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12-2021, 01:34 PM
反恐學者駁斥刺警與恐襲混為一談 7.21元朗事件恐怖主義更明顯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04803
銅鑼灣警員遇襲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不足四小時已形容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上任後首篇網誌亦提及「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形容悼念或獻花是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專門研究全球反恐的台灣學者侍建宇則認為指控無依據,也不認為民眾悼念跟鼓吹恐怖主義有何關係,港府應檢討事件為何得到民眾同情。
他解釋,恐怖主義有兩個基礎概念,一是有沒有造成社會驚恐,現實是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二是有沒有政治目的,如果只是出於不滿,每人每日都有不滿,但稱不上是政治目的。他認為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更可歸類為「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
七一當晚近10時,銅鑼灣一名警員遇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事發後到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凌晨約1時50分見記者,鄧炳強當時將案件界定為意圖謀殺,但表明「相信是孤狼式的本土恐怖主義襲擊」。
港府官方迅速定調是孤狼恐攻惹議
鄧炳強周一(5日)在國安法論壇上再提及,有本土恐怖主義的潛伏,由「黑暴」至今有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及子彈的案件,犯案人士有能力、知識、有實際行動策劃本土恐怖主義,更要防範自我激化的人,他們表面正常,突然變成孤狼,做出恐怖行為,導致嚴重死傷。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亦在周六(3日)首篇網誌指出,有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一名男子在軒尼詩道以刀刺傷警員企圖謀殺,之後自刺身亡,調查顯示是一次孤狼式的恐怖襲擊。他指,本土恐怖主義產生,往往是因為有人煽動仇恨、挑撥分化,並美化或正義化恐怖主義行為,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可以因個人自我激化或被煽動,產生極端思想,突如其來進行襲擊。他提及所謂的悼念和獻花等,是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
專門研究全球反恐、中亞、新疆議題的台灣清華大學客席教授,曾經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珠海學院任教,留港多年關注和熟悉香港的社政形勢。他認為當局太快下結論,除非已經完成調查,有初步結論送上法院,否則「哪有事件幾小時後就有結論?還要不是懷疑的語氣,而是肯定的語氣,就用孤狼式本土恐怖主義這個字,我覺得很荒謬。」
他認為,作為警察或司法機構都應在調查後,方可下定義,否則就只是一宗企圖兇殺案、只是一個警察遇襲,至今也不知道涉事男子為何襲擊該警察?為何自殺?他認為,官方的論述是按北京的旨意說出,把所有反抗都稱為「恐怖主義」。
自殺攻擊跟自殺恐攻不一樣
侍建宇指出,國際間對恐怖主義並沒有公認或固定的定義,每個國家或會按需要自行定義,香港則按中國的定義來理解。但他指出,恐怖主義有兩個很基礎的概念,一是會不會造成社會驚恐,令政權或執政者感到恐慌、亂了陣腳,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也沒有要求政府趕快調查、解決問題、擔心會有下一波攻擊,香港社會並沒有出現恐慌現象。
