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9-2021, 01:34 PM
被指披露7.21事件受查人身份 林卓廷被廉署拘捕:我的罪名是追究「警黑勾結」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30927.html
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在7.21事件參與暴動,由原告被變被告後,廉政公署周一(28日)上門拘捕林卓廷,指他涉及披露7.21受調查人身份資料,之後將他帶往北角廉署總部,案件即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明年3月9日再訊。林卓廷批評廉署淪為政權打壓的工具,要令他不再追究7.21「警黑勾結」,但他不會屈服,並會更大聲追究7.21事件。(劉少風 報道)
控罪指稱,林卓廷涉嫌分別於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罪行正在進行,而向公眾披露受查人之身份,即負責7.21事件時稱沒有人藏武器、時任元朗助理指揮官游乃強。
林卓廷:我的罪名是鍥而不捨追究「警黑勾結」
林卓廷周一上庭前會見傳媒,感激市民的支持,他指自己的案件不是重點,呼籲外界繼續關注12名被扣中國大陸的港人,希望他們早日平安回港。林卓廷指,他以往在廉署學堂,被告知《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只針對《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案,與他所指控「警隊內有警官公職人員的勾結」,不是條例所涵蓋的內容,批評再三對其打壓,目的是想他不再追究7.21。
林卓廷說:3個控罪簡單來說只有一個,就是「林卓廷鍥而不捨追究警黑勾結」,這就是我的罪名,政權想我收聲,想我不再追究7.21,我絕對不會屈服,我只會繼續更大聲追究他們「警黑勾結」的刑事責任。
林卓廷又稱,他上年7月舉報7.21事件至今,廉署沒有起訴任何一名警員,反而拘捕舉報人及傷者,當局對他的檢控是政治逼害。
林卓廷說:我何罪之有?鄭若驊及廉政公署重新演繹這條條例。我現在身負8條罪,我無怨、無悔、無愧,我亦都相信今次檢控不會是最後一次,政治的逼害,政治的檢控只會陸續有來,我和家人早有心理準備。
多名市民及民主派人士到庭聲援
幾十名市民及多位民主派人士到場支持,包括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只譚文豪以及社民連成員,其中長毛梁國雄帶同「777莫須有」的標語,指林卓廷由「原告變被告」不只一次,之前被控暴動罪是先例,今次被控是「莫須有」罪名。
梁國雄說:我覺得件事是「莫須有」,林卓廷是為了「主持公道」,絕對不應該告一條這樣的罪名。
林卓廷周一早上在社交網上載短片,紀錄被廉署人員上門拘捕的過程,影片可見幾名廉署調查員隔着林卓廷家門口的鐵閘,指控林卓廷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廉署調查員說:你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間,涉嫌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一名正接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林卓廷說:我指控緊有好多警察721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非《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所說的罪案,現在廉署已淪落到成為政權打壓的工具,今日對我這個拘捕,好明顯係廉署淪落的時間,再一次引證香港的淪落。
廉署人員之後將林卓廷帶返北角廉署總部辦理落案手續,身為廉署前調查主任的他穿上昔日的廉署T恤到廉署總部。
去年7.21在港鐵元朗站遭白衣人襲擊受傷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就7.21事件向警方錄取口供,一直要求徹查事件,他今年8月被警方以涉嫌於「7.21元朗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逮捕,由「原告」變成「被告」,事件引起社會嘩然。
休班警寓所梯間檢查氣槍 惹街坊虛驚一場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2...2_001.html
![[Image: bkn-20210720202103754-0720_00822_001_01p...0720234157]](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10720/photo/bkn-20210720202103754-0720_00822_001_01p.jpg?20210720234157)
休班警到後樓梯檢查氣槍,驚動警方到場。
一名休班警員在宿舍梯間檢查氣槍,引發虛驚一場。事及於葵涌石頭街葵蓉苑紀律部隊宿舍第2座,今日(20日)傍晚6時許,一名身穿短褲、深色拖鞋,以及手持懷疑手槍物體的可疑男子,在走廊位置出現,其後進入後樓梯不知所終。期間,有閉路電視拍攝到他的出現,住客發現慌忙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大為緊張,派出反恐特勤隊到場,在大廈進行搜索,其後在一單位尋獲懷疑涉案男子。經初步調查後,證實他為一名休班警員,其手持的是一支BB彈氣槍。據悉,有人懷疑氣槍出現問題,而家中因有小朋友,所以到後樓梯檢查,案件屬虛驚一場。
警方表示,接獲上址保安報案,指一名男子懷疑手持一支槍,警員接報到場,在一單位發現涉事男子及一支氣槍。經初步調查,警員相信該名男子因該氣槍發生故障,而到上址後樓梯作檢查,避免對單位內其家人造成滋擾,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未有人被捕。
這案例又是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暴力導致受害人死亡.
