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31-2020, 08:53 PM
消息:警方通緝羅冠聰等六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0089
消息指,警方通緝羅冠聰、黃台仰、陳家駒等六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據了解,被通緝的六人當中,羅冠聰、陳家駒、黃台仰、鄭文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煽動分裂國家罪,而劉康和朱牧民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消息指,警方是針對六名人士在七月一日後所作出的言行而發出通緝令,包括有人涉嫌在外國出席聽證會、在社交媒體呼籲外國制裁中國或香港等。六人目前身處海外,他們一旦入境香港,會即時被捕。
消息指警方正通緝6名身處海外港人 涉違反港區國安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31.htm
![[Image: mfile_1541162_1_L_20200731224713.jpg]](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41162_1_L_20200731224713.jpg)
消息指,警方正通緝6名在海外的港人,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據了解,6人包括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海外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朱牧民,以及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他們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羅冠聰黃台仰等6名身在海外港人 涉違國安法被通緝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2_001.html
![[Image: bkn-20200731211311667-0731_00822_001_01p...0731235218]](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1/photo/bkn-20200731211311667-0731_00822_001_01p.jpg?20200731235218)
《港區國安法》實施1個月,多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政治人物逃至海外,消息指,警方正式通緝6名身在海外的港人,包括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以及「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牧師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據悉,6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通緝,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警方可能考慮凍結他們和相關組織的在港戶口。
據了解,羅冠聰、黃台仰及陳家駒等6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法律條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均屬違反港區國安法,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突然退出自己一手創立的政黨香港眾志,並秘密逃至英國,其後頻頻與外國政客會面,又曾出席美國聽證會,期間多次唱衰香港,並呼籲各國制裁中國及香港。
在2016年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黃台仰,2018年5月在德國獲難民庇護,他曾公開表明會爭取外國支持推動香港獨立。至於涉嫌在去年6月參與非法集結的陳家駒,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棄保潛逃,他亦曾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有關港獨的貼文。
鄭文傑去年被指涉嫌在內地嫖妓遭當局行政拘留15日,事後稱遭嚴刑逼供及政治迫害,其後前往英國並獲政治庇護資格。鄭曾於本月初接受外國傳媒訪問,稱將組織「流亡議會」支援香港民主運動。劉康早前則在社交網站上,透露擔心會因政見受香港政府政治迫害,而於6月底逃至英國,其後曾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政府。
而「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總監朱牧民,其個人及組織的社交網站的貼文,部分內容涉及請求美國政府停止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眾籌以推動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
羅冠聰晚上於社交網站回應,指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罪名,形容被通緝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又指願意承擔長期漂泊在外的代價,至於其社交媒體則會繼續營運。劉康則表示,相關行動是政治迫害,又指自己身處英國,無理由放棄自己的政治立場,會繼續呼籲國際社會制裁中國和香港。
