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2019, 05:16 PM
監警會國際專家組退出 前委員鄭承隆:無足夠權力 「綁手綁腳」
https://hk.news.yahoo.com/%E7%9B%A3%E8%A...23976.html
監警會五人國際專家組昨(11日)發表聲明宣布退出協助審視警隊過去半年的工作,監警會主席梁定邦今日下午回應指,國際專家現時已完成「階段性工作」,因此先行退出,否認他們是辭職。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今早(12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形容情況似「上市公司發表業績前,核數師集體退出」,又指由於曾有專家小組成員發文反映權力不足,不認為消息突然。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形容國際專家組「又要俾意見,又要退出」,質疑他們在這個時間退出,對香港並非好事。
鄭承隆表示,監警會能一般警察投訴問題,但遇上重大事件時,專家或覺得「綁手綁腳」,沒有傳召權、調查權等足夠法定權力,「夾硬塞啲唔合格嘅嘢落我把口,啲國際專家係唔會同你加持。」
鄭承隆以英國的獨立警察投訴委員會(IOPC)為例,在有重大事件時,擁有獨立調查的權力。他認為,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新邀請相關專家參與調查,又指社會沒有耐性等候「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檢討結果,但兩者可以同步進行,例如檢討委員會可以探討特赦的可行性。另外,他質疑若獨立檢討委員會擁有獨立調查權,為何不直接叫獨立調查委員會。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形容,國際專家組「又要俾意見,又要退出」,質疑他們在這個時間退出,對香港來說並非好事,相信下月監警會推出的報告已包含國際專家組的意見。
梁美芬又稱,若政府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可以在探討事件的部分「近因」賦予調查權;假若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則應進行全面調,除「831」等事件外,也需調查示威者有否收受外國資金。她補充,當政府成立委員會時尋找合適人選將十分困難,特別是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日前被針對縱火。
香港示威半年後:六千多名被捕示威者面臨的審判與後續
https://yahoo-news.com.hk/BBCChineseNews/8141/
![[Image: 135b67ee-69a3-4da4-a187-0e3c07c55c09]](https://ichef.bbci.co.uk/news/amp/idt2/470/135b67ee-69a3-4da4-a187-0e3c07c55c09)
![[Image: aabf2b56-d0b9-4998-a86d-8970e70322d2]](https://ichef.bbci.co.uk/news/amp/idt2/470/aabf2b56-d0b9-4998-a86d-8970e70322d2)
香港示威浪潮至今持續超過六個月,官方表示至12月9日為止被捕人數超過6000人,是1967年香港左派發起的「六七暴動」後最多人被捕的社會運動。
香港警方提供的數字顯示,被捕者當中已經起訴接近1000人,而其中超過一半被控暴動罪,如果罪成,這些人可能面對最高10年的監禁。但在這之前,他們都可能面對長達數年的司法程序。
這次社會運動引起的司法訴訟,也引起一些要求檢討香港刑法和司法程序的聲音。
司法過程
據香港媒體2017年的數字顯示,香港的監獄和懲教所最多可容納約8400名囚犯,而政府的數字顯示目前約有8000名在囚人士。
但是並不是所有被捕人士最終都會被判囚。目前來說,示威者被控檢後,他們面對的刑事檢控過程與一般案件無異。香港警方會先就案件作出調查,然後把證據交給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也會決定以什麼罪名檢控。
如果被告不服法庭的裁決,可以申請提出上訴,讓高一級的法庭審視原審是否有錯誤,直至上訴到終審法院。
香港的司法程序可以十分漫長,例如戴耀廷等人在2014年發起「佔領中環」後,到2018年才被起訴,今年4月罪成。其中戴耀廷提出上訴,獲法庭准許保釋等候上訴,明年2月再次審理。
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和葛佩帆早前先後建議,政府應該與司法機構商討設立特別法庭,專門處理與反修例示威浪潮有關的案件。另一名建制派議員梁美芬更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提出,香港政府應與司法機構商討讓法庭24小時運作,加快審理案件的速度。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沒有直接回應建議,只表示法庭會按需要作出彈性安排。
被捕香港示威者大多是年輕人. 其中21至25歲佔最多. 數字截至11月21日為止.
