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4-2020, 02:46 PM
【抗暴之戰】《華郵》揭港警70%動武違規 爆指揮官怕下屬不滿「隻眼開隻眼閉」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91225...5VUU5J5ZM/
![[Image: QSYFP5HZZIE6MRGDS2CMQTF46U.png]](http://thumbor-prod-ap-ne-1.photo.aws.arc.pub/KJtUTv6STN1GNrbVq0pV0xF7vGE=/arc-photo-appledaily/ap-ne-1-prod/public/QSYFP5HZZIE6MRGDS2CMQTF46U.png)
![[Image: N2KQ7KFDTDPUNG3N2ZP7CEACYI.jpg]](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r/C_49qrDVnv86MbXDazH9S2-jsFM=/802x1203/arc-photo-appledaily.s3.amazonaws.com/ap-ne-1-prod/public/N2KQ7KFDTDPUNG3N2ZP7CEACYI.jpg)
![[Image: EHVPTS3AI5E2OF7JZB2K3XB7HU.png]](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r/5IqqFe7D1dOIQm78yQt4yRBNrLY=/802x1052/arc-photo-appledaily.s3.amazonaws.com/ap-ne-1-prod/public/EHVPTS3AI5E2OF7JZB2K3XB7HU.png)
警方近月曾修改其武力指引,將部份武器降格成「低殺傷力武器」,並修改「致命武力攻擊」定義。美國《華盛頓郵報》邀請警務專家,按該份指引和國際標準評估65宗警方用武情況,當中70%被評為違反相關指引和標準。報道又引述現役警員指,指揮官因擔心令前線警員不快,對警員違例行為「隻眼開,隻眼閉」。
《華盛頓郵報》就港警用武發表專題報道,稱取得今年9月更新、但香港警隊一直不願公開的《警察通例》第29章,有關「使用武力與槍械」指引,並將原中文內容翻譯成英文,全文上載網站。
該報創建了一個資料庫,紀錄6月至11月中期間,共65宗警方使用武力情況,並由國際特赦組織驗證團隊核實由傳媒、學生記者等拍攝的相關短片。該報又與警方最新武力指引條文作比較,再交由本港和海外警務專家評論,當中有70%警隊使用武力事件被評為違反相關指引和標準,8%則符合標準,其餘事件則未能判斷。
就警方多月來發射超過16,000粒催淚彈,部份射入密封的港鐵站,香港教育大學助理教授何家騏受訪時指,若在密閉空間使用催淚彈,幾乎肯定是違反指引,行動「無差別」地影響到所有乘客,包括兒童、嬰兒、長者和家庭主婦。
「藍色催淚水炮」羞辱殘忍
至於警方出動水炮車,包括使用所謂「顏色水」的藍色催淚水劑,報道中4名專家均認為警方違反自己所訂立的指引,其中人權醫生組織(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代表Rohini Haar形容,藍色催淚水劑是羞辱和殘忍(shaming and cruel),應禁止使用。南非人權律師Michael Power亦指,當時行人路上的人群沒有構成任何威脅,發射水炮不符合必要性和相稱性原則。
而警方於8月11日在太古站近距離發射胡椒球,公民自由組織國際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Civil Liberties Organizations)代表Lucila Santos形容,事件在封閉空間內發生,而抗議者正在扶手電梯上,增加嚴重但不必要的傷害。她又指,警方指引列明警員面對防禦性抵抗時,才可以使用胡椒球,惟現場人員似乎正試圖離開,警方指引內的情況並沒有發生。
疑非法瞄頭
橡膠彈射傷記者眼
Michael Power亦看過印尼女記者Veby Indah遭橡膠子彈射傷眼部的片段,認為似乎沒有合理辯釋,又指警員似乎瞄準目標的頭部、面部或頸部,此次可能是任意發射,甚至可能是非法。
而警方使用警棍的情況,美國警務專家Edward Maguire看過9月29日警員使用警棍制服一名示威者的情況後,形容警用武程度似乎過高,更令他聯想到美國洛杉磯的Rodney King事件。該事於1991年發生,Rodney King因拒捕遭警方用警棍暴力制服。涉事警員一度被起訴,但於1992年獲判無罪,同年觸發洛杉磯暴動。
西灣河開槍警情緒失控
