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1-2019, 06:01 AM
國際特赦組織報告:警方使用過多武力 接近施虐
https://news.now.com/home/hot/player?new...3393&hot=1
彭博報道,國際特赦組織發表最新報告,指香港警方在最近示威活動,行動採取了過多武力,程度接近虐待而且日益嚴重。
報告訪問了數名醫護人員和律師,及21名被拘捕的示威者,21人中18人因扣留及被拘捕期間受傷或感到不適需要送院。
有示威者透露,因不回答警方問題而被打及按到地上,又被警員用雷射筆直射眼睛,又威脅示威者解鎖電話,否則會電擊他。
國際特赦組織形容令人震驚,東亞區辦事處主任軻霖指,警方在執法時任意逮捕並有報復心態,採取了過多和不必要的武力,部分情況已接近施虐程度,要求當局迅速舉行獨立調查。
警方發言人指,一向尊重被羈留人士尊嚴、私隱和權利,不評論個別事件,如有任何人士有不滿,可按現行投訴機制投訴。
修例風波:港警已到極限 高層認有人曾踩過界
https://hk.on.cc/hk/bkn/cnt/aeanews/2019...2_001.html
香港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持續,警方執法手段備受爭議。一名警隊高層周五(20日)在警察總部接受外國記者訪問,指警方已到能力極限但仍能控制局勢;他要求前線警員維持士氣,因為他們是唯一能保護香港的人,亦承認有人曾經踩過界。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當日的面談歷時逾3小時,該高層指若衝突繼續升級,前線或需調撥其他警務領域支援,警員已到極限但強調局勢受控。他透露,在6、7月加入警隊的新血顯著減少,自己曾向前線警員指,只有他們才能在混亂及破壞中拯救香港,他們必須保持士氣。
被問及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指警方有濫捕等情況,該高層反駁稱指控毫無根據,組織收到舉報應向警方報告。不過,他承認部分警員可能有踩過界的行為。他不認同外國勢力是暴力示威的黑手,相信是本地人所為,但認同美國國會審視香港人權狀況及貿易地位會助長暴力;他又批評有老師教導學生犯法,警方已有計劃如何在修例風波後修補警民關係。
民間記者會斥警選擇性執法
https://hk.news.yahoo.com/%E6%B0%91%E9%9...00641.html
修例風波引起不同政見人士衝突,有網民引述七月廿一日元朗白衣人、八月五日荃灣藍衣人及九月十五日北角疑似福建幫襲擊事件,指示威者初時以忍讓、勸喻及報警手段處理,惟警方不但選擇性執法,反而拘捕被打示威者,令對方襲擊變本加厲,示威者只好還手,強調並非暴力及「私了」,而是自衞。
網民昨發起第十三次民間記者會,以「法治淪喪,人民自衞」為主題。在炮台山上學的鍾同學指,由於當日襲擊地點是他上下課必經之路,每次經過都提心吊膽,又稱本月十五日有同學完成課外活動回家時險被打,更有感報警沒用:「隨時原告變被告」,故支持市民自保反抗。
稱目擊警員放生施襲者
有示威者則稱,本月十五日目擊疑似福建幫襲擊市民及示威者,惟五至十米距離外的警方無動於衷,甚至只拘捕示威者。記者會其後播出一段自稱北角居民的影片,指本月十四日在北角看到穿藍衣疑似福建人持五星旗毆打市民,市民報案要求警方拘捕涉案人士,警方仍無行動,只叫街坊冷靜,並讓襲擊者離去。
問及今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的清潔行動,記者會發言人稱何的行動嚴重影響民生,如聖士提反女子中學取消水運會、有小學取消賣旗及有幼稚園取消家長會。另外,港府宣布舉行對話會,發言人稱個人不會參加,質疑對話會要收集個人資料,未知會否作篩選或其他用途,重申民間訴求已十分清晰,認為對話會只是港府爭取時間平息運動的手段。
投訴警方裸體搜身女事主向警發律師信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3354
港鐵須保管831閉路電視片段直至審訊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3358
消防處紀律調查831太子站內部文件洩漏
https://news.now.com/home/local/player?newsId=363376
消防處表示,早前有三名自稱是消防處屬員涉嫌公開處方的內部文件,已經展開調查。
三名自稱是消防處屬員早前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消防處承認當時曾致電職員要求確認位置,以調查這三個人的身分。消防處指他們行為違反紀律,有責任展開調查及嚴肅跟進,但有立法會議員就希望消防處寬鬆處理。
清潔連儂牆有違法風險,警方如何看是否涉非法集結、刑毀?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5033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香港清潔日」,號召支持者意圖撕毀各區連儂牆上的文宣,起初就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後又指不需要,取消申請。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明日(21日)發起「香港清潔日」,號召支持者意圖撕毀各區連儂牆上的文宣,起初就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後又指不需要,取消申請。
