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0-2021, 11:54 PM
美媒 VICE World News 訪問匿名香港法官 批唐英傑案判刑「太重」
https://www.thestandnews.com/politics/%E...A%E9%87%8D
![[Image: 20092021_vice.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20092021_vice.png)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 24 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 7 月 1 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以 9 年監禁,另須停牌 10 年。美國媒體 VICE World News 報道指,香港一名法官接受匿名專訪時提到,[float=right]唐英傑案是一場「不公平(unfair)」的審訊,又認為唐英傑本質上是違反交通條例,判刑太嚴重(severe)[/float]。
報道引述該名法官指,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結果(alarming outcome),「私底下說,我覺得這單案件不公平,法律不應該是這樣運作的。(Privately, I felt this case was unfair. This is not how the law should work)」報道指,他認為法庭依據一個「令人質疑(questionable)」的刑事法律概念的理解作出裁決,而對唐的判刑太嚴苛(harsh),雖然他沒有參與審訊,但這判斷是基於他過往處理案件的經驗。VICE World News 引述該名法官指:「(唐)沒有做些甚麼,他沒殺人放火......他是世上最仁慈的恐怖分子。」
VICE World News 就案件向司法機構查詢,但獲回覆指他們的成員不應就政治、社會爭議以及未完成審訊的案件接受傳媒訪問,司法機構亦拒絕就公眾或任何法官發表的具體觀點作出評論。
今次案件不設陪審團。據 VICE World News 報道,司法機構回覆指基本法從來無保證審訊一定設有陪審團,公平可以其他方式實踐,若果若果陪審團和其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脅,正當司法程序有機會被損害,唯一能確保公平審訊的方法就是以 3 名法官作裁決,而非透過陪審團。但報道引述法官指,若果要保護陪審團,「除了摒棄整個制度,一定還有其他方法。」
在審訊過程中,控方的專家證人就「光復」等詞語作出演繹,例如「光復」一詞從三國時期至現代中國的用法都沒改變。根據報道中匿名法官的說法,專家證人的供詞對法庭理解法律領域以外的事是有用的,但對於演繹一個政治口號,這是一個有缺陷的工具,這個問題正正最好交由陪審團以循常識的導向解決,以防法官以過分拘泥於法律條文的方向去理解,但當摒棄了陪審團,這就變得不可能了。匿名法官又認為,對於唐英傑案本質上是違反交通條例,這樣的判刑太嚴厲,如果唐被控危險駕駛,最多會帶來三年判囚。
報道又引述該匿名法官指,對香港法院的未來,以及其在政治相關案件中保持獨立的能力不太樂觀。 「我們可能會變得更像新加坡,商業法還好,但在刑事法和人權方面就有很大問題。」他將國家安全法比喻作「心臟病」,但同時補充說,這不是絕望的理由。 「這是危險的徵兆。如果它加劇,將導致心臟驟停。 但僅僅因為心臟病就說一個人一文不值是否公平呢?」他認為不是。
VICE World News 向司法機構查詢有關評論,獲回覆指不會就個別案件的司法裁決發表評論,包括「聲稱是法官發表的言論」。
政界批唐英傑案判刑太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E8%...A%E8%BC%95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被告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有政界人士認為法官最終判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令社會感覺刑期太短。相反,前年元朗7‧21襲擊案的7名被告早前因暴動罪等罪成,被判監3年半至7年不等,有議員認為他們為保衞家園是情有可原,判刑過重。
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乏阻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指,接獲市民反映唐英傑明顯想分裂國家,更主動駕駛電單車撞向警察,罪行嚴重,卻判刑太輕。陳指出因部分刑期是同期執行,會給予市民過分低估案情的感覺,缺乏阻嚇性。反觀7‧21案社會均覺得判刑太重,因被告是為了保衞家園,應情有可原。
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同意唐英傑案更顯示7‧21案判刑太重,她提到唐在犯案後並無悔意,應給予嚴重刑罰。容期望案件可堵塞國家安全漏洞,警示市民之餘,同時促區議員不要再在辦事處放置「光時」標語。
葛珮帆冀能遏止激進行為
議員周浩鼎亦指出,唐英傑開車撞向警員,令警員受傷,認為法官應考慮更高一級的量刑起點,加重判刑,如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
至於有聲音質疑是次判決顯示司法體系被武器化,用以鎮壓異己。議員葛珮帆認為是混淆視聽、詆毀國安法及香港法治,她認為唐被判刑是罪有應得,期望此案例可有效遏止反中亂港分子的激進行為。另外,葛指出有狂徒公然於網上貼出辱罵有關法官、恐嚇執法人員的言論,顯示黑暴有地下化的趨勢,促請執法部門盡快把違法分子繩之以法。
