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4-2020, 11:56 AM
【抗暴之戰】港警違用武原則惡意放TG 聯合國特別報告員7問港府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202...QNE2QUNYA/
![[Image: I3GDK3R4R246DC2Y7UFTPTEJWE.jpg]](https://appledaily-hk-appledaily-prod.cdn.arcpublishing.com/resizer/udBJMkoWY6aF7QMA_OPg6-J1iEk=/802x451/arc-photo-appledaily.s3.amazonaws.com/ap-ne-1-prod/public/I3GDK3R4R246DC2Y7UFTPTEJWE.jpg)
警方濫暴問題持續,本港人權組織早前向聯合國提交緊急申訴,要求跟進港警濫用催淚彈等問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1月底去信港府,稱有理由相信港警曾無差別、非必要和不符合比例地使用催淚氣體等,有違國際使用武力原則,更相信多枚催淚彈在不受控和據稱帶惡意地施放,向港府提出7項疑問,但至今2個月仍未見港府有回應,信件上月30日已在聯合國網頁公開。有人權組織批評政府拒承認責任是厚顏無恥,嚴重破壞香港國際形象。
記者 鍾雅宜
香港人權監察、公共衞生研究社及民權觀察1月中向聯合國提緊急申訴,指去年6月反修例運動以來,警方曾在多區發射逾1.6萬枚催淚彈,曾一日內使用逾2,330枚,批評警方過度使用化武,港府亦縱容警隊危害港人健康,又拒公開化武成份。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收到報告後,負責的「危險物質及廢料的無害環境管理和處置對人權的影響問題特別報告員」及「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今年1月29日透過中國政府去信港府要求對方回應,稱60日內會在網上公開相關信件及回應,網頁顯示至今尚未接獲港府回應。
特別報告員是人權理事會任命的獨立專家,核查並匯報某國狀況或某個具體的人權主題。信件提到在不爭議指控的準確性下,報告員有理由相信香港警方曾經無差別、非必要和不合比例地使用催淚氣體、胡椒噴霧等化學劑,指有違國際和香港使用武力原則;同時亦相信多枚催淚彈在不受控和據稱帶惡意方式下施放;報告員要求政府採取一切臨時措施以停止侵犯人權行為及作出追究。
信件又提到,據稱不少居民因催淚彈等沉積物在空中飄浮而受影響,特別是清潔和維修工人;亦指化學物在學校、院舍及地鐵站等完全或部份密封設施施放,市民或長時間暴露於化學物中,對此表示嚴重關注;信中亦關注市民和醫護人員缺乏化學物成份的資料。
因此,聯合國報告員在信中要求港府回應相關指控;披露在示威中使用的催淚氣體、胡椒噴霧及水炮車水劑等化學成份資料、生產商提供的解毒劑和醫治指引;警隊使用化學劑的指引;亦要求提供警方在高危地方,如學校或密閉空間等施放化學劑的原則,及當局有否採取措施令受影響人士能得到治療,及有否在所有公眾地方去除化學劑等。
葉寬柔認為,信件反映政府聲稱警方一直克制使用武力,「根本響國際社會上就好有疑問,否則唔會提出呢啲問題,明顯警察嘅武力有違國際原則。」她亦批評港府至今拒回應是厚顏無恥,「政府有責任回應聯合國,畀港人一個答案,點解要容許警察毒害港人」;她指警方曾於3月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反駁警暴行為,卻拒就信件作回應,並不合理。她指聯合國稍後會發公開聲明,料會就警察濫暴行為作出譴責。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認為政府拒履行國際責任將嚴重破壞國際形象,「畀咗好壞嘅印象,拒承擔國際法下嘅義務」,他稱雖然港府不回應未必有即時後果,「政府唔回應都唔會有懲罰,但日後響外交、經商時,(香港)人權狀況會係對方政府考慮之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因應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致中國外交部的函件,港府已向中央政府提供交予聯合國的回應,按一貫做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在收到回覆後會適時把回覆上載聯合國網頁。