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2-2022, 09:41 PM
居英港人曼城示威風波背後的外交豁免權問題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63333852
上周日(10月16日)中國駐英國曼徹斯特總領事館外的一場示威活動演變成暴力衝突。一名示威者稱自己被毆打,自己未曾試圖闖入領事館範圍,而是「被拉進去的」。
本周三,中國駐曼城總領事鄭曦原向英國媒體承認自己曾介入事件,但否認自己曾襲擊示威者,聲稱當時總領事館人員的生命受到威脅。
中國官方在回應此事件時一再強調,希望英方按照《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處理此事。
該事件涉及外交人員,也牽扯到外交豁免權問題。
什麼是外交豁免權?
事件發生後,外交豁免權的問題即刻浮現。英國議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的選區在曼徹斯特,他在議會發言中提到,鄭曦原身為總領事,因此不能被起訴。
「各國領事都享有外交豁免權,也包括任何外交代表,甚至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擁有。」一位要求匿名的普通法地區執業律師向BBC中文表示,這一規定來自1961年通過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31條第1款,即外交代表對接受國之刑事管轄享有豁免。
1963年出台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是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基礎上訂立,詳細闡述領事關係、特權及豁免等相關內容。
英國和中國都是《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締約國。事實上,全球已有192個國家簽署了這一公約,僅在英國就有2.3萬人享有這一特權。
「注意這裏的用詞是『豁免』,這意味著原本該國是有管轄權的,但是出於特殊考慮,放棄了這種管轄權。」上述律師表示,但這種豁免權不是絶對,也有例外情形。
首先,為什麼要給予外交官們豁免權?根源是各國外交代表的職務需要,比如《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開始部分就說,「確認此等特權與豁免之目的不在於給予個人以利益,而在於確保代表國家之使館能有效執行職務」。
「換句話說,為了保障外交代表的工作不受其他國家的限制和干涉,因此各國都給予管轄豁免。」上述律師表示。
因此,要考慮涉事外交人員是否在執行公務。公約就規定,外交代表能主張豁免的事項,以執行公務職權範圍內的行為為限。
具體到這個案例,鄭曦原在接受天空新聞台(Sky News)訪問時,記者稱視頻顯示他曾拉拽一名男子的頭髮。鄭曦原稱,「那是因為他侮辱我的國家,我的領導人……我認為那是我的責任。」
外交關係公約還有三項例外,簡單來說就是外交代表在當地的不動產相關訴訟,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進行遺產相關訴訟,以及公務範圍之外的商業活動的訴訟。
上述律師表示,尤其是第三項,英國法院在今年7月的一起案件中,判決一位沙特外交官無外交豁免權,因為涉及他非法剝削一位菲律賓家庭傭人,屬於商業活動的範疇。
英國政府能做什麼?
「警察當然可以調查,獲取信息,還原事件真相。」上述律師表示,事實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也規定凡享有外交豁免之人員,均負有尊重接受國法律規章之義務,及不干涉該國內政之義務。這意味著,外交人員雖然不能被起訴,但基於對當地法律的尊重,也需要配合警方調查。
然而,公約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所以當地警方無論出於什麼理由,都不能逮捕或拘留相關外交代表。」
英國外交部國務大臣(次官)諾曼(Jesse Norman)指出,正因為英國堅持法治,調查事發實際情形及判定是否有足以構成起訴事由的的犯罪事實,應交由檢警獨立進行。外交部將視情況發展採取必要行動。
那英國政府能做什麼呢?該律師表示,面對外交代表的違法行為,雖有豁免權,但所在國一般也有三種選擇,嚴重程度依次遞增:
通過外交途徑正式交涉,表達立場,提出警告;
宣佈涉事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persona non grata);
要求對方國召回相關人員或驅逐出境。
目前來看,英國政府已經完成第一個選擇,同時在考慮第二個和第三個選擇。
英國外交部此前就事件召見中國駐英國臨時代辦楊曉光,但是中國使館只派一名官員代替楊曉光前往。
英國外交部聲明指,在會晤中已向中方強調,所有外交官和領事館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英國的法律。
英國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麗西亞·卡恩斯(Alicia Kearns)指,事件涉及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鄭曦原,要求將其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並驅逐出境。
選區為曼徹斯特的工黨議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也問外交部是否願意即刻採取行動,宣佈鄭曦原為「不受歡迎人物」。
諾曼回應,是否宣告鄭曦原為「不受歡迎人物」,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在司法程序結果未明朗前,政府不宜先發行動。諾曼重申,一旦全盤掌握相關事實及知悉檢方裁決,政府就會採取行動。