另一個概念是施襲者必須要有政治目的,並不可僅僅只有政治意涵。「不可說攻擊警察就有政治意涵,攻擊任何人都可以有政治意涵,可是最後想達成甚麼目的?推翻香港政權嗎?推翻一國兩制嗎?還是要港獨?還是要五大訴求決一不可?我們根本不知道,如果只是出於本身不滿,不滿並不是政治目的,每人每日都有不滿,只是強烈到要把一個人殺死?還是今天吃不下飯而已?」
施襲者為何要捅自己一刀,是不小心抑或故意?侍建宇認為警方都需要調查清楚。自殺攻擊跟自殺恐怖攻擊不同,過去研究顯示自殺恐攻只有兩種原因,一是受伊斯蘭主義動員,透過宗教來達到政治目的,但涉事男子並不是穆斯林,不會因伊斯蘭主義而作出自殺恐攻;另外一種通常是殖民地或獨立後,由少數民族發動的攻擊,反抗他們眼中的非法佔領,孟加拉、印度、土耳其、非洲等地至今時有發生,少數民族無力與政權對抗,要用自殺來引起注意,令當地人覺醒,也令另一邊陣營感到害怕。
他質疑,達不到上述最基本原則怎麼會是恐怖襲擊?如果涉事男子精神有異常,根本連意圖謀殺都不成立。至少目前為止,他說看不到一個警員遇襲是孤狼式或自殺式恐怖襲擊,認為官方的指控沒有依據、莫明奇妙。
刺警者意圖仍不明而元朗事件則具驚嚇效果
他認為2019年「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為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則稱作「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政權用不了警察,就用白衣人、黑社會等代理人。不過,有關案件目前仍在調查。
官方指,涉案男子梁健輝「被極端思想激化」、「自我激化」或「被煽動」,而襲擊警員並自插身亡。警方未有正面交代,但透過消息流出,在梁健輝家中發現遺書、報章、書籍、筆記、反修例運動文宣等,在一個USB手指內,提及不滿警方包庇罪犯不受制衡、質疑「浮屍死因點解無可疑」、國安法實施後無自由。警方初步認為,死者受到一些社會事件的報道影響而自我激化。
根據警方的說法,自我激化指個人接觸極端思想,利用極端暴力手段實踐其目標,通常由互聯網接觸極端主義宣傳,大量和密集的極端資訊深化其理念,相信為實踐目標有所犧牲是理所當然,認同利用任何手段,包括發動恐怖襲擊,以達至其目的。自我激化的人通常充斥不滿及仇恨、敵我分明、建立使命感、鼓吹極端暴力。
警方指控必須有證據證明
侍建宇表明,無法猜測涉事男子的施襲原因,也不知道被激化的實際內容是甚麼,但如果司法公義的話,就必須證明涉事男子如何被激化?有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有關內容與施襲的關係?而非單指一些報道和事物。「很多人每天都發牢騷,我看電視也被激化?這是胡扯。這個訪問是煽動嗎?我們並沒有政治目的,我只是講述過往的情況。」他甚至認為「現在香港連恐怖主義的種子都沒有,大家每天只是對這政權、特定事件不滿而已。」
他亦不認同悼念和獻花的行為等同就是鼓吹恐怖行為。「我覺得很荒謬,我在路邊看到一隻小狗咬人後被一刀捅死,我不可以覺得很悲傷嗎?跟恐怖襲擊有甚麼關係?如果有人覺得這個人值得紀念,甚至稱他為烈士,都是一種移情作用,可能是對於某東西的不滿,投射在這個人身上,但跟鼓吹恐怖主義有甚麼關係?」他反認為港府應該檢討這件事為何會被移情?如果是一宗意圖謀殺案,為甚麼會有移情效果?背後反映民眾對這個政府不滿。
【7.1血案】學者批港府「恐襲」定義不當 抹黑整個香港社會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3605.html
香港7.1晚發生刺警血案,疑犯用刀自殘後不治。在事件發生短短幾小時後,特首林鄭月娥稱會徹查背後組織,新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稱事件是「孤狼恐襲」。「恐怖主義」議題學者侍建宇指,兩人說法互相矛盾。 又認為,香港官員在事件調查清楚之前已草率作出嚴重指控。(劉少風 報道)
「7.1刺警案」引發社會輿論,在香港高壓政治氣氛、仇警情緒高漲下,有香港網民形容是「官逼民反」。相反,由北京返港的特首林鄭月娥強烈譴責事件,指警方會徹查疑兇動機。
林鄭月娥說:我對於這種暴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這些行為明顯衝著我們社會穩定,亦是罔顧法紀。警方會全力調查,看看背後有甚麼組識。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相隔約兩小時後,形容疑犯是「孤狼」,事件屬一宗「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
鄧形容是「孤狼」,林鄭就指要查「背後組織」,兩個說法引來社會質疑。
