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12-2021, 08:37 PM
推動合法執行基本法 = 違反國安法「顛覆政權」?
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是依據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www.gov.cn/gate/big5/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298.htm
第五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
(一)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
(二)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而行政長官仍拒絕簽署;
(三)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九)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鄭若驊:國安屬中央職權 戴啟思:指責法官偏頗是卑劣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11.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表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職權範圍,《基本法》要求香港履行就關乎國家安全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強調「一國兩制」原則已遭破壞的說法,全屬誤解。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則指出,指責法官偏頗或不誠實的無理抨擊,是破壞公眾對司法機構信心的毒藥,批評這種抨擊卑劣。
[ 本帖最後由 紫羅蘭 於 2021-1-13 08:02 編輯 ]
行政長官必須辭職, 是依據基本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
www.gov.cn/gate/big5/www.gov.cn/test/2005-07/29/content_18298.htm
第五十二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如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必須辭職:
(一)因嚴重疾病或其他原因無力履行職務;
(二)因兩次拒絕簽署立法會通過的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仍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所爭議的原案,而行政長官仍拒絕簽署;
(三)因立法會拒絕通過財政預算案或其他重要法案而解散立法會,重選的立法會繼續拒絕通過所爭議的原案。
第七十三條 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行使下列職權:
(九)如立法會全體議員的四分之一聯合動議,指控行政長官有嚴重違法或瀆職行為而不辭職,經立法會通過進行調查,立法會可委託終審法院首席法官負責組成獨立的調查委員會,並擔任主席。調查委員會負責進行調查,並向立法會提出報告。如該調查委員會認為有足夠證據構成上述指控,立法會以全體議員三分之二多數通過,可提出彈劾案,報請中央人民政府決定。
鄭若驊:國安屬中央職權 戴啟思:指責法官偏頗是卑劣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10111.htm
律政司司長鄭若驊出席法律年度開啟典禮時表示,國家安全屬於中央職權範圍,《基本法》要求香港履行就關乎國家安全罪行立法的憲制責任,強調「一國兩制」原則已遭破壞的說法,全屬誤解。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則指出,指責法官偏頗或不誠實的無理抨擊,是破壞公眾對司法機構信心的毒藥,批評這種抨擊卑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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