二十大報告全文:實現完全統一是矢志不渝歷史任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5.htm
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二十大報告全文,在有關兩岸關係的部分,習近平表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在二十大開幕當日宣讀報告要點,強調從現在起,中心任務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新華社刊發的習近平報告指,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對兩岸同胞和中華民族最有利。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在此基礎上,推進同台灣各黨派、各界別、各階層人士就兩岸關係和國家統一開展廣泛深入協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習近平在報告強調,堅持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堅定支持島內愛國統一力量,共同把握歷史大勢,堅守民族大義,堅定反「獨」促統。偉大祖國永遠是所有愛國統一力量的堅強後盾。
他又表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要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
國台辦:解決台灣問題是共產黨矢志不渝歷史任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6.htm
中共二十大把反台獨等內容寫入黨章,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
他說,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推進祖國統一,堅持在祖國大陸發展進步基礎上解決台灣問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持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堅持團結台灣同胞、爭取台灣民心,堅持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堅持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堅持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 本帖最後由 QEpark 於 2022-10-26 16:20 編輯 ]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world-63333852
上周日(10月16日)中國駐英國曼徹斯特總領事館外的一場示威活動演變成暴力衝突。一名示威者稱自己被毆打,自己未曾試圖闖入領事館範圍,而是「被拉進去的」。
本周三,中國駐曼城總領事鄭曦原向英國媒體承認自己曾介入事件,但否認自己曾襲擊示威者,聲稱當時總領事館人員的生命受到威脅。
中國官方在回應此事件時一再強調,希望英方按照《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處理此事。
該事件涉及外交人員,也牽扯到外交豁免權問題。
什麼是外交豁免權?
事件發生後,外交豁免權的問題即刻浮現。英國議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的選區在曼徹斯特,他在議會發言中提到,鄭曦原身為總領事,因此不能被起訴。
「各國領事都享有外交豁免權,也包括任何外交代表,甚至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都擁有。」一位要求匿名的普通法地區執業律師向BBC中文表示,這一規定來自1961年通過的《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第31條第1款,即外交代表對接受國之刑事管轄享有豁免。
1963年出台的《維也納領事關係公約》是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基礎上訂立,詳細闡述領事關係、特權及豁免等相關內容。
英國和中國都是《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的締約國。事實上,全球已有192個國家簽署了這一公約,僅在英國就有2.3萬人享有這一特權。
「注意這裏的用詞是『豁免』,這意味著原本該國是有管轄權的,但是出於特殊考慮,放棄了這種管轄權。」上述律師表示,但這種豁免權不是絶對,也有例外情形。
首先,為什麼要給予外交官們豁免權?根源是各國外交代表的職務需要,比如《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開始部分就說,「確認此等特權與豁免之目的不在於給予個人以利益,而在於確保代表國家之使館能有效執行職務」。
「換句話說,為了保障外交代表的工作不受其他國家的限制和干涉,因此各國都給予管轄豁免。」上述律師表示。
因此,要考慮涉事外交人員是否在執行公務。公約就規定,外交代表能主張豁免的事項,以執行公務職權範圍內的行為為限。
具體到這個案例,鄭曦原在接受天空新聞台(Sky News)訪問時,記者稱視頻顯示他曾拉拽一名男子的頭髮。鄭曦原稱,「那是因為他侮辱我的國家,我的領導人……我認為那是我的責任。」
外交關係公約還有三項例外,簡單來說就是外交代表在當地的不動產相關訴訟,外交代表以私人身份進行遺產相關訴訟,以及公務範圍之外的商業活動的訴訟。
上述律師表示,尤其是第三項,英國法院在今年7月的一起案件中,判決一位沙特外交官無外交豁免權,因為涉及他非法剝削一位菲律賓家庭傭人,屬於商業活動的範疇。
英國政府能做什麼?
