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2-2019, 12:54 AM
新西蘭上訴法院拒引渡殺人案疑犯到中國
https://news.now.com/home/international/...sId=351277
【不信中國司法】新西蘭本同意引渡謀殺疑犯到中國 上訴庭今下令政府重新考慮
https://hk.news.appledaily.com/internati...1/59700953
新西蘭政府原本同意將一名涉嫌殺人的永久居民引渡到中國受審,但新西蘭上訴法院基於不信任中國的人權紀錄及司法制度,周二下令新西蘭政府重新考慮,若然政府堅持必須上訴至最高法院。
上訴法院法官溫克爾曼(Helen Winkelmann)指,中國的刑事司法系統與新西蘭不同,而且有報告指當局仍然廣泛使用嚴刑,認為新西蘭有責任根據國際法,拒絕將一個人送到一個他們將會受到虐待,或無法獲得公平審訊的國家。
這是新西蘭首宗涉及引渡疑犯到中國的案件,前司法部長亞當斯(Amy Adams)在中方保證不會處決疑犯後,曾兩度下令將疑犯引渡到中國,但疑犯律師強調,難以確保當事人在中國得到公平審訊,要求法院覆核政府的決定。根據判詞,現任司法部長利特爾(Andrew Little)要重新考慮此宗引渡案,若然政府堅持引渡,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被中方要求引渡的男子名叫金京燁(Kyung Yup Kim),是南韓出生的新西蘭人,他涉嫌2009年在上海殺害一名20歲的中國女子後,潛逃回新西蘭。中國自2011年起一直尋求新西蘭當局引渡疑犯回中國受審,新西蘭早於2015年已同意將金京燁引渡回中國。之前新西蘭從未有過引渡疑犯到中國的先例。金京燁被捕後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入獄5年,2016年他獲得保釋,但需要佩戴電子儀器。
金京燁的人權律師埃利斯(Tony Ellis)對裁決感到非常高興,形容這是人權的勝利。他指這是一項具有重大人權意義的判決,不僅是對新西蘭,也將對普通法國家帶來影響。他負責此案接近10年,稱新西蘭不可相信中國的保證,指中國聲稱在案中找到35名目擊證人,但他從來未獲准盤問這些證人。他又說,司法部長要想再引渡將是「艱難甚至不可能的任務」,因為作出不引渡判決的三名法官中有兩名(包括溫克爾曼本人)已經在最高法院任職,因此最高法院幾乎不可能站在引渡的一方。
西方不少國家抗拒與中國簽署引渡協議,擔心中國人權紀錄惡劣,而且刑事訴訟程序不透明。路透社報道此案時,也特別提到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激起大型示威。
湯家驊:紐國案例可見法庭有力把關 大狀:新西蘭是國家法庭 可獨立判案
https://news.mingpao.com/pns/%E8%A6%81%E...4%E6%A1%88
本港法律界指出,香港與新西蘭均行普通法,而且此案亦是以個案形式申請移交,與香港現時修例相似,故今次新西蘭上訴庭的判案對香港具參考價值,有大律師及法律學者認為港府應暫緩修例,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市民不應只着眼結果,而是看法庭有能力把關。
湯家驊表示,此案例非常有用,新西蘭與中國沒長期引渡協議,此案例亦是以個案形式申請移交疑犯,與香港現時的修例相似。湯續說,此案證明就算中國法律欠完善,也可建立移交制度;案例顯示法庭有能力把關,聽取專家意見,待舉證後才決定會否批准移交,法庭有權拒絕,市民亦可就政府決定申請司法覆核等。他又認為,香港有一國兩制,法庭裁決不會受其他人影響,包括中央。至於此案否決移交,會否令港人市民再增不滿,湯希望市民不是只看結果,留意案例背後的移交疑犯制度,法庭有能力把關。
大律師黃宇逸指出,新西蘭移交框架與香港修例框架相似,亦是實行普通法的先進國家少有的中國申請移交案例;而撰寫判辭的法官,今年接任了新西蘭首席法官,故具非常高的參考價值;香港終院在人權議題亦多參考外國案例。
至於此案例會否影響香港修例,黃宇逸表示修例是立法會決定,屬政治問題,判辭處理法律問題,難以評論。惟他認為,此判辭會令香港大眾更擔心修例後,法庭會否受政治壓力。黃宇逸說,新西蘭上訴庭是國家法庭,可獨立判案,但香港是中國特別行政區,若內地向香港申請移交疑犯,「會將香港法庭擺喺艱難處境」,香港法庭難以評論整個內地的人權狀况,雖相信香港法官有能力作正確移交決定,但對單靠法庭把關的做法存疑。
