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6-2019, 05:35 PM
8‧11女示威者稱遭庭警全裸搜身 辯方:律政司促暫勿索取法院CC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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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界發起遮打花園集會 促警尊重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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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質疑警方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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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於本月中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並批評公會只針對警方,而漠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
大律師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公會並非漠視暴力,而是問題癥結在於頑固的政府,公會提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至今近4個月,政府仍充耳不聞,公會有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駱應淦認為,警員作為被賦予公權的紀律部隊,面對市民及示威者都不可使用不必要武力。
他指出,警方發射催淚彈日常化、近距離暴打已制服的示威者、無差別發射胡椒噴霧,以及漠視警例隱藏身份,質疑警方只是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反問一般市民如何讓違法警察承擔責任。
駱應淦:政府須為社會暴力負很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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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成員、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報章撰文,批評自6月以來,政府只是以鎮壓方式處理,不少被捕人士投訴受到暴力對待,惟至今未有警員被起訴,認為政府須負上很大責任。
駱應淦強調,不能容忍暴力行為,但只是譴責對事件並無幫助,而以往香港引以為傲的標準和程序似乎已消失,警隊的專業已受到質疑,又指大律師公會已有就現時的情況正確發聲。
駱應淦徒弟、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日前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批評公會應表態譴責示威者行為。
駱應淦:掌權者頑固播下暴力種子 獨立調查重中之重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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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26日)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上表示,反修例衝突涉及的暴力行為,雖不可寬恕,但認為僅僅譴責不能觸及問題的根源。問題是最初政府試圖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很大程度是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他又指出,政府政策愈趨集權化,負責執法的警方亦成為問題之一,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重中之重。
駱應淦指出,在應對反修例示威者中,警方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在10月1日槍擊18歲示威者後,警務處處長立即把這種行為正當化,並稱其「合法」、「合理」,但基本的國際準則會要求在事後全面調查並公開報告。駱應淦稱,「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警務人員作為被賦予公權及擁有武器的紀律部隊,無論是面對市民或示威者時,都不可使用過分武力,「但現實中,警察漠視警例隱藏身分,試問平民百姓如何識別警察的身分?如何要求違法警察承擔責任?」
駱應淦認為,點出問題的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並不等於漠視暴力,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的應有之義。他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重中之重,惟大律師公會從7月開始已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及7‧1等事件,但至今近4個月政府仍充耳不聞。
【抗暴之戰】要求有勢力公權者問責並不羞恥 駱應淦: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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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 1572064436_36b3.jpg]](https://static.appledaily.hk/images/e-paper/20191026/large/1572064436_36b3.jpg)
駱應淦在《香港家書》表示,現時問題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不等於漠視暴力,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的應有之義。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早前於《南華早報》撰文反駁徒弟蔡維邦批評公會對示威者暴力「保持沉默」之說,他今(26日)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再表示,指出問題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不等於漠視暴力,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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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指出,有人明目張瞻地犯罪、破壞法治,衝擊其固有認知與價值觀,使他深感痛苦,但不少年輕人公然違法,被制服後遭執法者打到嚴重受傷,他們準備好犧牲個人自由甚至性命,換取改變不公制度,獲廣泛同情時,制度又有否聆聽、讓步,呼籲掌權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駱亦指,暴力是絕不能寬恕,惟僅譴責是沒有用的,因為「這不會觸及問題的根源」。他提到,大家必須緊記「一切的起點」是政府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又提到警方的執法亦成為問題之一,惟警方亦只是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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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又提到「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強調作為大律師公會執委的他,已指出問題的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並不等於漠視暴力,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駱續稱,法治除了守法,亦包含其他重要元素,包括對人權和公民權利的尊重、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三權分立原則下有效的相互制約及平衡,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缺一不可。