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9-2020, 03:44 PM
【短片】【突發要聞】兩警長嫖霸王妓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1/52532939
油尖警區兩名掃黃隊警長,被指在執行掃黃行動時,取得賣淫內地女子資料及「放生」,待休班時再找相關女子提供性服務「撻朵」拒絕付款。警方西九龍重案組探員接獲投訴及調查後,於昨午採取行動,在油麻地警署將兩涉案警長拘捕。
休班警召妓「撻朵」食「霸王餐」 行為失當罪成 上訴駁回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1%E5%9B%9E
![[Image: IxNAyFZbDrJ_wA_OSrh0qV_-j85yYVWuJSLdUSUi3VE]](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744176/org/9a17115a19d11f9948e7bf2da4d8b520.png/IxNAyFZbDrJ_wA_OSrh0qV_-j85yYVWuJSLdUSUi3VE)
休班警長在廟街與鳳姐性交,沒支付200元肉金,更「撻朵」出示警員身份,威嚇鳳姐於3小時內離港,否則將她扣押7天。警長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藉公職作出失當行為罪成,判監20個月。他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雖然犯原則性錯誤,但案件的環境證供,足以證明警長干犯這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警長完事後不付款兼要事主離港
上訴人朱家豪,約45歲,已婚育有兩子,案發時是駐守油尖旺特別職務隊的警長。
控方案情指,朱於2014年5月28日約凌晨1時,在油麻地廟街一個劏房利用警長身份,免費獲得女事主提供性服務。女事主供稱當晚與姊妹「小麗」在街上拉客,朱上前問價,及後二人上房,入房後朱脫衣,並自稱警察,命令她交出手機及證件,和要求她提供性服務。完事後朱威脅她3小時內離港,否則拘留她7天。鳳姐驚慌下離開單位,其間看到小麗亦一同拖篋離開。
鳳姐離港後致電房東指警長食「霸王餐」
判詞透露,案中女事主於2014年5月27日由內地來港賣淫,但到港不足14小後便匆忙返回內地,並在內地致電租劏房予她的「蘭姐」說:「我們回家去,回大陸去,客人把我們嚇走。」蘭姐曾在朱的案件中出庭作供,她曾覆述女事主的話說:「遇上警察,跟我幹了又沒有給錢,吃霸王餐。」
上訴庭認為房東證供可呈堂
朱以他只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並無干犯性罪行,所以不能將蘭姐供詞,用作「新近投訴」,以加強女事主證供可靠性。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在接納蘭姐和女事主電話的此證供時,沒有加以分析,或提供線索指朱有干犯性罪行,亦不能視這「新近投訴」用來證明女事主證供可信性,有犯錯之嫌。不過上訴庭認為這段對話證明,女事主匆匆離港的理由,仍可接納為呈堂證供。
警長未能證明女事主誣告他
但上訴庭認為,根據本案環境證供,朱案發時只要直接問女事主「幾多錢」,單憑女事主的回應,朱已能知道女事主是否從事賣淫活動,從而可決定是否採取進一行行動。但朱沒有這樣做,而朱亦沒有實際證據證明女事主誣捏他,上訴庭認為,在環境證供已證明朱有干犯該罪行,故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CACC 28/2016
感情問題起爭執 休班警兩發短訊恐嚇女子被捕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89098/感情問題起爭執-休班警兩發短訊恐嚇女子被捕
一名42歲姓張男休班警員,與一名姓曾33歲女子因感情問題,在大嶼南分區梅窩涌口街一單位發生爭執。其後,女事主在去年1月10日及8月28日,兩度接獲休班警員的短訊,內容帶有恐嚇成份。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今日(5日) 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該名警員,案件交新界南重案組跟進。案件已於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出,被捕人士為一名警務人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機場警員涉監守自盜 「私吞」載5萬銀包失物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致林鄭月娥公開信 – 關於倡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https://www.amnesty.org.hk/%E8%87%B4%E6%...%E6%9C%83/
