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05-2020, 06:30 PM
葉巧琦不同意單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判違國安法
https://news.rthk.hk/rthk/ch/video-galle...id=1535744
2020-07-04 HKT 09:48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認為,不能同意單以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就判定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又指政府所發的聲明不能作為呈堂證供,沒有法律重量。
葉巧琦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不同案件有不同案情,違法時要視乎行為及意圖,例如沒有展示有關口號或港獨旗幟,只是藏有,質疑如何構成「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分裂國家行為。
她認為如果藏有口號貼紙或旗幟,就等於有意圖分裂國家,法律詮釋會太闊,她又質疑警方執行《港區國安法》前未有足夠訓練。另外,她說《港區國安法》目前仍未有正式英文版本,有外籍法官及律師未有機會理解條文。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藏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或高叫有關口號的人,對口號的詮釋未必與原作者相同,又以黨內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為例,指她將口號詮釋為恢復「一國兩制」。
陳弘毅師傅:惡法黑箱作業非社會契約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RVOSYWDDY/
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日前形容港版國安法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的新的社會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其老師孔傑榮發文駁斥,黑箱作業的國安法並非契約,而是即時收窄了香港的自由。
本身是港大法律學院教授的陳弘毅周六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撰文,認為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可以理解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的新的社會契約,「這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就是不要逾越一國的底線」。他認為,「其實這些要求並不太高,也並非過份,願意接受這些行為準則的香港市民,便能繼續在香港安居樂業。」
曾教授陳弘毅的紐約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中國法律體制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翌日即在其網誌發文駁斥,網誌題為〈新的港區國安法:照我們意思做,你就沒問題,甚至快樂〉。
「即時收窄了香港自由」
孔傑榮指出,正如每位法律教授都會知道,契約是立約各方自願協定的,但新的國安法絕無可能是契約,「它經由秘密草擬,條文含糊,是不容討論的政治及社會苛法,已經即時收窄了香港自由」。孔傑榮指出,反觀《基本法》起草經過英國及香港民意代表在不同階段參與,建立了一條社會契約。
孔傑榮續指,由內地警察及其本地兵團(minions)執行的新「法治」是「照我們意思做,你就沒問題,甚至快樂」,人民會逐漸連保持緘默的自由也失去,「可悲的是,友善樂觀的時間顯然已經逝去。」
孔傑榮已非首次公開評論港版國安法,他在法例全文公開後翌日,已發表網誌分析新法的弊端。他指出,國安法為中央在港設立了保安及司法上的管控,把香港政府牢牢收歸中央國安機關的操控之下。內地國安人員可以把疑犯關押六個月,其間施以酷刑也沒有律師及家屬可以探訪。