暴動罪爭議
香港警方提供的數字顯示,被捕示威者大多面對暴動罪、非法集結罪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指控。其中暴動罪懲罰最嚴厲,最高可以判囚10年。非法集結罪最高的刑罰是五年。
香港政府在「六七暴動」後甚少引用暴動罪,至2016年旺角騷亂一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去年6月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六年,而另外一名被告盧建民也被裁定暴動罪成,入獄七年。案中第三名早前認罪的被告黃家駒就入獄三年半。
一些香港法律專家留意到,香港法律中的「暴動罪」其實很容易成立,法律條文指明如果一個人參加非法集結(即是沒有事先通知警方、而有三個人或以上的集會或遊行),而集結被認為「破壞社會安寧」,就可以被視為「參加暴動」。
香港反修例風波至今超6000人被捕. 這是當地主權移交以來最嚴重的政治風波 [ 當中被檢控人數 956人 ],[ 其中被控暴動暴人數 517人 ],[ 被捕人當中,報稱為學生有 2393人 ], Source: 資料來源:香港警務處(截至12月9 日), Image:
香港示威半年後:經濟困局與可能出路
香港、維吾爾人權法案:投下唯一反對票的「反叛」美國議員
栗戰書借澳門訓誡香港如何解讀?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舉例,三個人推倒在馬路旁的鐵欄令其他人受傷、或如果他們破壞財物,已經可以視為暴動。之後如果其他人衝出馬路,即使他們沒有推倒鐵欄,也可以視為牽涉在暴動之中。
但他同時指出,律政司是否以暴動罪控告這些人,需要視乎證據和事實,也要檢視事情的嚴重性。
兩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朱凱廸早前提出收緊暴動罪的定義,包括指明當事人的行為必須牽涉暴力行為、以及參加者有「共同目的」等。兩人建議將暴動罪的最高刑罰降至三年。
戴耀廷
AFP
「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到2018年才被起訴,香港一些媒體批評過程太漫長。
就業問題
通常來說,在香港犯下刑事罪行被法庭定罪後,就會留下刑事紀錄(俗稱「案底」),大多僱主聘請員工時都會查詢應徵者有沒有案底。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2009年曾經發表調查,受訪的釋囚中約70%透露求職期間被僱主歧視,大部份也表示面試的時候有向僱主透露自己曾經犯案,之後不獲聘用。
香港示威浪潮除了政治上要求改革,在民間也產生了一個支持政治理念與示威者相近商店的趨勢,一些支持示威活動的商店和公司也先後聲稱會優先聘請因為示威浪潮被捕的示威者。
多個泛民主派政黨在區議會選舉後,明言會聘請示威者當議員助理,不論他們是否被拘捕、檢控或定罪都會考慮。
【修例風波】德信中學老師粗言罵學生「曱甴」 校方:會紀律研訊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823.html
反修例風波持續,今日有一段錄音在網上流傳,指一名在德信中學任教的老師,以「曱甴」稱呼學生及示威者,並以粗言侮鬧學生。校方其後發聲明指,校方會就事件作出紀律研訊,結果將會呈交法團校董會。
在相關錄音中,涉事老師以粗言指罵學生,並以「曱甴」稱呼學生及示威者,並將該名學生與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未能擲中目標作比喻,指「扔咗五個月嘅汽油彈都係唔中,同你讀咗五個月Bio都係唔聽書......」等。
德信中學校長羅春平其後就事件發聲明,指校方經深入調查後,事發時該老師正處理班內的學生違規行為,期間老師曾利用不恰當例子及不當的言詞,該老師已即時於課堂內向全體同學表示歉意。聲明又指,校方並不認同該老師的言詞和所用的例子,以及對當時的違規事件之處理手法。該校已立即要求該老師停止使用任何不恰當言詞,亦不應就社會敏感事件作個人評論,校方會就事件作出紀律研訊,結果將會呈交法團校董會。
