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0-2019, 02:46 PM
記協就警方妨礙傳媒申請司法覆核 高院指示聆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8086
記協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高等法院開庭作指示聆訊,記協一方同意就辨認警員身分的部分,與其他案件合併處理。
記協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故意妨礙傳媒 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並呈交13個個案,包括警員辱罵記者,故意遮擋記者視線, 向記者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
法官周家明指出,這些個案涉及對警方的指控,相信警方必然提出反對,屆時法庭有可能要就每宗個案的證據單獨審理,也要傳召證人,估計要數年時間才能完成。
但法官認為今次司法覆核要越早處理越好,建議今次案件針對處理原則上的問題,包括警方是否有協助傳媒採訪的責任,如果有,責任範圍又應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沒有反對,但警方的代表質疑,記協應就每宗個案提交額外陳詞及證據,再交由法庭去判斷,法官未能即時決定,決定押後處理。
而針對記協司法覆核的另一點,辨認警員身分的問題,法官認為法院早前已受理三至四宗同類型案件 ,並排期下年三月聆訊,建議將此幾宗案件合併處理。
雙方也沒有反對,但就警方早前推出新機制,讓警員戴上白卡標記行動呼號,記協一方表示已要求警方提供更多詳請,讓他們判斷新機制下,警員編號是否確實容易辨認、理解及記下,以助識別警員身分。
法官周家明又指,將會與其他爭議 辨認警員身分案件的 代表律師溝通,如果他們都沒有反對,就會將這些同類型合併處理。
記協指警妨礙採訪提覆核 法官考慮部分議題明年3月審 (14:44)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5%AF%A9
香港記者協會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警方未能按憲法及警察通例要求,配合傳媒採訪,故意妨礙採訪,更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高院今(30日)作指示聆訊,法官考慮把涉及警員沒展示編號及其他相關案件,以及政府未能設有效調查機制的議題,排期於明年3月處理。
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法官周家明指出,記協主要就警方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沒展示警員編號,以及政府未能設立有效的調查機制的議題申請覆核。周官認為,第二及第三項議題可連同其他涉及警員無展示編號的司法覆核,排期於明年3月27至28日,以合併聆訊方式審理。
周官又指出,首項議題涉記協大量對警方的指控,惟法庭不可能獨立審視每宗事件,否則將花上數年時間處理,認為法庭可在原則上裁斷,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記者的採訪工作,以及當中的限制和範圍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同意法庭可在原則上作裁斷,並以記協提出的指控作參考。他又指出,記協就警方新設立的「行動呼號」安排提出查詢,以了解新呼號是否易於閱讀、理解和辨識。
律政司一方回應稱,「行動呼號」的議題與案件的證據有關,認為毋須於今日聆訊中處理,又指個別作出指控的記者,可向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投訴,記協亦可考慮以私人訴訟方式提出索償,認為司法覆核並非合適的處理方式;假如法庭信任由申請方提出、涉13名記者提出的指控,答辯方亦將提出他們一方的版本。
記協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申請司法覆核 涉大量投訴個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030.htm
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周家明表示,需要先處理一些原則性問題,以及由於有3至4宗涉及警員無展示委任證或編號的投訴,會詢問有關方面是否同意把有關案件合併處理。
周家明表示,根據記協的入稟中,包括大量公開聲明及大批記者的個案,處理需時,法庭同時希望釐清詳情,包括聲明何時發出、有關記者的個案是否來自第一身經歷等。周家明又說,由於涉及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如果要每個個案處理,可能要以年計的時間去處理,建議可由法庭就一些原則作裁決,例如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及要做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說,現時已經有關警員的投訴,未有觸及新聞自由等議題,希望在稍後正式審訊時,會提出這些議題。
律政司代表建議,因應此案提及的各宗個案,綜合一份簡短的事實陳述,讓正式審訊時,法庭可以有部分個案內容作為參考。
支持和不滿警方市民在大興行動基地外聚集 數人被制服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030.htm
