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23-2020, 05:50 AM
港區國安法|大律師公會:特首指定法官審案史無前例 削弱港司法獨立 (20:32)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7%AB%8B
大律師公會今(23日)就「港區國安法」草案有關由特首指派法官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發聲明,表達此安排令人憂慮,若落實將是史無前例,將會削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
大律師公會表示,司法獨立體現於三方面:法官的任命是基於其專業資格及相關經驗;在法官任命過程中,政府只有最低限度參與;處理法院事務及調配資源,包括指派案件主審法官,應交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聲明指出,現行制度下,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特首,不會自行指定或指派個別法官負責審理某類型或某宗案件。
聲明指出,根據新華社上周公布人大法工委對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有關法例將賦予特首現由香港法院行使的權力,指定若干法官負責審理某種特定的刑事罪行,這有別於特首在《基本法》第88條下的權力,是違背《基本法》本意及精神,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構成印象上或實際威脅,損害司法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大律師公會稱,「公義不但必須履行,而且須在人前彰顯」,令公眾相信香港法院的裁決是完全基於案件事實及法律原則,而不受任何政治考慮或行政機關、特首干預,是十分重要。
【沙田衝突】涉「搶犯」襲警罪名不成立 20歲男生聞判舒一口氣
https://hd.stheadline.com/news/realtime/...3%E6%B0%A3
法工委副主任張勇:指派法官可避免法官雙重效忠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95575
李家超:港區國安法通過後即時生效 警正準備前期工作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95576
梁愛詩︰港區國安法根治分裂行為 否則香港成台灣情況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625.htm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認為,港區國安法可以根治過往一年本港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的行為,否則香港日後會變成有如台灣的情況。
梁愛詩出席本台節目《議事論事》時表示,過去一年本港的示威活動中,示威者暴力破壞公共財產,又提出港獨及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雖然沒有表明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的目的,但質疑有關行為有如恐怖活動,目的是否其實正是想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認為香港要長治久安,就要根治。
梁愛詩又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可以與本港警方合作處理國安案件,例如由國安人員偵查,警方負責截聽或拘捕,但如果涉及極度機密或引起國際問題的情況,國安人員需要馬上行事時,就有需要保留一定權力,公署執行工作時,仍要遵守香港法律。
梁愛詩料國安法月底通過 不公布條文或「為免破壞」 泛民:道出黑箱作業原因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5%9B%A0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28至30日(下周日至周二)開會,料繼續審議「港區國安法」,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昨日認同在月底通過「港區國安法」機會高,而中央現時不公布法律條文,或因不想因此引起香港有破壞行為。她強調中央在立法過程有諮詢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律界人士。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回覆本報查詢稱,月底通過只是梁愛詩的猜測,他不揣測。至於草案通過後是否即時生效,他相信公布條文時會一併列出生效日期,料很快會實施。
律師、民主黨涂謹申稱,梁愛詩道出港區國安法「黑箱作業」的真正原因,批評一條影響香港700萬人的法例,港人竟全被漠視,並被禁止發表意見權利,中央更因防止港人反抗而秘密立法,香港將進入荒謬時代,比第三世界極權管治更不如。
若66條「每條去『炒』」 會拖很久
質疑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顛覆
梁愛詩昨日接受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港台節目《議事論事》訪問,被問到港區國安法在月底通過是否機會高,她說「我都覺得係咁樣」。梁愛詩稱,不知道不公布條文原因,但香港意見紛紜,若將草案66條條文「每一條去『炒』」,立法會拖很久。曾鈺成質疑,「香港還香港嘈」,影響不到在北京的常委會繼續開會。梁再解釋,如審議期間便公開條文,擔心在香港引起「公眾事件極力反對」,不想因此引起破壞行為。
梁愛詩稱,港區國安法通過後要由港府刊憲公布生效。至於是否在7月1日便生效,她說若立法是「趕」的,也要國務院先簽署公布,她不知道法律是否同日生效,又提到「法律生效期係由嗰日凌晨開始」。她質疑,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目的是顛覆政權、分裂國家,她認為港區國安法能根治,不管的話香港會「好似台灣咁」。
被問到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職能包括依法辦理國安案件,是否有執法力?梁稱,何謂「辦理」要看條文,視乎公署和香港警察如何協調,如公署的偵查做得成熟,可由警務處的國安部門作拘捕;欲截聽可由警方向法院申請。
譚耀宗料駐港國安署屬副部級
常委會議程暫沒有港區國安法;上次會議前亦無有關議程,是在首日會議突然加入。譚耀宗表示,暫時未見國安法議程,但人大委員長有權增加議程,他不知道委員長會議何時召開;而他會在27日出發上京,知悉有數名港區人代可列席常委會。
被問到常委會是否已完成徵詢特區政府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程序,譚耀宗稱中央有關官員已與他們開會,但不知道字眼是否用「徵詢」。至於駐港國安公署的層級,他估計是在正部級的中聯辦之下,即是副部級。
涂謹申:座談會選擇性聽意見
涂謹申昨日說,港區國安法文本至今未公開,中央相關部門在香港舉行座談會但沒有邀請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或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等出席,是選擇性聽意見。
