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23, 08:27 PM
國安通緝|最猜不透的通緝人士 蒙兆達自言被選中的原因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0941.html
![[Image: 5c494724-d3f8-456a-a6e2-508f6cd73ae4.jpeg]](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k-want-07052023060941.html/@@images/5c494724-d3f8-456a-a6e2-508f6cd73ae4.jpeg)
香港警方國安處周一(3日)對8名流亡港人發出各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令,當中7名被通緝人士都有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共同點,唯獨一直推動工運的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意外列入名單。蒙兆達接受本台專訪表示,他從未鼓吹「港獨」卻被通緝令人費解。他不認為被通緝後永遠不能返香港,相信自己會比獨裁政權更長命,未來仍會繼續在國際上為香港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居住在英國的蒙兆達,即使離開香港走到異地,仍然放不下推動工運的心,更成立了香港勞權監察,但一直只是從事勞工權益的工作。到底他做了些甚麼,令政權要下達通緝令呢?蒙兆達有這樣的猜測。
蒙兆達說:去年在法國工會大會上發言,最後我用廣東話喊了一句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不是現在就用這句口號,來安插一個這麼大的控罪在我身上?如果這樣都成立的話,是不是2019年200萬人上街,都是為了要分裂國家,為了要港獨?
香港警察無權到英國拘捕他,但他假若返港則必定會被捕,蒙兆達表示,當初參加工運工作時就考慮到,會有一天被當局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被捕或者流亡海外,但他從未感到後悔,認為當局對他只是欲加之罪。
蒙兆達說:我自己抱著一個信念,有一天我仍然會返香港,我相信這個獨裁專制是不會長久存在下去。我們一路抱持的信念和價值,是一定可以活得比獨裁更加長久。
蒙兆達:中國人民逐漸醒覺
蒙兆達以過去參與工運的感受覺得,專制政權已經開始不受中國人民信心。他指,2019年時,中國人民仍然相信當局的謊言,批評工運人士煽動民眾,但「白紙運動」迫使習近平改變清零政策後,人民逐漸醒覺。
他表示,「白紙運動」雖然看起來已緩和,但中國國內外民眾已默默進行多層面聯繫,為爭取民主累積力量。
蒙兆達說:日後似乎是有很多空間,是香港流散的活躍份子,可以和國內流散人士有不同層面的合作,來壯大我們對抗專制政府的力量。我覺得這個過程,是會慢慢形成一個更大的陣營,去對抗我們的共同敵人。
不會因通緝令而噤聲
的確,在《國安法》威脅下,香港很多工運人士和工會組織都不能向外界發聲,他們面對種種政治打壓,很難去尋求國際社會的關注,所以他自己不能因為被通緝而噤聲。
蒙兆達說:我們盡量履行自己的職責,去將香港工人的聲音帶到國際層面,以及尋求國際社會持續對於政權打壓工運的關注,向中國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加國際壓力。要求他們去履行國際標準底下,對於工人權利的種種保障。
近年不少港人移居英國,在工作上遇到勞工問題,例如:被欠薪、工傷得不到補償、請病假沒有薪水等。蒙兆達表示,會開展一些工作和英國的工會合作,舉辦一些英國工作權益講座和介紹英國的工會給香港人認識,希望他們在英國仍可關注自身的權利,可以融入英國的公民社會甚至工會裡。
鄧炳強指「軟對抗」或需負刑責 23條將涵蓋間碟及網絡罪行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22534.html
香港政府近日不斷放出「軟對抗論」,直指軟性對抗都會破壞國家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軟對抗」及網絡言論也屬煽動行為,當局會在網上巡邏打擊,並指23條立法將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特首李家超早前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出香港出現「軟對抗」的情況,強調:「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破壞國家安全。」其邏輯受到非議,但他沒進一步解釋,是否等同觸犯法律要受到懲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新接受黨媒《大公報》專訪時則作進一步解釋,表明「軟對抗」是煽動行為,加上網絡言論和刊物「容易激化社會大眾」,並列舉《羊村》繪本為「例子」。
他表示執法部門會偵測危害國安的勢力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信,包括網上巡邏,並會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又會針對危害國安的人和組織展開調查,包括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但何謂軟對抗?怎樣的軟對抗才犯法?鄧炳強沒有談及。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李家超多次透露已定下時間表,最遲明年立法。負責推動的鄧炳強稱,「有國家的情報機構曾公然說,會從全球不同國家和組織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所以港府正檢視哪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絡方面的缺口」。故此日後23條立法方向及部份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他認為,有了《基本法》23條立法和《國安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
近期一些看似跟政治沾不上邊的事件,每每亦被當局歸類為「軟對抗」。今年5月,中港擬跨境「共享」器官移植恒常化,引發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潮」;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曾表示,有關行為亦屬「軟對抗」,並指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意圖罪」。
批評者指出,「軟對抗」的範圍極廣,而且十分抽象,很容易造成「白色恐怖」。今年4月12日,鄧炳強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由亂到治」,但強調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及代理人,防範他們利用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作出誤導指控,貶損國家,煽動香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609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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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警方國安處周一(3日)對8名流亡港人發出各懸紅100萬港元通緝令,當中7名被通緝人士都有被控「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的共同點,唯獨一直推動工運的前職工盟總幹事蒙兆達意外列入名單。蒙兆達接受本台專訪表示,他從未鼓吹「港獨」卻被通緝令人費解。他不認為被通緝後永遠不能返香港,相信自己會比獨裁政權更長命,未來仍會繼續在國際上為香港勞工爭取應有權益。
居住在英國的蒙兆達,即使離開香港走到異地,仍然放不下推動工運的心,更成立了香港勞權監察,但一直只是從事勞工權益的工作。到底他做了些甚麼,令政權要下達通緝令呢?蒙兆達有這樣的猜測。
蒙兆達說:去年在法國工會大會上發言,最後我用廣東話喊了一句口號「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是不是現在就用這句口號,來安插一個這麼大的控罪在我身上?如果這樣都成立的話,是不是2019年200萬人上街,都是為了要分裂國家,為了要港獨?