警方於10月31日,向正離開人群使用胡椒噴霧。有現役警員受訪時稱,教官向他們指,除非示威者拒捕,否則在和平示威中不應使用胡椒噴霧或催淚彈,「但正如你所見,一切已改變了。」人權組織負責人Neil Jarman亦形容,情況似乎不合比例並且過份,又指警員沒有任何可供辨識身份的證明,令他可不受監管下行事,令情況更惡化。
至於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有學者形容被槍傷示威者沒作致命的武力攻擊,但警員以受人群威脅為由開槍,認為港警的武力指引較其他地區主觀。另一名英國的大學教授Hyeyoung Lim亦指,當時使用的武力並不合理,顯示該警員無法控制自己情緒。
現役警:片段僅拍下小部份違規
《華盛頓郵報》同時訪問了現役和剛離職香港警員。一名27歲的現役警員承認,短片只捕捉到小部份的警員違規行為,他亦正等待違規同僚受到懲處。但他指,因為指揮官太擔心會令前線警員感到不快,若警員不是太偏離指引,指揮官都會選擇「隻眼開,隻眼閉」。一名剛離職的警員形容,所有紀律規例現都被忽視,連高層也害怕實行這些規例。
一名北愛爾蘭退休警員Gary White亦指,當地警方應對和平示威的反應,在上世紀70、80年代反而加強了當地激進分子的力量,認為問責是關鍵所在,又反問:「如果警察可以過度和不恰當地使用武力,而且能夠逃脫並永不被追究責任,你認為那些被警察施加武力的人會如何回應?」
警方就有關報道回覆《蘋果》查詢時稱,「暴徒」於過去數月的暴力程度越見升級,警方需要使用「合適」武力處理;又稱警方與示威人士並非對立,如市民能以和平、合法、有秩序的形式進行公眾活動,警方根本無需使用任何武力。
警方又稱,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相應最低武力。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前,會在情況許可下向對方發出警告,示意將使用武力;並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當使用武力的目的已達,警方會停止使用該武力。惟就武力使用的指引涉及行動細節,警方不作進一步評論。
《華郵》批七成行動違規 監警會前委員指不公道 促設公聽會解畫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3%E7%95%AB
![[Image: S8Yb2Ij277V_JuFD6U9Dbj8SL-7dPOGj3jflht435YY?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203/org/c1cdc267e5171f9ef6fb3eddd456d1f3.png/S8Yb2Ij277V_JuFD6U9Dbj8SL-7dPOGj3jflht435YY?v=w1920)
![[Image: dD5WDvp6ehaCxF-d65xDdEL32wwtsj36nHp06Jx6dOg?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140/org/39233f2f917941e8bd412483fa7ef234.jpg/dD5WDvp6ehaCxF-d65xDdEL32wwtsj36nHp06Jx6dOg?v=w1920)
![[Image: LIzuMzd0RuJMQGhwdEoR9pPBoDKvIE8CH_-sSx__rEs?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98/org/4fff5a8c06d1973fbbdac04b2f7224f7.jpg/LIzuMzd0RuJMQGhwdEoR9pPBoDKvIE8CH_-sSx__rEs?v=w1920)
![[Image: mLH_90g0Yni_NFuvHZ8E4zzHe_NJvI0Xb234_G9t-Pw?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97/org/f99ebbf8257feb26a407a384fa644256.jpg/mLH_90g0Yni_NFuvHZ8E4zzHe_NJvI0Xb234_G9t-Pw?v=w1920)
![[Image: C7GfeB33oYaSGwlLorTLJV5OR0Nl7s_WZEVgxGRFYMQ?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96/org/fc7df51e20e5285150321abe3b42dc5f.jpg/C7GfeB33oYaSGwlLorTLJV5OR0Nl7s_WZEVgxGRFYMQ?v=w1920)