屯門大興行動基地附近,晚上有一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不滿警方未有清楚交代前日附近一帶傳出刺鼻氣味的事件。期間另一批支持警察的市民在對面行人路,高叫支持警察的口號,雙方互相指罵。
警方曾經舉起藍旗警告,一批防暴警員在大約半小時前,在行動基地外列陣,多名警員衝出馬路,當場制服數人。
稱11.2維園集會逾33城市響應 劉頴匡冀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https://hk.news.yahoo.com/%E7%A8%B111-2%...00194.html
反修例風波持續,申請周六「11.2維園集會」的劉頴匡表示,集會得到國際支持,指已通知警方及向維園申請場地,至今未有確實答覆。他說,以目前情況來看,有信心可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劉頴匡指,集會主題是「求援國際,堅守自治」,已確認有超過11個國家,33個城市會同時舉辦集會聲援香港,他冀警方能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讓市民合法和平地表達訴求。
他又表示,「112」為國際求救的電話號碼,希望其他國家暫停向香港警察出售人群管制武器,國際援助組織亦要來港觀察情況。
喊警加油市民被毆
https://hk.news.yahoo.com/%E5%96%8A%E8%A...00343.html
【修例風波】5人醫院被捕涉612衝突 李家超:暴力超越憲制保障界線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675.html
議員質疑警方濫用保護兒童令涉虐兒 羅致光:會與警方保持溝通
https://hk.news.yahoo.com/%E8%AD%B0%E5%9...00586.html
立法會今日再召開大會,多名議員就政府保護兒童的措施提出質詢。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關注,警方早前為部分被捕學生申請人身保護令,將他們判入兒童院,事後沒有起訴,質疑警方濫用保護兒童令,涉虐待兒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當局關注人身保護令事宜,會與警方及保安局保持溝通,希望安排上可以照顧實際需要。
熱血公民鄭松泰在會上表示,據聞有兒童於反修例風波中面對不同程度的壓迫,包括家人不提供膳食、拒絕交學費,甚至反鎖兒童在屋內。民主黨許智峯亦提出,近日社會出現不少自殺個案,當中不少涉及兒童和青年,且被質疑和反修例風波有關,倡羅致光檢視相關個案。
羅致光表示,社署將會保持與警方及保安局溝通,希望使用保護兒童令照顧兒童所需。至於修例風波導致不少家庭受到衝擊,他提及社會福利署已就此推出額外的措施,包括24小時情緒支援熱線、在校內推動一校兩社工等。
民建聯葛珮帆形容帶同小童參與示威活動是虐兒行為,要求當局加強保護兒童。自由黨邵家輝亦關注,鼓勵小朋友到示威前線而令他們受傷的人,會否亦要承擔法律責任。羅致光回覆指,任何人教唆或協助人進行犯罪行為,將涉刑事罪。
羅致光又提及,法改會轄下的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正就個案檢討,亦在今年5月至8月就建議訂立新的沒有保護罪進行諮詢,考慮公眾諮詢的意見後,會盡快向法改會作最終建議。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8086
記協申請司法覆核,挑戰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高等法院開庭作指示聆訊,記協一方同意就辨認警員身分的部分,與其他案件合併處理。
記協早前申請司法覆核,指警方故意妨礙傳媒 及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並呈交13個個案,包括警員辱罵記者,故意遮擋記者視線, 向記者發射催淚彈、橡膠子彈及布袋彈等。
法官周家明指出,這些個案涉及對警方的指控,相信警方必然提出反對,屆時法庭有可能要就每宗個案的證據單獨審理,也要傳召證人,估計要數年時間才能完成。
但法官認為今次司法覆核要越早處理越好,建議今次案件針對處理原則上的問題,包括警方是否有協助傳媒採訪的責任,如果有,責任範圍又應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沒有反對,但警方的代表質疑,記協應就每宗個案提交額外陳詞及證據,再交由法庭去判斷,法官未能即時決定,決定押後處理。
而針對記協司法覆核的另一點,辨認警員身分的問題,法官認為法院早前已受理三至四宗同類型案件 ,並排期下年三月聆訊,建議將此幾宗案件合併處理。
雙方也沒有反對,但就警方早前推出新機制,讓警員戴上白卡標記行動呼號,記協一方表示已要求警方提供更多詳請,讓他們判斷新機制下,警員編號是否確實容易辨認、理解及記下,以助識別警員身分。
法官周家明又指,將會與其他爭議 辨認警員身分案件的 代表律師溝通,如果他們都沒有反對,就會將這些同類型合併處理。
記協指警妨礙採訪提覆核 法官考慮部分議題明年3月審 (14:44)
https://news.mingpao.com/ins/%E6%B8%AF%E...8%E5%AF%A9
香港記者協會早前入稟高等法院,就警方未能按憲法及警察通例要求,配合傳媒採訪,故意妨礙採訪,更向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高院今(30日)作指示聆訊,法官考慮把涉及警員沒展示編號及其他相關案件,以及政府未能設有效調查機制的議題,排期於明年3月處理。
