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2023, 08:52 PM
4警涉查販毒案捏造紀錄 其中1人作供稱有搜屋惟無驚動戶主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306165248195-0306_00822_001_01p...0306212017]](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6/photo/bkn-20230306165248195-0306_00822_001_01p.jpg?20230306212017)
1名警長及3名警員被指於5年前在調查1宗販毒案時捏造紀錄,向上司訛稱曾進行搜屋,及後被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經多日審訊後,屯門法院裁判官黃國輝於上周五(3日)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案中除作為第3被告的涉案警員今(6日)選擇自辯外,其餘3人均選擇不作供。自辯的被告指搜屋當日因為疑犯要求不要吵醒其家人,故當時沒有打開廳燈及打開疑犯家人房門作搜查。他又指其撰寫的調查報告,包括到搜屋現場的時間之紀錄均有錯誤,但確有搜屋。辯方於今午舉證完畢,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周四(9日)作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涉案被告依次為警長馮孝聰(45歲)、警員林耀然(38歲)、警員羅學鍵(32歲)及警員葉家豪(31歲),4人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4名被告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1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紀錄。眾被告被指誣稱於2018年3月15日凌晨曾到1宗販毒案疑犯位於葵涌的單位搜屋。
第3被告羅學鍵作供表示,當日他負責擔任證物警員,及之後撰寫調查報告,次被告林耀然則負責記錄時間。羅指搜屋前他們先到屯門警署取裝備,出發時首被告馮孝聰指警方的私家車無油及機件失靈,故改用馮的私家車。到達疑犯家中後,是疑犯從門口雜物處取鎖匙開門,疑犯稱與父母及年幼姪兒同住,疑犯稱他平時睡客廳,且表示希望警方不要打擾其家人,故搜屋時他們沒有開燈及進入任何房間搜查。這些事件羅均無記於報告內,因他當時認為不重要。羅按馮的指示,只搜客廳沒發現便離開。羅又稱其事後撰寫的調查報告有部分內容確有錯誤,包括搜屋時間等。控方質疑羅所指的搜屋全屬虛構,又指羅庭上證供與給予執法機構的供詞明顯不同,並指羅「作古仔」,羅則否認作古仔,並指在重看記事冊及書面口供才記得更清晰,故庭上的證供才屬準確。
警員涉嫌公職行為失當事件時有發生,早前一名男警涉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偽造調查結果,在調查案件時訛稱證人不提供口供,引致延誤及終止調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另一宗案件涉及1名男警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涉嫌調查共7宗盜竊、襲擊及使用虛假文書案件期間,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以及教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表示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案件編號:TMCC 510/2022
休班警發現7歲女做功課看YT 金屬衣架打至留瘀痕 准守行為2年
https://www.hk01.com/article/874552
![[Image: fRfZHFkSIdnk3M-tctfBZSjbRRfCiUw9Cdf82wnX...w1920r16_9]](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dw/20230307/709779283517640704319627.jpeg/fRfZHFkSIdnk3M-tctfBZSjbRRfCiUw9Cdf82wnX_Ns?v=w1920r16_9)
稱3年前被警惡意毆打 3還押漢昨入稟高院索償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2_001.html
![[Image: bkn-20230307162939877-0307_00822_001_01p...0307171800]](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7/photo/bkn-20230307162939877-0307_00822_001_01p.jpg?20230307171800)
3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昨天(6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香港警務處索償。3人指3年前分別在不同的警署內遭警員毆打,致身體受到傷害,其中1人更報稱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他,故要求警務處作出賠償,不過入稟狀並無透露具體索償金額及受傷詳情。
