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6-2022, 12:31 PM
「光城者」成員涉顛覆罪 7名被告擬認罪 案押9.9判刑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1...2_001.html
警方國安處去年拘捕組織「光城者」4男3女、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指他們涉嫌宣揚顛覆國家思想,控以1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有2名被告在今年4月已表示準備承認控罪,餘下5名被告今早(16日)在區院提訊,並透過律師表示擬認罪。法官郭偉健決定在今年8月20日聽取所有7名被告答辯及求情,並暫訂在9月9日判刑。
今天提訊的5名被告依次為15歲匿名女生、17歲梁姓女生、25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6歲蔣周姓男生、及18歲女生郭文希。他們與先前已表示會認罪的16歲阮姓男生和20歲男倉務員蔡永傑,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陳右津代表大律師今向法官表示,陳因確診新冠未能到庭,而由於控方在開庭前才交出最新修訂案情,大律師未及就此向陳索取指示,確認是否同意其內容、有否需要傳召證人爭議事實等。大律師因此要求,在正式答辯前在作一次提訊。結果法官排期在8月16日為陳提訊,不過法官提醒辯方大律師,如陳最終仍決定認罪,其案件仍會在8月20日答辯,不會另外押後處理。
至於另外4名被告,則都表示會認罪,要求與阮蔡2被告同日,在8月20日答辯。法官因此應他們要求排定答辯日子,並指示控辯雙方在7天前,分別呈交案情、被告的案底與背景口供、及書面求情理據等文件。另外法官表示,高院上訴庭會在9月初就1宗涉及國安法罪行判刑的案件頒判詞,判決會對本案量刑有影響,故法官在8月20日聽取求情後不會立刻判刑,會留待上訴庭判例出爐後才作決定,現暫訂在9月9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985/2021
美國有委員會或制裁15檢控人員 林定國:卑鄙無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17.htm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點名或會制裁律政司司長和15名檢控人員。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自己「食得鹹魚抵得渴」,但對方針對前線人員則令他感到憤怒,又形容對方卑鄙無恥。
林定國接受一個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前線人員只是「打份工」,好明顯有關報告是要給予壓力,令人不敢加入律政司團隊。他說,事件令同事比以前更團結,這件事令他想起兒時卡通片《多啦A夢》中的角色「胖虎」般橫蠻無理。他又說,有適當方法保障同事不受有關行動影響,至於是甚麼方法則不便透露,強調制裁行動過去已發生過,他們都正常生活。
國安法第六條要求,所有公職人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林定國說當局正進行深入研究,就公職人員作清晰界定,他說現階段想不到,私人執業的律師和大律師,為何會是公職人員。至於何時會完成研究,林定國說暫未有時間表。
社民連刪網上帖文 稱被指涉違國安法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9%E6%B3%95
![[Image: 6fe90203b1e4f68ab820b8908f1925ad.jpg]](https://fs.mingpao.com/ins/20220717/s00001/6fe90203b1e4f68ab820b8908f1925ad.jpg)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今日發聲明表示,社民連在強大壓力下,被迫刪除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網上貼文,惟詳情無法透露。她又說,「社民連會繼續發聲,言論無罪,民主萬歲」。本報就事件,正向警方查詢。
社民連曾表示,今年七一前夕,有6名成員的寓所遭警方國安警搜查,包括陳寶瑩、黃浩銘、吳文遠、曾健成、周嘉發和余煒彬,隨後被帶往不同警署約談,提醒七一不要有示威行動,稱約談詳情不便透露。
聯合國審議香港人權狀況 委員批《國安法》及「煽動罪」侵害人權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35124.html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就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連日進行審議,會上有委員質疑《港區國安法》侵害公民權利,及港府以「煽動罪」打壓民主自由。港府代表回應指《國安法》保障人權,而「煽動罪」的庭審都有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權。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上周四(7日)起連日審議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布爾坎(Christopher Bulkan)就《港區國安法》提問,質疑《國安法》立法程序,批評該法把批評政府的行為刑事化,並具有域外管轄權等。
聯合國專家稱呼叫「光復香港」 無害 促港府交代如何危害國安
