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11-2022, 06:31 PM
一名休班警員疑以手電偷拍被捕 已被停職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211.htm
一名休班警員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被捕,被捕警員47歲,已被停職。
警方說涉案警員在馬鞍山鞍祿街一個商場的店鋪內,懷疑以手提電話偷拍一名22歲女子,途人截停他並報案。案件交由重案組跟進,涉案警員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向警方報到。
警隊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強制檢測|大圍市民苦等3小時後檢測站準時關門 在場警員:你唔早啲嚟?
https://hk.news.yahoo.com/%E6%AA%A2%E6%B...06922.html
休班警馬鞍山偷拍裙底斷正 遭事主男友截獲 涉「窺淫罪」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投訴警察報案中心暫停櫃位服務至4月20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224.htm
警方表示,為配合政府收緊社交距離措施,避免人群聚集及減少市民接觸,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投訴警察報案中心今日至4月20日暫停櫃位服務。期間市民可透過其他途徑,包括投訴熱線等作出投訴,而投訴警察課的服務標準將不受影響。
知識產權署說,該署一名職員初步確診新冠病毒。這名員工最後上班日期為本月23日,工作期間與公眾沒有任何接觸,亦與同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並且一直有佩戴口罩及遵從防疫措施。
署方已要求相關職員接受病毒檢測,並在家工作直至取得陰性檢測結果。為安排處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署方設於胡忠大廈24樓的投遞箱服務已經暫停,將於明日恢復。
另外,香港郵政表示,由於有郵務人員初步確診新冠病毒,跑馬地郵政局、加連威老道郵政局、美林郵政局及沙角郵政局今日下午至本月28日關閉。
相關郵務人員均在櫃位隔板後工作,與顧客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他們在上班期間有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工作時一直有佩戴口罩。
商台903《晴朗》遭投訴辱警 通訊局發強烈勸諭
https://std.stheadline.com/realtime/arti...8%E8%AB%AD
通訊局裁定商台、ViuTV節目違規發強烈勸諭 批准奇妙電視開新台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5%8F%B0
阻警入店搜人店東姊弟阻差罪成 上訴高院押後判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22...2_001.html
2019年10月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傳出不明氣體,有居民不滿到場示威並爆發警民衝突。及後警方指疑有示威者走到一間食店,要求進店搜捕但遭女店東與其胞弟阻撓,最終兩姊弟拘捕。他們經審訊後均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監21天。2人不服定罪並於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今(25日)開庭聽取控辯雙方就上訴的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2人獲准繼續保釋。
本案2名上訴人分別是日式餐廳「東台屋」的女店東魏素香(37歲)及其胞弟魏偉才(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德街珀御的店舖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趙文龍及其他警務人員。辯方今早於庭上再播放當日由警方拍攝片段、店舖閉路電視片段及新聞片段,指2名上訴人只是向警方作出詢問,並無對蓄意阻撓他們。