國安法第46條規定,律政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等理由,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孔傑榮質疑國家秘密定義是甚麼,根據內地慣例,警方可以隨意把任何事情都界定為國家秘密。
鄭若驊:警有合理懷疑就可拉人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5CWMUIPHU/
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未夠一周,由法例解釋到執法標準均引來大量問題,且對全香港大多數市民生活造成的影響亦陸續浮現。港府上周四晚漏夜發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含意,意圖一錘定音指其違反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在電視台新聞節目中明言,市民若藏有港獨旗幟或印刷品,警方執法時可以「合理懷疑」拘捕,重申市民「唔好去以身試法」。
鄭若驊昨在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中,回應生效首日有市民因藏有港獨旗幟或印刷品被捕,對於是否違法,她稱要交由法庭判決,「唔單止係口號或旗幟問題,法庭係會考慮相關證據,去睇吓達唔達到分裂國家」,又否認政府發聲明確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含意,是行政機關向司法機關施壓,「政府一定有佢嘅態度,法庭做嘢係按事實、客觀整體去睇……我相信好少會判呢四個字、呢八個字、呢12個字係點樣」,相信法庭裁決時會整體考慮案件、被告人是否有犯罪意圖及行為。
「勿做引起懷疑的事」
鄭若驊又指,條文內容已清楚表明如何才會涉及犯罪,又明言「警方懷疑,佢哋要調查,可能最終未必會起訴」,重申律政司會因應合理定罪機會決定是否起訴,又指公眾應由另一方向思考,既然不是希望分裂國家,就不要做引起懷疑的事,「希望法律生效後,將所有以前可能試緊底線,或者試緊有冇違法,或者違反《基本法》言論,就唔好再做。」
至於參選資格問題,鄭若驊指難以評論去年區議會選舉中有參選人提出相關口號獲准入閘,選舉主任有否做錯,「唔好將選舉主任工作同國家安全法執法工作拉埋一齊,呢個係兩種唔同情況、法例。」她指,惟現實是,港版國安法中有條文作針對及規範。對於國家安全委員會工作不受司法覆核,亦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鄭以「國家安全係任何國家嘅頭等大事」為由,指保密度非常重要。
烏坎流亡村官憶暴政者一拖二騙三了
「鄭雁雄記恨 勢報復港媒」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PIZXPRARA/
【兩制蓋棺】
【本報訊】「昨日烏坎,今日香港!」中共任命曾鎮壓汕尾烏坎村抗爭的前汕尾市委書記、現廣東省委秘書長鄭雁雄任駐港國安公署署長,現流亡美國的烏坎村前村官莊烈宏,近日在Twitter貼文怒斥鄭雁雄是屠殺烏坎村兇手,是中共流氓集團跟班狗腿子。莊對本報記者指,北京欽點鄭雁雄這樣的暴政者出掌駐港國安公署,「香港未來將如待宰羔羊」,又指鄭記恨港媒,一定會對港媒秋後算賬。
「如果沒有當年烏坎村民抗爭,我可能出不來(美國),只能死在中共的黑牢裏!」流亡美國的莊烈宏越洋透過電話對本報記者表示,「看到香港的今天,就如看到當年烏坎村民的抗爭」。
莊指,當年烏坎村民抗爭的訴求只是要討回土地和民主選舉,卻遭鄭雁雄掌下的汕尾市當局「一拖二騙三了」的流氓手段對付,最終遭軍警武力鎮壓,「他們先用拖字術,把我們拖累,然後騙我們就範,最後對我們秋後算賬。」
「鄭是中共豢養的看家狗」
莊形容,當局騙目不識丁的村婦在紙上簽名,再對村中幾名核心人物扣上勾結境外勢力、打砸搶等罪名拉人。2011年12月3日莊被捕;9日另一位村代表薛錦波等也被捕,薛兩日後死在汕尾看守所,官方用假影片指薛死於心臟病發,但薛的女兒探望父親發現他鼻口有乾血、身上有瘀傷和被毆打痕迹,「他就是被酷刑死的。」莊烈宏憤憤道:「鄭雁雄對烏坎村人民所欠的血債,一定要還!」
莊指鄭是中共豢養的看家狗,動用幾千公安武警包圍、封鎖烏坎村,甚至出動迫擊炮要「屠村」,事後大肆報復拉人。