原告分別是周皓文、何卓為、張家俊,被告是香港警務處。據3原告呈交法庭的入稟狀,周在2020年3月8日凌晨,於舊牛頭角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何報稱於同日凌晨在青衣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張則報稱於同年3月7日晚至8日凌晨,在青山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嚴重傷害。3人均要求被告須為涉事警員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並為對3人所造成的身體傷害及精神損失作出賠償。
資料顯示,3名原告人的名字與1宗嫌於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發現炸彈案的其中3名被告之名字相同。該案懷疑涉案人士均於2020年3月初被捕,現時有8人被控。其中7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餘下的被告周皓文則被控1項企圖製造炸藥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7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利基大廈A座17樓某室,企圖製造爆炸品,即炸彈。該宗案件將會交到高等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HCPI 51,52,53/2023
涉呃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 50歲前警長被控欺詐 案件周四提堂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2_001.html
3警員涉分別與女童非法性交 2人擬不認罪1人擬認罪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2_001.html
兩人涉迷姦男子被捕包括衝鋒隊警察 25歲事主倒斃酒店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431a732...2%E5%BA%97
警方拘捕兩名男子,包括一名西九龍衝鋒隊警察,涉嫌迷姦男子。
警方星期三接報,一名25歲男子倒斃在尖沙咀漆咸道南最佳盛品酒店。據了解,警方調查發現,一名28歲男子跟事主一同入住酒店,並懷疑事主曾被人迷姦,不排除因為服用過量致死。
該名28歲男子當晚離開後,翌日再相約一名30歲內地男子到九龍酒店,期間懷疑該內地男子亦被迷姦。而28歲男子離開後,一名任職西九龍衝鋒隊的男子,到酒店房並跟內地男子發生性行為。案中事主未有報警。
警方昨日先後拘捕涉事28歲男子及任職衝鋒隊的男子,涉嫌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男子約炮疑遭落迷姦水亡 警揭另有受害人 拘2男包括西九衝鋒警
https://www.hk01.com/article/878209
尖沙咀酒店命案 25歲男疑遭落過量迷姦水亡 2男被捕包括EU警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2_001.html
涉同志迷姦男子臭名遠播 被指偷錢兼無套賤客 案件後日提堂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2_001.html
![[Image: bkn-20230318101408547-0318_00822_001_01p...0318183148]](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8/photo/bkn-20230318101408547-0318_00822_001_01p.jpg?20230318183148)
男子遭抄牌與執法人員爭執 稱遭撳手阻止入錶 涉行為不檢被捕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1...2_001.html
記協稱明報記者遭警撞開辱罵 警籲傳媒應避免滋擾他人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30318.htm
記協表示,《明報》記者昨天在灣仔區域法院外,拍攝律政司檢控官員離開法院大樓期間,遭一名警員兩度撞開,並以粗言辱罵。
記協表示,據他們了解,當時只有兩名記者於該處拍攝官員近照作報道用途,屬正常採訪,而該位置亦是業界慣常守候拍攝的位置,理應不會構成阻礙,記協促請警方執勤時持守專業操守及態度,避免在不必要情況下阻礙採訪。
警方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昨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外調配了適當人手,維持公共秩序。一直以來,警方盡量協助傳媒採訪。與此同時,警方亦呼籲傳媒在採訪時,採取互相尊重及專業態度,避免對其他人造成不便及影響,或造成對他人滋擾的情況。
法律問題須控辯釐清 前警長受賄押後判刑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01/
前警長收受親戚50萬元,以協助對方一名有財務糾紛的商人朋友,向警方通報有關被追債的資料。這名前警長及後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另被控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於區域法院受審後,於上月被暫委法官陳永豪裁定首項控罪罪成。案件原定昨日判刑,不過因法官有法律問題須控辯雙方釐清,因此決定再押後兩星期,至4月1日才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隱瞞債務呃貸款 遭革職