學者:香港官員說法荒謬、草率
台灣清華大學客座教授侍建宇,曾在香港中文大學及珠海學院教授有關「恐怖主義」議題課程。侍建宇接受本台訪問指,香港官員對事件定義草率,作出嚴重指控。而鄧炳強所說的「孤狼」,與林鄭月娥的說法,是互相矛盾。
侍建宇說:如果你說是「孤狼」,代表是單獨的一隻狼,就是一個人,他可能心裡嚮往某種意識形態,或者宗教,可是實際跟他沒有關係,沒有組織沒有任何人操縱他,所以他才是「孤狼」。
恐襲形容不恰當
侍建宇指,疑犯刺傷警員後自殺,一般分為自殺攻擊及自殺恐攻(恐怖攻擊)兩種。他解釋,後者有清楚政治目的,主要是基於宗教信仰,或者因為家鄉被敵人或帝國主義佔領,要用自殺恐攻來表達不滿,如果將這種情況套用到香港,侍建宇認為是不適當,並否定中國對香港的統治。
侍建宇說:他(鄧炳強)當然可以形容他(疑犯)有政治動機,問題是他的政治動機並不能代表整個香港社會的意願,一旦執政者定義成恐怖攻擊的話,等於是要抹黑整個香港社會,好像這個社會已經出現對於這個政權的不滿,而這個政權可能是一個外來佔領香港的政權,這個是不恰當的。
香港新疆化?兩地難以相提並論
有香港市民擔心,民眾刺傷警員,香港官員迅速定義為恐怖襲擊,之後恐怕雙方的暴力及官方打壓更激烈,甚至「新疆化」。對於這種擔憂,侍建宇認為,新疆的情況比香港複雜,屬農業化社會進入現代過程中的各種反抗,繼而官方有鎮壓行動;而香港是高度現代化社會,如果當局採用對待新疆的方法來對待香港,是愚蠢的做法。
反恐學者駁斥刺警與恐襲混為一談 7.21元朗事件恐怖主義更明顯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3121/%E...E%E9%A1%AF
銅鑼灣警員遇襲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不足四小時已形容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上任後首篇網誌亦提及「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形容悼念或獻花是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專門研究全球反恐的台灣學者侍建宇則認為指控無依據,也不認為民眾悼念跟鼓吹恐怖主義有何關係,港府應檢討事件為何得到民眾同情。
他解釋,恐怖主義有兩個基礎概念,一是有沒有造成社會驚恐,現實是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二是有沒有政治目的,如果只是出於不滿,每人每日都有不滿,但稱不上是政治目的。他認為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更可歸類為「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
不足四小時稱作本土恐襲 學者:太快下定義
七一當晚近10時,銅鑼灣一名警員遇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事發後到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凌晨約1時50分見記者,鄧炳強當時將案件界定為意圖謀殺,但表明「相信是孤狼式的本土恐怖主義襲擊」。
鄧炳強周一(5日)在國安法論壇上再提及,有本土恐怖主義的潛伏,由「黑暴」至今有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及子彈的案件,犯案人士有能力、知識、有實際行動策劃本土恐怖主義,更要防範自我激化的人,他們表面正常,突然變成孤狼,做出恐怖行為,導致嚴重死傷。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亦在周六(3日)首篇網誌指出,有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一名男子在軒尼詩道以刀刺傷警員企圖謀殺,之後自刺身亡,調查顯示是一次孤狼式的恐怖襲擊。他指,本土恐怖主義產生,往往是因為有人煽動仇恨、挑撥分化,並美化或正義化恐怖主義行為,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可以因個人自我激化或被煽動,產生極端思想,突如其來進行襲擊。他提及所謂的悼念和獻花等,是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