布爾坎又提到,即使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向港府提出「煽動罪」定義過廣,港府仍無意收窄其定義範圍,更在2020年後動用這條由殖民地政府留下的「煽動罪」,針對行使基本言論和集會自由的社運人士、學者、記者甚至普通市民,對他們作出拘捕、檢控和定罪,包括禁止出版兒童書籍、在法庭鼓掌、呼叫「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等口號或只是在社交媒體批評港府防疫政策這些民主社會下的正常行為,要求港府交代這些行為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又要求港府交代《港區國安法》如何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人權。
布爾坎說:這些行為在民主社會都是可以接受的,這是合法地行使《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護的言論自由。在民主社會,個人有權批評政府,「煽動罪」不應成為打壓反對聲音的藉口。
另有委員強調,即使在國家安全考慮下,也不能削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權。而《國安法》被告中有25%不足二十歲,其中九名被告是未成年人士,甚至有三人只有十五歲。而125名《國安法》被告中,有一半已被羈押超過一年。
港府官員強調《國安法》實施不影響港人權利
這次是繼2013以來,聯合國機構再度對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進行審議,也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首次。不過,港府以疫情為由,只由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率領代表團,以視像形式與會。
香港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Apollonia Liu)反駁委員的相關指控,強調《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保障人權,並不影響港人權利。
廖李可期說:這可導致嚴重暴力和恐怖主義行為,這些問題都引起國家安全憂慮。我們必須強調,這些煽動和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可導致嚴重後果,我們必須防止及打擊。
她又強調,動用「煽動罪」的背景是2019年的社會混亂及暴力,包括「港獨」和「自決」活動。另有人以傳媒、文化及藝術等「軟對抗」方式「激化」大眾,煽動對中央政府及港府的仇恨及對抗。但她聲稱,近期的「煽動罪」庭審,法庭都有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權,並在國家安全和言論及集會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逆權律師】美籍律師Bickett國會聽證 斥港警隻手遮天凌駕法治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40415.html
![[Image: 42005e81-8ae5-49a0-a5cf-a20af6bad797.png]](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s-hk-07122022140415.html/@@images/42005e81-8ae5-49a0-a5cf-a20af6bad797.png)
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
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被控襲警而入獄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返回美國華盛頓後,周二(12日)首次出席國會聽證會,以親身經歷說明,香港的司法制度如何迅速崩潰,警察凌駕法治,他又促請美國制裁香港中層的警察及檢控人員。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於周二(12日)舉行題為「香港公民社會的瓦解」聽證會,希望在香港主權移交25年之際,了解曾經在當地參與香港公民社會工作和遭受迫害人士的親身經歷,以及聽取他們對美國的政策有何建議。
其中,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因襲警被判入獄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亦有出席作供。他以自身在香港經歷過的司法不公,向國會議員說明香港的法治如何沉淪。他指出,很多人討論《港區國安法》,但更需要關注的問題其實是《普通法》被扭曲來迎合北京,因為大部份的抗爭者或政治犯都被控以《普通法》的罪名。
Samuel Bickett說:如果案件涉及北京的政治利益,被告能夠接受公平審訊的希望渺茫。與《國安法》相比,很少有人談到傳統《普通法》法院的沉淪,但絕大多數被告、政治犯,是被指控違反這些在書本上幾十年來一直沿用的《普通法》法律,它被扭曲以迎合北京的需要。很多法官有份摧毀法治,把舉證的責任倒置詮釋。法官有時仍會要求檢控方面提出證據,但卻經常以被告沒有充分理據證明自己清白,或者忽略甚至歪曲被告的辯論理由,來判其有罪。
他又重提自己在香港遭遇,不但在拘留時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在一個只有華氏35度(即攝氏2度)的房間問話,而且在審訊過程中亦見盡警察凌駕法治的行為。