聲明續指,該校認為身為教育工作者,每一位老師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品德,並遵從嚴格的教育操守。如發現及證實老師有不當行為,本校會遵循既定的人事管理及專業操守程序嚴肅處理。聲明續指,早前該校已於教師會議中,就如何處理社會敏感議題,向全體老師發出指引,該指引如下:「對於社會上的政治或極具爭議的議題,校方向來要求老師必須以專業角度考慮有關議題是否符合學生程度及課程要求,並以持平和客觀為原則,在合法、 合情、合理的準則下,採用多方面資訊,從不同角度分析事件,讓學生通過理性討論認識社會上的不同議題,培養學生理性和客觀的思考能力,以表達個人的立場及看法。」該校期望老師能於履行職務時,嚴格恪守以上指引。
禁起底令擴至特務警察 涵蓋其家屬
https://hk.news.yahoo.com/%E7%A6%81%E8%B...23452.html
https://hk.news.yahoo.com/%E7%9B%A3%E8%A...23976.html
監警會五人國際專家組昨(11日)發表聲明宣布退出協助審視警隊過去半年的工作,監警會主席梁定邦今日下午回應指,國際專家現時已完成「階段性工作」,因此先行退出,否認他們是辭職。
監警會前委員鄭承隆今早(12日)在港台節目《千禧年代》表示,形容情況似「上市公司發表業績前,核數師集體退出」,又指由於曾有專家小組成員發文反映權力不足,不認為消息突然。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形容國際專家組「又要俾意見,又要退出」,質疑他們在這個時間退出,對香港並非好事。
鄭承隆表示,監警會能一般警察投訴問題,但遇上重大事件時,專家或覺得「綁手綁腳」,沒有傳召權、調查權等足夠法定權力,「夾硬塞啲唔合格嘅嘢落我把口,啲國際專家係唔會同你加持。」
鄭承隆以英國的獨立警察投訴委員會(IOPC)為例,在有重大事件時,擁有獨立調查的權力。他認為,應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重新邀請相關專家參與調查,又指社會沒有耐性等候「獨立檢討委員會」的檢討結果,但兩者可以同步進行,例如檢討委員會可以探討特赦的可行性。另外,他質疑若獨立檢討委員會擁有獨立調查權,為何不直接叫獨立調查委員會。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形容,國際專家組「又要俾意見,又要退出」,質疑他們在這個時間退出,對香港來說並非好事,相信下月監警會推出的報告已包含國際專家組的意見。
梁美芬又稱,若政府成立獨立檢討委員會,可以在探討事件的部分「近因」賦予調查權;假若設獨立調查委員會,則應進行全面調,除「831」等事件外,也需調查示威者有否收受外國資金。她補充,當政府成立委員會時尋找合適人選將十分困難,特別是高等法院及終審法院日前被針對縱火。
香港示威半年後:六千多名被捕示威者面臨的審判與後續
https://yahoo-news.com.hk/BBCChineseNews/8141/
香港示威浪潮至今持續超過六個月,官方表示至12月9日為止被捕人數超過6000人,是1967年香港左派發起的「六七暴動」後最多人被捕的社會運動。
香港警方提供的數字顯示,被捕者當中已經起訴接近1000人,而其中超過一半被控暴動罪,如果罪成,這些人可能面對最高10年的監禁。但在這之前,他們都可能面對長達數年的司法程序。
這次社會運動引起的司法訴訟,也引起一些要求檢討香港刑法和司法程序的聲音。
司法過程
據香港媒體2017年的數字顯示,香港的監獄和懲教所最多可容納約8400名囚犯,而政府的數字顯示目前約有8000名在囚人士。
但是並不是所有被捕人士最終都會被判囚。目前來說,示威者被控檢後,他們面對的刑事檢控過程與一般案件無異。香港警方會先就案件作出調查,然後把證據交給律政司決定是否提出檢控,也會決定以什麼罪名檢控。
如果被告不服法庭的裁決,可以申請提出上訴,讓高一級的法庭審視原審是否有錯誤,直至上訴到終審法院。
香港的司法程序可以十分漫長,例如戴耀廷等人在2014年發起「佔領中環」後,到2018年才被起訴,今年4月罪成。其中戴耀廷提出上訴,獲法庭准許保釋等候上訴,明年2月再次審理。
香港建制派立法會議員何君堯和葛佩帆早前先後建議,政府應該與司法機構商討設立特別法庭,專門處理與反修例示威浪潮有關的案件。另一名建制派議員梁美芬更在立法會會議期間提出,香港政府應與司法機構商討讓法庭24小時運作,加快審理案件的速度。
香港政務司司長張建宗沒有直接回應建議,只表示法庭會按需要作出彈性安排。
被捕香港示威者大多是年輕人. 其中21至25歲佔最多. 數字截至11月21日為止.