唐英傑案|唐英傑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12: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A%E8%A8%B4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20 17:04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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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20092021_vice.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20092021_vice.png)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 24 歲被告唐英傑,因去年 7 月 1 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撞向警員,被裁定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兩罪成立。3 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判以 9 年監禁,另須停牌 10 年。美國媒體 VICE World News 報道指,香港一名法官接受匿名專訪時提到,[float=right]唐英傑案是一場「不公平(unfair)」的審訊,又認為唐英傑本質上是違反交通條例,判刑太嚴重(severe)[/float]。
報道引述該名法官指,這是一個令人震驚的結果(alarming outcome),「私底下說,我覺得這單案件不公平,法律不應該是這樣運作的。(Privately, I felt this case was unfair. This is not how the law should work)」報道指,他認為法庭依據一個「令人質疑(questionable)」的刑事法律概念的理解作出裁決,而對唐的判刑太嚴苛(harsh),雖然他沒有參與審訊,但這判斷是基於他過往處理案件的經驗。VICE World News 引述該名法官指:「(唐)沒有做些甚麼,他沒殺人放火......他是世上最仁慈的恐怖分子。」
VICE World News 就案件向司法機構查詢,但獲回覆指他們的成員不應就政治、社會爭議以及未完成審訊的案件接受傳媒訪問,司法機構亦拒絕就公眾或任何法官發表的具體觀點作出評論。
今次案件不設陪審團。據 VICE World News 報道,司法機構回覆指基本法從來無保證審訊一定設有陪審團,公平可以其他方式實踐,若果若果陪審團和其家人的安全受到威脅,正當司法程序有機會被損害,唯一能確保公平審訊的方法就是以 3 名法官作裁決,而非透過陪審團。但報道引述法官指,若果要保護陪審團,「除了摒棄整個制度,一定還有其他方法。」
在審訊過程中,控方的專家證人就「光復」等詞語作出演繹,例如「光復」一詞從三國時期至現代中國的用法都沒改變。根據報道中匿名法官的說法,專家證人的供詞對法庭理解法律領域以外的事是有用的,但對於演繹一個政治口號,這是一個有缺陷的工具,這個問題正正最好交由陪審團以循常識的導向解決,以防法官以過分拘泥於法律條文的方向去理解,但當摒棄了陪審團,這就變得不可能了。匿名法官又認為,對於唐英傑案本質上是違反交通條例,這樣的判刑太嚴厲,如果唐被控危險駕駛,最多會帶來三年判囚。
報道又引述該匿名法官指,對香港法院的未來,以及其在政治相關案件中保持獨立的能力不太樂觀。 「我們可能會變得更像新加坡,商業法還好,但在刑事法和人權方面就有很大問題。」他將國家安全法比喻作「心臟病」,但同時補充說,這不是絕望的理由。 「這是危險的徵兆。如果它加劇,將導致心臟驟停。 但僅僅因為心臟病就說一個人一文不值是否公平呢?」他認為不是。
VICE World News 向司法機構查詢有關評論,獲回覆指不會就個別案件的司法裁決發表評論,包括「聲稱是法官發表的言論」。
政界批唐英傑案判刑太輕
https://orientaldaily.on.cc/content/%E8%...A%E8%BC%95
首宗《港區國安法》案件判刑,被告唐英傑被判入獄9年。有政界人士認為法官最終判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令社會感覺刑期太短。相反,前年元朗7‧21襲擊案的7名被告早前因暴動罪等罪成,被判監3年半至7年不等,有議員認為他們為保衞家園是情有可原,判刑過重。
部分刑期同期執行乏阻嚇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陳克勤指,接獲市民反映唐英傑明顯想分裂國家,更主動駕駛電單車撞向警察,罪行嚴重,卻判刑太輕。陳指出因部分刑期是同期執行,會給予市民過分低估案情的感覺,缺乏阻嚇性。反觀7‧21案社會均覺得判刑太重,因被告是為了保衞家園,應情有可原。
身兼執業大律師的議員容海恩同意唐英傑案更顯示7‧21案判刑太重,她提到唐在犯案後並無悔意,應給予嚴重刑罰。容期望案件可堵塞國家安全漏洞,警示市民之餘,同時促區議員不要再在辦事處放置「光時」標語。
葛珮帆冀能遏止激進行為
議員周浩鼎亦指出,唐英傑開車撞向警員,令警員受傷,認為法官應考慮更高一級的量刑起點,加重判刑,如判處10年以上的徒刑。
至於有聲音質疑是次判決顯示司法體系被武器化,用以鎮壓異己。議員葛珮帆認為是混淆視聽、詆毀國安法及香港法治,她認為唐被判刑是罪有應得,期望此案例可有效遏止反中亂港分子的激進行為。另外,葛指出有狂徒公然於網上貼出辱罵有關法官、恐嚇執法人員的言論,顯示黑暴有地下化的趨勢,促請執法部門盡快把違法分子繩之以法。
唐英傑案|唐英傑就定罪及判刑提上訴 (12:30)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A%E8%A8%B4
[ 本帖最後由 藍寶石王子 於 2021-9-20 17:04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