莊有幸逃過一劫,成功逃美,但烏坎家中的父母家人被國保24小時監視,家裏遭裝竊聽器、閉路電視監控。莊來美後曾到聯合國總部抗議中共,公安又以其父母做人質,打長途電話給莊,警告要他收聲,「中共流氓集團為對付政敵,甚麼下三濫手段都會用」。
留意反送中 籲港人外逃
採訪中莊向記者展示列印的標語「香港獨立,眾望所歸」和「昨日烏坎,今日香港」,戲言已觸犯港版國安法,但稱比起街頭抗爭的港人他所做的微不足道。他一直有留意去年反送中運動,對15歲女生陳彥霖死亡事件,莊直指非常離譜,認為與烏坎村民被鎮壓有相似之處。他指當年香港記者冒險入村採訪,為烏坎抗爭事件對外發聲,惹怒鄭雁雄,「他出掌國安公署,一定會對香港媒體秋後算賬,對他不喜歡者趕盡殺絕」。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莊烈宏認為香港年輕人外逃在所難免,到英美加澳歐等地相對東南亞台灣等地較安全,因中共對東南亞和台灣的滲透難以想像。他建議香港手足們「能離開,盡量離開」。他認為,如果香港真的出現幾十萬人大逃亡,北京可能會出手干預,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城市,中共仍對港有所企求。
【港版國安法●專訪】「昨日烏坎 今日香港」 逃美前村官:鄭雁雄如傀儡聽命宰港 手足快離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202...KDRU7DL3I/
陳弘毅:條文沒禁藏港獨旗
譚耀宗靠嚇稱聚集嗌口號已違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VNG33UWCU/
港版國安法一出,警方即於7.1拘捕藏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港獨標語的人士,但藏有有關物品是否違法,連建制陣營也有不同解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港版國安法並無明文禁止市民藏有,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卻指,叫有關口號及舉旗幟已屬有行動,警方不可能置之不理,叫香港人以後「要小心」。有法律界指港版國安法已去到以言入罪地步,過去國際公約保障的人權不再存在。
陳弘毅昨早在電台節目中,被問到藏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標語物品是否違法時,表明看不到港版國安法有條文禁巿民藏有相關物品,即使警方就此拘捕,不反映港版國安法最終如何解釋,因警方無權解釋法律,即使律政司決定檢控,也不代表港版國安法有禁止巿民藏港獨物品,「就算原訟庭認為呢個被告人有罪,佢最終亦可以上訴到終審庭,當然終審庭之上仲有人大釋法呢個制度,所以我哋要全面咁樣睇」。
「冇人驚搞咁多嚟做乜」
但出席同一節目的譚耀宗就有不同看法,直言叫口號或舉相關港獨標語物品也可能違法,「你講港獨仲唔係(犯法)?你打住個旗幟,同埋嗰啲人群聚集一齊嗌口號、有個行動出嚟,我覺得執法嘅警方都唔可以置之不理。」至於特區政府發言人早前嚴正聲明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含意,譚指政府相關聲明只是說出該口號「可能」有港獨含意,只是一個「提示」,「呢個(聲明)唔係一個法院(判決)呀嘛」。
譚直言巿民在港版國安法立法後「要小心」,不能以不清楚條文為由犯法,又指7.1仍有十人因港版國安法被捕,反映有巿民並不害怕相關法例,「我哋花咗咁大氣力立法,然後最後個法冇用、冇人驚,仲做,我搞咁多嚟做乜?」提醒市民,「有啲以前可能做得,可能今天講有問題」,呼籲港人勿挑戰及衝擊國安法。
郭榮鏗:禁得幾多句口號?
陳弘毅則指,若有香港人如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地區般在港舉行公投,再根據公投結果決定香港是否獨立、又或就自決獨立爭取世界各國支持,都會違反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若有人捐錢或物資推動港獨和自決行動,亦會涉及分裂國家罪,又稱若有人迫使政府回應政治主張,而如去年般組織、策劃癱瘓機場,即有可能犯恐怖活動罪。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昨於港台節目《城巿論壇》直言,港版國安法已達至以言入罪惡果,反映香港談不上有言論自由,過去國際公約保障的人權亦不再存在,批評港府極為荒謬和「蠢到不堪」,指將個別口號定性為不能講,則口號永遠刻於人心,不會消失,「今日你禁呢句口號,聽日人哋講另一句口號,你又禁埋,你禁得幾多句口號?」香港民研行政副總裁鍾劍華認為,最大問題其實是官員隨意演繹國安法,「呢種隨意性先至最得人驚」,認為連高喊「利物浦萬歲」也被捕,正正反映上述問題。