FCC函林鄭促提供保障
釐清新聞自由影響
另外,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前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釐清港區國安法對傳媒包括外國記者和新聞自由的影響。他們要求政府提供保障,包括發出或為外國記者工作簽證續期,法例不會被用作限制在香港的報道和懲罰,相關決定要有透明度;記者在報道時不受任何權力機關、警方的干預或恐嚇;傳媒不會因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及其官員,或引述批評,而面對法律風險等。
[ 本帖最後由 無名氏叔叔 於 2020-6-25 23:29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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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今(23日)就「港區國安法」草案有關由特首指派法官審理危害國家安全罪行案件發聲明,表達此安排令人憂慮,若落實將是史無前例,將會削弱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司法獨立。
大律師公會表示,司法獨立體現於三方面:法官的任命是基於其專業資格及相關經驗;在法官任命過程中,政府只有最低限度參與;處理法院事務及調配資源,包括指派案件主審法官,應交由司法機構自行決定。聲明指出,現行制度下,特區政府的行政機關、特首,不會自行指定或指派個別法官負責審理某類型或某宗案件。
聲明指出,根據新華社上周公布人大法工委對港區國安法草案的說明,有關法例將賦予特首現由香港法院行使的權力,指定若干法官負責審理某種特定的刑事罪行,這有別於特首在《基本法》第88條下的權力,是違背《基本法》本意及精神,對香港的司法獨立構成印象上或實際威脅,損害司法程序的公平和公正。
大律師公會稱,「公義不但必須履行,而且須在人前彰顯」,令公眾相信香港法院的裁決是完全基於案件事實及法律原則,而不受任何政治考慮或行政機關、特首干預,是十分重要。
【沙田衝突】涉「搶犯」襲警罪名不成立 20歲男生聞判舒一口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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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愛詩︰港區國安法根治分裂行為 否則香港成台灣情況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200625.htm
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梁愛詩認為,港區國安法可以根治過往一年本港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的行為,否則香港日後會變成有如台灣的情況。
梁愛詩出席本台節目《議事論事》時表示,過去一年本港的示威活動中,示威者暴力破壞公共財產,又提出港獨及高叫「光復香港,時代革命」的口號,雖然沒有表明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的目的,但質疑有關行為有如恐怖活動,目的是否其實正是想分裂國家和顛覆政權,認為香港要長治久安,就要根治。
梁愛詩又指,駐港國家安全公署可以與本港警方合作處理國安案件,例如由國安人員偵查,警方負責截聽或拘捕,但如果涉及極度機密或引起國際問題的情況,國安人員需要馬上行事時,就有需要保留一定權力,公署執行工作時,仍要遵守香港法律。
梁愛詩料國安法月底通過 不公布條文或「為免破壞」 泛民:道出黑箱作業原因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F%E5%9B%A0
全國人大常委會本月28至30日(下周日至周二)開會,料繼續審議「港區國安法」,前律政司長梁愛詩昨日認同在月底通過「港區國安法」機會高,而中央現時不公布法律條文,或因不想因此引起香港有破壞行為。她強調中央在立法過程有諮詢港區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法律界人士。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回覆本報查詢稱,月底通過只是梁愛詩的猜測,他不揣測。至於草案通過後是否即時生效,他相信公布條文時會一併列出生效日期,料很快會實施。
律師、民主黨涂謹申稱,梁愛詩道出港區國安法「黑箱作業」的真正原因,批評一條影響香港700萬人的法例,港人竟全被漠視,並被禁止發表意見權利,中央更因防止港人反抗而秘密立法,香港將進入荒謬時代,比第三世界極權管治更不如。
若66條「每條去『炒』」 會拖很久
質疑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顛覆
梁愛詩昨日接受立法會前主席曾鈺成在港台節目《議事論事》訪問,被問到港區國安法在月底通過是否機會高,她說「我都覺得係咁樣」。梁愛詩稱,不知道不公布條文原因,但香港意見紛紜,若將草案66條條文「每一條去『炒』」,立法會拖很久。曾鈺成質疑,「香港還香港嘈」,影響不到在北京的常委會繼續開會。梁再解釋,如審議期間便公開條文,擔心在香港引起「公眾事件極力反對」,不想因此引起破壞行為。
梁愛詩稱,港區國安法通過後要由港府刊憲公布生效。至於是否在7月1日便生效,她說若立法是「趕」的,也要國務院先簽署公布,她不知道法律是否同日生效,又提到「法律生效期係由嗰日凌晨開始」。她質疑,叫喊「光復香港,時代革命」口號,目的是顛覆政權、分裂國家,她認為港區國安法能根治,不管的話香港會「好似台灣咁」。
被問到駐港維護國家安全公署職能包括依法辦理國安案件,是否有執法力?梁稱,何謂「辦理」要看條文,視乎公署和香港警察如何協調,如公署的偵查做得成熟,可由警務處的國安部門作拘捕;欲截聽可由警方向法院申請。
譚耀宗料駐港國安署屬副部級
常委會議程暫沒有港區國安法;上次會議前亦無有關議程,是在首日會議突然加入。譚耀宗表示,暫時未見國安法議程,但人大委員長有權增加議程,他不知道委員長會議何時召開;而他會在27日出發上京,知悉有數名港區人代可列席常委會。
被問到常委會是否已完成徵詢特區政府和香港基本法委員會程序,譚耀宗稱中央有關官員已與他們開會,但不知道字眼是否用「徵詢」。至於駐港國安公署的層級,他估計是在正部級的中聯辦之下,即是副部級。
涂謹申:座談會選擇性聽意見
涂謹申昨日說,港區國安法文本至今未公開,中央相關部門在香港舉行座談會但沒有邀請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或立法會民主派議員等出席,是選擇性聽意見。
FCC函林鄭促提供保障
釐清新聞自由影響
另外,香港外國記者會(FCC)前日去信特首林鄭月娥,要求釐清港區國安法對傳媒包括外國記者和新聞自由的影響。他們要求政府提供保障,包括發出或為外國記者工作簽證續期,法例不會被用作限制在香港的報道和懲罰,相關決定要有透明度;記者在報道時不受任何權力機關、警方的干預或恐嚇;傳媒不會因批評中央或特區政府及其官員,或引述批評,而面對法律風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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