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9-2021, 10:04 AM
人人思想不同, 意思都可以不同. 學術討論國歌和憲法, 推翻了香港政府論點.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1941-1945)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第7段)講革命(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 馬列主義包括共產國際,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每年8月都有香港重光紀念日(Liberation Day), 是紀念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取得勝利, 香港官方也有參與香港重光紀念活動. 當年香港人也有參與抗日, 現代香港人也有參與保衛釣魚臺、 反日本軍票、 反日貨等, 也是抗日. 另外, 在某情度上, 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比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更社會主義, 所以追求西方思想並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國安法首案】辯方專家:「光時」指恢復失去的秩序 與港獨無必然關係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3234/%E...0%E6%80%A1
國安法首案,辯方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她表示,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一同撰寫專家報告,從政治科學、傳播學及文化研究著手,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他們認為這個口號是政治訊息或願景,指恢復失去了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喜愛自由的人,並在這個時代創造明顯的改變。
辯方專家利用社會科學的方法,檢視4000多則「連登」帖文 ,分別計算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的次數。透過比對發現,不論是「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均與「香港獨立」未有達到統計學上「有關連」的水平,藉以指出「光時」與港獨沒有關係。
![[Image: %E5%85%89%E5%BE%A9%E9%A6%99%E6%B8%AF%EF%..._large.jpg]](https://www.hkcnews.com/news_%E6%96%B0%E8%81%9E/hk-discuss/2021/07/%E5%85%89%E5%BE%A9%E9%A6%99%E6%B8%AF%EF%BC%8C%E6%99%82%E4%BB%A3%E9%9D%A9%E5%91%BD-%E5%9C%8B%E5%AE%89%E6%B3%95-%E6%9D%8E%E8%A9%A0%E6%80%A1-20210709200614_cb15_large.jpg)
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與警員相撞,現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昨日獲准於47人案繼續保釋,今天在庭上負責主問。主問期間,李詠怡指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當中,7月21日首次出現光時口號。她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是自2019年6月9日起,出現光復上水、光復屯門公園等社區抗爭,可見「光復」二字於7月份開始出現;第二則是元朗7.21襲擊事件,觸發人們感到有需要用新的東西表達憤怒。
李詠怡引述《當代漢英詞典》指,「光復」解作recover, regain;而《劍橋詞典》則指recover, regain, reclaim, restore, retrieve;還有《辭海》解作恢復舊業。
利用《元史.陳祖仁傳》對「光復」作出不同解讀
《元史.陳祖仁傳》當中載有,陳祖仁向元順帝上疏一話:「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均曾就此處的「光復」作出解讀。
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早前供稱,這裡的祖宗之業,是指江山/政權/國土,形容「就唔好好似辯方報告用一個字『glory』咁含糊,並且係無內容嘅。」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今天表示不同意這個解讀,指不可能解作推翻政權,「因為他(元順帝)是在位的皇帝,他為甚麼要推翻元朝政權?『光復』不一定解作恢復政權,因為這裡他(元順帝)亦沒有失去元朝。」
李詠怡又供稱,「光復」來自2016年前的光復上水、光復屯門的社區抗爭,而當年英文媒體多數譯作reclaim。劉偉聰問,這些光復行動是否要推翻政權?李詠怡說不是,而是指向社區問題,簡單而言就是示威者不滿日常生活被內地遊客或水貨客干擾,所以從語意及歷史角度而言,是指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利用口號出現的次數說明與港獨的關聯