Samuel Bickett說:法律要求律政司獨立運作,但在政治案件中,其實是警察在發號施令。在我的案件中,第一位檢控官曾告訴我,警察向其上司施壓,指示必須落案起訴,因為我是外國人,而我在鏡頭前令警察尷尬。那個檢控官很快被換掉,此後的每次庭審,都有兩名警察坐在新的檢控官後,並對其發出指示。這種政治官員在檢控官耳邊私語的場面,在現在的法庭和所有政治案件中已經變得很常見。
他促請美國當局加大對港的制裁力度,尤其針對中層的警察及檢控人員,讓他們為其行為付上代價,他又希望國會通過《美國競爭法》之中有關為港人提供簽證的措施,讓港人能夠來美國工作並作出貢獻,以及限制美國人投資在有份打壓人權的中國公司。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71...2_001.html
警方國安處去年拘捕組織「光城者」4男3女、年齡介乎15至25歲的成員,指他們涉嫌宣揚顛覆國家思想,控以1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件已轉介到區域法院審理,有2名被告在今年4月已表示準備承認控罪,餘下5名被告今早(16日)在區院提訊,並透過律師表示擬認罪。法官郭偉健決定在今年8月20日聽取所有7名被告答辯及求情,並暫訂在9月9日判刑。
今天提訊的5名被告依次為15歲匿名女生、17歲梁姓女生、25歲男售貨員陳右津、16歲蔣周姓男生、及18歲女生郭文希。他們與先前已表示會認罪的16歲阮姓男生和20歲男倉務員蔡永傑,同被控於2021年1月10日至2021年5月6日期間,在香港一同串謀和與其他人串謀,煽動他人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以下以武力、威脅使用武力或者其他非法手段,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推翻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政權機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
陳右津代表大律師今向法官表示,陳因確診新冠未能到庭,而由於控方在開庭前才交出最新修訂案情,大律師未及就此向陳索取指示,確認是否同意其內容、有否需要傳召證人爭議事實等。大律師因此要求,在正式答辯前在作一次提訊。結果法官排期在8月16日為陳提訊,不過法官提醒辯方大律師,如陳最終仍決定認罪,其案件仍會在8月20日答辯,不會另外押後處理。
至於另外4名被告,則都表示會認罪,要求與阮蔡2被告同日,在8月20日答辯。法官因此應他們要求排定答辯日子,並指示控辯雙方在7天前,分別呈交案情、被告的案底與背景口供、及書面求情理據等文件。另外法官表示,高院上訴庭會在9月初就1宗涉及國安法罪行判刑的案件頒判詞,判決會對本案量刑有影響,故法官在8月20日聽取求情後不會立刻判刑,會留待上訴庭判例出爐後才作決定,現暫訂在9月9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 985/2021
美國有委員會或制裁15檢控人員 林定國:卑鄙無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717.htm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早前發表報告,點名或會制裁律政司司長和15名檢控人員。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自己「食得鹹魚抵得渴」,但對方針對前線人員則令他感到憤怒,又形容對方卑鄙無恥。
林定國接受一個電視節目訪問時表示,前線人員只是「打份工」,好明顯有關報告是要給予壓力,令人不敢加入律政司團隊。他說,事件令同事比以前更團結,這件事令他想起兒時卡通片《多啦A夢》中的角色「胖虎」般橫蠻無理。他又說,有適當方法保障同事不受有關行動影響,至於是甚麼方法則不便透露,強調制裁行動過去已發生過,他們都正常生活。
國安法第六條要求,所有公職人員要宣誓擁護基本法和效忠香港特區,林定國說當局正進行深入研究,就公職人員作清晰界定,他說現階段想不到,私人執業的律師和大律師,為何會是公職人員。至於何時會完成研究,林定國說暫未有時間表。
社民連刪網上帖文 稱被指涉違國安法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9%E6%B3%95
![[Image: 6fe90203b1e4f68ab820b8908f1925ad.jpg]](https://fs.mingpao.com/ins/20220717/s00001/6fe90203b1e4f68ab820b8908f1925ad.jpg)
社民連主席陳寶瑩今日發聲明表示,社民連在強大壓力下,被迫刪除被指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的網上貼文,惟詳情無法透露。她又說,「社民連會繼續發聲,言論無罪,民主萬歲」。本報就事件,正向警方查詢。
社民連曾表示,今年七一前夕,有6名成員的寓所遭警方國安警搜查,包括陳寶瑩、黃浩銘、吳文遠、曾健成、周嘉發和余煒彬,隨後被帶往不同警署約談,提醒七一不要有示威行動,稱約談詳情不便透露。
聯合國審議香港人權狀況 委員批《國安法》及「煽動罪」侵害人權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35124.html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就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連日進行審議,會上有委員質疑《港區國安法》侵害公民權利,及港府以「煽動罪」打壓民主自由。港府代表回應指《國安法》保障人權,而「煽動罪」的庭審都有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權。