專門研究全球反恐、中亞、新疆議題的台灣清華大學客席教授,曾經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珠海學院任教,留港多年關注和熟悉香港的社政形勢。他認為當局太快下結論,除非已經完成調查,有初步結論送上法院,否則「哪有事件幾小時後就有結論?還要不是懷疑的語氣,而是肯定的語氣,就用孤狼式本土恐怖主義這個字,我覺得很荒謬。」
他認為,作為警察或司法機構都應在調查後,方可下定義,否則就只是一宗企圖兇殺案、只是一個警察遇襲,至今也不知道涉事男子為何襲擊該警察?為何自殺?他認為,官方的論述是按北京的旨意說出,把所有反抗都稱為「恐怖主義」。
不見老百姓驚慌、施襲者政治目的 7.21更驚嚇
侍建宇指出,國際間對恐怖主義並沒有公認或固定的定義,每個國家或會按需要自行定義,香港則按中國的定義來理解。但他指出,恐怖主義有兩個很基礎的概念,一是會不會造成社會驚恐,令政權或執政者感到恐慌、亂了陣腳,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也沒有要求政府趕快調查、解決問題、擔心會有下一波攻擊,香港社會並沒有出現恐慌現象。
另一個概念是施襲者必須要有政治目的,並不可僅僅只有政治意涵。「不可說攻擊警察就有政治意涵,攻擊任何人都可以有政治意涵,可是最後想達成甚麼目的?推翻香港政權嗎?推翻一國兩制嗎?還是要港獨?還是要五大訴求決一不可?我們根本不知道,如果只是出於本身不滿,不滿並不是政治目的,每人每日都有不滿,只是強烈到要把一個人殺死?還是今天吃不下飯而已?」
施襲者為何要捅自己一刀,是不小心抑或故意?侍建宇認為警方都需要調查清楚。自殺攻擊跟自殺恐怖攻擊不同,過去研究顯示自殺恐攻只有兩種原因,一是受伊斯蘭主義動員,透過宗教來達到政治目的,但涉事男子並不是穆斯林,不會因伊斯蘭主義而作出自殺恐攻;另外一種通常是殖民地或獨立後,由少數民族發動的攻擊,反抗他們眼中的非法佔領,孟加拉、印度、土耳其、非洲等地至今時有發生,少數民族無力與政權對抗,要用自殺來引起注意,令當地人覺醒,也令另一邊陣營感到害怕。
他質疑,達不到上述最基本原則怎麼會是恐怖襲擊?如果涉事男子精神有異常,根本連意圖謀殺都不成立。至少目前為止,他說看不到一個警員遇襲是孤狼式或自殺式恐怖襲擊,認為官方的指控沒有依據、莫明奇妙。
他認為2019年「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為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則稱作「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政權用不了警察,就用白衣人、黑社會等代理人。不過,有關案件目前仍在調查。
![[Image: %E5%85%83%E6%9C%97%E7%99%BD%E8%A1%A3%E4%..._large.png]](https://www.hkcnews.com/news_%E6%96%B0%E8%81%9E/hk-discuss/2021/03/%E5%85%83%E6%9C%97%E7%99%BD%E8%A1%A3%E4%BA%BA-721%E7%99%BD%E8%A1%A3%E4%BA%BA%E6%9A%B4%E5%8B%95%E6%A1%88-20210312212902_17a6_large.png)
2019年7月21日,大批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一帶,無差別襲擊市民。港台圖片
發牢騷不代表被激化 悼念不代表鼓吹恐怖行為
官方指,涉案男子梁健輝「被極端思想激化」、「自我激化」或「被煽動」,而襲擊警員並自插身亡。警方未有正面交代,但透過消息流出,在梁健輝家中發現遺書、報章、書籍、筆記、反修例運動文宣等,在一個USB手指內,提及不滿警方包庇罪犯不受制衡、質疑「浮屍死因點解無可疑」、國安法實施後無自由。警方初步認為,死者受到一些社會事件的報道影響而自我激化。
根據警方的說法,自我激化指個人接觸極端思想,利用極端暴力手段實踐其目標,通常由互聯網接觸極端主義宣傳,大量和密集的極端資訊深化其理念,相信為實踐目標有所犧牲是理所當然,認同利用任何手段,包括發動恐怖襲擊,以達至其目的。自我激化的人通常充斥不滿及仇恨、敵我分明、建立使命感、鼓吹極端暴力。
侍建宇表明,無法猜測涉事男子的施襲原因,也不知道被激化的實際內容是甚麼,但如果司法公義的話,就必須證明涉事男子如何被激化?有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有關內容與施襲的關係?而非單指一些報道和事物。「很多人每天都發牢騷,我看電視也被激化?這是胡扯。這個訪問是煽動嗎?我們並沒有政治目的,我只是講述過往的情況。」他甚至認為「現在香港連恐怖主義的種子都沒有,大家每天只是對這政權、特定事件不滿而已。」