[ 本帖最後由 無名氏叔叔 於 2020-7-5 14:3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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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04 HKT 09:48
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認為,不能同意單以一句「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就判定有人違反《港區國安法》,又指政府所發的聲明不能作為呈堂證供,沒有法律重量。
葉巧琦出席一個電台節目時說,不同案件有不同案情,違法時要視乎行為及意圖,例如沒有展示有關口號或港獨旗幟,只是藏有,質疑如何構成「組織、策劃、實施或參與實施」分裂國家行為。
她認為如果藏有口號貼紙或旗幟,就等於有意圖分裂國家,法律詮釋會太闊,她又質疑警方執行《港區國安法》前未有足夠訓練。另外,她說《港區國安法》目前仍未有正式英文版本,有外籍法官及律師未有機會理解條文。
出席同一節目的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涂謹申說,藏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旗幟或高叫有關口號的人,對口號的詮釋未必與原作者相同,又以黨內另一名立法會議員黃碧雲為例,指她將口號詮釋為恢復「一國兩制」。
陳弘毅師傅:惡法黑箱作業非社會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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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日前形容港版國安法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的新的社會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其老師孔傑榮發文駁斥,黑箱作業的國安法並非契約,而是即時收窄了香港的自由。
本身是港大法律學院教授的陳弘毅周六在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中撰文,認為港版國安法的條文可以理解是中央為一國兩制的繼續實施提出的新的社會契約,「這契約要求香港市民履行一種最低的義務,就是不要逾越一國的底線」。他認為,「其實這些要求並不太高,也並非過份,願意接受這些行為準則的香港市民,便能繼續在香港安居樂業。」
曾教授陳弘毅的紐約大學法學院資深教授、中國法律體制專家孔傑榮(Jerome A. Cohen)翌日即在其網誌發文駁斥,網誌題為〈新的港區國安法:照我們意思做,你就沒問題,甚至快樂〉。
「即時收窄了香港自由」
孔傑榮指出,正如每位法律教授都會知道,契約是立約各方自願協定的,但新的國安法絕無可能是契約,「它經由秘密草擬,條文含糊,是不容討論的政治及社會苛法,已經即時收窄了香港自由」。孔傑榮指出,反觀《基本法》起草經過英國及香港民意代表在不同階段參與,建立了一條社會契約。
孔傑榮續指,由內地警察及其本地兵團(minions)執行的新「法治」是「照我們意思做,你就沒問題,甚至快樂」,人民會逐漸連保持緘默的自由也失去,「可悲的是,友善樂觀的時間顯然已經逝去。」
孔傑榮已非首次公開評論港版國安法,他在法例全文公開後翌日,已發表網誌分析新法的弊端。他指出,國安法為中央在港設立了保安及司法上的管控,把香港政府牢牢收歸中央國安機關的操控之下。內地國安人員可以把疑犯關押六個月,其間施以酷刑也沒有律師及家屬可以探訪。
國安法第46條規定,律政司長可基於保護國家秘密等理由,指示相關訴訟毋須在有陪審團的情況下審理。孔傑榮質疑國家秘密定義是甚麼,根據內地慣例,警方可以隨意把任何事情都界定為國家秘密。