申請人為香港記者協會,答辯人為警務處長和律政司長。法官周家明指出,記協主要就警方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沒展示警員編號,以及政府未能設立有效的調查機制的議題申請覆核。周官認為,第二及第三項議題可連同其他涉及警員無展示編號的司法覆核,排期於明年3月27至28日,以合併聆訊方式審理。
周官又指出,首項議題涉記協大量對警方的指控,惟法庭不可能獨立審視每宗事件,否則將花上數年時間處理,認為法庭可在原則上裁斷,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記者的採訪工作,以及當中的限制和範圍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同意法庭可在原則上作裁斷,並以記協提出的指控作參考。他又指出,記協就警方新設立的「行動呼號」安排提出查詢,以了解新呼號是否易於閱讀、理解和辨識。
律政司一方回應稱,「行動呼號」的議題與案件的證據有關,認為毋須於今日聆訊中處理,又指個別作出指控的記者,可向投訴警察課或監警會投訴,記協亦可考慮以私人訴訟方式提出索償,認為司法覆核並非合適的處理方式;假如法庭信任由申請方提出、涉13名記者提出的指控,答辯方亦將提出他們一方的版本。
記協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申請司法覆核 涉大量投訴個案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030.htm
香港記者協會就警方妨礙傳媒採訪及對記者使用過度武力,申請司法覆核。高等法院進行指示聆訊,法官周家明表示,需要先處理一些原則性問題,以及由於有3至4宗涉及警員無展示委任證或編號的投訴,會詢問有關方面是否同意把有關案件合併處理。
周家明表示,根據記協的入稟中,包括大量公開聲明及大批記者的個案,處理需時,法庭同時希望釐清詳情,包括聲明何時發出、有關記者的個案是否來自第一身經歷等。周家明又說,由於涉及大量記者的投訴個案,如果要每個個案處理,可能要以年計的時間去處理,建議可由法庭就一些原則作裁決,例如警方是否有責任配合傳媒採訪及要做到甚麼程度等。
代表記協的資深大律師戴啟思說,現時已經有關警員的投訴,未有觸及新聞自由等議題,希望在稍後正式審訊時,會提出這些議題。
律政司代表建議,因應此案提及的各宗個案,綜合一份簡短的事實陳述,讓正式審訊時,法庭可以有部分個案內容作為參考。
支持和不滿警方市民在大興行動基地外聚集 數人被制服
https://news.rthk.hk/rthk/ch/component/k...191030.htm
屯門大興行動基地附近,晚上有一批市民響應網上號召聚集,不滿警方未有清楚交代前日附近一帶傳出刺鼻氣味的事件。期間另一批支持警察的市民在對面行人路,高叫支持警察的口號,雙方互相指罵。
警方曾經舉起藍旗警告,一批防暴警員在大約半小時前,在行動基地外列陣,多名警員衝出馬路,當場制服數人。
稱11.2維園集會逾33城市響應 劉頴匡冀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https://hk.news.yahoo.com/%E7%A8%B111-2%...00194.html
反修例風波持續,申請周六「11.2維園集會」的劉頴匡表示,集會得到國際支持,指已通知警方及向維園申請場地,至今未有確實答覆。他說,以目前情況來看,有信心可獲發不反對通知書。
劉頴匡指,集會主題是「求援國際,堅守自治」,已確認有超過11個國家,33個城市會同時舉辦集會聲援香港,他冀警方能批出不反對通知書,讓市民合法和平地表達訴求。
他又表示,「112」為國際求救的電話號碼,希望其他國家暫停向香港警察出售人群管制武器,國際援助組織亦要來港觀察情況。
喊警加油市民被毆
https://hk.news.yahoo.com/%E5%96%8A%E8%A...00343.html
【修例風波】5人醫院被捕涉612衝突 李家超:暴力超越憲制保障界線
https://hk.news.yahoo.com/%E4%BF%AE%E4%B...00675.html
議員質疑警方濫用保護兒童令涉虐兒 羅致光:會與警方保持溝通
https://hk.news.yahoo.com/%E8%AD%B0%E5%9...00586.html
立法會今日再召開大會,多名議員就政府保護兒童的措施提出質詢。教育界立法會議員葉建源關注,警方早前為部分被捕學生申請人身保護令,將他們判入兒童院,事後沒有起訴,質疑警方濫用保護兒童令,涉虐待兒童。勞工及福利局局長羅致光回應指,當局關注人身保護令事宜,會與警方及保安局保持溝通,希望安排上可以照顧實際需要。
熱血公民鄭松泰在會上表示,據聞有兒童於反修例風波中面對不同程度的壓迫,包括家人不提供膳食、拒絕交學費,甚至反鎖兒童在屋內。民主黨許智峯亦提出,近日社會出現不少自殺個案,當中不少涉及兒童和青年,且被質疑和反修例風波有關,倡羅致光檢視相關個案。
羅致光表示,社署將會保持與警方及保安局溝通,希望使用保護兒童令照顧兒童所需。至於修例風波導致不少家庭受到衝擊,他提及社會福利署已就此推出額外的措施,包括24小時情緒支援熱線、在校內推動一校兩社工等。
民建聯葛珮帆形容帶同小童參與示威活動是虐兒行為,要求當局加強保護兒童。自由黨邵家輝亦關注,鼓勵小朋友到示威前線而令他們受傷的人,會否亦要承擔法律責任。羅致光回覆指,任何人教唆或協助人進行犯罪行為,將涉刑事罪。
羅致光又提及,法改會轄下的導致或任由兒童或易受傷害成年人死亡個案小組委員會正就個案檢討,亦在今年5月至8月就建議訂立新的沒有保護罪進行諮詢,考慮公眾諮詢的意見後,會盡快向法改會作最終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