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上周四(7日)起連日審議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副主席布爾坎(Christopher Bulkan)就《港區國安法》提問,質疑《國安法》立法程序,批評該法把批評政府的行為刑事化,並具有域外管轄權等。
聯合國專家稱呼叫「光復香港」 無害 促港府交代如何危害國安
布爾坎又提到,即使聯合國人權事務委員會曾向港府提出「煽動罪」定義過廣,港府仍無意收窄其定義範圍,更在2020年後動用這條由殖民地政府留下的「煽動罪」,針對行使基本言論和集會自由的社運人士、學者、記者甚至普通市民,對他們作出拘捕、檢控和定罪,包括禁止出版兒童書籍、在法庭鼓掌、呼叫「光復香港」(Liberate Hong Kong)等口號或只是在社交媒體批評港府防疫政策這些民主社會下的正常行為,要求港府交代這些行為如何危害國家安全。又要求港府交代《港區國安法》如何保障《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下的人權。
布爾坎說:這些行為在民主社會都是可以接受的,這是合法地行使《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護的言論自由。在民主社會,個人有權批評政府,「煽動罪」不應成為打壓反對聲音的藉口。
另有委員強調,即使在國家安全考慮下,也不能削弱《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保障的人權。而《國安法》被告中有25%不足二十歲,其中九名被告是未成年人士,甚至有三人只有十五歲。而125名《國安法》被告中,有一半已被羈押超過一年。
港府官員強調《國安法》實施不影響港人權利
這次是繼2013以來,聯合國機構再度對香港履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情況進行審議,也是《港區國安法》生效後的首次。不過,港府以疫情為由,只由香港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衛率領代表團,以視像形式與會。
香港保安局副秘書長廖李可期(Apollonia Liu)反駁委員的相關指控,強調《港區國安法》條文列明保障人權,並不影響港人權利。
廖李可期說:這可導致嚴重暴力和恐怖主義行為,這些問題都引起國家安全憂慮。我們必須強調,這些煽動和危及國家安全的行為可導致嚴重後果,我們必須防止及打擊。
她又強調,動用「煽動罪」的背景是2019年的社會混亂及暴力,包括「港獨」和「自決」活動。另有人以傳媒、文化及藝術等「軟對抗」方式「激化」大眾,煽動對中央政府及港府的仇恨及對抗。但她聲稱,近期的「煽動罪」庭審,法庭都有尊重《基本法》所保障的人權,並在國家安全和言論及集會自由之間取得平衡。
【逆權律師】美籍律師Bickett國會聽證 斥港警隻手遮天凌駕法治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40415.html
![[Image: 42005e81-8ae5-49a0-a5cf-a20af6bad797.png]](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us-hk-07122022140415.html/@@images/42005e81-8ae5-49a0-a5cf-a20af6bad797.png)
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出席美國國會聽證會。
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期間,被控襲警而入獄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返回美國華盛頓後,周二(12日)首次出席國會聽證會,以親身經歷說明,香港的司法制度如何迅速崩潰,警察凌駕法治,他又促請美國制裁香港中層的警察及檢控人員。
美國國會及行政當局中國委員會(CECC)於周二(12日)舉行題為「香港公民社會的瓦解」聽證會,希望在香港主權移交25年之際,了解曾經在當地參與香港公民社會工作和遭受迫害人士的親身經歷,以及聽取他們對美國的政策有何建議。
其中,在反修例運動期間,因襲警被判入獄的美籍律師Samuel Bickett亦有出席作供。他以自身在香港經歷過的司法不公,向國會議員說明香港的法治如何沉淪。他指出,很多人討論《港區國安法》,但更需要關注的問題其實是《普通法》被扭曲來迎合北京,因為大部份的抗爭者或政治犯都被控以《普通法》的罪名。
Samuel Bickett說:如果案件涉及北京的政治利益,被告能夠接受公平審訊的希望渺茫。與《國安法》相比,很少有人談到傳統《普通法》法院的沉淪,但絕大多數被告、政治犯,是被指控違反這些在書本上幾十年來一直沿用的《普通法》法律,它被扭曲以迎合北京的需要。很多法官有份摧毀法治,把舉證的責任倒置詮釋。法官有時仍會要求檢控方面提出證據,但卻經常以被告沒有充分理據證明自己清白,或者忽略甚至歪曲被告的辯論理由,來判其有罪。
他又重提自己在香港遭遇,不但在拘留時受到不人道的對待,在一個只有華氏35度(即攝氏2度)的房間問話,而且在審訊過程中亦見盡警察凌駕法治的行為。
Samuel Bickett說:法律要求律政司獨立運作,但在政治案件中,其實是警察在發號施令。在我的案件中,第一位檢控官曾告訴我,警察向其上司施壓,指示必須落案起訴,因為我是外國人,而我在鏡頭前令警察尷尬。那個檢控官很快被換掉,此後的每次庭審,都有兩名警察坐在新的檢控官後,並對其發出指示。這種政治官員在檢控官耳邊私語的場面,在現在的法庭和所有政治案件中已經變得很常見。
他促請美國當局加大對港的制裁力度,尤其針對中層的警察及檢控人員,讓他們為其行為付上代價,他又希望國會通過《美國競爭法》之中有關為港人提供簽證的措施,讓港人能夠來美國工作並作出貢獻,以及限制美國人投資在有份打壓人權的中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