鄭若驊:警有合理懷疑就可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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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版國安法正式實施未夠一周,由法例解釋到執法標準均引來大量問題,且對全香港大多數市民生活造成的影響亦陸續浮現。港府上周四晚漏夜發聲明,指「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含意,意圖一錘定音指其違反國安法。律政司司長鄭若驊昨在電視台新聞節目中明言,市民若藏有港獨旗幟或印刷品,警方執法時可以「合理懷疑」拘捕,重申市民「唔好去以身試法」。
鄭若驊昨在無綫新聞節目《講清講楚》中,回應生效首日有市民因藏有港獨旗幟或印刷品被捕,對於是否違法,她稱要交由法庭判決,「唔單止係口號或旗幟問題,法庭係會考慮相關證據,去睇吓達唔達到分裂國家」,又否認政府發聲明確認「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含意,是行政機關向司法機關施壓,「政府一定有佢嘅態度,法庭做嘢係按事實、客觀整體去睇……我相信好少會判呢四個字、呢八個字、呢12個字係點樣」,相信法庭裁決時會整體考慮案件、被告人是否有犯罪意圖及行為。
「勿做引起懷疑的事」
鄭若驊又指,條文內容已清楚表明如何才會涉及犯罪,又明言「警方懷疑,佢哋要調查,可能最終未必會起訴」,重申律政司會因應合理定罪機會決定是否起訴,又指公眾應由另一方向思考,既然不是希望分裂國家,就不要做引起懷疑的事,「希望法律生效後,將所有以前可能試緊底線,或者試緊有冇違法,或者違反《基本法》言論,就唔好再做。」
至於參選資格問題,鄭若驊指難以評論去年區議會選舉中有參選人提出相關口號獲准入閘,選舉主任有否做錯,「唔好將選舉主任工作同國家安全法執法工作拉埋一齊,呢個係兩種唔同情況、法例。」她指,惟現實是,港版國安法中有條文作針對及規範。對於國家安全委員會工作不受司法覆核,亦不受特區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干涉,鄭以「國家安全係任何國家嘅頭等大事」為由,指保密度非常重要。
烏坎流亡村官憶暴政者一拖二騙三了
「鄭雁雄記恨 勢報復港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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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制蓋棺】
【本報訊】「昨日烏坎,今日香港!」中共任命曾鎮壓汕尾烏坎村抗爭的前汕尾市委書記、現廣東省委秘書長鄭雁雄任駐港國安公署署長,現流亡美國的烏坎村前村官莊烈宏,近日在Twitter貼文怒斥鄭雁雄是屠殺烏坎村兇手,是中共流氓集團跟班狗腿子。莊對本報記者指,北京欽點鄭雁雄這樣的暴政者出掌駐港國安公署,「香港未來將如待宰羔羊」,又指鄭記恨港媒,一定會對港媒秋後算賬。
「如果沒有當年烏坎村民抗爭,我可能出不來(美國),只能死在中共的黑牢裏!」流亡美國的莊烈宏越洋透過電話對本報記者表示,「看到香港的今天,就如看到當年烏坎村民的抗爭」。
莊指,當年烏坎村民抗爭的訴求只是要討回土地和民主選舉,卻遭鄭雁雄掌下的汕尾市當局「一拖二騙三了」的流氓手段對付,最終遭軍警武力鎮壓,「他們先用拖字術,把我們拖累,然後騙我們就範,最後對我們秋後算賬。」
「鄭是中共豢養的看家狗」
莊形容,當局騙目不識丁的村婦在紙上簽名,再對村中幾名核心人物扣上勾結境外勢力、打砸搶等罪名拉人。2011年12月3日莊被捕;9日另一位村代表薛錦波等也被捕,薛兩日後死在汕尾看守所,官方用假影片指薛死於心臟病發,但薛的女兒探望父親發現他鼻口有乾血、身上有瘀傷和被毆打痕迹,「他就是被酷刑死的。」莊烈宏憤憤道:「鄭雁雄對烏坎村人民所欠的血債,一定要還!」
莊指鄭是中共豢養的看家狗,動用幾千公安武警包圍、封鎖烏坎村,甚至出動迫擊炮要「屠村」,事後大肆報復拉人。
莊有幸逃過一劫,成功逃美,但烏坎家中的父母家人被國保24小時監視,家裏遭裝竊聽器、閉路電視監控。莊來美後曾到聯合國總部抗議中共,公安又以其父母做人質,打長途電話給莊,警告要他收聲,「中共流氓集團為對付政敵,甚麼下三濫手段都會用」。
留意反送中 籲港人外逃