控方引用一份由警方製作的報告,由高級督察張偉文帶領的一隊7至8人的隊伍,檢視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間的示威片段,統計「光時」與「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口號出現的次數。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喺多次活動經常被叫喊,係同呢個驅逐中共、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辯方專家則檢視了在「連登」討論區4000多則帖文的內容,以社會科學的方法統計不同時段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香港獨立」的次數,分別計算口號與「香港獨立」的相關性,結果發現全部均未有達到「有關連」的水平。
庭上另出現過小插曲。在主問過程中,李詠怡指出控方在抄錄梁天琦2016年造勢大會上的言論時出錯,指控方謄本寫到:「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咩comix講嘅』」,李詠怡糾正指應為:「呢個係Malcolm X 講嘅。」Malcolm X 是著名非裔美國民權運動者,推動黑人平權。李續解釋,按照上文下理,將選票當作武器,是一種比喻手法,「正如時間就是金錢,不等如你可以將時間當錢使。」辯方劉偉聰續問:「Malcolm X是分裂主義者嗎?」李詠怡頓一頓說不是。
李詠怡尚未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
【不斷更新 ‧ 首宗國安法案】三指定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作供:「光復」非必指取回政權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0%E7%AB%8B
![[Image: 20210709-01.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20210709-01.png)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昨聽罷雙方中段陳詞後,今裁定三項罪名均表證成立。辯方其後申請暫時休庭,先向被告解釋相關事宜。
辯方昨於控方舉證完畢後進行中段陳詞,申請案件表證不成立,指單憑「光時」口號就指被告有意圖煽惑他人的說法,並不合常理,又指被告曾刻意避開警察、於交通燈前停車等,行為並非恐怖分子所為,而被撞的警員亦並無嚴重受傷。
控方則反駁指,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日,被告高速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途徑港島區,三次無視警員安危衝破警方防線,期間有途人歡呼拍掌及拍攝被告相片等,指被告的行為明顯屬煽惑他人,且不顧警員安危,強調控罪元素為使用嚴重暴力,而非他人嚴重受傷。
【13:00】李詠怡:「革命」可解作帶來重要改變 過往「光復」行動旨在恢復公共秩序
而就「革命」一詞,李詠怡指可代表在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就某些事項帶來重要改變,故她認為「時代革命」可指於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指為當下的時代帶來重要改變。
李在辯方主問下又表示,她於報告中提及「光復」於社會事件中的使用,例如「光復屯門」、「光復上水」及「捍衛沙田」等。她指考慮到 2012 的前幾年,社會上有無數針對社區問題的「光復」行動,包括大批內地遊客及水貨客湧入社區等,相關「光復」行動的目的,是要恢復公眾空間或秩序。
李又表示,她不認為內地遊客與本地人屬於不同族群,且一個國家之中可有不同族群,而族群之間的怨恨或厭惡,並不一定表示要推翻政權。
【12:00】李詠怡:「光復」不一定指取回失去的政權
李詠怡表示「光復」一詞,她翻查過數部中英文字典,包括英漢字典、林語堂當代漢英字典、劍橋辭典及《辭海》等。她指「光復」的英文意思,包括 recover、regain,而根據劍橋詞典,regain 有 reclaim、restore 及 retrieve 之意。
李又指,辯方於報告中,引用《元史 陳祖仁傳》,指她不同意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解讀,認為應由語義學及歷史角度解讀相關內容,而當中「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她認為當中「祖宗之業」所指的是元順帝父輩,即元朝皇帝的祖宗之業,並非指其他朝代的皇帝。她認為根據原文,「光復」並沒有推翻政權之意,因天順帝本身就掌控當時的政權,質疑他為何要推翻自己的政權。她又表示,「光復」不一定指要取回失去的政權。
【11:30】李詠怡:撰寫報告有分析「連登」帖文
李詠怡表示,涉案的專家報告由她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共同撰寫,兩人亦有諮詢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彭麗君教授的意見,包括解讀涉案「光時」字眼時,應參考哪些權威辭典及資料等,更為準確解讀相關字眼的意思,但彭沒參與撰寫報告。
李表示他們使用了跨學系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學、傳播系及文化研究系,及分析相關的經驗數據,解讀「光時」字眼,撰寫一份綜合專家報告。李表示他們於報告中,亦有分析網上論壇「連登」的相關帖文。