上訴方律師指片段中可聽到包括趙警長等警員曾提過懷疑有逃犯走進店內,要進店搜查,2人亦不爭議警員有權入內搜查。不過2人指雖然現場附近確有人示威但與店舖有一定距離,警員向他們稱要搜捕「跳舞」的人士,故感到奇怪並作進一步查詢及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並非蓄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律師更問「係咪市民就無權問點解?」,認為2人有權發問,並不構成法律上的阻撓。律師指趙警長作供時稱有清楚向2名上訴人解釋相關法律條文,但所有片段均無拍到該情況,且從片段錄到的聲音,可辨認出警方制服2名上訴人時,趙曾向2人爆粗稱「x你老母」。但趙在庭上仍否認此事,可推論其證供均不可信。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即使片段沒有拍到趙向2人解釋相關法例,甚或趙確沒說過該些話,片段確拍到趙等人有說過要進店搜捕逃犯,其要求相當清晰,兩名上訴人根本毋須進一步詢問。2人向警方作出的一連串查詢,律政司一方認為根本是刻意刁難警方,且早知問題的答案,故認為2人是蓄意阻撓警方。
案件編號:HCMA 404/2021
前區議員盧俊宇涉訛稱遭截查 被控誤導警員 押明日裁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22...2_001.html
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涉嫌在前年11月向警方訛稱曾在元朗警署外遭警察截查,事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盧否認控罪,案件今天(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出,盧聲稱當晚曾到元朗警署外,惟根據他的交通紀錄及相關閉路電視,盧於傍晚已經乘車離開元朗。辯方爭議即使盧說謊,但他亦無具體地虛構內容,沒有延伸至對任何一名警員的投訴或指控,不可能妨礙公正。案件明日(25日)裁決。
39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湖翠路2號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鋪外提供虛假資料,即他曾於2020年11月21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隸屬屯門警民關係科的警長文嘉明供稱,前年11月22日他在社交平台上看見被告發布的貼文,內容為被告聲稱於前一天曾遭警員截查。翌日文就貼文一事找被告查問,被告表示當晚在元朗聲援2名遇查的市民,並於元朗警署外遭截查。文於辯方盤問時,同意被告曾回應:「依家唔想講呢件事,而且問緊律師意見。」
控方只傳召上述警長作供。裁判官裁定控罪有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不自辯。辯方於結案陳詞時指,被告沒有向警員作出失實陳述,即使法庭裁定被告說謊,但是被告的謊言沒有提及任何一名警員的身份或是有不當行為,不會衍生任何法庭程序,故無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平目的。
案件編號:FLCC 701/2021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25 04:50 編輯 ]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211.htm
一名休班警員涉嫌非法拍攝或觀察私密部位被捕,被捕警員47歲,已被停職。
警方說涉案警員在馬鞍山鞍祿街一個商場的店鋪內,懷疑以手提電話偷拍一名22歲女子,途人截停他並報案。案件交由重案組跟進,涉案警員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向警方報到。
警隊表示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
強制檢測|大圍市民苦等3小時後檢測站準時關門 在場警員:你唔早啲嚟?
https://hk.news.yahoo.com/%E6%AA%A2%E6%B...06922.html
休班警馬鞍山偷拍裙底斷正 遭事主男友截獲 涉「窺淫罪」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投訴警察報案中心暫停櫃位服務至4月20日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20224.htm
警方表示,為配合政府收緊社交距離措施,避免人群聚集及減少市民接觸,減低疫情在社區擴散的風險,投訴警察報案中心今日至4月20日暫停櫃位服務。期間市民可透過其他途徑,包括投訴熱線等作出投訴,而投訴警察課的服務標準將不受影響。
知識產權署說,該署一名職員初步確診新冠病毒。這名員工最後上班日期為本月23日,工作期間與公眾沒有任何接觸,亦與同事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並且一直有佩戴口罩及遵從防疫措施。