「警察當然可以調查,獲取信息,還原事件真相。」上述律師表示,事實上,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也規定凡享有外交豁免之人員,均負有尊重接受國法律規章之義務,及不干涉該國內政之義務。這意味著,外交人員雖然不能被起訴,但基於對當地法律的尊重,也需要配合警方調查。
然而,公約第二十九條明確規定,外交代表不受任何方式之逮捕或拘禁。「所以當地警方無論出於什麼理由,都不能逮捕或拘留相關外交代表。」
英國外交部國務大臣(次官)諾曼(Jesse Norman)指出,正因為英國堅持法治,調查事發實際情形及判定是否有足以構成起訴事由的的犯罪事實,應交由檢警獨立進行。外交部將視情況發展採取必要行動。
那英國政府能做什麼呢?該律師表示,面對外交代表的違法行為,雖有豁免權,但所在國一般也有三種選擇,嚴重程度依次遞增:
通過外交途徑正式交涉,表達立場,提出警告;
宣佈涉事外交人員為不受歡迎的人(persona non grata);
要求對方國召回相關人員或驅逐出境。
目前來看,英國政府已經完成第一個選擇,同時在考慮第二個和第三個選擇。
英國外交部此前就事件召見中國駐英國臨時代辦楊曉光,但是中國使館只派一名官員代替楊曉光前往。
英國外交部聲明指,在會晤中已向中方強調,所有外交官和領事館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英國的法律。
英國議會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艾麗西亞·卡恩斯(Alicia Kearns)指,事件涉及中國駐曼徹斯特總領事鄭曦原,要求將其列為「不受歡迎人物」並驅逐出境。
選區為曼徹斯特的工黨議員阿夫扎爾·汗(Afzal Khan)也問外交部是否願意即刻採取行動,宣佈鄭曦原為「不受歡迎人物」。
諾曼回應,是否宣告鄭曦原為「不受歡迎人物」,是一個合理的問題,但在司法程序結果未明朗前,政府不宜先發行動。諾曼重申,一旦全盤掌握相關事實及知悉檢方裁決,政府就會採取行動。
二十大報告全文:實現完全統一是矢志不渝歷史任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5.htm
新華社發布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二十大報告全文,在有關兩岸關係的部分,習近平表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是全體中華兒女的共同願望,是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必然要求。
習近平在二十大開幕當日宣讀報告要點,強調從現在起,中心任務是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實現第二個百年奮鬥目標,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
新華社刊發的習近平報告指,牢牢把握兩岸關係主導權和主動權。和平統一、「一國兩制」方針是實現兩岸統一的最佳方式,對兩岸同胞和中華民族最有利。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在此基礎上,推進同台灣各黨派、各界別、各階層人士就兩岸關係和國家統一開展廣泛深入協商,共同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
習近平在報告強調,堅持團結廣大台灣同胞,堅定支持島內愛國統一力量,共同把握歷史大勢,堅守民族大義,堅定反「獨」促統。偉大祖國永遠是所有愛國統一力量的堅強後盾。
他又表示,兩岸同胞血脈相連,是血濃於水的一家人,要深化兩岸各領域融合發展,完善增進台灣同胞福祉的制度和政策。
國台辦:解決台灣問題是共產黨矢志不渝歷史任務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1026.htm
中共二十大把反台獨等內容寫入黨章,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表示,解決台灣問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國共產黨矢志不渝的歷史任務。
他說,二十大報告強調堅持貫徹新時代黨解決台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必須堅持黨中央對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在中華民族偉大復興進程中推進祖國統一,堅持在祖國大陸發展進步基礎上解決台灣問題,堅持「和平統一、一國兩制」基本方針,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和「九二共識」,堅持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發展、融合發展,堅持團結台灣同胞、爭取台灣民心,堅持粉碎「台獨」分裂圖謀,堅持反對外部勢力干涉,堅持決不承諾放棄使用武力。
[ 本帖最後由 QEpark 於 2022-10-26 16:2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