【10:45】法官批准辯方專家證人作供
代表控方的周天行,質疑辯方兩名專家的專長並非屬於歷史領域,認為他們並非處於適當位置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又指對方大部分的專家報告內容,是依賴正進行調查的內容或關注組意見等,控方無法得知相關人士的背景資料等。
惟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均指,相關事宜主要涉及法庭最終給予兩人證供多少比重,控方於此階段提出相關性挑戰是過早。且涉案「光時」字眼非只可由一個角度,即歷史角度解讀,控方專家劉智鵬早前作供時亦表示,兩名專家對「光時」的解讀不一定錯誤,法官最終批准兩人可以專家身份作供,由他們相關的學術領域就「光時」口號作供。
辯方現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
【10:23】被告不自辯 擬傳召兩專家證人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作供,但會傳召兩名專家,即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惟控方就兩人的專家資格提出挑戰,指兩人並非由歷史角度解讀涉案的「光時」口號。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3罪表證成立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7%AB%8B
男子唐英傑涉騎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罪名,亦是首名及首宗涉《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辯方昨日在高等法院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被告包括兩項國安法罪名,及一項危險駕駛罪表證不成立。惟法官今(9日)裁定三罪全部表證成立。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出庭自辯,但會傳召兩位專家證人,分別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
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昨陳詞指,控方引用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說法,指旗幟上「光復」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權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的意圖,並不合常理。
辯方指被告或被警盾擊中
就恐怖活動罪,辯方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時曾避開警員,和在交通燈號停車,質疑這些是否恐怖分子的行為。辯方又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撞倒警員前,或被警員的盾牌擊中,即使未有擊中,亦令他分神。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首宗國安法審訊|辯方指被告中文差 未能如專家般理解光時口號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3%E8%99%9F
[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7-11 06:26 編輯 ]
用另一角度, 光復是抗日! 學術討論「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正是配合中國憲法和中國國歌:
學術討論國歌(義勇軍進行曲 是1935年抗日電影《風雲兒女》的主題歌), 不願做奴隸的人們, 對抗敵人(抗日), 光復中國所有被侵佔的地方, 包括香港(1941-1945) => 光復香港
學術討論憲法, 序言(第7段)講革命(中國新民主主義革命), 馬列主義包括共產國際, 中國人香港人革命是同世界人民的支持分不開的 => 時代革命
每年8月都有香港重光紀念日(Liberation Day), 是紀念盟軍在第二次世界大戰中擊敗日本取得勝利, 香港官方也有參與香港重光紀念活動. 當年香港人也有參與抗日, 現代香港人也有參與保衛釣魚臺、 反日本軍票、 反日貨等, 也是抗日. 另外, 在某情度上, 西方國家的社會主義比中國大陸的社會主義更社會主義, 所以追求西方思想並不破壞社會主義制度.
【國安法首案】辯方專家:「光時」指恢復失去的秩序 與港獨無必然關係
https://www.hkcnews.com/article/43234/%E...0%E6%80%A1
國安法首案,辯方傳召專家證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她表示,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一同撰寫專家報告,從政治科學、傳播學及文化研究著手,解讀「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他們認為這個口號是政治訊息或願景,指恢復失去了的舊有秩序,團結不同年齡喜愛自由的人,並在這個時代創造明顯的改變。
辯方專家利用社會科學的方法,檢視4000多則「連登」帖文 ,分別計算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香港獨立」的次數。透過比對發現,不論是「光復香港」或「時代革命」,均與「香港獨立」未有達到統計學上「有關連」的水平,藉以指出「光時」與港獨沒有關係。