社會各界,尤其是掌公權的政府,都有責任堅守這些基本價值和制度,因為它們正是令香港特別行政區獨一無二的基石。雖然公會7月起多次呼籲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惜四個月來政府充耳不聞,但駱仍然堅持查出真相才可還各人公道,獨立調查委員會是解決問題的重中之重,他亦寄語政見不同者互相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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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於本月中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並批評公會只針對警方,而漠視示威者的暴力行為。
大律師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一個電台節目表示,公會並非漠視暴力,而是問題癥結在於頑固的政府,公會提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至今近4個月,政府仍充耳不聞,公會有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駱應淦認為,警員作為被賦予公權的紀律部隊,面對市民及示威者都不可使用不必要武力。
他指出,警方發射催淚彈日常化、近距離暴打已制服的示威者、無差別發射胡椒噴霧,以及漠視警例隱藏身份,質疑警方只是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反問一般市民如何讓違法警察承擔責任。
駱應淦:政府須為社會暴力負很大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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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成員、資深大律師駱應淦在報章撰文,批評自6月以來,政府只是以鎮壓方式處理,不少被捕人士投訴受到暴力對待,惟至今未有警員被起訴,認為政府須負上很大責任。
駱應淦強調,不能容忍暴力行為,但只是譴責對事件並無幫助,而以往香港引以為傲的標準和程序似乎已消失,警隊的專業已受到質疑,又指大律師公會已有就現時的情況正確發聲。
駱應淦徒弟、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日前辭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批評公會應表態譴責示威者行為。
駱應淦:掌權者頑固播下暴力種子 獨立調查重中之重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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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師公會執委、資深大律師駱應淦今日(26日)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上表示,反修例衝突涉及的暴力行為,雖不可寬恕,但認為僅僅譴責不能觸及問題的根源。問題是最初政府試圖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很大程度是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他又指出,政府政策愈趨集權化,負責執法的警方亦成為問題之一,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重中之重。
駱應淦指出,在應對反修例示威者中,警方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在10月1日槍擊18歲示威者後,警務處處長立即把這種行為正當化,並稱其「合法」、「合理」,但基本的國際準則會要求在事後全面調查並公開報告。駱應淦稱,「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警務人員作為被賦予公權及擁有武器的紀律部隊,無論是面對市民或示威者時,都不可使用過分武力,「但現實中,警察漠視警例隱藏身分,試問平民百姓如何識別警察的身分?如何要求違法警察承擔責任?」
駱應淦認為,點出問題的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並不等於漠視暴力,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的應有之義。他認為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是重中之重,惟大律師公會從7月開始已要求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調查6‧12及7‧1等事件,但至今近4個月政府仍充耳不聞。
【抗暴之戰】要求有勢力公權者問責並不羞恥 駱應淦: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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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在《香港家書》表示,現時問題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不等於漠視暴力,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衛法治的應有之義。
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資深大律師駱應淦早前於《南華早報》撰文反駁徒弟蔡維邦批評公會對示威者暴力「保持沉默」之說,他今(26日)於港台節目《香港家書》再表示,指出問題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不等於漠視暴力,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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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應淦指出,有人明目張瞻地犯罪、破壞法治,衝擊其固有認知與價值觀,使他深感痛苦,但不少年輕人公然違法,被制服後遭執法者打到嚴重受傷,他們準備好犧牲個人自由甚至性命,換取改變不公制度,獲廣泛同情時,制度又有否聆聽、讓步,呼籲掌權者「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駱亦指,暴力是絕不能寬恕,惟僅譴責是沒有用的,因為「這不會觸及問題的根源」。他提到,大家必須緊記「一切的起點」是政府強行通過《逃犯條例》修訂,「掌權者的頑固,播下了暴力的種子」,又提到警方的執法亦成為問題之一,惟警方亦只是不斷否認濫權及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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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又提到「要求有勢力,有公權,有武器者問責,並不羞恥。」強調作為大律師公會執委的他,已指出問題的癥結在於冥頑的政府,並不等於漠視暴力,反而是大律師公會捍衞法治的應有之義。
駱續稱,法治除了守法,亦包含其他重要元素,包括對人權和公民權利的尊重、公開及問責的行政機關、三權分立原則下有效的相互制約及平衡,以及獨立的司法機構,缺一不可。社會各界,尤其是掌公權的政府,都有責任堅守這些基本價值和制度,因為它們正是令香港特別行政區獨一無二的基石。雖然公會7月起多次呼籲政府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惜四個月來政府充耳不聞,但駱仍然堅持查出真相才可還各人公道,獨立調查委員會是解決問題的重中之重,他亦寄語政見不同者互相尊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