他亦不認同悼念和獻花的行為等同就是鼓吹恐怖行為。「我覺得很荒謬,我在路邊看到一隻小狗咬人後被一刀捅死,我不可以覺得很悲傷嗎?跟恐怖襲擊有甚麼關係?如果有人覺得這個人值得紀念,甚至稱他為烈士,都是一種移情作用,可能是對於某東西的不滿,投射在這個人身上,但跟鼓吹恐怖主義有甚麼關係?」他反認為港府應該檢討這件事為何會被移情?如果是一宗意圖謀殺案,為甚麼會有移情效果?背後反映民眾對這個政府不滿。
攻擊警察為甚麼值得同情?警察可能要思考一下,不是警察做了壞事,就是老百姓瘋了。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12 06:40 編輯 ]
https://www.rti.org.tw/news/view/id/2104803
銅鑼灣警員遇襲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不足四小時已形容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上任後首篇網誌亦提及「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形容悼念或獻花是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專門研究全球反恐的台灣學者侍建宇則認為指控無依據,也不認為民眾悼念跟鼓吹恐怖主義有何關係,港府應檢討事件為何得到民眾同情。
他解釋,恐怖主義有兩個基礎概念,一是有沒有造成社會驚恐,現實是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二是有沒有政治目的,如果只是出於不滿,每人每日都有不滿,但稱不上是政治目的。他認為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更可歸類為「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
七一當晚近10時,銅鑼灣一名警員遇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事發後到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凌晨約1時50分見記者,鄧炳強當時將案件界定為意圖謀殺,但表明「相信是孤狼式的本土恐怖主義襲擊」。
港府官方迅速定調是孤狼恐攻惹議
鄧炳強周一(5日)在國安法論壇上再提及,有本土恐怖主義的潛伏,由「黑暴」至今有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及子彈的案件,犯案人士有能力、知識、有實際行動策劃本土恐怖主義,更要防範自我激化的人,他們表面正常,突然變成孤狼,做出恐怖行為,導致嚴重死傷。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亦在周六(3日)首篇網誌指出,有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一名男子在軒尼詩道以刀刺傷警員企圖謀殺,之後自刺身亡,調查顯示是一次孤狼式的恐怖襲擊。他指,本土恐怖主義產生,往往是因為有人煽動仇恨、挑撥分化,並美化或正義化恐怖主義行為,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可以因個人自我激化或被煽動,產生極端思想,突如其來進行襲擊。他提及所謂的悼念和獻花等,是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
專門研究全球反恐、中亞、新疆議題的台灣清華大學客席教授,曾經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珠海學院任教,留港多年關注和熟悉香港的社政形勢。他認為當局太快下結論,除非已經完成調查,有初步結論送上法院,否則「哪有事件幾小時後就有結論?還要不是懷疑的語氣,而是肯定的語氣,就用孤狼式本土恐怖主義這個字,我覺得很荒謬。」
他認為,作為警察或司法機構都應在調查後,方可下定義,否則就只是一宗企圖兇殺案、只是一個警察遇襲,至今也不知道涉事男子為何襲擊該警察?為何自殺?他認為,官方的論述是按北京的旨意說出,把所有反抗都稱為「恐怖主義」。