![[Image: %E5%85%89%E5%BE%A9%E9%A6%99%E6%B8%AF%EF%..._large.jpg]](https://www.hkcnews.com/news_%E6%96%B0%E8%81%9E/hk-discuss/2021/07/%E5%85%89%E5%BE%A9%E9%A6%99%E6%B8%AF%EF%BC%8C%E6%99%82%E4%BB%A3%E9%9D%A9%E5%91%BD-%E5%9C%8B%E5%AE%89%E6%B3%95-%E6%9D%8E%E8%A9%A0%E6%80%A1-20210709200614_cb15_large.jpg)
被告唐英傑於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旗幟的電單車,與警員相撞,現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恐怖活動罪,及一項危險駕駛交替控罪。
辯方大律師劉偉聰昨日獲准於47人案繼續保釋,今天在庭上負責主問。主問期間,李詠怡指出,在2019年反修例運動當中,7月21日首次出現光時口號。她認為有兩個原因,第一是自2019年6月9日起,出現光復上水、光復屯門公園等社區抗爭,可見「光復」二字於7月份開始出現;第二則是元朗7.21襲擊事件,觸發人們感到有需要用新的東西表達憤怒。
李詠怡引述《當代漢英詞典》指,「光復」解作recover, regain;而《劍橋詞典》則指recover, regain, reclaim, restore, retrieve;還有《辭海》解作恢復舊業。
利用《元史.陳祖仁傳》對「光復」作出不同解讀
《元史.陳祖仁傳》當中載有,陳祖仁向元順帝上疏一話:「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控辯雙方的專家證人均曾就此處的「光復」作出解讀。
控方專家證人、嶺南大學歷史系教授劉智鵬早前供稱,這裡的祖宗之業,是指江山/政權/國土,形容「就唔好好似辯方報告用一個字『glory』咁含糊,並且係無內容嘅。」辯方專家證人李詠怡今天表示不同意這個解讀,指不可能解作推翻政權,「因為他(元順帝)是在位的皇帝,他為甚麼要推翻元朝政權?『光復』不一定解作恢復政權,因為這裡他(元順帝)亦沒有失去元朝。」
李詠怡又供稱,「光復」來自2016年前的光復上水、光復屯門的社區抗爭,而當年英文媒體多數譯作reclaim。劉偉聰問,這些光復行動是否要推翻政權?李詠怡說不是,而是指向社區問題,簡單而言就是示威者不滿日常生活被內地遊客或水貨客干擾,所以從語意及歷史角度而言,是指恢復公共空間的秩序。
利用口號出現的次數說明與港獨的關聯
控方引用一份由警方製作的報告,由高級督察張偉文帶領的一隊7至8人的隊伍,檢視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7月1日期間的示威片段,統計「光時」與「香港獨立」、「香港人建國」、「驅逐共黨 還我香港」等口號出現的次數。控方專家證人劉智鵬認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喺多次活動經常被叫喊,係同呢個驅逐中共、香港獨立有直接關係。」
辯方專家則檢視了在「連登」討論區4000多則帖文的內容,以社會科學的方法統計不同時段出現「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香港獨立」的次數,分別計算口號與「香港獨立」的相關性,結果發現全部均未有達到「有關連」的水平。
庭上另出現過小插曲。在主問過程中,李詠怡指出控方在抄錄梁天琦2016年造勢大會上的言論時出錯,指控方謄本寫到:「選票就係子彈,呢個係『咩comix講嘅』」,李詠怡糾正指應為:「呢個係Malcolm X 講嘅。」Malcolm X 是著名非裔美國民權運動者,推動黑人平權。李續解釋,按照上文下理,將選票當作武器,是一種比喻手法,「正如時間就是金錢,不等如你可以將時間當錢使。」辯方劉偉聰續問:「Malcolm X是分裂主義者嗎?」李詠怡頓一頓說不是。
李詠怡尚未完成作供,案件下周一續審。
【不斷更新 ‧ 首宗國安法案】三指定法官裁定表證成立 辯方專家作供:「光復」非必指取回政權
https://www.thestandnews.com/court/%E4%B...0%E7%AB%8B
![[Image: 20210709-01.png]](https://assets.thestandnews.com/media/resized/1650x0/photos/20210709-01.png)
國安法首宗案件、被告唐英傑被指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電單車撞向三名警員,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及「恐怖活動罪」等三罪,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彭寶琴、杜麗冰及陳嘉信,昨聽罷雙方中段陳詞後,今裁定三項罪名均表證成立。辯方其後申請暫時休庭,先向被告解釋相關事宜。
辯方昨於控方舉證完畢後進行中段陳詞,申請案件表證不成立,指單憑「光時」口號就指被告有意圖煽惑他人的說法,並不合常理,又指被告曾刻意避開警察、於交通燈前停車等,行為並非恐怖分子所為,而被撞的警員亦並無嚴重受傷。
控方則反駁指,案發當日為港區國安法生效後首日,被告高速駕駛插有「光時」旗幟途徑港島區,三次無視警員安危衝破警方防線,期間有途人歡呼拍掌及拍攝被告相片等,指被告的行為明顯屬煽惑他人,且不顧警員安危,強調控罪元素為使用嚴重暴力,而非他人嚴重受傷。
【13:00】李詠怡:「革命」可解作帶來重要改變 過往「光復」行動旨在恢復公共秩序
