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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 Employment Ordinance
#13
華為前員工舉報造假被誣告拘251天!網友罵:壞到骨子裡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996225
華為被爆出有離職員工遭遇不公正待遇,1名在華為工作超過10年的老員工向公司要求33萬人民幣離職補償,卻被華為提告敲詐勒索,遭刑事拘留長達8個月,引發中國網友熱議,就連中國官媒《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也表示,這名員工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

綜合中國、香港媒體報導,這名華為前員工李洪元在2005年10月到職,2018年1月31日被勸退離職,雙方同意發給李洪元約33萬人民幣離職補償,李洪元在3月收到自部門秘書的私人帳戶匯出的,補償款稅後約30萬人民幣。

但在同年12月李洪元卻因涉嫌「職務侵佔」被遭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後來罪名又變為涉嫌「敲詐勒索」,並在今年1月遭到逮捕,直到8月才因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被釋放,總共被拘留251天。

至於離職原因,李洪元2日接受《界面新聞》訪問表示,「當時所在的逆變器部門造假很早就開始了,公司大量資金被佔用,倉儲、存貨方面都承擔鉅額損失」;李洪元指出,他在2016年11月舉報此事,舉報後就感覺到被主管處處針對,接近2017年年底,主管通知他不續簽合約。

此事一出引發中國網友在微博熱議,也讓原本在美中貿易戰中支持華為的人感到非常失望,有網友甚至寫下「工作996、離職251」,諷刺員工在華為每天長時間工作,離職時卻被遭公司提告最終拘留251天;也有網友表示,這件是指看到華為這家公司純粹的惡,對待前員工壞到骨子裡。

對此胡錫進也發文表示,這名員工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支持以更加公平、合理而且有溫度的方式解決此事,但不主張對整個華為公司進行道義上的否定;另外,中國媒體也報導,根據華為相關人士表示,傳出華為目前內部正在開會討論此事,法務已在處理中。

華為員工離職補償變「敲詐勒索」 被關251日證據不足獲釋 「最好任總跟我溝通」
https://inews.hket.com/article/2511590/%...A%E3%80%8D
[Image: 031219_hua_1024.jpg]

華為再惹官非,42歲的華為前員工李洪元,去年初遭華為勸退辭職後,獲得一筆30萬元(人民幣,下同)的離職補償金。今年初,李洪元卻因此被華為控告敲詐勒索,李洪元被警方關押251天後,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8月23日無罪釋放。

事件曝光後,在內地引起極大迴響,繼「996」(朝九晚九、每周工作六天) 後,「251」這組數字,成為內地互聯網從業人員對業界的又一指控。華為昨回應指,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華為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

李洪元稱,目前希望與華為溝通,「最好是任總(任正非)能夠親自來和我溝通,就佔用他老人家30分鐘時間吧。畢竟之前與其他高管溝通的結果,一句不代表公司行為就作廢了」。

相關文章:為「996」護航?張勇:足夠熱愛難分工作生活

離職補償變敲詐勒索

李洪元於2005年10月入職華為,工作超過12年。李洪元接受內地媒體訪問時稱,在逆變器業務部門工作期間,他發現了業務造假問題。在2016年向公司發送了舉報郵件,但其後自己被徹底邊緣化 ,去年1月被勸退離職。

他指出,與華為人力資源部門談判,要求補償24個月的工資作為離職補償,華為同意給李洪元補發約33萬元離職補償。李形容,整個談判過程「很愉快」、「有說有笑」,而他簽訂書面離職協議,於3月8日確認收到了由部門秘書個人銀行帳戶轉帳的30萬元稅後離職補償金。

不過,在2018年12月16日,李洪元涉嫌職務侵佔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並將他的電腦和手機收走。翌年1月22日,李洪元被逮捕,罪名是涉嫌敲詐勒索華為公司,而證據就是那筆離職補償金。他最終因「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於8月23日被釋放,共被羈押251天。

國家賠償10萬元

李洪元稱,不起訴的直接證據是一段2個多小時的錄音。他與華為人力資源部門協商離職賠償,其中未談及任何以「舉報業務造假」來要挾獲取賠償。 據深圳市龍崗區檢察院《刑事賠償決定書》,李洪元獲得了包括人身自由損害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共計約10萬元的國家賠償,但他已經為此而無辜被公安機關關押了整整251天。