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 鍾翰林等4人仍被扣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2_001.html
![[Image: bkn-20200730103354698-0730_00822_001_02b...0731045454]](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0/photo/bkn-20200730103354698-0730_00822_001_02b.jpg?20200731045454)
涉案組織為創制獨立黨。
學生動源(Studentlocalism)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昨日(29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4人被通宵扣查,今日(30日)稍後錄取口供,4人暫未獲保釋。
據了解,被捕3男1女,分別為鍾翰林(19歲)、何忻諾(17歲)、何諾恆(21歲)及陳渭賢(16歲),均報稱學生。學生動源Facebook指4人涉及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被捕,內容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分別被拘留於元朗、田心、馬鞍山及屯門警署。
據了解,是次涉案組織並非已解散的「學生動源」,而是另一個新建立的「創制獨立黨」,經調查發現由鍾翰林及何諾恆等人成立。該黨上周二(21日)在Facebook專頁上發表「成立宣言」,內容指明「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只有香港獨立建立擁有實然主權的香港共和國方為香港民族的唯一出路」及「創制獨立黨成立以香港獨立為最終目標」。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晚(29日)表示,有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宣言已涉及煽動他人加人行列。
翻查「創制獨立黨」Facebook專頁,其成立宣言亦提到「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模式驅逐中國殖民者,同時會向海外香港民族群體以及所有熱愛自由和平的人士宣揚香港獨立主張」,又表示「創制獨立黨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的成員組建創立,敝黨成員均身在海外」。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鍾翰林等4人獲保釋 警首向法庭申請禁他們6個月內離港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2_001.html
![[Image: bkn-20200731100813120-0731_00822_001_01p...0731215417]](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1/photo/bkn-20200731100813120-0731_00822_001_01p.jpg?20200731215417)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於前日(29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4人一直被扣查,至今日(31日)下午陸續獲准保釋。據了解,警方已向法庭申請要求4人交出他們所管有的任何旅遊證件給警方及限制他們不得由今天起計6個月期間屆滿前離開香港。
鍾翰林在下午約3時半離開元朗警署,他表示,或許因為是次是警務處首次處理國安法的案件,認為警方在拘捕後對於後續處理的態度一直不是很明確,而由於他本人與律師皆未清楚案情,因此法律的問題將與律師商討如何處理。他又指,其保釋條件是每月需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及在未來的6個月來不可離港。他稱警方在扣查48小時後仍沒有落案起訴,或是「政治操控」。
鍾續指,在警署期間被要求於72小時內刪除其社交帳戶上的部分貼文,並已在昨日(30日)晚上留下自己唾液,其餘涉事人士則未知是否已全部獲釋。他憶述,自己在周三(29日)被捕時,有警員要求他解鎖手機,隨後即向他展示搜查令,並要求到其住所進行搜查,形容4小時的搜查中「基本上我屋企所有既嘢都帶晒返警署」,包括他認為與國安法無關的成績表及入台證等。
4人今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同時,警方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下稱《國安法細則》)附表2第2條向裁判官申請限制他們的出入境,與此同時,警方亦根據《國安法細則》附表4第6及第7條要求他們於電子平台上移除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發生的電子訊息。
據了解,被捕的3男1女,為19歲鍾翰林、17歲何忻諾、21歲何諾恆及16歲陳渭賢,全部人報稱學生。學生動源Facebook指,4人涉及《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被捕,內容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分別被拘留於元朗、田心、馬鞍山及屯門警署。