自殺攻擊跟自殺恐攻不一樣
侍建宇指出,國際間對恐怖主義並沒有公認或固定的定義,每個國家或會按需要自行定義,香港則按中國的定義來理解。但他指出,恐怖主義有兩個很基礎的概念,一是會不會造成社會驚恐,令政權或執政者感到恐慌、亂了陣腳,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也沒有要求政府趕快調查、解決問題、擔心會有下一波攻擊,香港社會並沒有出現恐慌現象。
另一個概念是施襲者必須要有政治目的,並不可僅僅只有政治意涵。「不可說攻擊警察就有政治意涵,攻擊任何人都可以有政治意涵,可是最後想達成甚麼目的?推翻香港政權嗎?推翻一國兩制嗎?還是要港獨?還是要五大訴求決一不可?我們根本不知道,如果只是出於本身不滿,不滿並不是政治目的,每人每日都有不滿,只是強烈到要把一個人殺死?還是今天吃不下飯而已?」
施襲者為何要捅自己一刀,是不小心抑或故意?侍建宇認為警方都需要調查清楚。自殺攻擊跟自殺恐怖攻擊不同,過去研究顯示自殺恐攻只有兩種原因,一是受伊斯蘭主義動員,透過宗教來達到政治目的,但涉事男子並不是穆斯林,不會因伊斯蘭主義而作出自殺恐攻;另外一種通常是殖民地或獨立後,由少數民族發動的攻擊,反抗他們眼中的非法佔領,孟加拉、印度、土耳其、非洲等地至今時有發生,少數民族無力與政權對抗,要用自殺來引起注意,令當地人覺醒,也令另一邊陣營感到害怕。
他質疑,達不到上述最基本原則怎麼會是恐怖襲擊?如果涉事男子精神有異常,根本連意圖謀殺都不成立。至少目前為止,他說看不到一個警員遇襲是孤狼式或自殺式恐怖襲擊,認為官方的指控沒有依據、莫明奇妙。
刺警者意圖仍不明而元朗事件則具驚嚇效果
他認為2019年「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為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則稱作「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政權用不了警察,就用白衣人、黑社會等代理人。不過,有關案件目前仍在調查。
官方指,涉案男子梁健輝「被極端思想激化」、「自我激化」或「被煽動」,而襲擊警員並自插身亡。警方未有正面交代,但透過消息流出,在梁健輝家中發現遺書、報章、書籍、筆記、反修例運動文宣等,在一個USB手指內,提及不滿警方包庇罪犯不受制衡、質疑「浮屍死因點解無可疑」、國安法實施後無自由。警方初步認為,死者受到一些社會事件的報道影響而自我激化。
根據警方的說法,自我激化指個人接觸極端思想,利用極端暴力手段實踐其目標,通常由互聯網接觸極端主義宣傳,大量和密集的極端資訊深化其理念,相信為實踐目標有所犧牲是理所當然,認同利用任何手段,包括發動恐怖襲擊,以達至其目的。自我激化的人通常充斥不滿及仇恨、敵我分明、建立使命感、鼓吹極端暴力。
警方指控必須有證據證明
侍建宇表明,無法猜測涉事男子的施襲原因,也不知道被激化的實際內容是甚麼,但如果司法公義的話,就必須證明涉事男子如何被激化?有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有關內容與施襲的關係?而非單指一些報道和事物。「很多人每天都發牢騷,我看電視也被激化?這是胡扯。這個訪問是煽動嗎?我們並沒有政治目的,我只是講述過往的情況。」他甚至認為「現在香港連恐怖主義的種子都沒有,大家每天只是對這政權、特定事件不滿而已。」
他亦不認同悼念和獻花的行為等同就是鼓吹恐怖行為。「我覺得很荒謬,我在路邊看到一隻小狗咬人後被一刀捅死,我不可以覺得很悲傷嗎?跟恐怖襲擊有甚麼關係?如果有人覺得這個人值得紀念,甚至稱他為烈士,都是一種移情作用,可能是對於某東西的不滿,投射在這個人身上,但跟鼓吹恐怖主義有甚麼關係?」他反認為港府應該檢討這件事為何會被移情?如果是一宗意圖謀殺案,為甚麼會有移情效果?背後反映民眾對這個政府不滿。
【7.1血案】學者批港府「恐襲」定義不當 抹黑整個香港社會
https://www.rfa.org/cantonese/news/htm/h...73605.html
香港7.1晚發生刺警血案,疑犯用刀自殘後不治。在事件發生短短幾小時後,特首林鄭月娥稱會徹查背後組織,新任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就稱事件是「孤狼恐襲」。「恐怖主義」議題學者侍建宇指,兩人說法互相矛盾。 又認為,香港官員在事件調查清楚之前已草率作出嚴重指控。(劉少風 報道)
「7.1刺警案」引發社會輿論,在香港高壓政治氣氛、仇警情緒高漲下,有香港網民形容是「官逼民反」。相反,由北京返港的特首林鄭月娥強烈譴責事件,指警方會徹查疑兇動機。