署方已要求相關職員接受病毒檢測,並在家工作直至取得陰性檢測結果。為安排處所進行徹底清潔消毒,署方設於胡忠大廈24樓的投遞箱服務已經暫停,將於明日恢復。
另外,香港郵政表示,由於有郵務人員初步確診新冠病毒,跑馬地郵政局、加連威老道郵政局、美林郵政局及沙角郵政局今日下午至本月28日關閉。
相關郵務人員均在櫃位隔板後工作,與顧客保持適當社交距離,他們在上班期間有進行體溫檢測,體溫正常,工作時一直有佩戴口罩。
商台903《晴朗》遭投訴辱警 通訊局發強烈勸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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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訊局裁定商台、ViuTV節目違規發強烈勸諭 批准奇妙電視開新台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5%8F%B0
阻警入店搜人店東姊弟阻差罪成 上訴高院押後判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22...2_001.html
2019年10月警方屯門大興行動基地傳出不明氣體,有居民不滿到場示威並爆發警民衝突。及後警方指疑有示威者走到一間食店,要求進店搜捕但遭女店東與其胞弟阻撓,最終兩姊弟拘捕。他們經審訊後均被裁定阻差辦公罪成,被判監21天。2人不服定罪並於早前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高院原訟庭法官黎婉姫今(25日)開庭聽取控辯雙方就上訴的陳詞後,決定押後裁決,2人獲准繼續保釋。
本案2名上訴人分別是日式餐廳「東台屋」的女店東魏素香(37歲)及其胞弟魏偉才(26歲)。他們被控於2019年10月30日在屯門良德街珀御的店舖外,故意阻撓在正當執行職務的警長趙文龍及其他警務人員。辯方今早於庭上再播放當日由警方拍攝片段、店舖閉路電視片段及新聞片段,指2名上訴人只是向警方作出詢問,並無對蓄意阻撓他們。
上訴方律師指片段中可聽到包括趙警長等警員曾提過懷疑有逃犯走進店內,要進店搜查,2人亦不爭議警員有權入內搜查。不過2人指雖然現場附近確有人示威但與店舖有一定距離,警員向他們稱要搜捕「跳舞」的人士,故感到奇怪並作進一步查詢及要求警員出示委任證,並非蓄意阻撓警員執行職務律師更問「係咪市民就無權問點解?」,認為2人有權發問,並不構成法律上的阻撓。律師指趙警長作供時稱有清楚向2名上訴人解釋相關法律條文,但所有片段均無拍到該情況,且從片段錄到的聲音,可辨認出警方制服2名上訴人時,趙曾向2人爆粗稱「x你老母」。但趙在庭上仍否認此事,可推論其證供均不可信。
律政司一方回應指,即使片段沒有拍到趙向2人解釋相關法例,甚或趙確沒說過該些話,片段確拍到趙等人有說過要進店搜捕逃犯,其要求相當清晰,兩名上訴人根本毋須進一步詢問。2人向警方作出的一連串查詢,律政司一方認為根本是刻意刁難警方,且早知問題的答案,故認為2人是蓄意阻撓警方。
案件編號:HCMA 404/2021
前區議員盧俊宇涉訛稱遭截查 被控誤導警員 押明日裁決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2022...2_001.html
前屯門區議員盧俊宇,涉嫌在前年11月向警方訛稱曾在元朗警署外遭警察截查,事後被控一項有意圖而提供虛假資料企圖誤導警務人員罪。盧否認控罪,案件今天(24日)在粉嶺裁判法院開審。控方案情指出,盧聲稱當晚曾到元朗警署外,惟根據他的交通紀錄及相關閉路電視,盧於傍晚已經乘車離開元朗。辯方爭議即使盧說謊,但他亦無具體地虛構內容,沒有延伸至對任何一名警員的投訴或指控,不可能妨礙公正。案件明日(25日)裁決。
39歲被告盧俊宇,被控於2020年11月23日,在屯門湖翠路2號美樂花園商場地下39號鋪外提供虛假資料,即他曾於2020年11月21日於元朗警署外被警察截停及搜查,意圖及故意而誤導警長文嘉明。
隸屬屯門警民關係科的警長文嘉明供稱,前年11月22日他在社交平台上看見被告發布的貼文,內容為被告聲稱於前一天曾遭警員截查。翌日文就貼文一事找被告查問,被告表示當晚在元朗聲援2名遇查的市民,並於元朗警署外遭截查。文於辯方盤問時,同意被告曾回應:「依家唔想講呢件事,而且問緊律師意見。」
控方只傳召上述警長作供。裁判官裁定控罪有表證成立後,被告選擇不自辯。辯方於結案陳詞時指,被告沒有向警員作出失實陳述,即使法庭裁定被告說謊,但是被告的謊言沒有提及任何一名警員的身份或是有不當行為,不會衍生任何法庭程序,故無意圖妨礙或拖延達致公平目的。
案件編號:FLCC 701/2021
[ 本帖最後由 EL84 於 2022-2-25 04:5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