有大律師指大型活動需要向警方申請,以避免干犯法例,同時主辦方無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後果自負;而連儂牆上文宣屬他人財產,若撕毀等或涉刑事毀壞罪行。
非法集結
根據《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的定義是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帶有威嚇、侮辱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集結者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非法集結。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5年。
刑事毀壞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
在今日(20日)的警方記者會上,警察行動部警司方志堅主動提出,警方有留意明日有人發起清潔連儂牆活動,他提醒過去3個月連儂牆涉刑事調查的案件有40宗,已拘捕57人,涉及罪案包括打鬥、普通襲擊、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傷人等。方志堅指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因政見不同而做出暴力行為,警方會不論政見而執法。以下整理記者會警方發言:
清潔活動超過3個人就涉「非法集結」?打著清潔口號就不違法?
方志堅表示,從法例上看,非法集結需要3個人或以上,以及有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若談到活動並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方志堅指根據法例245章《公安條例》,如果公眾活動集會超過50人,或者遊行超過30人,是需要通知警務處長。但他指不評論「香港清潔日」個別人士為何不通知警務處長。
撕紙涉刑毀?
方志堅表示,根據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60條的罪行,撕紙是否涉及刑事毀壞,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看當時情況判斷,他引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早前的說法,指犯案要先看犯案動機,再看犯案當時行為,要兩者同時出現,才算犯罪。他又暗示連儂牆上memo紙這財產擁有權屬誰成疑,他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59條,指刑事毀壞是指毀壞他人財物,但牆上memo紙的擁有人屬誰也是另一個問題。
會否呼籲叫停「清潔日」活動?
方志堅指在連儂牆貼文宣本來就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104A條,但他強調現時不再去評論連儂牆貼文宣是否恰當,只重申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他又說,貼memo紙是一種表達方式,但清理memo紙也是另一種表達方式。他指警方政治中立,只是不想見到暴力事件。
警方如何部署人手?
方志堅指警方有透過不同方式搜集情報,「大家留意到的資訊,我們也有留意到」,又指會因應情況在不同地方安排人手。
【修例風波】畢架山現巨型「黑警才是暴徒」直幡
https://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4%E5%B9%A1
![[Image: _2019092108245182421.jpg]](https://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90921/_2019092108245182421.jpg)
九龍塘龍翔道豐力樓對上的畢架山山坡,早上6時許發現被掛上一幅黃底黑字,長約15米、寛約3米,寫有「黑警才是暴徒」的直幡。
【逃犯條例】畢架山再現直幡 「黑警才是暴徒」高掛山頭
https://www.hk01.com/%E7%AA%81%E7%99%BC/...1%E9%A0%AD
![[Image: aa8e05c40c38734851c6c7ac45676827]](https://s.yimg.com/ny/api/res/1.2/5CPAxbIuwAV8svhSnCdZyA--~A/YXBwaWQ9aGlnaGxhbmRlcjtzbT0xO3c9ODAw/https://media.zenfs.com/zh-hk/hk01_725/aa8e05c40c38734851c6c7ac45676827)
反修例風波久久未能平息,三個多月以來接連有多項民間運動,多個山頭亦不時出現寫有訴求及不滿的直幡。今早6時許,有途人再發現龍駒道9號「緹山」對開畢架山山頭,被掛上一幅寫有「黑警才是暴徒」的黃底黑字直幡。