林鄭月娥說:我對於這種暴力行為予以強烈譴責,這些行為明顯衝著我們社會穩定,亦是罔顧法紀。警方會全力調查,看看背後有甚麼組識。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在相隔約兩小時後,形容疑犯是「孤狼」,事件屬一宗「孤狼式本土恐怖襲擊」。
鄧形容是「孤狼」,林鄭就指要查「背後組織」,兩個說法引來社會質疑。
學者:香港官員說法荒謬、草率
台灣清華大學客座教授侍建宇,曾在香港中文大學及珠海學院教授有關「恐怖主義」議題課程。侍建宇接受本台訪問指,香港官員對事件定義草率,作出嚴重指控。而鄧炳強所說的「孤狼」,與林鄭月娥的說法,是互相矛盾。
侍建宇說:如果你說是「孤狼」,代表是單獨的一隻狼,就是一個人,他可能心裡嚮往某種意識形態,或者宗教,可是實際跟他沒有關係,沒有組織沒有任何人操縱他,所以他才是「孤狼」。
恐襲形容不恰當
侍建宇指,疑犯刺傷警員後自殺,一般分為自殺攻擊及自殺恐攻(恐怖攻擊)兩種。他解釋,後者有清楚政治目的,主要是基於宗教信仰,或者因為家鄉被敵人或帝國主義佔領,要用自殺恐攻來表達不滿,如果將這種情況套用到香港,侍建宇認為是不適當,並否定中國對香港的統治。
侍建宇說:他(鄧炳強)當然可以形容他(疑犯)有政治動機,問題是他的政治動機並不能代表整個香港社會的意願,一旦執政者定義成恐怖攻擊的話,等於是要抹黑整個香港社會,好像這個社會已經出現對於這個政權的不滿,而這個政權可能是一個外來佔領香港的政權,這個是不恰當的。
香港新疆化?兩地難以相提並論
有香港市民擔心,民眾刺傷警員,香港官員迅速定義為恐怖襲擊,之後恐怕雙方的暴力及官方打壓更激烈,甚至「新疆化」。對於這種擔憂,侍建宇認為,新疆的情況比香港複雜,屬農業化社會進入現代過程中的各種反抗,繼而官方有鎮壓行動;而香港是高度現代化社會,如果當局採用對待新疆的方法來對待香港,是愚蠢的做法。
反恐學者駁斥刺警與恐襲混為一談 7.21元朗事件恐怖主義更明顯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3121/%E...E%E9%A1%AF
銅鑼灣警員遇襲案,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不足四小時已形容為「孤狼式恐怖襲擊」,政務司司長李家超在上任後首篇網誌亦提及「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形容悼念或獻花是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專門研究全球反恐的台灣學者侍建宇則認為指控無依據,也不認為民眾悼念跟鼓吹恐怖主義有何關係,港府應檢討事件為何得到民眾同情。
他解釋,恐怖主義有兩個基礎概念,一是有沒有造成社會驚恐,現實是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二是有沒有政治目的,如果只是出於不滿,每人每日都有不滿,但稱不上是政治目的。他認為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更可歸類為「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
不足四小時稱作本土恐襲 學者:太快下定義
七一當晚近10時,銅鑼灣一名警員遇襲,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及警務處處長蕭澤頤事發後到醫院探望受傷警員,凌晨約1時50分見記者,鄧炳強當時將案件界定為意圖謀殺,但表明「相信是孤狼式的本土恐怖主義襲擊」。
鄧炳強周一(5日)在國安法論壇上再提及,有本土恐怖主義的潛伏,由「黑暴」至今有超過20宗涉及爆炸品、槍械及子彈的案件,犯案人士有能力、知識、有實際行動策劃本土恐怖主義,更要防範自我激化的人,他們表面正常,突然變成孤狼,做出恐怖行為,導致嚴重死傷。
政務司司長李家超亦在周六(3日)首篇網誌指出,有本土恐怖主義開始滋生,一名男子在軒尼詩道以刀刺傷警員企圖謀殺,之後自刺身亡,調查顯示是一次孤狼式的恐怖襲擊。他指,本土恐怖主義產生,往往是因為有人煽動仇恨、挑撥分化,並美化或正義化恐怖主義行為,孤狼式的恐怖襲擊,可以因個人自我激化或被煽動,產生極端思想,突如其來進行襲擊。他提及所謂的悼念和獻花等,是用不同的方式美化、認同甚至鼓勵恐怖行為。
專門研究全球反恐、中亞、新疆議題的台灣清華大學客席教授,曾經在香港中文大學、香港珠海學院任教,留港多年關注和熟悉香港的社政形勢。他認為當局太快下結論,除非已經完成調查,有初步結論送上法院,否則「哪有事件幾小時後就有結論?還要不是懷疑的語氣,而是肯定的語氣,就用孤狼式本土恐怖主義這個字,我覺得很荒謬。」