警員座駕疑亂泊兼套上假車牌 拒向警方提供資料受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58884793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3-10 10:27 編輯 ]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breaking/...1/52532939
油尖警區兩名掃黃隊警長,被指在執行掃黃行動時,取得賣淫內地女子資料及「放生」,待休班時再找相關女子提供性服務「撻朵」拒絕付款。警方西九龍重案組探員接獲投訴及調查後,於昨午採取行動,在油麻地警署將兩涉案警長拘捕。
休班警召妓「撻朵」食「霸王餐」 行為失當罪成 上訴駁回
https://www.hk01.com/%E7%A4%BE%E6%9C%83%...1%E5%9B%9E
![[Image: IxNAyFZbDrJ_wA_OSrh0qV_-j85yYVWuJSLdUSUi3VE]](https://cdn.hk01.com/di/media/images/744176/org/9a17115a19d11f9948e7bf2da4d8b520.png/IxNAyFZbDrJ_wA_OSrh0qV_-j85yYVWuJSLdUSUi3VE)
休班警長在廟街與鳳姐性交,沒支付200元肉金,更「撻朵」出示警員身份,威嚇鳳姐於3小時內離港,否則將她扣押7天。警長在區域法院被裁定藉公職作出失當行為罪成,判監20個月。他早前提出上訴,上訴庭今頒下判詞指,原審法官雖然犯原則性錯誤,但案件的環境證供,足以證明警長干犯這罪,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警長完事後不付款兼要事主離港
上訴人朱家豪,約45歲,已婚育有兩子,案發時是駐守油尖旺特別職務隊的警長。
控方案情指,朱於2014年5月28日約凌晨1時,在油麻地廟街一個劏房利用警長身份,免費獲得女事主提供性服務。女事主供稱當晚與姊妹「小麗」在街上拉客,朱上前問價,及後二人上房,入房後朱脫衣,並自稱警察,命令她交出手機及證件,和要求她提供性服務。完事後朱威脅她3小時內離港,否則拘留她7天。鳳姐驚慌下離開單位,其間看到小麗亦一同拖篋離開。
鳳姐離港後致電房東指警長食「霸王餐」
判詞透露,案中女事主於2014年5月27日由內地來港賣淫,但到港不足14小後便匆忙返回內地,並在內地致電租劏房予她的「蘭姐」說:「我們回家去,回大陸去,客人把我們嚇走。」蘭姐曾在朱的案件中出庭作供,她曾覆述女事主的話說:「遇上警察,跟我幹了又沒有給錢,吃霸王餐。」
上訴庭認為房東證供可呈堂
朱以他只干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的罪名,並無干犯性罪行,所以不能將蘭姐供詞,用作「新近投訴」,以加強女事主證供可靠性。上訴庭認同,原審法官在接納蘭姐和女事主電話的此證供時,沒有加以分析,或提供線索指朱有干犯性罪行,亦不能視這「新近投訴」用來證明女事主證供可信性,有犯錯之嫌。不過上訴庭認為這段對話證明,女事主匆匆離港的理由,仍可接納為呈堂證供。
警長未能證明女事主誣告他
但上訴庭認為,根據本案環境證供,朱案發時只要直接問女事主「幾多錢」,單憑女事主的回應,朱已能知道女事主是否從事賣淫活動,從而可決定是否採取進一行行動。但朱沒有這樣做,而朱亦沒有實際證據證明女事主誣捏他,上訴庭認為,在環境證供已證明朱有干犯該罪行,故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CACC 28/2016
感情問題起爭執 休班警兩發短訊恐嚇女子被捕
https://www.hk01.com/社會新聞/89098/感情問題起爭執-休班警兩發短訊恐嚇女子被捕
一名42歲姓張男休班警員,與一名姓曾33歲女子因感情問題,在大嶼南分區梅窩涌口街一單位發生爭執。其後,女事主在去年1月10日及8月28日,兩度接獲休班警員的短訊,內容帶有恐嚇成份。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今日(5日) 以涉嫌刑事恐嚇拘捕該名警員,案件交新界南重案組跟進。案件已於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
警方指出,被捕人士為一名警務人員。警隊非常重視人員的操守,任何人員干犯違法行為,警隊絕不容忍和姑息,定必嚴正處理,進行刑事調查及紀律覆檢。
機場警員涉監守自盜 「私吞」載5萬銀包失物被捕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B%E6%8D%95
致林鄭月娥公開信 – 關於倡議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
https://www.amnesty.org.hk/%E8%87%B4%E6%...%E6%9C%83/
警員座駕疑亂泊兼套上假車牌 拒向警方提供資料受審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7/58884793
[ 本帖最後由 來佬人 於 2020-3-10 10:27 編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