【的士司機疑被警方使用過分武力受傷死亡】 【陪審團裁定死於不合法被殺 據了解警方將重啟刑事調查】
https://th-th.facebook.com/icable.news/v...863480565/
的士司機非法被殺 盧偉聰拒道歉:同事執勤無唔好諗法或意圖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7...F%E5%9C%96
![[Image: lo-09_tgSAG_UYmr86U.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lo-09_tgSAG_UYmr86U.png)
的士司機被警箍頸亡裁定不合法被殺 盧偉聰稱難過但相信警員真誠執行職務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194509/...7%E5%8B%99
司機被警箍頸後死亡 死因庭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192498/...B%E6%AE%BA
的士司機被警箍頸後死亡 死因庭裁定不合法被殺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7...B%E6%AE%BA
【不合法被殺】刑事調查重啟箍頸警暫無須停職 曾控開槍警謀殺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0%E6%AE%BA
司機被警制服後癱瘓 住院一月不治 死因裁判官:事涉警察動武程度政府須交代 (14:06)
https://m.mingpao.com/ins/%e6%b8%af%e8%8...4%e4%bb%a3
的士司機被捕後1個月後身亡 家屬要求裁定死者非法被殺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189188/...B%E6%AE%BA
司機被警箍頸留院1個月不治 死因裁判官指政府應交代
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191495/...4%E4%BB%A3
【的士司機不合法被殺】死因庭建議衝鋒車加攝錄器 陳克勤:可能影響私隱
https://www.thestandnews.com/society/%E7...1%E9%9A%B1
![[Image: 20210721_bfc2942c9fc4228032142N2tC8ZwkkJh.jpg]](http://www.forum4hk.com/attachments/day_210721/20210721_bfc2942c9fc4228032142N2tC8ZwkkJh.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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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被控在7.21事件參與暴動,由原告被變被告後,廉政公署周一(28日)上門拘捕林卓廷,指他涉及披露7.21受調查人身份資料,之後將他帶往北角廉署總部,案件即日下午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並押後至明年3月9日再訊。林卓廷批評廉署淪為政權打壓的工具,要令他不再追究7.21「警黑勾結」,但他不會屈服,並會更大聲追究7.21事件。(劉少風 報道)
控罪指稱,林卓廷涉嫌分別於去年12月30日、今年1月21日及7月16日,明知或懷疑正有調查涉及《防止賄賂條例》的罪行正在進行,而向公眾披露受查人之身份,即負責7.21事件時稱沒有人藏武器、時任元朗助理指揮官游乃強。
林卓廷:我的罪名是鍥而不捨追究「警黑勾結」
林卓廷周一上庭前會見傳媒,感激市民的支持,他指自己的案件不是重點,呼籲外界繼續關注12名被扣中國大陸的港人,希望他們早日平安回港。林卓廷指,他以往在廉署學堂,被告知《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只針對《防止賄賂條例》下的罪案,與他所指控「警隊內有警官公職人員的勾結」,不是條例所涵蓋的內容,批評再三對其打壓,目的是想他不再追究7.21。
林卓廷說:3個控罪簡單來說只有一個,就是「林卓廷鍥而不捨追究警黑勾結」,這就是我的罪名,政權想我收聲,想我不再追究7.21,我絕對不會屈服,我只會繼續更大聲追究他們「警黑勾結」的刑事責任。
林卓廷又稱,他上年7月舉報7.21事件至今,廉署沒有起訴任何一名警員,反而拘捕舉報人及傷者,當局對他的檢控是政治逼害。
林卓廷說:我何罪之有?鄭若驊及廉政公署重新演繹這條條例。我現在身負8條罪,我無怨、無悔、無愧,我亦都相信今次檢控不會是最後一次,政治的逼害,政治的檢控只會陸續有來,我和家人早有心理準備。
多名市民及民主派人士到庭聲援
幾十名市民及多位民主派人士到場支持,包括公民黨前立法會議只譚文豪以及社民連成員,其中長毛梁國雄帶同「777莫須有」的標語,指林卓廷由「原告變被告」不只一次,之前被控暴動罪是先例,今次被控是「莫須有」罪名。
梁國雄說:我覺得件事是「莫須有」,林卓廷是為了「主持公道」,絕對不應該告一條這樣的罪名。
林卓廷周一早上在社交網上載短片,紀錄被廉署人員上門拘捕的過程,影片可見幾名廉署調查員隔着林卓廷家門口的鐵閘,指控林卓廷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
廉署調查員說:你在2019年12月至2020年7月期間,涉嫌向公眾或部份公眾披露一名正接受廉署調查人士的身份,涉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