警方早前指,調查顯示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據悉,該團夥為新建立的「創制獨立黨」,上周二(21日)在Facebook專頁上發表「成立宣言」,內容指明「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又表示「創制獨立黨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的成員組建創立,成員均身在海外」。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香港《國安法》:安全警察拘捕四人 首次主動調查後執法行動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3590559
鍾翰林獲准保釋 指被警方要求刪除部分社交網站文章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31.htm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日前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其中鍾翰林被扣查48小時後首先獲准保釋,他表示未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他與代表律師未了解案情細節,但相信有入獄風險,亦已有心理準備。他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一直遵守基本法,質疑今次被捕是政治操控。
鍾翰林說,已被警方檢取唾液樣本鑑證,但沒有詳細交代用途,最後他要交出旅遊證件,並以5000元保釋,每月到警署報到,又被要求在72小時內刪除部分社交網站文章。對於學生動源後續團體的網上文章,鍾翰林認為與他無關,亦不清楚其他前成員的被捕情況。
鍾翰林提到,星期三準備前往旺角警署報到途中,在元朗一個商場被多名男子從後制服,有警員向他展示搜查令,再到他住所內檢走3部電話及1部電腦、成績表及入台證等。
【國安法】鍾翰林等4人准保釋 被要求刪除涉危害國安訊息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A%E6%81%AF
鍾翰林等前學生動源4人獲保釋 稱警檢唾液樣本獲取DNA (16:54)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5%8F%96dna
警方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周三(29日)拘捕3男1女前學生動源成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4人今日(31日)陸續獲保釋,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獲保釋後表示,警方沒收其旅遊證件,要求他72小時內刪去某些網上帖文,並檢取其唾液樣本以獲取DNA。
鍾翰林下午在元朗警署獲准保釋,他稱遭扣留剛好48小時,形容警方態度「好唔確定」是否起訴他,質疑警方的拘捕是否「政府操控」,並非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
他表示,周三下午他準備到旺角警署為另一宗案件報到,突然被多名男子從後「好似黑社會咁擄走我」,將其帶到一商場的走火通道樓梯,「按住我面部要求我解鎖電話」;該些男子隨後又出示搜查令到他寓所搜查4小時,檢走物品包括大量和國家安全無關的物件,包括他的成績表、入台證和其他私人物品,「基本上我屋企所有嘢都帶晒返警署」。
鍾翰林表示,事件涉及「一些前學生動源成員後續成立某些團體的某些文章,與本人無關的文章」,會與律師商討如何跟進。被問及會否擔心成為國安法下首名入獄者,他稱對此風險已有心理準備。
[ 本帖最後由 九龍超人 於 2020-7-31 16:47 編輯 ]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400089
消息指,警方通緝羅冠聰、黃台仰、陳家駒等六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據了解,被通緝的六人當中,羅冠聰、陳家駒、黃台仰、鄭文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下煽動分裂國家罪,而劉康和朱牧民涉嫌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消息指,警方是針對六名人士在七月一日後所作出的言行而發出通緝令,包括有人涉嫌在外國出席聽證會、在社交媒體呼籲外國制裁中國或香港等。六人目前身處海外,他們一旦入境香港,會即時被捕。
消息指警方正通緝6名身處海外港人 涉違反港區國安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31.htm
![[Image: mfile_1541162_1_L_20200731224713.jpg]](https://newsstatic.rthk.hk/images/mfile_1541162_1_L_20200731224713.jpg)
消息指,警方正通緝6名在海外的港人,指他們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
據了解,6人包括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前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英國駐香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海外港人組織「香港民主委員會」總監朱牧民,以及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他們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羅冠聰黃台仰等6名身在海外港人 涉違國安法被通緝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2_001.html
