一切都是公開,完全沒有閉門造車,或「閂埋門莫須有拉人坐監」,有人可能不同意法官的看法,但制度容許上訴,每次上訴都有非常公開的討論,法庭的判決亦會很詳細用文字羅列出來予大眾監察,終審庭亦有外國的法官在內,所以他認為香港較很多其他國家在法治上優勝。
被問及未來若立法會認為政府做得不好,立法會是否不能引用《基本法》條文令其下台。湯家驊指,這是錯誤的理解,中心點是這行為是否正當合法行使職權的結果,若是就受基本法保護,否則就屬違法,是濫用公權行為。他解釋,利用《基本法》賦予的權利達到顛覆政府的目的,以及無差別方法以達到否決目的,這做法完全不是正當行使公權的權利,屬於濫權行為,是非法手段,須受到法律制裁。
鄧炳強:提及敏感日子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或特區政府屬違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40528.htm
警方國安處在全港多區,包括大欖女懲教所採取執法行動,拘捕5女1男,年齡介乎37歲至65歲,涉嫌違反 《維護國家安全條例》下的「煽動意圖的相關罪行」。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被捕人士是以匿名方式在一個社交平台專頁,利用某個將至的敏感日子,持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帖文,被捕人士包括正在還押的鄒幸彤,至於帖文內容,由於有關案件仍在調查,稍後可能作出檢控,現時不便透露。他強調案件的操作及內容,日後在法庭上大家將可聽得一清二楚。
被問到有關帖文提及的敏感日子,是否涉及悼念「六四」,以及市民是否仍可提及和悼念有關日子。鄧炳強表示,有關課題不是重要,最重要是想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試圖利用有關課題,煽動他人憎恨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及司法機構,而這些正是違法行為所在。
鄧炳強又說《維護國家安全條例》只是針對少部份意圖危害國家安全的人,而客觀批評政府並無問題,有關條例生效兩個月以來,市民繼續享有言論自由,但他希望市民看清楚,有些人並非簡單批評政府,而是發布煽動性言詞,在敏感日子煽動市民做出違法行為。他強調警方國安處的行動是根據證據,按法例作出,以及有必要和必須,採取行動維護國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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