胡錫進:遭遇非常令人同情

李洪元的遭遇在網絡上被公開後,立即引起了廣大網友的關注與熱議。在短短一天內,該文就獲得了5.7億的總閱讀量,評論數量超過1萬7千條。

官媒《環球時報》主編胡錫進也發文指出,該名員工的遭遇非常令人同情,面對司法機關的最終判決,公眾同情弱者的情緒也是健康的,此事反映出華為的管理存在一定缺陷,他希望華為能夠儘快予以回應並且輿論能夠營造出有利於事情解決的氛圍。

要告去告!華為害前員工被關251天拒道歉 大量支持者「由粉轉黑」
https://ec.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2996899
華為前員工李洪元因離職補償問題,被公司控告敲詐勒索,遭刑事拘留近8個月,最終因證據不足獲釋,整起事件引發關注;對此,華為公司終於在2日晚間回應,尊重司法機關的決定,並表示支持李洪元用法律維護自己的權益。

李洪元在接受中國媒體訪問時表示,他在2016年揭發逆變器部門造假後,便開始被主管針對,後來被勸退離職,2018年1月雙方同意給李洪元約33萬人民幣離職補償;然而同年底,李洪元被華為控告敲詐勒索罪遭行政拘留,8月警方又因證據不足,撤銷起訴,並國家賠償逾10萬人民幣和恢復名譽。

整起事件引發關注,不少網友質疑華為作法,也嘲諷華為讓員工每天長時間工作,離職時卻提告,甚至讓人遭拘留251天;在華為回應後,上海《澎湃新聞》也隨即刊出評論,批評華為拒絕道歉,「沒有同理心,讓人害怕」。

《澎湃新聞》評論也指出,在這2天內,大量的華為粉絲「花粉」都粉轉黑,因為他們覺得華為變了,變成陌生的怪物,變得失去人應有的同理心,變得蠻橫霸道,甚至肆無忌憚,並要求司法機關解釋,華為在此案是否構成誣告。

事件爆發後,華為直到2日晚間才首度由官方發表回應,指出公司有權利,也有義務,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損害,華為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對華為提告。

【華為黑幕】深圳工程師被誣告坐251日冤獄 華為拒道歉遭網民聲言罷買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china/rea...3/60337176

中國電訊巨擘華為陷入歷來最大公關危機!深圳華為工程師李洪元(42歲)被裁員後,按內地《勞工法》獲得一筆30萬元人民幣(下同;約33萬港元)賠償,2018年卻遭人事部主管何承東誣告其獲取離職補償金是「職務侵佔」和「敲詐勒索」,令李洪元被關押251天,直至今年8月控方宣佈不起訴才獲釋。華為昨日(2日)拒絕向李洪元道歉,宣稱「有權利」舉報涉嫌違法的行為,支持李「運用法律武器」維護權益。隨後,內媒又爆出除了李洪元之外,還有另一名無線地區部前員工曾夢透露因離職賠償被羈押90多天。

相關新聞:【華為危機】華外交部轟美卿嘮叨「有毒謊言」 任正非:擬美遷研發中心去加國

聲明發出後,中國網民群起撻伐,還聲言要發起罷買華為手機。《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今日批評華為聲明從法律角度無懈可擊,但沒有對公眾的情緒進行有溫度的回應,華為今次輸了「情」。澎湃新聞也發表評論,抨擊華為「蠻橫霸道、肆無忌憚」;「沒有同理心,令人害怕」。

華為工程師被關押251天獲賠償

李洪元於2005年10月進入深圳華為任職,2018年1月31日被勸退離職。他與公司協商後,獲得「離職經濟補償」30萬元。2018年3月8日,部門主管透過秘書的個人銀行賬戶將款項轉給李洪元,交易摘要是「離職經濟補償」。同年12月16日,李被深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深圳華為最初報案的罪名是「涉嫌職務侵佔」,之後又補充罪名「涉嫌敲詐勒索」。

華為指控,李洪元曾要脅部門主管要舉報對方在業務上違規操作,向部門主管勒索約30萬元。今年1月22日,李洪元被深圳市公安局逮捕,直到8月22日,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認為犯罪事實不清、證據不足,不符合起訴條件,決定對李洪元不起訴,次日,李洪元重獲自由。

李洪元表示,不起訴的關鍵證據是一段2個多小時的錄音。他與華為人事部協商離職賠償時,當中絲毫未談及要「舉報業務造假」威脅獲取賠償。

深圳市龍崗區人民檢察院上周一(11月25日)發出《刑事賠償決定書》,李洪元因被關押251天獲得約10萬元(約11萬港元)的國家賠償。李洪元昨日表示,希望華為能向他道歉。