![[Image: bkn-20200731211311667-0731_00822_001_01p...0731235218]](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1/photo/bkn-20200731211311667-0731_00822_001_01p.jpg?20200731235218)
《港區國安法》實施1個月,多名曾提倡香港獨立或民主自決的政治人物逃至海外,消息指,警方正式通緝6名身在海外的港人,包括前香港眾志常委羅冠聰、「本土民主前線」前召集人黃台仰、「香港獨立聯盟」召集人陳家駒、英國駐港總領事館前職員鄭文傑、「學生動源」前成員劉康、以及「佔中三子」之一的朱耀明牧師之子、美籍港人朱牧民。據悉,6人涉違反港區國安法而被通緝,分別涉嫌煽動分裂國家、以及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警方可能考慮凍結他們和相關組織的在港戶口。
據了解,羅冠聰、黃台仰及陳家駒等6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根據法律條文,任何人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對香港特別行政區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進行制裁、封鎖或者採取其他敵對行動,均屬違反港區國安法,最高可判處無期徒刑。
因宣誓風波而被褫奪立法會議員資格的羅冠聰,在港區國安法生效前突然退出自己一手創立的政黨香港眾志,並秘密逃至英國,其後頻頻與外國政客會面,又曾出席美國聽證會,期間多次唱衰香港,並呼籲各國制裁中國及香港。
在2016年旺角暴亂案中棄保潛逃的黃台仰,2018年5月在德國獲難民庇護,他曾公開表明會爭取外國支持推動香港獨立。至於涉嫌在去年6月參與非法集結的陳家駒,則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前棄保潛逃,他亦曾在社交網站上發布有關港獨的貼文。
鄭文傑去年被指涉嫌在內地嫖妓遭當局行政拘留15日,事後稱遭嚴刑逼供及政治迫害,其後前往英國並獲政治庇護資格。鄭曾於本月初接受外國傳媒訪問,稱將組織「流亡議會」支援香港民主運動。劉康早前則在社交網站上,透露擔心會因政見受香港政府政治迫害,而於6月底逃至英國,其後曾呼籲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政府。
而「香港民主委員會」(HKDC)總監朱牧民,其個人及組織的社交網站的貼文,部分內容涉及請求美國政府停止執行與香港的引渡協議,並眾籌以推動外國制裁中國及香港官員。
羅冠聰晚上於社交網站回應,指完全不知道自己的罪名,形容被通緝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又指願意承擔長期漂泊在外的代價,至於其社交媒體則會繼續營運。劉康則表示,相關行動是政治迫害,又指自己身處英國,無理由放棄自己的政治立場,會繼續呼籲國際社會制裁中國和香港。
涉違港區國安法被捕 鍾翰林等4人仍被扣查
https://hk.on.cc/hk/bkn/cnt/news/2020073...2_00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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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組織為創制獨立黨。
學生動源(Studentlocalism)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昨日(29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4人被通宵扣查,今日(30日)稍後錄取口供,4人暫未獲保釋。
據了解,被捕3男1女,分別為鍾翰林(19歲)、何忻諾(17歲)、何諾恆(21歲)及陳渭賢(16歲),均報稱學生。學生動源Facebook指4人涉及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被捕,內容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分別被拘留於元朗、田心、馬鞍山及屯門警署。
據了解,是次涉案組織並非已解散的「學生動源」,而是另一個新建立的「創制獨立黨」,經調查發現由鍾翰林及何諾恆等人成立。該黨上周二(21日)在Facebook專頁上發表「成立宣言」,內容指明「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只有香港獨立建立擁有實然主權的香港共和國方為香港民族的唯一出路」及「創制獨立黨成立以香港獨立為最終目標」。
警方國安處高級警司李桂華昨晚(29日)表示,有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宣言已涉及煽動他人加人行列。
翻查「創制獨立黨」Facebook專頁,其成立宣言亦提到「以不設任何底線的抗爭模式驅逐中國殖民者,同時會向海外香港民族群體以及所有熱愛自由和平的人士宣揚香港獨立主張」,又表示「創制獨立黨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的成員組建創立,敝黨成員均身在海外」。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鍾翰林等4人獲保釋 警首向法庭申請禁他們6個月內離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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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於前日(29日)被警方國家安全處以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拘捕,4人一直被扣查,至今日(31日)下午陸續獲准保釋。據了解,警方已向法庭申請要求4人交出他們所管有的任何旅遊證件給警方及限制他們不得由今天起計6個月期間屆滿前離開香港。