香港警察無權到英國拘捕他,但他假若返港則必定會被捕,蒙兆達表示,當初參加工運工作時就考慮到,會有一天被當局以莫須有罪名指控被捕或者流亡海外,但他從未感到後悔,認為當局對他只是欲加之罪。
蒙兆達說:我自己抱著一個信念,有一天我仍然會返香港,我相信這個獨裁專制是不會長久存在下去。我們一路抱持的信念和價值,是一定可以活得比獨裁更加長久。
蒙兆達:中國人民逐漸醒覺
蒙兆達以過去參與工運的感受覺得,專制政權已經開始不受中國人民信心。他指,2019年時,中國人民仍然相信當局的謊言,批評工運人士煽動民眾,但「白紙運動」迫使習近平改變清零政策後,人民逐漸醒覺。
他表示,「白紙運動」雖然看起來已緩和,但中國國內外民眾已默默進行多層面聯繫,為爭取民主累積力量。
蒙兆達說:日後似乎是有很多空間,是香港流散的活躍份子,可以和國內流散人士有不同層面的合作,來壯大我們對抗專制政府的力量。我覺得這個過程,是會慢慢形成一個更大的陣營,去對抗我們的共同敵人。
不會因通緝令而噤聲
的確,在《國安法》威脅下,香港很多工運人士和工會組織都不能向外界發聲,他們面對種種政治打壓,很難去尋求國際社會的關注,所以他自己不能因為被通緝而噤聲。
蒙兆達說:我們盡量履行自己的職責,去將香港工人的聲音帶到國際層面,以及尋求國際社會持續對於政權打壓工運的關注,向中國政府和特區政府施加國際壓力。要求他們去履行國際標準底下,對於工人權利的種種保障。
近年不少港人移居英國,在工作上遇到勞工問題,例如:被欠薪、工傷得不到補償、請病假沒有薪水等。蒙兆達表示,會開展一些工作和英國的工會合作,舉辦一些英國工作權益講座和介紹英國的工會給香港人認識,希望他們在英國仍可關注自身的權利,可以融入英國的公民社會甚至工會裡。
鄧炳強指「軟對抗」或需負刑責 23條將涵蓋間碟及網絡罪行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22534.html
香港政府近日不斷放出「軟對抗論」,直指軟性對抗都會破壞國家安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表示,「軟對抗」及網絡言論也屬煽動行為,當局會在網上巡邏打擊,並指23條立法將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特首李家超早前接受傳媒專訪時,指出香港出現「軟對抗」的情況,強調:「不犯法不代表沒有破壞國家安全。」其邏輯受到非議,但他沒進一步解釋,是否等同觸犯法律要受到懲處。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最新接受黨媒《大公報》專訪時則作進一步解釋,表明「軟對抗」是煽動行為,加上網絡言論和刊物「容易激化社會大眾」,並列舉《羊村》繪本為「例子」。
他表示執法部門會偵測危害國安的勢力以「軟對抗」手法,散播反中亂港訊信,包括網上巡邏,並會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又會針對危害國安的人和組織展開調查,包括財政來源、開支及與外部勢力的關係。但何謂軟對抗?怎樣的軟對抗才犯法?鄧炳強沒有談及。
至於《基本法》23條立法,李家超多次透露已定下時間表,最遲明年立法。負責推動的鄧炳強稱,「有國家的情報機構曾公然說,會從全球不同國家和組織羅致秘密情報人員,深入掌握有關中國的材料」,所以港府正檢視哪些行為,是香港國安法和現行法例未有涵蓋的,「包括注意間諜活動和網絡方面的缺口」。故此日後23條立法方向及部份條例內容,會涵蓋「間諜活動」及「網絡上違反國家安全的罪行」。
他認為,有了《基本法》23條立法和《國安法》的「組合拳」,必定能做到「一加一大於二」,全方位維護國安。
近期一些看似跟政治沾不上邊的事件,每每亦被當局歸類為「軟對抗」。今年5月,中港擬跨境「共享」器官移植恒常化,引發港人「取消器官捐贈登記潮」;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就曾表示,有關行為亦屬「軟對抗」,並指有機會干犯《刑事罪行條例》的「煽動意圖罪」。
批評者指出,「軟對抗」的範圍極廣,而且十分抽象,很容易造成「白色恐怖」。今年4月12日,鄧炳強在立法會特別財委會上指,「港區國安法」實施後,香港局勢「由亂到治」,但強調要「時刻警惕外部勢力及代理人,防範他們利用媒體、文化藝術等『軟對抗』方式,作出誤導指控,貶損國家,煽動香港人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仇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