52歲被告李鴻發被裁定罪成的接受利益罪,指他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長,約於2019年7月5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他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與香港警務處間辦理往來事務的誘因或報酬,即協助或曾經協助黃在一項收債事宜的調查。控罪提到的麥智元為被告嫂嫂的弟弟。本案已非被告首次因金錢而惹官非,被告於2020年3月19日被停職,然後在2021年初,他因承認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負債,騙取45萬港元貸款,以及投注外圍,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同年11月遭革職。
官指不可判監禁以外刑罰
辯方在昨天聆訊前,已將書面求情呈交法庭,故未有在庭上覆述內容。不過法官就提到,辯方請求法庭考慮判處被告緩刑。為此法官表明,雖然本案與一般警務人員收受利益後,包庇罪犯或通風報信的案件不同,但罪行都屬嚴重,不可能判處即時監禁以外的刑罰。
另外控方昨日確認,並無證據基礎指本案所涉的50萬元並不是黃借給被告。法官因此表示,在量刑時會視有關款項屬貸款。而控方就表示會向法庭申請「復還令」,要求被告將這50萬元交予法庭。對此法官就表示,在此情況下法庭在考慮是否頒令時,應否考慮借款人的利益?法官亦表示須先釐清,復還令是否屬懲罰性質,法庭有無酌情權不作頒令,或更改命令金額,被告如無法支付是否要以監禁代替等。法官要求與訟雙方就上述問題先呈交書面陳詞,到兩星期後判刑時再決定如何處理。案件編號:DCCC 688/2021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3030...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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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名警長及3名警員被指於5年前在調查1宗販毒案時捏造紀錄,向上司訛稱曾進行搜屋,及後被起訴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案件經多日審訊後,屯門法院裁判官黃國輝於上周五(3日)裁定案件表面證供成立,案中除作為第3被告的涉案警員今(6日)選擇自辯外,其餘3人均選擇不作供。自辯的被告指搜屋當日因為疑犯要求不要吵醒其家人,故當時沒有打開廳燈及打開疑犯家人房門作搜查。他又指其撰寫的調查報告,包括到搜屋現場的時間之紀錄均有錯誤,但確有搜屋。辯方於今午舉證完畢,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周四(9日)作控辯雙方結案陳詞。
涉案被告依次為警長馮孝聰(45歲)、警員林耀然(38歲)、警員羅學鍵(32歲)及警員葉家豪(31歲),4人同被控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控罪指4名被告於2018年3月15日至4月3日期間,在擔任公職期間或在與擔任公職有關的情況下,沒有合理辯解或理由,故意作出失當行為,即在調查1宗刑事案件期間,作出已進行搜屋的虛假紀錄。眾被告被指誣稱於2018年3月15日凌晨曾到1宗販毒案疑犯位於葵涌的單位搜屋。
第3被告羅學鍵作供表示,當日他負責擔任證物警員,及之後撰寫調查報告,次被告林耀然則負責記錄時間。羅指搜屋前他們先到屯門警署取裝備,出發時首被告馮孝聰指警方的私家車無油及機件失靈,故改用馮的私家車。到達疑犯家中後,是疑犯從門口雜物處取鎖匙開門,疑犯稱與父母及年幼姪兒同住,疑犯稱他平時睡客廳,且表示希望警方不要打擾其家人,故搜屋時他們沒有開燈及進入任何房間搜查。這些事件羅均無記於報告內,因他當時認為不重要。羅按馮的指示,只搜客廳沒發現便離開。羅又稱其事後撰寫的調查報告有部分內容確有錯誤,包括搜屋時間等。控方質疑羅所指的搜屋全屬虛構,又指羅庭上證供與給予執法機構的供詞明顯不同,並指羅「作古仔」,羅則否認作古仔,並指在重看記事冊及書面口供才記得更清晰,故庭上的證供才屬準確。
警員涉嫌公職行為失當事件時有發生,早前一名男警涉於2018年至2019年期間偽造調查結果,在調查案件時訛稱證人不提供口供,引致延誤及終止調查。他否認一項在公職中行為失當罪,較早前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成立。另一宗案件涉及1名男警自2019年12月至2020年9月,涉嫌調查共7宗盜竊、襲擊及使用虛假文書案件期間,偽造證人口供、向上司謊稱受害人不追究、以及教被捕人兒子欺騙警方表示被捕人在葵涌醫院留醫等等,被控7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案件編號:TMCC 510/2022
休班警發現7歲女做功課看YT 金屬衣架打至留瘀痕 准守行為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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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3年前被警惡意毆打 3還押漢昨入稟高院索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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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正在荔枝角收押所還押的男子昨天(6日)入稟高院,民事控告香港警務處索償。3人指3年前分別在不同的警署內遭警員毆打,致身體受到傷害,其中1人更報稱警員為索取證據而毆打他,故要求警務處作出賠償,不過入稟狀並無透露具體索償金額及受傷詳情。