但華為昨日下午發出聲明:「華為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舉報。我們尊重司法機關,包括公安、檢察院和法院的決定。如果李洪元認為他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他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華為。這也體現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精神。」

華為又一前員工被爆羈押90天

新浪財經昨晚爆出,除了李洪元之外,還有多名員工揭露華為不為人道的黑幕。曾夢曾以社交賬號「華為北非林夕」透露,自己因離職賠償被羈押90餘天一事。自2012年入職華為,曾夢輾轉在GTS部門(環球技術系統)、無線行銷、西非無線地區部、北非無線地區部。2018年4月,其所屬的北非人事部紀姓主管與他溝通不暢後,最終以北非人事部主管董佳同意以支付賠償金方式解除僱傭合同,同時,曾夢的律師要求在賠償中增加年終獎。

商議賠償期間,曾夢已經返回深圳待業,華為也一直未有任何工作安排。直到2018年5月,曾夢使用年假卻被華為人事部認定為未經主管同意而擅自休假,為此曾夢「請求二審判決書補上,完整還原事情真相」。2018年12月30日,在泰國遊玩的曾夢被深圳公安羈押。此前,他多次聯絡包括李洪元在內的3名同事均聯絡不上,猜測他也被羈押。

從2018年12月30日到2019年3月29日,被羈押的90天的時間裏,曾夢與華為雙方從未直接溝通。值得注意的是,據曾夢透露,今年1月被遣送回國後,華為向警方變更了一次逮捕原因。

評論:狼性不應該吞噬人性

《環球時報》總編輯胡錫進今日下午在微博發長文指,李洪元事件反應華為拒絕與李洪元進一步「私了」,以及向公眾的不滿情緒妥協,就是要維護法律和規則,作為華為處理各種危機的主線,就是不想讓情感來主導這一切,「或許超級大公司都傾向於奉行這種原則。」

胡錫進認為,這事更值得反思的是內地司法程序,「一個人被拘留後,不是重罪,能否更多地採取保釋制度,在調查期間允許其取保候審呢?那樣的話,李洪元就不至於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關押那麼多天。老胡希望,法律專家多出來說話,我們需要更加實實在在的經驗總結和進步。」

澎湃新聞則對此發表評論,指華為的態度就是「你告去啊!」「路上踩到別人一腳,還要說聲對不起,因為華為的舉報,導致一個公民喪失人身自由,長達251天,於情、於理就不應該說聲道歉嗎?」評論批評:「法律是底線,企業的價值觀不應該掙扎在法律的底線上。狼性不應該吞噬人性。」

評論又指,這2天裏,許多華為粉絲都「粉轉黑」,「因為他們感覺華為變了:變成了一個讓他們陌生的龐然怪物,變得失去人應有的同理心,變得蠻橫霸道,甚至肆無忌憚。」

網民:八大訴求,缺一不可

微博上有關李洪元的相關帖文大多都被「河蟹」(意指:和諧),但在《人民日報》發佈華為聲明的帖文下,支持與批評華為的網友意見兩極。甚至有部份網友調侃,依照華為的態度,加拿大當局也可以針對逮捕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一事說:「加拿大有權利,也有義務,並基於事實對於涉嫌違法的行為向司法機關發出逮捕決定……如果孟晚舟認為她的權益受到了損害,我們支持她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己的權益,包括起訴加拿大政府。」

微信昨日就流傳一篇「八大訴求,缺一不可」的短文,要求華為必須向當事人道歉,保證同類事件不再發生;華為向網上多個平台向遭受言論審查的網友道歉;華為人事部必須被追責;華為法務部門對誣告罪行坐視不理,必須被追責;華為公關部門通過威迫利誘讓各大網絡平台作出言論審查,必須被追責;華為總裁和實際控制人任正非縱容或授意事情發生,必須被追責;深圳公安明知受害人被誣告竟拘押251天,必須被追責。最後,該篇文章結尾要求成立「第三方進行獨立調查來完成」。


华为彻底刷屏,刚回应前员工被拘251天:支持来“告我”!
http://news.stcn.com/2019/1203/15523386.shtml
被拘251天华为前员工:希望华为向自己道歉
https://money.163.com/19/1202/14/EVD9IU5U00258105.html
华为回应前员工被拘251天事件:支持李洪元用法律武器维权
http://finance.eastmoney.com/a/201912021310300083.html

[ 本帖最後由 白玫瑰 於 2019-12-6 07:20 編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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僱傭條例 Employment Ordinance - by Amigo - 04-20-2015, 02:14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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