![[Image: 9gS3etbR4PZtIvjxo9ZlkeVidhMUKYFzaqciXECnIlw?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17/org/8244541a6cda0c4a3c5974838d8c8d1a.jpg/9gS3etbR4PZtIvjxo9ZlkeVidhMUKYFzaqciXECnIlw?v=w1920)
![[Image: GPzbMXMcYd132hnAXx2Z0DzplQqWrc4tNBw9SjQcPUo?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3897/org/c5e425f545a4f2ea3f36d441b2e6b84d.jpg/GPzbMXMcYd132hnAXx2Z0DzplQqWrc4tNBw9SjQcPUo?v=w1920)
美國《華盛頓郵報》早前取得香港警方武力使用指引等文件,由國際專家檢視65宗用武事件,稱當中約七成涉違規,並指控「香港警方在處理示威活動時屢次違反指引,並不需承擔後果」。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華郵》找專家評論是不公道的,續言報道參考的4時警方記者會,不少回應均未有詳細解釋不同事件,又謂警方內部調查需時,不能以現有資料作準。另外,他認為監警會工作是令人更信任警方工作,例如以公聽會鋪陳解釋爭議事件。
《華盛頓郵報》早前取得《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章節、《程序手冊》、機動部隊(PTU)訓練手冊等文件,並由9名國際專家基於相關指引評論65宗警察用武有否違規。專家認為當中約七成事件涉違規,8%符合指引,其餘則因未有足夠資料,未能下定論。
鄭承隆認為《華盛頓郵報》找專家評論是「唔公道」,續言除了《警察通例》及訓練手冊等文件外,其中一個報道中參考的基礎為警方4時的例行記者會。他解釋,不少大眾關注的事件,警方在記者會上只簡單作回應,未有詳細交代,加上警員在處理有關警員的投訴需時,警方並非不需要負責任,而是警方「未處理」,認為《華郵》不能夠一概而論。
建議警方公布其紀律聆訊、拘捕或停職安排
由於監警會自身並沒有調查權、處分權和定案權,外間一直有聲音批評監警會是「無牙老虎」,鄭承隆同意有關情況,笑言外界有聲音稱評監警會是「無皮老虎」,「連嚇都嚇唔到人」。但他認為「仍然有監警會可以做嘅事」,例如審視警方處理反修例示威的行為,並提交報告,惟報告形式相對會較慢。
他亦建議警方應就涉違規的警員,公布其紀律聆訊、拘捕或停職的安排,監警會亦必須展列出來。鄭承隆指監警會其中的工作目標是要令人更信任警方工作,建議可以公聽會形式鋪陳解釋爭議性事件,包括新屋嶺事件等,以釋除公眾疑慮。鄭承隆同時呼籲任何人若遭受警員不禮貌對待,應盡早作出投訴,讓搜證更全面。
[ 本帖最後由 無名氏叔叔 於 2020-6-4 08:00 編輯 ]
https://hk.appledaily.com/local/20191225...5VUU5J5ZM/
![[Image: N2KQ7KFDTDPUNG3N2ZP7CEACYI.jpg]](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r/C_49qrDVnv86MbXDazH9S2-jsFM=/802x1203/arc-photo-appledaily.s3.amazonaws.com/ap-ne-1-prod/public/N2KQ7KFDTDPUNG3N2ZP7CEACYI.jpg)
![[Image: EHVPTS3AI5E2OF7JZB2K3XB7HU.png]](https://hk.appledaily.com/resizer/5IqqFe7D1dOIQm78yQt4yRBNrLY=/802x1052/arc-photo-appledaily.s3.amazonaws.com/ap-ne-1-prod/public/EHVPTS3AI5E2OF7JZB2K3XB7HU.png)
警方近月曾修改其武力指引,將部份武器降格成「低殺傷力武器」,並修改「致命武力攻擊」定義。美國《華盛頓郵報》邀請警務專家,按該份指引和國際標準評估65宗警方用武情況,當中70%被評為違反相關指引和標準。報道又引述現役警員指,指揮官因擔心令前線警員不快,對警員違例行為「隻眼開,隻眼閉」。
《華盛頓郵報》就港警用武發表專題報道,稱取得今年9月更新、但香港警隊一直不願公開的《警察通例》第29章,有關「使用武力與槍械」指引,並將原中文內容翻譯成英文,全文上載網站。
該報創建了一個資料庫,紀錄6月至11月中期間,共65宗警方使用武力情況,並由國際特赦組織驗證團隊核實由傳媒、學生記者等拍攝的相關短片。該報又與警方最新武力指引條文作比較,再交由本港和海外警務專家評論,當中有70%警隊使用武力事件被評為違反相關指引和標準,8%則符合標準,其餘事件則未能判斷。