暴動罪爭議
香港警方提供的數字顯示,被捕示威者大多面對暴動罪、非法集結罪和藏有攻擊性武器等指控。其中暴動罪懲罰最嚴厲,最高可以判囚10年。非法集結罪最高的刑罰是五年。
香港政府在「六七暴動」後甚少引用暴動罪,至2016年旺角騷亂一案,本土民主前線前發言人梁天琦去年6月被裁定暴動罪成,判囚六年,而另外一名被告盧建民也被裁定暴動罪成,入獄七年。案中第三名早前認罪的被告黃家駒就入獄三年半。
一些香港法律專家留意到,香港法律中的「暴動罪」其實很容易成立,法律條文指明如果一個人參加非法集結(即是沒有事先通知警方、而有三個人或以上的集會或遊行),而集結被認為「破壞社會安寧」,就可以被視為「參加暴動」。
香港反修例風波至今超6000人被捕. 這是當地主權移交以來最嚴重的政治風波 [ 當中被檢控人數 956人 ],[ 其中被控暴動暴人數 517人 ],[ 被捕人當中,報稱為學生有 2393人 ], Source: 資料來源:香港警務處(截至12月9 日), Image:
香港示威半年後:經濟困局與可能出路
香港、維吾爾人權法案:投下唯一反對票的「反叛」美國議員
栗戰書借澳門訓誡香港如何解讀?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石書銘早前接受傳媒訪問時舉例,三個人推倒在馬路旁的鐵欄令其他人受傷、或如果他們破壞財物,已經可以視為暴動。之後如果其他人衝出馬路,即使他們沒有推倒鐵欄,也可以視為牽涉在暴動之中。
但他同時指出,律政司是否以暴動罪控告這些人,需要視乎證據和事實,也要檢視事情的嚴重性。
兩名泛民主派立法會議員區諾軒和朱凱廸早前提出收緊暴動罪的定義,包括指明當事人的行為必須牽涉暴力行為、以及參加者有「共同目的」等。兩人建議將暴動罪的最高刑罰降至三年。
戴耀廷
AFP
「佔領中環」發起人之一戴耀廷到2018年才被起訴,香港一些媒體批評過程太漫長。
就業問題
通常來說,在香港犯下刑事罪行被法庭定罪後,就會留下刑事紀錄(俗稱「案底」),大多僱主聘請員工時都會查詢應徵者有沒有案底。
香港社區組織協會2009年曾經發表調查,受訪的釋囚中約70%透露求職期間被僱主歧視,大部份也表示面試的時候有向僱主透露自己曾經犯案,之後不獲聘用。
香港示威浪潮除了政治上要求改革,在民間也產生了一個支持政治理念與示威者相近商店的趨勢,一些支持示威活動的商店和公司也先後聲稱會優先聘請因為示威浪潮被捕的示威者。
多個泛民主派政黨在區議會選舉後,明言會聘請示威者當議員助理,不論他們是否被拘捕、檢控或定罪都會考慮。
【修例風波】德信中學老師粗言罵學生「曱甴」 校方:會紀律研訊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823.html
反修例風波持續,今日有一段錄音在網上流傳,指一名在德信中學任教的老師,以「曱甴」稱呼學生及示威者,並以粗言侮鬧學生。校方其後發聲明指,校方會就事件作出紀律研訊,結果將會呈交法團校董會。
在相關錄音中,涉事老師以粗言指罵學生,並以「曱甴」稱呼學生及示威者,並將該名學生與示威者投擲汽油彈未能擲中目標作比喻,指「扔咗五個月嘅汽油彈都係唔中,同你讀咗五個月Bio都係唔聽書......」等。
德信中學校長羅春平其後就事件發聲明,指校方經深入調查後,事發時該老師正處理班內的學生違規行為,期間老師曾利用不恰當例子及不當的言詞,該老師已即時於課堂內向全體同學表示歉意。聲明又指,校方並不認同該老師的言詞和所用的例子,以及對當時的違規事件之處理手法。該校已立即要求該老師停止使用任何不恰當言詞,亦不應就社會敏感事件作個人評論,校方會就事件作出紀律研訊,結果將會呈交法團校董會。
聲明續指,該校認為身為教育工作者,每一位老師必須保持良好的個人品德,並遵從嚴格的教育操守。如發現及證實老師有不當行為,本校會遵循既定的人事管理及專業操守程序嚴肅處理。聲明續指,早前該校已於教師會議中,就如何處理社會敏感議題,向全體老師發出指引,該指引如下:「對於社會上的政治或極具爭議的議題,校方向來要求老師必須以專業角度考慮有關議題是否符合學生程度及課程要求,並以持平和客觀為原則,在合法、 合情、合理的準則下,採用多方面資訊,從不同角度分析事件,讓學生通過理性討論認識社會上的不同議題,培養學生理性和客觀的思考能力,以表達個人的立場及看法。」該校期望老師能於履行職務時,嚴格恪守以上指引。
禁起底令擴至特務警察 涵蓋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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