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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言入罪, speech crime, hate speech, hate crime, guilty of words
#30
律政司申禁制令 限制傳播反修例歌曲 包括旋律及歌詞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6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606113933321-0606_00822_001_01p...0606135926]

有關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近年於各個不同平台傳播,律政司司長於昨日(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該歌曲,現正等候法庭指示,就處理臨時禁制令的聆訊待定。據入稟狀指,公眾人士不得在網上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包括該歌曲的旋律及歌詞,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者使《願榮光歸香港》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入稟狀亦附上32條Youtube影片連結,要求相關人士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原告是律政司司長,被告是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據入稟狀指,原告要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制被告在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以及在能構成上述煽動的情況下;或在具《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所界定的煽動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包括在互聯網及/或任何可供網上取覽的媒介及/或任何基於互聯網的平台或媒介)廣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傳布、展示或複製有關歌曲,不論是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包括有關歌曲的改編本,而其曲調、歌詞及/或曲詞實質上與有關歌曲相似者),尤其是主張把香港從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

原告亦禁制被告以任何形式發布該歌曲,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致令其相當可能被誤會為對香港特別行政區而言屬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其本身的國歌。

此外,原告亦要求禁止被告協助、促使或教唆他人參與上述行為,或者故意授權他人參與相關行為。入稟狀同時附上列表,指禁制令包括列表上的物料,被告或任何人須立即採取行動,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的行為。該列表中有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連結,包括其MV、純音樂影片,以及不同語言的版本等。

案件編號:HCA 855/2023

律政司入稟高院申禁制令 禁公眾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f%e3%80%8b

律政司長昨(5日)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公眾人士在網上或任何平台傳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入稟狀指,被告不得在網上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包括其旋律和歌詞,具意圖違反《港區國安法》或者使《願榮光歸香港》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入稟狀附上32條Youtube影片,要求相關人士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

原告為律政司長;被告為「從事相關禁制行為的任何人」。入稟狀指,原告尋求法庭頒發禁制令,禁止被告在網上媒體或平台傳播、表演、印刷、出版、出售或展示俗稱《願榮光歸香港》(Glory to Hong Kong)的歌曲。原告表示,被告或其代理人不得在網上傳播《願榮光歸香港》,包括其旋律和歌詞,旨在意圖煽動他人分裂國家,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1條,或具有《刑事罪行條例》第9條列明的煽動意圖,主張香港從中國分離出去。

入稟狀又指,原告要求禁制被告在網上傳播《願榮光歸香港》,使《願榮光歸香港》可能被誤認為香港的國歌,或者暗示香港為擁有國歌的獨立國家,具意圖侮辱國歌,違反《國歌條例》第7條。此外,原告要求禁止被告協助、促使或教唆他人參與上述行為,或者故意授權他人參與相關行為。

入稟狀附上列表,指禁制令包括列表上的物料,被告或任何人須立即採取行動,停止傳播《願榮光歸香港》的行為。列表有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包括其MV、純音樂影片,以及不同語言的版本等。

政府其後發聲明解釋入稟原因,指《願榮光》自2019年起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歌曲極可能會在違反《港區國安法》及《刑事罪行條例》等情况下繼續被肆意流傳。政府為履行特區政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經仔細考慮後決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政府又指,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今次申請為維護國安,亦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呼籲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律政司申禁制令禁播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606.htm

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禁止4項與與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非法行為,現正等候法庭指示,聆訊日期待定。

律政司要求禁制任何人旨在違反《香港國安法》、《國歌條例》及犯煽動罪的意圖下,以任何方式在網上廣播、轉載、傳播、表演、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相關歌曲,包括其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此外,律政司要求禁止協助、促使、導致、煽惑或教唆他人實施或參與有關行為,或者明知而授權、准許或容許他人實施或參與他人參與相關行為。

入稟狀亦附上32條與《願榮光歸香港》有關的Youtube影片連結,包括歌曲的純音樂版及不同語言版本,要求法庭下令禁止這些影片的發布,以及任何人改編的曲調或歌詞或曲詞。

政府發言人表示,有關歌曲自2019年起廣泛流傳,歌詞內容含有已被法庭裁定可構成煽動的口號,而有關歌曲近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對國家和特區造成嚴重損害,決定向法院申請禁制令。

發言人強調,政府一直尊重及重視《基本法》保障的權利和自由,但言論自由並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有關申請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的,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禁制令既與現行法律相輔相成,市民不應以身試法。

律政司入稟申禁制令 禁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
https://www.881903.com/news/local/2489387

港府申禁制令禁《願榮光歸香港》 稱含煽動口號禁止發布改編
https://hk.news.yahoo.com/%E6%B8%AF%E5%B...00164.html
[Image: deb882d0-0421-11ee-afbd-2305a5f38e6c]

律政司申請禁播《願榮光歸香港》 湯家驊指適用於Google等網上平台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7f0ea5ec...3%E5%8F%B0

律政司向法庭申請禁制令,限制以任何方式廣播或表演歌曲《願榮光歸香港》,聆訊日期待定。有資深大律師指,一旦禁制令生效,公開傳播或分享有關歌曲都有被檢控的風險。

港隊早前在數個國際賽事播放國歌時,被播成跟「港獨」有關連歌曲,即《願榮光歸香港》。特區政府周一向法庭申請禁制令及臨時禁制令,包括禁止以任何方式廣播、表演、刊印、發布或出售有關歌曲,不論是曲調、歌詞或曲詞,及有關歌曲的改編本等。前提是有意圖煽動他人犯分裂國家罪,主張將香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分離出去,或意圖侮辱國歌,或使人聯想到香港是一個獨立國家,並擁有本身國歌。

當局亦要求禁止幫助、導致、促致、煽惑和教唆,或明知而授權或容許他人實施這些行為。入稟狀同時附上32條影片連結,列出要求禁播的不同版本《願榮光歸香港》。

律政司強調有關歌曲內容,法庭已裁定可構成煽動口號,亦多次被錯誤表述為「香港國歌」,對國歌造成侮辱。

政府發言人指,言論自由非絕對,為維護國家安全,申請禁制令是必要、合理和合法,符合相關人權法案的要求。

若有人強調只是從欣賞角度出發,發布歌曲,是否可避過禁制?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指,未必足以開脫。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你有無犯罪意圖並非那麼簡單,一切都要從很多不同的情況或環境證供,由法庭推論。比如只是播給家人看,和播給全香港人看是有分別。公開轉播或分享這歌曲始終有被檢控風險。」

他建議市民盡快刪除相關資料,又稱禁制令適用於Google等網上搜尋平台。

湯家驊說:「它的法律責任就是不能提供一些犯罪資料,便利或協助他人犯罪。一個廣泛被使用的平台,如果它容許很多人去隨時下載、廣泛地在港傳播,他們的責任比個人的傳播或分發更重。」

不過他稱一般法庭禁制令無海外司法管轄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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