就警方多月來發射超過16,000粒催淚彈,部份射入密封的港鐵站,香港教育大學助理教授何家騏受訪時指,若在密閉空間使用催淚彈,幾乎肯定是違反指引,行動「無差別」地影響到所有乘客,包括兒童、嬰兒、長者和家庭主婦。
「藍色催淚水炮」羞辱殘忍
至於警方出動水炮車,包括使用所謂「顏色水」的藍色催淚水劑,報道中4名專家均認為警方違反自己所訂立的指引,其中人權醫生組織(Physicians for Human Rights)代表Rohini Haar形容,藍色催淚水劑是羞辱和殘忍(shaming and cruel),應禁止使用。南非人權律師Michael Power亦指,當時行人路上的人群沒有構成任何威脅,發射水炮不符合必要性和相稱性原則。
而警方於8月11日在太古站近距離發射胡椒球,公民自由組織國際網絡(International Network of Civil Liberties Organizations)代表Lucila Santos形容,事件在封閉空間內發生,而抗議者正在扶手電梯上,增加嚴重但不必要的傷害。她又指,警方指引列明警員面對防禦性抵抗時,才可以使用胡椒球,惟現場人員似乎正試圖離開,警方指引內的情況並沒有發生。
疑非法瞄頭
橡膠彈射傷記者眼
Michael Power亦看過印尼女記者Veby Indah遭橡膠子彈射傷眼部的片段,認為似乎沒有合理辯釋,又指警員似乎瞄準目標的頭部、面部或頸部,此次可能是任意發射,甚至可能是非法。
而警方使用警棍的情況,美國警務專家Edward Maguire看過9月29日警員使用警棍制服一名示威者的情況後,形容警用武程度似乎過高,更令他聯想到美國洛杉磯的Rodney King事件。該事於1991年發生,Rodney King因拒捕遭警方用警棍暴力制服。涉事警員一度被起訴,但於1992年獲判無罪,同年觸發洛杉磯暴動。
西灣河開槍警情緒失控
警方於10月31日,向正離開人群使用胡椒噴霧。有現役警員受訪時稱,教官向他們指,除非示威者拒捕,否則在和平示威中不應使用胡椒噴霧或催淚彈,「但正如你所見,一切已改變了。」人權組織負責人Neil Jarman亦形容,情況似乎不合比例並且過份,又指警員沒有任何可供辨識身份的證明,令他可不受監管下行事,令情況更惡化。
至於11月11日西灣河開槍事件,有學者形容被槍傷示威者沒作致命的武力攻擊,但警員以受人群威脅為由開槍,認為港警的武力指引較其他地區主觀。另一名英國的大學教授Hyeyoung Lim亦指,當時使用的武力並不合理,顯示該警員無法控制自己情緒。
現役警:片段僅拍下小部份違規
《華盛頓郵報》同時訪問了現役和剛離職香港警員。一名27歲的現役警員承認,短片只捕捉到小部份的警員違規行為,他亦正等待違規同僚受到懲處。但他指,因為指揮官太擔心會令前線警員感到不快,若警員不是太偏離指引,指揮官都會選擇「隻眼開,隻眼閉」。一名剛離職的警員形容,所有紀律規例現都被忽視,連高層也害怕實行這些規例。
一名北愛爾蘭退休警員Gary White亦指,當地警方應對和平示威的反應,在上世紀70、80年代反而加強了當地激進分子的力量,認為問責是關鍵所在,又反問:「如果警察可以過度和不恰當地使用武力,而且能夠逃脫並永不被追究責任,你認為那些被警察施加武力的人會如何回應?」
警方就有關報道回覆《蘋果》查詢時稱,「暴徒」於過去數月的暴力程度越見升級,警方需要使用「合適」武力處理;又稱警方與示威人士並非對立,如市民能以和平、合法、有秩序的形式進行公眾活動,警方根本無需使用任何武力。
警方又稱,有嚴謹的武力使用守則,所使用的武力必定是為完成合法任務而須使用的相應最低武力。警務人員在使用武力前,會在情況許可下向對方發出警告,示意將使用武力;並會在實際可行的情況下,讓有關人士有機會遵守警方的指令。當使用武力的目的已達,警方會停止使用該武力。惟就武力使用的指引涉及行動細節,警方不作進一步評論。
《華郵》批七成行動違規 監警會前委員指不公道 促設公聽會解畫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3%E7%95%AB
![[Image: S8Yb2Ij277V_JuFD6U9Dbj8SL-7dPOGj3jflht435YY?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203/org/c1cdc267e5171f9ef6fb3eddd456d1f3.png/S8Yb2Ij277V_JuFD6U9Dbj8SL-7dPOGj3jflht435YY?v=w1920)