原告分別是周皓文、何卓為、張家俊,被告是香港警務處。據3原告呈交法庭的入稟狀,周在2020年3月8日凌晨,於舊牛頭角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以索取證據,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何報稱於同日凌晨在青衣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致身體及精神受到傷害。張則報稱於同年3月7日晚至8日凌晨,在青山警署被數名警員非法惡意毆打,引致身體及精神受嚴重傷害。3人均要求被告須為涉事警員的行為負上法律責任,並為對3人所造成的身體傷害及精神損失作出賠償。
資料顯示,3名原告人的名字與1宗嫌於明愛醫院、深圳灣口岸及羅湖發現炸彈案的其中3名被告之名字相同。該案懷疑涉案人士均於2020年3月初被捕,現時有8人被控。其中7人同被控於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非法及惡意藉爆炸品導致爆炸,而該爆炸的性質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餘下的被告周皓文則被控1項企圖製造炸藥罪。控罪指,他於2020年3月7日在九龍灣牛頭角道利基大廈A座17樓某室,企圖製造爆炸品,即炸彈。該宗案件將會交到高等法院處理。
案件編號:HCPI 51,52,53/2023
涉呃儲蓄互助社貸款76萬 50歲前警長被控欺詐 案件周四提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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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警員涉分別與女童非法性交 2人擬不認罪1人擬認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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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人涉迷姦男子被捕包括衝鋒隊警察 25歲事主倒斃酒店
https://news.tvb.com/tc/local/641431a732...2%E5%BA%97
警方拘捕兩名男子,包括一名西九龍衝鋒隊警察,涉嫌迷姦男子。
警方星期三接報,一名25歲男子倒斃在尖沙咀漆咸道南最佳盛品酒店。據了解,警方調查發現,一名28歲男子跟事主一同入住酒店,並懷疑事主曾被人迷姦,不排除因為服用過量致死。
該名28歲男子當晚離開後,翌日再相約一名30歲內地男子到九龍酒店,期間懷疑該內地男子亦被迷姦。而28歲男子離開後,一名任職西九龍衝鋒隊的男子,到酒店房並跟內地男子發生性行為。案中事主未有報警。
警方昨日先後拘捕涉事28歲男子及任職衝鋒隊的男子,涉嫌施用藥物以獲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為。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監14年。
男子約炮疑遭落迷姦水亡 警揭另有受害人 拘2男包括西九衝鋒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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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協表示,據他們了解,當時只有兩名記者於該處拍攝官員近照作報道用途,屬正常採訪,而該位置亦是業界慣常守候拍攝的位置,理應不會構成阻礙,記協促請警方執勤時持守專業操守及態度,避免在不必要情況下阻礙採訪。
警方回覆本台查詢時表示,昨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外調配了適當人手,維持公共秩序。一直以來,警方盡量協助傳媒採訪。與此同時,警方亦呼籲傳媒在採訪時,採取互相尊重及專業態度,避免對其他人造成不便及影響,或造成對他人滋擾的情況。
法律問題須控辯釐清 前警長受賄押後判刑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news...00176_201/
前警長收受親戚50萬元,以協助對方一名有財務糾紛的商人朋友,向警方通報有關被追債的資料。這名前警長及後被控公職人員接受利益罪,另被控訂明人員接受利益的交替控罪。他否認全部控罪,於區域法院受審後,於上月被暫委法官陳永豪裁定首項控罪罪成。案件原定昨日判刑,不過因法官有法律問題須控辯雙方釐清,因此決定再押後兩星期,至4月1日才判刑。期間被告須繼續還押。
隱瞞債務呃貸款 遭革職
52歲被告李鴻發被裁定罪成的接受利益罪,指他身為公職人員,即香港警務處警長,約於2019年7月5日在香港無合法權限或合理辯解,從麥智元接受50萬元的饋贈、貸款、費用、報酬或佣金,作為他協助黃君游(又名Sam WONG)與香港警務處間辦理往來事務的誘因或報酬,即協助或曾經協助黃在一項收債事宜的調查。控罪提到的麥智元為被告嫂嫂的弟弟。本案已非被告首次因金錢而惹官非,被告於2020年3月19日被停職,然後在2021年初,他因承認向俗稱「遮仔會」的警察儲蓄互助社隱瞞負債,騙取45萬港元貸款,以及投注外圍,被判處240小時社會服務令,至同年11月遭革職。
官指不可判監禁以外刑罰
辯方在昨天聆訊前,已將書面求情呈交法庭,故未有在庭上覆述內容。不過法官就提到,辯方請求法庭考慮判處被告緩刑。為此法官表明,雖然本案與一般警務人員收受利益後,包庇罪犯或通風報信的案件不同,但罪行都屬嚴重,不可能判處即時監禁以外的刑罰。
另外控方昨日確認,並無證據基礎指本案所涉的50萬元並不是黃借給被告。法官因此表示,在量刑時會視有關款項屬貸款。而控方就表示會向法庭申請「復還令」,要求被告將這50萬元交予法庭。對此法官就表示,在此情況下法庭在考慮是否頒令時,應否考慮借款人的利益?法官亦表示須先釐清,復還令是否屬懲罰性質,法庭有無酌情權不作頒令,或更改命令金額,被告如無法支付是否要以監禁代替等。法官要求與訟雙方就上述問題先呈交書面陳詞,到兩星期後判刑時再決定如何處理。案件編號:DCCC 688/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