上月29、31日及本月3日,畢架山已先後多次被掛上「平反暴動釋放義士」及「我要真普選」、「撤回人大831」等直幡,警方將案件列作「發現橫額」處理,事後由消防協助拆走。
【修例風波】元朗站清牆爆推撞 防暴警到場戒備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2%E5%82%99
修例風波:警校結業禮謝絕採訪 海洋公園站外部署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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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博報道,國際特赦組織發表最新報告,指香港警方在最近示威活動,行動採取了過多武力,程度接近虐待而且日益嚴重。
報告訪問了數名醫護人員和律師,及21名被拘捕的示威者,21人中18人因扣留及被拘捕期間受傷或感到不適需要送院。
有示威者透露,因不回答警方問題而被打及按到地上,又被警員用雷射筆直射眼睛,又威脅示威者解鎖電話,否則會電擊他。
國際特赦組織形容令人震驚,東亞區辦事處主任軻霖指,警方在執法時任意逮捕並有報復心態,採取了過多和不必要的武力,部分情況已接近施虐程度,要求當局迅速舉行獨立調查。
警方發言人指,一向尊重被羈留人士尊嚴、私隱和權利,不評論個別事件,如有任何人士有不滿,可按現行投訴機制投訴。
修例風波:港警已到極限 高層認有人曾踩過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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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反修訂《逃犯條例》衝突持續,警方執法手段備受爭議。一名警隊高層周五(20日)在警察總部接受外國記者訪問,指警方已到能力極限但仍能控制局勢;他要求前線警員維持士氣,因為他們是唯一能保護香港的人,亦承認有人曾經踩過界。
英國廣播公司(BBC)報道,當日的面談歷時逾3小時,該高層指若衝突繼續升級,前線或需調撥其他警務領域支援,警員已到極限但強調局勢受控。他透露,在6、7月加入警隊的新血顯著減少,自己曾向前線警員指,只有他們才能在混亂及破壞中拯救香港,他們必須保持士氣。
被問及國際特赦組織的報告指警方有濫捕等情況,該高層反駁稱指控毫無根據,組織收到舉報應向警方報告。不過,他承認部分警員可能有踩過界的行為。他不認同外國勢力是暴力示威的黑手,相信是本地人所為,但認同美國國會審視香港人權狀況及貿易地位會助長暴力;他又批評有老師教導學生犯法,警方已有計劃如何在修例風波後修補警民關係。
民間記者會斥警選擇性執法
https://hk.news.yahoo.com/%E6%B0%91%E9%9...00641.html
修例風波引起不同政見人士衝突,有網民引述七月廿一日元朗白衣人、八月五日荃灣藍衣人及九月十五日北角疑似福建幫襲擊事件,指示威者初時以忍讓、勸喻及報警手段處理,惟警方不但選擇性執法,反而拘捕被打示威者,令對方襲擊變本加厲,示威者只好還手,強調並非暴力及「私了」,而是自衞。
網民昨發起第十三次民間記者會,以「法治淪喪,人民自衞」為主題。在炮台山上學的鍾同學指,由於當日襲擊地點是他上下課必經之路,每次經過都提心吊膽,又稱本月十五日有同學完成課外活動回家時險被打,更有感報警沒用:「隨時原告變被告」,故支持市民自保反抗。
稱目擊警員放生施襲者
有示威者則稱,本月十五日目擊疑似福建幫襲擊市民及示威者,惟五至十米距離外的警方無動於衷,甚至只拘捕示威者。記者會其後播出一段自稱北角居民的影片,指本月十四日在北角看到穿藍衣疑似福建人持五星旗毆打市民,市民報案要求警方拘捕涉案人士,警方仍無行動,只叫街坊冷靜,並讓襲擊者離去。
問及今日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的清潔行動,記者會發言人稱何的行動嚴重影響民生,如聖士提反女子中學取消水運會、有小學取消賣旗及有幼稚園取消家長會。另外,港府宣布舉行對話會,發言人稱個人不會參加,質疑對話會要收集個人資料,未知會否作篩選或其他用途,重申民間訴求已十分清晰,認為對話會只是港府爭取時間平息運動的手段。
投訴警方裸體搜身女事主向警發律師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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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鐵須保管831閉路電視片段直至審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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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紀律調查831太子站內部文件洩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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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處表示,早前有三名自稱是消防處屬員涉嫌公開處方的內部文件,已經展開調查。