而就「革命」一詞,李詠怡指可代表在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就某些事項帶來重要改變,故她認為「時代革命」可指於政治體系帶來改變,亦可指為當下的時代帶來重要改變。
李在辯方主問下又表示,她於報告中提及「光復」於社會事件中的使用,例如「光復屯門」、「光復上水」及「捍衛沙田」等。她指考慮到 2012 的前幾年,社會上有無數針對社區問題的「光復」行動,包括大批內地遊客及水貨客湧入社區等,相關「光復」行動的目的,是要恢復公眾空間或秩序。
李又表示,她不認為內地遊客與本地人屬於不同族群,且一個國家之中可有不同族群,而族群之間的怨恨或厭惡,並不一定表示要推翻政權。
【12:00】李詠怡:「光復」不一定指取回失去的政權
李詠怡表示「光復」一詞,她翻查過數部中英文字典,包括英漢字典、林語堂當代漢英字典、劍橋辭典及《辭海》等。她指「光復」的英文意思,包括 recover、regain,而根據劍橋詞典,regain 有 reclaim、restore 及 retrieve 之意。
李又指,辯方於報告中,引用《元史 陳祖仁傳》,指她不同意控方專家劉智鵬的解讀,認為應由語義學及歷史角度解讀相關內容,而當中「自古人君,不幸遇艱虞多難之時,孰不欲奮發有為,成不世之功,以光復祖宗之業」,她認為當中「祖宗之業」所指的是元順帝父輩,即元朝皇帝的祖宗之業,並非指其他朝代的皇帝。她認為根據原文,「光復」並沒有推翻政權之意,因天順帝本身就掌控當時的政權,質疑他為何要推翻自己的政權。她又表示,「光復」不一定指要取回失去的政權。
【11:30】李詠怡:撰寫報告有分析「連登」帖文
李詠怡表示,涉案的專家報告由她與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共同撰寫,兩人亦有諮詢文化及宗教研究系教授彭麗君教授的意見,包括解讀涉案「光時」字眼時,應參考哪些權威辭典及資料等,更為準確解讀相關字眼的意思,但彭沒參與撰寫報告。
李表示他們使用了跨學系的研究方法,包括政治學、傳播系及文化研究系,及分析相關的經驗數據,解讀「光時」字眼,撰寫一份綜合專家報告。李表示他們於報告中,亦有分析網上論壇「連登」的相關帖文。
【10:45】法官批准辯方專家證人作供
代表控方的周天行,質疑辯方兩名專家的專長並非屬於歷史領域,認為他們並非處於適當位置以專家證人身份作供,又指對方大部分的專家報告內容,是依賴正進行調查的內容或關注組意見等,控方無法得知相關人士的背景資料等。
惟法官杜麗冰及彭寶琴均指,相關事宜主要涉及法庭最終給予兩人證供多少比重,控方於此階段提出相關性挑戰是過早。且涉案「光時」字眼非只可由一個角度,即歷史角度解讀,控方專家劉智鵬早前作供時亦表示,兩名專家對「光時」的解讀不一定錯誤,法官最終批准兩人可以專家身份作供,由他們相關的學術領域就「光時」口號作供。
辯方現傳召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作供。
【10:23】被告不自辯 擬傳召兩專家證人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作供,但會傳召兩名專家,即港大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以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作供。惟控方就兩人的專家資格提出挑戰,指兩人並非由歷史角度解讀涉案的「光時」口號。
首宗國安法審訊|唐英傑被裁定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3罪表證成立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0%E7%AB%8B
男子唐英傑涉騎展示「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電單車,被控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等罪名,亦是首名及首宗涉《港區國安法》的案件,辯方昨日在高等法院作中段陳詞,要求法庭裁定被告包括兩項國安法罪名,及一項危險駕駛罪表證不成立。惟法官今(9日)裁定三罪全部表證成立。
辯方表示,被告不會出庭自辯,但會傳召兩位專家證人,分別為香港大學政治與公共行政學系教授李詠怡及中文大學新聞與傳播學院院長李立峯。
被控煽動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
被告唐英傑,24歲,報稱侍應。他被控1項煽動他人分裂國家及1項恐怖活動罪,以及1項屬恐怖活動交替控罪的危險駕駛引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
辯方昨陳詞指,控方引用嶺大歷史系教授劉智鵬的說法,指旗幟上「光復」及「革命」等字眼,其意思有推翻政權之意,控方以此指控被告有煽惑他人分裂國家的意圖,並不合常理。
辯方指被告或被警盾擊中
就恐怖活動罪,辯方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時曾避開警員,和在交通燈號停車,質疑這些是否恐怖分子的行為。辯方又指,被告駕駛電單車撞倒警員前,或被警員的盾牌擊中,即使未有擊中,亦令他分神。
案件編號:HCCC280/2020
首宗國安法審訊|辯方指被告中文差 未能如專家般理解光時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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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帖最後由 后太禧慈 於 2021-7-11 06:26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