採訪中莊向記者展示列印的標語「香港獨立,眾望所歸」和「昨日烏坎,今日香港」,戲言已觸犯港版國安法,但稱比起街頭抗爭的港人他所做的微不足道。他一直有留意去年反送中運動,對15歲女生陳彥霖死亡事件,莊直指非常離譜,認為與烏坎村民被鎮壓有相似之處。他指當年香港記者冒險入村採訪,為烏坎抗爭事件對外發聲,惹怒鄭雁雄,「他出掌國安公署,一定會對香港媒體秋後算賬,對他不喜歡者趕盡殺絕」。
港版國安法通過後,莊烈宏認為香港年輕人外逃在所難免,到英美加澳歐等地相對東南亞台灣等地較安全,因中共對東南亞和台灣的滲透難以想像。他建議香港手足們「能離開,盡量離開」。他認為,如果香港真的出現幾十萬人大逃亡,北京可能會出手干預,因香港作為國際金融城市,中共仍對港有所企求。
【港版國安法●專訪】「昨日烏坎 今日香港」 逃美前村官:鄭雁雄如傀儡聽命宰港 手足快離開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202...KDRU7DL3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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譚耀宗靠嚇稱聚集嗌口號已違法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VNG33UWCU/
港版國安法一出,警方即於7.1拘捕藏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及港獨標語的人士,但藏有有關物品是否違法,連建制陣營也有不同解讀。基本法委員會委員陳弘毅認為港版國安法並無明文禁止市民藏有,但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卻指,叫有關口號及舉旗幟已屬有行動,警方不可能置之不理,叫香港人以後「要小心」。有法律界指港版國安法已去到以言入罪地步,過去國際公約保障的人權不再存在。
陳弘毅昨早在電台節目中,被問到藏有「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等標語物品是否違法時,表明看不到港版國安法有條文禁巿民藏有相關物品,即使警方就此拘捕,不反映港版國安法最終如何解釋,因警方無權解釋法律,即使律政司決定檢控,也不代表港版國安法有禁止巿民藏港獨物品,「就算原訟庭認為呢個被告人有罪,佢最終亦可以上訴到終審庭,當然終審庭之上仲有人大釋法呢個制度,所以我哋要全面咁樣睇」。
「冇人驚搞咁多嚟做乜」
但出席同一節目的譚耀宗就有不同看法,直言叫口號或舉相關港獨標語物品也可能違法,「你講港獨仲唔係(犯法)?你打住個旗幟,同埋嗰啲人群聚集一齊嗌口號、有個行動出嚟,我覺得執法嘅警方都唔可以置之不理。」至於特區政府發言人早前嚴正聲明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含意,譚指政府相關聲明只是說出該口號「可能」有港獨含意,只是一個「提示」,「呢個(聲明)唔係一個法院(判決)呀嘛」。
譚直言巿民在港版國安法立法後「要小心」,不能以不清楚條文為由犯法,又指7.1仍有十人因港版國安法被捕,反映有巿民並不害怕相關法例,「我哋花咗咁大氣力立法,然後最後個法冇用、冇人驚,仲做,我搞咁多嚟做乜?」提醒市民,「有啲以前可能做得,可能今天講有問題」,呼籲港人勿挑戰及衝擊國安法。
郭榮鏗:禁得幾多句口號?
陳弘毅則指,若有香港人如西班牙加泰隆尼亞地區般在港舉行公投,再根據公投結果決定香港是否獨立、又或就自決獨立爭取世界各國支持,都會違反國安法下的分裂國家罪;若有人捐錢或物資推動港獨和自決行動,亦會涉及分裂國家罪,又稱若有人迫使政府回應政治主張,而如去年般組織、策劃癱瘓機場,即有可能犯恐怖活動罪。
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昨於港台節目《城巿論壇》直言,港版國安法已達至以言入罪惡果,反映香港談不上有言論自由,過去國際公約保障的人權亦不再存在,批評港府極為荒謬和「蠢到不堪」,指將個別口號定性為不能講,則口號永遠刻於人心,不會消失,「今日你禁呢句口號,聽日人哋講另一句口號,你又禁埋,你禁得幾多句口號?」香港民研行政副總裁鍾劍華認為,最大問題其實是官員隨意演繹國安法,「呢種隨意性先至最得人驚」,認為連高喊「利物浦萬歲」也被捕,正正反映上述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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