林卓廷說:我指控緊有好多警察721公職人員行為失當,並非《防止賄賂條例》第30條所說的罪案,現在廉署已淪落到成為政權打壓的工具,今日對我這個拘捕,好明顯係廉署淪落的時間,再一次引證香港的淪落。
廉署人員之後將林卓廷帶返北角廉署總部辦理落案手續,身為廉署前調查主任的他穿上昔日的廉署T恤到廉署總部。
去年7.21在港鐵元朗站遭白衣人襲擊受傷的民主黨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曾就7.21事件向警方錄取口供,一直要求徹查事件,他今年8月被警方以涉嫌於「7.21元朗襲擊事件」中參與暴動逮捕,由「原告」變成「被告」,事件引起社會嘩然。
休班警寓所梯間檢查氣槍 惹街坊虛驚一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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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班警到後樓梯檢查氣槍,驚動警方到場。
一名休班警員在宿舍梯間檢查氣槍,引發虛驚一場。事及於葵涌石頭街葵蓉苑紀律部隊宿舍第2座,今日(20日)傍晚6時許,一名身穿短褲、深色拖鞋,以及手持懷疑手槍物體的可疑男子,在走廊位置出現,其後進入後樓梯不知所終。期間,有閉路電視拍攝到他的出現,住客發現慌忙報警求助。
警方接報大為緊張,派出反恐特勤隊到場,在大廈進行搜索,其後在一單位尋獲懷疑涉案男子。經初步調查後,證實他為一名休班警員,其手持的是一支BB彈氣槍。據悉,有人懷疑氣槍出現問題,而家中因有小朋友,所以到後樓梯檢查,案件屬虛驚一場。
警方表示,接獲上址保安報案,指一名男子懷疑手持一支槍,警員接報到場,在一單位發現涉事男子及一支氣槍。經初步調查,警員相信該名男子因該氣槍發生故障,而到上址後樓梯作檢查,避免對單位內其家人造成滋擾,案件列作「求警調查」,未有人被捕。
這案例又是香港警察使用過份暴力導致受害人死亡.
【的士司機疑被警方使用過分武力受傷死亡】 【陪審團裁定死於不合法被殺 據了解警方將重啟刑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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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非法被殺 盧偉聰拒道歉:同事執勤無唔好諗法或意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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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被警箍頸後死亡 死因庭裁定死者不合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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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被警箍頸後死亡 死因庭裁定不合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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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法被殺】刑事調查重啟箍頸警暫無須停職 曾控開槍警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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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被警制服後癱瘓 住院一月不治 死因裁判官:事涉警察動武程度政府須交代 (1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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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被捕後1個月後身亡 家屬要求裁定死者非法被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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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被警箍頸留院1個月不治 死因裁判官指政府應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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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不合法被殺】死因庭建議衝鋒車加攝錄器 陳克勤:可能影響私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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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21 10:0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