他認為,作為警察或司法機構都應在調查後,方可下定義,否則就只是一宗企圖兇殺案、只是一個警察遇襲,至今也不知道涉事男子為何襲擊該警察?為何自殺?他認為,官方的論述是按北京的旨意說出,把所有反抗都稱為「恐怖主義」。
不見老百姓驚慌、施襲者政治目的 7.21更驚嚇
侍建宇指出,國際間對恐怖主義並沒有公認或固定的定義,每個國家或會按需要自行定義,香港則按中國的定義來理解。但他指出,恐怖主義有兩個很基礎的概念,一是會不會造成社會驚恐,令政權或執政者感到恐慌、亂了陣腳,涉事男子弄傷警察後,老百姓並沒有十分驚慌,也沒有要求政府趕快調查、解決問題、擔心會有下一波攻擊,香港社會並沒有出現恐慌現象。
另一個概念是施襲者必須要有政治目的,並不可僅僅只有政治意涵。「不可說攻擊警察就有政治意涵,攻擊任何人都可以有政治意涵,可是最後想達成甚麼目的?推翻香港政權嗎?推翻一國兩制嗎?還是要港獨?還是要五大訴求決一不可?我們根本不知道,如果只是出於本身不滿,不滿並不是政治目的,每人每日都有不滿,只是強烈到要把一個人殺死?還是今天吃不下飯而已?」
施襲者為何要捅自己一刀,是不小心抑或故意?侍建宇認為警方都需要調查清楚。自殺攻擊跟自殺恐怖攻擊不同,過去研究顯示自殺恐攻只有兩種原因,一是受伊斯蘭主義動員,透過宗教來達到政治目的,但涉事男子並不是穆斯林,不會因伊斯蘭主義而作出自殺恐攻;另外一種通常是殖民地或獨立後,由少數民族發動的攻擊,反抗他們眼中的非法佔領,孟加拉、印度、土耳其、非洲等地至今時有發生,少數民族無力與政權對抗,要用自殺來引起注意,令當地人覺醒,也令另一邊陣營感到害怕。
他質疑,達不到上述最基本原則怎麼會是恐怖襲擊?如果涉事男子精神有異常,根本連意圖謀殺都不成立。至少目前為止,他說看不到一個警員遇襲是孤狼式或自殺式恐怖襲擊,認為官方的指控沒有依據、莫明奇妙。
他認為2019年「7.21元朗事件」則是恐怖襲擊,因為帶來驚嚇效果,也並非針對警察,如果有證據顯示施襲者與警方合作的話,則稱作「國家恐怖主義」,就是政權用非法手段來恐嚇自己的老百姓,政權用不了警察,就用白衣人、黑社會等代理人。不過,有關案件目前仍在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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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7月21日,大批白衣人在元朗西鐵站一帶,無差別襲擊市民。港台圖片
發牢騷不代表被激化 悼念不代表鼓吹恐怖行為
官方指,涉案男子梁健輝「被極端思想激化」、「自我激化」或「被煽動」,而襲擊警員並自插身亡。警方未有正面交代,但透過消息流出,在梁健輝家中發現遺書、報章、書籍、筆記、反修例運動文宣等,在一個USB手指內,提及不滿警方包庇罪犯不受制衡、質疑「浮屍死因點解無可疑」、國安法實施後無自由。警方初步認為,死者受到一些社會事件的報道影響而自我激化。
根據警方的說法,自我激化指個人接觸極端思想,利用極端暴力手段實踐其目標,通常由互聯網接觸極端主義宣傳,大量和密集的極端資訊深化其理念,相信為實踐目標有所犧牲是理所當然,認同利用任何手段,包括發動恐怖襲擊,以達至其目的。自我激化的人通常充斥不滿及仇恨、敵我分明、建立使命感、鼓吹極端暴力。
侍建宇表明,無法猜測涉事男子的施襲原因,也不知道被激化的實際內容是甚麼,但如果司法公義的話,就必須證明涉事男子如何被激化?有沒有直接證據顯示有關內容與施襲的關係?而非單指一些報道和事物。「很多人每天都發牢騷,我看電視也被激化?這是胡扯。這個訪問是煽動嗎?我們並沒有政治目的,我只是講述過往的情況。」他甚至認為「現在香港連恐怖主義的種子都沒有,大家每天只是對這政權、特定事件不滿而已。」
他亦不認同悼念和獻花的行為等同就是鼓吹恐怖行為。「我覺得很荒謬,我在路邊看到一隻小狗咬人後被一刀捅死,我不可以覺得很悲傷嗎?跟恐怖襲擊有甚麼關係?如果有人覺得這個人值得紀念,甚至稱他為烈士,都是一種移情作用,可能是對於某東西的不滿,投射在這個人身上,但跟鼓吹恐怖主義有甚麼關係?」他反認為港府應該檢討這件事為何會被移情?如果是一宗意圖謀殺案,為甚麼會有移情效果?背後反映民眾對這個政府不滿。
攻擊警察為甚麼值得同情?警察可能要思考一下,不是警察做了壞事,就是老百姓瘋了。
[ 本帖最後由 5Y3 於 2021-7-12 06:4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