鍾翰林在下午約3時半離開元朗警署,他表示,或許因為是次是警務處首次處理國安法的案件,認為警方在拘捕後對於後續處理的態度一直不是很明確,而由於他本人與律師皆未清楚案情,因此法律的問題將與律師商討如何處理。他又指,其保釋條件是每月需到警署報到、交出旅遊證件及在未來的6個月來不可離港。他稱警方在扣查48小時後仍沒有落案起訴,或是「政治操控」。
鍾續指,在警署期間被要求於72小時內刪除其社交帳戶上的部分貼文,並已在昨日(30日)晚上留下自己唾液,其餘涉事人士則未知是否已全部獲釋。他憶述,自己在周三(29日)被捕時,有警員要求他解鎖手機,隨後即向他展示搜查令,並要求到其住所進行搜查,形容4小時的搜查中「基本上我屋企所有既嘢都帶晒返警署」,包括他認為與國安法無關的成績表及入台證等。
4人今日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8月下旬向警方報到。同時,警方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43條實施細則》(下稱《國安法細則》)附表2第2條向裁判官申請限制他們的出入境,與此同時,警方亦根據《國安法細則》附表4第6及第7條要求他們於電子平台上移除可能構成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或可能會導致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發生的電子訊息。
據了解,被捕的3男1女,為19歲鍾翰林、17歲何忻諾、21歲何諾恆及16歲陳渭賢,全部人報稱學生。學生動源Facebook指,4人涉及《港區國安法》第20及21條被捕,內容包括分裂國家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等罪名,分別被拘留於元朗、田心、馬鞍山及屯門警署。
警方早前指,調查顯示一個團夥近日在社交平台宣告成立一個主張香港獨立的組織,綱領是建立香港共和國,又稱會不設底線地鬥爭、團結香港所有獨立派進行行動。據悉,該團夥為新建立的「創制獨立黨」,上周二(21日)在Facebook專頁上發表「成立宣言」,內容指明「明確主張香港獨立」,又表示「創制獨立黨由前學生動源已完成學業的成員組建創立,成員均身在海外」。
根據港區國安法列出的4類罪行,包括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恐怖活動、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全部最高均可判處終身監禁。
香港《國安法》:安全警察拘捕四人 首次主動調查後執法行動
https://www.bbc.com/zhongwen/trad/chinese-news-53590559
鍾翰林獲准保釋 指被警方要求刪除部分社交網站文章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731.htm
學生動源前召集人鍾翰林及3名前成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日前被警方國家安全處拘捕。其中鍾翰林被扣查48小時後首先獲准保釋,他表示未被警方正式落案起訴,他與代表律師未了解案情細節,但相信有入獄風險,亦已有心理準備。他說,《港區國安法》實施後一直遵守基本法,質疑今次被捕是政治操控。
鍾翰林說,已被警方檢取唾液樣本鑑證,但沒有詳細交代用途,最後他要交出旅遊證件,並以5000元保釋,每月到警署報到,又被要求在72小時內刪除部分社交網站文章。對於學生動源後續團體的網上文章,鍾翰林認為與他無關,亦不清楚其他前成員的被捕情況。
鍾翰林提到,星期三準備前往旺角警署報到途中,在元朗一個商場被多名男子從後制服,有警員向他展示搜查令,再到他住所內檢走3部電話及1部電腦、成績表及入台證等。
【國安法】鍾翰林等4人准保釋 被要求刪除涉危害國安訊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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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翰林等前學生動源4人獲保釋 稱警檢唾液樣本獲取DNA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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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新成立的國家安全處周三(29日)拘捕3男1女前學生動源成員,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分裂國家罪及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罪。4人今日(31日)陸續獲保釋,前學生動源召集人鍾翰林獲保釋後表示,警方沒收其旅遊證件,要求他72小時內刪去某些網上帖文,並檢取其唾液樣本以獲取DNA。
鍾翰林下午在元朗警署獲准保釋,他稱遭扣留剛好48小時,形容警方態度「好唔確定」是否起訴他,質疑警方的拘捕是否「政府操控」,並非有任何證據證明他有煽動他人分裂國家的行為。
他表示,周三下午他準備到旺角警署為另一宗案件報到,突然被多名男子從後「好似黑社會咁擄走我」,將其帶到一商場的走火通道樓梯,「按住我面部要求我解鎖電話」;該些男子隨後又出示搜查令到他寓所搜查4小時,檢走物品包括大量和國家安全無關的物件,包括他的成績表、入台證和其他私人物品,「基本上我屋企所有嘢都帶晒返警署」。
鍾翰林表示,事件涉及「一些前學生動源成員後續成立某些團體的某些文章,與本人無關的文章」,會與律師商討如何跟進。被問及會否擔心成為國安法下首名入獄者,他稱對此風險已有心理準備。
[ 本帖最後由 九龍超人 於 2020-7-31 16:4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