警方回應稱,使用催淚煙是為了於警方和暴徒之間製造安全距離,務求減低雙方受傷機會;警方就裝備、彈藥及武力使用有嚴謹指引,使用催淚煙時亦會盡量顧及其他人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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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濫暴問題持續,本港人權組織早前向聯合國提交緊急申訴,要求跟進港警濫用催淚彈等問題,聯合國人權理事會1月底去信港府,稱有理由相信港警曾無差別、非必要和不符合比例地使用催淚氣體等,有違國際使用武力原則,更相信多枚催淚彈在不受控和據稱帶惡意地施放,向港府提出7項疑問,但至今2個月仍未見港府有回應,信件上月30日已在聯合國網頁公開。有人權組織批評政府拒承認責任是厚顏無恥,嚴重破壞香港國際形象。
記者 鍾雅宜
香港人權監察、公共衞生研究社及民權觀察1月中向聯合國提緊急申訴,指去年6月反修例運動以來,警方曾在多區發射逾1.6萬枚催淚彈,曾一日內使用逾2,330枚,批評警方過度使用化武,港府亦縱容警隊危害港人健康,又拒公開化武成份。
香港人權監察發言人葉寬柔稱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收到報告後,負責的「危險物質及廢料的無害環境管理和處置對人權的影響問題特別報告員」及「和平集會和結社自由權利問題特別報告員」,今年1月29日透過中國政府去信港府要求對方回應,稱60日內會在網上公開相關信件及回應,網頁顯示至今尚未接獲港府回應。
特別報告員是人權理事會任命的獨立專家,核查並匯報某國狀況或某個具體的人權主題。信件提到在不爭議指控的準確性下,報告員有理由相信香港警方曾經無差別、非必要和不合比例地使用催淚氣體、胡椒噴霧等化學劑,指有違國際和香港使用武力原則;同時亦相信多枚催淚彈在不受控和據稱帶惡意方式下施放;報告員要求政府採取一切臨時措施以停止侵犯人權行為及作出追究。
信件又提到,據稱不少居民因催淚彈等沉積物在空中飄浮而受影響,特別是清潔和維修工人;亦指化學物在學校、院舍及地鐵站等完全或部份密封設施施放,市民或長時間暴露於化學物中,對此表示嚴重關注;信中亦關注市民和醫護人員缺乏化學物成份的資料。
因此,聯合國報告員在信中要求港府回應相關指控;披露在示威中使用的催淚氣體、胡椒噴霧及水炮車水劑等化學成份資料、生產商提供的解毒劑和醫治指引;警隊使用化學劑的指引;亦要求提供警方在高危地方,如學校或密閉空間等施放化學劑的原則,及當局有否採取措施令受影響人士能得到治療,及有否在所有公眾地方去除化學劑等。
葉寬柔認為,信件反映政府聲稱警方一直克制使用武力,「根本響國際社會上就好有疑問,否則唔會提出呢啲問題,明顯警察嘅武力有違國際原則。」她亦批評港府至今拒回應是厚顏無恥,「政府有責任回應聯合國,畀港人一個答案,點解要容許警察毒害港人」;她指警方曾於3月出席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反駁警暴行為,卻拒就信件作回應,並不合理。她指聯合國稍後會發公開聲明,料會就警察濫暴行為作出譴責。
民權觀察發言人王浩賢認為政府拒履行國際責任將嚴重破壞國際形象,「畀咗好壞嘅印象,拒承擔國際法下嘅義務」,他稱雖然港府不回應未必有即時後果,「政府唔回應都唔會有懲罰,但日後響外交、經商時,(香港)人權狀況會係對方政府考慮之內。」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回覆指,因應聯合國特別報告員致中國外交部的函件,港府已向中央政府提供交予聯合國的回應,按一貫做法,聯合國人權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在收到回覆後會適時把回覆上載聯合國網頁。警方回應稱,使用催淚煙是為了於警方和暴徒之間製造安全距離,務求減低雙方受傷機會;警方就裝備、彈藥及武力使用有嚴謹指引,使用催淚煙時亦會盡量顧及其他人士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