戴啓思:證明內地人權未能令人放心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出席昨日港大修例論壇時則表示,新西蘭上訴庭推翻引渡一名男子到內地的決定,證明內地的人權情况未能令人放心。戴啟思又說,不可單靠內地承諾保障人權,有關承諾未必有效,建議政府暫緩修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認為,由中央角度來說,香港法院只是地區法院,中央可用其他方法推翻香港法院對內地人權的說法,又或以人大釋法限制香港審視內地人權的權力。他認為政府應擱置修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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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信中國司法】新西蘭本同意引渡謀殺疑犯到中國 上訴庭今下令政府重新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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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蘭政府原本同意將一名涉嫌殺人的永久居民引渡到中國受審,但新西蘭上訴法院基於不信任中國的人權紀錄及司法制度,周二下令新西蘭政府重新考慮,若然政府堅持必須上訴至最高法院。
上訴法院法官溫克爾曼(Helen Winkelmann)指,中國的刑事司法系統與新西蘭不同,而且有報告指當局仍然廣泛使用嚴刑,認為新西蘭有責任根據國際法,拒絕將一個人送到一個他們將會受到虐待,或無法獲得公平審訊的國家。
這是新西蘭首宗涉及引渡疑犯到中國的案件,前司法部長亞當斯(Amy Adams)在中方保證不會處決疑犯後,曾兩度下令將疑犯引渡到中國,但疑犯律師強調,難以確保當事人在中國得到公平審訊,要求法院覆核政府的決定。根據判詞,現任司法部長利特爾(Andrew Little)要重新考慮此宗引渡案,若然政府堅持引渡,可上訴至最高法院。
被中方要求引渡的男子名叫金京燁(Kyung Yup Kim),是南韓出生的新西蘭人,他涉嫌2009年在上海殺害一名20歲的中國女子後,潛逃回新西蘭。中國自2011年起一直尋求新西蘭當局引渡疑犯回中國受審,新西蘭早於2015年已同意將金京燁引渡回中國。之前新西蘭從未有過引渡疑犯到中國的先例。金京燁被捕後在未經審判的情況下入獄5年,2016年他獲得保釋,但需要佩戴電子儀器。
金京燁的人權律師埃利斯(Tony Ellis)對裁決感到非常高興,形容這是人權的勝利。他指這是一項具有重大人權意義的判決,不僅是對新西蘭,也將對普通法國家帶來影響。他負責此案接近10年,稱新西蘭不可相信中國的保證,指中國聲稱在案中找到35名目擊證人,但他從來未獲准盤問這些證人。他又說,司法部長要想再引渡將是「艱難甚至不可能的任務」,因為作出不引渡判決的三名法官中有兩名(包括溫克爾曼本人)已經在最高法院任職,因此最高法院幾乎不可能站在引渡的一方。
西方不少國家抗拒與中國簽署引渡協議,擔心中國人權紀錄惡劣,而且刑事訴訟程序不透明。路透社報道此案時,也特別提到香港修訂《逃犯條例》激起大型示威。
湯家驊:紐國案例可見法庭有力把關 大狀:新西蘭是國家法庭 可獨立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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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港法律界指出,香港與新西蘭均行普通法,而且此案亦是以個案形式申請移交,與香港現時修例相似,故今次新西蘭上訴庭的判案對香港具參考價值,有大律師及法律學者認為港府應暫緩修例,行會成員兼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市民不應只着眼結果,而是看法庭有能力把關。
湯家驊表示,此案例非常有用,新西蘭與中國沒長期引渡協議,此案例亦是以個案形式申請移交疑犯,與香港現時的修例相似。湯續說,此案證明就算中國法律欠完善,也可建立移交制度;案例顯示法庭有能力把關,聽取專家意見,待舉證後才決定會否批准移交,法庭有權拒絕,市民亦可就政府決定申請司法覆核等。他又認為,香港有一國兩制,法庭裁決不會受其他人影響,包括中央。至於此案否決移交,會否令港人市民再增不滿,湯希望市民不是只看結果,留意案例背後的移交疑犯制度,法庭有能力把關。
大律師黃宇逸指出,新西蘭移交框架與香港修例框架相似,亦是實行普通法的先進國家少有的中國申請移交案例;而撰寫判辭的法官,今年接任了新西蘭首席法官,故具非常高的參考價值;香港終院在人權議題亦多參考外國案例。
至於此案例會否影響香港修例,黃宇逸表示修例是立法會決定,屬政治問題,判辭處理法律問題,難以評論。惟他認為,此判辭會令香港大眾更擔心修例後,法庭會否受政治壓力。黃宇逸說,新西蘭上訴庭是國家法庭,可獨立判案,但香港是中國特別行政區,若內地向香港申請移交疑犯,「會將香港法庭擺喺艱難處境」,香港法庭難以評論整個內地的人權狀况,雖相信香港法官有能力作正確移交決定,但對單靠法庭把關的做法存疑。
戴啓思:證明內地人權未能令人放心
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出席昨日港大修例論壇時則表示,新西蘭上訴庭推翻引渡一名男子到內地的決定,證明內地的人權情况未能令人放心。戴啟思又說,不可單靠內地承諾保障人權,有關承諾未必有效,建議政府暫緩修例。
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亦認為,由中央角度來說,香港法院只是地區法院,中央可用其他方法推翻香港法院對內地人權的說法,又或以人大釋法限制香港審視內地人權的權力。他認為政府應擱置修例。