三名自稱是消防處屬員早前在立法會議員楊岳橋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消防處承認當時曾致電職員要求確認位置,以調查這三個人的身分。消防處指他們行為違反紀律,有責任展開調查及嚴肅跟進,但有立法會議員就希望消防處寬鬆處理。
清潔連儂牆有違法風險,警方如何看是否涉非法集結、刑毀?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25033
我們想讓你知道的是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發起「香港清潔日」,號召支持者意圖撕毀各區連儂牆上的文宣,起初就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後又指不需要,取消申請。
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明日(21日)發起「香港清潔日」,號召支持者意圖撕毀各區連儂牆上的文宣,起初就活動申請不反對通知書,但後又指不需要,取消申請。
有大律師指大型活動需要向警方申請,以避免干犯法例,同時主辦方無申請「不反對通知書」,後果自負;而連儂牆上文宣屬他人財產,若撕毀等或涉刑事毀壞罪行。
非法集結
根據《公安條例》第18條,「非法集結」的定義是凡有3人或多於3人集結在一起,作擾亂秩序的行為或作帶有威嚇、侮辱或挑撥的行為,意圖導致或相當可能導致任何人合理地害怕集結者會破壞社會安寧,或害怕他們會藉以上行為激使其他人破壞社會安寧,即屬非法集結。一經定罪可判處監禁5年。
刑事毀壞
根據刑事罪行條例第200章60條「摧毀或損壞財產」,任何人無合法辯解摧毀或損壞他人財產,即屬犯罪,最高刑罰可判監10年。
在今日(20日)的警方記者會上,警察行動部警司方志堅主動提出,警方有留意明日有人發起清潔連儂牆活動,他提醒過去3個月連儂牆涉刑事調查的案件有40宗,已拘捕57人,涉及罪案包括打鬥、普通襲擊、藏有攻擊性武器及傷人等。方志堅指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的權利,但因政見不同而做出暴力行為,警方會不論政見而執法。以下整理記者會警方發言:
清潔活動超過3個人就涉「非法集結」?打著清潔口號就不違法?
方志堅表示,從法例上看,非法集結需要3個人或以上,以及有破壞社會安寧行為。若談到活動並沒有申請不反對通知書,方志堅指根據法例245章《公安條例》,如果公眾活動集會超過50人,或者遊行超過30人,是需要通知警務處長。但他指不評論「香港清潔日」個別人士為何不通知警務處長。
撕紙涉刑毀?
方志堅表示,根據法例第200章《刑事罪行條例》 第60條的罪行,撕紙是否涉及刑事毀壞,不能一概而論,需要看當時情況判斷,他引用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高級警司李桂華早前的說法,指犯案要先看犯案動機,再看犯案當時行為,要兩者同時出現,才算犯罪。他又暗示連儂牆上memo紙這財產擁有權屬誰成疑,他引用《刑事罪行條例》第59條,指刑事毀壞是指毀壞他人財物,但牆上memo紙的擁有人屬誰也是另一個問題。
會否呼籲叫停「清潔日」活動?
方志堅指在連儂牆貼文宣本來就違反《公眾衛生及市政條例》104A條,但他強調現時不再去評論連儂牆貼文宣是否恰當,只重申警方尊重市民表達意見。他又說,貼memo紙是一種表達方式,但清理memo紙也是另一種表達方式。他指警方政治中立,只是不想見到暴力事件。
警方如何部署人手?
方志堅指警方有透過不同方式搜集情報,「大家留意到的資訊,我們也有留意到」,又指會因應情況在不同地方安排人手。
【修例風波】畢架山現巨型「黑警才是暴徒」直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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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龍塘龍翔道豐力樓對上的畢架山山坡,早上6時許發現被掛上一幅黃底黑字,長約15米、寛約3米,寫有「黑警才是暴徒」的直幡。
【逃犯條例】畢架山再現直幡 「黑警才是暴徒」高掛山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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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修例風波久久未能平息,三個多月以來接連有多項民間運動,多個山頭亦不時出現寫有訴求及不滿的直幡。今早6時許,有途人再發現龍駒道9號「緹山」對開畢架山山頭,被掛上一幅寫有「黑警才是暴徒」的黃底黑字直幡。
上月29、31日及本月3日,畢架山已先後多次被掛上「平反暴動釋放義士」及「我要真普選」、「撤回人大831」等直幡,警方將案件列作「發現橫額」處理,事後由消防協助拆走。
【修例風波】元朗站清牆爆推撞 防暴警到場戒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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