![[Image: dD5WDvp6ehaCxF-d65xDdEL32wwtsj36nHp06Jx6dOg?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140/org/39233f2f917941e8bd412483fa7ef234.jpg/dD5WDvp6ehaCxF-d65xDdEL32wwtsj36nHp06Jx6dOg?v=w1920)
![[Image: LIzuMzd0RuJMQGhwdEoR9pPBoDKvIE8CH_-sSx__rEs?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98/org/4fff5a8c06d1973fbbdac04b2f7224f7.jpg/LIzuMzd0RuJMQGhwdEoR9pPBoDKvIE8CH_-sSx__rEs?v=w1920)
![[Image: mLH_90g0Yni_NFuvHZ8E4zzHe_NJvI0Xb234_G9t-Pw?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97/org/f99ebbf8257feb26a407a384fa644256.jpg/mLH_90g0Yni_NFuvHZ8E4zzHe_NJvI0Xb234_G9t-Pw?v=w1920)
![[Image: C7GfeB33oYaSGwlLorTLJV5OR0Nl7s_WZEVgxGRFYMQ?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96/org/fc7df51e20e5285150321abe3b42dc5f.jpg/C7GfeB33oYaSGwlLorTLJV5OR0Nl7s_WZEVgxGRFYMQ?v=w1920)
![[Image: 9gS3etbR4PZtIvjxo9ZlkeVidhMUKYFzaqciXECnIlw?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4017/org/8244541a6cda0c4a3c5974838d8c8d1a.jpg/9gS3etbR4PZtIvjxo9ZlkeVidhMUKYFzaqciXECnIlw?v=w1920)
![[Image: GPzbMXMcYd132hnAXx2Z0DzplQqWrc4tNBw9SjQcPUo?v=w1920]](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3763897/org/c5e425f545a4f2ea3f36d441b2e6b84d.jpg/GPzbMXMcYd132hnAXx2Z0DzplQqWrc4tNBw9SjQcPUo?v=w1920)
美國《華盛頓郵報》早前取得香港警方武力使用指引等文件,由國際專家檢視65宗用武事件,稱當中約七成涉違規,並指控「香港警方在處理示威活動時屢次違反指引,並不需承擔後果」。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表示,《華郵》找專家評論是不公道的,續言報道參考的4時警方記者會,不少回應均未有詳細解釋不同事件,又謂警方內部調查需時,不能以現有資料作準。另外,他認為監警會工作是令人更信任警方工作,例如以公聽會鋪陳解釋爭議事件。
《華盛頓郵報》早前取得《警察通例》第29章「武力與槍械的使用」章節、《程序手冊》、機動部隊(PTU)訓練手冊等文件,並由9名國際專家基於相關指引評論65宗警察用武有否違規。專家認為當中約七成事件涉違規,8%符合指引,其餘則因未有足夠資料,未能下定論。
鄭承隆認為《華盛頓郵報》找專家評論是「唔公道」,續言除了《警察通例》及訓練手冊等文件外,其中一個報道中參考的基礎為警方4時的例行記者會。他解釋,不少大眾關注的事件,警方在記者會上只簡單作回應,未有詳細交代,加上警員在處理有關警員的投訴需時,警方並非不需要負責任,而是警方「未處理」,認為《華郵》不能夠一概而論。
建議警方公布其紀律聆訊、拘捕或停職安排
由於監警會自身並沒有調查權、處分權和定案權,外間一直有聲音批評監警會是「無牙老虎」,鄭承隆同意有關情況,笑言外界有聲音稱評監警會是「無皮老虎」,「連嚇都嚇唔到人」。但他認為「仍然有監警會可以做嘅事」,例如審視警方處理反修例示威的行為,並提交報告,惟報告形式相對會較慢。
他亦建議警方應就涉違規的警員,公布其紀律聆訊、拘捕或停職的安排,監警會亦必須展列出來。鄭承隆指監警會其中的工作目標是要令人更信任警方工作,建議可以公聽會形式鋪陳解釋爭議性事件,包括新屋嶺事件等,以釋除公眾疑慮。鄭承隆同時呼籲任何人若遭受警員不禮貌對待,應盡早作出投訴,讓搜證更全面。
[ 本帖最後由 無名氏叔叔 於 2020-6-4 08:00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